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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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一
以往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全体员工的录用考核、劳动工资、职称晋升、干部调配等,按照条款照章办事即可。但在新形势下,人事管理部门的职能大大扩展,工作面更宽,内容更丰富,更具有挑战性。但是,目前许多人事部门的领导和员工并没有意识到人事管理的本质,这就造成了人事制度的研究停滞不前甚至没有人事管理的概念。
2.人事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开发不足
大部分医院都存在有这个问题,就是忽视对人事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开发,并且管理队伍存在老年化以及兼职化的特点。目前医院为了提高医疗水平,非常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进修学习,但是却忽视了医院人事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培训,也就是所谓的“重技术,轻管理”。医院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经营水平的高低,拥有高素质、高能力的职业化人事管理人员,逐步实现医院管理队伍的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是医院人力资源规划中最关键、最核心的因素。
3.缺乏统一的管理目标
一所医院是一个整体,只有各个部门协调配合,才能使医院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但是,目前医院许多部门都习惯于彼此独立,各部门没有共同的管理目标,即使在同一项工作中往往也疏于交流,这就使得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也相对独立,并没有发挥其真正作用。
4.人才流动机制不完善
就各地区来看,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市场发展不平衡,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还不是很健全,使得人才流动有困难,医院需要的人进不来,不需要的人出不去,即出现了人员横向、纵向流动的渠道不通畅,产生了“三难”现象:人员能上难下、能进难出,人才引进困难。
1.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改革
人事档案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档案,它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医院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因此医院和员工在人事档案移交等方面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这就给医院人事部门管理档案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对于人事档案的管理,可以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原有老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不变,而对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调入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和有关人事关系都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针对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在今后工作中,应尝试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改革,着重探讨档案管理中的法制建设,规范档案管理队伍,积极转换服务理念,实行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2.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改革
人力资源是医院的第一资源,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人力资源是医院获得效益的一种重要资本,所以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是必须的。此项工作的改革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首先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方法,严格规范医院内部结构,并予以有效地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医院各级人员的知识潜能,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缓解医院现有条件下人力资源的不足和临床医疗需求不断上升的矛盾。其次,做好人员储备,在重视和利用好现人才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目的地引进医院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为医院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3.用人制度的改革
长期以来,医院一直实行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包括人员的录用、分配以及任命,造成了人员使用的的终身制。随着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原有的用人制度己出现多种弊端,改革势在必行。对此,可以实行全员聘任制度,重新设岗,科学定编,分类管理,全员竞聘上岗,建立以岗聘人、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公开竞争、择优上岗”的用人新局面。
4.绩效考评制度的改革
目前,许多医院其员工的实际工资均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实行同岗同工同酬;而绩效工资,是按照岗位责任、技术含量、风险程度和服务质量等要素确定的,这就形成了即使是同一岗位、同一级别的人员,最后所领取到的工资总量也不相等。所以,健全及改革绩效考评制度,有利于促进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绩效考评体系可由员工的工作量、医疗安全、患者满意度、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和医德医风等评价指标构成,并且还可以考虑进行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的'绩效考评。合理的绩效评价制度一旦建立,对于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减少医疗纠纷,增进医患沟通,创造公平、和谐的医患环境和氛围都会起到明显的作用。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不断地探索新方法、新措施才能完成。不同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也不同,不能一味模仿其它医院,丝毫不考虑自身的客观情况,所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才是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之根本。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人事档案,是指企业在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重要依据。
2、在档案管理中,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证档案安全。
(一)综合办劳资员
1、负责正确应用好档案,做到职工档案工资的准确无误。
2、负责办理工人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3、负责登记工人工作变动情况。
4、负责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5、负责定期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综合办档案员
1、负责保管工人档案,做好对劳资使用档案情况的监督。
2、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工人档案材料。
3、负责做好工人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一)工人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2、自传材料。是指自己撰写的传记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是指凡以上九类不能包括的、有较大-参-考价值的,以及县或相当县级以上组织盖章的结论材料。
11、材料内容混在一起无法按上述分类的,按其主要内容确定归类。
(二)档案的收集、鉴别与归档
1、劳动工资部门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转正定级、入党、入团、调资升级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2、对遗失的档案应积极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应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补建。
3、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应由劳资部门负责收集、补充,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归档。
4、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真实、文字清楚,手续完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做到人档相符。
5、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
6、不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登记造册,转交本人保存,或转交有关部门保管或处理。
7、 各类归档材料一般按每项材料形成的时间,由远至近依次排列。其中第一类,应将一份近期职工登记表(履历表)放在首页(在目录上仍按时间顺序排列)。
(三)档案的保管
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2、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
3、劳动工资部门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档案应转交组织、人事部门代管。
4、档案按姓氏或拼音字母编号等方法进行排序,并按规定的分类装订成册。
5、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对国家和单位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按《齐鲁石化公司档案接受征集管理办法》(齐办发〔1996〕66号)有关规定移交公司档案馆保管。
