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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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一
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参保单位按月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从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等不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围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3、职工治疗工伤,如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治疗工伤,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在伤情稳定后应转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受伤职工认定工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待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用中符合工伤保险医疗支付项目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报销。
未按规定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
4、安装配置辅助器具有的规定。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或确认,且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管理规定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在暂停工作接受治疗,领取工伤津贴的时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相关联,但不等同于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享受伤残抚恤待遇和是否要回到工作岗位工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满后需要治疗的,仍可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接受治疗。
6、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停工留薪期按照伤情不同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
7、工伤职工享受生活护理费的规定。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按照确定需要生活护理费时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执行。
8、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并经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并经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9、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并经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和的标准为: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但计算五级伤残的剩余月数最多不得超过72个月,六级不得超过50个月。
10、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和的标准为:以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但计算七级伤残剩余月数最高不得超过24个月、八级18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4个月。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应当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12、因工死亡职工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3、本人工资的确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职工受伤前本人缴费工资或实际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或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最少不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不足6个月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
14、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时的处理。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15、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16、工再次发生工伤达到享受伤残津贴的处理。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7、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享受待遇的规定。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在得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确认后,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应当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此条规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或在劳动合同期未满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支付给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人员。
18、职工在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确良处理。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19、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工伤保险关系的处理。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20、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工伤保险的处理。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21、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22、断缴费后,参保人员工伤待遇的处理。
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从足额补缴欠费的次日起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累计达3个月的,工伤保险基金停止支付该单位所有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上按照先民事赔偿、后工伤保险支付待遇的顺序处理。民事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相当于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补偿费)、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不重复支付相应待遇。民事赔偿支付的上述待遇标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由该单位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二
(一)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下达了xx年工伤保险征缴扩面目标,明确全年新增扩面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农民工扩面3万人,基金征缴xx万。二是突出扩面重点。今年来,我们始终将农民工扩面、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重点推进了建筑行业、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扩面工作。在去年年底两局下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初,经与市建设局衔接,我们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程序、登记管理、“本人工资”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地推进了建筑企业参保工作。3月份,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拟定了商业服务业“以面积定人数”的工伤保险参保办法,5月22日,以市劳动保障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商业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劳社发[xx]21号)。目前,全市商业服务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全面启动。桃源县在去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该县大型商业企业进行了参保可行性调研,完善了参保办法,该县花源酒店、丰彩超市等大型商业企业都已全面参保。三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组成专门的扩面督导班子,对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对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宣传发动,常德日报社等单位已全员参保,安乡县、鼎城区等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代扣代缴工作已落实到位。石门县于今年元月全面启动了机关公务员参保工作,13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共8600多人纳入了工伤保险管理范畴。
