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热门21篇)
总结是一种借助文字记录经验和教训的方式,对于我们以后的发展和成长有着积极影响。写总结时,要注意情感的表达和积极的语气。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和成就进行概括和评价。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案。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先梳理好所要总结的内容和事项。在总结中,要客观地评价自己的表现,不夸大也不掩饰。以下是一些关于总结的范文,供您参考和借鉴。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一
加强税源监控,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促进依法治税。出了以下的工作总结,欢迎参看!
为进一步拓宽税源监控领域,强化税收科学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治税目标,财政局把综合治税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现将综合治税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提高信息收集力度,财政局建立了“信息分包、逐级负责”的长效机制。全体县级干部各带领1名主要科室科长和财政信息员组成工作组。按照税务部门的需求,分别承包4-5家部门和单位,一包到底。财政信息员每天到所包单位,解释政策,收集信息,下班前汇报当天信息报送情况。财政信息员向科长负责,科长向分包的领导负责,分包领导负责协调到位,一级向一级负责。经过实行信息工作分包,明显提高了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房管局电子信息不全、供电公司用电信息不能上报、交通局无车辆自重载重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孟州数据等棘手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梳理,整理出需提交对接涉税数据项单位名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解决。五是对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流程进行完善,由原财政局收到信息后进行确认、比对、分析结果传递给国地税,变更为财政局收到单位报送的原始数据直接移交给税务部门,由国地税对收集的信息有效性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反映给综合治税办,提高了利用效率。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综合治税的积极意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促进全市综合治税顺利开展,采取了以下宣传措施。一是编制《xx综合治税工作简报》,宣传我市综合治税政策规定、领导批示、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典型事例、问题答疑、表彰惩处以及其他省、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先进做法,增强各涉税部门协税护税的责任感,调动其协同征管的积极性。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发10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积极履职,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工作,使全局综合治税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效。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xx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13家,新增社会团体5家,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170家,其中社会团体1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2家;今年3-6月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年检规定对xx年6月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为96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20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社会团体13家;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3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全年全市有61家社会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2750人。福彩发行全年预计达3亿元,全年按月缴纳给税务局的彩票兑奖个人所得税约191万元。
今年以来,我局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局重点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专门成立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应南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全局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具体规定了科室的工作职责,由财务科具体承办协调做好此项工作。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二
一、建立健全了维护稳定的工作机构,充实加强了领导力量。根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根据县、镇综治办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局领导召开了综治工作专门会议,专题总结了二四年工作,布置了二五年工作计划,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普法、调解、帮教等领导小组都进行了明确职责和义务。继续义务聘请财政局宿舍楼栋长,负责综治情况反映和×××反动标语的清除和监控。从而使综治工作各方面都有人抓,为开展综治工作在人力上得到了保证。其次是加大综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参与意识,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榜样,利用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场合进行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的宣传教育,同时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深刻理解,而且完善了局综合治理管理有关制度,适时布置综治工作任务,杜绝了以往那种综治工作是领导或几个人的事和与己无关意识,形成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本局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抓好年度考核责任制的制定,根据县、镇综治办的工作目标要求,我局在二四年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落实了二五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与双文明管理责任制挂钩,综治工作在分以下(不含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奖资格,当事人年度考核不称职,激发了大家对“做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责任感,有力地推动我局综治工的开展。
三、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定团结。由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社会丑恶现象仍然存在,给社会增添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因此,我局做到了门卫小时值班;重要节日和特护期,领导带班,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有时实行昼夜值班。切实加强了局机关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及时维护和检查红外线防盗自动报警装置,办公室防盗门反锁,大楼铁门实行门卫一人管理钥匙,按时由门卫开、关门,消除和扼制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且经常开展对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防患意识,做到了机关院内风气良好,干部职工水平提高,邻里和睦,确保了社会稳定。
四、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财政部门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部门,来人办事或群众来访较多,处理不好或者答复不妥就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全局干部职工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番好言解惑,一声好走相送”要求认真接待。及时答复各种提案和有关来信来访,使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特别是财政局长同志在接待群众来访中,耐心解释有关财政政策,使来访者满意而归。由于来信来访工作到位,全县没有引发一人因财政问题到市、省上访。
半年来,我局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对综治工作责任制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抓好我局综治工作,为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理,依法管理财政,确保“一方平安”的“长安工程”而不懈地努力。
二五年四月十日。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三
社会综合治税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协税护税积极性,建立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的创新,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加强税源的源泉控管,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氛围。
1、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统一、措施不扎实。
(1)思想认识不统一,在思想认识上对综合治税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简单理解为综合治税仅是做形式,可有可无,在上没有主动性,敷衍了事,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二是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关系不大,因此在联动中对综合治税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意识;三是少数基层税务机关对综合治税依赖性过大,认为政府提出综合治税具体就应该由基层政府多做,上存在扯皮现象。
(2)措施落实不扎实。综合治税虽然正走向规范化,但大多数仍存在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措施落实力度不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主动性不够,没有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创新理念。
(1)宣传长期性不到位。在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仅满足于会上讲、挂标语、黑板报,或为迎接检查而进行的突击应付,虽然面上宣传有声有势,但没能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
(2)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不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只顾自己利益,对综合治税不闻不问,甚至少数财务人员盲目听从于单位领导,而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意识。
3、在操作中漏洞较多,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1)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当地形之有效措施,造成了税源流失。
(2)在征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务”的思想。认为一些税种比较零星,管理费时费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等。
4、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导致社会综合治税进展缓慢。
(1)奖惩措施不到位。一是由于认识的不到位影响了考核的不到位,综合治税仅做表面,从而严重影响了年度考核实绩。对在社会综合治税中的先进个人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实质性的奖励;二是由于财力限制,手续兑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协税、护税单位积极性。
(2)打击偷逃税力度不够。对少数偷漏税的企业惩罚“轻不着边,重不到位”滋长了其漏税恶习,也影响了主动交纳税款企业的积极性。
(3)考核力度不大。对由于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或对税源监控不力,不按要求代征(扣)税款影响财政增长的不能动真碰硬,追究具体人员执法过错责任。
