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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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一
自毕业开始同计算机打交道,小说就不太看了的,尤其是爱情小说。大家都觉得编程难,可机器的输入输出总是可控,即使出了差错,也可以找到原因,时间长短而已,机器总是不会骗人的。小说不同,好的小说总也离不开人性,站在价值观对立面的人就像隔着整个银河系的两个星球,更别说人性的复杂了。写小说是比写程序困难的多的职业,读小说也不怎么轻松。电影荧幕里男女主角的一颦一笑容易捕捉,话剧舞台上人物夸张的台词和表演也容易共鸣,这样简单明了的视觉场景总是更吸引我。而小说截然不同,好的小说需要一个字一个字慢慢体会细细琢磨,在大脑中构建出一个场景,有些作家喜欢描摹细节,就要跟着他一点点丰富场景,有时作家忘记甚至故意不去交代,还需要耗费更多的脑细胞去补足。看一部小说对我来说总是消耗更多能量,看完又容易怅然若失。
《红玫瑰与白玫瑰》2.5万字,一共看了4周。中间在「振宝和娇蕊约会看电影」的地方卡了3周读不下去,心里想不过是花心的男人和空虚的女人的故事,结局无非在一起或不在一起,有什么好看的呢?写作课到底也是没白上,抱着探索超一流作家脑回路的黑客精神,昨天一口气把剩下的读完了,有点出乎意料,被隐喻、时空变形、通感加持之后一些沉寂的感官好像被打开,一些超越文字的东西从张爱玲的描述中涌现出来。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一段三角恋的故事么?我想并不是。振宝从来没有爱过烟鹂,他的心中只有那一颗朱砂痣。那烟鹂是什么?是那个对的世界,那个他做的十分兴头的世界,那个他是绝对的主人的世界。爱情和理想,选一个吧。振宝选择了后者,选择了光明前途。纵然他是不甘心的,却有法子说服自己的选择是合情合理,之后努力在新的世界里扮演好人的角色。只是,白玫瑰仅仅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是日常的琐碎,是不甘心的妥协。而振保只能做一个不快乐的好人。
振保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振保匆匆一瞥,只觉得在家常中有一种污秽,像下雨天头发窠里的感觉,稀湿的,发出翁郁的人气。……像两扇紧闭的白门,两边阴阴点着灯,在旷野的夜晚,拚命地拍门,断定了门背后发生了谋杀案。然而把门打开了走进去,没有谋杀案,连房屋都没有,只看见稀星下的一片荒烟蔓草——那真是可怕的。
如果没有烟鹂的背叛,振保大概会一直做一个好人,在自己的世界里做着绝对的主人。只是这一次,他不忍打碎的世界,他亲手搭建的世界,居然一下子被烟鹂击碎。主人的身份遭到挑战,对手是一个他瞧都瞧不上的裁缝。「有点伛偻着,脸色苍黄,脑后略有几个癞痢疤,看上去也就是一个裁缝。」。振保多年来的价值观被破碎了,遇到这样的事情,任凭他如何努力,也没有法子「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如果说振保开始堕落,倒不如说他开始释放那部分压抑的个性。这下子,他要开始做一个烂人,既然世界已经被摔碎,不如捡起这些碎片碾成粉末吧。
振保在床上睡下,直到半夜里,被蚊子咬醒了,起来开灯。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无数的烦忧与责任与蚊子一同嗡嗡飞绕,叮他,吮吸他。
我不喜欢振保这样的人物,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区别?从一开始他就是只爱自己的。他和娇蕊的爱情建立在他认为可以不用负责的基础上,这样的爱情轰然倒塌仅仅是时间问题,他和烟鹂更是没有半点感情。他压抑自我,隐藏自己的欲望,为了迎合别人的需求而改变自己,渴望别人的认同,在成为一个好人的同时也渐渐失去自我。可故事看完,不禁产生一种悲悯,也许振保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是你我,全心全意打造自己的袖珍世界,做着以为正确的选择,却无法向运行程序那样得到反馈再修改输入。
小说的意义或许就在此,伟大的作家让故事中的角色活出自己的「人生」,从各种不同角度提供范本以供读者审视自己的人生和选择。「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这话从娇蕊口中说出,想到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故事,想必也是张爱玲自己的选择吧。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二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她姓张,名爱玲,上帝没给她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让她做不成大上海纸醉金迷世界里的粉黛花瓶,但却赋予了她一颗聪慧、通透的心思,让她把最美的文字留给人间。
记得,第一次读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让我非常感动,彼时,虽然我并不知道她想要通过那些忧伤凄婉的字句流露出什么样的情感,但仍然陶醉在她淡雅、凄婉的故事之中,更陶醉在她那让人言语尽失的字里行间。