6、退职、退休、失踪、逃亡、自动离职、出国不归等人员的档案,按《齐鲁石化公司档案接受征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7、调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被开除、除名人员的档案,在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后,由公司劳动工资部在30日内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四)档案的借阅与查阅
1、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2、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阅时,须持注明借阅理由的单位介绍信,经劳资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借阅档案时,还应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借阅档案要如期归还。逾期不还的,档案员必须及时追回。
3、借阅档案时,档案员和借阅者要当面点清材料份数和页数,登记签名。归还时当面交清,双方签字认可。借档人员要保证档案安全,有遗失、缺页、损坏等情况时,应立即追查责任。
4、查阅档案,必须有查阅单位领导签字。外单位查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经劳动工资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未经同意,不得摘录、复制档案材料。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5、档案查阅应遵守以下规定:
(1)查阅档案应在阅档室进行,且应2人以上,其中至少要有1名中共党员;
(2) 在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等可能污损档案的行为;
(3) 查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档案的转递
1、档案应通过公司机要部门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2、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3、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六)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不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或档案保管条件不当危及档案安全,造成损失的;
2、发现档案破损、变质、丢失或泄密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
3、不按有关规定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馆移交的;
4、涂改、伪造、盗窃档案或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和损毁档案的;
5、阻挠、拒绝档案管理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或对检举揭发违法行为者打击报复的;
6、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7、违反国家有关档案法规的。
(七)档案员守则
1、认真执行档案管理规定,遵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
2、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或销毁档案材料。
3、除转正定级、党团、调资升级、奖惩等政党性材料可以随时归档外,其它材料应随时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归档。
4、需要销毁或处理的档案材料,必须经登记和批准后方可处理。5、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5、档案材料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准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6、档案管理应做到:认真鉴别、人档相符、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查取迅速、装订规范、存放整齐、查(借)阅有手续。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三
为提高企业效率,规范内部管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xxxxxxxx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含加盟商、厂商促销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劳力管理
第一条招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四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五
第七条总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若申报登记的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时必须在改变前15天,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总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被检查的车间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
(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
(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
(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污染严重的车间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其产生危险废物的状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全过程控制。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禁止向外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堆放仓(库)必须具有防风、防雨、防晒设施,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或用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周围有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进危险废物堆放仓(库);若堆存的危险废物是液态或半固态时,应设置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进入厂水污处理站处理。
第十六条各类危险废物必须分类堆存,不允许混堆。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堆放仓(库)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收集危险废物时不得接收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只得接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允许的危险废物。
第二十条转移危险废物时,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危险废物只能转移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具有运输危险废物的资质。
第二十二条处置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必须办理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且只能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允许的危险废物。
第二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车间应当管理好出渣口及临时堆放点,管理好危险废物厂内的运输,防治危险废物的撒落,并做好危险废物产生量及转移到危险废物仓(库)量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四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建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台帐必须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贮存量。并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五条对从事危险废物管理的人员应进行培训,熟练掌握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安全防护知识、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操作程序。
第二十六条产生危险废物的车间在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已经产生尚没有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将评估报告报总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车间应当熟悉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量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公司应急指挥部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车间、部门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分级考核:
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安全环保部(科)及其他部(科)由公司进行考核;各车间由安全环保部(科)进行考核。
认真按部门的岗位职责进行履职,未违反上述规定、未发生危险废物泄漏的为合格。
第二十九条奖惩:
对考核合格,未发生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部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考核不合格,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部门给予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罚款处罚。
若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总公司安全环保部。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六
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于内部会议召开的组织、安排及其它各项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于召开内部会议的管理和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要求。
