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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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1、xx年上半年,我校继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进行新课改试点工作,树立新课改样本,继续保持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今年高考,我校本科上线有较大突破,成绩又上新台阶,上线人数大幅度增长:
重点上线144人,比去年增加38人,增长35.9%;本科二批上线775人,比去年增加170人,增长28.1%;本科三批上线20xx人,比去年增加379人,增长22.8%;本科上线率54.7%。
我校文科第一名解楠楠,总分613分(名列全市第七名);我校理科第一名孟秋帆,总分653分。
我校赵阳阳、仵大彪、黄闪含三名同学被录为海军飞行员。
2、在商丘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全市21所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进行的督导评估中,我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优越的办学条件、精良的师资队伍、科学的管理机制、鲜明的办学特色、显著的办学效益被评为商丘市教育质量督导优秀学校,是获得该荣誉的仅有的三所学校之一。
3、近年来,我校按照“重在建设,狠抓管理,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做到了“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学校被商丘市教育局授予食品安全先进单位和食品安全管理先进学校。在xx年的河南省中小学食堂等级量化评定中,我校被评为河南省一级学校食堂,是全市唯一一所获得该荣誉的高中学校。
4、进一步深化了质量意识,全面提高与人质量,在和兄弟学校举行的五校联考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继续保持联考成绩第一名。我校学生在市统考和其他相关检测、学科竞赛中,均能做到认真、细心,考试名次有所提高。
5、推进德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思想素质
万事德为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加强与改进,重要的是联系实际,深入人心,深入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取得实际的效果。而学校是学生接受德育教育的主要场所,既要通过多种途径,全方位展开,更要强调主体性和渗透性相结合,注重德育的连续性和系统性,把德育渗透于教育的全过程,使德育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且“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为此,今年我们主要做到:1、健全和完善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和全程关注的全员德育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健全学校、家庭和社区横向沟通的德育工作网络。特别是校讯通的引入,更为家校沟通架设了一个信息平台。2、优化德育实践活动,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敬老爱老、法制宣传、感恩教育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贴近学生、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在活动中获得道德体验,养成文明习惯,提高思想素质。3、充分利用业余党校、团委、学生会等阵地,开展相关活动,提升学生思想觉悟和自我管理能力。
6、继续加强新课改研究工作,强化教学科研能建设和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学校一大批参与新课改研究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多人获得“课改新秀”、“教学标兵”等荣誉称号,多人科研成果获得省市一等奖;继续实施校内“名师工程”,加强基本功训练,培养了一大批教育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目前,我校已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优质课教师、学科带头人206人。在“商丘市教育技术大赛”中,我校参加的教师全部获得了一等奖。
1、重点完成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
2、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教职工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3、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4、做好了信访稳定工作。
5、重视学校安全,做好了安全生产工作,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6、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消防工作,消除了安全隐患,无火灾事故发生。
1、继续强化准备软硬件设施,合理规划布局,在市级园林单位的基础上,积极申请省级园林单位,完成了承担的省级园林创建工作任务。
2、认真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回高家属区建设
回高家属区建设经县政府批准,于xx年下半年规划运作教苑小区建设。从筹划至今四年多来,虽说县、乡两级政府领导、村委干部做了大量工作,仍未能开工兴建,现在此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学校发展、影响教职工情绪、存在重大不安定因素的社会问题。
尽管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钉子户的阻挠,家属区建设仍未能正常推进,恳请县政府予以解决。
2、由于前几年学校发展速度较快,投资幅度比较大,累计投资一个多亿,这部分投资全部是学校拆借而来。尽管我们尽力节俭开支,但是因为周期较短,欠债数额较大,学校资金周转非常困难。由于学校经费不足,一些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难以开展,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3、我们学校是一个接近万名学生的大校园,教职工人数较多,特别是最近几年学校发展很快,新增了几百名教师,我校教职工人数达到了近500人。但是,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学校编制严重短缺,近几年招聘的246名教师没有编制,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我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下半年,我校将继续按照和县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逐条逐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争取再次被评为全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一)基本情况。
市地处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台风、洪涝、干旱、高温、强对流天气、寒潮、暴雨、大雾、冰冻、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都有发生。据统计,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约占各类自然灾害损失的70%以上,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增加,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绝对值在大幅度地增加,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也越来越大。
在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为主要特点的气候变化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气象灾害防御已经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重要的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各级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现状分析。
随着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成较完整的数值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业务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宽,电视、电台、报纸、手机、网站、电话、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全市每天接受气象服务信息的公众达到95%以上;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进展,已经探索建立了市区域联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经济效益日益显著,我国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显著下降,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从上世纪80年代的3%-6%下降到目前的1%-3%;初步构建起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制度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陆续颁布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科普宣传不断深入,通过气象科普基地、气象科普馆、气象科普讲座、大众传媒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不够明确。一些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主要战略经济区的气象灾害易损性越来越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成为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
2.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在当前气象业务体系对于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弱、预报时效短、预报准确率仍不能满足气象灾害防御需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尚未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预警信息的针对性、及时性不够。
3.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缺乏精细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重点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尚未全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撑仍显不足。
4.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气象灾害频发易发的趋势,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工增雨、雷电防御等气象服务能力还难以满足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需求。
5.全社会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不够健全。部门联合防御气象灾害的机制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防御气象灾害能力弱,缺乏必要的防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全社会综合防灾体系不完备。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大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更加严重威胁。气象灾害对农业、林业、水利、环境、能源、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高敏感行业的影响度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严重威胁着这些国民经济行业的安全运行。同时,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及其伴生的大气环境变差等问题都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加严重的影响。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气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防御突发性气象灾害为重点,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和教育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加强合作与交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防(减)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气象灾害防御中,把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完善紧急救助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气象灾害防御立足于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气象现代化建设作用,深入研究气象灾害发生的机理,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探索减轻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有效途径,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行配套综合治理,发挥各种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损失。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的防御措施,按轻重缓急推进区域防御,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集中资金,合理配置各种减灾资源,减灾与兴利并举,优先安排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性工程,加强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做到近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三
第一条为了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因干旱、暴雨、冰雹、大风、雷电、大(浓)雾、高温、低温冷害等造成的灾害。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防御,是指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调查、评估、研究和防灾、减灾等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协调机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气象因素诱发的其他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意识,提高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能力。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防御规划与设施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一)气象灾害现状、趋势预测和评估;。
(四)有关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职责;。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重点防御区域建立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点,设立警示标志。
第九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气象雷达、卫星遥感、气象卫星综合处理应用及气象信息传输网络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业务系统。
风景名胜区、林区、矿山、水库、电站、重点工程、机场、高等级以上公路、铁路、航运等,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气象监测网络、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设施。
信息产业部门应当确保气象无线电专用频道和信道免受干扰。
第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防御设施。
第三章监测、预报与信息发布。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对气象灾害的联合监测,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网络。
第十三条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及发生、发展规律的研究,提高对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第十四条气象台站监测到灾害性天气,应当立即报告同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主管机构对气象台站报送的气象灾害信息汇总分析后,应当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通报有关单位,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建议。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作出气象灾害预报,应当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通报有关单位,同时根据其可能发生的强度、范围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发布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的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气象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和预警信号。
第十六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广播、电视、报纸提供气象灾害预报、警报和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报纸应当及时播发、刊载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报、警报和预警信号;对临近气象灾害预报、警报和预警信号,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并标明发布时间和发布单位名称。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预报、警报和预警信号,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做到全面、准确和及时。
第四章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信息,适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在气象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得到确认后,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二)抢修损坏的道路、通信、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
(三)实行交通管制;。
(四)决定停产、停业、停课;。
(五)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的供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在气象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灾害险情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在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避险;情况紧急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疏散。
第二十条发生跨行政区域气象灾害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和防御工作。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实施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以及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应当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项目可行性论证总体报告中应当附具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二十二条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由省人民政府组织调查评估。
发生较大气象灾害,由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组织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在灾害结束之日起10日内报省人民政府。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在灾害结束之日起10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五章人工影响天气与雷电防御。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
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遵守有关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和机场管理部门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供时间、导航、机场机位等保障。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技术研究,根据防灾、减灾、救灾的需要,在适宜的气象条件下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雷电灾害的防御、调查和鉴定,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防雷装置安全的检测工作。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者设施,按照防雷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安装防雷装置。
防雷装置的所有者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的维护、保养,并实施定期检测。
第二十八条防雷装置设计应当经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应当予以批准;对不符合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防雷装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防雷装置设计进行施工。确需变更和修改防雷装置设计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提出审核申请。
第二十九条依法应当安装的防雷装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验收。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收到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应当予以批准;对不符合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文件一并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拒不安装的;。
(二)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施工的;。
(三)未按照审核同意的防雷装置设计施工的;。
(四)变更和修改防雷装置设计未经重新审核的;。
(五)防雷装置竣工后未经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验收的。
第三十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因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预报、警报、预警信号出现重大漏报、错报事故的;。
(三)对违法行为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气象灾害信息和灾情的;。
(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予以审核、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其他行为。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四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高温、干旱、雷电、大雾、灰霾、寒冷、道路结冰和冰雹等所造成的灾害。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防御、统筹规划、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海洋渔业、安全监管、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建立监测、预报、预警的联防制度和应急预案主动响应、信息沟通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保障当地气象观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应急处置、灾害评估与调查、人工影响天气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所需经费的支出。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防雷减灾、气象应急保障、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加强气象科普场馆或者设施的建设,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培训课程,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气象等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并参与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科学避险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参与应急演练等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气象灾害防御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发展。
鼓励气象灾害防御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和服务等工作。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发生机理、监测、预报、预警和防御技术研究,鼓励技术创新,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人才培训制度、人才共享机制和激励机制。
第二章预防。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气象灾害防御社会组织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阈值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防御重点区域、风险阈值等信息。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本地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编制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渔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航空、旅游、通信、能源、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应当与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相关要求相协调。
(一)防御原则;。
(三)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防御工作现状;。
(四)气象灾害易发区和易发时段;。
(五)防御分区及战略布局重点;。
(六)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
(七)防御工程及保障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高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海洋渔业、安全监管、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本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措施、设施检查。
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主要包括演练准备、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和评估总结等内容。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等部门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气象灾害防御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气象灾害隐患排查;。
