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承包合同协议(模板16篇)
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记录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各项权益和义务。在起草合同时,应注意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和经验总结。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一
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国家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
四、工程地点: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额____元的____%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二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2、杜绝伤亡事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三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填入名称)。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填入名称)。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4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填入名称)。
1.5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日是指历法日。
1.29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解释。
2.1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单数和复数。
3.1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一般规定。
5.1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
第七条雇主的工作范围。
……。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2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
8.3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工程师代表。
9.1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9.4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
第十条书面指示。
10.1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
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合同转让。
12.1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
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14.1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语言和法律。
15.1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2)中标函;
(3)投标书;
(4)本合同;
(5)规范和图纸;
(6)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17.2承包商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17.3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进展中断。
18.1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
22.1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24.1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所用设备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
第二十五条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26.1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履约保证。
27.1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28.1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将一直有效。但在根据本合同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
第二十九条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现场视察。
30.1在承包商提交投标书之前,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资料,但是承包商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负责。
30.2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
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
第三十一条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
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另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类决定应将工程师可能签发给承包商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指示,以及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的情况,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合理恰当的措施考虑在内。
第三十三条遵照合同工作。
33.1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天。
第三十六条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36.1向工程师提交并经其同意的上述进度计划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说明或现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承包商的监督。
37.1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必需的,承包商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商或经工程师批准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权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对该工程进行监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师随时撤回。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37.2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承包商的雇员。
38.1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测定并标示。
39.1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b)上述规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准线的正确性。
(c)提供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当工程师要求对此进行纠正时,承包商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类差错,以使工程师满意。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或任何基准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对上述各项的精度所负的责任,承包商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好一切水准点、视准轨、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条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雇主的责任。
42.1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工程的照管。
43.1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5.1当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坏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风险造成的,或是与其他风险相结合造成时,若工程师提出要求,则承包商应按该要求的程度修补这些损失或损坏,而工程师应按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种风险相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则工程师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考虑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责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条雇主的风险。
46.1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47.1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投保范围。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除外项目。
50.1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51.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受与上述有关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
(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51.2上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系在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时还应保障雇主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况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第三方保险。
53.1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54.1承包商应对他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员进行此种责任保险,并应在全部雇用期间内持续上述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员,如该发包商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责任保险,这样雇主就根据保险单得到保险,则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时,承包商应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项保险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五条人员事故保险。
55.1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保险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险单以及支付保险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56.1承包商应在现场工作开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证据,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险种已经生效,并应在开工之日起84天之内向雇主提供保险单。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证据和保险单时,承包商应同时将此情况通知工程师。上述保险单应与中标函签发前所同意的总条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据雇主同意的条件,在承保人处投保其负责的所有保险项目。
第五十七条保险的充分性。