本公司内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按本制度执行。
3.1会议组织。
2.1.1公司级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年度总结计划会和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3.1.2专业会议:即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项目小组会议等),由会议召集人负责组织协调安排。
3.1.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3.1.4车间(班组)会:由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3.1.5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3.2会议的安排。
3.2.1例会安排: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组织部门主持人时间地点参加会议人员。
1、年度总结计划会人事行政部总经理每年元月公司行政楼。
2、每月生产计划会生产部生产部长每月25日公司会议室车间主任以上干部人员。
3、每月工作总结会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长每月2日公司会议室车间主任以上干部人员。
7、其它临时性会议另安排确定另行安排确定另行安排确定公司会议室另行安排确定。
3.2.2其他会议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相关部门需临时召集会议,须事先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以便安排会议场所和提供必要的设施,会议组织由责任部门负责。
3.2.3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二天报请人事行政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3.2.4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人事行政部有权拒绝安排。
3.2.5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人事行政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3.2.6各部门会议的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3.2.7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好座位,备好茶具茶水,通知与会者等)。
3.2.8参加会议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需经主持人批准。参会人员须准时到会,未及时请假或迟到者,会议开始五分钟内每次罚款五元,五分钟外按每分钟一元处以罚款,并由主持人开出罚单。
3.2.9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益,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会场内接听手机(会场内应将手机设定为振动或无声状态)或大声喧哗。
3.2.10会议组织部门应在会后24小时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3.2.11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露,否则按泄密论处。
3.2.12八小时工作时间外召开的会议(节假日除外),与会人员不打卡记时,不计(结)算工资。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第三条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普通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普通技术人员。
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
普通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开始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计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普通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条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与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提供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直言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公司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措款项。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其中属故意行为者,应另加处罚。
第十七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则上均休假,特殊情况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条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公告执行。
第十九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并报考勤员登记。
第二十条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项规定限制。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请假、休假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请假、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请假逾期,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业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一个月。事假逾假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一周。
第二十三条请假期内薪资,依薪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并提供有关证明,一并递交部门经理签批,并送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假满后应及时按原批假程序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集体外出活动应填制“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个人外出活动时应填制“个人外出活动审批表”。
第二十五条法定假日另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偿献血200cc以上的职工可给假三天疗养,视为出勤。
第二十六条其他规定:探亲、年假、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45天。
第二十七条员工教育培训分为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具体参照《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每季度对员工就“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交行政人事部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年度工作考核,每年一月上旬为年度考核期,各部门经理应对其下属员工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评核。考核结果应于一月十日前交行政人事部汇总。
第三十条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法,具体做法见《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考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或经授权的总经理考核,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及所在部门经理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根据所属员工个性、学识、能力及志愿,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十三条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并与接任员工做好移交工作后,方可到任新岗位。员工办理交接应填制交接清单,待各有关部门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有关调迁手续。
第三十四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二)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者。
第三十五条前条第(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不得要求补发停职期间之薪资。
第三十六条自解聘之日起,薪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先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者,于十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于二十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可随时解雇,并照上述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先通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周请假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其请假日薪资照发。
第三十九条从业人员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具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核准;其为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签具意见后呈转董事会核准;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核准辞职后,再转回行政人事部,据以填制薪资通知单转财务部门办理停薪。
第四十条行政人事部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审批表”,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妥移交,办理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财务部门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奖金,薪资发至批准离职之日。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解职处理。