笔者结合自身几年来社会综合治税实践,主要从以几方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建设,创新税收综合管理新模式,加强零散税源管理,实现社会综合治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责任化,优化了经济发展税收环境,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在全社会建设依法诚信纳税的浓列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重抓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
地方税收零星分散,面广量大,隐蔽难控管,一方面单靠税务部门税源难以监控到位,另一方面征收成本较大,税务管理效益偏低。为此,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综合治税的理念,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税收管理意见》,对协税护税组织的内容、职责、业务流程进行规范,明确各部门综合治税的权利、义务,实现了部门配合协作形式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以形成了“政府管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税务办税”的全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
(1)加强协税护税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协税护税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协税护税的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指导,定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会商协税护税等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税护税的联系,做好协税护税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以及综合信息的交换、反馈等。各组成部门做到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信息共享。
织,并通过审查聘用充实协护税人员,目前,全县在册协护税人员达180余名。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在稳定代征的同时,将协管逐步向街镇的协管机构进行移交并开展各项,使税收的征收环节进一步下移,成功构建了以1个县级协税护税领导小组,8个职能部门(即建设局、运管所、交巡警大队、国税局、房管局、海事处、国土局和生猪办)、县城8大社区(即,兴阜、新盛、中心、向阳、林海、东风、光明和南苑社区)、22个镇(区)协护税委员会和1757个企事业单位的五级协、护税网络为载体、遍布全县的协税护税网络。
(3)认真落实业务培训制度。强化对协护税人员的业务辅导和“岗前培训”,实行协税护税人员持证上岗。定期举办协护税人员培训班,分层次进行更新知识培训,提高协税、护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执法差错和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协税护税依法有序开展。
2、规范机制,明确协税责任,不断完善地方税源监管。
根据社会综合治税的实际情况,该局成立了社会综合治税专门机构,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科,做到有专人领导、专人负责,重点做好协护税人员管理考核、有关的综合协调、监督,以及涉税信息的集中、分类、整理等,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社会综合治税业务流程设置与相关业务股室的职能相结合,社会综合治税的信息采集、整理、征收反馈与日常的征管业务相结合,社会综合治税的规范与日常相结合,健全完善协税护税制度,从而形成了富有本地特色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机制。
(1)编制《协护税简明业务手册》,规范协护税的标准、范围和权限,使各协护税单位有章可循。
(2)与各协护税单位全面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发放了委托代征证书,规范协护税单位的日常管理,提高社会综合治税的运行效率。
(3)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协税护税例会,坚持做到“五有”,即:有具体的会议内容,有会议记录,有行动方案,有协税护税实效,有信息报道。通过例会广泛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共同搞好信息传递,通报全县各地综合治税情况,交流经验,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通报督促检查情况,表彰先进典型,建立涉税问题处理跟踪制度,对发现的所有涉税问题,跟踪处理,及时反馈结果。
(4)完善税源监管机制。一线税收管理员通过与协税护税网络成员的联络,加强纳税户籍管理,了解所辖纳税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对纳税人开业以及关、停、并、转等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对异常情况的纳税人做到心中有数。开展税源普查登记,建立完善户籍税源登记薄,通过部门的协调、配合,将滞后、隐蔽的税源信息挖掘出来,并及时体现到税收收入的成果上来,实现了税源的税前、税中和税后的全方位监控。
3、分解落实任务,加强考核奖惩,积极营造依法纳税环境。
(1)分解协护税任务,加强协护税单位的监督检查。在摸清税源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县政府协税护税的任务要求,与综合治税单位签订责任状,将协税护税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发现不及时申报缴纳代征(扣)税款、超越代征(扣)权限和范围代征(扣)的,及时责令限期纠正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协护税单位考核。一是严格考核与财政部门协调按规定给付手续费,对预算拨款单位,协护税任务完成情况与拨款进度挂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县政府将综合治税列入各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二是对思想重视、得力、成绩突出、提供涉税信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不依法履行义务、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与部门经费挂钩,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税。
(3)健全税收宣传机制,营造依法纳税环境。在要求各协税、护税单位认真履行协税护税义务的基础上,发动各协税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的税法宣传活动,围绕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开展税收法规的普及性、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达到提高纳税主体素质,改善外部治税环境的目的。同时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强化震慑教育作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的推行,不仅加强了税源的监控管理,增加了税收收入,而且引导了治税理念、治税方式和治税机制的变革,实现了政府、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三赢”。
(1)规范了税收管理秩序,特别是规范了涉农税收的管理。社会综合治税应用的基础是建立在税源管理的基础上的,前提是征收那些该收的税并征收到位。由于政府制订的相关文件、综合治税的各项业务规程、协税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都严格秉承依法治税理念,从而铲除了以往因税收问题发生侵犯农民利益行为的土壤,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涉农税收上访事件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
(2)强化了税源监控,形成了税源管理的大格局。通过扎实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并逐步搭建起“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管理网络,使得税源监控管理由原来只有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少数部门,延伸到其他具有税源控管能力的部门,由原来机关和乡镇延伸到社区、街道、村居,由原来的营业税、车船税等少数税种延伸到所有税种,在全县形成了全方位的税源监控网络,税源监控职能得到强化。
(3)突破了一些税源管理难点,并保证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房产交易、县内道路、个体车辆等税收项目,过去一直是想管管不起来、管不住的税源,推行综合治税后,在政府政策的控制下,基本实现了一步到位。
(4)优化了治税环境,树立了新的治税理念。社会综合治税的推行,改变了以往在政府及部门中普遍存在的“征税就是税务部门的事”狭隘观念。政府从地方财力壮大和税收秩序改善中得到益处,支持税收的力度明显加大,公平的税负环境赢取了纳税人信赖的口碑,税务部门社会美誉度和综合评价值也显著提升,最终实现了政府、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三赢”目标。
织,并通过审查聘用充实协护税人员,目前,全县在册协护税人员达180余名。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在稳定代征的同时,将协管逐步向街镇的协管机构进行移交并开展各项,使税收的征收环节进一步下移,成功构建了以1个县级协税护税领导小组,8个职能部门(即建设局、运管所、交巡警大队、国税局、房管局、海事处、国土局和生猪办)、县城8大社区(即,兴阜、新盛、中心、向阳、林海、东风、光明和南苑社区)、22个镇(区)协护税委员会和1757个企事业单位的五级协、护税网络为载体、遍布全县的协税护税网络。
(3)认真落实业务培训制度。强化对协护税人员的业务辅导和“岗前培训”,实行协税护税人员持证上岗。定期举办协护税人员培训班,分层次进行更新知识培训,提高协税、护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执法差错和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协税护税依法有序开展。
2、规范机制,明确协税责任,不断完善地方税源监管。
根据社会综合治税的实际情况,该局成立了社会综合治税专门机构,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科,做到有专人领导、专人负责,重点做好协护税人员管理考核、有关的综合协调、监督,以及涉税信息的集中、分类、整理等,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社会综合治税业务流程设置与相关业务股室的职能相结合,社会综合治税的信息采集、整理、征收反馈与日常的征管业务相结合,社会综合治税的规范与日常相结合,健全完善协税护税制度,从而形成了富有本地特色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机制。
(1)编制《协护税简明业务手册》,规范协护税的标准、范围和权限,使各协护税单位有章可循。
(2)与各协护税单位全面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发放了委托代征证书,规范协护税单位的日常管理,提高社会综合治税的运行效率。
(3)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协税护税例会,坚持做到“五有”,即:有具体的会议内容,有会议记录,有行动方案,有协税护税实效,有信息报道。通过例会广泛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共同搞好信息传递,通报全县各地综合治税情况,交流经验,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通报督促检查情况,表彰先进典型,建立涉税问题处理跟踪制度,对发现的所有涉税问题,跟踪处理,及时反馈结果。
(4)完善税源监管机制。一线税收管理员通过与协税护税网络成员的联络,加强纳税户籍管理,了解所辖纳税户的增减变动情况,对纳税人开业以及关、停、并、转等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对异常情况的纳税人做到心中有数。开展税源普查登记,建立完善户籍税源登记薄,通过部门的协调、配合,将滞后、隐蔽的税源信息挖掘出来,并及时体现到税收收入的成果上来,实现了税源的税前、税中和税后的全方位监控。
3、分解落实任务,加强考核奖惩,积极营造依法纳税环境。
(1)分解协护税任务,加强协护税单位的监督检查。在摸清税源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县政府协税护税的`任务要求,与综合治税单位签订责任状,将协税护税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发现不及时申报缴纳代征(扣)税款、超越代征(扣)权限和范围代征(扣)的,及时责令限期纠正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协护税单位考核。一是严格考核与财政部门协调按规定给付手续费,对预算拨款单位,协护税任务完成情况与拨款进度挂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县政府将综合治税列入各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二是对思想重视、得力、成绩突出、提供涉税信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不依法履行义务、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与部门经费挂钩,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税。
(3)健全税收宣传机制,营造依法纳税环境。在要求各协税、护税单位认真履行协税护税义务的基础上,发动各协税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的税法宣传活动,围绕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开展税收法规的普及性、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达到提高纳税主体素质,改善外部治税环境的目的。同时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强化震慑教育作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的推行,不仅加强了税源的监控管理,增加了税收收入,而且引导了治税理念、治税方式和治税机制的变革,实现了政府、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三赢”。
