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范文(16篇)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经常需要撰写报告来汇报和总结所做的工作和研究成果。编写报告时要注意遵循规范和要求,如字数限制、格式要求等。最后,希望大家在写报告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思考和创造能力。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一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四、评估基准日。
五、评估假设与原则。
六、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
(二)经济行为文件。
(三)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四)采用的取价标准。
(五)参考资料及其他。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过程。
九、评估结论。
十、特别事项说明。
十一、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十四、备查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二
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3.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二、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签字盖章。
2.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3.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4.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5.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6.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7.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8.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等;(六)其他参考依据。
9.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10.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三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业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面后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四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6、尾部。
(二)首部。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第九条)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五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1)对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价值意见。
2)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4)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是否可行,必须看这一决策是否有利于增加企业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用于投资分析、战略分析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可以帮助经理人员更好地了解公司的优势和劣势。
我国现阶段会计指标体系不能有效地衡量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指标基础上的财务业绩并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价值。
企业通过账面价值的核算,常常无法对其自身经过长期开发研究、日积月累的宝贵财富——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
无形资产涵盖了技术、管理、企业、人才等,像曾经只是家庭作坊的泰山体育产业集团2008年200多种产品入选北京奥运会,成为奥运史是最大的供应商;浙江罗蒙集团以商标权质押,成功贷款7.8亿元。
这些都不是能够在会计信息上很好的反应的企业价值。
我们知道,人力资本是今后企业发展的关键,企业价值评估帮助企业对这些现阶段会计信息无法反应的信息予以关注,并进行正确的处理,提高企业价值的准确性。
企业从财务方面研究人力资本问题,能为企业财务管理管理实践提供全面指导。
重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能使企业理财人员通过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了解企业的真实价值,做出科学的投资与融资决策,不断提高企业价值,增加所有者财富。
资产评估报告编写基本要求【3】。
(1)内容客观真实。
客观是真实、准确的前提,也是资产评估报告的生命所在。
内容客观主要是对评估人和撰稿者思想品质、政策水平、职业和道德修养的要求。
在评估中因舞弊或玩忽职守造成评估结果不实的,将由国家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罚。
同时,内容客观也是对评估报告写作技法上的要求。
对评估过程,尤其是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交代周全,引用的资料合理可靠,都能显示报告的客观性,从而增强社会对报告的信赖程度。
(2)合理安排结构。
篇章是按照说明——结论还是结论——说明的次序安排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按方法——说明——原则——根据的次序安排结构,则是明显的逻辑混乱。
报告的正文一般不宜写长,拟随正文附件详细展示的内容就不宜在正文中专门安排篇幅。
有些报告为了增强客观性,需要详细叙述评估过程的某个环节或希望展示运用某种评估方法建立的评估模型,这些都以作为附件处理为好。
还有些报告习惯于把尾部位置安排在正文的左下角,这在篇章的形式上也是不合理的。
(3)有根有据。
正文既要简练,又要交代周详。
这就是一对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一是要抓准重点,非重点问题无需周详;二是语言上必须精炼。
(4)注意评估过程的合法性。
包括所持的原则依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与规定的评估范围是否一致等内容。
对评估机构的合法性必须在附件中加以交代,评估人员的合法性则应在尾部以注明职务、职称的形式加以交代。
(5)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评估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科学。
评估方法主要有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应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用途加以选用。
允许在一项评估中对不同种类的标的物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但是,究竟在评估某一标的物时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则必须加以交代,以显示其科学性。
(6)全面考虑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
资产的价值受市场、时间、政治、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评估时应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和环境条件,将可能影响被评估对象价值的诸种因素考虑周全,然后修正出确切的评估结论。
撰写报告时应对各种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均予考虑。
但却未加以反映或反映得不周详,则是写作中的失误。
如果模糊不清、存有歧义,则有可能发生误导。
因此,要善于采用定义法、限定法对有关概念加以明确。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六
(报告书)。
共1册第1册。
项目名称:
xx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出资组建新公司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沪xx资评报字【20xx】第1032077号。
20xx年12月09日。
声明。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目录)。
项目名称。
xx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出资组建新公司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沪xx资评报字【20xx】第1032077号。
(摘要)。
项目名称。
xx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出资组建新公司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沪xx资评报字【20xx】第1032077号。
委托方。
xx有限公司。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被评估单位。
xx有限公司。
资产出资。
20xx年11月30日。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被评估单位拟出资设立新公司所涉及的部分资产。评估范围系被评估单位拥有的部分构筑物,该资产隶属于被评估单位下属特钢长材事业部管理,共计131项。账面原值63,098,991.08元,账面净值35,267,375.73元。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采用重置成本法。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拟出资的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5,711,638.00元。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2016年11月29日。
