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汇总17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或生活经验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写总结时要注重语法和标点的正确使用,以确保语句的流畅和准确。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一
2018年上半年弹指间而过,回顾往昔,自2017年9月入职起,如今已经过了将近十个月,距离上次年终总结也过了半年。这十个月我在学习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总结这半年的工作,只能说是忙碌而充实。这半年在领导的指导下,在同事的帮助和亲切配合下,我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好的前行,现将我这半年的工作做一个总结。
这半年我参与多种类型的工作,有刑事,有民事,也参与很多非诉业务。民事案件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一起离婚案件,此次接受委托,我全程参与诉讼的每个过程,包括证据的搜集与证据目录的制作,到法院立案,联系保险公司进行保全,与法官交流保全进度。所有前期工作都做完之后,才进入本次诉讼的主题——开庭。
离婚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首先涉及到离婚与否的问题,双方是否都同意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对方能否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我方当事人坚决要离婚,而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双方就各自持有的证据进行论证与质证。
其次,如果双方有子女,关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双方有没有固定工作,收入如何。我方当事人的父母因为此前一直照顾原被告的婚生子女,同时有继续抚养的意愿,也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因此有意愿争取抚养权。此处还有一个插曲,被告此前就由于要和原告离婚,曾携带亲属上原告父母家里大闹,并打伤了原告母亲,有医院的就诊记录和报警记录为证。这项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性格偏激,不适合抚养婚生子。
最后,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问题。双方是否有共同财产,有无共同债务,以及如何进行分割的问题。本案我方委托人由于经常去韩国做生意,借了很多小额公司贷款,后为了还钱与国外生活消费既而又借了很多,我们将委托人的银行流水打印出来,仔细对照每一笔收入与支出,制作出了完整的表格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制作证据的过程繁琐而复杂,我从中受益良多。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由于当事人看押在看守所,所以需要去会见,一个案子我们通常要会见七八次,如果在威海本地还好,如果在下面县级市,光是往返就要花费很长时间。加之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比较多,一本一本的看下去,可能会出现看了后面忘了前面、也可能存在过了一段时间就忘了的情况,因此需要将内容整理成多个表格,便于以后浏览。当收到法院判决,看到诉讼代理人写着自己名字的时候,我内心是比较激动与自豪的,虽然做的工作不多,判决结果也有一份我的努力在其中,这让我对律师行业更多了一份热忱。
这半年,威海分所承接了四板业务,有幸能参与其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公司上市,需要制作《尽调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挂牌说明书》。在尽调初期,我曾陪委托单位去行政审批中心取调档函,去工商局调取档案,然后根据档案与公司财务人员联系书写《尽调报告》,作为整个流程的基础。由于首次参与此类工作,一切都是摸索着前行,随着不停的修改,不停的创新,我们整个团队做出来的成果越来越好,最终通过了考核,得到了总部的认可。
这半年,我还跟着领导出差,与其他分所进行合作,品尝过济宁特产甏肉干饭,也见识了同为法律人的各分所同事的努力。和烟台分所同事一同攀爬昆嵛山,泡温泉,大家在欢声笑语中增进了感情。
当所有人都在奔跑的时候,你必须不断奔跑,才能保持原地不动,而我们所要求的不仅仅是保持现状,不求,只求更好。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二
理论应用的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也许在法学理论的角度,我们没有办法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去检验自己的真实水平时,由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所引发的感悟必定不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是我们大学学习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们的实习时间是20--.2.28年至20--.4.8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在这里我严格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的完成了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涉及各部门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明。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林兴来律师(实习)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三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不仅是《律师法》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优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我即将开始的执业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为成为一名优秀律师而奋斗。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划和追求。想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从成为一名实习律师开始,我就一直告诫自己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要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我一直在努力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将利益和信誉分得更清,不为利益而毁掉自己的信誉。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也深知自己背负的责任和压力。实习期间所遇到的好多案件,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是个人无法客服的,需要。个法律共同体以及。个社会为之倾注心血,才可能改变&方^案范%文。-&的'。作为一名律师,首先要尊重事实、其次要恰当运用法律,更为重要的是要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对自己的职业有了更多的憧憬和期望。天道酬勤,凭借自己扎实的基本功,一定会在律师行业中有所作为。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四