57.1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58.1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内向雇主提供各项保险单,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雇主均可以进行任何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支付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险费,并可随时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费用,或视为到期债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费用。
第五十九条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9.1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遵守法令、规章。
60.1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60.2承包商应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但雇主应负责获得工程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规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应根据第52.1款的规定对承包商给予保障。
第六十一条化石的保护。
61.1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间而言,均应被视为属于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在移动之前,立即将此类发现通知工程师,并执行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类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专利权。
62.1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矿区使用费。
63.1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64.2承包商应保护和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承包商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十五条避免损坏道路。
65.1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65.3尽管有65.1款的规定,但如果发生因运输材料或设备而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任何桥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损害时,承包商在得知此类损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权提出此类索赔机构的任何索赔要求之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给雇主。当根据任何法律或规章规定,要求该材料或设备的承运人给予道路管理机构损害赔偿时,雇主不应对与此有关的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负责。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则应协商解决和支付有关此类索赔的全部金额,并且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此类和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任何索赔或其中的一部分实属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致,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因上述失误应赔偿的总额,雇主应从承包商处收回该款项,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无论何时,雇主应将要协商的解决办法及承包商可能偿还的任何总额通知承包商,雇主应在此类解决办法达成协议之前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65.4在工程性质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运输时,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的术语“道路”应解释为:包括水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相应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b)允许上述各方使用临时工程或承包商在现场的设备;或。
(c)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质的任何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规定确定一项追加到合同价格中的费用,并应将此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条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八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第七十条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70.1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为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的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要求;
(b)随时按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
70.2承包商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第七十一条费用。
71.1如果说明书或工程清单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应由承包商自费提供。
71.2若检验属于下列情况,则承包商应负担任何此类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标书中标价或便于标价的。
71.3若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规定者;
(b)在上述情况下未作出专门说明者;
(c)虽已指明或规定,但工程师所要求的检验是在现场以外的任何地点,或在被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者;如果检验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未按合同规定使工程师满意,则其检验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否则,应按第71.4款规定处理。
71.4凡符合第71.3款规定者,本款即应适用,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增加有关费用总额。
第七十二条检查和试验。
72.1工程师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应能进入现场及进入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或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商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取得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72.2工程师有权对按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其制造、装配或准备过程中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的车间或场所不属于承包商,则承包商应取得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或场所进行此类检查或检验的许可。此类检查或检验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72.3承包商应同工程师商定对按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工程师应将其进行检查或参加检验的意向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或其正式授权代表未在商定的检验时间参加检验,除工程师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进行此项检验并应认为是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承包商应立即将该项检验数据的正式核实的副本送交工程师。如果工程师未参加该项检验,工程师应对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72.4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时间和地点,供检查和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未准备好,或者按本款规定所作的检查或检验结果,工程师确认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工程师可拒收这些材料或工程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该通知书应写明工程师拒收的原因,承包商应立即纠正所述缺陷或保证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规定。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应对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检验或重复检验。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出雇主为进行该项重复检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名独立检查员进行。根据第9.4款规定,任何此类委托应是有效的,并应把为上述目的委托的独立检查员看作是工程师的一名助理。工程师应提前14天将这种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承包商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覆盖或无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测量。以及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或测量,无论何时,当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除工程师认为无必要检查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检查和测量或此类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72.7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随时发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盖物,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并应将该部分恢复原状使之完好。如果任何这部分根据84.6款的要求已覆盖或掩蔽,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承包商由于该项剥露、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恢复原状和使之完好所开支的费用总额,并应将此总额增加在合同价格中,工程师应将此情况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承包商承担。
72.8工程师有权随时对下列事项发出指示:
(b)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以及。
(c)尽管事先已对其进行过任何检验或临时付款,但对工程师认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工程,均应拆除并适当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或(2)由承包商设计或承包商对其负有责任的设计。
72.9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若指示中未规定时间,则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雇主应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及时协商之后,确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暂停。
第七十三条暂行停工。