第四十一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导致公司损失者,将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审批表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人员变动记录薄。
(二)注销控制内人员状况登记表。(花名册)。
第四十三条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第四十四条凡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正式职员均可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第四十五条上述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手续,保险单据及相关手册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第四十六条正式职员在聘用期内,均享受上述保险。凡职员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为其办理的各类保险随解除合同当月起停止。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八
一、制定目的:
1、促进本公司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以增进工作效率;。
2、统一本公司员工出勤标准,以利管理工作之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职工的出勤,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三、出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1、公司目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6天工作制。
2、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3、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日、上下班时间、班次、就餐时间及工休时间进行调整,员工应予配合。
(二)、打卡管理: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或签到),无故不打卡(或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对打卡时间有疑问,可向管理员查询。
3、工作时间内,如非工作需要,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需要,要得到直属上司的批准。员工因私事中途外出的,须请假、打卡。
不得迟到早退。凡迟到早退者,公司有权扣除工资及部分奖励,并予以处罚。
(三)、一般出勤规定。
1、迟到:是指未履行相关手续而缺勤的行为。
上班时间前请假的按请假处理,(向管理部和直接上级请假)。
一个月允许有3次10分钟内的迟到,第4次10分钟内迟到按迟到处理,扣20元/次;。
迟到超过10分钟在2小时(含)内的,按迟到处理,扣30元/次;。
迟到超过2小时在4小时(含)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扣40元/次;。
迟到超过4小时以上的,按全天旷工处理,扣80元/次;。
2、早退:是指未履行相关手续而缺勤的行为。
早退在15分钟或以内的,扣20元/次;。
早退超过15分钟在2小时(含)内的,扣40元/次;。
早退超过2小时在4小时(含)内的,扣60元/次;。
早退超过4小时以上的,按全天旷工处理,扣80元/次;。
3、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均以旷工计。
旷工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次;。
注: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2次以上,或者6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或2次以上者,公司予以辞退。
(五)、请假规定:
1、请假需先申请,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以半天计,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计算。
请事假半天,扣40元/次;。
请事假1天,扣80元/天;以此类推。
请病假不扣钱,但需有正规医院开具相关证明,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4、遇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向管理员请假,待返回工作岗位时补缴相关证明,经批准后可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5、未经请假、请假未核准或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而不到勤者,则作旷工处理。
(六)、给假管理。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员工请假单》,由管理员签批(请假的计算单位是半天)。
2、事假:须提申请批假,每次不得超过五天,如超过需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但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
3、病假:员工在告假当天以电话向管理员请假,事后补回请假手续和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的按事假计,且病假每年不得超过12天。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给在公司服务多年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自20xx年起,公司推行工龄年终奖奖项,现将工龄年终奖的具体计算标准作以下规定:
1、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自实行之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普通员工,每年2月发放工龄年终奖元/年。
(2)自实行之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普通员工,每年2月发放工龄年终奖2500元/年。
(3)自实行之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以上员工,每年2月发放工龄年终奖3000元/年。
(4)自实行之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经理以上员工,每年2月发放工龄年终奖4000元/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每增加一年,每年普通员工工龄年终奖相应增加500元/年,经理以上员工工龄年终奖增加1000元/年,累计5年封顶。
2、员工累计旷工2次,或则连续请假超过3天,或年内请假超过7天者(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假等除外),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除外)。
3、以上员工公司转正后员工(不包含市场人员)。
4、工龄年终奖不影响公司的其他薪资政策和奖励。
5、违规违纪员工取消当年工龄年终奖福利,并重新累计工龄。注:如员工在中途离职不予以发放工龄年终奖。
6、本制度有人力资源部制订、经总经办审批通过,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
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异动、辞职和解聘的管理,合理使用、调配人力资源,满足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权责
全体员工的待遇。
员的任免及晋级。
员的任免及晋级。
3.4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4.0职级、任命与编制
等级:副总级、部长级、主任级、主管级、专员级、员工级;专业级依次分为三个等级:高级、中级、初级。行政级与专业级可交叉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4.2公司根据生产工艺与管理需要,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可聘请特殊人才(特聘人员),特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不享受公司职级,除与董事长或总经理有聘请协议外,必须遵守公司人事相关规定。
主要负责人提出部门人员编制与岗位设置计划,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编制《部门定岗定编表》后开始实施。
的人员编制办理招聘事宜。
4.5生产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需要增加临时性生产人员(临时工),由需求部门提出并详细说明理由及需求数量和时间,经厂长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招聘。
5.0招聘
5.1 招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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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编制增补人员时,必须由部门主管申请,厂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5.2 招聘方式
5.2.1 人事行政部在进行员工招聘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组织招聘。
5.2.2 招聘可采用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报刊、网络招聘或本公司内聘、员工介绍等形式。
5.2.3 招聘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参与时,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5.3 资格审查
其他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3.2 人事行政部对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应聘人员面试。
5.4 面试
5.4.1 应聘人员的初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
5.4.2无论是初试还是复试,主试人都必须填写《面试记录表》交人事行政部。
6.0录用
6.1 凡初试、复试合格的应聘者,由人事行政部按照管理权限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6.2 属于以前在公司任职而离职的应聘人员须经过厂长批准后方能录用。
6.3 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6.3.1 未满18周岁者;
6.3.2 被公司开除或辞退者;
6.3.3 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身份不明者;
6.3.4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通缉或尚未结案者。
6.4 入职
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体检证明、彩色免冠照片2张、其他相关资格/资历证件。
为员工办理“厂证”、 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宿舍等手续。
