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施工合同(实用12篇)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在合同中应该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途径,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请您在使用合同范本前进行仔细审查和修改以符合实际情况。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工程施工费的2.2%(工程施工费以经有权部门鉴定认可的成果资料为准,由于施工设计调整而增加工程施工费时相应调增设计费、减少工程施工费时不调减设计费),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银行转帐。
支付时间:项目首批资金到帐后一周内付款70%,待施工招标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支付20%,项目验收后一周内支付10%。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而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4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甲方承担项目高程点补测和成果评审费用;。
6.1.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2乙方责任:。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乙方在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该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7.6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盖公章):承接方单位(盖公章):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二
项目实施方:xx县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管护方:xx县xx乡(镇) 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做好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使其长期发挥效益,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就xx县xx乡(镇)xx 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后期管护工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乙方管护范围及内容:
对甲方已实施完工的xx县xx乡(镇) xx 村范围内土地整理项目承担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将原属乙方所有、管理、使用的土地整理项目(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整理完工后一并将其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移交给乙方。
2、乙方职责:
(1)、项目工程移交后,乙方负责各项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以及安全管理;
(2)、应落实专人管理和维护已移交的各项工程;
(5)、甲方移交给乙方的新增耕地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自主决定分配或使用,新增耕地产生的经济收益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分配,甲方不参与分配。
三、协议生效时间:
项目工程整理完工移交后,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 国土局
受委托方: 村委会
xx市xx县xx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经各方努力,于2015年9月底竣工,并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初验,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为有效地巩固土地整理成果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方作为项目实施建设主体,负责该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将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xx镇、xx村人民政府及余湾、汪岭等村村民委员会所有,项目区内相应基础设施亦转交给xx镇、xx村人民政府及余湾、汪岭等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二、受委托方主要职责和义务就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项目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防护林网等进行管理和养护的职责和义务,受委托方要严格按照工程管护的要求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不得违约、具体内容如下:
1、农田水利设施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水利设施。
(2)、交付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或设施被盗等,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年内,确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委托方派员现场处理;保修期后的各种危险均由受委托方负责。
2、道路工程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道路工程。
(2)、交付使用的`道路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三、受委托方应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委托方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如果发现受委托方未按照管护合同履行其义务的,委托方有权撤换受委托人并追究受委托方的责任。
四、委托方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经常定期的专项检查,把后期管护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渠道。
1、委托方在项目竣工后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项目后期管护者的管护工作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项目后期管护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建筑物和设备严重损害等情况,找出原因,追究项目后期管护者的责任并经专项检查小组按情节大小,给予一定的处罚。
2、项目后期管护基金的专项检查
委托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审计等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落实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资金不落实、使用不合理等情况追究其责任。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 xx市国土居(盖章) 法人代表:
受委托方:
法人代表: xx县xx镇人民政府(盖章)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委托方: **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受委托方: **县***镇*****村村民委员会
*******土地整理项目经各方努力,于2015年4月竣工,并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初验,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为有效地巩固土地整理成果,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方作为项目实施建设主体, 负责该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及时将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村村民委员会所有,项目区内相应基础设施亦转交给*****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二、受委托方主要职责和义务就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项目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防护林网等进行管理和养护的职责和义务,受委托方要严格按照工程管护的要求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不得违约。具体内容如下:
1、农田水利设施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水利设施。
(2)、交付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或设施被盗等,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年内,确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委托方派员现场处理;保修期后的各种维修均由受委托方负责。
2、道路工程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道路工程。
(2)、交付使用的道路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农田防护林网
(1)、项目建成后,防护林网的产权归受委托方所有,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防护林工程。
(2)、对已交付使用的防护林工程要精心防护,所移栽的各种树苗要做好防治病虫、修枝整形工作,确保树苗成活率达到85%。如发现个别死苗等现象,要及时补栽,确保数量和质量。
(3)、项目区内所栽树木不得随意砍伐,如今后确需砍伐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砍伐后要做到伐一补一,确保林网的连续效益。
三、受委托方应该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委托方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如果发现受委托方未按照管护合同履行其义务的,委托方有权撤换受委托人并追究受委托方的责任。
四、委托方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经常定期的专项检查,把后期管护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渠道。
1、建筑物和设备的专项检查
的处罚。
2、项目后期管护基金的专项检查