本人于201x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最后,感谢xx律师事务所的xx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五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
规定。
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
决定。
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
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12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六
本人于20xx年四月在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
实习报告。
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
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12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最后,感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七
鸿英律师事务所于5月份成立营业,至月底,共8个月的时间,受理各案件460起,签订顾问单位十一家。在律师所成立后的这段时间里,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第一、以宣传开路。为扩大宣传推广力度,在今年九月份,我和林桂玲去北京与纳税人报、今日中国论坛、中国律师杂志社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回来后又签约大庆晚报。现在纳税人报和大庆晚报都建立了自己的专栏,一方面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影响,彰显了鸿英律师事务所的强大实力,另一方面通过向报社供稿和咨询,这样同时锻练了律师的思维方式,提高了写作能力和办案水平;大庆不差钱网是继大庆油田论坛之后的第二大网站,我所在此开设了法律论坛,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与百度联手,网站在年元旦开通。我们将指定了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大庆电视台开办的百湖律师团节目中,我参加了两期节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还积参加了绝对现场、大庆广播电台等栏目。近期又与天地人广告公司合作,以dm广告形式进行宣传。相信通过我们不断地努力,鸿英所及各位律师的知名度会越来越高,业绩也会越来越好。
第二、鸿英所立足长远发展,加强律师间的合作、我们着力打造律师联盟,现在已经同北京、天津、哈尔滨的三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律师联盟,并已经初见成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律师的业务范围的扩大,这种联盟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我们会选择一个适当的机会,将大家派出去学习和培训,让大家发挥更大的潜力,积累更大的能量,以便于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最终实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壮大。
第三、经过对社会的调查研究,通过对律师业潮流的细致观察与深刻思考,认为律师业的下一步发展应当是精细化、专业化,为此,我们单位适应律师业发展的潮流,对律师业务进行了专业化分工,组成了不同的律师业务部门,并由精通相关业务的资深律师担任业务部门的负责人。通过实践,加强学习和研究,以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
第四、我所重视律师的输入和培训,通过人员的引进和筛选,我所现在已有律师和实习律师十多名,基本上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律师引进后,我们非常重视律师的培训和帮带,通过每周的例会学习和刘亚丽、王方等资深律师的帮带,使得很多的实习律师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具备律师执业所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以便于他们执业后能够尽快适应律师发展的要求,作出更大的成就。所有来鸿英所的律师我都会告诉他,“只要你够勤奋,鸿英一定会给你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事实证明了我的承诺,林桂玲律师今年第一年正式执业。三月份在给我做助手一起去内蒙古阿荣旗法院开庭时,还不敢讲话;在五月份代理一起无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案件中,在法庭面对对方大庆知名律师联合新闻媒体的强大压力,竟然从容不迫,语惊四座,得到了法官、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的高度赞扬。旁听群众纷纷索要名片,并为此成功接了另外一起离婚案件。11月份她代理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再一次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鸿英律师事务所第一次接受媒体采访就是源于此案。侯学光律师,今年是实习律师。从一开始的写诉状、解答咨询、取证、立案等辅助事务到现在独立承办案件,以其高度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当事人广泛认同。连松也是与小侯一起来的实习律师,在所的成立初期,事务琐碎,不成章法,但也能在压力中奋斗,认真工作,为律师事务的成立和发展都做出了很大贡献。
我们还积极为每个律师创造和谐的人脉关系。与公检法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在所里举办大型活动和招待时,力争让广大律师参加,以建立和扩大律师个人的人脉关系。
每个来鸿英所的律师,我都积极为其提供锻炼和提高的机会。积极为其策划和打造品牌。在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短短8个月中,身体力行带领大家去讲课,先后为企业和机关工作人员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商品房销售法律知识、合同法、婚姻法、行政处罚法等6次,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五、为律师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律师事务所刚成立就在让胡路区中心地段承租了一百平方米的办公楼,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等办公用品。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法律书籍,供大家学习借阅。办公室内任何时候都整洁清新,让律师和当事人都有一个舒畅的环境。随着单位人员的增多和业务的提升,对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条件也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我们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断满足律师对办公条件的需要,为大家提供一个舒适、宽松、优质的办公环境,使律师们能够心情舒畅的学习和工作。
第六、积极开拓案源。我所在扩大宣传的同时,积极与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联系扩展案源,并且办理了电话业务。大大拓宽了案源。
第七、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办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在挣钱的同时更要肩负起一份社会责任。一方面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一方面还能强素质,扬名气。年轻律师尤其要多承办援助案件。