6.4.3 新员工入职手续办妥后,由人事行政部带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
书复印件及《员工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体检证明等资料。如新进员工提供资料不全,应限期补齐,否则不予办理入职手续。若情况特殊,应根据管理权限规定报上级批准。
6.4.5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部门入职。
7.0入职培训
7.1 人事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要做好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工作。
7.2 新员工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7.2.1 公司文化;
7.2.2 人事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7.2.3 职务说明与考核;
7.2.4 岗位相关制度/流程/作业指导书;
7.2.5 岗位工作技能。
7.2.6 消防安全
8.0试工/试用与考核转正
款规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自入职之日起计算。
助。培训指导人的职责如下:
8.3.1 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安排与具体工作指导;
8.3.2 对新员工的思想状态进行跟踪;
8.3.3 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包括思想品质、工作进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8.3.4 对新员工的情况向部门主管及人事行政部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馈;
8.3.5 对新员工是否达到转正条件提出意见。
8.4 人事行政部、用人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与新员工面谈,了解新员工思想状态。
予以辞退处理。
好新员工试用期考评,由所在部门的主管、主任分别对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技能进行考核评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转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试用不合格,可延长试用期或作辞退处理。
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规定批准后在下一月开始实施。
理权限规定批准后执行。
9.0员工的职位异动
9.1 员工的职位异动包括调动、任免、晋升等形式。
审批后进行的调动。员工调动一般遵循“按需调配”的原则。
晋升由部门主管申请、厂长/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其他员工的调动按管理权限申请审批,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工资调整由厂长/副总经理填写《员工资调整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
10.0离职
请,经同意后由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核后,按管理权限规定批准后,人事行政部按规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核,按管理权限规定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执行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事故者,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核,按管理权限规定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执行开除。情节严重者,赔偿公司损失,并移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10.4 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工资于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时领取。试用期内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财务部应予以结算发放工资。
室凭人事行政部开具的《放行条》,查验行李后予以放行。
保管期限为一年。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或调整人员时,应先依据《员工异动申请表》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或办理变动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
一、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身份证、人口流动证、健。
康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二、填写《员工个人资料表》。
三、参加至少3天的.入厂培训(人事部组织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状况培训及各部门组织的工作职责及技能培训)。
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除全勤奖以外的其他奖金)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以辞退处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签定人事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建立人事档案,享受绩效奖等奖金及薪资的提升。
第七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三、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办公室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得在办公室进餐。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公司、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并办理《外出申请单》后方可离开。
六、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确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人事部审批,由人事部统计加班费或安排调休(除制造部/品质部的一线员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调休算外,其它各部门员工、主管、经理的超时加班一律不计加班薪资和调休。)。
第十条、作息时间:
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条:出勤要求。
一、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二、迟到早退扣款规则:1个月内最多允许5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3次为免扣款,如每次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免扣款次数超过3次后,每分钟扣款2元。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7次者当缺勤1天计。
三、员工未经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旷工期间扣除其双倍应发工资。连续旷工3日及月累计旷工5日者,视作自动离职。
第十二条:打卡要求:
1、员工正式上班后领取卡牌以计时,迟到、早退以卡牌为准。
2、卡牌要保存完好,卡纸上不允许私自乱涂乱画,否则罚款10元。
3、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各罚款20元。
4、漏打卡时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批准,报人事部核准加盖人事部公章方可免予罚款,如属于个人行为忘打卡者,扣罚款2元/次。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二
2、负责新进员工试用期的跟踪考核,晋升提薪及转正合同的'签订并形成相应档案资料。
3、负责员工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分析汇总调查结果,形成结论上报。
4、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员工考勤月报表,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5、负责员工绩效考核资料的定期统计汇总,上报,并对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员工薪酬发放的异常处理和薪酬政策的跟踪调查,提供相应的报表和资料。
7、负责员工技能培训方案,技能测评的督导与跟进。
8、负责完成公司人事工作任务,并提出改进意见。
9、负责公司人事文件的呈转及发放。
10、负责草拟,解释公司的福利保险制度,组织办理入保手续,联络退保,理赔事务。
11、协助人事行政经理处理人事方面的其他工作。
12、协助招聘主管进行员工招聘的面试,负责报到及解聘手续的办理,接待引领新进员工。
13、工作对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人员入职第一天,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员工档案,如发现所填个人资料有任何捏造、虚构等,公司将无条件开除。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务必提前一个月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四
1、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及年度经营发展需求,拟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2、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包括招聘、劳动合同、培训、薪资、社保、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操作程序,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系统化。
3、负责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包括:员工入职/离职与任用、员工报酬、员工培训与教育、社保处理、员工的绩效评估、处理员工咨询和劳动争议等等。
4、贯彻执行各类人事管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定期向公司报送各类人事、劳资、培训等相关方案和报表。
5、合理营造企业自身的文化和精神,提高团队进取协作精神。
6、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五
