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专业18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挖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完美的总结要抓住核心要点,避免赘述和冗长的叙述。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示范,希望对大家写作总结有所启发和引导。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一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规划。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环保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从人身、行车、设备、客运、货运、承包商等19方面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并严格落实。
2.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环保有关制度,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双休及节假日值班管理办法》、《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规范日常安全工作。
3.组织召开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协调联络会。为有效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心组织神朔铁路公司、机务分公司、神燕公司召开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协调联络会,建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联络机制,提高安全监察工作效率。
4.组织人员参加集团公司春季安全大检查、防洪专项检查活动,认真细致查找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按照集团公司《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理办法》,中心扎实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共发现隐患问题28项,并对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
5.加强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中心在全面排查和梳理管辖范围内高风险作业的基础上,确定了专业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其中车务重点管控项目18项,工务重点管控项目18项,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高风险作业受控。
6.扎实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全面梳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风险矩阵分析法,辨识出危险源4项,其中中风险危险源3项、低风险危险源1项,并对危险源逐项制定执行标准和管控措施。
7.扎实开展六月“安全月”活动。按照集团公司六月“安全月”活动方案,中心结合实际,制定六月“安全月”活动保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对各项安全工作逐项推进落实。
8.扎实做好旅客列车开行及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旅客列车开行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旅客实名制进站上车、站场封堵、“三品”查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二是疫情期间对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9.为推进燕家塔大煤台的开通进度,6月10日,中心安排专业监察对大煤台设备消缺整改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为大煤炭的顺利开通打好基础。
10.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按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中心制定年度值班排班表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和分析。
11.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中心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神木北安全监察与应急救援中心绩效考核指标,为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基础。
12.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5月27日组织人员参加机务分公司车辆起复救援演练,6月1日组织人员参加府谷站旅客列车开行演练,6月17日组织人员参加集团公司防洪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发现和纠正现场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打好基础。
二、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适宜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结合中心实际,对集团公司各类安全环保制度办法进行细化,明确责任、严格落实,确保各类制度办法落到实处。
2.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检查量化指标要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前,制定检查计划及检查清单,按照清单对各单位实施检查,提高检查效果。
3.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按照集团公司三个安全百日、风险管控年、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年、安全环保三年整治计划等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并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应急救援管理。一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管辖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建立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二是定期对各单位应急物资、机具、材料等进行检查,保证应急装备、物资齐全、良好;三是对各单位每季度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综合或专项演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不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事故及行车设备故障管控。一是发生设备故障、事故及影响运输生产的事件后,及时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故障调查、分析和处置工作;二是总结一年来各单位设备故障发生情况,综合分析设备安全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二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健全我县矿山应急救援机制,完美全县矿山应急救援协作网络,强化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矿山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经年月日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讨论协商,达成本应急救援协作协议。
一、全县所有矿山企业为协作成员单位,应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应急救援自救或协作职责。
二、按照片区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乡镇为片区,每个片区企业设一牵头单位,各矿山服从牵头单位调度,牵头单位听从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最后按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开展救援工作。
三、各矿山企业加强本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应急救援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救援器材和设备,搞好救援队伍的培训,每年按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保持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片区应急救援牵头单位在做好应急队伍的建设同时,加强经验交流,指导和帮助片区其它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抢救受害人员,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因素。
2、协作单位接到事故救援调底指令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的救援队伍赶到事故单位,由现场指挥部安排开展协救。
3、协作救援单位实行无偿救援,只有在接到撤离指令时方可撤离。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开始生效。