以上几点是我所成立8个月来,所做的工作。总的说来,就是打基础、强素质、树形象。而且,我们做得是相当成功的。鸿英所没有某个大人物做后盾,没有知名律师做招牌,也没有丰厚的经济基础,但我们有的是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对事业的坚定执着,对当事人高度的责任心,对律师事务所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合作理念,以及对自我的严格要求。就凭着这些优秀的品质,我们赢得了荣誉,赢得了支持,建立了一支业务过硬,品德高尚,团结奋进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作为主任,我要别感谢大家在我最艰难的时候给予我本人的最诚恳的支持,和对律师事务所最忠心的奉献。有几个特别令我感动的事,我想会感动我一生。第一件是刘亚丽律师不顾老公的反对,离开自己老公开的事务所,和我一起做合伙人。以及王芳律师离开已经执业多年老所,原律师事务所主任百般挽留而无动于衷,毅然加盟鸿英所。他们的行为让我感动,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一份责任。所以,虽然小店新开,但我处处想的是如何能为我的同事们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舒心的办公条件。虽然资金紧张,全部投入我一人承担。但我没有收取任何一个律师一分钱。既然大家跟随了我,我一定要让大家满意。事实上,亚丽和王姐在这一年中,也给大家做出了表率,表现出一个成熟律师应有的职业和道德风范。对年轻律师的成长做出了榜样。对我的工作也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第二件,我是一个不爱管钱的人,所里财务支出,前期连松、后期小侯和小李,我几乎很少过问,甚至放钱的抽屉都不上锁,但却笔笔有宗,收支分明。我出差回来,王姐将在所里收的案件,解答的咨询全额交给我。钱是多少我早就忘记了,但这件事情,我终生也不能忘记。第三件,我的当事人李某,在侯律师代理一起离婚案件后,还有一个案件要委托律师,就私下和侯律师说,你别从所里接这个案子,我少给你点律师费。小侯,当时就回绝了。关于律师私自接案几乎是每个所都有的事,光靠制度约束也是很难的,而且也伤感情。这个事情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团结合作的精神,和一个人的心胸及品质。小侯不需要钱吗,小侯工资每月也就只有1000多元。小侯容易吗?他是带病坚持工作。所以他的行为注定感动我一生。小侯不光是这件事,在其他许多事情上都体现了一种高度的团结合作的精神。比如广播电台宋可的采访,本来要采访小侯,小侯却让给了我。我交给他的案件,本来当事人是感谢他,他却对当事人说是多亏了主任。这足以表现他的高尚品质和博大胸怀。我相信小侯能够成为大律师。第四件,不给钱也干活。小侯、小李、小王、吴姐来时,我都告诉他们实习是没有工资的,但他们依然愿意留下来,并且非常认真负责。我记得有句名人说过一句话,那些能挣大钱的人,不是每天想着如何挣钱的人,而是那些时刻想着做行业第一的人。我想,一个着眼于长远发展、致力于提高自身素质、不图眼前利益的人,定能成就一番事业。第五件,林桂玲向我提出了几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是在法官办案不公时,我们能否在当事人面前诋毁法官。她说,这不能。因为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是凡夫俗子,也有自己的苦衷。况且可能是认识问题。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上诉、申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能一输了案件,就说法官司法不公,这样于事无补,只能激化矛盾。更让社会公众失去对法律的信心,破坏了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工作者的整体形象。二是,当事人有理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律师能否指导和协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她的说法也是不能。当事人有理无据,将承担败诉风险,但这是其法律意识淡漠的代价。律师帮助和服务当事人的前提是对法律的信仰,不能做违法的事情,承担违法的风险。林桂玲是一个年轻律师,但她对律师职业的思考是很深刻的。让有着8年法官经验5年律师生涯的我,也深受感动。我想这份感动,应该是来自于人性和理性的感动吧。法律是一个崇高的职业,也是一个危险的职业,我们必须以一颗谦虚的谨慎的心去对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第六件,2011年12月16日晚上七点多了,鸿英律师事务所还灯火通明,大家还在热情而激烈地讨论案件。因争辩而泛红的脸颊在灯光的.映衬下,更显得年轻而充满朝气。就在那一瞬间,我的眼睛就湿润了,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强大的磁场中,我的心中升腾起一股强大的力量。我坚信,我们以这种团结的合力定能成就一个共同的梦想。第七件,2011在评比优秀律师的时候,我带着材料找到让区司法局的赵局长。在此前,我们并不相识。她先是说,咱们所现在刚成立,连评选的资格都没有。但我向她介绍了所的基本情况,汇报了所成立以来所作的工作,并表达了我的职业理念和理想。她频频点头称赞,并留下了我的材料。几天后,电话通知我,初选入围。我非常感动,多次想表示谢意,但均被拒绝。她说,林主任,你不要多虑,只要好好干工作就行。之后,又多次指定我所办理援助案件,就连司法局的小常也多次向我所推荐案源。在这样一个物质的时代,政府部门和领导给予我们这样无私的关爱和支持,我想这是他们高尚的情操使然,也是我们的职业精神使然!2011年这样的感动还有很多很多,时间关系,譔结,茶远发展,为临沂市中等导下,方式和的排名曾一度蹿升至第一页就说这些,但感谢大家,你们在教育我,也在激励我,指引我。人的精神,在任何时候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价值。
对事务所的发展来说,这只是刚刚开始,我们相信在2011年我们在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齐心合作下,我们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为使鸿英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中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2011年的工作重点,首先是业务开拓,在坚持原有宣传的同时,要加大农村法律服务和宣传力度,增加顾问单位数量。力争在企业改制破产等非诉领域有突破,使业务收费有较大的增长。再一个工作重点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力争2011年增加5名律师。到2011年的时候,使鸿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数量稳定在20名左右。成为大庆市大型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在增加数量的同时,更要提升律师素质。着力打造一流的律师队伍。律所把培养一支法律意识过硬、职业道德优良、业务素质精湛、团结协调、服务到位的律师队伍作为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
目前,我所的状况用四句话概括,就是:人员不多,但精兵强将;规模不大,但自有特色;时间不长,但管理有序;创收不高,但后劲很足。可以说谋求长远发展,打造精英队伍是鸿英不懈的追求。
最后,我把一名话送给大家:愿鸿英人的心胸比大海更宽广,愿鸿英人的品质比高山还挺拔!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八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素质,按照上级的要求,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了律师的执业指导思想。