73.1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在暂时停工期间承包商应对工程或其一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况以外的暂时停工,应适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种违约引起的或由其负责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在根据第73.1款而适用本款规定时,工程师应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并作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增加由此类暂时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费用款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如果暂停是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的许可,除非停工属于第73.1款规定的情况,则承包商可向工程师递送通知,要求工程师自接到该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中断的工程或其部分继续施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批准复工,则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条规定,将此项停工视为可删减的工程,同时对此再次向工程师递送通知,或者当暂时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时,承包商则可将此项停工视为雇主违约,并根据合同第101.1款规定终止其被雇用的义务,此时应执行第101.2和101.3款的规定。
十开工和延误。
第七十四条工程的开工。
74.1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开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迟延开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条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
75.1合同另有规定外;
(a)随时给予承包商占有现场各部分的范围;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现场各部分的顺序。
并根据合同中对于工程竣工顺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雇主应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现场;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类通道。
以便使承包商能够根据第34条提到的工程进度计划开始并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此时应将该建议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应随工程进展,适时让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现场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应有的速度并视具体情况或按上述进度计划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议进行工程施工。
75.2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规定给出上述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付出费用,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中增加此类费用总额。
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承包商应承担其进出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开支。承包商还应自费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备。
第七十六条竣工时间。
76.1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某一具体时间内竣工的整个工程及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规定的从开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内竣工;或在第77条可能允许的延长工期内竣工。
第七十七条竣工期限的延长。
77.1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误期原因,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违约或由他负责的以外,其他可能发生特殊情况,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部分,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地协商之后,决定竣工期延长的时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但工程师不一定必须作出任何决定,除非承包商已经:
(a)在此类事件开始发生之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
77.3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内提交详细申述成为不可能时,如果承包商以不超过28天的间隔向工程师递交临时详情,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了最终详情,承包商仍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详情报告后,不得无故延误,应作出关于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在收到最终详情之后,工程师就复查全部情况,并提出有关该事件所需的延长全部工期的决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终审结果不应导致减少工程师业已决定的任何延长工期的时间。
第七十八条工作时间的限制。
78.1在合同中无相反规定的条件下,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非经工程师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但为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但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第七十九条施工进度。
79.1在承包商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区段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不符合竣工期限要求,则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即应在工程师的同意之下,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要求。承包商无权要求为采取这些步骤支付附加费用。如果由于执行工程师按有关条款规定发出的任何通知,承包商认为有必要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进行任何工作,则承包商有权请求工程师对此给予准许。如果承包商根据本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步骤,使雇主开支了附加管理费,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确定该项费用款额,并应由承包商偿还给雇主,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八十条误期赔偿费及其减少。
80.1如果承包商未能按81条规定的全部工程竣工期限完成整个工程,或未能在第76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何区段,则承包商应向雇主支付投书附件中写明的相应金额作为该项违约的损害赔偿费,而不是作为自相应的峻工期起至颁发整个工程或相应区段的移交证书之日止之间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罚款,但上述损害赔偿费应限制在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前提下,雇主可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损害赔偿费。此损害赔偿费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商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80.2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的竣工期限之前,如果工程或区段的任何部分已签发移交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于在该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之后的任何拖延期该工程或区段剩余部分的误期损害赔偿费,应按已签发部分的价值对整个工程或区段的价值比例相应地减少。本款的规定仅适用于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比率,并不应影响上述限额。
第八十一条移交证书。
81.1当全部工程基本完工并圆满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商可将此结果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同时附上一份在缺陷责任期内以应有速度及时地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此项通知书和书面保证应视为承包商要求工程师颁发移交证书的申请。工程师应于上述通知发出之日起21天内,或发给承包商一份移交证书,说明工程师认为根据合同要求工程已基本完工的日期,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或给承包商书面指示,经工程师的意见详细说明在颁发该证书之前,承包商尚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工程师还就向承包商提出工程中影响基本竣工的任何缺陷,这些缺陷可能会在此所说的给出书面指示之后和工程竣工之前出现。承包商在完成预定工程和修补好所指出的任何缺陷,并使工程师满意后,有权在21天内收到上述移交证书。
81.2同样,根据第81.1款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可以要求工程师,而工程师也应就下列各项签发移交证书:
(a)投标书附件中规定有不同竣工时间的任何区段;或。
(c)在竣工之前已由雇主选择占有并使用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
81.3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基本竣工,并圆满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那么在全部工程竣工之前,工程师可就该永久工程的一部分颁发移交证书,且一经发给此类证书,即视为承包商已承担在缺陷责任期内及时迅速地完成该部分永久工程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
81.4在全部工程竣工之前发给的关于永久工程任何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不应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场地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经完成,除非该移交证书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十一缺陷责任。
第八十二条缺陷责任。
82.1在本合同中,缺陷责任期是指投标书附件中指定的缺陷责任期间,并从下列时间起算:
(a)从工程师根据第81条证明的工程竣工的日期;或者
(b)在工程师根据第81条签发了一份以上证书的情况下,各个被证明了的日期。
82.2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立即或一旦可行即将按合同要求的条件并以使工程师满意的状态将工程移交给雇主,承包商应:
(a)在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之后,切实尽快地完成在当时尚未完成的工作;以及
(b)按工程师的要求或以工程师名义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前进行检查后,指示承包商修补、重建和补救缺陷、收缩或其他毛病时,承包商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4天内实施工程师可能指示的上述所有工作。
(a)当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现了任何失误;
(b)由于承包商的疏忽或者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承包商方面的明确的或隐含的任何义务。