委托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审计等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落实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资金不落实、使用不合理等情况追究其责任。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 ****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签章)
法人代表:
受委托方: 昌黎县刘台庄镇西窑窠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人代表:
本合同签于: 2015年 1 月 4 日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三
根据集体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甲方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积、位置
本块荒坡位于______,土地面积为__亩。
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__。
二、承包期间
承包期间为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亩每年承包费____元,每年承包费共为____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缴纳年承包费共__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张任何权利及干预乙方生产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与交通要道之间有畅通的道路,保障乙方的通行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路障及人为堵塞本宗土地交通道路。
六、乙方承包本土地后保证合法经营,乙方对本土地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收益权等。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转租该承包坡地和地上附属物。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权利。
七、若租赁期间乙方在本地上建有附着物,合同到期后,拆除不影响其价值的,乙方无条件拆除,若拆除影响其价值,折价给甲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规划,如该承包坡地被征用,地面附着物费土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九、在承包期限内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及国家征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本宗土地。
十、承包协议期满后,乙方若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地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协议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甲方法定代表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法》及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签定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分期按照总土方量付款;土地平整钩车、铲车所发生加油费由甲方承担。
二、土地平整标准及其实际要求。
1.乙方在围填施工时,应确保施工质量,工程完成时,应由满载的工程车重新压实一遍。
围填高度应以公路面为标准,下降2(贰)米的高度填平。
2.乙方围填土方时,应符合相关平整土地的要求,不得使用风化土、杂土及劣质土填地,否则视违约责任。
三、工程期限。
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工程必须在1000(壹仟)天内完成,否则视违约责任。
四、责任范围。
甲方:
1.应按照上述内容,工程按完成验收后即日支付工程款项(经国家相关部门测量为准),否则,视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派员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如发现施工及质量问题,责成乙方返工,所有费用乙方负责,并且不能拖延施工期限。
3.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测绘施工图纸,现场双方经过商定认可。
4.履行与土地平整发包方相应的义务。
乙方:
1.应按照上述条款内容,精心组织力量进行施工。
2.接受甲方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把好质量关。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领款结帐后,应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入账。
4.注意施工安全并担负施工安全责任。
工程中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果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违约方负担责任及赔偿。
2.人为不可抗力,如雷雨大风天气无法施工的特殊情况,经与甲方商榷同意后,扣除其影响施工的天数。
否则,超过规定的1000(壹仟)天无法完成工程,甲方即取消剩余施工款项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附则。
1.自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守信约,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方,否则视违约责任。
2.在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有修改或补充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文本,方可有效。
今后任何补充协议书都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____镇____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____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____公顷(折____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小写:____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总日历工期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六
甲方: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东平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需使用 镇(乡) 村土地 亩,作为临时用地。
二、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元/亩,共 元。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经过30日的整改,仍达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用地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不能复垦或经复垦不能恢复土地原状的,将按照永久征地由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有关规费(费用按照上级规定的年产值标准及倍数)。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八、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九、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 乡 村土地 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日至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
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七、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律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省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拆除协议书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调剂资源,争取资源的最大化利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位于 组(小地名)平方米, 结构的旧房屋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拆除。
二、乙方旧房拆除后,经甲方核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兑现其房屋拆除补助费(补助标准:砖混结构为50元/平方米:木结构为25元/平方米,含垃圾清运等所有费用)。
三、乙方拆除50%后,甲方可预付30%的拆房补助资金,待乙方拆除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差额部分。
四、乙方必须在年 月 日前完成旧房拆除工作,包括场地清理。
五、乙方负责拆除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拆除工作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还甲方所预付的经费,并由甲方强制拆除。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凤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耕管协议书
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加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讨论,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已复垦的宅基地全部交由原宅基地持有人承包,承包人所承包的宅基地享有与其他承包耕地同等权利和义务。
(二) 承包人只能将该承包地用于种植业,不得擅改耕地用途。
(三) 承包人可将该承包地依法流转,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已复垦的耕地上建窑、挖沙、取土、建坟、堆放废弃物等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 承包人不得荒弃和闲置土地,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法对
其征收耕地荒芜费。
(五)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制定,承包户的权利和义务受该法保护和约束,如有争议,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未果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耕地承包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各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监督方:
年 月 日