(二)确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三)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档案,确定防御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四)定期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五)进行气象灾害风险安全培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指导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供查阅、使用气象资料便利,指导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鼓励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第二十条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第二十一条编制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以及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立项,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沿海城市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水利、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制定近海台风应急预案和海上台风应急预案,指挥近海地区及海上作业平台、船舶等防御台风气象灾害,根据台风情况做好人员转移,提高沿海城市对台风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大风、龙卷风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风需要,建设和完善紧急避难场所、避风港、避风锚地、避风带等设施,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提前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固道路、港口设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制定城市暴雨应急预案,避免因暴雨导致城市积涝;对已出现积涝的地区及时进行整治疏通。
城市排水管网的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排水管网和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持排水通畅,针对城市积水易涝区域增加、改造排水设施并制定排水措施,设置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等部门制定农村暴雨应急预案,指导农村居民做好房屋选址、建设等暴雨灾害防御措施,避免因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水利部门应当在洪涝灾害易发区修建河道、水库、堤防等防洪设施,监测与核实水库、山塘容量。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日常排查,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科学规划,逐步增加绿地率和水域面积,调整能源结构,减少人为热源排放,减轻高温热浪的影响;根据干旱灾害特点,因地制宜修建中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雨水集蓄利用等抗旱工程,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保障干旱期城乡居民生活供水的水源贮备;电力监管部门、电力企业应当针对高温和干旱做好供电准备、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配。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天气期间减轻劳动者工作强度,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合理调度水资源,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引进耐旱品种和抗旱耕种技术,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减轻旱灾影响。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防雷标准和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做好日常维护。
第二十七条农村学校、雷电灾害风险等级较高的村民集中居住区和种养殖区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安装雷电防护装置。雷电防护装置的安装和维护应当列入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计划。
第二十八条大雾、灰霾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机场、高速公路、航道、渔场、码头、人口密集区域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灰霾监测、防护等设施,并做好交通疏导、科学调度和预防工作。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在寒冷天气来临前,引导群众做好防寒保暖准备,及时向社会开放应急庇护场所和救助站;指导农业、渔业、畜牧业等行业采取防寒、防霜冻、防冰冻措施。
低温、霜冻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业结构,采取综合有效防御措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应对道路结冰、线路覆冰的防护方案。根据冰冻可能发生的`情况,发布道路出行建议,进行交通疏导;加强供电、通信线路巡查,做好积冰清除、线路维护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冰雹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冰雹灾害的调查,确定重点防范区,组织人工防雹科学试验,适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警信息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物资储备,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排查气象灾害隐患。
各级人民政府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结合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以及农业生产实际,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和指导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区域人工增雨、防雹、消雾和防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根据当地农业抗旱、生态建设以及重大社会活动服务需要适时依法开展。
第三十四条鼓励建立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巨灾保险制度。
鼓励通过保险等方式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
第三章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强下列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设施建设,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一)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加大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密度;。
(二)在交通和通信干线、重要输电线路沿线、重要输油(气)设施、重要水利工程、重点经济开发区,以及山区、海洋和重点林区、矿区、渔区,农作物主产区,加强气象监测设施建设。
第三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防御设施纳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七条气象灾害防御设施依法受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及其警示标志。
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受到损坏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者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气象灾害防御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并抄送同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等部门。
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涉及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应当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新闻出版广电、海洋渔业、安全监管、旅游、通信、民航、电力、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信息共享机制。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开放气象数据接口,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交换和共享气象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水旱灾害、森林火险、地质灾害、农业灾害、环境污染、电网故障、交通监控、城乡积涝等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与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新闻出版广电、海洋渔业、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建立气象预警信号的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旅游等部门,加强专项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为农林果业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道路交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生产安全、旅游安全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加强气象条件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物价影响的气象预警,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四十一条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区域数值天气预报开发应用。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研究总结影响当地天气系统规律,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四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时,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进行加密观测,组织跨区域预报会商和监测联防,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完善城乡预警服务设施,健全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系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气象灾害易发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在城镇显著位置、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重点工程所在地、应急避难场所等以及气象灾害易发区域,根据需要设立气象灾害预警传播设施或者利用现有的传播设施,及时准确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气象灾害防御需要,设立公益性气象广播电台、电视频道,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途径。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边远农村、山区、渔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装置等及时向受影响的公众传播信息,实现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的有效衔接。
第四十四条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收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公众传播,并标明发布时间和发布的气象台站名称;在紧急情况下,应当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传播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避难场所、救援电话等信息。
电视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应当在电视屏幕持续显示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图标,并以字幕形式播发预警内容。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后,当地广播、电视媒体除播发预警信息外,还应当同时不间断滚动播出气象台站监测到的台风、暴雨最新情况和相应的防御指引;通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安排优先通道,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灾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第四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收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学校、医院、企业、矿区、车站、机场、港口、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场所的管理单位在收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广播等途径,及时向公众传播。
鼓励企业参与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设施的建设。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实时发布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定期公布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范围、产品、种类、标准和传播渠道。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监管,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行业标准和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气象信息员或者协理员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为气象信息员或者协理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气象信息员或者协理员协助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民政等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二)接收和传达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
(三)收集并向相关单位报告灾害性天气及影响情况;。
(四)参与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应急处置、灾情调查等。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四十八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响应行动。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影响范围、强度、时间,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确定为气象灾害危险区,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对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气象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实施,并及时转移避险。
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应当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二)标明危险区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
(三)抢修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四)启用本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救灾设备、设施、工具;。
(五)组织并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的生产、供应;。
(七)采取措施防止发生衍生、次生灾害;。
(八)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一条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灾害性天气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以及灾情发展和处置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决定。
第五十二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气象灾害情况调查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气象灾害情况。
气象灾害情况调查评估应当包括气象灾害损失情况、造成灾害的原因及相关气象情况、灾害发生前后气象预报服务情况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气象灾害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综合分析造成气象灾害原因、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明确部门职责,排除灾害隐患,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复或者加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或者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的;。
(二)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或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五)未按照规定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以及未按照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
(六)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未采取措施及时向公众传播的;。
(八)其他不依法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时,未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严重影响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停课而未停课的;。
(四)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防御警示标志、警示牌的;。
(六)对重大气象灾害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阻挠气象灾害调查、事故鉴定的;。
(七)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未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龙卷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以下统称辖区)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气象灾害防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防御、统筹协调、有效救助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制,完善气象灾害预防和应急设施,建立健全政府财政支持的气象灾害风险保险体系。气象灾害预防和应急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本辖区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气象工作协理员,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辖区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措施,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知识,增强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避灾、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的科普宣传和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应当将气象灾害避灾避险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
第二章预防。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对本辖内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进行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对气象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依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保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启动和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塘、堤防、水库、避风港、防护林、避风锚地、应急物资储备场所、避灾安置场所等气象灾害防御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要求做好防御准备工作。气象灾害防御准备包括必要的气象监测设施和避灾安置场所建设、预警信息的接收与传播、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与培训、责任人和工作责任的落实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对前款规定的有关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台风、雷电、降雨、降雪、冰冻等气象灾害情况,组织开展对各种防御设施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和道路、电力、通信线路的维护,做好病险水库和危旧房屋的除险加固等工作。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和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适时实施人工增雨、消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和确定国家及省重点建设工程、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程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前,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
有关部门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审核时,应当将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审查内容。
第十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加强对太阳风暴、地球空间暴等空间天气灾害的科学研究,做好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第三章监测预警。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完善气象监测网,在气象灾害敏感区、易发区以及海上气象监测站点稀疏区设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气象监测设施。
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防灾减灾需要设置气象监测设施的,应当与现有气象监测站点规划布局相协调,实现资源共享;设置的气象监测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九条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完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以及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提供气象监测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气候变化监测系统,加强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的监测,对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评估,为应对气候变化及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向防汛防台抗旱、水利、海事、海洋与渔业、农业、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交通运输、民政、电力、通信等有关气象灾害防御、救助部门和单位通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标准,按照气象灾害种类确定灾害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等。
第二十三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向社会播发(含增播、插播)或者刊登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有关单位在播发或者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应当标明提供警报和预警信息的气象台站名称及时间,不得删改警报和预警信息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台风、暴雨、寒潮、暴雪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息和局地暴雨、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互联网、电信等媒体应当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以及中断正常节目予以插播、语音提示等方式实时播发。
电信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电信主管部门等部门和机构的要求,实时向气象灾害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免费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二十五条机场、港口(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公共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的电子显示屏等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应当加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功能,并保证信息接收与传播的畅通。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与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使用、管理单位的联系。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以及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向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二十六条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设工程的承建单位等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与传递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确定气象信息员,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与传递。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的性质、强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气象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确定为气象灾害危险区,并及时予以公告。
确定为气象灾害危险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制作防灾避险明白卡,向受到灾害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应当载明气象灾害的种类、可能受危害的类型、预警信号、人员撤离和转移路线、避灾安置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应当及时动员和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并开展自救互救。
第三十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评估,启用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移动监测设施,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为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十一条民政、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通信、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公安、海事、铁路、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第三十二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所采取的应急避险措施,做好应急避险。
