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优质15篇)
制定方案需要集思广益,多方面考虑。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在制定之前进行充分的考虑和评估。这是一些创新性和颠覆性方案的成功案例分析,供大家参考借鉴。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努力实现xx社区“城市交通状况逐步好转和市民文明出行素质逐步提高”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建立活动,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环境的文明和谐。
二、工作目标。
1、紧紧围绕“平安xx”目标,建立建立工作职责机制,制定“xx社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根据实施计划,与社区周边的单位开展同创共建,逐步推行文明交通职责书,使建立各方切实履行职责。
2、在稳步推进本社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过程中,进一步健全建立机制,拓展建立资料,力争社区主要道路做到人行道无堆物、无违章设摊、无跨门营业;人行道无其它违章占路状况,使群众对交通出行的安全感和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社区文明交通行动有序开展,成立由社区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相关工作。
四、活动资料。
一是在社区党组织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生活,社区共产党员以身作则,在践行文明交通中发挥模范作用,社区成员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居委会干部率先承诺做交通文明传播者;二是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发动中小学生在暑期参加文明交通活动,做交通文明小使者;三是用心探索外来人员践行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社区单位及小区内来淮人员参加路口交通文明志愿活动,在实践中提高来淮人员对文明交通认同感,做一名维护公共秩序的好公民;四是成立交通文明监督员队伍。交通文明监督员分布在各小区,组织开展巡访活动,劝阻和曝光不文明行为。
五、主要措施。
(一)严格执法管理,整治交通秩序。
在重点强化对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不走人行道、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劝阻力度。
(二)深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以文明交通专题宣传日为主线,以“文明行路”、“文明骑车”、“文明驾车”、“文明停车”为主要资料,坚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影响面广的文明交通宣传系列活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运用社区所有宣传形式,造宣传声势,进行广泛、持续的宣传;三是在社区内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及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在各小区组织组建一支交通文明宣传志愿者队伍,文艺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好处,根据xx社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和分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二
为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县稳步推进并顺利实施,成立全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朱代胜(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潘青树(县文明办副主任)。
王勇(县公安局党组成员交警大队队长)。
成员:王东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卫忠(县公路分局副局长)。
李直斌(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殷培发(县住建委副主任)。
张云海(县安监局副局长)。
彭慰兰(县司法局纪检组长)。
朱红(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肖民(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主任:肖民(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成员:黄玉才(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胡昌富(县文明办副科级干部)。
左忠慰(县交通运输局交管股股长)。
朱永生(县教体局基教科科长)。
翟大贵(县住建委城建股股长)。
王笑明(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王月通(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队长)。
胡道平(县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方建兵(县交警大队宣教法制中队副中队长)。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组织、协调、监督、考评、奖惩等长效机制。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三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推动城乡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社会面,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性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为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各乡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每半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各部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宣传、交通、教育、城建、司法、安监、保险等部门,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宣传部门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为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文明办将组织协调动员各部门积极参加文明交通行动,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特别是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综合考评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范围,提高测评权重。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对照新修订的《全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体系》、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制定建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年度综合考核标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公安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到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路面勤务、交通违法处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各个执法环节中,丰富车驾管社会化服务手段,协调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交管信息和宣传素材,及时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和重要交通路况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中小学建立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要督促学校落实开学后、放假前讲授交通安全课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推进“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开展争当“文明交通小宣传员”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司法部门要把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工作规划,把普法教育与创建“民主法制村(社区)”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文明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推进创造条件。
交通部门要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为交通参与者提供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不断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交通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交通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大力实施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督促落实驾校加强对学员文明交通的培训,对不认真履行培训责任,培训质量低劣的驾校要给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培训资格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组织各地做好市政道路、照明、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等城建专业规划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市政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组织检查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质量等工作,参与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源预防和监控工作。