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则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确定在合同价格中增加一笔款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82.4当承包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这些指示时,雇主有权雇用他人从事该项工作,并给付报酬。如果工程师认为该项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商自费进行,则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工程师应确定所有由此造成或随之产生的费用,此费用应由雇主向承包商索取,并可由雇主从其应支付或将支付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82.5如果缺陷责任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收缩或其他不合格之处,工程师可指示承包商在工程师的指导下,调查上述情况的原因,并将副本呈交雇主。除非按合同规定,上述缺陷、收缩或其他不合格之处应属承包商的责任,否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承包商由于上述调查所支出的费用总额,并应将其增加到合同价格中,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副本呈交雇主。如上述缺陷、收缩或其他不合格之处是承包商的责任,则上述有关调查工作的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在此种情况下,承包商应按第82条规定自费修补上述缺陷、收缩或其他不合格之处。
十二变更。
第八十三条变更。
83.1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任何变更,为此目的的或出于任何其他理由,工程师认为上述变更适当时,他应有权指示承包商也应进行下列任何工作: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b)省略任何这类工作;
(c)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e)实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f)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四
设备安装是指在工程施工中,将设备安装就位连接成有机整体的工作。对于设备安装承包合同。
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甲方将一套带钢轧机设备承包于乙方施工,安装范围: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机组地脚螺栓的布置,机前机后辊道的地脚螺栓布置;750φ平轧、650φ立轧机组安装,机前机后的辊道安装;750φ平轧、650φ立轧电机等相关联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都属于承包范围内。以上工程甲方应付乙方承包安装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包括甲方的差旅费等)。
2.甲方需提供所有设备施工图纸、设备材料及时到齐,以免造成工期延误。
3.甲方需负责所有安装人员的食宿费,安装所需的工具及必要劳保用品。
4.在乙方施工时甲方需提供4名员工配合施工。
5.乙方负责所含项目的具体安装、操作,乙方按图纸施工要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并服从设备生产厂家的指导。
6.乙方安装完毕需确保设备安装无误和有设备生产厂家主持调试乙方应全程陪同,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7.付款方式: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进厂后,甲方需先付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预付款,设备基础完工后再付人民币贰万元整,此后每月按进度给予结算。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余款。(注:设备基础工期为15天内完毕)。
8.本工程以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该工程质量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必须符合安装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本工程上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9.奖罚条例:在轧机基础施工过程中如超出工期,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每日1000元;如提前完工,甲方奖励乙方每日1000元。
10.违约责任:如乙方因自身施工技术不足,不能胜任该安装工程,中途退场,乙方不得结算任何工程款,甲方有权索赔。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电力线路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现场条件:以目前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
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乙方施工所需的工具、用具由乙方负责,吊车甲方负责。所有材料归甲方自己购买,如果因甲方材料原因耽误工期及验收,则由甲方自己负责。
三、工程承包内部。
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所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及新变压器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旧变压器的检修、维护及安装、调试,维修也为乙方负责,配件归甲方自购。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天。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包干,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因政策、市场价格、人工费变动而设整。(不含税)。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施工图和所规定的标准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工程款支付。
本合资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留%作质量保证金,壹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土建完工后,乙方设备进场可预支付伙食费**万元。
八、合同各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负责提供吊车。
1.2土建工程由乙方负责指导,甲方负责施工;。
1.3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1.4土建部分的施工安全;。
1.5负责工农矛盾处理及材料看守。
1.6甲方己取得相关电力部门的批准;。
1.7甲方厂内变压器的定位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2.1乙方在施工的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2乙方必须具有承包本工程的资质;。
2.4在乙方施工范围内所有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5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2.6食宿由乙方负责;。
2.7乙方负责自己一方系统调试、竣工验收、材料进退场装卸及堆码、施工现场清理等。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必须赔偿对方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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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电力线路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现场条件:以目前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
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乙方施工所需的工具、用具由乙方负责,吊车甲方负责。所有材料归甲方自己购买,如果因甲方材料原因耽误工期及验收,则由甲方自己负责。
三、工程承包内部。
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所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及新变压器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旧变压器的检修、维护及安装、调试,维修也为乙方负责,配件归甲方自购。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天。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包干,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因政策、市场价格、人工费变动而设整。(不含税)。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施工图和所规定的标准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工程款支付。
本合资工程款自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__%,留__%作质量保证金,壹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土建完工后,乙方设备进场可预支付伙食费__万元。
八、合同各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负责提供吊车。
1.2土建工程由乙方负责指导,甲方负责施工;。
1.3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1.4土建部分的施工安全;。
1.5负责工农矛盾处理及材料看守。
1.6甲方己取得相关电力部门的批准;。
1.7甲方厂内变压器的定位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2.1乙方在施工的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2乙方必须具有承包本工程的资质;。
2.4在乙方施工范围内所有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5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2.6食宿由乙方负责;。
2.7乙方负责自己一方系统调试、竣工验收、材料进退场装卸及堆码、施工现场清理等。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必须赔偿对方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款___%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六
甲方:乙方:为转型西餐酒吧,更好的跟上现今餐饮娱乐行业的步伐,抓住高中端消费人群。本着互利共赢,携手创业的原则,将原本40平米的操作间(2间)对外承包。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承包经营后堂,提供各类精美西餐出品,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晚餐及夜宵)。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员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a外卖等接待餐业务。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其它用途。
二、承包期限试营业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有效期为_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
1.甲方在(试用期)____月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厨房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后,甲方将原有后堂基础设施、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付乙方使用,若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甲方负责保证餐饮娱乐卫生相关手续的齐全,以及水电基础设施安全。如出现相关部门因手续不全问题引发的各类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损失。乙方负责保证人员安全正确的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以及各类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3.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并全力配合乙方进行各类餐品的推广,以及各类宣传工作。
4.承包期内,双方水电费依据电表数据进行结算,出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负责人协调解决。