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辽源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古交市财禧种植专业合作社
依据《古交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古交市人民政府; 《古交市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古交市2015年土地调查变更数据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复垦位置:
(1)复垦片区位于古交市河口镇磨石村宏盛煤矿,由以下17个拐点坐标连线圈定,坐标为1980西安坐标系。
2、土地复垦面积、金额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各类工程量统计见表1-1。
4、施工要求:
1、施工前按设计要求划分地块,做好植被清理,做好施工测量放样、施工排水工作,将清理物按照监理的指示运到指定的场地堆放。
的局部,采用人工辅助施工。
3、土地平整工程要严格测量,控制高差,使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4、平整完成后,在耕地地块上覆土90cm,林地地块上覆土30cm,作为后期土壤肥力的保证。土源来自附近的土丘。
5、由于表土回填时被机械碾压,要采用机械进行翻耕。
6、覆土完成后,需要对耕地各地块施肥,以提高耕地的土壤肥力和土壤的理化性质,按100kg/亩的标准施用精制有机肥。经过整理复垦,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为1.3191公顷(19.79亩),共施用有机肥1979kg。施肥完后采用59kw拖拉机和三铧犁对复垦区土地深翻耕,使土壤松散,以达到土壤改良的效果。
7、该复垦区适宜复垦林地面积2.3157公顷,适宜复垦为林地的土地种植乔木,乔木选择油松,穴状栽植。初植密度3.0m×3.0m。复垦林地种植油松共计2573株。
8、道路工程设计分两种情况:改建现有道路和新建生产道路。由于本项目内原有道路等级低,狭窄、路基差,为了配合田间耕作,需新修田间路1条,长度为326.37米,占地面积1305.49平方米;新建生产路1条,长度为77.42米,占地面积170.33平方米。田间路共占地1475.82平方米。
田间路设计规格为:路基宽度4米,路面宽3米,路面高出田面50厘米。路面为20 厘米的砂砾石路面,路基采用30厘米厚的素土碾压夯实。
生产路设计规格:路基宽2.2米,路面宽1.8米,路面高出田面20厘米,路面为20厘米厚的素土夯实路面。
第二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土地复垦方案及复垦区域勘测定界报告
1、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施工现场、施工运输车辆、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坚持文明作业,负责与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和罚款。
2、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或就地填埋,施工地段要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落石,因此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设施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负责赔偿。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植被,凡现有成活树木不得损坏。
4、按土地复垦方案和标准施工,听从甲方技术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5、自行解决水源、确保树苗成活率。
第三章 其它部分
1、付款方式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两分由乙双送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八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施工事宜,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基本情况和质量要求。
1、乙方用挖机为甲方做坡改梯,梯带宽三米以上。
2、土地要做平整,挖土深度不能低于三十公分。
3、乙方听从甲方技术施工图纸指导,如乙方自己不在规划划范围内施工出现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
二、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格,规范施工。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按每亩________元结算给乙方。
2、甲方付乙方挖机进场费每台挖机壹万元。
3、施工中甲方必须保证付给乙方每台挖机燃油工人工资和生活费。
4、开挖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图纸的亩数的80%的面积,再结算80%的工程款给乙方出场。
5、余款工程验收后付给乙方。
6、因甲方纠纷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三天以上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每台挖机一千元。(由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十
流转方(以下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及《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方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双方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合同如下:
一、流转土地名称、面积、期限、方式及土地四周边界。
2、流转耕地面积:亩。
3、丘块数量: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土地的用途:用于花卉苗木生产或蔬菜瓜果生产。
2、流转价款:每亩。
3、支付方式:双方签字后一个星期内支付两年流转价款;其中一年流转款作押金(租赁到期,退还押金。);第一年流转期到之前支付下一年流转价款,以此类推。流转期间不再产生其它费用。租凭期间租金随行就世,本村租金涨,租金跟着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乙方的土地流转款。
2、在合同明约内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3、有义务处理土地边界问题和流转前遗留的人事纠纷问题。
4、如土地国家征收,有权领取国家补偿的土地征收费,但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应归乙方。
5、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使用性质。
6、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提供土地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权限,有权依法自主利用和经营流转的土地。
2、享有受让土地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
4、支持国家征收土地,有权领取国家征收土地所赔付的苗木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有权享有国家有关农林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
6、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破坏耕地结构。
8、保留田埂。
五、合同的转租、变更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流转方同意,遵照志愿、互利原则,可以将流转土地全部或部分流转给第三方。
2、二次流转要签订流转协议,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流转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和乙方之间仍然按原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二次流转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书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无故干预乙方经营权造成损失的。
(2)无正当理由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3)因流转前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使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索。
(1)拒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的。
(2)违反合同约定的。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本合同附件,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双方发生纠纷的,双发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村委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村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十一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根据《_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亩,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转包给乙方使用。
二、转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土地的用途:等。
四、转包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转包总价款元(大写: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结价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费用元,余款于年月日前付清。甲方应将该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给乙方。
(二)土地租金采取预交形式,每亩土地按每年元计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须将收据移交给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向支付,每10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将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关证明材料移交给乙方;甲方应协助将电力使用权过户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之前与该租赁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期内乙方可以转包给第三方,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执行本合同,即视为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按未履行合同转包额的20%赔偿对方损失。
