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专业16篇)
在平凡的生活中,我也能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一个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应该具备结构严谨、语言准确、内容详实等特点。以下是一些优秀同学的心得体会,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一
广大市民群众:
当前,x市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
三个规定指的是: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领导。
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有关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以上三个规定,对。
领导。
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也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提供。
制度保障。
倡议内容。
为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现向广大市民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不以任何形式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活动;
不自行或请托他人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
不违反规定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检察人员;
不违反规定通过检察人员转递涉案材料;
不以其他方式干扰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依法履职。
如遇上述行为,检察人员将如实记录报告。
注意事项。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保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机关始终秉持的立场。因此,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公正办理案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反映问题、对检察办案等提出意见建议可以通过12309等正规渠道。
我们真诚希望。
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推动形成有问必录的工作氛围,既需要我们检察机关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也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我们真诚希望市民群众对我院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监督,帮助我们深入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二
“每次执行任务都要经受一次生与死的考验,因此,我们排爆队员都被称为‘与死神打交道的人’……”10月30日上午,宜宾酒都剧场座无虚席,一级英模警察张保国先进事迹报告会举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第三驻点指导组组长张美荣,副组长王萍、刘勉义和成员出席报告会。
上午9时30分,张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庄严肃穆中拉开序幕。张保国现任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从警21年,坚持战斗在排爆安检工作第一线,先后完成重大活动防爆安检、备勤任务1500余次,成功处置涉爆现场110余次,将毕生精力和心血全部献给了公安排爆事业。2005年,他在销毁废弃弹药时不幸受伤,落下七级伤残。但是,他丝毫没有退缩,出院后依然坚守在排爆一线,守护着一方平安,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2019年6月25日,张保国作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5次、三等功3次,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全国公安楷模”、“最美奋斗者”、“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齐鲁时代楷模”等荣誉称号。
“这么多年来,我欠父母、欠妻儿的实在太多了。忠孝不能两全的滋味不好受。但为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我和我的战友们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忠于职守,选择了无私奉献,选择了舍小家顾大家。”张保国一番铮铮誓言响彻全场,让台下几百名政法干警听得热泪盈眶,多次情不自禁热烈鼓掌。但是,张保国谦虚地说:“我就像千千万万个在自己岗位上勤奋工作的人一样,做了一个排爆民警应该做的事。”
张美荣说,张保国同志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的优秀党员和公安楷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与担当,谱写了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壮丽凯歌。要把向张保国同志学习,同学习宣传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吴诗华、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陈明海、全国先进工作者张芙蓉等身边先进事迹结合起来,充分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政法队伍能力素质,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服务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宜宾酒都剧场,全市各区县均设了分会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卫,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展,市人民法院院长杨玉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杨在主会场参加报告会。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三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四
我们对这项工作高度正视,下功夫、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不及时、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目录在工作部署和人员放置上不够正视,工作不够主动;工作进展力度不够,与县上的工作要求差距较大。
按照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首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等,按照规定的格式上传并及时公开。
发布和更新政府工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3、丰富公开形式。在加大力度通过互联。
网
公开政府工作信息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
提供。
完整、详细的资料。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五
2019年7月15日上午,为了切实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强化警示教育,刑一庭全体人员在周正茂庭长的组织下,对2017年以来中共河南省政法委关于违反“三个规定”的18起典型案例的通报进行认真学习和深入反思。
自中央“三个规定”下发以来,全省各级政法单位高度重视,今天通过此次学习,全庭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按照省政法委的文件精神,从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和强化警示教育三个方面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六
20xx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七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
的情况;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八
为落实文件规定,本人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感触颇深,并且对如下几个方面深有体会:
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維护司法公正。
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深入贯彻溶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管,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決整治司法腐败。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严格规范执行“三个规定”筑牢廉洁执法“防火墙”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依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动自我加压行动,是对自身司法责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发生了一些有损司法公正的事情。检察机关通过‘三个规定’很好地为司法公正装上了‘安全阀’。”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建兰认为,最高检向社会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这相当于检察机关‘自曝家丑’,把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向社会表达了一种担当和决心,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制度执行好。”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国乐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夏吾卓玛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夏吾卓玛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最好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李俊丰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