(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启动。今年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精神,坚持实行“六统一”、“七审核”、“三监督”,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完善市级统筹政策体系。经过深入调研论证,3月份,我们提请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工伤保险征缴管理、事故调查、待遇支出、基金支出项目管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根据市级统筹两个综合性文件规定,为确保市级统筹经办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征缴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管理的通知》。上述文件的颁发,标志性着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从管理层面到操作层面的政策体系已日益完善。二是加强区县征缴管理。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全市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的原则,今年来,我们对县市区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缴费基数、费率浮动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管理。对县市区xx年度工伤保险征缴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了全市工伤保险征缴工作“政策一致、标准一致、基数一致”。三是加强区县待遇支付管理。今年来,市工伤保险处对各县市区一次性待遇、长期待遇及大额医疗费用给付、辅助器具配置与康复治疗等进行了全面审核、规范,确保了全市范围内工伤职工待遇标准统一,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加强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工作。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市级储备金调剂管理机制,1-5月,全市按规定征收市级储备金79万元,申请省级储备金280万元,已为5个县市区拨付市级储备金135万元。4月份,市工伤保险处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市级储备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核,目前,市级储备金滚存结余180万元。
(三)基金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规范基金部分支出项目管理。完善了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预算审核制度,加强了对县市区四项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上半年,责成3个县市区纠正了四个项目支付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二是规范内控管理。今年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为迎接省厅“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检查,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努力完善基金管理,修订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了重大工伤事故待遇给付和廉政双责制度、基金预警制度、一事两岗两审等制度,为开展基金专项治理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组织开展基金反欺诈活动。上半年,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市本级成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领导班子,在常德图文频道开辟了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活动宣传专栏,向社会公布了反欺诈有奖举报活动办法及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骗取基金行为。为确保反欺诈活动落到实处,市处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金龙电机等12家单位,对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工伤事故、待遇给付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反欺诈和专项治理活动,全市核查出虚报瞒报参保人数基数单位5家,累计瞒报基数300多万元,核查假冒工伤事故3起,挽回基金损失10万元,市本级对一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瞒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基数、侵害工伤职工利益的企业已提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
(四)协议医疗管理日益加强。一是修订完善了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今年2月,市工伤保险处召开了市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座谈会,双方就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修改交换了意见,将门诊挂账管理、住院药占比、医疗与康复的衔接、住院时间限制、特检特治阳性率等内容纳入了协议条款。二是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监管。年初,下发了协议医疗管理情况通报,修改完善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考核办法》,评选出3家xx年度先进协议医疗机构,在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加强了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通过检查,对市本级3家医疗机构下发《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告知通知》要求限期纠正在特检特治、药品使用、票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终止了2家服务欠规范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促进了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了对区县工伤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县市区协议医疗机构确定、辅助器具配置、康复治疗和转外转诊统一管理制度。加强了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的支付管理,上半年,累计审核县市区大额医疗待遇150万元,通过审核,剔出不予支付医疗费用3万元。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三
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工商登记注册各类企业,都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部职工(包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伤保险费。按照规定,只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中驻津、外省市驻津、部队驻津单位及其职工,均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的同时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何时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已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原办理登记的社保分中心办理工伤保险登记。1月1日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201月30日前,向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年1月1日后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按照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确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为780元),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20为3900元)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用人单位于每月的8日前,向所属社保分中心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经核准后在3日内以货币形式缴纳。缴费数额为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如何办理工伤职工登记?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在工伤认定当月的26日至次月10日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登记手续。填写《天津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工伤职工公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职工停薪期确认通知》原件;治疗医院提供的《住院通知书(单)》或《诊断证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死亡证明。
