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持词 消费者权益主持词(3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持词 消费者权益主持词篇一
大家早上好!
甲:我是主持人甲;
乙:我是主持人乙;
乙:明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讲讲有关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
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着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从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乙: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国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
甲.乙:我们今天的广播已接近尾声了。希望我们能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下周再见!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持词 消费者权益主持词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消费与民生”——**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在开始!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光临活动现场的领导和嘉宾,他们是:
以及315协办单位,……
参加我们今天活动的还有,市工商局、市消协、工商局、区消协的工作人员,以及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的咨询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主要有五项议程:
下面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致开幕词,大家掌声欢迎。
接下来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物价局局长宣读**市消费者协会关于核准**市家企业为“20xx年度诚信承诺单位”的通知决定,大家掌声欢迎。
接下来,请各位领导为市区范围内的“诚信承诺单位”授牌,请获得“诚信承诺单位”称号的企业代表上台接牌。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广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下面,让我们用掌声欢迎*8副总经理发言。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支持。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市政府副秘书长作重要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正如所说,20xx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华诞,也是我市深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现“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关键一年。让我们以组织开展好今年的“3.15”纪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共同建设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现在我宣布,*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正式开始!请各有关部门、广大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持词 消费者权益主持词篇三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演讲稿栏目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关于315打假日有关的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 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 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 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 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 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 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 我想效果会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