人事制度在国内也被称为人力资源管理,该制度管理已被证实,在企业的整体发展过程中是具有引导性的作用的,是企业对内部人才有效分配的一种管理行为,也被认为是为满足企业现状及今后的课题需求,同时确保企业战略及从业人员能够共同发展的运营机制。在近年经济腾飞的中国,中国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世界的注目,自然人事的革新也就成了企业发展的一大课题。笔者曾在日本留学八年,期间有幸跟随日本杏林大学的武田耕一教授学习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大学毕业后在日本索尼人事部实习工作,积累到一些实战经验,自然也对人事制度有了一些个人的思考。本文计划将中日两国的企业人事制度进行对比,研究探讨出一个更为适合中国内企业建设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革新方向。
根据国内不同企业类型笔者以个人观点将国内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分为以下两种:
(1)以领导者的指令为管理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企业的决策权掌握在核心人员手上,仅有少部分人掌握了对企业决策的决定权,而员工只能无条件地执行这少部分人员的决定,其组织结构是直线职能制。这类型企业一般是传统型企业所采用的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管理制度,注重流程规范化,在实际过程中按部就班,具有机械性的特质。在整个企业运营过程中员工一般不参与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等相关问题的探讨,这也就直接导致了企业无创新问题的发生,降低了企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富士康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就是典型的以“自我”管理为中心的模式。各级直线管理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对下属有指挥和命令的权利,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职能部门越来越多,各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直线职能制的组织结构弊端逐渐显示出来(林棋龙,20xx)。这样的管理模式也就成为了富士康走下神坛的主要原因之一。
(2)以“能”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所谓的以“能”为本模式是指企业看重员工的个人工作能力,将员工的能力作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员工有参与决策公司决定的权利,但评价员工的工作能力有相应的要求规定,并以其设定的标准作为员工升职,加薪的依据。这是中国企业现行的主流管理模式之一,其流程灵活,充分利用了员工的能力资源,给不少面临危机的企业带来了生机。但因其工作的目标为企业所定制,故而未达到企业所给予目标的员工,则无法参与企业内加薪与升职等活动。这给员工带来了不少工作压力,也使得“跳槽”的现象频频发生。据日本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社刊(20xx.10)的调查数据显示,20xx年的中国全体离职率为18.90%,达到历史最高点。而与往年相比呈年年上升的趋势。该管理模式虽然给中国企业带来了暂时性的发展,但近年人才市场的动荡已经逐渐暴露出其背后的缺陷。
目前国内企业使用的雇佣制度是具有年限的合约协议制。即,凡是被录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半年或半年以上的用工合同,若用工时间不满半年将负责其带来的经济损失,用工期满以后,公司考察根据其能否胜任决定用工合同是否续约。这种雇佣制,没有给员工带来安全感,从而员工不仅对公司的依附感不强,还逐渐形成了员工无集体主义精神,使得公司的凝聚力出现涣散的现象,阻碍了企业确保留住优秀的人才。
3.薪酬制。
我国企业薪酬又可以为物质薪酬(外在薪酬)和精神薪酬(内在薪酬),物质薪酬是以货币形式提供,而精神薪酬是以非货币形式来表现,主要包括精神满足、奖励和各种机会(祝孔海,20xx)。然而从目前国内企业的薪酬制来看,物质薪酬与精神薪酬并没有很好的相结合,也给出没有明朗的薪酬标准,因此将会导致企业骨干或新员工因不满薪酬标准而转职他企,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在职员工的工作心态,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综上可得,我国企业目前已经呈现出了人力资源模式的弊端问题,即人力资源管理已无法及时跟随企业的发展脚步。从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完善,已成为中国企业迫切需求解决的问题。如不赶在问题严峻化之前,将其解决,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模式将会出现动荡,乃至影响到中国企业未来的战略性发展。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战后的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快速的恢复,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企业内工会这三大神器的力量不容忽视。
1.终身雇佣制。
终身雇佣制是由松下公司在1928年提出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模式,其企业为留住骨干和吸引更多的新职工。其制度具有极高的稳定性,即从正式被录用只要不发生特别重大的失误的情况下直到退休年龄都不会予以解聘。终身雇佣制为各类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的职业生涯做了长久的规划,并给与培训和深造机会,使之成为企业发展的栋梁。从日本战后经济复苏时期一直沿用至今,为日本企业留住了优秀的骨干性人才,使得日本企业的发展一直引领向前。
2.年功序列工资制。
这是传统日本企业一种具有情感色彩的工资制度,以在同一家企业就职的工龄为衡量员工薪酬的标准。随着年龄的增长,无论个人贡献大小,薪酬也会随之增涨。若员工“跳槽”就职另一家企业,则工龄从零计算,薪酬也会相应变低。日本这样的工资制度,有利于安抚老骨干并使其能长久留于企业,是为了配合1.1所介绍的终身雇佣制的实行而推出的一种防止人才流失的手段。
3.企业内工会与合作型劳资关系。
企业内工会指的是企业内成立的工会制度(孟省,李洪亮,20xx)。企业还吸收员工参与管理,使员工不但对企业经营状况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更能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发表意见。行使合作性的劳资关系(谢平楼,20xx)。工会劳资型关系的建立有利于企业与员工构建良好的合作性的关系,充分激发了员工的才能,使得企业与员工达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其实早期的中国企业也有着工会制度,但由于决策到行使所需时间过长,在改革开放以后就逐渐的被中国企业给遗弃了。综上,日本战后经济由于日本企业的高速发展很快恢复了国力,并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从而这正好佐证了日本企业三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优越性和可行性。它们不仅为日企留住了优秀的人才,还使得日企员工默认形成了一种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的精神,而这些优异的地方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是一笔很好的借鉴财富。
1.中日雇佣制的不同。
中国企业实行的是合约协议制与日本企业的终身雇佣制有很大的差距。合约协议制使得员工会为随时被解雇的危机感产生压力,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的现象发生,这弱化了员工对企业的依赖度。日本的终身雇佣给就业者提供了稳定的工作环境,使得就业者和企业之间有了相互依赖的关系,激励了工作效率,两者为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而奋斗,这样的体制有利于防止人才的流失。
2.员工参与管理程度不同。
日企内部工会体制让从业人员有了更大的表现空间,这无形绑定了企业与从业员间的利益,使从业员不得不关心企业效益,为将来的发展而积极参与整个企业运营活动。而国内员工因合约协议制,缺乏集体主义团队意识,导致员工只重视自身非福利,很少参与集体工作活动,使之国内企业整体的创新精神、积极精神和主动精神都很薄弱,远不如日本企业的明显,间接阻碍了中国企业的发展。
3.薪酬体系不同。
中国企业采取不明朗的薪酬制与日本年功序列工资制是完全不同的。日本企业实行的年功序列工资制有利于使员工减轻心理负担,且薪酬与工龄相挂钩,不仅留住了骨干人才,还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工作。而中国的薪酬制则以“能”为衡量标准,这或许可以给企业带来暂时性的活力,但久了自然会增加员工的心理负担,从而影响了其正常工作效率,这是不堪设想的恶性循环。
当前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弊端已经逐渐呈现,笔者将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相结合,对中国企业人力支援管理模式做了以下三点思考:
1.将日企的终身雇佣制与以“能”为本的人力资源模式相结合。
日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具有以“终身雇佣制为主,年功序列工资制为辅”的特点。目的是鼓励员工长久效力于一家企业,这不仅稳定了组织结构,而且推动了组织内部的集体荣誉感的形成,避免了大面积“跳槽”现象的发生,降低了企业的再招人才的培训、深造成本,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日本企业的稳定的结构,使日本企业可以不追求眼前的利益,把眼观看的更远,但这间接的也局限了日本的家族企业的跨界经营,不利于企业的扩大。因此中国企业想要跨界经营扩大企业,在实行终身雇佣制的同时,需要结合以“能”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2.重视培养员工的集体主义意识。
日企不仅重视员工工作能力的培养,更加注重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及集体荣誉精神的培养。这种类似于私人感情的联系,无形间凝聚了企业和员工间的精神力量。因此,国内企业应在重视员工的以“能”为本的同时也应该重视员工的集体主义合作精神的培养,让员工增强对企业的依附感与信赖感。避免出现企业内部员工凝聚力涣散,缺乏维护共同利益的现象。
目前中国企业的物质薪酬与外在薪酬制还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这不仅不利于企业业绩的提升,还易导致“跳槽”现象的频发。而日本企业的年功序列工资制具有稳定员工的优点但不利于激发员工的进取心,因此将三种薪酬方式加以结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对企业战略性发展会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制定一个既符合当前,同时又能有备于未来的人事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一大课题,假期对人才的有效管理分配,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基础建设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本文对中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从其异同点得出了日本企业中优秀,并且值得学习的地方。同时本文中许多想法缺乏实例佐证,如,跳槽现象频发的根本原因?适用于日企的管理模式导入到中国是否会被中国企业及员工排斥?等等的一些系列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笔者将在以后的科研生涯里对其做逐一探究,为国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革新研究献出一份微薄之力。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六