重大特别事项。
无。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正文。
(正文)。
特别提示: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附件。
xx有限公司:
上海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出资的部分构筑物在20xx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xx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出资组建新公司评估报告。
沪xx资评报字【20xx】第1032077号。
i.委托方。
名称:xx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
法定代表人:庞远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26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国内贸。
易(除专项规定),工业炉窑修造,钢铁、有色金属产品延伸加工,
码头装卸、仓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铁冶炼领域内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
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ii.产权持有者。
本次评估资产的产权持有者为xx有限公司。
iii.其他报告使。
用者。
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及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同委托方。
根据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xx有限公司拟以固定资产。
--构筑物和现金出资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xx。
长材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本次评估即对该经济行为涉。
及的固定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上述经济行为已经获得宝钢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被评估单位拟出资设立新公司所涉及的部分资。
产。评估范围系被评估单位拥有的部分构筑物,该资产隶属于被评估。
元,账面净值35,267,375.73元。经核实,因企业财务系统更换,账。
面值中存在部分资产不是历史成本计价的情况。
委托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
致。
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
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
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
一般基于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
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主要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
估假设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
定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
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1.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1月30日。
2.资产评估基准日在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等因素后与委托方协商后。
确定。
3.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因。
素。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i.经济行为依据。
1.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ii.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及其施行细则;。
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
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
权[2006]274号;。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七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八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范文:
1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评估概述。
林木资产就是指林地内作为森林资产的组成部分的所有林木。林木资源在我国占据面积和蓄积方面都被列为林中之寇,林木资产也被叫做立木资产,立木资产又包含活立木和枯立木两种,指的是站立于林地中的尚未砍伐的树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完善,森林经营中的立木资产交易范围与频率也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林木资产的评估就变得非常重要。林木资产评估中的立木价格对森林经营所获的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其利润的高低,对立木交易的双方同等重要。但由于立木资产在价格估算时,由于各自的计算方法和评估方法都有所不同,准确确定极为困难,还需要结合林木资产的自身特点与评估方法的具体选定及评估结果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结论。
2森林资源林木资产的特点。
2.1生产周期方面。
林木资产归类于生物性资源资产,从种植到成才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生长周期极长。由于受到这种周期生长的影响,使林木产品在供应调配上带来很多困难,再加上森林的经营付出、造林投资需要长时间方可取得回报,投入的资金长期被占用,其经营成本所产生的银行利息很重,这种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经营成本的正常运营。
2.2经营方面。
林木资产具有资源再生的能力,这是生物性资产所具有的共性。这种特有的性质在林木资产的经营中有着很大的作用,但在异龄林木资产中产生的作用是最大的,只要科学合理的经营便可长期甚至永久性地经营下去,因此,在进行评估时,要将这种再生能力给予适当的估计。
2.3效益方面。
林木资产经营目的是以木材为主其他林产品为辅,森林经营中可同时挖掘其生态所产生的效益。如利用森林特有优势进行防风固沙、释放氧气、预防水土流失等,以起到改善人类现有的生存环境。在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过程中,要做到对木材与林产品在经济效益方面评估的同时也要对其生态方面所产生的经济价值一同进行评估。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生态经济效益处于高端时期,为了避免乱砍乱伐,国家对森林的采伐制定了相应的限制条例,而这种限制也将会影响到资产评估的结果。
3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林木资产是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其资产的评估更是森林资产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组成。无论是在森林资源流转的规划上还是对其资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上,均起着重要的作用。既能够推动森林资源资产的交易活动循序渐进的进行,又能够对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另外,还有利于森林资源依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起到保护作用,使其演变为以根本取代传统的经营方式,从而实现了森林资源向着资产化管理模式发展,促进了森林资源变成资产商品化的经营方式,从根本上深化了林业经济改革制度。因此,森林资源进行资产评估是十分有必要的,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评估方法现状分析。
4.1林木资产评估。
(1)市场价到算法,林木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到算法仅适用成熟林或过熟林。它能把林木资产现有的市场情况客观的反应出来,可从市场中直接获取评估参数和评估指标。而评估结论更能准确的反应出市场价格,其结果就非常容易被评估的各方人员所接收和理解。
(2)现行市场法,应用现行市场法一定要合理选择可参照的案例,选定几个适合的评估案例是这种评估方法成功的关键所在。要保障调整参数的正确测定,进行评估的林地尽量保持与案例林状况一直的局面,其交易时间必须以接近评估基准日为准;另外,受到发育不充分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的影响,找到一个近期评估案例是很困难的,若以参照以往不同日期的评估案例,就必须以当时物价指数和评估基准日为基础对物价指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3)收获现值法,所谓收获现值法就是用于中龄林和快成熟的林木用以资产评估时以折现率的计算投资效益的一种方法,进行评估时。要将林木经营成本的前期投入的金额价格扣除,再对调整系数进行测算,并进行实证分析。就拿中龄林木来说,进行收获现值法测算得出的结果可直接反应出林木资产的价值,所得结果非常合理且受到市场的欢迎。
(4)重置成本法,这种方法只适用幼林和未成熟林木的造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利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估算时,一定要考虑在林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技术改良或技术推广时所造成的原有价值的相对减少问题,再加以成本的测算与投资收益的合理确定后与其他方法协调进行方可。