第三十三条气象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者趋于减轻时,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适时变更或者解除气象灾害预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以及灾情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气象灾害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气象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分析气象灾害的起因、影响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设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和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照规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照规定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未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由县级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或者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干旱、暴雨(雪)、连阴雨、雷电、冰雹、高温、低温、寒潮、霜冻、冰冻、冻雨、大风(沙尘暴)、台风、龙卷风、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的防御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御工作,依法组织管理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气象衍生灾害、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信息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物资储备,做好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向社会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增强社会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意识,根据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社会公众避险、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协助本地人民政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活动。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灾害预防。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进行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予以公告,并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重点防御区域设立警示标志。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气象灾害特点、风险区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区域建设、海域开发、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旅游、能源、通信等规划,应当适应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国家和省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应当依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将论证结果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和规划编制依法进行审核时,应当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纳入审查内容。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需要,整合现有气象灾害防御救助资源,建立或者确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标准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矿山、尾矿库、易燃易爆以及危险物品生产、存储场所和其他遭受气象灾害破坏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设施,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排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修建抗旱、防洪、除涝工程,及时疏通河道和城市排水管网,加固病险水库,加强堤防、避风港、防护林、应急避难场所等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暴雨(雪)、冰冻、冻雨、大风(沙尘暴)、台风、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情况及预测,加强对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地巡查,做好道路、通信、电力、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维护以及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储备、牲畜转移等工作。
有关产权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危旧房屋、临时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和户外宣传牌的除险加固。
第十九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大雾、霾灾害监测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机场、车站、港口、高速公路、航道、渔场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霾的监测,做好交通疏导、调度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做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工作,确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之内。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做好供电、供水和防暑医药供应的准备工作,并合理调整工作时间。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低温、寒潮、霜冻天气来临之前,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农业生产防寒、防冻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雷电灾害监测、预报以及风险评估能力,依法参加、实施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雷电防护装置的建设纳入主体工程或者整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资料纳入建设项目档案,并加强监督管理。
本省行政区域内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农村新建学校、民居、大型畜禽养殖场所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提高农村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下,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防雹、防霜、消雾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预防或者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经费投入,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积极开展区域合作与交流,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水平。
第三章灾害监测预警。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监测设施,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农作物主产区加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密度。
重点矿区、林区、渔区、旅游区和重要交通、通信、电力、输油(气)线路沿线以及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配套建设气象监测设施,配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设施,保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畅通。
气象监测设施应当符合气象标准和规范,并向省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所获得的气象探测资料。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网络和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向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气象、水情、旱情、森林草原火险、地质灾害、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等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传播、接收体系,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完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警报和灾害趋势预测。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有关气象灾害防御、救助部门和单位通报。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三十条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信息传播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得拒绝、延误传播或者擅自更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在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场(馆)、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气象灾害易发区域配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设施,保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畅通。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等有效方式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场(馆)、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确定气象灾害防御协理员、信息员或者联络员。
气象灾害防御协理员、信息员或者联络员应当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播发等气象灾害防御专用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第四章灾害应急。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做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三十五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对气象灾害进行跟踪监测,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为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的性质、强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确定为气象灾害危险区域,并及时予以公告。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实行交通管制;。
(二)封闭危险区域;。
(三)决定停工、停业、停课;。
(四)组织人员疏散、撤离;。
(五)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七)对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的生产、供应采取特殊管理措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好社会秩序。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避险工作。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在气象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者趋于减轻时,适时变更或者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以及灾情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或者做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决定。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灾后气象监测和变化趋势的分析,为救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或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三)隐瞒、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
(四)未及时采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五)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二)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实施其依法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
(三)编造、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对违法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七
组织召开__县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暨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培训会议,对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表彰先进,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讲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创建及钉钉智慧信息员系统应用等专题培训。分解安排今年我县35个以上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创建工作任务,督促每个乡镇落实任务,上报创建对象信息。建立气象标准化建设群,下发学习资料,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申报系统培训并进行系统测试。分二批组织标准化村创建人员业务培训,督促协理员、创建员按时申报,指导创建员组织申报材料,完成申报材料初评。根据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要求,指导__镇__村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做好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管理、智慧信息员系统管理维护等工作,动员、督促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做好气象预警信息分发、灾情上报等工作,对部分基层灾情进行系统代报,钉钉智慧信息员系统上报各类灾情信息已达700多条。对基层防汛会议部署、预警信息传播、防汛巡查等情况进行公告。及时更新气象协理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畅通信息交流和灾情上报渠道。开展网格员队伍业务培训,对网格员履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气象灾情信息收集上报、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等职责进行详细的业务操作指导。积极组织和参与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科普宣传活动,赴__街道__村、__村等村,组织村民在文化礼堂观看气象科普视频和科普展板。积极推进气象科普进文化礼堂工作,选点东华街道高仙塘村和官村,提供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展板,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责任机制。参加县安委会主办的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综合演练、危化品应急技能比赛暨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现场咨询。
二、认真做好气象行政许可工作。
认真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及气球施放活动的行政许可工作,各项审批活动实现跨县域、零跑腿网上办理,全年办理防雷行政许可项目7件、气球施放活动8件。有效运行各在线审批管理系统,努力提升防雷行政许可质量,加强防雷设计图纸审查纠错、防雷工程竣工检查和问题整改,把牢防雷安全第一道关口。对中国石油__白凉亭加油站、伊利乳业绿色生产及智能制造示范应用等项目防雷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并与设计院对接解决。对广汇能源、吉恒家园小区等竣工项目防雷装置安装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确保整改到位。对__万顺加油站原地改建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提出意见,要求并指导业主按规定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及图纸审核。加强企业办事咨询服务和指导,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所有申报项目均在接件当天办理完成。
三、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认真梳理并汇总上报基本建设项目“提速审批”事项清单、部门联办“一件事”信息归集、中介机构服务汇总表、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本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表。对气象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及承载系统、《浙江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批复文号规范》、部门电子印章申领情况等事项进行确认。做好权力事项库新增政务服务事项领用工作,对各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设置、完善维护和上报备案,政务服务8项核心指标全部达到要求。按要求做好11项行政监管事项的入库选择和信息完善。做好投资项目监管平台项目筛选反馈、审批数据补录等工作,进行投资项目平台3.0版的权力事项领用,开展3.0版系统运行测试并进行实际审批操作。
做好__县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摸底工作,对近年来本县建设项目防雷审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与上级部门对接“浙里办”移动客户端气象证明一证通办系统开发问题,做好民生事项“一证通办”事项维护和模拟测试。落实气象证明服务改革工作,与保险公司、银保监局对接我县气象信息查询相关事宜,推动各保险公司开展自主查询气象信息。做好与上级气象部门、县发改局及经济开发区的对接协调工作,对我县各区块平台是否启动雷评提供建议,提交区域雷评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资料,了解区域雷评开展方式、收费标准等情况,积极推动我县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向行政中心、住建、规划等部门反馈防雷行政许可环节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在审批系统中严格把关。
四、认真履行防雷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组织人员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防雷安全检查,发放气象灾害防御宣传读本,签订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排查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年内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督促并指导__泰安爆破、__气体供应站等企业进行防雷安全隐患整改。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本县部分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开展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开展涉批防雷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电话回访及查看资料等。建立防雷重点单位微信群,在群里交流企业防雷防静电相关工作信息,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发送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参考资料,便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三服务”活动的要求,组织人员赴__燃气、__爆破、中石化__石油支公司等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对于气象灾害预警预报、防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对企业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和开展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现场指导。对气象灾害预警平台的企业服务对象进行更新和充实,新增中石化下属19个加油站负责人为服务对象,并上报服务企业的问题清单。
根据开展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认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我局17个监管事项清单的认领、录入、审核工作。对浙江省“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账号进行激活,对异常数据进行处理,对今年防雷安全检查情况全部数据进行系统补录。启动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并录入执法对象信息,进行执法人员入库和激活,增选业务骨干加入检查人员队伍,开展掌上执法系统学习和试运行。运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了21家防雷重点单位的双随机检查和即时检查,所有入库执法人员均参与,掌上执法激活率、检查率等指标均达到100%。行政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和系统规定程序,认真检查并填写相关表单,请企业负责人在电子表单上现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经审核后及时在网上公开。
__县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八
镇按照仁府办函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报告总结如下。
一、制定工作目标。
根据县政府要求,用3年时间,形成精细化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成广覆盖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健全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实现镇全面防御规划,各村社建立相关组织机构,要求精细预报到村、预警信息发布到户、灾害防御责任到人,构建适合我镇农村基本情况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面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整体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镇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担任气象协理员。全面落实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村村长任村气象信息联络员。
(二)健全防御体系。
建立镇气象灾害报警点或气象工作站,确保在灾害天气和气象灾害影响期间24小时值班;领导小组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治,配合县相关单位设立避灾指示牌、避灾路线等标识,确保灾难发生时最短时间疏散群众。
(三)加强宣传培训。
镇政府安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对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保证每年至少1次主题宣传活动;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中,要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宣传本次工作重要性;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镇气象协理员、村气象联络员、有关重点企业气象联络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村社要高度重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议程,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保障。
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严格按章工作步骤,切实加强全乡业务指导,确保我乡按期创建认证成功。
(三)严格监督。
对各村社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并纳入村社考核。
我镇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气象信息,接到重大灾害气象信息及时向村信息员发布并通知到所有村民做好防御准备,由于工作做得到位,村民及时避险没有因为气象灾害造成大的损失。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九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于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文共八章六十九条,自20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和本省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道路结冰、冰雹、高温、干旱、雷电、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旅游、质量技术监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气象工作协理员和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的气象工作信息员,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气象监测与传播设施维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联络、灾情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公民应当学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关注气象灾害风险,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公益宣传。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灾害救援等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第六条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培养气象人才,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水平。
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分灾害种类制定本地区和有关行业、领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的运行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村的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对气象工作协理员和气象工作信息员定期进行培训。