牵头单位(盖章):
协作单位(盖章):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三
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妥善处理辖区内各类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主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级,维护我镇社会安全和稳定。
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基本情况。
我街道地处市中心城区,面积25.8平方公里,人口13万多人,辖区内单位多,商铺林立,各种超市、商场、娱乐场所、饮食业和加工业众多,人员密集,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辖区内有三家砂石厂、免烧砖厂六家、石灰粉厂二家。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适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经办事处党政领导决定,成立黄土坡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电话:8236025),统一实施事故现场指挥,统一调动指挥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人、财、物,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联络组、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联络组,人员:职责:辖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组,人员:
职责:做好抢险救灾和人员抢救工作。
3、后勤保障组,人员:
职责:负责协调车辆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安监站人员组成。
职责:协调配合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社区办公室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2、以辖区事故报告单位自救和街道办事处救援为主。
3、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五、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方案。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进展情况。同时,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启动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理自接到报告完毕,全过程必须完整记录,事故完毕后要写出专题报告。
六、责任追究制度。
1、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区人民政府黄土坡街道办事处。
二0一*年一月十日。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四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加强街道辖区内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全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散,特制订本预案。
一、使用范围。
当西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安全质量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使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案作为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处置安全事故的行为规则。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包括: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原则;街道协调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局部利益服从群居利益原则;各社区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原则。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一)成立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主要任务是对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任务。
(二)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成员:xx。
应急处置救援小分队:各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剑亮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12个组由各个社区居委会应急小分队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分别行使抢险抢修、保障生活、家属安置。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2、组建西街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训练,督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通知,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统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5、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置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
(五)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全街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调度指挥及协调工作,协助副组长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时的具体工作。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成、任务及职责。
(一)事故现场抢险抢修专业组。
由事故单位、直管部门牵头,派出所、有关专业部门等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事故现场,维护正常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二)生活保障组。
由副组长和社区副主任、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事件,并安排好家属生活,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及休息场所。按具体分工同时下设以下小组:
成员:xxx。
(三)发生突发事故时各小组职责。
1、通联组:负责担负应急救援的通信、通报、联络、车辆调度工作,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警务组:负责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疏散群众。
3、消防组:负责担负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4、医疗救护组:负责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5、应急处置组:负责担负看守灾害事故部位,提出措施,抢救伤员,疏散群众。
6、运输组:负责担负抢救物品的供应及运输任务。
五、事故紧急报告。
(一)报告程序。
各个社区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由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将事故内容电话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安监局。
(二)时间要求。
各个社区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尽快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三)报告内容。
事故快速报告内容要简单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
(四)事故报告电话。
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五)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街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故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故的原因,电话快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
2、处理重特大事故过程中,每隔4小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事故处置情况。必要是随时请求上级救援。
3、事故应急处置初步终结后,将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安监局。
六、善后处理。
(一)警戒及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处理事项:
1、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2、保护灾害现场。