2、坚持每月不少于一天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法律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二、增强服务意识,面向市场,积极开拓律师业务。
三、改进档案积压装订的问题。现在律师每办一件案子,都能立即做好装订案卷所需的材料,转交装订卷宗人,及时将案卷装订成册。
四、造成案件少的原因。
1、由于律师所的搬迁对案件的完成数量有一定的影响。
2、法院立案难。
(1)特别是土地侵权案件,县法院规定,当事人纠纷必须经村乡两级处理后,由村在处理不成,并经丈量土地,谁多谁少,具体谁侵占了谁,法院方可立案,法院因为缺少其丈量土地所需的人力、物力,故增加了当事人的难度,类似案件在律师所不能立案的还有。
(2)律师代理的一起给付怃恤金纠纷案件,此案代理现也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至今此案没有立案,其理由是原告人(死者的妻子、继母)不能告给付单位,应告领取人(死者的子女)。律师几次与立案庭庭长探讨要求立案,但都被其无理拒绝,当律师要求庭长下发不予立案裁定时,所得到的答复是不可能。并称我给下裁定了你们好去告呀!更可恨的是立案庭庭长硬做当事人的工作,同意他的调解,得个三千两千的得了。
3、法院追求调解率。
法院立案难和追求调解率,是减少我们代理案件的主要原因,当事人认为请不请律师一个样,律师满肚子的话到法院也无处讲,请律师花钱就是白花。
五、下步打算。
我们决心在下半年要更加努力工作,取长补短,克服一切困难,改革创新,为逊克的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九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可以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2000字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
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
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想到这些,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来年的寒假,我还会找一份实习工作,因为知识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得来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位于浦东的三石律师事务所,主跟江律师实习工作。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江律师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而其他律师也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
作为大二刚毕业的学生,实习工作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次炎炎夏日,连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对我来说还真是考验呢。抛开法律版块的知识不谈,在这次实习中,每天的上下班对我就是一种锻炼了。我体会的金钱的来之不易,父母每日为生活奔波的辛劳。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起来,时常帮着父母打扫卫生,准备饭菜。我感觉不仅大脑充实了,身体得到了锻炼,也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
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江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
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
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江律师去咨询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这和案件聚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电视里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
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今年暑假,我在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周的短暂实习。在此期间,我对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某些具体案件的接触也使我的视野得到了一定的拓展。
通过实习,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获得了一些实际经验,使平时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检验。在了解具体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的基础上,我对某些案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段内一旦深入到实践中去,就会很快地意识到自己知识的不足与匮乏,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便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的缺陷,查阅相关知识,以求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此律师事务所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十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在两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也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十一
xxxx律师事务所。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都说理论须与实践相结合方能得出真知,近两个月的实习将我从纯理论的世界引领至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之中。我和三名同学被分到****律师事务所,该所是****的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是****,四个助理姐姐亦是各有千秋,能够来到一样一个集各种优秀人才的地方实习,着实是我的荣幸。由于我们尚未通过司法考试,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因此现阶段的实习是以观摩为主,辅以简单又基础的事务。以下为实习期间主要经历。
对于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来说,无论是在法院、检察院亦或是律师事务所,学习整理装订卷宗都是必修课,这一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是对案件整个流程进行准确梳理。在装订之前,我们需要仔细阅览卷宗的内容,并对文件的类型以及顺序进行判断。由于对办案流程、文件种类不甚熟知,装订工具使用不当,最开始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装订完成一本,随着时间的推进,装订次数的增加,工作效率渐渐提高。
在实习期间,大部分装订的是民事案件,偶尔会有行政和刑事案件,三类不同的案件涉及到的文件材料不同,特别是刑事案件,会涉及到批捕决定、逮捕证明、取保候审等等在民事案件中不存在的材料。卷宗又分为正式卷和普通卷两类,正式卷内各种材料缺一不可,卷皮与装订的方法也与普通卷有所差异。之前去法院实习的时候也未曾装订过正式卷,加之正式卷的材料需要补齐,因此装订时费了不少功夫,但也由此看到没见过的材料。