安监部门要进一步以宣传《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第219号令)为契机,促进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积极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监督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监督,对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对宣传教育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要督促整改,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落实经费保障,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已获得省、市级的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率先开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以适当的形式宣传推广。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评估,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上报信息,及时总结。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报表(今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首次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季度考评之中,总分为20分,其中“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一项就占有6分,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各部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办公室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4月5日前报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每年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末前一日、每年12月18日前上报。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x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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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五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畅通”、“平安”建设,切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行动,全面增强辖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2号)和中共开县委员会办公室、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委办发[20]7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下简称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形成长效机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为主线,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构建大宣教格局,营造大宣教声势,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坚持软件与硬件建设并重,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安全畅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全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交通畅通、有序、良好的目标。
2、具体目标。
机动车驾驶人守法率达到95%;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达到95%以上,社会各界对“畅通”和“平安交通”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1)“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得到全面遵守。即全面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实现车不乱行、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
“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或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
“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即小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
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观。小城市城区主干道行人守法率达75%以上,违法停车率控制在2辆/5公里以下,让行标志线守法率达90%以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镇文明交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刘长杰同志任组长,谭晓霞(镇人大主席)、张永凤(镇纪委书记)、周国英(副镇长)、陈克光(副镇长)、刘若飞(副镇长)、周帮亚(政法书记、副镇长)、黎丹(组织委员)、王云东(宣传委员)、王伦宏(统战委员)、刘杨(党委委员、文化服务中心主任)等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主任、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安监办)、纪检监察室、财政办、城镇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水务服务站、规划所、市政环保所、交巡警中队、派出所、教管中心、广播电视工作站、工会、团委、残联、妇联、司法所、第二人民医院、弘顺运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监办),由周帮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监办、派出所、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教管中心、规划所、市政环保所等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共同推进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具体负责全镇的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他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为有效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开展党员文明交通活动,将此项活动纳入创先争优活动讲评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镇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报道工作;负责在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全力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
镇财政办:负责文明交通建设活动所需经费的组织和落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镇综治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推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镇安监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负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同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路检路查、纠违活动;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道路隐患整治。
镇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履职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对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对上路行驶的。农用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
镇规划所、市政环保所:负责加强对道路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减少对交通的影响;负责对场镇和客运站场停车秩序管理;负责对辖区镇、村、社道路的安全隐患、标志标识的规化和督促落实。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落实校园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强化道路安全监管,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治;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将交通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内容。
镇总工会:负责组织全镇广大职工参与文明交通活动,将文明出行纳入“职工之家”、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奖章等评选活动内容,列入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的内容。
镇团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文明交通活动,充分发挥青年自愿者的带头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习文明交通知识,担任文明交通宣传员,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参与公益交通宣传活动。将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活动内容。
镇妇联:负责组织全镇广大妇女参与文明交通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关爱家人”宣传教育,将文明交通行动纳入教育讲座、妇女就业培训和巾帼志愿服务内容。
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村(居)委会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负责本辖区内村、社道路的交通环境改善。
其他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组织职工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提高文明交通意识。
三、工作步骤。
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从20年4月起至12月止,分为部署发动、普及整改、总结提高、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年4月至6月10日)。
镇政府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有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干部扩大会,对此项工作作全面部署。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也要相应作好动员发动工作。重点是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活动声势,集中宣传各类交通行为中存在的“六大交通陋习”、“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提高行人、机动车守法率。
(二)普及整改阶段(20年6月-12月)。
1.20年6月1日-6月15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强化文明交通活动工作责任制,并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20年6月16日-8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活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和文明交通提示语滚动字幕,在主要路口、繁华路段、建筑工地等人流、车流集中路段,利用宣传栏、护栏、墙体、围墙、临时护墙、交通标志等广泛宣传文明交通。
3.20年9月1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结合“畅通”、“平安”等创建工作,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减速设施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提请有关部门完善设施、治理隐患。
4.20年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小结,掌握工作动态,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发掘、宣传典型事例和人物,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先进典型的选拔、树立活动,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和工作方法,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阶段性表彰奖励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6月)。