她的文字最美之处,便在于斯,你未必要懂,但一定能够感知到那是美,然后深深沦陷,无法自拔。
我记得那里面最最精彩的一句话,她这般念叨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那个时候,我认定她是个不快乐的女子,一是因为她的样貌,二是因为这世界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攀不得她的高枝,领略不到她那些通透达观的智慧。
她就是那个时代的李清照,写不尽的风花雪月,却总慢亘着推诿相互的离愁别绪。不知为何,我去不爱李清照,独独爱她。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张爱玲不美,甚至面貌有些丑陋。
有几次,掩卷沉思,思绪中那飘舞的秀发早就将面上的迂回沟壑取而代之,女子的美,在岁月之后,就注定消亡殆尽。但独独,她留下的那些文字不会,那是永恒的伤怀,永恒的美好。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只是觉得她的那些一字一句都敲进了我的心里。
绚烂、浮华也好,平实、安稳也罢,都不过是一种外壳,是裹在药片外面的糖衣,只是让你可以轻易咽下,但真正能够拯救那些荒芜心灵的却是内里深处苦涩的药剂。
我们都有着只能暗夜里独自舔舐的伤痕,只是我却深深的希望,我的伤,也能如她一样。
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三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几日前,听到一首悦耳的曲子——《白月光与朱砂痣》。张爱玲在文中的原话是:“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圣洁的妻”;一个是红玫瑰,“热烈的情妇”。“白玫瑰”名叫孟烟鹂,本是佟振保的妻子,育有一女,中间出轨裁缝。“红玫瑰”名叫王娇蕊,原是他的朋友王士洪的妻子,后嫁给朱姓男子,育有一子。
得不到的弥足珍贵,这是对“白月光”最好的诠释。因为得不到,不知道其人的缺陷,所以她总是圣洁的。已得到的心安理得,这是对“饭粘子”的阐释。因为已得到,了解了其人其事,所以神秘感缺失,就坠入了凡尘。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可能是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你动辄打骂的人也可能别人一直爱慕的那个人。虽然,大多数男性可能会有那个“红玫瑰”,但只是精神领域的影子。毕竟,我们要相信爱情,要尊重婚姻,更要遵守《婚姻法》。
梦想之所以是梦想,就是因为那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达到的高度,有可能的只是理想。不得不说张女士道出了男性的阴暗面,也让我们对“白玫瑰”有了同情的感慨。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记得初中时也曾试着看过这两本书,但当时实在不能理解故事中男女的矫情做作,只觉乏味,如今再读,不觉被她惊艳了一把,张爱玲总是能把男女这些细微的情愫看的透亮明白,再引一针线细细勾勒出来,让人着迷。她笔下的女人骨子里总有一种勾人的妩媚,她们有着小性子,让人捉摸不透,一旦爱了就不顾一切,她们在爱情的博弈中,总是输家,因为她们的爱总是如夜里燃着的野火,灼热、刺眼,但一失去了,就把自己丢进灰烬里,不再去憧憬,眼里只有绝望。
我赞同书里有位读者说的,未来没有婚姻的说法,婚姻本是为了让社会稳定的产物,并不是为了幸福而生,人们总以为一纸婚书就能拉长爱情的保质期,但很多人只不过是想给自己下半辈子找一个靠谱的保障罢了,虽说世界有人万千,但真正找到一个愿意去理解并爱着的你的人确实很难,有些人一辈子不长不短地过去了也没用那么幸运遇上,要么兀自老去,要么跟着世俗凑合,有些人有幸遇到过,但现世中有太多纷繁杂乱让他分辨不出来,只等岁月匆匆把两个人冲到不同的河道上,细沙慢慢沉淀下来,才想起那张珍贵的脸,却发现已恍如隔世,懊悔不已。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中国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平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四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会认真的爱,然而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那圆满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有过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里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花;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拥有你后,你就是他生命里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那该有多好啊!