5.乙方对餐厅负全部责任,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因违反有关部门卫生管理办法而遭到处罚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6.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厂区承包区以外的其它地方扩大经营,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审订批准。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就餐员工的素质教育与训练。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等管理事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等所有工作场地的卫生。
5.餐厅工作人员一律凭“健康证”上岗,并每半年统一体检一次,无健康证一律不得上岗。
6.厨房和餐厅的残渣剩饭由乙方员工负责处理,但不得扔在厂区内。
7.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8.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五、结算方式由于小本经营,所以结算方式为日结,收款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收银。每日下班查账后,凭后堂出餐小票由甲方吧台向乙方负责人进行当日结款,双方帐目分开。
六、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上月营业额补偿对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审理。
八、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关于同意酒吧转型西餐酒吧,承包授权书酒吧承包合同(复印件)承包合同篇10发包单位:xx公司法定代表人: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李(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对接管理物业小区的服务质量,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公司名称:xx公司。
二、承包方式:对公司实行整体承包。
三、承包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承包内容:乙方对xx公司进行管理经营,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付赢亏,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不得变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经营状况及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甲方义务:甲方给乙方提供公司印鉴及各种证照,并协助乙方做好证照年检及帮助乙方承接物业,为乙方提供前期已接管物业小区的资料及介绍情况,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乙方权利:乙方有权利用xx公司名义承接物业小区管理经营,为物业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有权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公司人员有权调换,对公司财务有权支配。对在工作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有权及有义务调解处理。乙方义务:乙方有义务理顺公司管理体制,加强公司人员、财务、资料档案及各项工作管理。对所接管的物业小区加强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达到让业主满意。乙方应重视公司员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要求物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
六、目前公司已接管的物业小区名称及物业服务内容:目前公司接管的物业小区有“东大街农贸市场”,“宁源嘉城”,“锦绘新都”。上述小区的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维护、维修、给排水、供电、电梯、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
2、小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维护,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3、小区每栋楼的楼梯间、门厅、公共通道、停车场地,做到每天清扫保洁,垃圾集中外运。
4、小区的绿化补种及管护。
5、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小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6、负责代抄小区共用电表、水表,代收水费电费及代缴水电费。负责收取物业服务费、停车费交公司财务进行管理核算。
七、乙方负责公司(除法定代表人外)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一切开支,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八、乙方负责缴交税款。
九、乙方对所接管的物业小区,房屋及水电等设备设施的维修,按国家规定的保修年限执行,在保修期范围内的由乙方组织维修、资金由甲方负责,保修期届满的,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与业主代表共同协商后,写出维修建议报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
三、小区内不能停放油罐车、大货车、工程车。十。
四、小区屋顶不许安装任何设备设施及堆放杂物。十。
五、业主装饰装修时不准改变主体结构及外观。十。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十。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七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关岭县招待所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二、三、四、五层室内简易喷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安装及灭火器、标志灯、应急灯配置。)。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由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并负责二相电连接到自动报警主机旁边。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付给乙方人民币伍仟元订金,余款伍万伍仟元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给乙方,如果消防部门验收说不合格就不付钱。
六、工期要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八、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安全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打穿墙洞恢复修补由乙方负责。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施工班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消防弱电安装工程事项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消防弱电系统安全。
工程名称:
二、班组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班组包清工。
三、工期:项目部总工期为准,具体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四、质量等级:合格。
五、承包总价:每点31元整。
六、付款方式: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且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若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进入工场的施工人员要遵守法规、法纪,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好“三宝”做好“四口”“五临”的防护措施,要经常教育工人严防事故发生。如违返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此引发的事故及损失,乙方要负责治理和赔偿。
八、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做好技术交底。
2、甲方应及时提供主材、辅材,不提供工作,如因材料不及时误工,应进行相应的补贴。
乙方:
1、乙方工作上班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2、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否则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条款,结合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内容:1—7#楼消防系统工程及楼外消防环网工程。
(六)承包范围:楼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二、工期:本工程开工自2012年5月10日开工,至2013年1月30日,共计260天(9个月)。其余工程项目随总体建筑工期进度施工,工期另定。
三、工程及相关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设备和工程质量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设备影响工期和验收延期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合同价格及承包形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格:工程价款总额:材料费总额+(材料费总额_42%)以现场安装实际量为依据。
(1)材料费:所购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单价和数量由甲方签字确认。
(2)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材料费的基础上增加42%计算,不另行计费。
3、本工程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材料购买全额国税发票,有关公司开具地税发票由乙方编制人工工资表。
五、图纸。
开工前七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六、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代表: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2、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
如需易人,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3、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乙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八、乙方工作。
1、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对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按工程安装进度完成量(每栋3万元)无息退还乙方。
2、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如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5000以上由甲方负责。
3、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5、如无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6、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属产品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承担。
7、工程结束后由,由甲方办理消防验收的全部资料,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乙方配合和协助,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施工组织。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施工暂停责任。