学习法学两年来,曾多次观看社团举办的模拟法庭,甚至亲自参与排练演出,那时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案件,都是过多的追求形式化,“庭审”期间要求保持庄严肃穆。而真实的庭审现场相比模拟要灵活得多,很多时候,在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双方及审判机关为了节约时间会对个别程序进行简化。曾有一次,同一当事人间有7个案子,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决定在一天审理,即便在简化程序下还是从上午9点审理到下午4点多。此外,在举证环节,律师们常常也不会照本宣科、长篇大论地解释,通常是就该证据所证明的关键点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果是当事人自己举证,那法官也会引导其不偏离案件。
实习期间旁听一个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案子,我们所有4名律师分别为4名当事人辩护。****年**月**日,***高级中学门前一起杀人案在实习期间开庭审判,有5名被告人被控故意杀人,前去旁听审判的人非常多,法院门前安检异常严格,当被告人集体被带上庭的时候,被告人的家属们激动得站起身来呼唤着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触犯了法律的家人,而这也给使现场的法警紧张一时,生怕家属会造成秩序混乱。案件起因既是买饮料引发的纠纷,检察官“循循善诱”讯问被告人,律师则竭力辩护,审判历时一天,最终此案一人被判**,剥夺**,一名被判有期徒刑*年,一人被判有期徒刑*年,2人被判有期徒刑*年,缓期*年执行。目前有三名被告要求上诉,案件正移交高级法院,实习结束前尚未有新进展。庭间,被告人的忏悔声、家属的痛哭声让人对此事感到遗憾的同时发人深思。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是警示人们不要因冲动而犯下终身遗憾的错事;而以一个法律人的思维,则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但作为律师,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被告人辩护减刑。
撰写法律文书考查一名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尺。学校并未开设这样一门课程,法律文书对我们来讲就是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文体,需要慢慢接触相熟。与法律文书的初相识是翻阅卷宗,在其中能够见到各种类型的法律文书,但那时仅仅是走马观花般简单看看,偶有时间会简单学习一下格式规范。进一步接触既是帮忙打印写好的法律文书,答辩状、申请鉴定书等都是此次实习期间打过的。尝试撰写则还有一定难度,一次试着去写起诉书,给了我们一份合同,要写一份追偿的欠款的起诉书,到了下班时间还未算明白追偿的金额。
读书虽可喜,何如躬践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仅仅来源于课堂上的学习远远不够,很多实务性的工作是不能从书本上学到的。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日子,做的事情无论难易都有所获益,在与律师和姐姐们的交流中得到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多的是为人处世、在社会上生存的道理。
装订卷宗不仅能了解到一个案子的整个流程,而且从卷宗里看出证据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性,一本卷宗薄的几十页,厚的上百页,其中证据就会占据三分之二。而且在解答前来询问打官司程序的当事人之时,常常会问到是否有证据。方祥律所距离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比较近,因而我们旁听的审判有一大部分是二审案件,很多都是因为一审期间程序性违法而遭到上诉人上诉,可见遵照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律师会见当事人时我们经常在旁边,在与当事人沟通的时候律师用的是的是耐心而不是辩论,是用语言技巧和个人的人格魅力去征服当事人,使之信任,让当事人愿意对自己说真话,把真相一一道来,从而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所里有一个姐姐从辽工大毕业三年了,是律所的年轻律师。闲聊间,她曾提过,女生做律师有些艰难,容易不被当事人信任,而且当律师的前几年,生活会很艰苦,不过坚持下来也会有很多出色的女律师,的确,实习期间就见到好几个出色的女律师。出于多方面的考虑,霍姐选择考取公务员,并成功考上太平区法院的检察官,她常说她在遇到于律师之前走了很多弯路,希望我们认清自己,选好未来的路。其实无论她是否坚持做律师,选择好自己的路并为之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书本上学到得再多,不过是纸上谈兵。实习时间虽短、我们能做的事情虽少,但这段短暂的时光却在大学里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这是一段学习之行,这是一场提前接触社会之旅。还记得装订近400页的卷宗时我们的惊讶;忘不了市高中杀人案被告人脚上镣铐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响。感谢学院安排这次实习,感谢律所为我们这些实习生提供实践的平台,感谢律师们给予我的指导与帮助。一个案件,承载着无限的悲欢离合,一位法律工作者,背负的是无法估量的责任与期待。我们需要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并将此种信仰对大范围的传播开来。实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现有的收获,更多的是对我自身的激励。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实习让我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与努力的方向,鞭策着我朝着公平与正义大步前进。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十二
今年上半年我们党支部在市司法局党委和律协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我所现有执业律师**名(其中专职**人,兼职*人)实习律师*人,助理*人,执业人员和准执业人员共计**人。有组织关系的党员律师*人,助理*人,共计*人,占上述人员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另有*名专、兼律师系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未转入。本地或外地诉讼,非诉讼业务大量由党员律师拓展和受理,从半年统计看,党员律师拓展业务占所总量的**%,经济效益占**%。由于党员律师的带头作用,非党员律师自拓业务明显上升,上半年无“挂白牌”(无自拓业务)情况,所有律师都有自拓业务。其创收也大幅度提高。
针对律师行业特点,我所党支部长期以来注重了对党员律师合作意识的培养,在所里已形成传统的前提下,继续针对新入所的党员律师进行合作意识的培养,有意识提倡协同办案,互相无偿进行业务互助,使之更快适应了所的氛围,团队精神得到了加强。
我们继续抓了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半年来,首先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使党员明确了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抓政治方面做到了有失放失,把抓执业规范、执业管理,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体现在了具体行为中践行了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促进了发展,使业务发展,执业水平的提高有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党员律师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把自己混同于普遍律师的现象依然存在。其次,主动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不够,有重业务轻政治的顷向。