事实上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到。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要学会如何去爱自己,因为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自爱才有资格去爱别人。
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曾说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
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若那人不喜欢你,你再与他纠缠在一起的话,最后受到伤害最深的只会是自己。
若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五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2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能够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我理想的生活,害了自我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我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我以前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取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期望爱的不一样,以前爱的,时光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我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我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先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但是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能够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六
白月光和蚊子血的典故听闻许久,却从未真正好好看过这一篇。今日下午闲来无事,便耐着性子细细品读了一遍。
之所以说耐着性子,是很久没读过书的缘故。这几年北漂沪漂浮躁了不少,也愈发意识到这种情绪的不好,开始下意识地提醒自己一定要多读书。
言归正传,来聊聊这一篇《红玫瑰与白玫瑰》,聊聊振保这样一个虚伪,懦弱,自私,却也略带几分可怜的男人。
在英国留学时,振保自诩自己是个正经人,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对他自己在那晚上没有碰玫瑰的操行“充满了惊奇赞叹”,但在心里又暗暗懊悔。这种心理活动,如果比喻在女人身上,大抵就是“圣母婊”。如果振保真把玫瑰当个正经人,觉得“这种事做不得”,又如何会深深懊悔。懊悔,暴露出一种“不睡白不睡”的心态,虚伪的形象几乎跃然纸上了。
在与娇蕊这一段,刚开始看时我以为,可怜的是振保,他着迷她毫无拘束的衣着打扮,喜欢她举手投足之间的那股韵味,将她“熟妇的外形,孩子的内心”视作珍宝。可她内心大概只把他当作一个过客,就像她随意放鸽子的那位小白脸一样,只是图了新鲜。没想到后来竟然发现,事实恰恰相反,是娇蕊爱上了振保。当她下决心写坦白信给丈夫时,一定是对振保带着期望的——而且是想要给他一份惊喜的那种期望,她一定以为,他会被她这样的行为所感动。而他的第一反应是“在喉咙里‘噁’地叫了一声,立即往外跑”——他要逃避。因为他承担不起世俗的成见,承担不起他预想中会面对的铺天盖地的唾骂和背弃。他从来没有设身处地去想过,如果真的和她在一起,娇蕊要背负的罪名,要承担的压力,会比他本人多上好几倍。她的天真热情令她勇敢地跨出了这一步,而他呢?丢下她,匆匆地逃开。他可能也爱她,但他更爱自己。这份自私令他无法保护她的孩子气,亦无法陪伴她今后可能会慢慢成熟的岁月。
振保和烟鹂结婚了,这段婚姻注定从一开始就不平等。他从心底嫌弃着烟骊,嫌弃她迟钝,嫌弃她嘴笨,嫌弃她不具备娇蕊身上的那份灵动,但他却要求她对他恪守妇道,一心一意服务好这个定期嫖娼的丈夫。当他发现烟骊竟然背着他和裁缝出轨时,他的愤慨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心态——“下贱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下贱的。来安慰她自己。”他从未想过尊重过她,也从未用心了解过这个在他面前只知道低眉顺眼的女子,甚至觉得他们的女儿,都是“由虚空之中唤了出来”的多余之物。妻子的背叛对他来说反倒是件好事,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觉得自己毫无亏欠了。
振保与娇蕊在公车上重逢之时,虽然他一如往常地极好面子,“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然而却控制不住自己地哭起来。他没有想到,他离开她这样一场劫难,并没有打击到这个看似脆弱且不谙世事的女人,反而激励了她。她不再是一个只为爱情活着的女人了,她开始明白生活“除了男人总还得有点别的”。她的成长无疑击败了他。他本来以为全身而退的是他自己,没想到如今他竟然比她过得失败——其实他原本可以不失败,只要用心去爱烟骊就可以,可他没有这么选择。因为他拿不起也放不下,只能活在对过去的缅怀和假设之中。
这又是怎样的一个可怜之人。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七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八
昨天睡前随手翻书,翻到了张爱玲的小说,故又看了一遍红玫瑰与白玫瑰,结果又看到睡不着了。
很小时候就看过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女主角,象征红玫瑰的娇蕊和象征白玫瑰的烟鹂。小时候看总以为自己看懂了,觉得张爱玲无非是想写男人总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写女人开放的和保守的都没什么好下场,太开放,太执着于爱情了只能让男人骗得一段露水情缘,换不来天长地久,太保守了守住一纸婚姻,却锁不住心。
而事隔这么多年再看,我突然觉得这本书完全跟这两个女人无关,从头到尾只是振保的故事,只是讲了一个男人,也是一个人,在欲望与责任之间的挣扎,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无奈。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这个一个关于生存的故事。
而我突然很理解振保,很同情振保,在很多时候,我自己也是一个苦苦挣扎的振保。