(1)规范了税收管理秩序,特别是规范了涉农税收的管理。社会综合治税应用的基础是建立在税源管理的基础上的,前提是征收那些该收的税并征收到位。由于政府制订的相关文件、综合治税的各项业务规程、协税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都严格秉承依法治税理念,从而铲除了以往因税收问题发生侵犯农民利益行为的土壤,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涉农税收上访事件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
(2)强化了税源监控,形成了税源管理的大格局。通过扎实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并逐步搭建起“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管理网络,使得税源监控管理由原来只有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少数部门,延伸到其他具有税源控管能力的部门,由原来机关和乡镇延伸到社区、街道、村居,由原来的营业税、车船税等少数税种延伸到所有税种,在全县形成了全方位的税源监控网络,税源监控职能得到强化。
(3)突破了一些税源管理难点,并保证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房产交易、县内道路、个体车辆等税收项目,过去一直是想管管不起来、管不住的税源,推行综合治税后,在政府政策的控制下,基本实现了一步到位。
(4)优化了治税环境,树立了新的治税理念。社会综合治税的推行,改变了以往在政府及部门中普遍存在的“征税就是税务部门的事”狭隘观念。政府从地方财力壮大和税收秩序改善中得到益处,支持税收的力度明显加大,公平的税负环境赢取了纳税人信赖的口碑,税务部门社会美誉度和综合评价值也显著提升,最终实现了政府、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三赢”目标。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四
自去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求,坚持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我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多来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840多条,其中有利用价值的涉税信息310多条,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57万元,通过强化发票控管新增税款36万元。07年全年仅地税收入就增加98.97万元,截止今年5月底比去年同期财政收入增加8.9%。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思想认识:
自去年以来,我乡加强了社会综合治税领导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组长,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亲自督导。及时多形式地召开了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察的工作机制,为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拓宽了信息来源,完善了信息传递机制:
乡综治税办根据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首先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各村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各单位信息传递的具体内容。财政、税务部门与城建、工商、公安、交管、公路等各部门、村队之间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并且各单位都明确了专人负责采集、传递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涉税信息,及时将本辖区的涉税信息传递给乡综治办,做到信息共享。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控管,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在信息采集上,不仅主要采集有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的涉税信息,而且还形成了覆盖各个税种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初步形成工作联系、联合办公、相互配合的治理格局,为推动我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如乡党委政府根据我乡在上海从事货物运输劳务人员的不断增加的现状,及时调整了思路,从提供办公场所、信息平台、控制票据手续等方面,堵塞了一大批税源的流失,其中仅泰山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年缴税达万元。2006年5月,县委组织部和乡党委经过考察论证,在上海组建了东平县第一个上海务工党支部,选举上海相武运输公司总经理陆相武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现已有正式党员36人,使在外务工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也为我乡综合治税工作开辟了一个新的信息平台。
三是注重票据管理,强化源头控管,堵塞税源漏洞:
近年来,乡村两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费用、公益事业支出项目不少,特别是近年来乡民营企业工程、村村通工程、小城镇开发工程等建设面广量大,还有农村小型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名目繁多。我们财政所和农经站充分发挥代理记账的优势,对各村、各部门在支付各种费用时取得合法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同时,纪检、审计、财政定期对乡村两级部门单位进行财务审查,审查其在财务支出活动中的票据规范性情况。四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严格实施奖惩措施。
乡综治税办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信息采集、传递、组织、协调等方面加强考核,并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在各自的辖区内或业务范围内一旦发现有不报或瞒报涉税信息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因不报或瞒报涉税资料而导致税源流失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的责任。奖惩措施的落实,努力营造了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运输营业税对我乡来说也是一个主要税种,今年乡党委政府经研究确定由乡政府牵头将统一管理在上海从事货物运输的业户,仅此一项预计年交纳税款150万元以上。对于在上海从事运输的车辆,将按照新的车船税征收规定,即按每辆车自重15吨、每吨96元计算征收车船税,此项预计年应收税款60万元以上。各位领导,我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上级正确的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临的困难也不少,比如上海运输业户要求及时提供税票,但当我们接到信息后,即使用特快专递也要三四天的时间,这样耽误了付款,影响了业务的时效。同时对于异地作业的车辆,我们征收车船税也有一定的难度等等。尽管这样,但我们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以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五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为进一步拓宽税源监控领域,强化税收科学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治税目标,财政局把综合治税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现将综合治税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为市政府的重大工作任务,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要求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抓紧落实,积极组织和配合开展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目标进行细化,5月份理顺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对接,初步完成信息采集;6月份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治税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收集,并对信息进行分析应用,争取见到税收成效;7月份协助各县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综合治税。同时根据每月工作进度目标,分解安排每周工作任务,明确每周工作职责和目标,并建立综合治税周工作汇报制度。截至目前5、6月份的工作目标已经实现,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渠道畅通,共收集xx家成员单位xxx万条信息,并对现有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核查、征缴,地税部门共核查税款xxxx万元,入库xxxx万元;国税部门核查并入库xxxx万元。
为提高信息收集力度,财政局建立了“信息分包、逐级负责”的长效机制。全体县级干部各带领1名主要科室科长和财政信息员组成工作组。按照税务部门的需求,分别承包4—5家部门和单位,一包到底。财政信息员每天到所包单位,解释政策,收集信息,下班前汇报当天信息报送情况。财政信息员向科长负责,科长向分包的领导负责,分包领导负责协调到位,一级向一级负责。经过实行信息工作分包,明显提高了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房管局电子信息不全、供电公司用电信息不能上报、交通局无车辆自重载重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孟州数据等棘手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梳理,整理出需提交对接涉税数据项单位名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解决。五是对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流程进行完善,由原财政局收到信息后进行确认、比对、分析结果传递给国地税,变更为财政局收到单位报送的原始数据直接移交给税务部门,由国地税对收集的信息有效性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反映给综合治税办,提高了利用效率。
xx电视台在4月16日晚报道动员会新闻;4月17日在xx日报《财税周刊》专题宣传,报道张市长、姜市长在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综合治税知识问答,财政、国税和地税三部门局长表态发言。
(一)在适当时间,召开一次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对综合治工作的认识,达到明确责任和工作内容、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的目的。
(二)继续以土地、房产、车辆领域为重点,完善信息需求、深入分析、狠抓落实,扩大税收成效。
(三)将综合治税工作与市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完善信息管理和先税后证(审、批)融入到行政审批改革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六
各位领导:
自去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求,坚持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我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多来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840多条,其中有利用价值的涉税信息310多条,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57万元,通过强化发票控管新增税款36万元。07年全年仅地税收入就增加万元,截止今年5月底比去年同期财政收入增加。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思想认识:
自去年以来,我乡加强了社会综合治税领导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组长,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亲自督导。及时多形式地召开了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察的工作机制,为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拓宽了信息来源,完善了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注重票据管理,强化源头控管,堵塞税源漏洞:
近年来,乡村两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费用、公益事业支出项目不少,特别是近年来乡民营企业工程、村村通工程、小城镇开发工程等建设面广量大,还有农村小型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名目繁多。我们财政所和农经站充分发挥代理记账的优势,对各村、各部门在支付各种费用时取得合法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同时,纪检、审计、财政定期对乡村两级部门单位进行财务审查,审查其在财务支出活动中的票据规范性情况。四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严格实施奖惩措施。