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职工足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四
工伤保险如何购买?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二、办理1---10及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办理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办理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
3、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4、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7.工伤保险如何报销?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8.兰州工伤保险最新规定:未购买职工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掏鉴定费。
10.单位如何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五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护理;。
4、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
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1、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
2、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所发生的符合有关规定的费用;。
4、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补助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75%;。
5、生活护理费。工伤重残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30%支付。
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7、丧葬补助金。
8、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亲属享受40%―30%的抚恤金。
八、参保单位因未履行工伤保险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1、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前期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费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欠费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3、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欠费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欠费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补缴欠费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六
根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旧伤复发、工伤康复、职业康复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那么,工伤职工住院的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包括哪些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发票按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烟台市境内每人每天15元、境外每人每天20元。无住院发票的,不享受伙食补助费。
异地就医的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普通级(火车硬席、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不包括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票价,凭据报销。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异地就医的食宿费用,凭住宿费发票按实际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最长补助时限为5天。办理住院手续的,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不再享受食宿费定额补助。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咋算?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伤残职工,自鉴定次月起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计算?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老工伤人员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呢?根据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七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
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工伤赔偿流程及法律规定。
具体流程:。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八
转眼xx年度过了一半,在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及同志们的关怀帮助与支持下,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工伤保险年度总结。
1、思想上。
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工作上。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苦干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日常工作中,我主要负责工伤保险申报登记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利用“五一”前夕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日,走上街头,采取咨询、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就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办法、医疗待遇等进行了大力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强化职责意识,强化服务意识,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树立工伤保险机构的新形象努力。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九
刘京京,女,出生于1987年01月,20xx年毕业于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毕业后我把为农民服务当做自己的理想,于20xx年9月经过公开招聘,担任了青州市弥河镇增福寺村村主任助理。工作一年多来,我真情投入农村、真心融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注重在实践中学习,主动当起了“宣传员”、“组织员”、“勤务员”、“调研员”、“统计员”和“讲解员”,积极主动为镇村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女大学生“村官”的时代风采。
立足专业特长,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员。20xx年进村工作不久,我便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号召和要求,主动承担起上级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员的角色,认真查找有关资料,深入了解各项惠农政策,深入村户,及时将党的各项政策以及有关生产、生活、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到户,并及时解答各类相关问题,确保群众对各项惠农政策熟知。
把握实际,当好村级事务的组织员。我积极配合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每月5日、15日和25日的远程教育学习。在每月5日的党员学习日活动中,认真做好党员签到和学习记录,确保各类学习取得实效。全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与村党支部成员组织党员参加以“关爱、践行、奉献”为主题的党员奉献活动日,积极引导党员争做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先锋,得到了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