的情况;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近日,我局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回头看专项行动,深入学习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特别是最高检察院通报的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对此,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山东、山西、上海等地纪委监委也发布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过学习,我对此深有感触,这些反面教材给我敲响了警钟,让我更加明白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要严格遵守省厅“八个严禁”的规定,绝不触碰红线。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近期,中队组织重温“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部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怀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流行为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学习,更深更透地学习领悟“三个规定”文件精髓,杜绝知法犯法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学习,总结了三点体会:
体会一: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机制。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我们必须首先做到知法讲法,以法律为底线,以法律为准绳。公务人员违法违纪往往从细小的不良作风开始,如果民警从一开始就不用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不收会员卡、不进娱乐场所等,在一些细节上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并通过制度的小惩大诫,对腐败的发端就予以遏制、预防,对“针”不偷,对“金”的诱惑自然就会多加考虑,犯错误的几率就会减少很多。在制度机制的建立上,要强调机制的系统化和程序化,大到警务机制的改革,小到每起案件的文书,都要制定规矩,让人有所遵循,切实杜绝制度机制的漏洞。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执勤时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样的制度就会变成“铁板”,没有疏漏和短板,也可以做到有据可查经得起查。哪个细节出错了,就从哪个细节倒查,不折不扣地执行问责,使得制度既有实体性的硬性要求,又有程序性的规范操作,还有监管性的奖惩机制。
体会二:积极推行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环境。
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执法要透明公开,长久以来,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一直备受关注。作为公安民警,执法时必须做到执法公正、程序公开。具体来讲,比如办理一起案件,有没有明确的规定、透明的程序、有多少知情权,参与办案的民警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律要求的程序,程序是否有被修改的痕迹,有没有利益相关或冲突的情形,所有这些构成了“公开模板”,只有通过记录程序的方方面面,引导社会群众参与监督,全程透明,减少机会,就能预防绝大部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也要更加积极广泛地推行信息公开,包括警务公开,网上执法综合平台,都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但还需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
体会三: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氛围的深入人心。
思想是一切行为的先导,违法违纪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社会心理和个人心理作用而成的结果,不将环境的因素、个人的心理考虑在内,就无法去除根源。“问渠那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要从根源上去除违法违纪行为,就必须充分发挥教育引导的作用,使各项管理办法、制度规定能够入心入脑,深入人心,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与训诫,及时帮助那些涉足不深的人员修正方向,为他们纠错改正提供渠道,不致于一失足就成千古恨。同时,要加强队伍纪律建设,不能忽略队伍内部社会关系的调试,注意关系中社会性的一面,多些人性化的东西。通过建立健全良性的工作体制、和谐的人际环境和公平的升迁机制,形成浓厚的文化环境氛围。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2019年7月15日上午,为了切实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强化警示教育,刑一庭全体人员在周正茂庭长的组织下,对2017年以来中共河南省政法委关于违反“三个规定”的18起典型案例的通报进行认真学习和深入反思。
自中央“三个规定”下发以来,全省各级政法单位高度重视,今天通过此次学习,全庭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按照省政法委的文件精神,从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和强化警示教育三个方面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八个严禁后,使我认识到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要以更加坚定不移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强自身学习和作风养成培育。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始终保持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守住做事、做人的底线,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在接下来的辅警工作中,我将自觉遵守“三个规定”,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详细指点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忱周到的指引服务。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提升自我水平,提高思想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最大程度的办好每一件事。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九
第一段:引言(字数:200字)。
《三个规定》,即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三个规定严格规定了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保证党员干部过正常的生活起着积极的作用。通过这一主题,我也深刻体会到了党的纪律对于干部队伍的作用以及对党员干部的要求。
第二段:规定一:不准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字数:250字)。
《三个规定》之一,是不准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一规定要求党员干部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不良行为,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在参与一些重要决策的过程中,我深感这一规定的意义与重要性。不仅减少了决策上的错误,更加贴近了群众的生活与需求,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第三段:规定二:不准拉帮结派(字数:250字)。
《三个规定》之二,是不准拉帮结派。拉帮结派的行为极易导致党内关系的紊乱,甚至破坏党的团结与统一。纪律的规定禁止了拉帮结派的行为,保障了党内关系的稳定。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坚决抵制拉帮结派的行为,以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坦诚相待、积极合作,才能更好地实现党在各级组织中的团结统一。
第四段:规定三:不准搞权色交易(字数:250字)。
《三个规定》之三,是不准搞权色交易。这一规定对于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与职业操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权色交易。这一规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有效预防了腐败的发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会时刻牢记这一规定,坚决反对权色交易,做到清正廉洁,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五段:结尾(字数:200字)。
总结而言,三个规定的出台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意义深远。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拉帮结派、不搞权色交易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规范,也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守党的纪律,做到以实绩论英雄,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希望通过坚决落实《三个规定》,能够进一步增强我党党员干部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十
近期,中队组织重温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部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怀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流行为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学习,更深更透地学习领悟三个规定文件精髓,杜绝知法犯法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学习,总结了三点体会:
体会一: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机制。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我们必须首先做到知法讲法,以法律为底线,以法律为准绳。公务人员违法违纪往往从细小的不良作风开始,如果民警从一开始就不用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不收会员卡、不进娱乐场所等,在一些细节上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并通过制度的小惩大诫,对腐败的发端就予以遏制、预防,对针不偷,对金的诱惑自然就会多加考虑,犯错误的几率就会减少很多。在制度机制的建立上,要强调机制的系统化和程序化,大到警务机制的改革,小到每起案件的文书,都要制定规矩,让人有所遵循,切实杜绝制度机制的漏洞。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执勤时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样的制度就会变成铁板,没有疏漏和短板,也可以做到有据可查经得起查。哪个细节出错了,就从哪个细节倒查,不折不扣地执行问责,使得制度既有实体性的硬性要求,又有程序性的规范操作,还有监管性的奖惩机制。