第八条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网络、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等重要设施和机场、港口、车站、景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下统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防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检查制度,及时消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和检查情况,应当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应当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防御准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气象灾害情况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并在相应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发放、发布,指导公众有效应对各类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应当包括当地主要气象灾害的种类、特点、应对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应当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危害,统筹考虑河湖水系、道路系统、城乡绿化建设和其他公共空间实际情况,科学规划防洪排涝体系和通风廊道系统,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
编制机关在组织编制前款规定的规划时,应当就气候可行性、气象灾害参数、空间布局等内容,书面征求气象主管机构意见。
第十一条寒潮、暴雪、低温等多发地区,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当引导农业、林业、渔业生产者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加强设施农业保温措施;公安、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应当加强道路、自来水管道、供电、通信线路的巡查,采取防冻措施,储备必要的清雪除冰装备和材料,做好交通疏导、积雪(冰)清除、线路维护等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评估的要求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范围和具体办法,由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定期进行数据更新。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研究确定气象灾害风险临界值。
制定道路和轨道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使用的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应当采用气象灾害数据库的数据和气象灾害风险临界值。
第十五条建立财政支持的气象灾害风险保险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保险等方式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天气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产品和服务,提高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风险能力。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为保险机构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在气象灾害敏感区、易发多发区以及监测站点稀疏区增设相应的气象监测设施。
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等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设置气象监测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与气象监测站点规划布局相协调。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平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汇总与共享的组织管理。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及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应当实时向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平台提供气象监测信息。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对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易发区等监测重点区域开展气象灾害联合监测。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完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大风(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风险研判,并将重要研判信息实时通报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和单位通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得向社会发布混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近似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行属地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变更和解除,由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未设立气象台站的,由设区的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或者利用现有的传播设施,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途径。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应当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户外媒体、车载信息终端等运营企业开展合作,拓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输通道;在边远农村、山区、渔区因地制宜建设和利用广播、预警大喇叭等接收终端,及时向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传递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通信、户外媒体、车载信息终端等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设置或者管理的广播、预警大喇叭等接收终端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气象信息接收和显示装置、预警大喇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的显著位置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要求。
禁止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信息接收和显示装置、预警大喇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机制,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适时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对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预警信号,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应当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以及插播、短信提示、信息推送等方式实时播发。
第二十三条机场、港口、车站、景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文化体育场(馆)、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通过电子显示装置、广播等途径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防御指南。
第二十四条播发或者刊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当标明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气象台站名称及时间,不得擅自删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
不得传播虚假和其他误导公众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递、组织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需要由人民政府组织转移避险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发布转移指令,告知转移人员具体的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并妥善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情况紧急时,组织转移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依法实施强制转移。
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主动了解气象灾害情况;在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储备必要的饮用水、食品及照明用具等生活用品,采取相应的自救互救措施,应当配合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情况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防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巡查,保障运营安全。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关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应当立即按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台风、大风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风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加固脚手架、围档等临时设施;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遵守有关台风、大风期间船舶避风的规定。
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做好排水管网和防涝设施的运行检查与维护,保持排水通畅;在立交桥、低洼路段等易涝点设置警示标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排水设施。
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大雾等引起局部地区出现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限制通行等管制措施,并为乘客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第二十九条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霾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上学途中的学生可以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在校学生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霾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国家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或者调整工作时间等措施;用人单位应当为在岗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停课安排和停产、停工、停业的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条气象灾害不再扩大或者趋于减轻时,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气象灾害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变化信息,及时调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决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向社会发布混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近似信号,或者传播虚假和其他误导公众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信息接收和显示装置、预警大喇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要求播发或者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同时废止。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教育兴区”的政策支持下,各级部门,尤其是教体局的帮助下,群策群力,大力支持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使胜利办的教育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自查总结如下:
1、小学、初中、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100%、99%、100%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和初中分别控制在0%以下。
2、认真学习省、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未发现违规行为。
3、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切实做好布局调整巩固提高工作。
4、深入开展中小学规范办学校创建活动,努力改善办学办学条件,采取走出去学习先进经验、校际间互相交流,学校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5、以建设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
6、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全市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德育主题教育,创新德育工作途径,丰富德育工作内涵,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7、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不少于四次。
8、健全完善校方风险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参加校方责任险的学校数、学生数均达到100%。民办学校参保数,学生数达80℅以上。
1、建立办、校二级教研网络。完善校本教研制度,推进校本教研工作;定期召开校本教研工作专题会,推广教育教研成果;制定《乡教研工作考评办法》。
2、完善竞赛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活动,激发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等参赛群体的生机与活力,使竞赛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3、认真落实各种考评办法。加强对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提高校长办学能力;组织好教师业务考试和各种教学水平评比,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制度,科学分析、评价考试结果,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实施中小学德育创新工程。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搞好班主任培训;努力探索以学生为主题、以实践为主线、以灵魂塑造为主旨德育工作途径。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并实施提升教师师德和教学水平的措施,促进专业发展;专业教师每年参加县级以上业务培训一次以上;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档案;探索并推广符合新课改理念和本地实际的教学方法。
1、做好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工作,确保生均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等及时拨付和严格管理。
2、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保质、顺利完工。
3、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全面推进学校预算编制工作,规范使用教育资金。
1、实施教育信息网络“班班通”工程,目前,各种器材已到位,正在调试阶段,不久所有班级将使用先进的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
2、足额落实省定信息技术费,小学每生60元,并做到专款专用。
3、教育技术装备投入不低于教育事业费的2%,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投入不低于公用经费的10%以上。
1、小学专任教师学历提高率分别达到78.3%。
2、加强教师岗位培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人数达到15人。
3、结合教育信息网络“班班通”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任课教师达到会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进行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活动。
1、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90%以上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
2、每年春季举办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六一”艺术展演活动;积极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阳光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展演活动。
3、教师兼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率达到70%以上。
4、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学生近视率稳中有降;小学、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率、登记率达到95%以上。
1、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培训15人。
2、中小学要把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校园用语,在日常生活中自觉使用普通话。
1、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禁公办中小学招收借读生,杜绝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办班行为;严禁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商业保险等。
2、加强教育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信访制度;扎实做好原民办教师稳控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校督导评估。
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教育质量稳中有升。
胜利路办事处在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教育工作职责的同时,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在新村规划当中按有关规定划拨所必需的土地。积极筹措经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长庆路小学教师更新了隔离式办公桌椅,各校开通“班班通”所需设备等,在20xx年中,胜利办的投入是相当大的,但新村改造所需资金巨大,在优先保证教育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教学,改善办学条件,有各级政府的支持,胜利办的教育将更上一层楼。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一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xx”发展战略,以“xx”为工作思路,以“xx”为工作要求,立足乡情,开拓进取,跨越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乡生产总值完成11.98亿元,同比增长15.6%,非公有制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80.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1.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28.7万元,同比增长17%。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2亿元,同比增长25%,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1.3%。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趋势、态势和气势,实现了“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全年共获得“省级优秀文化站”、“xxx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乡镇”、“xxx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先进单位”、“xxx市先进基层人民武装部”、“xxx素质教育示范校”、“xxx市师德师风先进学校”、“xxx工商系统人民满意工商所”、“xxx市人民满意基层派出所”、“xxx市青年文明号派出所”、“xxx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xxx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先进单位”、“xxxx博览会先进单位”、“林业生态建设先进乡镇”、“民政工作先进乡镇”、“卫生工作先进乡镇”、“统战工作先进乡镇”、“工会工作先进乡镇”、“水利建设先进乡镇”、“畜牧防疫先进单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妇联组织”、“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乡镇”、“中招工作先进单位”、“安全保卫先进信用社”、“存款先进信用社”、“中坚业务收入第一名信用社”等荣誉称号。
二、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乡党委、政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基层基础,做大做强优势产业,致力改善民生,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抓产业发展,促富民兴乡。一是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坚持机制创新,依托产业招商、依托园区招商、依托企业招商,细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度,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与政治待遇、经济利益、干部使用等方面密切挂钩,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全乡完成招商引资1.5亿元,新上项目51个,投资总额达2.6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50万美元。落户xxx区的xxx生产线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已完成投资xxxx万元,建设进展顺利。xx金属材料、xx生态园林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新兴产业已投入运营,全乡实现对外贸易出口达51万美元。二是大力发展花木产业。今年共流转土地7000多亩,新入驻企业11家,使我乡名优花木园区面积达到1.8万亩,共吸纳省内外67家企业入驻,圆满完成名优花木科技园区年度建设任务。三是做大做强板材加工业。以提档升级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新增规模以上板材业6家,主要生产建筑工程路桥模板、家具用材等成品板,目前,我乡已发展木制品企业326家,产值15亿元。四是稳步推进箱包产业。以县箱包产业园为依托,走“公司+基地+农户”的箱包加工新路子,新增箱包企业11家,产值近亿元。五是提升壮大棉纺加工业。通过技术更新,产业链条进一步拉长,产品附加值得到有效提高。目前,我乡棉短绒加工企业已达6家,年产值达到4亿元。六是加快发展畜牧养殖业。今年新建规模以上养猪场8个,养鸡场5个。目前,我乡已有规模以上养猪场35个,养鸡场23个。七是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全年劳务输出5700人,实现劳务收入1.1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787元,增长19.5%。
(二)抓城镇建设,促“三化”协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专门成立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做到了“人员、经费、机制”三到位,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进度。二是坚持科学规划。投入30余万元,专门聘请了xx设计院和xx大学规划设计院,对中心镇区和xx社区进行高起点规划,中心镇区以xx路为中心,按照xxxxx的要求,镇区规划面积达2.3平方公里,涵盖xx、xx等五个行政村。xxx新型社区选址位于xx路以南,如xx以西,涉及xxx、xx等四个行政村。三是搞好宣传发动。乡里曾多次组织所涉及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到xx社区和xx社区实地参观考察,并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以此炒热群众思想。四是加强基础建设。多方筹措资金300多万元新建了机关办公楼,并对机关大院进行了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在镇区安装了路灯,新建垃圾处理回收池30个,添臵了生活垃圾清运车,聘请了8名保洁员对镇区沿线垃圾进行定时清理。目前,列为市台账的xxx新型社区已完成选址工作,占地100余亩,已有56户签订了建房协议,每户交纳建房保证金4万元,该宗土地所涉及的养猪场、板材厂正在有序进行清障工作。作为中心镇区的xxx新型中心社区,已完成选址规划,占地400余亩,已有300余户报名建房。
(三)抓社会事业,促民生改善。一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财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科学预测,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从严控制支出,提高理财、用财水平,积极整合上级扶持资金,集中使用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名优花木园区发展上,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新修通xx至xx等乡村道路16公里,投资750万元;新打机井109眼,开挖疏浚xx、xx沟两条沟渠,总长7000余米,投资100多万元。三是统筹发展社会事业。抓好科技普及工作,举办农民技术培训班3期,加强对农民种植、养殖、加工等劳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加强教育基础建设,全年争取学校危房改造项目4个,新建中心幼儿园项目2个,资金610万元,完成全乡中小学校防雷隐患整改工作,整改率达100%;认真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城镇居民养老、失业保险金征缴率达100%;深入推行新农合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儿童免疫规划实施;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8‰以内;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抓好农村五保、低保和扶贫工作,全乡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65%。四是深入开展“xx”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在全乡41个村设臵了宣传橱窗,发放健康宣传手册1万套,全乡26个中小学校把健康知识列入课程安排,成立了象棋、舞龙、舞狮、唢呐等文体活动协会,8个村建起了村级文化活动广场,农村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已发展到700余人。组织乡卫生院的医生开展义诊活动,为全乡60岁以上的老人、乡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组织乡机关干部职工、乡直有关站所、大学生村干部和41个村的两委班子成员,开展了秋季趣味运动会,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健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乡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四)抓基层基础,促社会和谐。20xx年,乡党委、政府按照市、县的要求,深入地开展了“强两基”和“三提三促”主题活动,抓基层,打基础,解难题,促发展,取得了切实效果。一是加强村级阵地建设。乡党委提出20xx年为阵地建设年,以阵地建设为抓手,建立建设台账,通过实行倒排工期,加强督查,通报进度,典型发言,落后表态等形式,先后投资350余万元,对21个村的村室完成改造任务,去年11月,全县村级阵地建设现场会在我乡召开。二是转变干部作风。乡党委出台了《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认真开展“进农户、察民情、解民忧”活动,去年,共化解各类矛盾150余起,帮扶困难群众416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78件,乡村干部作风得到明显改变,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三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疏通民主渠道,把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一事一议”相关规定,杜绝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效预防了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的发生。去年5月,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在我乡召开。四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投资40多万元,购臵监控平台,在全乡41个行政村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违法犯罪,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去年,公共安全感指数调查取得全市第二的好成绩。五是做好信访工作,层层落实信访接待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行“信访评议”制度,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信访疑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乡没有发生赴县以上集体访、越级访事件,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去年7月,全县信访稳定工作现场会在xx召开。六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圆满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全乡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全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认真做好其他基础性工作,圆满完成县委办、政府办信息工作任务,全年上报各类信息sss篇,县级采用ss篇,市级以上采用s篇。圆满完成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五)存在的不足。回顾20xx年的工作,我们纵向看,成绩令人鼓舞;横向看,仍有差距。我们的主导产业,需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工业基础薄弱,仍是制约全乡经济发展的短板;受历史和区位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任务还很重;加上各类新旧矛盾交织,仍有影响全乡和谐发展的不利因素。对此,我们要认真总结成绩,正视问题,自加压力,切实增强谋划意识,做到早谋划、多谋划、善谋划,抓住机遇,把握大局,提振做好工作的信心,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务实重做,重实干,不空谈、不浮躁、不懈怠,一心一意谋发展,加快发展促跨越,就一定能够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们的各项目标任务,谱写20xx年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