3、防止无关者入内。
(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对策。
2、制订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三)死伤者善后处理。
1、确定死伤者姓名。
2、与死伤人员的家属联系及其它有关事项。
3、在专业医疗单位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治疗。
4、对遇难者进行安葬,对家属进行安抚。
七、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事故调查程序由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确定。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五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第493条的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公司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快速有效地处置矿井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利的矿山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受(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乙方)承担甲方矿井建设期间的矿井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矿井建设期间的基础资料:
1、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参与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
3、提供矿井初步设计及矿井地质说明书、矿井瓦斯等级和有害气体情况、煤尘爆炸危险指数、煤的发火期:
6、提供井下消防器材库的地点及防火设施材料配备情况;。
7、提供矿井非常仓库(火药、畜电、救援储存等)的地点和设备器材储存情况;。
9、组建部少于9人的兼职救护队并能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
以上甲方所提供资料煤季度填绘上图与乙方进行交换。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预防性监察。
1、乙方应定期深入甲方井下,熟悉和掌握甲方施工区域的有关资料和图纸;。
4、协助甲方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5、配合甲方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安全技术工作。
(二)、遇突发事故的处理。
1、接到重大事故救援指令后,必须在1分钟出动;。
2、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3、处理进行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事故。
4、参与危及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5、参加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三、相关要求。
1、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协议商定的资料,有关资质、合同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在协议签订前提供。
2、乙方及时按规定履行商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赴甲方服务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食宿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协议履行方式和服务期限。
(一)履行方式。
2、乙方相关重大安全技术工作召请与乙方直接联系;。
4、双方联系电话。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传真: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期满后,甲乙双方商定可续签服务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完善。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霍州煤电集团安全监察局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代章)。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签定时间:年月日。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六
一)、卸油罐车着火及爆炸原因:
(1)槽车内油品积聚大量静电荷未导除,计量作业时引发罐车口着火;
(2)卸油胶管绝缘,摘卸油管时产生静电分离电位差放电引起卸油口着火;
(3)卸油时未做到完全密闭,现场积聚大量油蒸气,启动车辆打火或敲打铁器等产生火花引起油蒸气爆炸或着火。
(4)卸油作业时遭遇雷击或明火、取暖锅炉排烟等外部火源引起爆炸或着火。
(1)停止卸油,停止营业、切断所有电源,熄灭锅炉火源,关闭卸油阀门(同时启动加油站灭火预案中油罐汽车灭火程序)。迅速组织站内员工,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使用石棉被、湿棉衣、湿麻袋等盖住罐口着火部位。力争将火窒息。当火势未熄灭时,应使用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进行封盖灭火。同时,油罐车驾驶员应将油罐车迅速驶离现场(市内加油站将车驶离储油区,郊区站驶向远离城镇一侧较安全地点),再进行扑救。
(2)卸油管口或卸油胶管着火,用石棉被或湿衣服,湿棉被将油罐车罐出口阀关闭。用手提干粉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左右灭火。
(3)若现场油蒸气爆炸或卸油时遇雷击、明火等外部火源造成爆炸引起着火,应立即停止卸油,关闭阀门,断电、停业,同时应对着火罐车或储油罐用推车灭火器、消防沙等进行迅速灭火;油罐车司机要快速将着火罐车驶离储油罐区。驶向继续施救。如果火灾较大无法控制,应果断撤离加油站所有人员及车辆,并通知附近居民马上疏散,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上级请求灭火支援,加强加油站周围警戒,等待救援。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七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第493条的规定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霍州煤电集团公司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快速有效地处置矿井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利的矿山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受(甲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昶元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乙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承担甲方矿井建设期间的矿井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矿井建设期间的基础资料:
1、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参与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
3、提供矿井初步设计及矿井地质说明书、矿井瓦斯等级和有害气体情况、煤尘爆炸危险指数、煤的发火期:
6、提供井下消防器材库的地点及防火设施材料配备情况;。
7、提供矿井非常仓库(火药、畜电、救援储存等)的地点和设备器材储存情况;。
9、组建部少于9人的兼职救护队并能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
以上甲方所提供资料煤季度填绘上图与乙方进行交换。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预防性监察。
1、乙方应定期深入甲方井下,熟悉和掌握甲方施工区域的有关资料和图纸;。
4、协助甲方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5、配合甲方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安全技术工作。
(二)、遇突发事故的处理。
1、接到重大事故救援指令后,必须在1分钟出动;。
2、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3、处理进行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事故。
4、参与危及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5、参加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三、相关要求。
1、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协议商定的资料,有关资质、合同以及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在协议签订前提供。
2、乙方及时按规定履行商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赴甲方服务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食宿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协议履行方式和服务期限。
(一)履行方式。
2、乙方相关重大安全技术工作召请与乙方直接联系;。
4、双方联系电话。