小说刚开始时张爱玲短短几句写清楚了振保的特性:一个从底层靠自己的努力与一点点机遇爬上来的年青人,真材实学,踏实肯干,对亲人对朋友有求必应,两肋插刀,即使受一些上层人的笑,却从不被人嫌。家庭看上去也挺完美,有大学学历的美丽妻子,可爱的女儿,并且赚足了女儿的学费。
听上去一个完美的励志故事,标准的从底层爬上中产的成功案例,还能要求什么呢?以他的卑微的出身,这算是他能做到最好的了吧,即使再重来一次也不大见得混得更好了吧。
可是,这并不代表着他就真的如外人料得这么满足。他内心里,正如娇蕊说他的一样,“你处处克扣你自己,其实你同我一样的是一个贪玩好吃的人”。
留过洋了,出了国了,谁不想自由解放呢,更何况像振保一样,前半辈子都努努力力的正当青年的男人。他也渴望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像被人宠坏的娇蕊一样的活着,所以他爱他的初恋玫瑰,爱娇蕊,实则是爱上那个梦想成为,但不能成为的自己。
可是,他跟她们到底还是不同的,做为男人,他还得注重自己的事业、名声,回报自己的老母,扶助一帮弟妹,人生中一步也差错不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每一次那个想放纵的声音一跳出来,便立即被他的理智强压了下去。
对于娇蕊有意无意的撩拨,他内心一直不断挣扎,不敢冒然进一步,又不得已一直为自己的欲望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
“振保一晚上翻来覆去的告诉自己这是不妨事的,娇蕊与玫瑰不同,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可是,他不能不对自己负责。想到玫瑰就想到那天晚上,在野地的汽车里,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即使跟娇蕊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享受不到爱情带来的快乐,反倒是处处透着自责,悲凉。他是一个最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心里装着满满的都是责任,都是名声,都是别人,而把内心那个自我都挤了出去。
而骂他懦弱的人,却忽略了他的身不由已。非得狂热的弄一次私奔,亲离众叛,最后到爱情变成了怨恨,连生存都成了问题才能让看客满意嘛?他太理性了,太知道这种举动的后果了,所以才选择了放弃。
最最出格的一次放纵,也不过是因为妻子与裁缝的出轨,让他想不通,“怎么能够同这样的一个人”,“我待她不错呀!我不爱她,可是我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地方。我待她不能算坏了。下贱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下贱的。来安慰她自己。可是我待她这么好,这么好——”
而做的也不过是找几个女人气一下妻子,摔几件东西,最后还是乖乖的回到了他“好人”的设定。
振保人生最伤心的,估计是即使如此的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忍气吞声,还是得不到一个幸福的结局。想爱而不敢爱的人,她却孤掷一注,最后即使困难一点,倒也得了爱情。不爱却一直护着的妻子,看上去苍白乖巧,却也会敢给他戴个绿帽子。
怎么算还是算不过命运,只他一人,得了一张华皮,里面却是一件荒凉。
这是他的悲哀,也是跟他一样卑微出生的人的悲哀。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九
小学初中时,因家里的经济状况较差,所以一直到高中,才接触到张爱玲的作品,但是真正用心去研读她的作品,是在大学一年级。那时有一门叫做“现当代作品导读”的课程,老师在讲到张爱玲的时候特别生动有趣,因此便对张爱玲有莫名的好感。之前读过她的《沉香屑第一炉香》,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课本上,当时觉得特别奇怪,作者到底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作品选这么一个名字,但当听到老师的讲解后,才知道,原来张爱玲是一讲故事的方式来呈现她的作品,点上一炉香,听我慢慢道来。不知讲的是她的故事还是别人的故事呢?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其实张爱玲所写的故事里,总有一个人物是她自己的缩影。
张爱玲小说是女性文学的代表,而《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她所有女性文学中的典型。《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一部广为流传的中篇小说,收录《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几十部中篇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可以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不但描写了20世纪初中国女性的生活地位,更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生活的纪实录。
《红玫瑰与白玫瑰》清楚地描写了20世纪初中西方女性的生活地位之低下,没有自由可言。书中《年轻的时候》这部作品的女主角沁西亚是一位美丽的俄国女人,自小便随着父母来到了中国,她有自己的工作,按理说,这样的女人,应该有安排自己的生活的能力,但是却未能如身为读者的我所愿,她依然是被“父母之命”逼迫,嫁给一个在上海警察所当差的青梅竹马。她结婚当日,嫁衣是租来的,在一个阴暗有气味的教堂里举行,新郎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视这场婚礼,“他草草地只穿了一套家常半旧白色西装”,整场婚礼中,只有穿着租来的礼服的新娘是美的。结婚后的她情况更糟,因钱不够用,让汝良帮忙找外教。不久得了伤寒症,整个人瘦得可怜。小说到这里也没有再写下去,不知后续故事如何。而《花凋》中的郑川嫦相比之下,可怜之感更甚。姐姐们出嫁前,穿的衣服是改了又改的,已经没有了样式,外面那些流行时装,她根本想都不敢想,好不容易等到姐姐们出嫁了,她才算是变漂亮了;她最大的愿望是上女子学校,但是她知道,父亲是不会把钱投在学校里的,父亲觉得只有花在赌场里,钱才有价值;她也不能为婚姻做主,因为她们这样人家的女孩子是要进“婚姻学校”的,好不容易喜欢上妈妈给她挑的未婚夫,却因得了肺病,在得知自己心爱之人跟他人在一起之后,不久便香消玉殒。我自认为她是书中最可怜的女性,她性格柔弱,一直被姐姐们欺压,长大后原以为可以嫁给自己心爱的人,可不曾想得了重病,而自己的父母居然不可能花钱给她治病,还把治病的责任交给了她已经有了女朋友的心爱的人。得知事情真相的她想自己悄悄了结生命,可又发现自己身上多有的钱还不够买一瓶安眠药,这样的人物令读者落泪。这是20世纪初女性的悲哀。