乡综治税办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信息采集、传递、组织、协调等方面加强考核,并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在各自的辖区内或业务范围内一旦发现有不报或瞒报涉税信息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因不报或瞒报涉税资料而导致税源流失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的责任。奖惩措施的落实,努力营造了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运输营业税对我乡来说也是一个主要税种,今年乡党委政府经研究确定由乡政府牵头将统一管理在上海从事货物运输的业户,仅此一项预计年交纳税款150万元以上。对于在上海从事运输的车辆,将按照新的车船税征收规定,即按每辆车自重15吨、每吨96元计算征收车船税,此项预计年应收税款60万元以上。各位领导,我乡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上级正确的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临的困难也不少,比如上海运输业户要求及时提供xxx,但当我们接到信息后,即使用特快专递也要三四天的时间,这样耽误了付款,影响了业务的时效。同时对于异地作业的车辆,我们征收车船税也有一定的难度等等。尽管这样,但我们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以保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七
上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州、县委关于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现将20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改革推进情况。
(一)国资国企改革。
通过开展国企调研,制定完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稳步推进国企改革。目前,己完成了民族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改革,以县国资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县民族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股东权益,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针对贯彻落实州各专项小组提交的“近期推进”改革事项,涉及国资部门牵头的事项,我局将与州^v^衔接,结合我县国企实际,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推进相关改革。对电力体制改革方面,我县己完成了独立供区移交资产相关事项,待省电力公司批复后实施。
针对贯彻落实州各专项小组提交的“深入研究”改革事项,涉及国资部门牵头的事项,我局将与州^v^衔接,结合我县国企实际,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开展企业调研,推进各项改革实施。
(二)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
按《省金融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金融改革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县金融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进行了信用社“统一法人”产权改革和农行提升业务水平和中间业务能力的改革。
1、农村信用联社“统一法人”产权改革:由县产权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进行清产核资、增资扩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增强服务功能、转换经营机制。
2、农业银行提升服务水平和中间业务能力改革:实现“做实存款工作、稳定存款总量、稳中求升”的存款工作目标,拓展中间业务、提升价值创造力,做好信贷市场调研、力求有所作为,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三)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按上级要求,制定《县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的范围,明确职责,从账户管理、专项资金核算做了细化规定,并组织对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对不符合规定、没有必要的资金专户进行了撤销、合并。
(四)加大资金整合力度。
结合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涉农资金、存量资清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进行了规范,并按县委、政府工作需要进行了资金整合。
(五)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
按上级要求,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已将交通运输行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电信业纳入增值税改革范围。
二、取得的经验和做法。
(一)农村信用联社“统一法人”产权改革基本完成,农村信用社顺利开业,农业银行服务水平和中间业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财政资金专户的清理成效显著,不合规定的、多余的专户全部进行了撤销合并,资金的管理、核算更加规范。
(三)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摸清了全县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制定涉农资金整合办法打好了基础。
(四)增值税改革方面,纳入增值税改革的行业基本实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平稳过度,实现结构性减税目的,减少流转环节,消除了重复征税现象,降低了企业税务负担。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县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不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缺乏,个别企业虽设立董事会制度,但未真正发挥很好作用。大部分企业仅设有经理人员1人,未配备副经理和纪委组长。加之国有企业改革因涉及工作量较大,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内容,正逐步进行改革实施。
(二)信用环境缺失、诚信度差、无法落实有效的抵押担保等原因,制约了信贷业务的开展,降低了金融机构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信用社产权改革因涉及工作量较大、时间紧,造成开业仓促,业务不大,经营不佳,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地域、文化、语言等多方面原因,对金融政策、金融知识的宣传不能深入进行,众多金融产品、中间业务推广不理想。
(三)由于乡(镇)村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欠缺,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问题较多,资金使用中来源、投向不明确,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四)改革内容众多,资源有限,部分改革事项尚未启动。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按照全州民爆企业重组整合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州弘合民爆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改制系列工作。
(二)加快制定完善《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要求,完成县国资公司按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规范董事会建设,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三)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强化金融监管,深化制度改革,完善金融机构业绩考核、服务水平考核。组织金融机构,结合我县实际和地方特色,加强货币、金融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打好基础。
(四)按上级要求,跟随全国增值税改革的步伐,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扩大改革覆盖面。
(五)加强与上级联系,逐步推行调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结构,建立科技研发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机制的改革,建立科技人员绩效支出。
(六)积极引导发展政府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县国资公司等国有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担保、参股等融资融券业务,旅游文化产业、现代农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七)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规范涉农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强化国有企业监管,深化三项(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企考核、业绩考核办法。
(二)严格按照省、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县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为实现“两个跨越”作出贡献。
(三)对还未推行的改革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抓紧制定改革方案,尽快推行。
(四)把握中央、省委、州委改革部署的总体方向和原则,及时跟进相关的改革方向,做好督促检查,及时总结。
(五)增强主动性和执行力,责任单位之间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八
为切实加强全系统综治及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局长庄凯任组长、四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抓落实。年初,制定了《洪泽县地税局20**年度社会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将综治及平安工作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洪泽县地税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经常性的建设平安洪泽创建活动,激发了创建工作热情。结合日常税法宣传和税收宣传月,以各种形式,宣传政法综治及平安的目的、意义,使本系统干部职工熟悉综治及平安工作的目标、要求,加强法制教育,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依法行政,形成良好的遵法守法的良好风尚。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综治及平安创建责任制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动员和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从推进发展、营造和谐征纳关系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综治及平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从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入手,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增强安全意识。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健全治安防控网络,要求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和教育,做到警钟常呜。二是加强安全监控。在纳税服务大厅和办公楼大门口、楼梯口、电梯口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在一个地方就可观察到办公楼内外的完全管理情况。三是加强保安的管理。将保安管理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对保安实施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了保安管理奖惩制度。四是建立值班安全登记制度。要求各单位对安全管理情况及时登记,对影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排除并上报,做到不留安全隐患。
我局定期召开社会治安综治及平安工作专题会议,就近阶段的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梳理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听取各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就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在充分领会上级有关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地税阶段性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安排,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周有小结,对影响综治及平安工作的事项,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或交办会,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研究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定单位、定人员、定时限、定质量抓好落实。