(甲方)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救护大队。
联系电话:传真: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期满后,甲乙双方商定可续签服务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完善。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霍州煤电集团安全监察局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代章)。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签定时间:年月日。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八
局党组、行政:
关于20工作总结。
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省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灾害,造成##市白鹿回水煤矿井下大面积垮塌冒落,9名矿工被困井下。同时,地震造成大批房屋垮塌,群众被埋废墟之中;由于山体大面积滑坡,导致非煤矿山工人被埋。地震发生10分钟后,##市安监局领导迅速作出反映,命令我中队立即出动,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展开施救工作。
关于参加社会救援情况。
首先,一、三小队到附近大元矸砖厂抢救1名被围墙倒塌打伤的老人(送到医院后死亡),并将身份证及现金4340圆交到主管部门,然后又到隆丰镇幼儿园挖出3名幼儿尸体。
然后,二小队在通济镇街区从废墟中救出15名遇险人员;然后在通济镇林场挖出1名遇难人员;接着在通济镇金鸡矿山(非煤)救出3名遇险人员。13日晨,搬运柴油发电机到回水煤矿;在小鱼洞大桥搬运受伤群众90多人过河;下午在白水河街上挖出4名遇难人员女尸。14日上午,拉运救灾帐篷到回水煤矿;到白水河街上转运爆炸物品1轻卡车;下午在白水河街上挖出2名遇难人员;晚上给跃进煤矿送矿工靴和工作服。15号在白水河街上搬运4名遇难者;晚上搬运帐篷到通济镇宏元公司、跃进煤矿,并帮助搭建。16号在白水河街上搜寻出1名8岁小孩遗体。17号在龙门山五组搜寻出1名80多岁的老人并将其成功搬运到安全地点;捡了一个皮包,里面有驾驶证和行使证、银行卡和存折。下午在龙门山镇山沟村2组和3组抢修公路60余米;晚上11点送帐篷到回水煤矿并帮助搭建。18号上午在龙门山镇山沟村帮助安置受灾群众,下午在银厂沟谢家店子搜寻人员,晚上拉运面条、雨衣等救灾物资到回水煤矿。19日在龙门山镇山沟村帮助安置受灾群众。20日参加清除流浪狗行动,避免疫情发生。22日到金鸡、龙定、中坝三个非煤矿山搜寻人员。27日继续在金鸡、龙定、中坝三个非煤矿山搜寻人员,研究制定抢险方案。28日到磁峰镇蟠龙二矿、蟠龙村矿、小石三矿等关闭的煤矿检查因地震后是否出现险情。29至31日在龙定金鸡矿山挖出2具尸体。
关于“5・12”白鹿回水煤矿特大地震灾害抢险情况。
17时40分,我队接警后,一、三小队迅速出动,与##市应急救援中心和##市安监局领导一起徒步绕道5公里到达矿井,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地震灾害发生时,正值交接班,井下75名工人被困,经自救与互救,39名矿工成功脱险,我队引导27名矿工脱险,但仍有9名矿工被困井下。
到达受灾矿井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和##安监局立即成立临时指挥部,了解井下被困人员数量、被困地点及矿井通风状况,指挥部派出我中队两个小队入井侦察和搜救。两个小队又于13日再次入井,到达人员被困区域上下的相关地点进行侦察和搜救,同时检查每条巷道的通风、瓦斯、二氧化碳、氧气浓度和巷道破坏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正确的救灾方案提供了第一手科学依据。
经过我队两轮的仔细检查和其他队两轮再次检查,确定了9名被困人员集中在独线子工作面进风巷和采煤工作面下部60m的范围内。受地震的强烈震荡,采煤工作面的瓦斯大量涌出,进、回风巷瓦斯浓度均已达到爆炸界限。采面进风巷垮塌严重,270m的巷道全部堵塞。矿井进风巷和总回风巷也严重破坏,进风巷垮塌达26处,总回风巷垮塌达28处。
由于电网破坏,矿井的双回路电源均断电,主扇停运,采区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搜救小队不敢贸然挖掘被困区域。
5月15日9时30分抢通通往矿区的公路,10时10分柴油发电机组运抵回水煤矿,14时30分发电机组安装完成,15时15分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8时和11时我队先后2个小队入井全面侦察井下灾区环境,调整风量,保证人员被困区域的供风。17日18时30分,我队又派出1名机电技术员完成局扇(+1030大巷进风侧)安装,为清理1030工作面运输平巷提供局部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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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至19日我队入井4队次,与运城队和出江队以及和出江工人一起轮流作业,共计320人次,清理支护1550米主要运输巷,共清理垮塌物240处,运出105车垮塌物。
5月20日,国家局孙华山副局长到回水煤矿现场指导救灾。作出了“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要稳扎稳打,不能用活人换死人”的指示。指挥部迅速调整作战方案,从22日开始至29日,对+980水平进风巷采取由工人从外向里逐段维修和加固,救护队员每班派2人现场监护。
截止6月12日,我队共计派出116个班次、352人次参加搜救、清理巷道和现场监护;5月22日至6月12日架拱241架,推进102米。目前,抢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由于事发突然,而且此次地震的强度特别大,有史以来也堪称罕见,中队有11名队员家中房屋全部垮塌,其余指战员的房屋都有不同程度的垮塌或开裂。仅管如此,敖局、张局号令发出后,指战员们没有一个退缩,在关键时刻舍小家,顾大家,义无反顾地冲到抗震救灾第一线。参加回水煤矿救援的一、三小队指战员,在因交通阻断、通讯中断、电力中断后,背负沉重的装备从白鹿徒步绕道急行军5公里赶到回水井口,立即下井投入搜救和侦察。冒着井下瓦斯浓度多处处于爆炸界限(5―16%),氧气浓度处于致人死亡的8%的危急情况下,也不顾个人安危,先后4次下井,对人员被困区域的相关地点进行了全面搜救和侦察,为指挥部制定正确的.救灾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且头三天克服了无电、无床、无帐篷、无地方睡觉的困难,指战员们也毫无怨言。在柴油发电机未送到,井下处于无风状态的情况下,为迎取更多的救援时间,冒着连续不断的余震,多次进入主进风巷,对1500余米巷道进行清理,打通了主进风巷和总回风巷。参加社会救援的二小队指战员,在地震发生后10分钟便按敖局和张局命令迅速出发,到非煤矿山和沿途参与救援,搜救废墟中的遇险、遇难人员;因多日生活无规律,且只能靠饼干、方便面充饥,有的同志出现了大便便血,仍然坚持工作,没有退缩;冒着余震和随时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以及尸体高度腐败,仍然在废墟中掏挖遇难人员。
这样的行为,充分展示了指战员特别能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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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上述商业保险客户(以下简称伤患者)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甲方职责和任务。
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大陆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或授权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quot;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乙方职责和任务。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科、部)、特需医疗部和收费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保险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第三章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4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甲方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十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组织南海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十一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第493条的规定和____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___________公司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快速有效地处置矿井灾害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利的矿山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受(甲方)___________的委托,(乙方)___________矿山救护大队承担甲方矿井建设期间的矿井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矿井建设期间的基础资料:
1.提供本单位资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参与施工人员的培训情况;
6.提供井下消防器材库的地点及防火设施材料配备情况;
7.提供矿井非常仓库(火药、畜电、救援储存等)的地点和设备器材储存情况;
9.组建部少于9人的兼职救护队并能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