嘴勤、手勤、腿勤,当好人民群众的勤务员。基层工作,最重要的就是“服务”二字。在农村拆迁征地建设工作启动过程中,由于个别群众对拆迁建设政策认识不到位,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我同镇拆迁工作组人员和村干部多次深入群众家中,宣传政策,以实际事例,讲述新农村拆迁建设的好处,动员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圆满完成了拆迁任务。
多做事,做实事,当好村级各项工作的调研员。到增福寺村后,我积极融入农村生活,尽快熟悉村情民情,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村人口、耕地面积、党员及两委干部构成、劳动力以及外出务工人员、享受低保人数、致富户和贫困户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村务决策提供依据。
重细心,多贴心,当好各类信息的统计员。在20xx、20xx年度小麦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工作过程中,我积极宣传粮食补贴的办法,配合乡镇领导和村领导做好统计工作并如实上报,同时,积极协助镇政府进行核查和统计,确保补贴资金准确无误送到农民手中。在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中,根据镇政府任务分配,我采取以入户上门的方式,对生产、经营状况做了详细记录,顺利完成了经济普查任务。认真填写了人口信息采集卡,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配合党委政府做好乡镇建设宣传,做一名称职的讲解员。我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内强素质、外树本领,积极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重点建设项目解说工作,让莅临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了弥河,赢得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打造“魅力弥河、生态家园”做出了贡献。
一年多来,我积极投身到村级经济产业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中,在本职岗位上认真践行为民服务的理念,以踏实苦干的敬业精神,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赢得了干部群众的认可,彰显了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我坚信,在村“两委”成员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在走科学发展之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过程中,把青春融入农村的广阔天地,定能在繁忙而充实的岁月里绽放异彩,开辟出属于自己的一片美好天空。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十
周xx,中共党员,临泉县第四中学校长。这位在教育战线上奋斗了几十年的校长,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工作成绩,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他以德育人的教育理念引导着一代又一代学生的成长。周校长走过的是一条执著追求、辛勤耕耘之路。他在几十年的校长的生涯中,救活了两个“薄弱学校”。
1990年周xx校长实现了人生价值的第一次突破,由同城中心小学副校长到同城中学当校长。当时的同城中学是全县有名的薄弱学校,是全县的“老大难”,每学期不到一半时间,所收的学杂费全部花光,连期中考试买纸的钱都没有了。校园环境也差,领导班子不团结,全校只有9个教学班,六、七百学生。周xx校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到任的,当时同城中学就有人怀疑一个小学副校长能当好中学校长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周校长的一片苦心没有白费,出众的才华得到展示。同城中学的教学质量大幅度提高,1996年达到高峰,临泉一中招收平价生500人,同城中学一个学校就考取了43人,xx年考取省示范高中的人数是临泉县以西所有学校考取学生的总和,位居全县农村中学之首。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同城中学先后成为市级“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县级“花园式学校”、“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正是由于工作成绩突出,xx年8月,周xx校长又被调往另一个被称为谁有天大本事也救不活的全县更有名的“烂摊子学校”——临泉四中,这是他人生价值的第二次突破。当时的临泉四中简直让人不敢想象,门前是个大垃圾场,教室破破烂烂,校园内纸屑遍地,负债多达80多万元,而在校学生只有400多人,被群众称为“痞子学校”,眼看着这所学校就要破产,周校长就是在这么危难中上任的,真可谓“奉命于危难之间,受任于败军之际。”周校长依然靠惊人的毅力和奋发拼搏,开拓创新的精神,带领全体教职工励精图治、艰苦创业,经过五年的时间,打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由xx年升入省示范高中0人到xx年的172人,升入市示范高中也由几人到四、五百人。临泉四中不再是原来的临泉四中,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600多人,师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校风校纪成为全县一流的,确实让世人刮目相看。周xx校长的人生价值随着临泉四中的崛起再一次得到突破,个人才华再一次得到充分展示。周xx之所以能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两次突破,是因为得宜与他严格的管理、高尚的人格、模范的言行。
古人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管理学校必须有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才行。人常说人管人累死人,人管人气死人,只有用制度管人才是最科学的。在学校管理上周校长有一整套经验。他对领导班子的管理模式是“统一步调,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他还拟订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引进竞争,实行聘任制,学校聘任班主任,班主任聘任课任教师,极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行量化考核制,制订《教职工七项考核细则》、《奖惩暂行条例》、《班主任考核细则》、《中学生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等;这些制度均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大家充分酝酿后形成条文执行的,所以执行起来大家没意见。如《教职工七项考核细则》对教职工从政治思想、任务完成、出勤、教案编写、作业批改、学生评议、教学成绩七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班主任实行《班主任考核细则》,从学生纪律、学生成绩、大型活动、出勤、任务完成、公物保管、学生巩固率七个方面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另外,对在教学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将依据《奖惩暂行条例》进行物质奖励。实行学校领导值周和教师值周双轨制,领导检查教师上课、出勤情况,值周教师检查学生遵守纪律情况。在教学管理上尝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探究式学习模式”,在德育工作管理上他能够处于高屋建瓴的势态,强调要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符合儿童身心特点的实效性。周xx校长正是依靠这一套科学的管理经验,让两个薄弱学校奇迹般的起死回生。
制度容易订,执行难,到临泉四中上任后周xx校长公布了有关制度后,有位老师说,这些制度在临泉四中不可能执行下去,周校长就是不信这个邪,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克服种种阻力,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多次挨骂,受威胁。有一次,一名教工家属到周校长家里把东西砸的一塌糊涂。但周校长坚持制度不让步,靠依法制校,把临泉四中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并成为蒸蒸日上的一所学校。
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一所出色的学校总是跟一个出色的校长联系在一起。1980年2月招生改革后的第一届师范毕业生周xx,带着对教育事业的一片赤诚,参加了工作,成为一名教师。周xx校长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优秀的教学效果深受同事的好评和学生的爱戴。一年后,他被提拔为同城区中心小学副校长,学校管理工作更是出色,是同城中心小学成了许多小学生向往的学校。周xx在同城中学任校长后,要求老师做到的周校长首先做到,要求老师不做的他从来不做。几十年如一日,每天来得最早的是周校长,走得最晚仍是周校长。他身患高血压,医生劝他多休息,但他为了学校,为了学生一刻也不休息。别人上班他工作,别人休息他仍在校园内工作,师生都说周校长与校园形影不离。周xx的母亲身患中风,长期瘫痪在床,作为儿子的他理应在母亲床前尽孝,但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学校的工作和几千师生离不开他,为了学校他只能让家人多多替自己尽孝了。当时的社会治安不太好,他带领全体领导班子每天坚持三次护送学生,风雨无阻,从不间断。节假日和寒暑假,他更是牵挂着学校的平安,一心扑在学校的工作上,用心血和汗水抒写着自己的工作业绩。周xx当了几十年的校长,他一天也没有离开讲台,有时开会就与其他老师调课,也不缺学生一节课。周校长无私奉献、艰苦奋斗、为人师表、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让他在校领导班子中产生出很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十一
“国家有难我得上,这些都是我的本职工作!”