(一)强党支部组织生活,注重党员律师的教育。
(二)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已交入党申请书的并符合要求的抓紧发展。
(三)结合律师队伍的整顿抓好所里的思想整顿、制度完善、行为规范。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十三
本学年本人担当高二和高三两个年级的政治教学工作,现将把一学期以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本学年能主动、仔细地听从和协作学校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校、科组里的各种会议;能依据学科特点,通过自己订阅或者在网络上查找国内外热点、重点新闻,准时领悟和用于教学辅导;能顾全大局、听从学校教育处、科组的教学安排,担当高三年级文科班高二年级的政治课教学任务;热爱教育事业,把自己的精力、力量全部用于学校的教学过程中,并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没有从事有偿家教和其次职业,在学生中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能够主动与其他教师讨论业务,相互学习,协作默契教学水平共同提高,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1、学问更新。
为了能够适应不断变化、进展的教育形势,并且能够高屋建瓴地引导学生适应教育改革的要求,坚持阅读教学报刊,在家有电脑的条件下能每天上网查阅、储存资料。
2、教育、教学力量。
首先,能仔细把握教材——把大纲、课本、时政准时有机结合,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力量为目标,切实落实培育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制造力量,并且能利用课堂时间不断地以新型热点材料为背景创设提问角度,帮忙学生拓展思路,对根底学问能敏捷运用,从而使同学们分析、解决问题的力量不断提高。
其次,能把握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力量。重视对已学学问的稳固和新、旧学问的联系,培育学生建立学问构造的意识和力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在讲课时除讲清学问点外能把重点放在学问间的`连接上,到达帮忙学生学会求知、不断进展的目的,所教班级平均成绩和优秀率在本校都名列前茅。
第三,敬重学生。重视与学生之间的情感沟通和培育,在严格治理的同时能敬重学生的学习热忱和认知力量,提出与学生自身水平相当的问题,鼓舞他们大胆探究,共同提高。因而也得到了学生的敬重。
3、勤批改。
本学年全勤,没有因个人私事而耽搁学生一节课,积极去听其他有阅历教师的课程;坚持学生的作业全批全改并能准时订正。按时参与校、科组的集体活动。
1、与时俱进,真诚做人,扎实做事,精湛业务,提升素养。任何时候,都要学习、进取,钻研业务,永久虚心务实,仔细敬业。
2、要结合教学实际,敢于创新,敢于探究。
3、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心尽力。
4、教师更要自信,更要有一颗安康、积极的心态。
5、教师要不断积存教学资料和教学阅历。
6、有一颗奉献之心,关爱自己和他人,敬重学生。
7、不要怕学生根底差,要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需,从实际动身,用真诚感动学生,用激情鼓励学生,用方法指导学生,用学问充实学生,用毅力推动学生,用制造转变学生。
8、教师要形成自己的学问体系和教学风格。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十四
回首过去一年,感谢各位领导对我工作的指导,感谢广阔同事对我工作的支持,作为厨师长我肯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带着导我们的团队为来宾供应效劳,同时弥补我们发觉的缺乏,下面是我对厨房的工作总结:
1、目前本部厨工没有思想波动。
2、对领导今年的二次涨工资大家都特别满足,促进了工人工作积性同时也稳定了员工的流失状况。
3、大部份员工认为自己的力量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认为这份工作都适合自己。
1、进展专业技能考核,优胜劣汰,采纳请进来走出去和定期培训的方法来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在结合实际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厨房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今年对厨工做了屡次调整,调整的原则是以老带新敏捷运用,以提高对厨工技能为准。
采纳四层把关制,一关否认制,即配菜厨师把关、炉台厨师把关、打苛把关、效劳员把关,一关发觉有问题,都有退回的权力。否则都得担当相应的责任制定菜品的操作流程与投料标准并执行。
首先把握库存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在菜品设计上要让来宾满足经济实惠做到物尽所值。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抓好厨房卫生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标准操作程序,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1、厨房地沟不锈钢防护架部份老化需要更换,虽是小细节问题时间久了恐出事故。
2、男生宿舍漏雨需要做防水。
3、厨房门把手大局部已损坏全部需要更换。
4、局部员工根底差接收力量差,给工作带来肯定的压力。
中餐每月接待200桌左右的来宾。
我们团队要在x年的根底上连续加强经营治理,质量卫生掌握和本钱掌握,同时改良自己的工作思路,考察新的菜品加快菜肴的创新。在技能上强化培训以增加团队的战斗力。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十五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就是实习工作,这是大学生将在学校里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虽然正式实习是要在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才进行的,但我抱着上进的心态在大二过后的暑假里就去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实习了,时间是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国傲。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这一次的实习机会,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学校里没办法学到的东西,另外也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一次的历练,是我真正踏入社会大学的获得的第一笔财富。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十六
鸿英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5月份成立营业,至20xx年12月底,共8个月的时间,受理各案件460起,签订顾问单位十一家。在律师所成立后的这段时间里,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第一、以宣传开路。为扩大宣传推广力度,在今年九月份,我和林桂玲去北京与纳税人报、今日中国论坛、中国律师杂志社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回来后又签约大庆晚报。现在纳税人报和大庆晚报都建立了自己的专栏,一方面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影响,彰显了鸿英律师事务所的强大实力,另一方面通过向报社供稿和咨询,这样同时锻练了律师的思维方式,提高了写作能力和办案水平;大庆不差钱网是继大庆油田论坛之后的第二大网站,我所在此开设了法律论坛,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与百度联手,网站在20xx年元旦开通。我们将指定了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大庆电视台开办的百湖律师团节目中,我参加了两期节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还积参加了绝对现场、大庆广播电台等栏目。近期又与天地人广告公司合作,以dm广告形式进行宣传。相信通过我们不断地努力,鸿英所及各位律师的知名度会越来越高,业绩也会越来越好。