三、20xx年工作谋划。
20xx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加快经济建设步伐。一是着力招商引资。乡党委、政府要专门出台招商引资激励措施,围绕县、乡优势产业,大招商、招大商,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给予政治和经济上的奖励,以此调动全民招商的热情和积极性,力争20xx年在大项目上实现突破。二是壮大优势产业,打造龙头企业。全面提高板材、棉纺、有色金属加工等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壮大产业规模,搞好资源整合,培植1至2个龙头企业,以xxx为中心,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三是巩固发展特色农业。积极申请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提高单产、增加总产。重点抓好花卉园区的鲜切花基地建设,完成土地流转任务10000亩,扎实推进园区扯手连片,纵深发展,为打造百亿产业园奠定坚实基础。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以s219省道、环城防护林和农田林网为主,完成造林面积13000亩。
要把城镇化和我乡的优势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产城融合,互促共进。要加快xxx工业小区建设,做大做强板材、棉纺、有色金属加工等主导特色产业,实现产业发展与城镇发展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力争2至3年时间,努力打造一个宜商、宜业、宜居的新型中心镇区,实现撤乡建镇目标。
(三)全面落实民生改善工程。加快道路建设,计划修建xxx——许庄等乡村道路10公里;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开挖疏浚xxxx的排水沟渠,确保旱能浇、涝能排;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参保率,尽早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低保全覆盖;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加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农村文化休闲广场,充分发挥文体协会功能,通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培训班等形式,让健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组织开展拔河、健美操、象棋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深入推进“aaaa”行动持久开展,并取得实效;扎实做好平安建设,继续推行“信访评议”制度,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继续巩固“技防”成果,全面提高技防水平,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指数。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全乡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
四、打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后进村整顿、先进村提升”工作,抓好新任村“两委”、村监委班子的培训,巩固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成果,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村级三年发展规划,努力实现新班子、新观念、新措施、新成效的目标。二是加强村级阵地建设。把20xx年定为xx阵地建设巩固年,对20xx年没有提升的村建立工作台帐,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建设成效。三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强两基”和“三提三促”活动为抓手,以解决实际问题,促使全乡工作整体推进、全面提升为目标,把活动贯穿于整个工作始终。每项重点工作都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通过定期检查评比,严格落实奖惩,切实增强干部责任意识,调动全乡干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全乡营造“xxx”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二
20××年,工信局坚持正确处理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内容,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股室具体抓,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的多级联动责任体系。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多次安排会议进行宣传学习,并积极督促企业宣传学习,切实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的环保意识。
工信局坚持外引内聚,多轮驱动,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多极突破行动,工业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围绕龙头企业培育,加快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条。近年来,碳化硅新材料、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新型建材等产业稳步发展。初步形成碳基新材料、建材工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支柱产业体系,新能源、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20××年,我局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严把市场准入关,从严控制重点行业新上项目,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落实能耗限额标准监督检查制度,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探索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按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实施关停,今年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砖厂已关停。
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的基础上,加快推动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重点企业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托有资质的审核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大幅减少了工业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排量。
今年,我县强化循环经济关键靠项目支撑的意识,紧紧围绕循环经济产业链打造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污染排放等重点领域,以排放量大、堆存量大、资源化潜力大的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为重点,大力支持企业将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等用于新型墙材和水泥生产的原料,积极引领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75%。
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着力推动工业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xxx玉通、正昱等碳化硅企业建成了精深加工生产线,产品由碳化硅原块延伸到微粉;兴宇公司等铁合金企业对生产线进行技改,转产特种合金产品,节能降耗成效良好。
加强煤炭质量管控,推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年4月25日我县研究制定了《全县商品煤煤质管控、煤炭市场整治工作方案》,从4月25日开始至5月4日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城区及全县19个乡镇全面开展了煤炭销售市场、摊点和煤炭加工企业的分布摸底。经细致摸排,全县共有煤炭市场经销摊点41家,其中,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2户摊点进行了现场取缔。同时制定了《关于开展煤炭专营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向全县所有销售加工网点进行宣传告知。根据《xxx市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控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合理布局、精简整合、规范建设的原则,结合我县居民用散煤量分布实际,制定了《xxx县煤炭经营市场规划布局方案》拟在城区建立煤炭专营市场,在重点乡镇建设二级煤炭配送网点12个,华藏寺镇3个,打柴沟镇2个、哈溪镇2个、朵什镇1个、炭山岭镇2个、松山镇1个、安远镇1个。
为严格执行《xxx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双岗同责”规定》,强化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监管,今年我局建立了县工信局、工业园区、工业企业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网格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及各级网格长、网格员责任。
按照《xxx县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政发〔20××〕92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县环保、县水务等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工业实际情况,制定了xxx县工信局《20××年度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工信发〔20××〕35号),下发了xxx县工信局《关于集中整治工业堆场、城区及周边商砼企业扬尘污染的通知》(x工信发〔20××〕36号),并于5月份集中组织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全县各乡镇煤炭销售点、工业堆场、商砼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6月份对建昊商贸有限公司、鑫宏和矿业公司、联鑫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回头看”,企业按要求进行了抑尘网覆盖、洒水降尘等整治措施,并保持长期坚持。7月下旬我局又印发了xxx县工信局《关于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工信发〔20××〕109号)文件。8月初我局对园区以外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再次强调企业加强环保监管,并保持长期坚持。9月中下旬又进行了一次企业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对园区外的相关企业进行了“回头看”。并印发了xxx县工信局《20××年工业大气污染冬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x工信发〔20××〕141号)文件,转发市工信委《关于开展工业领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x工信发〔20××〕142号)文件。9月底我局按照《xxx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分工表》对园区以外的4户企业和10户砖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再次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抑尘网覆盖、洒水降尘等整治措施,并保持长期坚持。10月中下旬再一次对企业安全环保生产进行了大检查工作。12月6日印发了《xxx县工信局“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环保、维稳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工信发〔20××〕168号)文件,并要求企业继续进行抑尘网覆盖、洒水降尘等整治措施,并保持长期坚持。
20××年,为全面落实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我局制定了《xxx县工业水污染和土壤防治工作方案》,积极联合水务、环保部门开展重点用水行业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清理核实工作,经调查我县范围内无重点用水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改造和淘汰的企业,20××年无淘汰落后产能。20××年重点行业工艺企业清洁化改造中我县没有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制革等6个重点行业工业企业。2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
一是生态工业经济发展空间受限。因x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和煤炭去产能等政策因素,我县生态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是工业结构不尽合理,高能耗工业企业占比较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占50%以上,对环保、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三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保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还或多或少存在。
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环境硬约束,加快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鼓励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二是严格环境准入,通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促进工业行业新增产能更优,新增产品更环保。三是积极推广高效煤粉锅炉及燃煤新技术应用。四是加快工业绿色发展,加大工业节能、节水力度,积极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高效利用。五是严格煤炭市场质量管理监管和劣质煤炭的生产和使用监督。联合商务、环保、质检、工商等部门对煤炭市场和经营企业的抽查和检查力度,逐步完善煤炭销售配送网点,鼓励使用清洁煤。推广动力配煤、洗精煤、无烟型煤等洁净煤,来逐步替代烟煤、褐煤等劣质煤炭,达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的目的。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三
20xx年,全市林业工作在成都市林业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严格按照《20xx年区(市)县林业局工作奋斗目标》的要求,紧紧抓住林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着重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深化林业改革,使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现就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完成创新目标4项。
1、完成了退耕还林数据库建立,分别列出了经济林种类及分布;
2、创立了林业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一年来运行良好;
3、完成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现己初步形成接待能力;
4、财政拨款、全员事业的6个综合性、规范化、标准化基层工作站的建设,由于受我市撤乡并镇工作影响到目前未能全部完成。主要是撤乡并镇使基层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布局受到一定限制,如:选址上、人员调配等方面。目前,基础材料和经费配备均己到位,待全市撤乡并镇工作全部结束后立即铺开,预计20xx年6月可以完成。
5、建立、健全了全局目标运行体系。对承担的省、市目标,按专题、季、半年、年终进行自查总结,做出了书面情况报告。
(二)完成重点目标26项。
7、依法实施各类林业证件审批,做到依法、规范、科学管理;
8、以金盾网为平台,完成全市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计算机网络建设;
9、省天保工程"四到市(州)"考核无扣分发生;
10、完成了世行贷款林业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包装、立项、上报工作;
13、按规定领取育林基金专用发票,政策性育林基金按征收总额的30%己上缴到位。
16、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案件发现率达到98%以上。全年共查处、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67起,发生林业刑事案件7起,己破案7起,查处率和结案率都达到95%以上;上级交办案件5日内回复,办结率达100%。
19、完成"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工作;
20、森林采伐1461.8立方米,严格控制在成都市林业局下达的采伐限额范围内;
21、完成新育苗185亩;
23、完成大熊猫基层保护管理网络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26、完成义务植树131.2万株(含以金代劳),组织28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三)完成日常目标7项。
2、严格按照要求上报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各种作业设计,上报审批合格率达到100%;
3、完成全市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年审换证;
6、及时、准确完成林业财务、统计报表,并按时上后,合格率达100%;
(四)完成配合目标1项。
今年进一步加强了都林目督文件处理力度,全年共进入都林目督程序文件33件(其中市委、市政府督办20件,成都市林业局督办5件,群众来信8件),办结率达100%。
(一)加强目标管理,推动制度建设。
今年是整个成都市林业系统实施新的目标管理体系运行的第一年。我局按照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林业局的要求,全面实行"双目标管理",把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林业局下达的任务层层划分,并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每月一小查、季度一大查、半年一总结",对合格且超标准完成目标的给予表扬,对未完成目标的予以批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林业局机关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夜间值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新制定了《林业局规范化服务细则》、《林业局办事导引图》,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更加规范,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增强林业队伍活力。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深化局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一是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8月6日结合本局实际对林业局科室现缺中层干部正职实行竞争上岗。经层层考核,周辉等三位同志分别担任了森林资源管理科、财务科、科技绿化造林科科长。二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根据考评成绩聘任95人,缓聘3人,并对缓聘的职工进行妥善安置。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了激励机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行能力。
加强学习培训,建设学习型机关是我局近年来常抓不懈的工作。年初,我局就制定了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的要求认真实施。一是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十六大、全国"两会"、十六届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林业局的最新文件;二是按照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林业局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学习。为迎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我局专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并进行了考试。根据成都市林业局行政执法检查中提出的要求,又专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林业行业的法律法规,分科室进行了考试,全系统共有140人参考,90分以上的80人,80分的58人,70—80分的2人,参考率98%以上,合格率100%。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和专题学习,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为了使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最佳工作状态、提高执行力,我局以"不在状态"干部被免职事件为例举一反三,要求干部职工调整好"状态、姿态、心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提高执行力的八项规定》要求,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查自纠。针对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工作纪律、工作状态等方面进行自查总结。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机关作风等方面有了明显转变。
(四)狠抓林业重点工程,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
世界银行人工林营造项目。
世界银行贷款林业可持续发展项目是我市新争取到的又一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为确保这一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检查验收严格的项目的顺利实施,调动了全局技术骨干,从规划设计、种苗组织、现场实施和检查验收,层层把关。局长、分管副局长经常深入第一线,和生产技术人员一起加班奋战,终于顺利完成了2万亩人工林营造任务。其中,6000亩竹产业基地建设更是项目建设的靓点。
退耕还林工程。
为确保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成效,巩固已实施的7万亩退耕还林和4.6万亩荒山造林成果,我局着重加强工程的检查力度,今年2月由林业局会同各相关单位对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县级自查,对退耕面积、苗木存活率和保存率及钱粮兑付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核查,确保了退耕质量,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在省级复查中,我市的退耕还林工作得到了省级复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4月,针对省复查提出的部份退耕地存在复耕现象进行整改;5月份对退耕还林国家政策钱粮兑付情况进行复查,执行情况较好。为了建立退耕还林数据库,我局还在川农大借调8位应届毕业生组成专门队伍,对各乡镇20xx-2003年退耕还林进行了一次详查。今年我市新增退耕还林计划5000亩,现已完成造林任务。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我局严格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及时足额完成了20xx年度天保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管护任务,有效保护了我市现有天然林资源。一是认真搞好补植补造工作,确保新造林的成活率,共补植苗木5万株;二是落实管护责任,将103万亩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了天然林资源的安全;三是加强管护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四是开展封山育林巡护成效检查,确保封山育林的各项措施到位;五是加强宣传力度,建立了具有现代理念的公益林公示牌20个。
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
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又取得重大突破,由原来的保护区管理处升级为全额财政拨款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并对保护区颁发林权证,将原来由国营林场管理的一些林地划归保护区管理。在保护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巡护监测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护站的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今年6月,深溪沟保护站在接受国家局和省厅检查过程中被国家林业局刘永范司长称为"四川第一站"。
(五)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确保生态安全。
1、强化依法治林、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一年来,我局着重强化依法治林,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组织实施并完成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摸清了"家底";二是认真搞好林权证颁发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了木竹材来源合法登记建档制度、合法运输消减运输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同时,举办了木竹加工企业业主培训班,促进木竹生产加工企业合法经营,达到了从源头制止乱砍滥伐、乱收乱购的效果;四是按照消耗量低于生产量的原则,将采伐控制在成都市林业局下达的范围内。今年成都市下达的计划为12322立方米,实际采伐1461.8立方米,占采伐限额农民自用材计划的11.86%。竹材采伐250.5吨,占限额的31%;五是认真开展林地征占用清理,及时查处2宗违法征占用林地,完成5宗林地征占用上报,共计2212.91亩;六是抓好"三大工程"实施中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实施定期通报机制。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今年,我局围绕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依法行政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强行提高法律素质。全年共组织执法专题学习10次,考试10次,使执法人员的执法实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二是推行标准化文书格式,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成都市林业局制定的《林业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应用》的标准填写,目前己收到较好的效果;三是各执法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初步建立行之有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控网络,使林业行政执法的整体合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四是认真开展专项打击活动,达到震慑违法犯罪的效果。4月启动的"候鸟二号"行动和10月启动的野生动物保护月专项整治活动,在都江堰报社和电视台的配合下取得了巨大成功,社会反响强烈。全年,受理处理行政处罚案件167起。其中:无证运输、偷运和超运木材129起,偷运活立木23起,非法收购木材1起,滥伐林木12起,乱捕滥猎野生动物1起,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1起,查处收缴活体鸟类650余只、青蛙500余只、乌龟4只(已全部放归大自然),野生动物肉30公斤,查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窝点3个。以上共补收育林金更改金2.3万,挡获收缴木材51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万余元。