“我没事,还有好多工作我得去做,我不放心……”
这是烽火卫生院副院长____同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经常说的话。
连续多日的熬夜加班,____的腰椎老毛病又犯了,但她强忍着疼痛,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像个陀螺一样不停的转动,从不抱怨,还开玩笑的说,“我再年轻十几岁该多好啊”。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20__年春节的祥和,一时间,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在这个全民参与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医务工作者,烽火卫生院副院长____同志更是义无反顾时刻冲锋在前。
她每天来回穿梭在门诊、预检分诊、办公室,规范接诊流程、分配防控物资、开展医护人员培训、加强院感防范。她不避风险,舍小家为大家,几十天如一日的坚守在防控一线,往返奔波在流调组、重点户、执勤点、卫生室,发放防控知识资料、排查高危人员、做好场所消毒、加强重点人员健康管控,和全院干部职工一起齐心协力,抓好各项防控工作。为筹措防护物资,她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外出采购回84消毒液、过氧乙酸、口罩、手套、防护衣、喷洒壶等物资,有效缓解了单位初期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暴增的压力。2月16日,接到上级指示,烽火卫生院需派6名同志前往咸阳市秦都高铁站值守时,她积极响应部署,迅速前往咸阳高铁站站好第一班岗,晚上返回医院已凌晨3点多,第二天早上又看见她熟悉的身影。她时刻惦记着在外值守人员防控物资够不够,冷不冷、饿不饿,带着方便面、面包、电暖气等给值守人员送过去,而她自己却时常错过吃饭时间,经常加班加点到深夜,却不忘提醒职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身体......
大家都说她工作太拼了,她说“国家有难我得上,这些都是我的本质工作!”。没有华丽的言辞,只有忙碌的身影。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党员医务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让胸前的党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闪闪发光。
草木蔓发,春山在望。礼泉卫健系统有许许多多____这样的优秀党员和医务工作者,他们肩负抗疫重任,勇挑防控重担,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辖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起一道坚实的卫生健康防线,众志成城,山河守望,礼泉人民胜利的春天一定会早日来到!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十二
xx,男,现年29岁,中共党员,xx年参加工作,现任xx铁路一分部工程部长,他是个乐观且热情满怀的人,先后在禹阎高速公路、阜周高速公路、安新高速公路改扩建等工程建设中留下了深深的足迹。
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以“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的人生信条,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在每个岗位上他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学习;在艰苦的环境下磨练自己,做实在人,办实在事,把自己的一片真情融入到所爱的建筑事业当中,所干的每一项工作都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肯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从刚开始的技术员到现在的工程部长,工地就是他的家,企业就是他的舞台,他在这个舞台上奋力起舞,在xx铁路xx西客站站场上飞扬青春。
