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优秀18篇)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如何撰写一份合同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合同的目的和主要条款,确保所有被约束的内容得到明确的表述。其次,要注意合同的清晰性和准确性,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引起歧义的词语和表达方式。此外,对于合同中的各种条款和条件,应当仔细审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最后,合同的签署必须是双方或多方自愿的,并在必要的情况下,经过法律咨询或专业人士的意见。总之,撰写一份完善的合同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并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一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根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
(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除应如数支付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二
金律非诉字第号甲方:
地址:
乙方:广东。
地址:____市____区市桥层。
电话: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元。
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 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
2.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9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7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_____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甲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和品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四
(2)甲方承担代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储运,订舱,报关,商检,手续费,银行费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办理订船(舱),报关,托运,结汇手续。
二,代理费: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费按实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币代理费。
三,收汇风险:
(1)本业务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资信,货物品质或货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赔以及提货后不付款,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2)外商不履行外销合同的义务,甲方应委托乙方对外商提起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应积极配合。
四,货款支付:乙方收到国外客户货款后,凭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在三天内结清。乙方收到国外客户预付货款后可支付工厂70﹪预付款。
五,退税风险:
(1)如由甲方指定货运公司出运货物,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应及时退回,如不能及时退回而造成退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如税务局在退税调查过程中发现甲方税务问题导致乙方不能退税,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无信息或不及时开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税的,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及时补救)。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商品与国家有关管理限制和海关审价冲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该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对委托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纸等与客商签署的销售合同内的条款内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签定后,如出现的收购合同,则仅供商检之用。发生争议一本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若发生争议,根据外经贸部一九九一年第1号令《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协调,仲裁。
十,其他条款协定: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乙方有关实施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自愿订立代理合同如下:
1.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产品推销到山东银座商城,乙方认同甲方在上述商场对产品的推销为唯一代理人。
2.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产品需求方进行咨询服务以及招投标、签订销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销售合同的签订,签订销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时准备齐全。
二.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围。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应在所允许行政区域内为乙方推销某产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权推销的产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绩表现,支付甲方酬金,具体支付时间和标准为:
四.甲方义务。
1.在代理权限、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甲方从事乙方相关推销业务。
2.在进行乙方授权的代理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3.甲方应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进行酬金的发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传资料等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业务资料。
3.乙方应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代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或展期。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可变更本合同有关事项。
1.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终止。
2.约定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给乙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
(3)乙方无权根据经营需求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相关一切财务费用,办理好相关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现以上合同终止的情况,并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从本合同期满日起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山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乙方有关实施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自愿订立代理合同如下:
1.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产品推销到山东银座商城,乙方认同甲方在上述商场对产品的推销为唯一代理人。
2.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产品需求方进行咨询服务以及招投标、签订销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销售合同的签订,签订销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时准备齐全。
二.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围。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应在所允许行政区域内为乙方推销某产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权推销的产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绩表现,支付甲方酬金,具体支付时间和标准为:
四.甲方义务。
1.在代理权限、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甲方从事乙方相关推销业务。
2.在进行乙方授权的代理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3.甲方应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进行酬金的发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传资料等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业务资料。
3.乙方应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代理合同的变更、终止或展期。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可变更本合同有关事项。
1.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终止。
2.约定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给乙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
(3)乙方无权根据经营需求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相关一切财务费用,办理好相关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现以上合同终止的情况,并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从本合同期满日起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山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七
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五)支付报酬明确。
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无论是无偿的委托合同还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和报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六)委托事项应当合法。