第二、鸿英所立足长远发展,加强律师间的合作、我们着力打造律师联盟,现在已经同北京、天津、哈尔滨的三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律师联盟,并已经初见成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律师的业务范围的扩大,这种联盟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我们会选择一个适当的机会,将大家派出去学习和培训,让大家发挥更大的潜力,积累更大的能量,以便于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最终实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壮大。
第三、经过对社会的调查研究,通过对律师业潮流的细致观察与深刻思考,认为律师业的下一步发展应当是精细化、专业化,为此,我们单位适应律师业发展的潮流,对律师业务进行了专业化分工,组成了不同的律师业务部门,并由精通相关业务的资深律师担任业务部门的负责人。通过实践,加强学习和研究,以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
第四、我所重视律师的输入和培训,通过人员的引进和筛选,我所现在已有律师和实习律师十多名,基本上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律师引进后,我们非常重视律师的培训和帮带,通过每周的例会学习和刘亚丽、王方等资深律师的帮带,使得很多的实习律师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具备律师执业所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以便于他们执业后能够尽快适应律师发展的要求,作出更大的成就。所有来鸿英所的律师我都会告诉他,“只要你够勤奋,鸿英一定会给你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事实证明了我的承诺,林桂玲律师今年第一年正式执业。三月份在给我做助手一起去内蒙古阿荣旗法院开庭时,还不敢讲话;在五月份代理一起无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案件中,在法庭面对对方大庆知名律师联合新闻媒体的强大压力,竟然从容不迫,语惊四座,得到了法官、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的高度赞扬。旁听群众纷纷索要名片,并为此成功接了另外一起离婚案件。11月份她代理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再一次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鸿英律师事务所第一次接受媒体采访就是源于此案。侯学光律师,今年是实习律师。从一开始的写诉状、解答咨询、取证、立案等辅助事务到现在独立承办案件,以其高度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当事人广泛认同。连松也是与小侯一起来的实习律师,在所的成立初期,事务琐碎,不成章法,但也能在压力中奋斗,认真工作,为律师事务的成立和发展都做出了很大贡献。
我们还积极为每个律师创造和谐的人脉关系。与公检法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在所里举办大型活动和招待时,力争让广大律师参加,以建立和扩大律师个人的人脉关系。
每个来鸿英所的律师,我都积极为其提供锻炼和提高的机会。积极为其策划和打造品牌。在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短短8个月中,身体力行带领大家去讲课,先后为企业和机关工作人员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商品房销售法律知识、合同法、婚姻法、行政处罚法等6次,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五、为律师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律师事务所刚成立就在让胡路区中心地段承租了一百平方米的办公楼,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等办公用品。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法律书籍,供大家学习借阅。办公室内任何时候都整洁清新,让律师和当事人都有一个舒畅的环境。随着单位人员的增多和业务的提升,对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条件也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我们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断满足律师对办公条件的需要,为大家提供一个舒适、宽松、优质的办公环境,使律师们能够心情舒畅的学习和工作。
第六、积极开拓案源。我所在扩大宣传的同时,积极与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联系扩展案源,并且办理了电话业务。大大拓宽了案源。
第七、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办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在挣钱的同时更要肩负起一份社会责任。一方面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一方面还能强素质,扬名气。年轻律师尤其要多承办援助案件。
以上几点是我所成立8个月来,所做的工作。总的说来,就是打基础、强素质、树形象。而且,我们做得是相当成功的。鸿英所没有某个大人物做后盾,没有知名律师做招牌,也没有丰厚的经济基础,但我们有的是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对事业的坚定执着,对当事人高度的责任心,对律师事务所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合作理念,以及对自我的严格要求。就凭着这些优秀的品质,我们赢得了荣誉,赢得了支持,建立了一支业务过硬,品德高尚,团结奋进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作为主任,我要别感谢大家在我最艰难的时候给予我本人的最诚恳的支持,和对律师事务所最忠心的奉献。有几个特别令我感动的事,我想会感动我一生。
第一件,是刘亚丽律师不顾老公的反对,离开自己老公开的事务所,和我一起做合伙人。以及王芳律师离开已经执业多年老所,原律师事务所主任百般挽留而无动于衷,毅然加盟鸿英所。他们的行为让我感动,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一份责任。所以,虽然小店新开,但我处处想的是如何能为我的同事们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舒心的办公条件。虽然资金紧张,全部投入我一人承担。但我没有收取任何一个律师一分钱。既然大家跟随了我,我一定要让大家满意。事实上,亚丽和王姐在这一年中,也给大家做出了表率,表现出一个成熟律师应有的职业和道德风范。对年轻律师的成长做出了榜样。对我的工作也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件,我是一个不爱管钱的人,所里财务支出,前期连松、后期小侯和小李,我几乎很少过问,甚至放钱的抽屉都不上锁,但却笔笔有宗,收支分明。我出差回来,王姐将在所里收的案件,解答的咨询全额交给我。钱是多少我早就忘记了,但这件事情,我终生也不能忘记。