从组织发展的角度来看,员工关系管理是实现人与事的最佳配合,保证组织目标顺利完成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一个组织照顾员工各方面的合理需求,留住并激励优秀人才,鞭策或淘汰不合格员工的重要手段。从员工个人发展来看,员工关系管理是帮助员工实现其自我职业规划的必要措施。
1、良好的员工关系管理是实现人与事的最佳配合的重要手段。为了实行员工关系管理,必须进行合理的组织设计,为员工提供发展的平台,组织设计是指根据企业目标和业务特点,确定各部门或岗位的工作任务、所应承担的职责、权限,与其他职位间的工作联系、管理关系和方式,以及承担这些工作对员工的能力素质要求、任职资格要求等,组织设计明确了员工应该做什么和如何做才能达到要求,有利于实现人与事的最佳配合。
2、良好的员工关系管理所形成的企业文化是激励优秀、鞭策后进的重要手段。良好的员工关系管理能促进企业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这样的文化往往蕴含着进取、诚信、合作、创新等因素,这些理念能教化人的心灵,使争先创优成为所有员工的共同目标。
3、良好的员工关系管理有利于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知识经济时代,员工追求尊重和平等,畅通的沟通机制有助于员工和管理层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思想,员工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情绪,表达自己的需要,满足员工社交的需要;同时,沟通有利于知识的共享,员工可以在这样的群体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摩托罗拉公司的内部沟通在业界是一个范本,值得所有的企业认真学习。摩托罗拉的员工每人都有一个塑料的小卡片,穿孔后可以挂在钥匙上随身携带,这个小卡片真正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正反两面的内容,卡片正面是公司所有重要部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背面印有一些可以促进员工内部沟通的具有代表性的提醒性问题,它的作用在于时时督促员工改进自身,实现与他人的良好沟通,并且能够有效促进员工内部的凝聚力,宣传了积极向上而且富有竞争意味的企业文化。
4、良好的员工关系管理是帮助员工实现其自我职业规划的必要措施。吸引员工留在企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员工在企业中能够感觉到职业在不断发展和提升,这种发展和提升只有和企业的发展相一致时才能实现。根据调查,影响人才流动的各项因素,公平的晋升机会居第一位,比值是21、2%,从中可以看出,职业发展是员工关注的第一要素。通过员工关系管理,企业能帮助员工寻找到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的结合点,帮助员工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并为实现这些规划而有目的地安排相应的培训,帮助员工尽快实现其个人发展目标,进而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事外,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
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019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1.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2.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2019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
格者。
4.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
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赃公款有案者。
(六)吸毒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
证明书。
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
保证书。
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赃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第七章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
“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八章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第九章交卸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章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圣诞节。
3.感恩节。
4.妇女节(限女性)。
5.劳动节。
(二)每星期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
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发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得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数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时可支领旅费,其支给办法另定。
第十一章值勤。
第一条本公司于休假日及每日办公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职守内各负全责外,可另派员工值勤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警卫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险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翌日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
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翌晨上班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勤轮值表由各分支机构编订,于上月底公布及通知值勤人员按时值勤,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勤员工姓名悬示于明显处所。
第四条值勤员工应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处所连续执行职务,不得中途间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事务所或工厂内所指定处所膳宿。
第五条值勤员工遇有事故发生时可先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办理。
第六条值勤员工收到急要文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者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者,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主管。
第七条值勤员工应将轮值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部门转呈核阅,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勤员工如遇临时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可由服务单位主管报请核奖,并于每年度终了时,考核其值勤成绩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九条值勤员工在规定值勤时间内,擅离职守者应于记大过处分,如因情节重大误及公务者得从重论处。至于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失当,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条值勤员工如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承值时,应先行请假并自行觅妥代理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勤可支领值勤津贴,其标准另定。
第十二章考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
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成遗误。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两星期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者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者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第十三章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惩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五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周知。
第六条本章所称嘉奖、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七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十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待遇分为1.薪资;2.职务加给;3.特别津贴;4.酬劳金。
第二条各级员工薪水核定标准,依实际需要另定。
第三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与临时员工的待遇,视实际需要以聘约或合同予以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职务加给应按所任主管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分别规定。其标准另定。
第五条本公司年终决算有盈余时,可按照章程的规定提拨奖励金发给编制内的员工。其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福利。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起见,可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其组织及办法另定。
第十六章退休与抚恤。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超过规定的年龄或因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职务者,可予退休。其办法另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亡或在职死亡者,给予抚恤。其办法另定。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八