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抓好组织地税收入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各项措施,履职尽责,为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而做出自己的努力。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九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xx]10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积极履职,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工作,使全局综合治税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效。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局重点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专门成立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应南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全局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具体规定了科室的工作职责,由财务科具体承办协调做好此项工作。
20xx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13家,新增社会团体5家,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170家,其中社会团体1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2家;今年3-6月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年检规定对20xx年6月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为96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20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社会团体13家;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3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全年全市有61家社会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2750人。福彩发行全年预计达3亿元,全年按月缴纳给税务局的彩票兑奖个人所得税约191万元。(相关数据表格附后)。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
近年来,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以开展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经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从摸清家底,夯实基础,强化监管入手,突出收入征管、专项管理、项目建设三个重点,注重规范化管理与监督,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收入征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为加强排污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管,我们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摸清费源,指导帮助征收单位,抓住大户,盯住新增户,不断挖掘潜力;二是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提高征收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做好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征管中的问题,仅今年以来,就先后召开了建设、自来水、水利局、财政局四家联席会议4次,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任务与奖惩;四是不定期召开费源大户座谈会,宣传财政政策,通报收入缴纳情况。通过努力,20*年我县征收排污费275万元,比20*年增加75万元;水资源费52.*万元,增加22万元。今年到8月底,这两项收入已分别组织177万元和62万元。我县的污水处理费从今年初开征以来,已征收万元。
二、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目前,经建科管理的专项资金主要有:水资源费、城建日常的项目资金、国债资金、基本建设支出资金。为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我们一是做好项目实施前的论证工作,依据论证结果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二是按照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拨付;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特别是对污水处理国债项目,我们按月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由财监局跟踪审计,及时查处存在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意宣传国债项目及资金的特殊性、重要性,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及项目单位的思想意识,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日常工作中,对其他资金量大的项目,我们注意跟踪检查,有条件的进行了支出效益评价,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规范政府性投入项目资金管理,促进城建工作有序开展。
为促进*县经济发展,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拉开了新城区建设的序幕,提出了“五年再造一个新*城”的目标。由于预算内财力有限,城建资金的来源主要靠土地出让金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收好、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我们一是实行专款专帐管理,专人核算,建立了一整套清晰、规范的资金拨付流程图等。我们自身建立了城建支出台帐,全面反映年初预算、项目明细、上级下达指标、资金拨付各项内容,不断提高城建资金管理动态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全面实施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对城建资金凡符合条件的一律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监管,我们建议县政府单独设立城建资金管理部门,由财政、审计参与,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四是积极协调国土、^v^门,规范收入征管。对每宗土地的挂牌出售,财政部门全程参与。日常工作中,针对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如针对国土局原帐户多、资金项目不明晰、难管理的问题,我们建议对帐户进行了清理合并,对收入进行了明晰。从整体上看,我县城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新城区框架已经形成。
四、加强粮食系统资金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梳理粮食系统单位组成、历史债务、资金来源渠道、支出规模等情况,摸清家底;二是做好粮食储备资金的管理,配合^v^、农发行,确保储备粮食按照规定的要求保管。对上级下达储备任务入库时间、品种、数量的财务帐、统计台帐、保管帐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储备粮按照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时间、专人、专仓、专帐保管。按照实际储备数量、价格、占用贷款情况,测算储备粮食的费用、利息补贴,提出资金安排建议;三是及时拨付粮食系统财政资金,抓好跟踪监管,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
五、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成立单独机构,工作上存在交叉问题。目前各县均已建立经建科,我县经建的职能原分别归预算科及企业科,职责不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为解决这一问题,近日局领导已明确表示,在未成立经建科之前,经建科职责归属预算科,一个口子对外。
2、经建科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如对基建项目资金的管理上,跟踪问效远远不够。在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申报方面存在单位不积极,项目上报少、下达少的问题。
3、污水处理厂运转困难。20*年仅运行一项*县即需600万元,从我县的实际财政情况看,确实无力负担。污水处理费又难以足额征收。
4、国债等项目县配套比例太高,难以承受。
(二)下步工作打算。
1、明晰职能。我们将积极向市局多请示、勤汇报,向兄弟县市多学习、多借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范围、工作思路。
2、摸清家底。我们计划抽出一个月的时间,对涉及经建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清查,建档建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突出重点。一是收入征管;二是项目管理特别是国债项目的管理;三是城建资金管理;四是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及管理,专题和环保局沟通,尽快把工作赶上来。
(三)几点建议。
1、请市局对我县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倾斜。
2、以文件形式进一步明晰经建工作的职责、范围。
3、对国债项目通过专户直接拨付,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4、鉴于各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实际状况,建议省市给予专项补助。
5、取消或降低国债等项目县财政配套。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一
2021年度1-5月份,我区税收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为做好综合治税工作,我区对示范区辖区内的各项税收做到尽收尽缴:
1、示范区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应缴的各项税收;
2、示范区辖区内不动产租赁应缴的各项税收;
3、不在示范区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在示范区辖区内施工的项目应缴的各项税收;
4、在示范区辖区内经营,尚未纳入示范区税务机关正常管理的纳税人应缴的各项税收;
5、示范区辖区内行政机关应缴的各项税收;
6、其他需要纳入检查范围的纳税人应缴的各项税收;
7、涉及税种:増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二
(2011年3月1日)。
下面,就xx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治税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综合协调,承办相关业务。2009年,《xx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暂行)办法》下发后,县政府及时进行转发,并结合县情制定下发了《xx县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暂行办法》和《xx县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考核(试行)办法》。去年,县政府又对两个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重新与21个部门签订了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责任书,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增强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保证了我县地方税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信息自下而上实行跟踪问效,督促基层征收单位准确、及时反馈信息利用、征收管理情况,确保了各项征收信息落实到位,真正将涉税信息变成了控制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有效监控税源变化,实现资源共享,掌握税源实际情况,堵塞征管漏洞,从源头上控制税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杜绝税源流失。
总体来看,我县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xx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暂行)办法》及考核办法,以加强税源管理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税职能,完善综合治税制度,强化综合治税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增强社会综合治税整体合力,推动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xx]10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积极履职,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工作,使全局综合治税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效。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局重点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专门成立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应南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全局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具体规定了科室的工作职责,由财务科具体承办协调做好此项工作。