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十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在公车上遇到娇蕊开始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可是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咧,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都不是真正的自己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可是生活要继续,于是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起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可是也觉得这是必然,理想的人是不会毁掉他经营了半辈子的事业和家庭的,因为这些其他人都还艳羡着咧。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十一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己并不爱看女性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爱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爱情怎么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不过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心情,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己对电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择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现在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娘,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性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角色性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择的是女性的佟振保,而被选择的是两个男性,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养的王杰瑞。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抛开时尚外衣和网络语言,这个剧只是将选择权从男人手中放到了女性手上。面对的问题仍旧是“你是我的幸福吗?”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呢。
张爱玲说的对,“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十二
刚开始接触《白夜行》还小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只是单纯的觉得他很精彩,当老师要我们写读后感时我想到了这本书,这本充满神秘的气息让人欲罢不能的书。我第一时间想到了他,仿佛有生命似的。
我接触他时才初中当时被他紧凑的剧情深深吸引,当现在再回头再去细品时我看到了更加多深层的东西。我仿佛看到了作者的化身偏执的想要以一个人的力量去挑战整个世界,面对既定的命运靠着自己的努力拼命的去改变这令人绝望的局面,而最后居然真的成功了小男孩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细想他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而付出了生命似乎是值得的...
“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诡计,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中悲切动容。
在故事中男女主角为了最后的那遥不可及的梦想不断地撒慌、犯罪最后虽然达到了目的而男主角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也和最初的梦想相差甚远。
对于这本书所叙述的故事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而我也有自己的一番独特的见解当我经历过彷徨后这种感觉尤为深切想要要自己握住命运的喉咙,每每被一些琐事压得喘不过气时这种感觉更是强烈恨自己无法把握命运很向往书中男主角的反抗态度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感觉真的很棒。
当我因为读后感而再次去细读时发现这也是对当今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的一种控诉,没有了家庭的温暖见证过残酷的现实后两个孩子为了保护自己一一的出掉了身边的亲人和朋友按理说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行但细想又同情起他们起来,为什么这种事会降临到两个孩子身上让他们小小年纪背负这些事情?一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这是真正经历过绝望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为什么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让人深思。
小说中一切的开始是亮司的父亲买了雪慧的身体,这是最开始。一步错步步错当有人接近了真相就被杀死(主要目的还是保护好雪穗),而此时“想牵着手散步”这一梦想也慢慢扭曲,即使牺牲了这么多人的生命这一最初最简单的目的还是没能实现,这一梦想重来没有变过变得只是雪穗野心,而桐元为了保护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慢慢的也走向了毁灭,就算这一梦想原本是很容易实现的。
然而小说的目的不仅是讲述犯罪,还讲述了一个少年的面对想改变这一绝望的现状、良心的拷问的改变他们的处境从始至终都是黑暗的没有一丝光明,从来都是绝望的这造就了表面冷血的桐元。但如果你细细的品尝这本书,你会发现这个少年一直在痛苦的挣扎他的身上一直都有善良的余晖,他曾不忍牵连自己的朋友而舍弃自己的住所,他一直有机会离开这是非之地可是他为了保护心爱的雪穗他选择留下背上所有的痛与伤为了让雪穗活在光明自己一直在黑暗中苟且,随着雪穗野心的变大对他的感觉也许日渐消去他肯定感觉得到可是他仍然为了诺言和爱留在他身旁甘愿成为他的影子武士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幸福哪怕自己蜷缩在潮湿阴冷的角落也可以笑的出声,他的梦想从来没变过。不是“牵着手一起散步”而是希望他爱的人能够幸福,他用了生命去实现它而他确实是成功了,只不过等他实现了这一诺言时“他的雪穗”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多么浪漫的男人啊一个诺言从少年践行了许多年直到他的死去才随着他的死亡而流逝。