他非常注重理论学习,并结合到实际中来,他始终把施工技术管理规范化当作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不同,在学习过程中予以具体化和不断创新。全面实现了施工技术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工程质量管理有序可控。而且在人才培养上,他也是身先士卒,积极组织见习生和成熟的技术人员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形成了技术人员边工作边学习的良好氛围,着力培养年轻的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通过定时集中培训,不定时现场指导,年轻的技术人员已迅速成长,已经可以独立完成关键的工作。对于自已他的要求更高,遇到不清楚的问题时总是虚心地请教别人,如果别人也不会时他会反复查书找资料,直到自已全部都懂了再去告诉别人,他的这种严谨态度及谦虚精神都得到领导的一致赞赏。平时他也在不断地完善自已的各方面知识,经常学习到深夜,现在身为工程师的他还继续在攻读合肥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
20xx年6月,xx即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来到了xx铁路一分部,刚开始设计图纸还没有正式出来,仅有几份参考设计图纸,xx经过现场实际调查,发现几处软土路基换填有二次经营、变更的可能性,于是带领着几个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现场测量、比较,最后与项目部领导一起联系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正式出来之前,即将几处软土路基换填的数量增加了一倍以上,为项目部二次经营、变更提前打了个漂亮仗。南昌西客站土石方工程数量总计260万方,施工区域纵向长度约3km,站场内横向宽度约600m,土石方施工现场技术控制难度较大。由于设计图纸没有电子版,要想了解计算详细的实际土石方工程数量,只有人工绘制设计断面以及原地面线,xx带领着工程技术人员早出晚归的测量原地面高程,利用晚上时间绘制路基断面图,计算详细土石方工程数量。从设计图纸正式下发不到5天时间内,他即带领着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了约60万平方米的原地面高程复测工作,绘制了约200张路基横断面图纸,由于站场断面较宽,绘制完成的单张断面图纸展开后最长达4m。经过计算复核工程数量,进行了合理有效的土石方施工方案及相关调配方案,从而为项目部组织现场施工及队伍安排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指导。
对工作,xx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对组织,xx衷心热爱、无限忠诚;对身边的同事,他更是真情帮助、有求必应。谁有困难,他总是随叫随到。项目部分来了新同事,不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他常常在工作之余主动找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帮助他们度过心理难关。新同事没有工作经验,他就耐心的为他们讲施工流程,讲施工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使新同事很快走上了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以来,他总在默默工作、一点一滴的为项目部奉献着自己的一切。正是这默默无闻、一点一滴的工作,为项目部南昌西客站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十三
梦想雄鹰的翅膀,梦想超越的辉煌,却发现我的翅膀早已给了我的学生。在每一次雏鹰展翅的试飞里,我听见理想扣击天堂的回响。这就是我 ---一名普通初中历史教师。我于20xx年9月参加工作,至今已经整整13年了。在这13年的时间里,我把满腔的热血献给了我挚爱的孩子们,把勤劳和智慧融入这小小的三尺讲台,使这块儿沃土上的花儿茁壮成长,竞相绽放。下面,结合自身这一年的辛勤工作,谈一谈认识和体会。
一、激情满怀,无私奉献
我热爱自己的工作, 如同热爱自己的生命。早在孩提时代,教师的圣洁和崇高品质就在我的心中根深蒂固。那时,就在心中萌发了当一名人民教师的愿望。大学毕业后,梦想成真,我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站在神圣的讲台上,我不曾忘记自己的誓言,不曾动摇过这颗育人的拳拳之心。凭着这种对教育的赤诚之心和强烈的责任感,我在平凡的教学工作中永远保持着一种崇高的敬业精神、忘我的牺牲精神、无私的奉献精神。我告诉自己要用心地做教育中的每一件小事、耐心地处理班级里的每个问题、用全部的爱呵护着每一颗幼小的心灵。我播种阳光,收获了春天。学生才是我最好的荣誉证书。所以,我面对世人的不解不曾退却;面对众多的诱惑不曾动摇;面对雏鹰般跃跃欲飞的学生,我依然风里雨里、脚步坚定、豪情满怀!