a)因他方施工进度缓慢即非乙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赔偿乙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b)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甲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c)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d)乙方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均由双方另议。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材料费用和人工安装费用等一切违约费用开支。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可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度,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
6、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
7、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要保证质量,须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进场时双方验收,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甲方有异议,应进行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与合格证与检验报告不符的,由乙方承担。
8、甲方应在乙方工程结束,调试合格的24小时内签字,甲方协力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十一、工程款依据及调整。
1、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材料费(含辅材)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款清单为依据,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按材料价款总额的42%计算,材料费+材料费的42%为工程造价总额,不另计算其他任何费用。材料附表为工程造价的依据,如果材料用量出现增加和减少情况,按双方现在确立的计算方式计算。
2、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二、竣工与保养。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乙方应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资料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约定的日期内不组织验收,或是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均视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已经认可。
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在十个有效工作日内将结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应在二十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由双方签章,经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后,甲方拨付工程结算款给乙方。
4、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保修一年,期间如属配件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如属不正当操作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2、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三、工程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工程价款给乙方:
1、合同签订材料进场后十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30%。
3、工程全部(年前完工)安装完成三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20%。
4、工程通过甲方和有关部门初检验收合格后,甲方在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支付乙方。
5、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满壹年,保修期满后合同终止。
6、工程进程中,按甲方要求增加的本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项目追加款,甲方应在下达书面通知的十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十五、其他。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发包方:
承包方:
担保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消防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__—3—26
竣工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期按工程实际情况及发包方通知,配合土建和钢结构施工进度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而被迫停工者;。
2、因建设单位变更计一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建筑法》、《消防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安装;。
2、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施工;。
3、自动喷淋系统工程安装施工;。
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移动灭火器材安装施工;。
5、防火门、防火卷帘制作和安装;。
6、防排烟系统工程安装施工;。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8、室外消防管网系统;。
9、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
以上整个消防系统工程联动、调试、开通及保证消防系统的申报验收、消防合格证的办理。具体承包施工范围详见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区域地上和地下部分所涉及的全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和联动、调试。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前期和后期消防建审和验收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协助。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取费依据及标准:本工程实行包干价。计算标准套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鄂建文(20__)214号文颁发]内的有关册号以及湖北省有关补充定额规定套价计取直接费;人工调整执行湖北省住建厅[20__]80号文,取费标准按直接工程费(含主材及设备费)综合费率15%;税费按3.41%计取包干。
3、设备、材料价格有信息指导价的参照安装当月市场信息指导价格计取,无信息指导价的在进货前报甲方核定书面认定价格后计取。
4、若采用包干价则以上述约定为计算依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5、消防报审报验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
6、支付方式:
(2)工程完工后消防验收前付至完成工程量的10%。
第六条甲方责任。
1、根据建设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图纸2套,用于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施工。
2、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运输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费用自理。
3、协调与其它施工方之间的配合问题,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施工便利。
4、甲方应遵守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并在系统施工完毕后积极组织系统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以及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确定专人协助乙方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6、施工期间,若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须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条乙方责任。
1、确定驻现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并参加本工程例会及相关的协调会议。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业说明进行施工,详细记录各项质量检查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3、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形象,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根据合同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返工。
4、定期向甲方提出施工进度计划表和进度完成情况报告。
5、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消防系统工程报审、验收等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验收合格。
6、工程自竣工整体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该工程免费质保一年,质保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乙方无偿修复,乙方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做相应处理。质保期满后甲方与乙方签订长期维护和检修协议,确保该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7、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免费培训业主相关管理人员,以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安全、质量、进度要求。
1、本项目的工期必须满足总承包进度计划,并在总承包工程要求时限内竣工。本工程项目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罚款最高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
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最终以消防验收合格为准。
3、乙方若因施工质量或设备材料等质量问题影响验收,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要提前使用,征得乙方同意,如擅自使用,既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若不尽自己职责和义务发生争执时,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通过法律解决。任何一方原因违约,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预算书是组成合同的一部分,合同价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范围内所含工程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予以调整,预算范围以外的洽商变更另行单独结算。
三、工程工期。
1、本合同工期为____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4)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6)隐蔽工程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按时验收的;。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四、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1)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现场施工与图纸不符,需增加工程量。
3、工程结算价格调整计算方法:上述引起的任何洽商增减,在洽商签订时双方确定金额,最终工程结算为固定合同价+洽商金额,不再另行结算。
4、工程结算价格需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的:乙方施工完毕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给予确认,延期视为认可乙方所报结算金额。