以公司利益为重,努力工作、团结协作、钻研业务、用心、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三)员工在岗期间,不准看非工作性的报纸和杂志;不得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聊天,网络游戏等),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
(四)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七)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职责的权利。
(八)员工如遇特殊状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九)员工下列个人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三、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二)上岗时员工须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使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员工工作时间务必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持续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持续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1.住址和电话。
2.发生事故和特殊状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一)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二)员工务必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三)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第二章:考勤规定。
一、总述。
(一)主管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状况及管理工作,并于当月25日统计上月的出勤状况。
(二)考勤资料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规定考勤制度。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签到。
(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五)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状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职责,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七)、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次,15分钟以内罚款30元,15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罚款100元,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发现一次不签到罚款50元。
3.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二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三、旷工的.处罚规定。
2.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300元。
5.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100元,两次扣人民币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部门主管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四、日常规定。
1.公司内部员工不允许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发现罚款50元。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状况,员工请假务必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六、事假规定。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
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七、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离开时按规定签卡。
3.员工于加班后填写“加班备案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再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备案单交回办公室备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4.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一、午后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杂物。
二、用心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平时要持续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工具书等物品乱堆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第四章:办公用品的购买。
1.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室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定购数量: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状况以及消耗水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确定定购数量,务必以书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请,经主管经理审批确定后,通知送货单位在指定时间内将办公用送到公司。
3.采购方法:在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的状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订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
4.支付:收到办公用品后,对照订货单开具支付发票,经主管及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后,转交给出纳负责人支付或结算。
5.发放: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分发给各部门,如有特殊状况,允许各部门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书”的前提下就近采购,在这种状况下,办公用品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核。
长远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一、本公司为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三、各部门须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四、各部门于每月31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给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五、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质量。
六、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帐,做到帐物相符。
七、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物品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长远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种。
1.消耗品:铅笔、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标签、夹子、橡皮等。
2.管理消耗品:签字笔、荧光笔、修正液、电池等。
3.回收管理品:墨盒、碳粉、色带等。凡使用过的纸张不得自行撕毁,全部交到前台登记以便使用。
4.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启钉器、直尺、打孔机、钢笔等。
三、消耗品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务必以旧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不在此限。
四、管理品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新,如发现丢失,负责人员按价赔偿。
第五章:技术员制度。
一、技术员每周一须交本周计划,且每一天下班前需写工作日志并放于工作台面备查;。
二、技术员未写日志、周报的,每次罚款10元,每月三次未写日志,周报者记大过一次,罚款50元,每月五次未写日志、周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总经理抽查未写日志、周报而业务主管未对业务员作相关处理,业务主管每次罚款30元。
二、业务员未写日志、周报的,每次罚款10元,每月三次未写日志,周报者记大过一次,罚款50元,每月五次未写日志、周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总经理抽查未写日志、周报而业务主管未对业务员作相关处理,业务主管每次罚款30元。
第七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员工可享有5天无薪婚假,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员工申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或有效证明。
三、丧假:员工遇有直系亲属的丧事,可有三天无薪假期,外县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员工,可享有无薪分娩假期,假期为产后四星期,连续受雇两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则能够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资的分娩假期。
一、人员入职第一天,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准员工档案,如发现所填个人资料有任何捏造、虚构等,公司将无条件开除。
二、正式员工因特殊原因离职者,务必提前一个月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等辞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公司财物、硬件资料、设备以及钥匙归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