二、率先垂范,身教感染
工作态度和刻苦钻研的精神;当我教育学生热爱劳动时,我没有指手划脚、拈轻怕重,而是和学生一起参与劳动的全过程;当我叮嘱学生遵守纪律时,我首先做到了遵守校纪班规??终于,有人主动弯腰拣废纸了;有人早晚主动开关电灯了;有人主动下课为学困生讲题了??当我表扬学生时,同学们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我是跟你学的”。这句话震撼着我的心灵,我感觉到无比的欣慰与自豪。因为我从学生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同时也验证了“言传身教、身行一例、胜似千言”的至理名言。
三、严爱相济,教书育人
教学工作是一门艺术,只有严爱相济,才可赢得学生的信赖,走进孩子们的心灵,才能在教书的同时育人。管理班级琐碎繁冗的工作中,使我深深体会到:只有给学生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才会让学生感受到爱,体会到被爱之乐,他们才会学着去爱别人。“金凤凰”要爱,“丑小鸭”更要爱。我喜欢优生,但不排斥学困生,对于暂时的学困生更是倾注了满腔爱心。我深深地懂得:学困生的自尊心是非常脆弱的。对他们,我总是像对待一朵玫瑰花上颤动欲滴的露珠一样格外小心,做到了多谈心、多家访、多帮助、多鼓励,并努力寻找和善于捕捉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趁势表扬,促其发光。“上课提问多鼓励;课后辅导要耐心;犯了错误不急躁;错误严重不发火;屡次不改不灰心;问题不解决不撒手”。这是我转化学困生最深的体会。在关爱学困生的同时,我还兼顾着全体学生的发展。在教学中,我结合教材的难度和学生的实际水平,对不同层次学生设计了多种深度不一的教学方法,让尖子生吃饱,学困生接受得了,争取立足中等生,扶持差生,满足优生。
四、创新方法,培养习惯
“守纪星”、“文明星”、“安全星”、“创新星”等方式激励学生,使每个学生既具有“服从集体、服从命令”的思想,呈现“活而不乱,严而不死”的良好班风班貌,又具有“个性张扬、百花竞放”的个性特长,同时结合不同的节日,开展了“好习惯伴我行”、 “知荣明耻我能行”、“争创书香好班级”等主题班会,并通过小品、儿歌等形式,使学生思想和灵魂得到了一次次深刻的洗礼,不但再次矫正了他们的不良行为,而且使班级活动开展有序,学生个体特征得到了充分展示,形成了“收放自如,张驰有度”的治班方略,把素质教育要求下的学生管理和课改理念下的治学之道有机统一起来,为造就适应未来社会的新型人才打下了基础,做出了贡献。
五、追求卓越,奋力翱翔
常言道: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我深深体会到,在当今科研兴教,呼唤反思型教师、研究型教师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青年教师,必须是不竭之泉,时时奔涌出清新的、闪烁着斑斓色彩的溪流。“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我追求的境界。于是 我坚持学习,以此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教学中,我潜心钻研教材,反复研讨新课标,大量订阅教学刊物,坚持业务自学,认真做好笔记,广泛汲取营养,及时进行反思,转变教育观念,捕捉新的教学信息,勇于探索教育规律,大胆采用新的教学手段。我常向同科老师学习教学经验,借鉴优秀的教学方法,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各个公开研讨课,教学技能不断提高。在学校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各位同事的热情帮助下, 我的教学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被评为“河曲县优秀教师”,“ 20xx年教学优秀奖”,“20xx年教学优秀奖”。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我追求的境界。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丝毫没有懈怠,也不敢懈怠,我深知后面的路还很长。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立足实际,认真搞好教学,创造性地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教改科研工作,在教育这片田园里勤奋耕耘,积极探索,奉献我无悔的青春。我坚信“痴心一片终不悔,只为桃李竞相开”,只要辛勤耕耘,挥洒汗水。一定能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让桃李香满天下!