4.2林地资产评估。
(1)现行市场法,此方法是林地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使用该方法最关键的是要选择适当的评估案例,所选的被评估林地条件和参照案例要求林地条件必须相似。但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寻找与其资产评估相仿的参照案例非常困难,各个参照案例的价格成交时均要做相应的系数调整,现行市场法还要具备能够获取较多交易实例资料的活跃市场,且要保障进行交易的案例合理与真实。
(2)期望价法,利用林地期望价法对林地进行评估时所具备的前提条件是:一是林地属于无限年期的经营方式,永续作业中的林木经营的`主伐林龄要相同;二是林地期望价法最适用于薪炭林、疏林地、防护林、灌木林地、采伐迹地与火烧迹地及国家规划中的宜林地林的资产评估,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该方法对林地进行评估时的参数确定还缺少客观的参考依据。
(3)年金资本化法,该方法适用于那些年租金相对稳定的林地进行资产评估,其方法计算比较简单,进行估算时仅仅涉及到年平均租金和总投资收益率。但在年平均地租金和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时,要注意将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从平均地租租金中扣除,在投资收益率的确定方面也应考虑到这个问题,若在地租租金中没有扣除通货膨胀因素,那么在采取投资收益率时就必须包含通货膨胀。
(4)林地费用法,此方法通常适用于像苗圃类型的林地进行资产评估,最主要方面是用在比较明确的林地购入费且购入后只采取了改良措施而并没有进入经营阶段的林地。但在林地资产中林地购入后单单做了改良而未进行经营的情况甚少,因此,此方法在林地资产评估使用当中用的最少。
5结论及建议。
森林资源在进行资产评估所选取方法的过程其实就是要求评估人员以遵守客观事实或一定的约束为基础条件对待定资产进行的理论分析、论证、比较的过程。并对资产评估的价值以最大程度上实现其认可度与公允性,其方法的科学合理性是决定评估结果真实、可靠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当中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实证研究非常少,大多数仅仅偏向于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上,且这种理论研究也不够规范。建议在今后有关森林资产评估的研究工作中更应重视对其评估方法的实际案例研究,尤其要对我国森林资源中的经济林、防护林和竹林等林木资源的评估方法的选取上与参考应用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为以后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方法科学合理的选择上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6结束语:
近年来,尽管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稳步推进。但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目的性的经济行为也越来越多,如转让、合资、抵押贷款、合作与股份经营等。实践中还存在林权流转与操作不规范,资产评估市场极为混乱,导致我国的国有森林资源在大量流失。现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尚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需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与实践的改革依然任重道远,还需相关人士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参考文献。
[1]郭超,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决策支持系统的研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九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三、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十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xx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存在国有创业引导基金前期投资的情况。
所以要特别关注国有创投公司投资公司时是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1、投资时,是否经有权部门履行了决策程序,是否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增资扩股时,是否同比例增资,如未同比例增资,是否履行评估备案手续。
3、退出时是否履行了评估备案,是否在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交易。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创立时存在股东以无形资产评估出资的情况。
1、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如属于职务发明,则涉嫌出资不实问题,需要用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
实践中,有些企业创始股东购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出资至公司,但是主营业务从未使用过该无形资产,则该等行为涉嫌出资不实,需要通过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3、无形资产出资未过户至企业。
实践中,有些企业股东拿无形资产出资至公司,但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1、改制动用资本公积的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的改制,公司注册资本都会有所提高,由于动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需要缴纳所得税,公司通常更愿意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股本,通常只有“资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而像资产评估增值记入的“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以及“接收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则不可以转增股本。
2、改制时所得税缴纳问题。
改制时,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自然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虽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但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法人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
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即拟申请挂牌企业在最初设立以及后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要注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必要的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
特别提示:涉及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资产的审批、资产评估等相关问题;。
案例索引:光电高斯(430251)《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重点问题之9。请公司确认公司设立及改制时,第二大股东光电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是否须履行相关国资备案程序,如需要,请补充提供相关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关于其程序完备、合法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国有股问题)。
律师对公司在设立及改制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光电集团对上述程序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决议、书面文件进行了核查,并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论证,证明其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即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程序、比例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出资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出资上。企业历史上验资报告如果没有,则要提供银行进账单。
(2)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形大量存在,相当部分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况。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中非常常见,因为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设立时普遍会采用技术出资的方式。目前主要问题有:公司设立时,如股东使用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形成的技术作为出资,而该项技术出资与原单位之间存在权属纠纷。公司设立后增资时使用公司享有权利的技术作为股东增资,属于出资不实。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资的无形资产价值明显过高。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没有任何价值。