1.1月-5月,各村(社区)及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通过开展执法宣讲、座谈交流、实战演示等方式,形成“学习典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2.206月,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巩固前阶段实施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总结和巩固文明交通活动工作成果,提炼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
(四)考核验收阶段(7月-12月)。
7月-9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将测评结果纳入对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工作的考核内容。
10月-12月,迎接县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强化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不断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交通、公安、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要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要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文明交通行动家喻户晓。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要重点完善小城市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对一些交通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区道路,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重拳出击,强力整治交通秩序。各村(社区)及公安、交通、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适时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以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为重点,要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货车超限超载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执法管理,公平、公正和规范执法,提升队伍执法形象。要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整治,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教育一批不文明交通的行为人,曝光一批不严格管理导致交通堵塞和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社会单位,达到以儆效尤和惩戒效应。
(四)严格奖惩,加大文明交通考核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一年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单位”的创建资格,并扣发或取消有关单位的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奖:一是出现单位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不按交通指示信号灯行驶(闯红灯)或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醉酒驾驶1次以上的;二是出现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2次(含)以上或引发的重大事故1次以上的;三是本单位道路交通(或运输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次以上的;四是因管理部门或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和行风廉政出现问题而违法犯罪的;五是本单位交通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累计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营造氛围,大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开展好“百万党员、“百万网民、“百万驾驶员”、“百万师生”、“百万农民”、“百万游客、“百万食客”、“百万职工”、“百万青年”、“百万妇女”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要积极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引导群众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聘请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把“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促进全民参与,共同管理,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形象、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畅通”、“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日程。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查找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督查、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示范带动,接受监督。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基层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模范,积极主动投身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各项活动中去,并教育管理好干部、职工,为广大群众做好榜样。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三)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对重大交通隐患、违法违章情况,各部门要相互通报,加强协作,并充分发挥行政职权内的审批权限的管控作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和建议于每月24前以简报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推动作用,通过督检督查和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指导督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交流方法,促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下达《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努力实现xx社区“城市交通状况逐步好转和市民文明出行素质逐步提高”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1、紧紧围绕“平安xx”目标,建立建立工作职责机制,制定“xx社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根据实施计划,与社区周边的单位开展同创共建,逐步推行文明交通职责书,使建立各方切实履行职责。
2、在稳步推进本社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过程中,进一步健全建立机制,拓展建立资料,力争社区主要道路做到人行道无堆物、无违章设摊、无跨门营业;人行道无其它违章占路状况,使群众对交通出行的安全感和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计划。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社区文明交通行动有序开展,成立由社区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相关工作。
四、活动资料。
一是在社区党组织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生活,社区共产党员以身作则,在践行文明交通中发挥模范作用,社区成员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居委会干部率先承诺做交通文明传播者;二是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发动中小学生在暑期参加文明交通活动,做交通文明小使者;三是用心探索外来人员践行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社区单位及小区内来淮人员参加路口交通文明志愿活动,在实践中提高来淮人员对文明交通认同感,做一名维护公共秩序的好公民;四是成立交通文明监督员队伍。交通文明监督员分布在各小区,组织开展巡访活动,劝阻和曝光不文明行为。
五、主要措施。
(一)严格执法管理,整治交通秩序。
在重点强化对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不走人行道、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劝阻力度。
(二)深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以文明交通专题宣传日为主线,以“文明行路”、“文明骑车”、“文明驾车”、“文明停车”为主要资料,坚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影响面广的文明交通宣传系列活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运用社区所有宣传形式,造宣传声势,进行广泛、持续的宣传;三是在社区内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及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在各小区组织组建一支交通文明宣传志愿者队伍,文艺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好处,根据xx社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和分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七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当我们漫步于人来车往的宽阔街道时,常会慨叹这座城市的美丽与繁华,但您是否注意到,在车水马龙的潮流里却隐藏着凶险的马路杀手?驾驶人酒后驾驶、争道抢行、乱鸣喇叭、车辆乱停乱放、擅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车不让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等这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时常发生在你我身边。然而,您是否意识到,这些行为在不经意间可能就会酿成惨剧,摧毁人的生命和家庭幸福,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它折射出来的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对社会公德的践踏!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交通新风尚不仅仅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更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广西交警部门启动了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三、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无数血的教训证明:这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是生命的克星,是幸福的天敌,一旦与之沾边,那就是一脚踏进了地狱,每一个珍爱生命的人一定要警钟长鸣。
四、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交通靠大家共同维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以实际行动支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幸福,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致
敬礼!