体会二:积极推行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环境。
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执法要透明公开,长久以来,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一直备受关注。作为公安民警,执法时必须做到执法公正、程序公开。具体来讲,比如办理一起案件,有没有明确的规定、透明的程序、有多少知情权,参与办案的民警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律要求的程序,程序是否有被修改的痕迹,有没有利益相关或冲突的情形,所有这些构成了公开模板,只有通过记录程序的方方面面,引导社会群众参与监督,全程透明,减少机会,就能预防绝大部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也要更加积极广泛地推行信息公开,包括警务公开,网上执法综合平台,都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但还需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
体会三: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氛围的深入人心。
思想是一切行为的先导,违法违纪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社会心理和个人心理作用而成的结果,不将环境的因素、个人的心理考虑在内,就无法去除根源。问渠那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要从根源上去除违法违纪行为,就必须充分发挥教育引导的作用,使各项管理办法、制度规定能够入心入脑,深入人心,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与训诫,及时帮助那些涉足不深的人员修正方向,为他们纠错改正提供渠道,不致于一失足就成千古恨。同时,要加强队伍纪律建设,不能忽略队伍内部社会关系的调试,注意关系中社会性的一面,多些人性化的东西。通过建立健全良性的工作体制、和谐的人际环境和公平的升迁机制,形成浓厚的文化环境氛围。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一
云南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二
通过对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个单位必须要有完善,严格,健全,独特的管理制度。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通过学习,提高了我的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由于平时工作比较繁忙,我们只抱着干好每天的工作,而规章制度学习与己关系不大、可学可不学的想法,对规章制度疏于学习,在学习时也不够深入,对内容也理解不够全面。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规章制度、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我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
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
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己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
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己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
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反省,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
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己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三
三个规定分别是“八项规定”、“六项规定”和“五项禁止”,这是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重要整顿措施的三个方面。这三个规定从源头上整顿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限制了干部个人行为的自由度,对于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参与《参考消息》“百代谈经验”团队报告会之后,我对三个规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八项规定”对于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八项规定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章乱用、违规住宿和滥发津贴等现象,以及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检查,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些规定督促了党员干部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等问题,从而形成了厉行俭约、一切为了人民的良好政治生态。通过八项规定,我们看到了习近平主席端正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极为重视的决心和执着追求,同时也使我们党风正气更加昂扬,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征程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其次,“六项规定”改善了党员干部的工作效率和作风。六项规定明确要求干部要务实,不以公务出差为名到处考察搞形式主义;不过多出台会议文件,减少会议时间和频次;不搞领导小组、工作组等特殊机构,减少会议机构层级;不要向部门、地方等发送“调研”信息。这些规定的推出,有效地解决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工作效能和执行力。通过六项规定,我们下级干部要丰富经验,开解问题,实现工作的优化和高效运行。只有增强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最后,“五项禁止”规定了党员干部个人行为的底线,对于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和规矩形成了有力的保障。五项禁止分别是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严禁违规餐饮、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违规接触地产和金融领域。这些禁止的出台,严厉打击了权力腐败和贪腐问题,维护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形象,形成了铁的纪律和规矩。通过严肃的纪律,我们强调党员干部的廉行操守,实施一丝不苟的党风廉政建设政策,从而提升了党的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党的三个规定对于改进党员干部的作风、压缩权力、限制个人行为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让我们看到了习近平主席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大力推动,也让我们看到了全党的共同努力和付出。只有不断加强廉洁从政意识、高效执行工作目标和严守纪律底线,我们党才能实现良好作风持久化、推进党的事业发展长久化。通过参与《参考消息》“百代谈经验”团队报告会,增进了我对三个规定的理解,也加深了我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更加坚定了我同心同德、锐意进取的信心。我相信,在全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复兴!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四
三个规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一系列治党规定。这三个规定分别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些规定的出台,为我们党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方针。在实践中,我深切体会到了这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我们党建设的基石。党是执政党,必须能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只有把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才能够建设一个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党。作为党员,我们要从自己做起,要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党的领导干部的“两个维护”,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要求上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生活中要保持良好的品行和榜样作用。
其次,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内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必须严格按照党内纪律要求办事。作为党员,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要守规矩,懂规矩,执行规矩,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不能有任何纵容和姑息。纪律是保持党的团结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明党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够维护党的形象,保持民心向党。
最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我们党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挑战,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和准则也必须与时俱进。作为党员,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增强党性修养,坚持党的领导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者和建设者。