五、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六、工程质量。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7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或单项工程的,在工程隐蔽或单项工程竣工前2日,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日。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或拒绝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自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总价的_______%,计rmb:_______元;。
2、工程峻工、消防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付工程总价的60%,计rmb:_______元。
九、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_____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八
第二条。
3.乙方的出口创汇额计入甲方的出口统计。
第三条结算方式。
1.00付人民币。
5.甲方按本协议应结汇人民币金额在扣除支付货款、运保费、直接费用、委托代理方的利润等后的余额,为乙方可结取的利润。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单后在一周内审核确定,如无问题,在二周内支付该利润给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将按乙方每出口________万美圆计提________万人民币现金(凭现金收据)的比例给乙方提现利润。其余部分的利润,乙方应尽量向甲方提供足够的各类税务发票,以便甲方减少税赋损失。
第五条。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九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平等互利原则,结合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利工程顺利进展。
一、工程名称:金地紫薇花园14#楼。
二、承包形式及质量标准:包公不包料,合格工程。
三、承包范围:主体结构,木工、泥工、钢筋工施工项目。
a、泥工部分:基槽整边,清底钎探,回填土平整,各部所有混凝土浇筑,砖砌体,补架眼,空心板安装,吊灌板缝,内架搭设。屋面珍珠岩铺设,水泥砂浆找平,机械操作与材料短距离运输,场地清理及零星工程。
b、木工部分:所有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加工,支、拆、整理及支撑、搭拆所需脚手架,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c、钢筋构件加工、制作与安装,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四、工程造价:
a、泥工:31.0元/平方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泵送混凝土每立方米扣10元。
b、木工:14.5元/平方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c、钢筋工:7元/平方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d、零星借工:35元/日。
扣未完分项工资款外,其余一次付清,若因组织不力造成停工或拖延工期者,余款额甲方有权拒付,并处以相应罚款,基础部分付60%。
六、工期:
七、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工程开工后,分批预付生活费。
b、及时提供材料、构件、机械设备。
c、派专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及现场管理,及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及时组织验检。
d、对乙方不按要求施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和隐瞒隐患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整改,严重者处以50---1000元罚款或按国家法规处理。
e、所提供机械设备,工具如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乙方维修,机械、电器不得带病运转;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甲方负责。
f、管理人员不得以甲方自居、随意变更工序安排或乱指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者,甲方负担。
2、乙方职责:
a、施工期间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法制、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应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b、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c、必须派专人抓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应做到机械整洁,电器安全使用,材料分类码放。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十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工程期限。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
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第八条附则。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十一
根据经济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工程总价:按下室占地面积_______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工期:
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标准:
2.2、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
3.1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
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
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十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民法典》、《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4、建筑规模:
5、工程造价:
6、质量等级:合格。
7、设计变更按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施工准备。
1、工程所需钢结构构件和部件制作,由乙方制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负责供应。
2、安装所需设备,包括吊机生产车等由乙方解决。
3、场地包括人员日常生活所需场地和安放场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双方主要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协调现场情况,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
(3)安排指定现场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位置。
(4)统一审核工程预决算和竣工结算。
2、乙方的责任。
(1)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质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进场前七天内,向甲方呈报项目部组织人员名单。
(3)进场后七天内,编制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4)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5)如安装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合格要求为准,由此造成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及时返工整改,甲方有权指出乙方出场、停止安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工程有效工期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为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排详见甲方审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年月日内进驻现场,并按照约定时间开工。
3、乙方施工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员、机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后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施工计划(加班时间不能超出市内作业时间标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按照《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由乙方负责;达到合格等级,不奖不罚。
3、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有关质量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处理。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
5、乙方所承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及地方文件进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检查验收中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监理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返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每次1000~20______0元处罚,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为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对危及生产安全的机械一律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现场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文明、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必须满足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筑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3、施工期间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用工条例,工地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双方同意按照进行结算。
2、施工用水电。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分包单位生活所用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产生费用乙方按实收取)。
第八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人员进场,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时开工,工期可以顺延,在甲方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本工程协议继续有效。
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施工至退还履约保证金%,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施工至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工程量价款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指派有资质的专职工程核算人员积极配合审计结算。结算时间为2个月。工程结算审计2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决算款的%;备案完成后付到工程决算款%。
4、余留工程款的%为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支付,直至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第八条材料。
1、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十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所建项目。