20xx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13家,新增社会团体5家,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170家,其中社会团体1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2家;今年3—6月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年检规定对20xx年6月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为96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20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社会团体13家;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3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全年全市有61家社会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2750人。福彩发行全年预计达3亿元,全年按月缴纳给税务局的彩票兑奖个人所得税约191万元。(相关数据表格附后)。
按综合治税的要求,及时将年检、民间组织变更、福利企业变更、区划变更等信息在娄底民政网上进行了公布,并将相关的表格数据送到地税部门及相关单位。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进一步拓宽税源监控领域,强化税收科学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治税目标,财政局把综合治税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现将综合治税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提高信息收集力度,财政局建立了“信息分包、逐级负责”的长效机制。全体县级干部各带领1名主要科室科长和财政信息员组成工作组。按照税务部门的需求,分别承包4—5家部门和单位,一包到底。财政信息员每天到所包单位,解释政策,收集信息,下班前汇报当天信息报送情况。财政信息员向科长负责,科长向分包的领导负责,分包领导负责协调到位,一级向一级负责。经过实行信息工作分包,明显提高了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房管局电子信息不全、供电公司用电信息不能上报、交通局无车辆自重载重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孟州数据等棘手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为了进一步加快综合治税工作步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财政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明确处理措施。一是传达市政府关于将综合治税工作列为今年重大工作任务的相关精神,明确全年的任务目标。二是传达姜市长到市财政、国地税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调研情况和重要指示,并对姜市长在调研中提出的要求一一落实。三是多次组织召开国地税与成员单位沟通会,对信息报送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沟通解决,落实信息报送的格式和时限。四是讨论各涉税数据项确认问题。由市国、地税部门对市级各涉税数据项再次进行梳理,整理出需提交对接涉税数据项单位名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解决。五是对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流程进行完善,由原财政局收到信息后进行确认、比对、分析结果传递给国地税,变更为财政局收到单位报送的原始数据直接移交给税务部门,由国地税对收集的信息有效性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反映给综合治税办,提高了利用效率。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综合治税的积极意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促进全市综合治税顺利开展,采取了以下宣传措施。一是编制《xx综合治税工作简报》,宣传我市综合治税政策规定、领导批示、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典型事例、问题答疑、表彰惩处以及其他省、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先进做法,增强各涉税部门协税护税的责任感,调动其协同征管的积极性。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五
社会综合治税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协税护税积极性,建立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的创新,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加强税源的源泉控管,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机制,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氛围。
1、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统一、措施不扎实。
(1)思想认识不统一,在思想认识上对综合治税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简单理解为综合治税仅是做形式,可有可无,在工作上没有主动性,敷衍了事,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二是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因此在联动中对综合治税工作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意识;三是少数基层税务机关对综合治税工作依赖性过大,认为政府提出综合治税具体工作就应该由基层政府多做,工作上存在扯皮现象。
(2)措施落实不扎实。综合治税工作虽然正走向规范化,但大多数仍存在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措施落实力度不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不够,没有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创新理念。
(1)宣传工作长期性不到位。在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仅满足于会上讲、挂标语、黑板报,或为迎接检查而进行的突击应付,虽然面上宣传有声有势,但没能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
(2)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不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只顾自己利益,对综合治税不闻不问,甚至少数财务人员盲目听从于单位领导,而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意识。
3、在操作中漏洞较多,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1)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当地形之有效工作措施,造成了税源流失。
(2)在征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务”的思想。认为一些税种比较零星,管理费时费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等。
4、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缓慢。
(1)奖惩措施不到位。一是由于认识的不到位影响了考核的不到位,综合治税工作仅做表面工作,从而严重影响了年度考核实绩。对在社会综合治税中的先进个人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实质性的奖励;二是由于财力限制,手续兑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协税、护税单位工作积极性。
(2)打击偷逃税力度不够。对少数偷漏税的企业惩罚“轻不着边,重不到位”滋长了其漏税恶习,也影响了主动交纳税款企业的积极性。
(3)考核力度不大。对由于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或对税源监控不力,不按要求代征(扣)税款影响财政增长的不能动真碰硬,追究具体人员执法过错责任。
笔者结合自身几年来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践,主要从以几方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建设,创新税收综合管理新模式,加强零散税源管理,实现社会综合治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责任化,优化了经济发展税收环境,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在全社会建设依法诚信纳税的浓列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重抓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
地方税收零星分散,面广量大,隐蔽难控管,一方面单靠税务部门税源难以监控到位,另一方面征收成本较大,税务管理效益偏低。为此,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理念,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税收管理工作意见》,对协税护税组织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进行规范,明确各部门综合治税的权利、义务,实现了部门配合协作形式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以形成了“政府管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税务办税”的全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
(1)加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协税护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指导,定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会商协税护税工作等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税护税的联系工作,做好协税护税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以及综合信息的交换、反馈等工作。各组成部门做到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信息共享。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进一步拓宽税源监控领域,强化税收科学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治税目标,财政局把综合治税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现将综合治税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为市政府的重大工作任务,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要求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抓紧落实,积极组织和配合开展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目标进行细化,5月份理顺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对接,初步完成信息采集;6月份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治税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收集,并对信息进行分析应用,争取见到税收成效;7月份协助各县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综合治税。同时根据每月工作进度目标,分解安排每周工作任务,明确每周工作职责和目标,并建立综合治税周工作汇报制度。截至目前5、6月份的工作目标已经实现,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渠道畅通,共收集家成员单位万条信息,并对现有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核查、征缴,地税部门共核查税款x万元,入库xxxx万元;国税部门核查并入库xxxx万元。
为提高信息收集力度,财政局建立了“信息分包、逐级负责”的长效机制。全体县级干部各带领1名主要科室科长和财政信息员组成工作组。按照税务部门的需求,分别承包4—5家部门和单位,一包到底。财政信息员每天到所包单位,解释政策,收集信息,下班前汇报当天信息报送情况。财政信息员向科长负责,科长向分包的领导负责,分包领导负责协调到位,一级向一级负责。经过实行信息工作分包,明显提高了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房管局电子信息不全、供电公司用电信息不能上报、交通局无车辆自重载重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孟州数据等棘手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梳理,整理出需提交对接涉税数据项单位名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解决。五是对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流程进行完善,由原财政局收到信息后进行确认、比对、分析结果传递给国地税,变更为财政局收到单位报送的原始数据直接移交给税务部门,由国地税对收集的信息有效性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反映给综合治税办,提高了利用效率。
xx电视台在4月16日晚报道动员会新闻;4月17日在xx日报《财税周刊》专题宣传,报道张市长、姜市长在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综合治税知识问答,财政、国税和地税三部门局长表态发言。
(一)在适当时间,召开一次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对综合治工作的认识,达到明确责任和工作内容、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的目的。
(二)继续以土地、房产、车辆领域为重点,完善信息需求、深入分析、狠抓落实,扩大税收成效。