通过对三个规定的深入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建设的重要保证。只有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够始终保持党的领导地位,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和人民事业的生机活力。同时,我也认识到,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明党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够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和准则也必须与时俱进,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才能够适应发展的需要,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综上所述,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我们党建设的重要法宝。我们党要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必须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团结和纯洁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党才能够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目标。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五
新的体育中心成立以来,不断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认真学习规章制度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规章制度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些学习心得与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规章制度是实现公共服务职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邓小平同志在论述制度改革问题时指出,同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相比,“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任何一个家庭,一个集体,要想做到成功,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定是最重要的。一个团队中,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生活习惯和作息习惯,而怎样才能让这些不同的人变得和谐,变得团结,变的有凝聚力,统一而有效的管理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增强执行力,是非常重要的。同样,体育馆要充满生机和活力,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声誉,必须要有完善,严格,健全,独特的规章制度。否则,单位的人、财、{学习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物、事、信息的管理以及时间、空间的安排便会混乱无序。{学习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以往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理解不够透彻、执行不够细致,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的态度,对规章制度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违规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活现实。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渴望像成功人士一样运筹帷幄、审时度势。但往往一遇到一点的挫折,就开始抱怨生活,抱怨一切,开始消极的对待每一天,最终一事无成。成功其实很简单,但简单并不代表着容易,就像每天都写日志一样,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几个人能坚持不懈的记下去呢?把简单的事情重复做,每天进步一点点,你就每天离成功也进一点点了。
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了工作中的各种行为,指导我们在工作实践中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科学和标准化。我们今后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尽量安排在节假日解决,强化规章制度学习增强遵纪守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通过一个阶段的学习,我基本掌握了和自己密切相关的法规{学习规章制度心得体会}.
的内容。虽然中心和体育馆有这么多规章制度,但我觉得这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份保障。制度中也有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管理规定,从员工的角度出发,做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而且它是一把双刃剑,在规范你的同时更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岗位责任制让每一位员工明白自己在岗位上需要做什么和怎么做。学习规章制度的过程不仅是了解中心和体育馆工作的过程,也是让我们了解什么是自己的义务与权利的过程。在不断深入学习规章制度后,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大,纪律的制定是为了提高个人的工作执行力,让每个人都有一颗积极心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心态,把工作做到最好。没有优秀的个人,只有优秀的团队,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能熟悉掌握规章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就可能犯错误,甚至可能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并且直接影响个人的工作岗位和经济利益。
同时,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自己的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规与守法规相结合。在学习上突出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学习,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学习、普法学习、规章制度学习和学先进、学英模结合起来,使自己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规办事。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恪守各项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责任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中心和体育馆的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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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六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共三个规定”,该规定要求全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问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深刻认识到“共三个规定”的重要性,通过学习、实践和总结,我有了一些体会。
学习“共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在于深入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以及在实践工作中遵守“四风”的要求。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共三个规定”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消除“四风”问题的有力武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同时,“共三个规定”也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为一些党员干部提供了风向标。
第二段: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三个规定”的作用。
在实践工作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共三个规定”的作用。首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允许有为官不为、吃拿卡要、肆意妄为的问题。其次,积极推动“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定,精简开支,实现事半功倍。最后,切实抵制“四风”问题,以实际行动配合中央推行全面从严治党,彰显公正廉洁的形象。
第三段: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
为了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我们需要深入实践和落实。首先,加强对干部的宣传教育,让他们明白问题的严重性以及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其次,落实监督责任,严密把关,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最后,提高制度执行水平,着重强调“以上级别领导要率先垂范”。
第四段:严禁违反“三公经费”和“四风”的行为。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需要坚决严禁违反“三公经费”和“四风”的行为。在公布后,广大干部纷纷表示,将会以更严谨的态度认真贯彻和执行这个规定,以更实际的行动贯彻“四风”,为全党同志们做出榜样。在推进党的全面从严治党中保持定力和勇气,相信必将推动全党向好的方向发展。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意识到我必须严格遵守这个规定的精神,牢记“三公经费”的核心要义,认真落实自己的职责,保证公职工作的科学、公正、有效。同时,我们还需要自觉地摒弃浪费、奢侈、虚假、作秀等不良行为,以实际行动落实“四风”问题,为加强党的建设做出贡献。
总之,加强党的凝聚力和清正廉政意识,必须全面深化国内社会主义建设,并且加强党对国家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领导,健全党的监督制度。同时,必须不断提高党的现代化程度,从而适应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发展的需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