以上甲方所提供资料煤季度填绘上图与乙方进行交换。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预防性监察。
1.乙方应定期深入甲方井下,熟悉和掌握甲方施工区域的有关资料和图纸;
4.协助甲方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5.配合甲方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安全技术工作。
(二)遇突发事故的处理。
1.接到重大事故救援指令后,必须在1分钟出动;
2.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3.处理进行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事故;
4.参与危及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
5.参加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三、相关要求。
2.乙方及时按规定履行商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赴甲方服务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在甲方工作期间的食宿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协议履行方式和服务期限。
(一)履行方式。
2.乙方相关重大安全技术工作召请与乙方直接联系;
4.双方联系电话。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服务期满后,甲乙双方商定可续签服务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完善。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安全监察局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_。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十二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区政府设立的水上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是本预案的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府办主任(副主任或区长助理)、区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分中心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港航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第七条指挥分中心职责。
第八条指挥分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海海事处。南海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府办、安监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环保局的领导组成。
第九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二)负责24小时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值班;
(五)负责指挥分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日常运作及监督管理;
(六)及时办理指挥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险情(事故)救援有关情况;
(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九)做好险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
第十条根据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分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120急救中心、环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或单位;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险情(事故)现场进行封锁。
第十一条指挥分中心设立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分中心报告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或遇险船舶、设施现场范围、临时停泊区;
(四)实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十三条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分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订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水上交通管制、险情(事故)调查处理、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行动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八)农业部门:参与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指挥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九)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十)通信部门:负责组织通讯队伍,保障救援的通讯畅通;
(十一)相关单位:接受指挥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轮、汽车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潜水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各行动组的工作职责。
(五)后勤保障组:由经贸、交通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随时听从指挥分中心的调遣;负责伤亡人员运输和急救处理;负责陆路交通组织;负责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负责搜救工作需要的紧急物资采供,并保证质量,及时运送到位。
第三章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水上交通险情(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区政府建立水上应急救援分中心,纳入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险情(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险情(事故)报告程序。
第十九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
(三)及时报告险情(事故)的内容:
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的名称、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与处理的相关事宜;
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险情(事故)现场。
第二十一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险情(事故)报告后,应向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接到报告的各有关单位依照本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对险情(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险情(事故)。
第二十三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险情(事故)船舶、设施的所有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险情(事故)发生后,指挥分中心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险情(事故)时,应根据险情(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分中心总指挥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分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保障。
第二十七条指挥分中心所需的水上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二十八条各镇(街道)应强化水上交通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器材,提高器材的科技含量,保证应急队伍必要的经费支出,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配合、不协助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玩忽职守或临阵逃避、擅离职守的;
(二)不听从指挥的;