重点问题:
1、20xx年8月有限公司成立时,股东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评估值为506万元。
2、截至公司改制时,上述无形资产虽已摊销完毕,但若存在出资不实情形,相关摊销金额影响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改制时点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顾问律师详细说明了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和隆优化有限时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取得了公司届时全体股东的确认,并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出资程序符合当时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如果公司股东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即使在出资后存在贬值的客观情况,只要该贬值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也不应认定股东出资不实,股东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根据于现军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说明,其用于出资的“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未能实现预期的价值是由于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存在出资时的出资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
出资不实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硬伤,在挂牌和上市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解决。对于挂牌新三板而言,解决出资不实的主要措施有:
(1)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过高的问题。有些企业可能在设立当时或是增资过程中用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实际处理时: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低于规定比例,则只需要出具书面材料向监管部门说明;有可能的情况下,还要由推荐挂牌的保荐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说明该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而且该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贡献巨大。这样监管部门一般都会认可,不会成为挂牌障碍。
(2)无形资产的权利瑕疵问题。如果企业在设立时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该股东并没有权利处分,但在企业设立以后,该股东拿到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只要在企业申请挂牌前,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利转移给企业,且由有关验资机构出具补充验资报告,就不会对企业申请上新三板挂牌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3)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如果企业设立时对出资的无形资产未作评估,或评估价格不实,那么通常采用的做法是重新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低于出资的部分,由责任股东以货币形式予以补足;评估高于出资的部分,则归公司所有。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无责任股东还要同时出具免责说明书,表示不再追究出资瑕疵或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十一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3)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4)评估目的;
5)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十二
为逐步全面了解资产评估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参与和服务情况,客观反映资产评估规范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作用,并为资产评估未来更加全面深入地服务于我国资本市场提供研究建议和参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研究小组,开展了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研究。
由于20xx年11月起ipo暂停,截止xxxx年底,主板无ipo上市公司。因此,研究小组按照研究方案,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信息,重点对xxxx年度完成交易的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相关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形成了《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资产评估广泛服务于我国主板市场,为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鉴证、定价、咨询专业服务,涵盖金融、制造、电力、文化、生态环保等各个领域,涉及企业上市、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等各类经济行为。据对上市公告信息的统计,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共有1518(含b股)家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交易的共755家,占上市公司总数量49.74%,其中,605家使用了资产评估服务,占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公司的80.13%,经评估的公司总市值105,697.53亿元,占全部主板上市公司市场值的46.77%。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有效发挥了价值发现、价值管理的重要功能,为上市公司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专业服务和支撑,保护了投资人权益,保障了资本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资产评估越来越得到市场主体、报告使用方和监管部门的重视和认可。
xxxx年度,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共有755家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其中,经过评估的605家,占80.13%。经评估的资产总量为6,685.8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3,106.90亿元、评估值6,403.15亿元、增值额3,296.25亿元、增值率106.09%。在1163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1037份报告结果被作为重组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参考,占比89.17%。
xxxx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上市公司共70家,其中,经过评估的67家,占95.7%。经评估的资产总量1,694.3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757.43亿元、评估值1,679.51亿元、增值额922.08亿元、增值率121.74%。131份重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除2份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对象为上市公司直接以市场定价外,其余129份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均被作为交易定价基础,占比高达98.47%。资产评估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定价环节提供了专业依据和参考,促进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平交易和规范运行。
结合当前我国发展形势及经济热点情况,研究小组还围绕中央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轻资产企业和生态环保企业等五个专题领域对xxxx年度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数据进行了分类统计,分析了资产评估在各领域服务的主要情况和积极作用。
1.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xxxx年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努力探索并推动央企之间、央企内部相近业务板块之间联合重组上市,推进央企上市公司的优化整合,共有134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在108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为77份,占比71.30%。其中,7家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在7份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资产评估报告7份,占比高达100%。资产评估已成为国资委监督管理央企改制及资产重组行为的主要手段,保证了央企战略性重大重组的顺利进行。