2、工程内容: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
3、承包范围:
a、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图中所属给排水工程、空调排水管道工程。
b、电气照明工程: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电气安装工程(室内混凝土墙、顶板、梁柱内的线管、接线盒安装,所有强电、弱电设备的安装)。
c、消防工程:
设计图纸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范围,具体内容包括室内消防栓系统、室内自动喷淋系统、室内自动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三、工期:
以甲方指定某一项目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力争优良,确保合格,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按图施工,接受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工地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检测,验收,具体工程质量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如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工,返工整改,返工所需人工及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承包总价:
按图纸所定的工程范围(量),以20__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市场调差计价标准(主材参考《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按实际工程量包工包料,并结合施工图数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变更项目经甲方签证,乙方认可按实结算。
六、竣工验收:
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并通过消防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
七、材料采购:
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进场后由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如因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八、工期延误:
出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变更外,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期间,应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做好各项预埋、预留工资,不得延误土建方施工进度,而且不能因为预留及预埋影响工期而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九、安全及文明: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施工并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则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2、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并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如乙方承包项目因为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使甲方遭受相关部门处罚,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保修:
1、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
3、质量保证金为总价的2%,保修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4、乙方接到甲方及物管维修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到现场进行修理,如未及时到达,由甲方指派人员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付款方式:
采用预决算制方式,按照月进度完成实际工程量95%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与遵义市城乡房产开发公司共同验收且所有消防、水电相关手续全部到位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留2%质保金)。
十二、违约及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2、如遇本协议约定之外情形,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关或管辖地司法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十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本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项目发包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
工程地点:四川达州。
工程规模:
签订地点:
第二条工程发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系统施工图纸进行工程包清工施工。施工中如需变更或工程返工的则以现场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单为准。增加的包清工费用按甲方项目部工程量清单和预决算部的相关要求进行计算。
2、甲方具体发包内容:水管保温;。
3、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
4、合同订立方式:固定单价乘实际施工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日顺延。乙方必须配合业主的室内装修进度室内工程施工。
第四条结算固定单价及合同标的。
水管保温dn100以下单价元/m,dn100以上单价元/m。
第五条劳务费的预付。
乙方进场施工10天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劳务费估价款的10%,此款项在此后工程进度劳务费结算中分两次扣完。
第六条工程进度与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拨付。每月按审定后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该进度劳务费由甲方按乙方人头数和出勤天数,用工资表形式进行发放。当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60%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结算,结算后30日内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保修金额不计利息。仍依照竣工结算办法办理结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清。
安装承包合同协议篇十六
按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_____县.
二.工程内容:土石矿运输。
三.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提供车辆运输。运距平均_____公里之内。
四.运输价格:甲方以每吨_______元结算给乙方。
五.合同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应办的各项事情.批文.税收等手续。
2.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时间,为乙方提供食住场所,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处理施工场所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果木等保护工作及路政交警.城管.运管等工作事宜。(施工道路上超载及一般违章由甲方负责,若车辆因此被扣车超过_____小时,甲方补偿乙方每天三百元人民币。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如车辆在本工程运输过程被政府部门没收,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由甲方赔偿给乙方(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
4.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村民百姓的关系(保障道路畅通,专人修路。)。
5.甲方保证乙方每天有充足的货量运输,保证每天至少有四车的货量,不能满足乙方运输货量时,甲方按一天四车补足乙方工程款。
6.因甲方工程款不按时支付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甲方除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外应承担乙方的误工费,每台车叁百人民币日,(甲方有特殊原因而停工,必须事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需经得乙方同意为准)。甲方超过7天不支付运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讨所欠运费和误工费.并索求两万元的合同违约赔偿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上_____点前。____台_____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_____点_____米工程车,人员,按甲方要求到达指定施工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乙方车辆超过规定进场时间_____天及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后根据工程量需要再增加,服从甲方安排,听从指挥。
2.乙方车辆工作暂定每天时间在12_____小时内(从早上_____点至下午_____点可以进山。)出山时间不限制.乙方在可以开工的时间内必须全力进行运输作业不得怠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山运输情况下必须进山运输。在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必须马上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首批不少以____台_____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_____点_____米工程车进场,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_____点前。首批车辆前3天作为磨合工作协调熟识路况测试.达到甲方承诺情况下乙方同意于_____天后开始分批调配车辆到达,并按约定时间全部到齐.如乙方不能按时把车辆到场必须赔偿给甲方五千员人民币误工费.如测试情况不达到甲方承诺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车辆离场.
4.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处理好,由于施工而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建设单位(住户)的关系。
5.承担工程中本身的生产安全责任,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有关事故和生命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如乙方中途无故停工或不能完成甲方的运力要求,或不依照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找其他车队进场施工。并拒付前工程款及赔偿给甲方两万元的.误工费。
七.安全措施: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受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八.工程款结算:凭过磅票据,以吨数结算。
十.甲方如继续需车辆运输的话,在同等的条件下先优先照顾乙方车队。
十一.乙方必须能证明本身拥有车辆产权不小于两辆,本合同乙方不接受非车的签注.一旦发现乙方非车辆产权所有者视为违约,本合同马上自动终止。
十二.任何因为天气原因,道路维修,车辆故障维修保养,安全检查,政策变动等甲乙双方非人为原因做成停工,由双方自行承担风险,双方不承担对方的工补偿责任.
十三.以上协议均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商定,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协商解决,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在双方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当地有关司法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