九、合同期内如遇*或企业征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其它费用按*规定的标准补偿给乙方,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及监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村委会(盖章):
监证机关(盖章):
日期:年月日
土地整理施工合同篇十二
(1)建设单位:
(2)承包单位: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樱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承包方式。
(1)以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合同的范围。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条款。
(5)施工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分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政党进行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双方了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的解释时,按合同条款的第40条关于纠纷解决的约定处理。
第7条合同双方义务与责任。
建设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发布开工通知;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开工前天完成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培青,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用地;开工前天向承包单位移交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开工前天提供施工图纸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以及完成其他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承包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年月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万元;开工前天进驻工地;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指令,必须照办,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照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施工缺陷,根据施工规程的要求予以修补或改建;开工后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按合同规定,完成部份设计工作,绘制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按图施工;向保险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汽车保险、货物运输险、设备损坏险等由承包单位承担保费的保险;保证提供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质量标准,提供的施工设备符合投标文件中填写报的型号和数量;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并报监理单位审批;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环境保护;尊重工程所在地人民的生活习惯,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建成完工,并负责做好维修期(即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完工清场及撤离;建立各种用于本工程的规章制度;完成其他应由承包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8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和职责与权力: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但在行使下列权利时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工程的分包、工期的延长、工程的变更、增加或减少某一工程项目;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总监理工程师(下称总监):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建设单位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理的任命通知承包单位,总监易人时应由建设单位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行为其职责,并通知承包单位。
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派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单位。他们在授权范围内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小时内及时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单位可提出书面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认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做出公正的决定。
第9条书面通知。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立即补发书面通知,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工程量完成情况表、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单项工程验收证书以及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署的其他文件都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10条图纸供应。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单位所需主体工程的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通过监理单位提供。为工程施工实施所需的施工与安装图纸,则由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自行设计绘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11条设计修改。
监理单位在提供单项工程的施工图纸之后,倘因纯属设计方面的原因而需修改施工图纸时,应在该项工程开工前天将修改后的施工图纸递交承包单位;倘因施工或自然条件的改变必须修改施工图纸,经和监理单位认可,设计单位应尽快予以修改,报经国土厅批准。
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是合同文件的补充,承包单位不得拒绝。
修改的内容包括以下诸方面:
(1)工程量的增减;
(2)取消或增加某一工程项目;
(3)改变某些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4)改变某些建筑物的形状、高程与位置或尺寸;
(5)其他的变更。
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工程量的`变化,由双方协商。一般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其单价按报价表确定的单价不变,经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商定,报建设单位确认并出具证书,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
由于设计修改而出现本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未曾出现的追加工程项目时,则该追加项目的单价由监理单位与承包单方根据省水利水电预算定额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商定,经建设单位确认,同样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承包单位不得以设计修改或工程量的变化为理由,改变其对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确定追加工程项目单价时,材料价格应采用运达至工地的市场价,如双方对某一种材料的市场价格有争议时,建设单位有权联系材料供应商承单位提供此材料,承包单位不得拒绝,且承包单位须自己直接向材料供应商采购,建设单位不参与材料采购。追加工程项目单价计算应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价格。
第12条参观现场所获得的资料。
承包单位参观现场过程中对了解的各种情况以及其它当地部门提供的参观资料,应做出自己的判断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接受任何附加条件。
第13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某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单位自秆组织货源,并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承包单位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第14条材质证明。
工程所需的钢筋、水泥必须有材质证明,其各项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如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无材质证明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试验,并递交材料试验结果,试验所需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
第15条测量放线。
承包等有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应认真维护和管理施工控制网,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移交验收单位。
承包单位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单位必须近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建设单位将不对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网,承包单位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建设单位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进行本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份发生超过合同规定的位置、高程、尺寸、线型的误差时,承包单位均应按监理单位的通知进行修正,直到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修正误差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