(三)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妨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参加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按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第三十三条指挥分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者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十三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新生乡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乡政府成立新生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民政办、乡国土所、供电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乡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3、在全乡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乡指挥部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乡财政所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牵头,乡民政办、财政所、综治办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肖家沟碎石厂、青丫口两处条石厂、高兴村条石厂、高兴村卷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乡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在1个小时内报县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村、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综治办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
乡政府值班室电话:
(一)乡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乡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十四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项目在发生事故时的快速处理潜力,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切实、认真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同时抓好班组三级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一、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本预案启动。(安全事故是指重伤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安全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项目部决定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救援工作,保证本预案启动后顺利实施,到达抢险的目的。
(一)人员组成。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财务部:
内业部:
项目部工会:
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应速到达指定岗位,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
(二)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指挥长接到施工关于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召开应急指挥会议,统一部署安排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具体状况,率相应部门赶到现场,参与指导或指挥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和调查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会议。指挥组成员负责完成指挥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挥组指令畅通。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1、内业部:
(1)本预案启动后,负责安全事故日常值班信息报送工作。接到安全事故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
(2)负责将安全事故基本信息通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要求,通知应急救指挥组成员参加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会议。
(3)负责安全事故基本状况和救援进展状况的上报审查把关工作。
2、施工部:
(1)接到有关建筑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正副指挥长,并通知应急指挥组成员。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迅速到达现场参与指导事故救援等工作。
(2)负责将事故现场救援状况随时报告正副指挥长。
(3)根据上级应急指挥组和有关部门的指示或事故现场会的需要,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对事发地进行或技术支援。
(4)根据公司应急指挥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财务部: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负责安全事故救援期间有关资金安排工作。
4、工会:
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示,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指导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及救助工作。
(一)事故快报。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险,并作好保护现场的工作,同时要立即将事故基本状况上报建工集团五公司。
2、事故快报的基本资料。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决定;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状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
(6)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3、事故快报应用快报形式报送,紧急状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各有关部门和成员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事故现场具体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立即启动,立即采取以下相应在措施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同时向公司工程部报告。
2、协调或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力、物力应急救援;
3、组织抢险救援、救护工作,安置受伤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一旦发生事故,项目部要在公司应急指挥组的领导下,迅速启动事故救援预案。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力量竭尽全力救护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二)切实做好进场人员的三级教育,工序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活动工作。
(三)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做好预防为主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燃。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区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按照事故状况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个性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造成死亡1-3人或人员重伤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10人的事故。
个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3、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7、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七、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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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十五
为保证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砖瓦窑厂、地热水、矿泉水厂等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努力维护我县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启动条件。
1、一次发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
2、一次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3、发生中毒或急性职业病30人以上的事故.