这本小说给我的震撼不言而喻,好书都需要细细去品尝这本书不论你是什么阶级的人都可以从中得到经验、教训、反思,在我看来这是一本绝对值得推荐的好书。人们可以从中得到宁静,但愿我们都可以找到最初的愿望,找到心中的宁静。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十三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
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十四
振保一直都能管得住自己,拒绝玫瑰的时候管住了,初见娇蕊的时候暂时失控,但最后还是管住了的,烟鹂出轨,又有短暂的堕落,最终还是回到正轨。他从来都能管住自己,即使有短暂的迷失,总是能回到他认为的大众认为的正确上来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担心振保会一蹶不振,只要他还有能力,便不会任性到底。
可悲又可怜。
没人知道振保的选择到底正不正确,自制的人从来都对自己残忍。就像变形记中的主人公格里高尔,身上背着重重的责任,一刻都不能停歇,仿佛自己一倒下世界都会毁灭。成为甲虫的那段时间虽然无奈却也是轻松的吧,上帝收回了他承担着责任的能力,虽然是被迫,也是解脱。结果世界并没有倾塌,父母与妹妹都很好地活了下来,他们并没有因为失去格里高尔的庇佑而凄惨,反而父亲重新振作起来,由一个颓废的老人变得强壮坚强,妹妹不知不觉也成熟,焕发生机。没有人会没了谁不行,格里高尔是遗憾而又欣慰的吧,至少他最后得到了解脱。
而振保,他的能力一直都在,他的世界也还牢牢控制在手心,上帝没有把他变成甲壳虫,没有夺走他的能力,他的世界,因此,他注定背负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到死,他有机会摆脱,但是他的责任心与面子让他无法放手,他无法摆脱,即使短暂地丢开也迟早会找回来。这是社会上大部分人的状态,并不说有多不好,只是偶尔会莫名觉得累,且惆怅。到底自己放弃了什么,值不值得,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不到生命的最后谁也不知道。当一个人回首往事的时候,不悔不恨不留有遗憾,这会是最好的结局。
可是没人能够做到。
如果他振保早知道他最后小心翼翼选择的,放弃了这么多最后换来的,却是和玫瑰与娇蕊一样放荡的女子,甚至连她们还不如,那他还会选择抛弃那两朵他至少还曾喜爱过的红玫瑰吗?或许吧,但是世上没有早知道,所以那两朵红玫瑰,注定会被他丢弃。
“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是啊,一步错,步步错;前面一步好不容易对了,后面怎么可以出错。即使在那个袖珍的世界里,他从来都不是主人。
没了他,他的袖珍世界只会并入其他世界,却从不会因他消失。
希望他至死都不要明白这一点。
或许在烟鹂出轨的那一瞬他意识到了,或许如果烟鹂承认了一切,将破罐索性摔得粉碎一点,振保也许便不会有机会再将破碎的世界重新黏补起来,粉饰太平,假装他还控制着一切。凤凰浴火重生,浴火虽然疼痛,却也能烧掉束缚。振保这把火才刚燃起一点,就被他痛呼着扑灭了,因此他再也不能看到世界另一个模样。
他只能怀揣着那个布满裂纹的袖珍世界踽踽独行。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十五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能够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但是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能够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向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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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我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我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务必是时光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我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是对感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齐,他说他有太多的职责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职责是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能够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这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期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期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取做一颗朱砂痣。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心的方向--《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有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不近人情的冷漠与苍凉。
小说中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的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却辜负了她。白玫瑰有着传统女性的懦弱,她自我觉得很爱振保,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结果却是成了牺牲品。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
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十六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一部广为流传的中篇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
该书收录张爱玲于一九四四年至一九四七年创作的中短篇小说,包括《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十余部作品。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书心得书评篇十七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