xxx。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人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营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日前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认真组织开展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在城市重点开展“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的主题活动;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主题活动;在学校重点开展“知危险、会避险”(即对学生“讲解交通事故的危害性,教育学生牢记走路要走人行道和斑马线,不在道路上嬉戏,不乘坐危险车辆,骑车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骑车不戴耳机听音乐,不闯红灯,横过道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等规定)的主题活动。
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平均每天有260余人死于交通事故。我们江山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也有20多起,其中电动车摩托车事故占60%。分析原因,除了车辆大量增加的因素外,主要原因还是许多交通参与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引起。所以,只有坚决彻底地摒弃交通陋习,才能有效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为此,我们真诚希望并倡议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加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牢固树立“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观念,坚决摒弃交通陋习,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深刻认识交通陋习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
2、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注意路口让行,礼让斑马线。
3、驾乘车辆要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头盔,开车不接打手机。驾驶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与机动车抢道争行。注意按规定使用灯光,在照明良好的路段行驶和车辆交会时应使用近光灯。
4、驾乘车辆要坚决拒绝酒驾、毒驾、疲劳驾驶、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超速行驶、越过道路中心线行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5、乘车时,要在公交车停靠站台上等车,车辆停稳后排队有序上下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不向车外乱扔东西。不乘坐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和电瓶货车等非营运车辆,不乘坐严重超员车以及脱检报废车辆。
6、步行时,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和过街设施,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对老年人和少儿过马路要特别注意监护。
7、积极维护学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不在校门口路段随意停车、掉头,服从学校上下学时段交通组织管理,防止学校门前交通秩序混乱和交通堵塞现象发生。
市民朋友们:“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是汽车社会的要求,是道路“安全与畅通”的需要。平安,让生活更美好;文明,让交通更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齐心努力共同实现活动目标。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通力协作,有广大市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一定能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部门协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社会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人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此致
敬礼!
xxx。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八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宣城崛起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九
广大市民朋友们:
市民素质是城市之魂。每一个市民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无不折射出个人的修养、心灵的阳光,无不展示着城市的形象。xx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美好家园,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人文景观,良好的城市环境,引来了五湖四海慕名的脚步,留下了无数由衷的赞美。然而,在xx的街头巷尾频频出现的行人乱穿马路、司机超速驾驶、车辆乱停滥放等不文明行为,也让乘兴而来的宾朋留下了几分尴尬和遗憾。这些不文明的现象,损害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我县也正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这既是构建和谐xx的`一项举措,也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和责任。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树立文明交通意识,主动向身边人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争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推动者。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不协调的各种行为,自觉监督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养文明出行习惯,树文明出行新风,推动形成“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生动局面。
三、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自觉践行文明礼让,从我做起,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在全县形成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良好社会风尚。
广大市民朋友们,xx的文明,就是我们的尊严,让我们携起手来,奋力打好文明交通整治这场攻坚仗,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xx,更具魅力、更加文明和谐!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十
2010年1月26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随后,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设立了跨部门协调推进办公室,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合实施”的工作格局。
其中,湖南省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全省文明创建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纳入今后3年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考核验收指标,在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考核中,实行文明交通“一票否决”。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精心策划、密集组织了一系列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贵州省贵阳市举行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拒绝交通违法行为,黄丝带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向社会各界征集千名“黄丝带在行动”志愿者。江苏全省城区创建204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100条文明交通示范路,示范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9%,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超过90%。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把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推进本地区文明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投入上抓好落实。各地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激励市民积极参与,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据介绍,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和文明交通监督考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十一
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高师生文明交通素质,全面提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结合“文明交通”主题,加强学生日常文明交通习惯养成教育,从“文明交通在我手中”、“文明交通在我脚下”、“文明交通在我心中”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四个文明”(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游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担当家庭“文明交通劝导员”,劝导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文明交通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各学校利用暑假“返校日”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四是组织学生志愿者,与所辖区、街道联系并配合,就近到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五是组织学生参加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以多媒体为表现形式的全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三)全面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制定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区和学校的校车管理指导和督查,将安全工作情况与工作实绩考核挂钩。三是建立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及时制止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监控,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自查情况月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配合市公安交警、安监、交运等部门坚持开展“全市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校车的监管,防患于未然。
(四)充分发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作用。通过“教育基地”这一载体,推动全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同时不断完善设施,扩大规模,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
(五)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组织各学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达标学校”的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中小学交通安全普及教育的重要举措,拓宽交通安全教育渠道,探索增强交通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扎扎实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体带动。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本校师生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的交通问题。在**难题中彰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社会效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向纵深发展。
于当月25日前上报,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情况随时上报。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十二
1、教师准备:多媒体课件。
2、学生准备:课前到街上去观察,看看有哪些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车辆是否按规定行走。
五年级教室。
(一)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1、谈话导入。
(二)阅读教材自主探究。
1、自学课文,思考:
(1)谁是交通安全的护卫者?
