最新加油卡管理制度内容(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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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为严格管控单位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单位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加油卡t由财务室负责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加油卡由单位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加油卡的保管、及加油卡使用登记表,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1、ic加油卡为主卡一张及副卡若干张。主卡为管理卡,不能加油,由单位指定人员保管,用于增减副卡的.数目、资料变更、充值及查询加油信息等。副卡为加油卡,一车一卡,登记发放,谁领用谁负责。车辆凭相对应的ic卡到中石化任何供油点均可加油。
2、充值
当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驾驶员提出充值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财务室进行充值。
3、车辆加油时驾驶员需在<加油卡使用登记表>中填写日期、加油车辆,并在领用人处签字后才能领取加油卡。
4、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应及时索要小票。应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由单位领导核实、签字,驾驶员并对此次做好加油记录。
5、加油当天驾驶员应将加油卡和小票交到加油卡专人保管处,并补填当天加油金额,同时应填写卡内余额。加油小票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6、加油卡使用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充值金额使用完后由会计汇总,按充值流程要求将加油小票附于表后。
1、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油量,及时补充,确保车辆的返回。
2、加油卡对应车号加油,不得对私家车或朋友车辆私自加油。
3、加油卡若有遗失要立即报主卡管理人员,予以挂失处理,否则使用人自行承担损失责任。
加油卡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实行节能降耗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切实维护好公司的利益,经公司相关部门协商研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日常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加油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油卡的使用登记和监督、管控。 原则是谁领用,谁负责。不准带其它容器加油。
1、使用流程:
(1)、车辆需加油时,由当值司机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2)、加油卡使用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月底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汇总成报表,按充值流程要求将加油小票附于表后。
(3)、加油车辆完成加油后,将加油卡交回原领卡处,在加油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当事人签字后交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2、充值流程:
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提出充值申请,申请时先汇总加油卡的使用记录。制成表附于充值申请后,交公司上级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财务部由相关工作人员完成充值。
1、实行加油卡后,原则上不允许再用现金加油(因公需出车去外地的除外)。
2、使用加油卡时应保持卡面清洁,不得弯折,故意损坏的公司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遗失加油卡,后续补办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个人自行承担。
3、严禁与他人串通后送、换、卖油料,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实际损失价值的2倍予以经济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当事人追究经济损失赔偿。
加油卡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加油卡由财务科负责充值,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统计的汇总,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1、充值
当加油卡余额不足100元时,由办公室提出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交由财务科充值。
2、车辆加油时由需加油车辆驾驶员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3、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
4、加油当天驾驶员将加油卡和小票交到办公室,并补填加油数量与当日单价,同时填写余额登记表。加油小票上必须注明驾驶员姓名。
5、加油卡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月底由办公室统计,汇总各车辆加油情况。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1、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加油卡,严禁折叠涂画,如因驾驶员保管不善造成加油卡丢失或不能使用的',当事人负全权责任。
2、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3、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加油费用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4、其他特殊使用情况由办公室指导运作。
加油卡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为规范车队加油卡使用管理,本着“严格管理、节约支出、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队的加油卡主卡和所有副卡设专人统一管理。
二、加油卡主卡和所有副卡要分别设立台账,并由专人统一负责记账。
三、加油卡主卡充值时,由管卡人到中石化加油站刷公务卡充值,并按充值金额开具发票,交记账员记入主卡台账。
四、主卡及时分配到各副卡,分配时要开具相应的分配充值小票。充值小票交记账员记入主卡和各副卡对应的`台账。
五、主卡充值发票报账时,由记账员依据台账核对发票的金额是否与分配到各副卡的金额合计数相符,核对一致后,车队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才能履行报账手续。
六、车队每次加油,要有管卡人和司机两人一起到加油站加油,并开具加油小票。加油完毕后及时交记账员记入相应的副卡台账,司机和管卡员分别在加油小票和台账上签字确认。如特殊原因管卡人不能陪同司机加油,可综合科领导指定车队人员陪同司机加油。
七、如车辆出差离开南宁,经管卡人请示综合科领导同意,司机可借本车油卡随车使用。车辆在外地加油时要开加油小票,返回南宁后要交回油卡和加油小票,按规定在小票和油卡台账上签字,交记账员记入本车油卡对应的台账。
八、记账员要定期将主、副卡台账报后勤处审核。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加油卡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为规范公务加油卡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防止各类问题发生,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所有加油卡实行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车辆需要办理油卡。
二、严格公务加油卡使用制度,做到一车一卡,定车定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和加油卡,定期往卡上进行充值,并做好登记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办公室负责对所有车辆使用和用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三、实行公务用油卡使用登记和车辆调度使用台账登记制度,司勤人员定期在办公室领取《公务加油卡使用登记表》,需要使用车和加油卡时,实时登记,每月25日上午上交到办公室,以备办公室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上报和监督。
四、油卡管理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并在油卡金额接近200元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申请油卡充值,并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进行存档。
五、医院所有公务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公室油卡管理员处进行报备,否则,将不予报销。
六、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期间封车封卡,特殊用途用车实时上报备案,对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实时报备备案。
七、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监督,对公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费用和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加油地点、时间在本单位公开公示。
八、实行长期定期检查机制,对公车使用和公务油卡使用情况实行按季度检查,及时整改,规范车辆统一停放。
加油卡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公务用车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局所有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机关车辆加油卡由财务科负责统一充值管理,各站所车辆加油卡由各站所自行负责充值管理;专人保管,确保一车一卡专用,严禁公卡私用。必须使用公务卡充值,由财务科在公务卡到期日前还款清算,计入站所经费。
二、局机关车辆加油卡,由财务科安排专人管理,设加油总账及明细账。一车一卡备案后,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驾驶员需加油时到财务科领取加油卡,加油完毕交回(长途行驶可携带)。每月末核查一次,若加油卡消费有与固定车辆无关记录或与车辆应行驶里程严重不符,严追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油卡每次充值不得超过3000元,车辆每次加油不得超过300元。驾驶员应每次在加油小票上签字并注明车辆行驶里程数,每月末报油卡专管人核对。
四、局所有车辆在平度市内发生的加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远离本市车辆可根据情况异地加油,开具发票,返回后向专管人说明情况,专管人做好记录。
五、油卡专管人应每月核对加油情况,准确、详细记好加油总账及单车明细账,根据各车行驶里程与加油数量等情况分析、计算出各车实际油耗等有关数据,作为如何高效使用车辆、经费控制、制度制定依据。
六、各站所加油卡使用管理及充值、加油标准等事项,均须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凡以前已办理但不规范或不符合上级要求的定点(见附件)加油卡,一律取消使用。
七、本暂行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加油卡管理制度内容篇七
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公务用车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办事处所有公务用车车辆加油卡由办事处财务负责统一充值管理,严禁公卡私用。
二、驾驶员需加油时到办事处财务领取加油卡,加油完毕交回(长途行驶可携带)。
三、加油卡每次充值不得超过3000元。驾驶员应每次在加油小票上签字并注明车辆行驶里程数,每月末报财会核对。
四、财会人员应每月核对加油情况,准确、详细记好加油总账及单车明细账,根据各车行驶里程与加油数量等情况分析、计算出各车实际油耗等有关数据,作为如何高效使用车辆、经费控制、制度制定依据。
五、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