非诉讼代理合同空白的内容是怎么样的?非诉讼代理也好还是诉讼代理也好,对于代理的行为,都要注意很多问题,首先委托代理的这个事项必须是合法的,如果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从而从事违法行为的,委托人可以拒绝其委托。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八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进口业务的唯一代理人并达成如下协议:
产品名称:
英文名称:
二.合作方式及责任义务。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自行与出口方(外方)协商确定甲方所需进口货物的品种,规格,质。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签订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及甲方认可的贸易。
3、进口商品到货后,乙方负责办理清关的各种手续。经乙方授权,甲方也可。
4、甲方自行提货。
5、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货物进口之前应将必要的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2)甲方应在进口商品到货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检验检疫等相关报关文件,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甲方负责所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的核查验收。
(4)甲方承担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通关费用。
(5)甲方承担银行手续费,产生乙方代为支付的费用,甲方亦应承担。
(6)甲方须在进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进口所需付的全部货款,银行手续费等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7)甲方应在进口货物通关之前将所需的各种通关费用划入乙方账户,以备办理通关之用。
(8)货物通关后,甲方应及时提货。如发生滞港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方应自觉遵守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生海关对货物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即使货物通关放行后,如海关事后发现缺证、少证或漏征税收等情况,海关依法补征税收或补证,甲方仍须依法补税或补证。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准确的与外方签订货物进口合同,并将合同副本给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在接到进口通关所需全套单据后。
(3)进口商品属于法定商检、检疫产品的,乙方应及时向商检、检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延误。
(4)甲方将通关所需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应及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项费用。
(5)如需开具银行信用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准确的办理开证事宜。
(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三.甲乙双方的结算。
(1)甲方应随货款同时向乙方支付进口总货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费,代理费不足。
(2)支付货款金额依照实际支付当日的银行汇率牌价核算。
四.其它约定条款。
1.进口合同一经签订,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进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也不能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进口合同。
2.凡甲方同意的进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3.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应承担代理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因外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当外商违约时,如甲方提出索赔,应在索赔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据,承担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你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7.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8.甲乙双方若发生单方违反本协议或产生争议和分歧,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制定补充协议。
11.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九
合同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在省市(县)范围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权等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甲方根据市场规模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分为30万、20万、10万三个级别。乙方交保证金后,可在甲方仓库提取同等金额的各种管材、管件等产品。
2.甲方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证件、产品介绍光盘。乙方保证其企业合法经营,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所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由乙方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区域内办理的准用证(或备案证),由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续),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3.乙方根据自己店面情况制作门头广告,内容、样式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统一样式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资料汇编,甲方象征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费。
二、付款及运输方式。
乙方付款提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项后,根据乙方订货传真(或函件)明细,尽快准备货物并协助乙方联系运输车辆。一般情况下,甲方承诺款到七日内货物一定发出。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供货时间。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为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甲方承诺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一次进货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代理责任。
(一)乙方须积极开拓本地市场,完成甲方规定的万元(含)的年销售任务。其中,一季度任务万元,二季度任务万元,三季度任务万元,四季度任务万元。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提货额,按规定返利,具体为:
1.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在全国市场实行统一市场指导价,乙方必须遵守。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35%为出厂价。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1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0%;。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2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为销量奖励,2%为设计费补贴,3%为广告费补贴。设计费需出具相关设计人员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广告费需出具广告发票。如乙方连续两个销售季度未能完成规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在该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
2.黄铜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导价下浮40%,黄铜对内丝球阀下浮35%。
3.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65%。
完成150万元以上,奖励微型面包车一辆;。
完成500万元以上,奖励捷达轿车一辆;。
完成1000万元以上,奖励奥迪a6一辆。;。
5.在原材料上涨幅度较大,甲方难以维持原价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如有调整,甲方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以上返利和奖励政策仅适用于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黄铜卡套式管件及黄铜球阀不计入年销售任务及返利范围。
(二)为了保护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特殊情况下,则由甲方进行协调可跨区销售。一般情况下,跨区销售方应该支付合同金额的3%给乙方,但销售业绩计入跨区销售方。乙方辖区内如有来电、来函联系业务者,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权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设立家二级经销商,但乙方给二级经销商的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出厂价(仅针对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乙方须把二级经销商的地址等有关情况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须以书面形式传真甲方,汇报当月销售、次月计划、市场推广方案以及对公司的意见、建议等情况,甲方将根据全国市场综合信息组织生产,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评和表彰。
四、质量保证。
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在销售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并做检验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承诺。
乙方购进的产品滞销时,在产品完好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任何产品,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其代理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有意继续代理,甲方将优先考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补充条款:。
十、合同附件。