(三)将综合治税工作与市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完善信息管理和先税后证(审、批)融入到行政审批改革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七
加强税源监控,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促进依法治税、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综合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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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税源监控领域,强化税收科学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治税目标,财政局把综合治税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现将综合治税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二、分解任务,实行信息工作分包。
为提高信息收集力度,财政局建立了“信息分包、逐级负责”的长效机制。全体县级干部各带领1名主要科室科长和财政信息员组成工作组。按照税务部门的需求,分别承包4-5家部门和单位,一包到底。财政信息员每天到所包单位,解释政策,收集信息,下班前汇报当天信息报送情况。财政信息员向科长负责,科长向分包的领导负责,分包领导负责协调到位,一级向一级负责。经过实行信息工作分包,明显提高了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房管局电子信息不全、供电公司用电信息不能上报、交通局无车辆自重载重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孟州数据等棘手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
梳理,整理出需提交对接涉税数据项单位名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解决。五是对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流程进行完善,由原财政局收到信息后进行确认、比对、分析结果传递给国地税,变更为财政局收到单位报送的原始数据直接移交给税务部门,由国地税对收集的信息有效性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反映给综合治税办,提高了利用效率。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综合治税的积极意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促进全市综合治税顺利开展,采取了以下宣传措施。一是编制《xx综合治税工作简报》,宣传我市综合治税政策规定、领导批示、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典型事例、问题答疑、表彰惩处以及其他省、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先进做法,增强各涉税部门协税护税的责任感,调动其协同征管的积极性。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xx]10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积极履职,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工作,使全局综合治税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效。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局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局重点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专门成立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应南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全局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具体规定了科室的工作职责,由财务科具体承办协调做好此项工作。
20xx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13家,新增社会团体5家,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170家,其中社会团体1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2家;今年3-6月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年检规定对20xx年6月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为96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20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社会团体13家;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3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全年全市有61家社会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2750人。福彩发行全年预计达3亿元,全年按月缴纳给税务局的彩票兑奖个人所得税约191万元。(相关数据表格附后)。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xx]10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积极履职,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工作,使全局综合治税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效。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局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局重点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专门成立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应南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全局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具体规定了科室的工作职责,由财务科具体承办协调做好此项工作。
20xx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13家,新增社会团体5家,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170家,其中社会团体1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2家;今年3-6月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年检规定对20xx年6月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为96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20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社会团体13家;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3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全年全市有61家社会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2750人。福彩发行全年预计达3亿元,全年按月缴纳给税务局的彩票兑奖个人所得税约191万元。(相关数据表格附后)。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八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从3月初开始在全局范围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两个月来,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活动,使“作风建设年”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第一阶段收到了预期成效。
一、局党组精密谋划,进行调查摸底,使教育活动有的放矢。
1、春节前后,市局党组各成员先后走访江北、江南、汤溪、孝顺四个分局和稽查局,与干部职工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现状,从中分析、发现问题。
2、针对这次教育活动,市局人教处专门设计了问卷调查表,面向全局所有干部职工,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及作风建设情况,发放调查问卷表460份并基本回收。
3、就以上收集的信息,局领导专门召集人教处、监察室相关人员进行归纳分析梳理。
4、局党组召开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摆问题、查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初步查找出当前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学习氛围不够浓,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效率不够高,协调配合不够畅,制度落实不够硬,勤俭节约不够紧,遵章守纪不够严,服务基层不够实”等八个方面问题。提出了:“一为主三结合”的整改措施,即以查找主观原因为主,结合财税改革和经济发展趋势,结合每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财政、地税、国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问题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的要求,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强化八大意识,争做八种模范,即:强化学习意识,做勤奋好学的模范;强化服务意识,做执法为民的模范;强化奉献意识,做真抓实干的模范;强化节俭意识,做艰苦奋斗的模范;强化服从意识,做顾全大局的模范;强化团队意识,做团结合作的模范;强化职业意识,做廉洁从政的模范;强化崇德意识,做公道正派的模范。使每个同志都做到“三清楚三明白”,即:讲究工作效率,清楚工作效率就是生命力,清楚工作效率就是财富,清楚工作效率就是形象;讲究服务质量,明白什么是服务,明白为谁服务,明白怎样开展服务。
二、精心组织,层层发动,提高熟悉,使教育活动人人参与。
1、为深入贯彻市委、市府《“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党组下发了金财党组〔20*〕4号文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综合督查组、主题教育组、宣传报道组、经济服务组等四个组的牵头人及职责。
2、局党组行文,下发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就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实施步骤、重点内容、组织领导等进行明确部署。
3、层层发动,提高熟悉,人人参与本次教育活动。
3月23日,市局召开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就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集中进行动员部署。会上,xxx副局长作动员报告,党组书记、局长周益民对本次活动提出专门要求。就从开展这次专题教育活动的任务、我们担负的任务和肩负的使命、我局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阐述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并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熟悉必须到位,切实提高专题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二是自查整改必须到位,切实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措施落实必须到位,确保专题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提出了四点期望:一是希望通过这次教育活动解决好精神状态不振的问题,树立爱岗敬业的作风。二是希望通过这次教育活动解决好执行纪律不严的问题,树立起风正纪明的作风。三是希望通过这次教育活动解决好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起团结和谐的作风。四是希望通过这次教育活动解决好服务缺位、效率低下的问题,树立起主动高效的作风。为搞好本次专题教育活动,周局长还提出了必须把握好四条原则:强化领导的原则、促进工作的原则、建章立制的原则、强化督查的原则。
在动员会后,各处室和基层单位都迅速行动起来,每个人都积极地参加此次活动。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相继召开支委会、党员会、干部会,学习落实市委、市府相关文件和市局“实施意见”,稽查局和四个征管局结合各自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4、加强活动指导,随时把握活动动态,使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动员会之后,市局先后召开中层干部会议、支部书记会议、机关党委会,层层进行动员发动,组织学习和通报有关情况,听取学习教育情况汇报,随时把握活动动态,进一步统一思想熟悉,交流各部门做法,并提出要求。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十九