(六)狠抓森林防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20xx年,我局狠抓了护林防火各项工作的落实,首先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区域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法人权属责任制,特别是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年初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与市政府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林区各单位签订林区护林防火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制。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风景旅游区和重点林区的检查,在春节期间、清明前后、晚秋时节以及进入防火警戒期后等关键时期都安排了全市范围内的护林防火检查监督,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排除,乡镇、单位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做到了警钟长鸣,确保安全。三是多种形式开展了森林防火教育,加强了火源管理和监督检查。全年进行了大型宣传6次,出动宣传车19辆次,发送宣传资料10000多份。四是配齐设施、完善预案,全年由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三级投入425万元修建和完善了消防蓄水池,建设视频监视系统,防火器材库房等护林防火设施,购置、配备了2号工具包、灭火器、风力灭火机等防火器材,做到了有备无患。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确保了我市连续18年无森林火灾。
(七)狠抓财务管理,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进入财政支付中心统一支付后,工作经费及日常开支异常紧张。面对这一具体问题,主要作了以下工作:一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如:纸张必须双面使用,培训、考试用的资料自己复印,来客一般在职工食堂接待;二是在资金管理上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实行"一支笔"审签制度,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会签制",从报账单位提供的票据手续到报帐审核9个程序严格把关;三是加强"两大"工程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确保了我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八)做好帮护工作,高标准完成为民办实事目标。
为民办实事是我局今年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按照成都市20xx年度计生"三结合"帮扶任务的要求,我局在都江堰市石羊镇新增帮扶户3户,联系6户,帮带户12户。并认真搞好科技扶贫工作,组织科室人员下乡进行科技指导共计11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投入2400元资金为45户帮扶户种植笋用竹,又对特别贫困户重点帮扶,帮扶资金累计50000元,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为民办实事目标。
(九)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的纯洁。
一年来,我局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好日常党建工作。开展了"创四好班子"、"树高效廉洁机关,创优良投资环境"、"党员干部帮困扶贫"、"示范党组织、党员示范岗"、"机关党建进企业、进农村、社区"、"双深入调研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建设出了规范化党支部,使党组织成为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成立了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党支部;三是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学习的同时开展了送温暖工程、献爱心募捐活动。通过以上工作,我局精神文明单位称号经市文明办11月复查合格;四是开展了"四项纠正、三项清理"工作,经认真清理,我局无违规现象发生。
(十)认真做好“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确保牵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以来,“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在成都市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市新一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大工程建设,狠抓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在我市天保及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林业、监察、财政、粮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了两大工程政策兑现和责任落实。特别是经过去年5月接受省林业厅审计处对我市两大工程资金审计后,市委、市政府结合两大工程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深刻的总结和分析,林业局积极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了两大工程的健康开展。具体工作开展如下:一是切实履行两大工程监法监察工作的牵头职能,认真人落实了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确保了全年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为“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两次,确保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三是进一步扩大宣传,提高两大工程政策的透明度。组织人员深入到退耕农户家中政策,印制、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切实把天保、退耕还林的相关政策交给了群众;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回复,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先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件,处理23件,群众满意率100%;四是坚持两大工程的公示制度。
在退耕还林方面,从规划到检查、钱粮兑现前后等相关环节都要以村、组为单位,对每一退耕农户的退耕面积、位置、检查验收情况及应兑现的钱、粮数额等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了谎报、虚报、瞒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国家政策的行为。在天保工程方面,将天保管护人员的姓名、联络方式管护区域及面积等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提高了天保管护的效率;五是认真搞好种苗的招投标工作,确保种苗质量,降低了购买成本,为两大工程节约了资金,提高了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六是与监察、财政、粮食、公安、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全年共开展大型检查9次,其中退耕还林检查5次,天保工程检查4次,确保了钱粮及时兑付和工程的顺利实施。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重要的一年,也是我市林业工作再上台阶的一年。做好明年林业的各项工作,对加快我市林业跨越式发展、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我市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建设生态强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最、两强"奋斗目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以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和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使我市林业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主要奋斗目标是:
2、实施天然林管护103万亩;
4、完成片区林业站建设,完善林业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
5、认真实施好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7、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工作,拟引进林业建设项目1-2个,引进资金300万元;
8、积极贯彻9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引导组建2-3个非公有制林业示范企业。
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学习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加强林业政策法规的学习,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分时段、有计划地安排学习内容,计划全年在系统内举办培训班10次以上,每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与自学不得少于80学时。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考试,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强化专业技术和先进技术的学习培训。使每位干部职工都能做到一专多能,适应不同岗位的需要。
二、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和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快速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继续推进服务体系建设,面向广大林农和业主进行示范种植、科技扶持等定期、对口服务,使我市的农村产业经济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我局己被四川省林业厅列为三个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单位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效率,增强林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明年,我局将在执法力量的整合、执法程序的规范、执法措施的完善等方面开展深入的探索和实践,全面提高我市的林业执法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广大林农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片区林业工作站建设,强化管理和服务职能。
按照省、成都市加强林业基层工作站建设的要求和我市深化乡镇改革的部署,认真完成7个片区林业工作站建设,林业基层工作建设是20xx年林业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我局要以基层林业站建设为契机,将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推动我市林业事业和林业产业的高速发展。
五、进一步抓好林业重点工程,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20xx年,要抓好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世行贷款项目的建设成效。特别是抓好万亩竹产业基地的建设与推广,尽快形成竹产业规模效应,实现社会生态效益、农民的实惠和业主的经济效益最优化,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一)规范租赁荒山造林,严格实行逐级审批监理制度,加强对全市宜林荒山的造林审批制度建设,做到有规划、有计划,严格实施,杜绝毁林开荒造林事件的发生;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开荒造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严格林业用地管理,杜绝违法征占用林地事件发生。
(二)认真搞好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的预防、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防火责任制,检查督促制度,充实森林防火库房、装备等,切实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力争实现连续19年无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
加强省、市级森林病虫站建设工作,确保森林病虫监测效果,抓好病虫害的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杜绝“无烟森林火灾”发生,使全市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20%以内,病虫防治率达到92%以上。
(三)加强林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户的管理。严格限额采伐管理,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对违规采伐、违规运输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打击。
20xx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成都市林业局和都江堰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鼓足干劲、增添措施,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既定目标,为林业跨越式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四
安全工作,是我校工作中的重点,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xxx《关于对全区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暨2018年安全工作年终测评的通知》(万教函〔2018〕21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的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1、预防为主,突出重点。
2、从严管理,落实责任。
3、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加大安全演练力度,提高学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5、落实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汇报,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开展。
(1)落实万教字[2014]197号文件《关于印发万柏林区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
(2)落实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及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的通知(并教安[2018]45号)
(3)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指南》开展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4)按照万柏林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太原市教育局关于把开展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纳入市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万教函[2018]161号)文件要求,做好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工作。
(5)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
(6)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7)2017年安全测评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8)学校安全铃声的设置情况和“1530”安全教育情况。
(9)学校安全课“六落实”(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研、教师、考核)情况。
(10)每月安全演练视频资料。
(11)安全副校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
(12)2018年安全有关文件批转落实情况。
(13)学校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4)按照《太原市万柏林区学校幼儿园“三防”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万教字[2018]261号)精神要求,做好文件要求的各项工作。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万教函〔2018〕214号”文件精神,安全办公室牵头进行了文件检查内容的分解,明确了任务、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分工,筹划了学校下一步安全自查的方向。随后,学校又组织召开了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布置安排了我校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要求,指出了安全工作要深入人心,到岗尽责,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不留死角,并在会议上明确了责任。
要想安全工作永不降温,并一如既往地取得理想的效果,学校必须持之以恒,严格要求,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力争安全活动形式多样,不断翻新,以振奋师生的安全意识。因此,我校的安全工作总是突出“严、实、恒、活”四个字。
1、强调一个“严”字
首先是严密制度。以制度建设为载体,通过建章立制,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学校每年都能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制度、安全有关预案、消防制度、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等。为切实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责任与要求,学校还对大型集体活动、场地器材、实验室管理、门卫、交通等方面安全工作提出明确的规定。做到依章办事、定期检查、违章必究。
副校长担任副组长,负专责,专门抓;
学校其它班子、班主任为成员,加强协调,注重合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安全工作网络体系,达到了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管理目标,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管责任;
其他中层干部,按照工作分工,对所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对各科室、本班级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邀请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来校作报告。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2、注重一个“实”字
我们历来总是要求每一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安排了工作就必须做,做了的工作就必须有效。
(1)把好门卫安全第一关,学校加强门卫的管理工作,严格来客登记制度,与各部门联系的外来人员,必须要电话告知,外来人员方可入校。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离校。
节假日、寒暑假都安排领导班子值班。
(3)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逻,保障校产的安全。对学校重点部位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安装防盗门窗、摄像头等。
(4)重视消防工作,教学楼安排好了消防通道,各专用教室、学校过道和教师办公室都配置了灭火器,学校的灭火器数量基本达到要求。严禁学生在学校使用明火。
(5)认真开展安全演练,每月至少一次实际演练。每个教师和学生必须明确要求与路线,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确保演练取得成效,提高学生的自我救护能力。本学年开展的演练有:防震应急演练、防溺水演练、防暴恐演练、消防演练、防踩踏应急疏散演练等。
(6)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开展每天一分钟”、周末五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的“1530”安全警示教育。坚持每周利用升旗仪式时间进行不同主题的安全培训,坚持每月一次的教师安全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地震、用电安全、防暴恐知识、防溺水培训、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等。
(7)建立健全每天各班隐患排查,每周安全办公室巡查,每月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的制度,确保师生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3、坚持一个“恒”字
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每月定一个安全教育主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举行一次主题班队会,出一期安全教育小报,安排多次安全方面的国旗下讲话,举办安全教育知识讲座等。
每月出一期手抄报,一学年来手抄报涵盖了消防、交通安全、防溺水、爱路护路、防震等方面的内容。
学校还要求班主任在安全工作上必须持之以恒,做到“三勤”:
首要是“口勤”。安全问题要天天讲、时时讲。学生由于生理、心理等条件的限制,往往在强调一段时间后忽视安全问题,因此班主任应该利用课内、课外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其次要做到“腿勤”。学生在课间、体育活动的时候,难免会出现突发的小事件,互相吵架、运动伤害等,只要是关系到安全的问题,事无巨细,班主任都要亲自到班级了解,并及时解决。
最后离不开“眼勤”。要求值周教师、班主任时刻关注班级安全动向,关注每个学生的变化。
4、讲究一个“活”字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五
按照年终考核要求,我镇对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xx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经济指标。全年完成生产总值4.3885亿元,农业生产总值1.1385亿元,占任务数的100%;工业生产总值3.225亿元,占任务数的100%。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5885元,占任务数的10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40万元,占任务数的108%;完成招商引资7000万元,占任务数的140%。
农业产业发展。一是以乌鸡养殖为主导,加强保种选育、提纯复壮,不断提升乌鸡品质,全年乌鸡养殖116.3万只,大力支持同辉、中辉乌鸡深加工企业,为乌鸡畅销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同辉公司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即将投产使用。二是突出抓好地栽黑木耳、生猪养殖、茶叶、优质杂果等骨干产业项目,全年生猪出栏11416头,发展优质杂果大樱桃、大雪枣达230余亩,完成茶叶低产园改造570亩,新植中药材2680亩,农业产业持续发展壮大。
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完成五黑路铺整修6.4 公里。二是总投资25万元新修的王家庄平板桥、投资350万元新修10.4千米小型灌溉水利项目已经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三是累计完成投资2538万元的五郎坪、大黄院村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已全面竣工。四是投资360万元的镇政府宿办楼建设已完成主体工程,投资106万元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站联建楼正在建设当中。五是电解镍项目建设前期的征地、拆迁、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到位。六是完成了大黄院白河桥农户的拆迁和引线硬化,消除了群众出行安全隐患。七是全力做好茶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协调保障工作,镇内2.1公里道路拓宽改造已基本完工。
社会事业。一是重点抓好矿山企业、交通、校园、防汛、防滑、防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同5个矿山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64个地质灾害点落实了监测人,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二是开展“平安黑河”创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年接待上访350人次,化解重点矛盾纠纷46件。三是认真落实国土、环保、计生三大基本国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划生育“双查”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全年计生“双查”率达100%。四是高度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工作,加强以师德师风为主的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儿童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严格落实合作医疗政策;扎实开展了动植物疫 病防治工作,重点疫病防疫率达100%。五是加强民政优抚工作,妥善安置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临时救助368户发放救助资金19.6万元,完成了15户特困户建房任务。
党建工作及干部管理。一是继续着力于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行了便民服务代理制工作。二是实施了“诚信先锋工程”,进一步推动党员示范岗活动,大力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的企业文化宗旨意识。三是实施以党委班子成员联点,党支部联建,党员联帮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共建”活动,深入推进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四是完善修订了机关干部考核管理、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若干制度,实行周考勤、月评比、季汇总,年终奖罚兑现的管理模式,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与分工协作相结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一是机关干部实行农业农村线、企业发展协调线、机关后勤保障线和重点项目建设线“四线运转”,明确了各项工作责任领导和包抓干部;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三是成立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组,实行现场跟班督促,加强矛盾纠纷协调,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和施工进度。
完善措施,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抓作风建设,结合开展 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和“三问三解”活动,镇党委、镇政府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管理若干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切实做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二是下功夫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老干部传帮带作用,使年轻干部能够及时熟悉掌握工作方法,进入工作角色。