工伤保险先进事迹材料篇十四
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尚义县建设局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制度建设,树立民本理念,以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以工作业绩检验干部作风,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的城建工程。
一是带头更新观念,坚持学习到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坚持学习,不断更新观念,坚持每周一班前学习制度,实行班子成员轮流讲课制度,领导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带头分析形势,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泛开展了机关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尤其是对于经营城市、发展城市的理念总是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时时、处处、事事带头行动,影响干部,凝聚人心,引导队伍。并把城建工作中民生问题、发展问题、城市经营问题作为观念更新的重点,同研究、共创新,切实增强队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干部敢想敢干、善于突破的能力,为实现城建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是带头落实责任,坚持认识到位。明确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制度,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班子成员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责任制,形成了从局长到普通干部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发展好城建、干事为民的理念渗透到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中,把人民满意作为统揽全局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目标管理,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创造性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带头模范引路,坚持执行到位。局班子成员不论是在学习、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始终坚持率先垂范、模范引路。带头落实省委提出的“十个严禁”,做到了上班期间不闲聊、不聚众,工作时间午餐不喝酒、不赌钱,不进入娱乐场所,以表率行动影响干部,净化队伍,在全局上下形成树正气、创实绩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把依法执政、文明执政作为行为准则,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追究行政执法过错制度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坚决杜绝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几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案件,实现群众“低投诉”、“零投诉”,树立了建设系统的良好形象,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一是以制度约束人。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修缮了了《考勤制度》、《请消假制度》、《学习制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及《绩效考评制度》,将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与年终考核相挂钩,有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大力实施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失职责任追究制》、《办事公开制》、《ab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逐层负责制和监管制,行政审批实行“一门受理、一次告知”的一站式服务,七项便民审批制度有效地促进了依法办事,杜绝乱批乱建,人情审批的行为,真正起到以制度规范人的作用。
二是以服务感染人。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擦亮窗口,实行“四种服务”:一是导办服务。确立首问责任制度,单位办事人员或群众来局办事,所询问局里的第一个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方所求问的问题不管是否自已职责范围的事都有责任给解释,并为其引路,交经办人处理。二是限时服务。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内部各个工作环节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延时服务。未能按时办理的,向申办单位或个人说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四是预约服务。单位或群众来局办理事情,遇到经办人员不在岗时,可把预约内容、电话地址告诉其他同事,工作人员立即交办。同时,我局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管、规划、环卫等热点问题,主动公示,主动服务、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受到群众好评。今年以来,干部主动为基层送服务、送政策、送技术累计30余次。
坚持“不求最大,但求特色,力求精致”的城建思路,依托县城依山傍水的自然优势,确立了县城“东移南扩”的发展方向和打造“山水型生态宜居县城”的发展定位,编制完善了《尚义县城镇总体规划》、《尚义县县城绿化规划》和《住房规划》等,又聘请河北省城乡规划研究院,编制了县城秀水新区、平安大街、太平路、祥福路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县城控规面积达到6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东部行政办公、南部住宅、西部农业观光、北部休闲旅游、中部商贸物流五大功能区。
为了改善县城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县城的承载能力,改善容貌环境和人居环境,积极争取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列入国家首批支持项目,年内可享受总投资30%的国家级补助建设资金,解决了地方配套不足,建设资金难以筹措的瓶颈问题。目前,总投资6881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1.5万吨污水处理场,已完成管网铺设13公里,场区正在施工。总投资3305万元、日处理能力为110吨垃圾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完成80%,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为了改善居民用水难,特别是后山片居民吃水难的问题,针对县城供水管网陈旧,有水供不出的现状,投资300万元,对城区供水主管道进行改造,改造主管网3000米。为了节约投资缩短工期,部分地段结合污水管网工程同步施工,改造后县城自来水入户率将提高到95%以上,真正实现24消失全天侯供水。
为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难,以政府统一组织,开发商代建的方式,争取投资1425万元,分两个区分期建设廉租住房300套1.5万平方米。目前,一区一期72套廉租住房已经动工建设,形象进度为主体完工。投资135万元,对祥福苑小区供暖设施进行改造,新购一台10吨锅炉、改造部分供热管道、增设供热分户控制器,从根本上解决采暖期供热温度不达标的问题。
此外,今年还投资6万元对街心花园进行了改造;投资3.5万元为安宁街村委会新建公厕一座;投资2.5万元支持哈拉沟文明生态村建设;规范了祥福苑、梧桐苑、天成苑、阳光商城、鑫隆公寓、园丁苑、玉竹苑、东鑫商城、国岩住宅等10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总投资约4760万元,建筑面积75168.6㎡的华新苑、融江佳苑、集美小区的住宅小区正在建设,它们的建设不仅极大的改善人居环境,扮靓了县城,而且提升了城市的品味,拓展了城镇的规模和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