2.促进金融企业重组改制。近年来,财政部分别出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等文件,明确了金融企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种经济行为,并强调了资产评估结果是确定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国有金融企业并购重组需要借助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发生重组的金融企业共有17家。在19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6份,占比84.21%。其中,重大资产重组2家,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份,全部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占比100%。在金融国有资产管理链条中,资产评估已经成为防止金融资产低价转让和流失的重要环节。
3.加快文化企业上市重组进程。财政部xxxx年5月7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按规定做好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有关工作,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xxxx年度,共有21家文化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评估报告3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32份,占比86.49%。其中,1家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有效推动了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的步伐。
4.“轻资产”行业重组快速增长。随着经济转型,步入“新常态”,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轻资产行业的重组明显增长,监管部门对于资产评估的监管更多关注程序合法和信息披露,对于估值的合理性交由市场去判断。xxxx年度,上市公司中共有28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9份,占比70.37%。资产评估发挥价值发现功能,有效地解决轻资产行业的知识产权定价问题,确定轻资产行业的公允价值。
5.促进生态环保建设。生态环保企业及生态环保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对生态环保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xxxx年度,我国生态环保企业共有60家进行了资产重组,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9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93份,占比85.32%。其中,2家上市公司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8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为生态环保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合理的公允价值判断及专业咨询,促进了生态优化和环保建设。
xxxx年度共有155家资产评估机构参与了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评估。其中,70家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证券资格机构)全部都有参与。xxxx年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共出具的1163份评估报告中,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1060份,占比91.14%。
从机构所在区域看,155家分布在24个省市,有7个省市没有机构参与并购重组项目。参与评估机构数量最多的前五位省市分别是: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这5个省市合计有98家机构:
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参与机构的比例为63.23%,其中这五个省市有55家证券资格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70家证券资格机构的78.57%。
从出具报告数量的情况来看,与各省份的评估机构数量相关,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浙江。其中北京市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数量为706份,占比60.71%,前五位的省份机构出具的报告数量为998份,比例为85.81%。
注册地在北京的证券资格机构39家,出具报告655份,占全部报告比例56.32%,高出第二位上海44.02%。北京市的证券评估资格的机构在承做并购重组项目上优势明显。
就机构承做项目的数量来看,有106家机构出具报告为5份以下,占出具报告机构数量的68.39%,出具报告份数为176份,比例仅占全部报告的15.13%。出具1份报告的家数达58家,其中证券资格机构21家。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数主要集中在5份以下,5份以上仅一家为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30份以上报告的机构数量仅有9家,机构数量占比5.81%,但出具报告454份,占比为39.04%,其中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的比例为42.83%。进一步分析证券资格机构承做情况,呈现并购重组业务向大机构集中的趋势,与财政部支持机构做强做大做优的政策密不可分。xxxx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三位的机构承做比例高达17.37%,平均每家出具67份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十三
2、1999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原有的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制度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资产评估报告制度不仅适用于国有资产评估,也同样适用于非国有资产的评估。
3、20xx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对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并加强对资产评估活动的监管。
4、20xx年国家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5、20xx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根据要素和内容对评估报告进行规范的重要评估准则。
6、20xx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等,以下介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制度。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xx年11月2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该指南。金融企业【20xx年颁布《金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从07年12月31日实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第六章是“披露要求”。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其中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1)绪言;(比《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多出的一条)。
(3)评估目的;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5)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依据;
(8)评估方法;
(9)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0)评估假设;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5)签字盖章。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十四
xxx:
承蒙委托,对位于的沙坪坝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俊峰龙凤云洲处房产租赁价值进行评估,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详细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xx年5月2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对象为坐落于沙坪坝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俊峰龙凤云洲,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用途为商品房,本次评估评估对象1个,实例2个。在评估时点,评估对象未设抵押、典当、担保等他项权利。
20xx年5月2日。
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供价格参考依据。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xx年5月2日的价值结果为:
房产租金:光华阳光水城-人民币895元整。
华宇西城丽景-人民币1048元整。
俊峰龙凤云洲-人民币1081元整。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十五
一、我们在执行本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在20xx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委托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使用者。
20xx年3月31日。
商标的无形资产。