(2)我们制定有哪些交通法规?
2、小组进行讨论,交流学习体会;。
3、检查自学效果,小组长汇报;。
5、板书:交通警察、交通安全的保障、“交通法规”。
(三)提供引导归纳整理。
1、指名说说自己平时在街上看到有哪些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各种车辆、行人是否按规定行走。
2、教师用多媒体演示各种交通标志,学生说说各自的作用。
板书:必要的安全措施: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3、指名读第二部分“遵守交通法规”。
(1)想一想:国家为什么要制定安全法律条款。
(2)完成第38页“说一说”。分组进行互答竞赛。根据亲身体验说明规定各条交通法规的道理。
(四)检查反馈实践创新。
1、出示交通图,辨析题,进一步让学生认识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的作用,以及遵守交通法规的意义。
2、利用教室里几条通道,模拟“从学校到家里”的道路,并在旁边设置各种模拟的交通标志,要求学生各行其道,安全行走。
3、讨论向全市少先队员发出倡议,人人争当遵纪守法的小标兵。
4、汇报。
5、回顾总结。
从学生的生活出发,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学生参与热烈,在上课后学生对一些交通知识有了一定了解,学习效果较好。
交通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活动方案8。
教学目的:
1、知道有关的交通安全标志和规则。
2、知道不遵守交通规则会造成交通事故,给自己或别人带来痛苦。
教学过程:
1、行走的安全常识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2、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
3、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置于胸前。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
(4)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十三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切实增强公民交通法治、安全和文明意识,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县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市文明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制定了全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宣城崛起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目标。
1、20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在发动宣传、树立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全社会广泛宣传,加强交通科学管理,集中解决公民在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交通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初步实现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明显减少,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自觉表率作用。宣州区、广德、宁国、泾县等四地带头示范并取得明显实效。
2、20xx年,大力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交通参与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做到关爱他人、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宣城市区和省级文明县城广泛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3、20xx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全面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交通文明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全县全面铺开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领导。
为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县稳步推进并顺利实施,成立全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朱代胜(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潘青树(县文明办副主任)。
王勇(县公安局党组成员交警大队队长)。
成员:王东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卫忠(县公路分局副局长)。
李直斌(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殷培发(县住建委副主任)。
张云海(县安监局副局长)。
彭慰兰(县司法局纪检组长)。
朱红(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肖民(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主任:肖民(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室成员:黄玉才(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胡昌富(县文明办副科级干部)。
左忠慰(县交通运输局交管股股长)。
朱永生(县教体局基教科科长)。
翟大贵(县住建委城建股股长)。
王笑明(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王月通(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队长)。
胡道平(县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方建兵(县交警大队宣教法制中队副中队长)。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组织、协调、监督、考评、奖惩等长效机制。
四、活动内容。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五、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以新闻媒体为依托,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文明交通参与者评选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和礼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逐步养成遵章守法的交通行为习惯。要积极主动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一起动作,把活动覆盖到不同群体。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有效做法,倡导文明行为,批评不良现象,强化社会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环境。要注重发挥利用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要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巡讲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开展对营运车辆驾驶人交通文明素质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有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的源头监管。要通过开展评选交通安全金牌职业驾驶人活动,树立一批安全文明行车的典范及社会公认值得学习的榜样。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完善交通法规进学校工作,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评选全市“交通安全文明学校”,交通安全作文比赛、网上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要认真排查治理本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要结合开展实施城市畅通工程评价工作,推动政府进一步重视畅通工程工作,促进交警、城建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加强对非现场处罚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坚持对含有测速功能的非现场执法装备和酒精检测仪进行年度检测标定,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开展创建“文明示范标准岗”为载体,不断提升交通民警执法形象,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水平,切实将“文明示范标准岗”打造成执法规范形象岗、交通安全宣传岗、便民利民服务岗,人民群众满意岗。要提升交通协管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和处置能力,加强对交通文明志愿者的培训,提升志愿服务的到岗率,规范和提高志愿者的宣传、劝导能力和值勤形象。各地要通过三年的努力,逐步把“文明示范标准岗”创建活动由点向路段延伸、向区域延伸、向“文明示范区”发展;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拥堵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以新修订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宣贯为契机,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信号设置摸底排查,进一步规范信号设置,提高路口和路段的通行能力。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各地要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审核机制,充分挖掘现有道路资源,规范城市道路路边停车管理,缓解停车难问题,推动动态和静态交通协调发展;要适时组织开展城市交通管理业务培训,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切实增强科学管理城市道路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