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罚兑现。一是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重点工作督查组,按期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二是实行重点工作周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月考评、季汇报,年底奖罚兑现,确保重点工作如期完成。
存在问题:一是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增多,维稳形势不容乐观,工作压力巨大;二是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没有形成品牌效应,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三是城镇化建设推进较慢,第三产业发展落后,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原因分析:一是群众的法律政策意识不断增强,政府职能转变与群众的合理诉求不相适应;二是缺乏对广大群众的教育培训,导致一部分人思想意识落后,个人利益为先,集体观念淡化;三是部分镇村干部的工作方式还停留在单一的管理模式上,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四是产品加工模式粗放, 推介力度不够,龙头企业主导地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纪律,转变作风,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特色农产品的深加工,大力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群众自主发展产业,三是依托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和集镇建设,积极争跑项目,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带动三产发展,活跃镇域经济。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六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重点,进一步巩固提升“xx模式”,加快发展现代奶业、建设优质奶源基地,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现将1-10月份完成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今年全县畜牧业总体持续健康发展,规模养殖进一步壮大,第四个两千头现代化奶牛场开工建设,全县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达到了38个;生猪产业快速发展,全县建成生猪规模养殖场22个;奶山羊产业健康发展,散户养殖数量逐步减少,规模化养殖不断发展;畜牧业继续保持清净无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保障了安全供给。截止10月底,全县奶牛存栏3.65万头,新增良种高产奶牛5650头,奶山羊存栏6.76万只,奶类总产达到11万吨,其中牛奶产量10万吨,生猪存栏2.57万头,出栏生猪2.06万头,肉类总产量达到0.63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4.49亿元。
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年度目标任务共8项,承担市列考核特色指标1项,已全部完成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招商引进陕西祝尔康乳业有限公司,在崔家头镇庄科村建设我县第四个千头现代化奶牛场。落实建设用地200亩,已完成规划设计及场地平整、水、电、路等前期工作,于10月13日启动了围墙、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00万元。
2、恒运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5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10万元,建成常规猪舍1100平方米、生态猪舍30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饲料库300平方米,配备猪栏、饲料加工设备,购置自动饮水装置7套,完成场区绿化等建设任务。引进种猪260头,已投入使用。
3、千顺祥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4万元,建成挤奶厅270平方米、犊牛舍300平方米、畜牧兽医室30平方米、青贮窖2200立方米,硬化小区道路2600平方米,埋设水管300米,建排污渠600米,购置安装挤奶设备、饲喂设备、诊疗设备仪器等22套,已全部投入使用。向阳奶畜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争取国家投资173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00万元,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评审,订购设备30台件,于9月2日启动基础设施建设。新绿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已经省农业厅、省发改委批复,等待省、市下达投资计划。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要求,投资计划未下达,初步设计和开工建设不能进行。
4、完成千湖湿地公园建设投资54万元。其中用于湿地基础设施投资40万元,湿地山坡绿化投资14万元,在刘家沟一组东栽植绿化苗木2388株,完成山坡绿化14.3亩。
5、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挂标率均达到了100%,全县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年检疫牛、羊、猪5626头(只)、蜜蜂1380箱;检测布病、结核1024头份,结果全部为阴性。
6、实施八戒千头奶牛场二期工程、千顺祥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5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18万元。
7、围绕畜牧产业发展包装各类招商引资项目11个,拟投资21.5亿元,采取主动出击联系、组织招商小分队等方式,先后赴内蒙古、河南、山东、上海等地,扑捉投资信息、推介项目,签订招商引资合同6个,合同引资8104万元,实际到位投资3365万元。重点招商项目祝尔康两千头现代化奶牛场建设项目已落地建设,完成投资200万元。
8、紧跟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和方向,今年1-10月上报争取优质苜蓿生产基地、省级农业专项、农村能源等五类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5484.07万元,拟申请国家投资2292万元。通过努力争取,汇源生猪、省级畜牧业专项、有机肥加工、优质高产苜蓿示范等8个项目到位资金670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11%。
9、市列高产奶牛核心群建设特色指标,已在新绿、绿源、八戒等3个千头现代化奶牛场和千顺祥、千汇、向阳等20个标准化奶牛小区培育高产奶牛及其后代5650头,其中培育高产后代1287头,全县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2%。核心群平均单产6675公斤,其中单产7000公斤以上的奶牛占核心群总数的20%。规范提升的裕华、闫家庵、段家塬等5个规模化奶牛小区已全部完成今年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550万元。1-10月全县奶类总产11万吨,其中牛奶10万吨。
今年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争资金难度较大。2009年以来我县实施了奶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县建设项目,省、市先后倾斜支持建设资金2500多万元,从2011年起省市支持重点逐步转移到其他县区,因此近几年不可能再给予大量资金扶持。二是招商引资难度较大。畜牧业是投资大、见效慢的微利行业,好些投资商有投资热情,但多停留在考察层面,迟迟不能达成投资意向,接洽多,成功签约率较低。三是项目建设受制因素多。项目建设程序性强,新绿沼气工程项目可研报告虽然经省、市批复,但投资计划迟迟未下达,致使项目不能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较长,与县上要求错位,如向阳沼气工程项目批准的建设期限为2年,在一年时间只能完成部分设计内容。项目用地落实难度大,向阳沼气工程项目由于与村组之间约定发生分歧,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开工,推迟了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单位重建设、轻资料管理,因此一些建设项目虽然完成建设任务,但是项目资料归类整理存在问题较多。
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克服存在问题,迎难而上,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包装上报各类建设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落户我县;再添措施,广泛推介,加强联系,改善服务,积极参与各种招商活动,努力促成新的更多的客商投资xx畜牧产业;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化解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区委“全面落实年”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区健康xx办、区政府目督办印发的《关于下达xx区20××年度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x青健康xx办〔20××〕2号)要求,xx街道对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
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xx街道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各社区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科,统筹安排协调所辖区域内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对照《xx街道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明确各社区,科室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在已创建健康街道基础上,今年将创建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企业工作同步推进,确保扎实做好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
二、建设健康环境,构建绿色生态。
(一)落实健康城市理念规划。
建立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xx街道4个社区均已完成社区“提档升级”工作,按照《xx区“121”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一核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121”社区治理体系,完善社区服务职能,加快构建“15分钟服务圈”。
(二)强化城乡环境污染治理。
1.完成大气污染摸底排查工作。
对辖区内5家单位进行锅炉清查,未发现有燃煤锅炉情况,37家饮食服务业进行油烟专项治理摸底排查和环保手续备案。
2.扎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按照《xx街道大气环境污染处置工作预案》相应的要求,对辖区重点区域内街道、道路(特别是省医院xx病区周边)、公共绿地、绿带、行道树、景观设施进行洒水降尘,利用xx智能管理平台,加大对垃圾清运、中转途中的监管,防止在收转途中飘洒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控制工地扬尘,对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工地实行标准化管理,全年未有违规工地。20××年,查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3处。
3.整治油烟超标排放。
一是完成中型以上饮食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摸底工作,辖区所有中型以上饮食服务单位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二是妥善解决油烟信访投诉,20××年共计处置油烟投诉问题约80起。三是整治露天饮食油烟污染,严禁占道露天烧烤,共计取缔劝离占道露天烧烤摊3处。
(三)推进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1.大力推进城市立体绿化。
一是积极开展xx区“春节氛围营造行动”,在琴台路摆放8套组合花箱并栽植迎春花卉,对浣花南路100个花箱内鲜花更换为迎春花卉,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给人民群众节日期间更多的获得感。二是认真落实“靓池、松绑、美冠”等专项行动。对管护区域内的行道树进行排查,定期对绿地和树池施肥。全年完成行道树栽植200余株,取除支撑5处,清除纤绳挂物7处。进一步提升了全区绿量,丰富了植被结构。
2.进一步健全河长制管理。
开展社区河长、河道段长工作培训会,提高各级河长业务水平,重点对汛期,节假日期间进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确保河道管理工作不放松。监督宜居水岸工程对河道的影响情况,落实施工期间河道保护措施,对辖区7条河道实际存在问题进行摸排、梳理、治理,形成良性工作循环。
(三)紧抓院落卫生管理。
1.加强环境治理。
xx街道以“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查”为契机,街道执法中队组织对辖区内的所有院落进行了排查。主要针对院落存在乱堆占、乱停放,环境卫生差等现象。督促院落自治小组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对院落“乱堆占、乱停放、乱涂贴”等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了院落大扫除活动,加强对自身环境卫生的整治。
2.开展交叉检查。
按照《xx街道院落交叉检查活动方案》,公共服务科每月组织一次交叉检查,现场抽取4个院落,配对交叉检查对象,按照9个好标准,重点检查辖区77个老旧院落的环境卫生、楼道卫生、车辆停放、垃圾管理、门卫室、标识管理、消防设施等方面。提高社区对所辖院落的管理水平,增强社区网格管理人员的监察意识。星级院落建设中,升星院落16个,原有星级院落巩固全部合格。
三、构建健康社会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一)细化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1.健全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一是为辖区有就业愿望的求职者推荐就业,全年登记380人,推荐率达到90%以上,为提高就业者职业技术水平,实行个人职补,促进免费培训。二是成立xx街道创业导师团队,申报xx路、送仙桥社区2个创业培训基地,为初创者提供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有针对性、便捷性的“一对一”精准创业指导和服务。全年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12人,协助高校毕业生创业5人。
2.全面完成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开展长期照护险试点,推进异地就业住院费用即时结算,辖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3.积极开展劳动监察巡查工作。
街道、社区两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定期对辖区企业进行上门走访。巡查中,向用人单位了解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及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就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提出的劳动用工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引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全年走访巡查企业165家,累计解决各类劳资纠纷8件。
(二)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1.深化平安xx建设,一是加强处所联动,全面摸排。
每月召开一次警情研判会议研究治安防控工作,并制定针对性措施。二是大力宣传平安建设。在各社区设立固定宣传栏、宣传牌子,将平安创建目的、意义、标准等创建资料统一制作,在各社区、单位、主要街巷、院落等张贴上墙。
2.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抓实隐患排查信息上报,日常开展对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行业、电气安全、春夏火灾防控、汛期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到位,20××年共检查辖区单位900家,发现问题195个,已整改155个,其他隐患在整改中;督促指导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5家,制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80份,下发辖区各重点单位,安全宣传手册3000份,下发各院落和居民住户。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3.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强化源头监管,确保群总舌尖上的安全,日常对学校和幼儿园区域、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点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治理工作,在辖区农贸市场,组织开展生猪产品再排查,严格猪肉的索证索票制度,要求每批次的猪肉要有动检合格证明,同时认真核对猪肉产地来源等相关信息,杜绝疫区猪肉流入餐饮环节,保障群众的餐桌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三)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
20××年度xx街道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按照健康社区建设标准,申报创建健康社区2个。积极投入街道健康机关建设,按健康企业标准,协调联系xx行健城市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健康企业。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工作水平。
1.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所需服务,依托“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为辖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孤寡及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政、免费体检等服务。至今我辖区享受助医、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近255人次。
2.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积极推动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以及“长者食堂”建设,全面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生活照料等多种服务。依托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综合文化活动站,搞好阵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满意的体育健身设施和公共文化活动场所。
(二)落实重点人群关怀,促进家庭和谐。
1.完善双岗联系人制度。
为每户计生特扶家庭确定1名街道工作人员、1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特扶家庭的“双岗”联系人(第一联系人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第二联系人为街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人员每月入户1次、每周电话1次,确保联系对象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及时获得帮助。掌握联系对象的生活情况及相关诉求。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计生特扶家庭健康档案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2.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宣传。
在母亲节、世界卫生日、5.29计生协会日等节日,在辖区流动人口密集地,以拉横幅,发放各类宣传册、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活动。全年开展两孩政策宣传工作4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着重残疾康复服务,营造激励氛围。
为了辖区精神、智力残疾人得到更好的康复,xx街道整合资源在一环路西二段51号成立了“xx阳光家园”,在一年的运行中阳光家园培养了学员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的能力。通过游园、座谈会、趣味运动会等,让学员学会沟通、学会合作,最终形成一个内部团结和睦、有共同目标、有安全感、相互信任,有一定凝聚力的集体,使学员关系进一步和睦,并能提高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辖区学员梁鑫通过阳光家园的康复及自己的努力,已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实施光明工程,全年为25名白内障残疾人,清楚障碍。
五、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
(一)实施烟草危害干预。
按照《xx市无烟单位标准》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单位控烟工作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制定了《xx街道办事处控烟工作计划》和《xx街道办事处控烟工作制度》,将控烟工作纳入单位的制度建设中,并落实专人担任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劝阻和制止他人的违规吸烟行为;单位办公区均为禁烟区域,并按规定张贴禁烟标识和控烟工作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区内吸烟,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二)推进全民健身活动。
1.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按照区文体旅局要求,对辖区健身设施、绿道进行维护管理,按照需求及相关程序申报健身设施建设,努力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康圈,社区居民在15分钟之内都能走到健身设施点。
2.广泛开展“运动xx”全民健身活动。
积极引导辖区居民参加xx区“全民健身运动会”、xx区绿道健身系列活动等,在xx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开展各类居民健身活动,积极引导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各社区利用公服资金项目,在重大节假日来临之际积极开展娱乐文体活动,营造节日氛围,全年组织开展7场惠民汇演。广泛动员了社会力量,营造健康促进支持性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八
根据《马尔康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目标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尔委督〔20xx〕39号)文件,现将我局20xx年度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综合文化室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市105个村的文化活动室建设都达到了“六个有”标准,村村有文化活动场地,有不低于4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有宣传栏、有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一套文化器材,有一套广播器材,实现了我市10乡4镇乡镇综合文化站专业设备补充完善并实现全覆盖。
2、群众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全民体育健身中心、10乡4镇乡镇综合文化站、105个农家书屋、61座寺庙书屋均已实现免费开放。投入资金138万元,完成了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功能提升工程。
(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131工程”扎实开展。免费放映1270场公益电影,观影人次达1379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8%,切实丰富了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
在城区开展大型文化活动3场次,目前已完成3场次,完成率达100%;
开展文旅推介会38场次;
参加“净土阿坝·20xx阿坝州群文新创文艺作品大赛”暨“迎五一文艺汇演”,我局选送的《我的马尔康》获得声乐类一等奖,《吾热桑桑》获得舞蹈综合一等奖及最佳创作奖;与浙江省嵊州市赴马尔康市开展文化走亲活动,实现了两地文化交流共享,地域间文化的互通共融。
(四)文化市场监管。
1、文化市场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在全市10家网吧全部安装新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全方位、全时段监控到位。在全市15家娱乐场所安装定时限时服务器系统,杜绝了娱乐场所超时经营现象。共组织58次集中行动,立案5起,结案件5起。关闭四家无证无照经营的ktv娱乐场所,以“扫黄打非”为抓手,整顿出版物市场,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
2、文化行政审批管理规范有效。办理审批新设立文化经营单位3家,变更1家,续期2家,改扩建1家,临时演出许可2家。全面推行了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半、一次办”,对许可事项进行了逐一分类。增进了市场经营户的联系,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五)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欢乐体育乡村行”基层群众体育活动14次;
组织带领群众跳锅庄、广场舞、健身舞,免费吸纳参与健身的人数6万人次;
组织参加阿坝州第二届农牧民篮球比赛,我市运动员取得第五名;
参加了阿坝县首届“金鼓杯”川、甘、青三省篮球邀请赛,我市健儿勇夺第三名;
组织参加了阿坝州第十八届“雪山杯”足球比赛,带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有效开展;
开展20xx年迎新全民健身跑暨登高活动;
完善更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及健身步道规划工作。
(六)亮化工程提升改造。我局已请设计公司对阿底至州委党校段进行了“铸魂行动”城市雕塑设计,包括嘉绒锅庄文化组雕、嘉绒非遗文化组雕、嘉绒藏民生活组雕、阿拉羌色文化组雕。
(七)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通”实现全覆盖,确保了农牧民群众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
打造了嘉绒“阿拉羌色”原创音乐季,将文化活动与文化产业完美结合。
1、加强文化推介与宣传力度。在崇州市燎原乡进行了36场次文艺推介演出,展示马尔康的民风民俗和嘉绒文化。分别被央视、华西都市报、国际在线等多家媒体报道和采访,增加了马尔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22场次,送文化进敬老院,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业,进寺庙和乡村,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了民族大团结。
3、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根据我局无专业艺术团队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购买文化企业和演艺人员的服务。第七届锅庄节期间成都卡尔古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马尔康举办了“阿拉姜色”音乐季商业演出活动;成都黑帐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马尔康举办了文化商业演出活动。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营作的文化发展新格局,政府投入与多样的文化活动扶持激发出马尔康各族群众发展文化的热情。
4、整合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发展。利用老年协会、文化研究协会、唐卡协会和摄影等市域内各种力量,大力开展和研究文化工作。利用社会力量出版了锅庄碟子、参加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
5、探索文化产业发展路径。充分利用返乡创业青年和非遗传承人,培育和扶持创办专业合作社、传习所和公司。利用文化资源,促进致富增收。
1、参加“净土阿坝·20xx阿坝州群文新创文艺作品大赛”暨“迎五一文艺汇演”。我局选送的《我的马尔康》获得声乐类一等奖,《吾热桑桑》获得舞蹈综合一等奖及最佳创作奖。
2、开展20xx年迎新全民健身跑暨登高活动,被四川省电视台、藏人文化网等多家媒体报道。
3、我局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xx—20xx年“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优秀征文中,报送的四川省马尔康市第三小学三郎琼珮的《我爱农家书屋》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评为优秀作品。
4、我局泽里哈姆同志在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舞蹈竞技比赛体育项目中荣获3个金奖。
5、我局向荣同志在《阿坝日报》上刊登了《马尔康市丰富青少年暑期活动》、《马尔康市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两篇马尔康文化活动新闻稿,刊登诗歌《月夜》。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九
根据x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人防工作专项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x人防〔20xx〕90号),按照x目督发〔20xx〕2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办20xx年人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责任明确。