1、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双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产品的相关手续。
签约地点:时间:
甲方: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中行清徐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广东省东莞市东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x(以下称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兹签定代理货物一般贸易进口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海关申报货物进口报关后及时通知乙方向海关交纳关税和增值税。
2、海关放行后配合乙方将货物运回仓库。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如实将与外商购货的发票、货物名称、数量、品质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以便甲方能及时向海关如实申报。
2、若货物的价值、品质、数量等经有关部门检验与事实不符,须负起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三、费用承担。
1、该批进口货物所有海关关税、增值税、运输、检验、查验、报关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货物交乙方后,由乙方自行销售,海关税单由乙方自行抵扣,与甲方无关。
3、进口货物放行后,甲方收取到岸完税价总额的x%作为该批进口货物合同、批文的代理手续费。
4、该批进口货物须向外商交付货款,乙方应先将人民币货款预先划入甲方帐户,以便甲方代付,付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十一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师已实际参与本合同委托事务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无故解除委托,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x年12月5日至x年12月19日期间代理发布:中国x品牌广告。
二、广告播出媒介:x电视台卫星频道a1段。
三、单位广告规格:75秒。
四、广告采用bat样稿(样带),乙方改动广告样稿(样带)需和甲方商议。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出。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x元,优惠x%,净价x元,播出次数x次,总计人民币(大写):x,(小写)x元。
八、甲方应在x年12月2日前开始将广告播出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付全款。
九、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期交付广告款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提供合同款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乙方并停播甲方广告。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和时段播出,除退还甲方支付的广告款271440元外,另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予以赔偿。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甲方支付广告款后,如遇x电视台节目调整漏播或迟播,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选择补播或退款;若甲方选择补播,则按x电视台相关规定予以补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播出时间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权限”事项协商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署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地区_____(演员、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艺术品,版权)代理业务,期限为______年。
二、具体要求:代理方以委托方及其网站“_______网代理商”的名义展开业务活动,代理该地区业务。
三、双方责权:
委托方责任:
(三) 委托方承诺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加盟代理商作宣传。委托方权利:
(二)委托方有权取得合同约定的收入;
(四)如因代理方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所付代理加盟费用一概不退;对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方责任:
(五)代理方有责任对代理收入依法纳税。
代理方权利:
(一)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权利;
(二)代理方有权在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的前提下,自主开展_____业务的权利。
(三)代理方对委托方该地区_____类会员享有资料共享的权利;
(四)代理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委托方的代理合同、管理办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四、费用分配及结算:
(一)加盟费用:
1、国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美金;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元人民币;
5、市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人民币_____元;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人民币_____元。
(二)代理费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费用者,在授权期内所接收的代理业务的所有代理收入均归代理方所有。
(三)会员注册费用:在授权期内该地区会员的注册费用的_____%也归代理方所有。
(四)结算:注册费用款项到帐当月月底(_____日_______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帐。
五、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资料均应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经济赔偿或诉诸法律的权利。合同终止后,双方也应对合同内容予以保密。
六、违约责任: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后者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酌情要求前者赔偿经济损失。
七、有关续约或终止:合同授权期满前一个月,委托方根据代理方代理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反馈进行评估,对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约;对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满后,将终止合作。
八、争端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方法人:________委托方法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汇款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十四
以下称甲方)因事件,委托安徽(以下称乙方)的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审查或起草法律文书;。
2、代为进行律师见证。
三、甲方须对乙方律师依本合同规定而进行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合同规定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情况,以及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四、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隐瞒事实的,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在代理过程中,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因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全部代理费。
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费用元,并支付实际支出的其他费用元。前述费用甲方须于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处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十五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单位: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24号甲24楼东门五层邮政编码:100011。
电话:/62/63……/70(10线)。
传真:
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十六
以下称甲方)因事件,委托安徽(以下称乙方)的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审查或起草法律文书;。
2、代为进行律师见证。
三、甲方须对乙方律师依本合同规定而进行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合同规定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情况,以及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四、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隐瞒事实的,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在代理过程中,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因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全部代理费。
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费用元,并支付实际支出的其他费用元。前述费用甲方须于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处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十七
金甲方:
地址:
乙方:广东xx
地址:____市____区市桥x层
电话:
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x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x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师已实际参与本合同委托事务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无故解除委托,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市____区
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篇十八
(以下简称甲方)因事由,委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围内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律师代理费。
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