商标。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商标的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壹亿贰仟零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
本次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即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篇十六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xx司资产转让涉及的相关各方。
名称:xx有限公司。
注册号:企合津总字第000670号。
登记机关: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食品、饮料、及化妆品的各类容器(不含玻璃瓶、涉及化学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除外)。
(一)评估对象:
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车间装修工程和机器设备。
(二)主要概况:
1、车间装修工程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是车间的装修工程,房屋是租用房,装修工程于20xx年3月竣工,装修面积1800平方米。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清查调整后评估帐面原值:63500000元,净值:61238003元。
2、建筑物装修情况:
装修工程包括:1、厂房设备气管、水管安装;
2、车间暖气安装;
3、土建部分包括:金刚砂地面、铝扣板吊顶、车间隔断墙及粉刷;
4、给排水部分;
5、室内照明部分(含装防爆灯)。
3、机器设备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办公用设备。
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外购专用设备。如:大桶机等。部分设备状况良好,能满足工艺要求,有部分设备已损毁,不能使用。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委托评估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某项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选择评估基准日的依据如下:20xx年4月9日本所接受珠海xx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为使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尽量接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0xx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一)评估假设:
3、本次评估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资金的无风险报酬率保持目前的水平。
4、评估对象资产按委托方提供有关资料载明的用途在合法且继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进行估算,当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5、评估对象车间装修工程的房屋是租用房,车间装修工程是在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6、本评估结果建立在被评估企业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基础上,为委托方指定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和价值类型定义下的评估价值。
本评估结果仅在满足上述有关基本前提及假设条件的情况下成立。
(二)限制条件:
2、本所不对委托方运用本报告于本次评估目的以外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三)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其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在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内有效。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一)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所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xx]20号)。
2、《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中评协[1996]03号)。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
4、《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5、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
(三)产权依据:
1、主要设备报关单、购置合同和发票。
(四)取价依据:
1、天津工程造价信息;
2、《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4、本所评估人员在市场上调查了解的价格信息。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
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本所接受珠海xx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根据委托评估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为评估目的涉及的相关各方,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20xx年4月9日经双方协商后,委托方与本所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本所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指派项目经理和评估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项目的具体实施程序、时间要求、人员分工做出安排,并将评估计划报经部门经理和所长审核批准。
(四)现场调查:
根据批准的评估计划,评估人员进驻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对车间装修工程、设备进行现场勘察并拍照取证。
(五)收集评估资料:
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评估人员收集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各种资料与信息,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车间装修工程、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等。
(六)评定估算: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定具体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测算,对委托评估的车间装修工程和设备采用成本法。
项目经理召集评估小组成员讨论分析评估结论,并由项目经理撰写评估报告,经三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时,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711.9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387.16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13.49万元,增幅为6.80%。(具体详见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一)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期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基本情况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但本所不能预计本评估报告出具后的政策与市场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参与本次评估的评估师及评估人员在被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和预期的收益,同时与相关各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和偏见。
(四)对于评估中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果的其他瑕疵事项,被评估企业在评估时未作特别说明,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评估对象车间装修工程的房屋是租用房,车间装修工程是在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六)评估结果是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公开市场价值,未考虑该资产的他项权和涉及的债权债务对结果的影响。
(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中的建筑面积是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我们并未进行查证及核实。
(八)油温机及备件、水温机及备件、输送系统为免税进口设备,评估基准日时尚处于海关监管期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该等设备及备件用于转让时应经海关许可。另外该等设备的评估结果未考虑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九)空气运输机《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收货单位为天津中富联体容器有限公司,我们取得该设备产权属于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说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