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二)启动程序。
1、中央、省、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将事故基本情况向县政府报告;乡镇(场)、街道办属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级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3、有关乡镇(场)、街道办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启动命令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县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县公安局长。
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
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3、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承接非煤矿山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组织、检查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县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4)县卫生局:负责联系、安排县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事故现场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5)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
(6)县工商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办矿资质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8)县交通局: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食品运输。
(9)县环保局: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环境危害的监测,查清事故污染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10)县气象局:负责将抢险救援期间天气、气候情况,及有关预防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及极端气候事件的措施、建议,随时报告指挥部。
(11)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12)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1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经济发展局、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质、器材和食品的协调供应,以及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14)县电业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15)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导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导和对外发布信息;对有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导,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6)有关乡镇(场)、街道办和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迅速集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机构,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五、应急救援行动。
(一)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征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并积极组织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二)救援要求。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搞好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监护,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六、事故后期处置。
(一)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和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三)由县有关部门负责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国家或省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四)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各乡镇(场)、街道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1、在对企业存在的危险源认定基础上,明确危险源的管理范围、责任和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和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2、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对中央、省驻周、市属和县属非煤矿山企业,由企业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非煤矿山企业,由各乡镇(场)、各街道办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控和管理。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测试,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要每月上报1次检测检验结果。
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间报警通讯系统能否运作畅通;二是人员能否以最快速度撤离危险区;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八、相关事项。
(一)商水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要求及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每二年组织相关专家对预案可行性进行一次评审,经过实际演练后作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乡镇(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四)本《预案》由商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十六
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以下简称甲方)是卫生部直接领导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组建国际紧急救援网络,组织、协调全国涉外医疗救援工作,通过与国内外_____公司合作,为在中国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地址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推荐,甲方审核认定承担涉外医疗救援任务的网络医院。
第一章?甲方职责和任务。
1.协助卫生部医政司认定乙方作为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并向乙方颁发网络医院标识牌、证书。
2.组织、协调乙方在中国开展及时、便捷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确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情况等相关信息。
3.设立(或授权设立)24小时服务的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有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4.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和甲方合作机构quot;意外急救医疗_____卡等。
5.承诺担保伤患者救治和住院治疗免押金及向乙方结算还款手续的责任,及时将前往乙方就医的伤患者的基本信息、费用担保额度,用传真的形式告知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伤患者诊疗费用清单后,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详见《工作手册》。
6.有计划地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及国际紧急救援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乙方职责和任务。
1.承担为甲方出具担保的伤患者的免押金救治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手册》,协助甲方确认伤患者身份。乙方不得随意拒绝为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标识牌,在急诊室(科、部)、特需医疗部和_____处等醒目位置悬挂甲方提供的意外急救医疗_____卡宣传画等。
4.按照甲方提供的《工作手册》中确定的责任范围和医疗救援服务流程实施救治工作,履行帐务结算手续。
5.伤患者未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即与甲方呼叫中心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详见《工作手册》。
6.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7.可以使用网络医院特定标识并对外宣传。
第三章?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有效期内,如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最终获对方书面确认。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十七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行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篇十八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险情(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3?5人的水上交通事故,或一次性遇险人数为3?10人的险情。
第四条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5人以上,一次性遇险人数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报市政府启动《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