根据人防综合目标要求,我办党组高度重视,列入党组主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任务,讨论落实措施,制定了《xxx市史志办20xx年人防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xxx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xxx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主任xxx担任。明确分工由“一把手”负总责,副主任xxx具体负责,综合科牵头落实人防工作的责任机制,形成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的工作网络格局。年中,4次召开会议,研究人防工作目标运行情况,将人防工作同史志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纳入年度内设机构考核目标,定期开展人防工作检查,确保了人防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积极工作,狠抓落实。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开展人防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认真抓好人防设施的协调、配合和管理,制定了日常管理制度,确保人防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制定了相关保护和防护措施,组织人员进行了防护知识培训。
三、执行制度,规范工作。
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积极参加全市各种人防工作会议和活动,全年无迟到、早退、缺席的情况。积极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和人防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人防知识水平。不断规范人防工作管理,做到开展工作有登记、检查有记录,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二十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安市保办通[20xx]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开展“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保密意识,领导带头学习保密法律知识,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将“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xx”普法工作,并作为重点狠抓。在制定的《xx市城乡规划局“xx”普法、依法行政工作5年规划》中,重点突出保密法制的宣传教育。并建立起由主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工作经办人员构成的“三级保密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保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发现的泄密隐患和事件,将深查原因,严肃追究,确保责任到人、规范严谨。为深入开展“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按照中共xx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xx市“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安市保办通[xx]1号)文件要求,对照《“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中期检查督导量化考核评分表》内容,制定《xx年xx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密法》、《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xx”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作为我局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重点。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两种,明确全年党组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全局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
采取制作保密法制宣传展板、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来办事的群众对保密法律法规也能了解保密工作,对保密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强化内部人员对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安排涉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提高防泄密、防窃密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我市深入开展“xx”普法工作的契机,在《xx市城乡规划局“xx”普法、依法行政工作5年规划》的基础上,制订《xx市城乡规划局“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
二是结合规划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制定了《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保密工作制度。按照市保密委统一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保密书,确保保密工作责任到人。
三是加强保密要害部位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对我局的保密要害部位—机要室、档案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保密知识和法规的强化学习,并根据各自实际工作进行针对性的保密培训。机要室、档案室对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均有明确的规定,并对秘密文件严格实行单独登记,限定传阅范围。收到的涉密文件,都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未出现失密和泄密问题,切实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和保管人员工作责任制,确保了涉密文件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四是加强对计算机网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近年来,随着规划工作的需要和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局为每个工作人员均配备了电脑,并建立了办公业务网和网站,这也对计算机网络保密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加强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在服务器和每台电脑安装了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制定了《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全局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发现病毒及时报告,由专人处理;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定期对计算机内外网实施安全自查,将内用办公业务网和专用上xx市办公业务网的计算机与互联网进行了物理隔离,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在外网我局网站上发布的资料需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上传,严防泄密发生。
开展“xx”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来,我局通过一系列的相关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对保密法律法规学习的深度还不够;二是宣传力度还有待提高;三是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四是还须进一步扩大宣传面;五是经费困难,导致宣传方式有限。通过这一次的自查,找准不足,明确方向,我局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效。
气象灾害防御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篇二十一
xxx市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
20xx年我市的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xxx市新闻出版局的关心、指导下,根据xxx市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xx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系统“民生工程”等目标任务的通知》(x广新发〔20xx〕121号)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20xx年“xxx市全民阅读活动”、农家书屋建设的提档升级和“扫黄打非”等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狠抓了各项目标的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版管理工作。
(一)大力开展了20xx年全民阅读活动。我们一是成立了xxx市全民阅读活动协调小组,确定了联络员,制定了《20xx年xxx市全民阅读活动工作方案》(x宣发[20xx]8号)和《20xx年xxx市全民阅读活动任务分解表》(x宣发[20xx]22号)。将全民读书活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乡和市级部门,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4月23日上午9时30分,我市在文君广场举办了20xx年xxx市全民阅读活动启动式。三是以“八个行”(全民阅读机关行、全民阅读校园行、全民阅读文化行、全民阅读农村行、全民阅读社区行、全民阅读企业行、全民阅读家庭行、全民阅读书市行)阅读活动为主线,广泛开展读书征文、演讲、讲座、书展等系列活动。四是做到了每月安排有全民阅读活动,及时上报全民阅读活动信息,并按时报送了郫县20xx年全民阅读总结。
(二)按要求派出人员参加了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各种培训会议,并认真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印刷发行管理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全市48个示范农家书屋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示范农家书屋建设,在全市每个镇打造两个示范农家书屋。我市宝林镇金鸡村“一村一大”、农家书屋管理员劳东同志,热爱本职工作,在有效发挥农家书屋功能和作用方面,金鸡村农家书屋将如何引导老年人、中小学生来农家书屋借书、看书作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主动关心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主动送书到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为当地的白茶产业提供技术支持。他们的做法受到了省、xxx市上级业务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xxx市电视台1频道“走基层”栏目进行了报道。
(二)加强了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工作。7月4日至8日,我局采取集中讲课、现场观摩等方式,分4个片区对全市24个镇乡文化站站长、261个行政村(社区)农家书屋(村文化活动室)图书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完成了全市农家书屋图书更新工作。由各镇乡、村(社区)使用城乡统筹资金,全面完成了全市261家农家书屋图书的补充更新,全市农家书屋图书更新率达到10%以上。
(四)加强印刷发行业的监管,20xx年,加强了对全市印刷复制、零售书刊企业的监管,开展了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每周组织对印刷企业进行一次常规检查,结合省市要求开展8次专项整治行动。
(五)完成了全市20家印刷企业、20家书刊零售、24家复制企业进行了年审换证、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印刷企业“五项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
三、版权管理工作。
(一)统筹推进我市深化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巩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大力推进正版软件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举办法律法规培训和专题知识讲座。
(二)全面完成了全市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一是成立了xxx市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xxx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x推软正版办〔20xx〕3号),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xxx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标的通知》(x推软件正版办〔20xx〕4号),以目标形式印发到我市所有政府机关及参照执行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内容、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我市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调查摸底、资金落实、采购安装等重要环节,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有效推进,有力地推进了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圆满完成。共采购正版软件总数758套,其中:操作系统软件248套、文字处理系统软件393套、杀毒软件99套,服务器18套。合计采购费用845856元。全面完成了我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受到了省、xxx市领导充分肯定和表扬。
(三)完成了xxx市第三批企业软件正版化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我市华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面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
(四)大力开展版权保护集中行动。全年共开展了版权保护专项行动5次。一是开展了打击侵权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了《xxx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邛文体广新[20xx]2号)下发给相关成员单位。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共开展集中行动6次,出动人员86人/次、车辆39台/次,检查书店67家次、音像店92家/次,印刷企业74家次、复(打)印店52家/次,电脑预装店29家,收缴各类盗版音像制品2591盘,取缔游商、地摊3家,严厉打击了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二是开展了打击盗版工具书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了《xxx市开展打击盗版工具书专项行动的方案》。突出繁华街区、旅游景点、车站、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对出版物市场和对校内、校园周边书店的清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印刷、运输、储藏和销售盗版工具书尤其是名牌工具书的行为。三是开展了印刷复制业集中整治行动。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车辆16台次,检查印刷企业26家次、复印打印门市35家次、书店22家次、书报亭12家,取缔无证摊点1家,收缴盗版光碟124盘,盗版图书52册。四是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车辆7台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场所36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623盘,其中淫秽音像制品16盘,取缔游商兜售1家。五是开展了打击侵权盗版及校园周边出版物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日常巡查6次、会同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联中检查1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车辆16台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场所46家次,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1348盘(册)。
(五)继续开展“版权干部工程”、“版权孩子工程”和“版权公益宣传工程”。
1.抓好“两个工程”的落实,全年共培训992人次。
一是大力实施版权干部工程,将版权相关知识纳入了各级政府班子学习内容和全市干部培训计划。10月15日,邀请川大锦城学院张教授作了《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专题授课,对全市85名部门、镇乡正职进行了培训。5月18日至25日,由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分别对全市机关、镇乡,企事业单位的165名干部进行了版权知识培训。利用印刷复制业、出版物零售发行单位年审工作之机,对全市118名印刷企业、复打印店、书店、音像店经营业主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二是认真实施版权孩子工程,将版权知识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课程,培育青少年版权意识,5月22日我市由新闻出版、教育、团市委等部门在我市南街小学举办了版权孩子工程培训会,共培训624人。在中小学广泛开展了版权知识竞赛、原创征文、主题演讲、签名承诺等主题教育,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版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收集版权保护原创作品185篇,其中1篇获一等奖,4篇获优胜奖。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青少年增强了版权意识,了解了版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2.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版权意识。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台、《今日xxx》、宣传栏、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利用“4·23”世界读书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1”著作权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全民读书活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开展版权宣传活动,在镇乡、社区、街道共张贴读书活动和版权保护宣传海报1500张,悬挂横幅320余条,发放版权保护宣传单5000余张、制作和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4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760余人次。
四“扫黄打非”工作。
(一)积极探索“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与城管、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健全了“扫黄打非”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办案协作制度、业务交流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分析“扫黄打非”形势,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阶段性工作。及时调整充实xxx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全市24个镇乡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建立了领导干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扫黄打非”工作四到位,即经费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xxx市20xx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邛扫黄领〔20xx〕1号)、《关于印发xxx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邛扫黄办[20xx]3号),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了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领导。按要求派出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xxx市“扫黄打非”办召开的各种会议,并认真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了市“扫黄打非”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了工作总结。
(二)市场监管情况。一是加强了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坚持每周对出版物市场不少于2次日常检查,并做到了有记录,对举报有登记、查办有结果,共接到举报2起,举报查处率100%。二是开展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行动8次。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出版物市场联合集中整治、开展新闻出版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开展打击盗版工具书专项行动、开展治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及校园周边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共联合执法15次,检查书刊摊点、印刷复制企业896家次,共出动车辆467台(次),人员1300人(次),共收缴各类盗版音像出版物22675盘,淫秽色情出版物327盘,盗版电子出版物123盘,各类盗版书刊285册,取缔非法游商、摊点11家。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我市出版物市场秩序。
(三)做好涉藏维稳工作。按要求参加市局召开的会议,制定了xxx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涉藏维稳工作应急方案》。加强了对出版物市场特别是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巡查;严格执行日(周)报制,确保了市场稳定。
(四)继续开展“扫黄打非”进社区试点工作,加强了对试点社区临邛镇铁花社区的指导,全年共指导5次。积极探索“扫黄打非”进社区试点工作的经验,为全面推进“扫黄打非”进社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深入开展大案、要案查处,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处罚衔接机制,做到了重大情况及时报送,举报查办率100%.
(六)“扫黄打非”信息和宣传报送情况。一是在市电视台、《今日xxx》、各书刊零售经营门市部公布了“扫黄打非”举报电话88778336。二是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对“扫黄打非”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成功作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20xx年专题报道“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4期,在xxx市电视台滚动播放“扫黄打非”举报电话6次。三是加强“扫黄打非”专题宣传报道,今年,共上报“扫黄打非”信息8篇以上,制作下发《xxx市“扫黄打非”信息》11期。
五、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一)制定了文体广新局《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邛文体广新总支〔20xx〕5号)和《xxx市文体广新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相关规定,重大问题、决策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王茂楠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龚其虎为副组长,组员由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王茂楠同志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单位法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下属单位,将工作任务明确到人。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党章等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我们坚持把学习《党章》、中央、省、xxx市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部署,作为广新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学习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意识。深入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参加了党校和其它培训机构组织的党章学习、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培训;继续开展了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此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通过文艺演出、读书活动、书画比赛、廉政广告、观看廉政影视、演唱廉政歌曲、廉政书画展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先进典型的事迹,充分发挥勤廉兼优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构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下属各支部负责人、入党积极分子到红军长征纪念馆开展了以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参观了红军长征纪念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茂楠上廉政党课为主要内容的“重温入党誓词,重走红军路”“七·一”纪念活动。
(四)认真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研究制定了《xxx市文体广新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化行风监督员20余人,开展了文体广新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五)认真抓好党风廉政信访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群众和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强化了对信访件的统一管理,接到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重要信访件,确定1名班子成员牵头,就地限期解决问题,加大了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坚持周二领导接待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回复,定期开展“面对面”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排忧解难。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在国家、省、xxx市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无人非正常越级上访。二是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建立预防机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众事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减少越级访、重复访。对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信访举报信息资源的分析和运用,及时向党组上报重大信访信息,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四是切实解决弱势群众提出的不影响社会面的合理诉求,不断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以达息访之目的。
六、专项工作。
(一)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保密、消防和信访工作。
1.积极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通过我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文体广新系统内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
2.认真抓好综治维稳、保密、消防和信访工作,全年未发生综治维稳、保密、消防和信访工作责任事故。
(二)按规定组织执业资格管理和实施持证上岗,加强了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按时报送了统计年报表、半年报表、月报表、行政执法情况和人力资源年报表。
(五)进一步加强了专项经费的管理,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