(四)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规程,明确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进一步规范;通过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县、乡镇和执法示范路、执法示范岗创建活动,扩大示范效应,促进整体执法水平提升;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和优秀民警工作法、执法标兵评比,促进执法理念、执法方式转变和执法形象改善;通过完善执法告知制度、执法听证程序,落实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不仅要在20xx年—20xx年的5月25日和10月25日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集中宣传日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还要结合每年的“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活动和节假日,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宣传主题,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实践体验活动,推广“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做起,自觉遵章守法,文明礼让;要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和文明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在全市形成万名志愿者文明劝导、十万名驾驶人文明行车、百万市民文明出行的文明交通参与热潮。要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本地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组织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和基本要求,监督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开展年度无记分驾驶人抽奖活动,激励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弘扬“遵章守法驾驶光荣,安全文明行车荣耀”的社会风尚;要利用楼宇、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设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20xx年,市文明办、公安局将借鉴省里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文明交通平安使者”、“十佳文明交通单位”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推荐并上报参与全省“十佳”的评选),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宣传文明交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强化内部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鼓励其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定期对不文明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曝光,谴责不文明交通陋习。
六、工作要求。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推动城乡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社会面,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性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为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各乡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每半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各部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宣传、交通、教育、城建、司法、安监、保险等部门,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宣传部门要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为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文明办将组织协调动员各部门积极参加文明交通行动,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特别是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综合考评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范围,提高测评权重。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对照新修订的`《全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体系》、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制定建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年度综合考核标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公安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到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路面勤务、交通违法处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各个执法环节中,丰富车驾管社会化服务手段,协调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交管信息和宣传素材,及时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情况和重要交通路况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中小学建立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要督促学校落实开学后、放假前讲授交通安全课制度,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推进“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开展争当“文明交通小宣传员”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司法部门要把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工作规划,把普法教育与创建“民主法制村(社区)”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文明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推进创造条件。
交通部门要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为交通参与者提供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不断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交通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交通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大力实施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督促落实驾校加强对学员文明交通的培训,对不认真履行培训责任,培训质量低劣的驾校要给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培训资格的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组织各地做好市政道路、照明、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等城建专业规划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市政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组织检查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质量等工作,参与全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源预防和监控工作。
安监部门要进一步以宣传《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第219号令)为契机,促进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积极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监督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监督,对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对宣传教育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要督促整改,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落实经费保障,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已获得省、市级的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率先开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以适当的形式宣传推广。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评估,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上报信息,及时总结。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报表(今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首次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季度考评之中,总分为20分,其中“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一项就占有6分,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各部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办公室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4月5日前报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每年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末前一日、每年12月18日前上报。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十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
(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
(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
(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
(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
(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
(九)消防安全等。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方案篇十五
1、20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在发动宣传、树立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全社会广泛宣传,加强交通科学管理,集中解决公民在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交通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初步实现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明显减少,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自觉表率作用。宣州区、广德、宁国、泾县等四地带头示范并取得明显实效。
2、20xx年,大力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检查,督促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交通参与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做到关爱他人、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宣城市区和省级文明县城广泛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3、20xx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全面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交通文明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全县全面铺开并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