第三件,我的当事人李某,在侯律师代理一起离婚案件后,还有一个案件要委托律师,就私下和侯律师说,你别从所里接这个案子,我少给你点律师费。小侯,当时就回绝了。关于律师私自接案几乎是每个所都有的事,光靠制度约束也是很难的,而且也伤感情。这个事情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团结合作的精神,和一个人的心胸及品质。小侯不需要钱吗,小侯工资每月也就只有1000多元。小侯容易吗?他是带病坚持工作。所以他的行为注定感动我一生。小侯不光是这件事,在其他许多事情上都体现了一种高度的团结合作的精神。比如广播电台宋可的采访,本来要采访小侯,小侯却让给了我。我交给他的案件,本来当事人是感谢他,他却对当事人说是多亏了主任。这足以表现他的高尚品质和博大胸怀。我相信小侯能够成为大律师。
第四件,不给钱也干活。小侯、小李、小王、吴姐来时,我都告诉他们实习是没有工资的,但他们依然愿意留下来,并且非常认真负责。我记得有句名人说过一句话,那些能挣大钱的人,不是每天想着如何挣钱的人,而是那些时刻想着做行业第一的人。我想,一个着眼于长远发展、致力于提高自身素质、不图眼前利益的人,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第五件,林桂玲向我提出了几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是在法官办案不公时,我们能否在当事人面前诋毁法官。她说,这不能。因为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是凡夫俗子,也有自己的苦衷。况且可能是认识问题。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上诉、申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能一输了案件,就说法官司法不公,这样于事无补,只能激化矛盾。更让社会公众失去对法律的信心,破坏了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工作者的整体形象。二是,当事人有理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律师能否指导和协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她的说法也是不能。当事人有理无据,将承担败诉风险,但这是其法律意识淡漠的代价。律师帮助和服务当事人的前提是对法律的信仰,不能做违法的事情,承担违法的风险。林桂玲是一个年轻律师,但她对律师职业的思考是很深刻的。让有着8年法官经验5年律师生涯的我,也深受感动。我想这份感动,应该是来自于人性和理性的感动吧。法律是一个崇高的职业,也是一个危险的职业,我们必须以一颗谦虚的谨慎的心去对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第六件,20xx年12月16日晚上七点多了,鸿英律师事务所还灯火通明,大家还在热情而激烈地讨论案件。因争辩而泛红的脸颊在灯光的映衬下,更显得年轻而充满朝气。就在那一瞬间,我的眼睛就湿润了,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强大的磁场中,我的心中升腾起一股强大的力量。我坚,我们以这种团结的合力定能成就一个共同的梦想。
第七件,20xx在评比优秀律师的时候,我带着材料找到让区司法局的赵局长。在此前,我们并不相识。她先是说,咱们所现在刚成立,连评选的资格都没有。但我向她介绍了所的基本情况,汇报了所成立以来所作的工作,并表达了我的职业理念和理想。她频频点头称赞,并留下了我的材料。几天后,电话通知我,初选入围。我非常感动,多次想表示谢意,但均被拒绝。她说,林主任,你不要多虑,只要好好干工作就行。之后,又多次指定我所办理援助案件,就连司法局的小常也多次向我所推荐案源。在这样一个物质的时代,政府部门和领导给予我们这样无私的关爱和支持,我想这是他们高尚的情操使然,也是我们的职业精神使然!20xx年这样的感动还有很多很多,时间关系,譔结,茶远发展,为临沂市中等导下,方式和的排名曾一度蹿升至第一页就说这些,但感谢大家,你们在教育我,也在激励我,指引我。人的精神,在任何时候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价值。
09年对事务所的发展来说,这只是刚刚开始,我们相信在20xx年我们在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齐心合作下,我们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为使鸿英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中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20xx年的工作重点,首先是业务开拓,在坚持原有宣传的同时,要加大农村法律服务和宣传力度,增加顾问单位数量。力争在企业改制破产等非诉领域有突破,使业务收费有较大的增长。再一个工作重点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力争20xx年增加5名律师。到20xx年的时候,使鸿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数量稳定在20名左右。成为大庆市大型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在增加数量的同时,更要提升律师素质。着力打造一流的律师队伍。律所把培养一支法律意识过硬、职业道德优良、业务素质精湛、团结协调、服务到位的律师队伍作为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
目前,我所的状况用四句话概括,就是:人员不多,但精兵强将;规模不大,但自有特色;时间不长,但管理有序;创收不高,但后劲很足。可以说谋求长远发展,打造精英队伍是鸿英不懈的追求。
最后,我把一名话送给大家:愿鸿英人的心胸比大海更宽广,愿鸿英人的品质比高山还挺拔!
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篇十七
今年上半年我们党支部在市司法局党委和律协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半年工作总结。
我所现有执业律师23名(其中专职19人,兼职4人)实习律师4人,助理7人,执业人员和准执业人员共计34人。有组织关系的党员律师7人,助理1人,共计8人,占上述人员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另有7名专、兼律师系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未转入。本地或外地诉讼,非诉讼业务大量由党员律师拓展和受理,从半年统计看,党员律师拓展业务占所总量的80%,经济效益占90%。由于党员律师的带头作用,非党员律师自拓业务明显上升,上半年无“挂白牌”(无自拓业务)情况,所有律师都有自拓业务。其创收也大幅度提高。
针对律师行业特点,我所党支部长期以来注重了对党员律师合作意识的培养,在所里已形成传统的前提下,继续针对新入所的党员律师进行合作意识的培养,有意识提倡协同办案,互相无偿进行业务互助,使之更快适应了所的氛围,团队精神得到了加强。
我们继续抓了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半年来,首先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使党员明确了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抓政治方面做到了有失放失,把抓执业规范、执业管理,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体现在了具体行为中践行了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促进了发展,使业务发展,执业水平的提高有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党员律师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把自己混同于普遍律师的现象依然存在。其次,主动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不够,有重业务轻政治的顷向。
(一)强党支部组织生活,注重党员律师的教育。
(二)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已交入党申请书的并符合要求的抓紧发展。
(三)结合律师队伍的整顿抓好所里的思想整顿、制度完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