加强法治镇教育的形式多样性,以党委、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为核心,适时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宣传,并注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法治镇创建工作有所突破和创新。在法治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使得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两年来,全镇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xx年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目标任务,并以什委发[xx]6号《关于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及什委发[xx]7号《什地镇开展法制镇创建活动方案》下发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实施。镇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各村(居)、各部门按照法治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把法治镇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在村(居)、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普法和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围绕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涉灾政策的学习宣传,举办“建设平安什地,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什地灾后重建”、“3.15”消费者权益法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日、《国土资源法》法律知识咨询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镇司法所牵头在场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场镇广播、村(居)广播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法律咨询,拓展了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时效性。
(二)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我们重点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
(三)公务员学法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树立法治镇观念,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抓好公务员学业法用法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执法能力。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加强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纪观念。
(四)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辖区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将法律基本知识列入政治课、思想品种课考试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者和志愿者、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同时由法律工作煮在校中小学生上法律课,使广大青少年受到生动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从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家庭、社会、政法”四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五)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充分借助各社区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社区中开展法制宣传栏,开设“为您服务”、“法律快讯”、“以案释法”等各种专题的法律专栏,向社区居民、青少年宣传一般性的法律常识,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使他们能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灾后重建大量外来民工前来我镇务工,由于外来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素质较低,,流动性大又分散,因此对流动人口普法教育难度较大。我镇积极与各相关部门配合,司法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他们生活、工作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联合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各村(居)治保会等相关单位举办流动人口、出租户专场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长效管理。近两年共为民工调解各类纠纷达700余起,帮助讨回300余万元。
(一)加强法治镇建设,努力提升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镇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促进复议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复议办案保护,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镇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居)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什地”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居)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司法所在加强人民调解、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启动工作,成立什地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社区矫正人员培训以及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摸排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推进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大调解,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镇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村(居)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村(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2、少数单位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财税法规。
学生综合评语。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二十
去年以来,江宁地税局第一分局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紧扣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制型税务,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实现了地税职能的有效发挥和地税收入的稳定增长。
一、强化征管效能,提升执法水平。
分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效能,十分重视税源户的基础性建设,着力在以下四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认真抓好收入计划的分解,实行目标化管理。分局将税收、基金等任务分解考核到个人,以强化责任。平时每月进行对照,检查任务的完成情况,确保收入目标的及时入库。
二是认真抓好税源税户,尤其重视重点税源户的征收管理工作。我们分局市级以上重点税源户有户,区局重点税源户有户,这些税源户虽然只占总户数的.%,但其收入却占分局全年收入的%以上。对此,我们除安排专人、设定专门岗位对年纳税万元以上的税户逐户进行走访、跟踪外,对一些预知年度内可能达到万元以上的税户,则进行重点跟踪监控。从一年来的实施情况看,重点税源户监控面达到了%,重点税户申报入库的税额占年度税收收入的%以上。初步实现了重点税户精细管、重点行业专业管、一般税户规范管的目标。
三是认真抓好收入预测分析。税源预测分析是区局要求比较高的一项工作,我们按照“抓大、控中、定小”的思路,加强对主体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收入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制定当月收入计划,做到对当月预计数、缺口数心中有数,征管措施及时到位。税源预计正确率不断提高,达到%以上。
四是大力清理和缩减欠税欠费。我们健全欠税管理台帐,落实欠税清缴制度,认真清理陈欠,杜绝新欠。在清理陈欠上,分局重点抓住几家房地产企业,及时跟踪督促,使得欠税全部清理入库。去年分局共清理入库欠税万元,占年初税额的.%以上。
二、结合基层实际,创新服务举措。
我们在“执法就是服务”基本思想的指导下,结合基层实际,注重研究纳税人的需求,完善主动型税务的措施,不断创新服务举措,营造和谐税务环境。
一是开展税收承诺服务。我们认真落实《江宁地方税务局公开承诺》,执行办税八公开规定,把纳税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使纳税人“进门有亲切感、咨询有信任感、纳税有满意感、办事有效率感,出门有轻松感”。
二是定期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我们及时将《税法公告》、《纳税须知》、《税法专辑》等资料传递给纳税人,重点企业每月上门一次,不能上门的及时用电话沟通,保证联系不中断。
三是推行网上办税服务。我们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出发,把推进网上办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力争动态上维持%以上的网上申报面。年扣除正常户、转出户、注销户等因数,网上申报户,占现在总税管户的.%以上。
四是开展纳税评估服务。去年先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建筑业、房地产业、多处收入个人、连续个月零申报户、外籍人员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纳税评估,累计纳税评估户,有效评估面%以上,纳税评估的税款达到.万元,评估税款占全年税收收入的.%。
五是抓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支持高新技术发展、下岗再就业和富民工程建设。我们从具体的涉税事项出发,尽心尽力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题。去年一年共为企业办理减免税户,减免税款.万元;办理下岗再就业户,减免税款.万元。
三、构建和谐地税,保障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地税是我们一贯遵循的目标。去年以来,我们组织参加了万名党员带万户活动,开展扶贫工作。还抓住机会开展“进一次工厂、下一次农村、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扶持一家贫困户,资助一名失学儿童”的“五个一”活动。去年分局干部共捐款多元,捐衣件;今年分局每名党员又自动捐款元,资助定点联系的贫困户。同时我们还配合街道、工商、城管、公安、国税等部门,联合执法,整治经营秩序,增强纳税自觉性。对从事下岗再就业的个体经营户,对照政策,不推不拖,共办理户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减免税手续,减免税款.万元。分局还做好社会保险费和各项基金的征收,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去年共征缴社保费万元,年度综合征缴率达到.%;今年上半年征缴社保费.万元,综合征缴率达.%。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为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我市社会综合治税深化和规范化问题,加强税源监控,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促进依法治税、社会化税收管理,根据主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市政协于8月份组织开展了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情况的视察调研。调研组在对我市部分镇、部门综合治税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先后赴山东临沂、蓬莱、威海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市自7月份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以来,通过建立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平台,委托代征平台,考核奖惩平台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向多部门,多税种,多行业,多领域延伸,一年来共采集有关涉税信息5600多条,经过筛选,利用有价值的涉税信息2200多条,利用涉税信息新增税款420万元,签定发票控管责任书10多份,通过强化发票控管新增税款360万元。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夯实基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去年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进行了统一部署。市、镇、村均专题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宣传发动,把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增加财政收入,营造公平税赋大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在思想认识上强调我市实行综合治税是基于4方面的需要:一是保证地方收入不断增加的需要。近年来,我市为了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对财政收入的需求十分迫切,但地税税源基数缩减没有新的税源增长点,因此最大限度的挖掘地方税应当是保证我市可用财力持续稳定增长的方法之一。二是目前税收征管形势的要求。随着结算方式日益多样化,分配手段日益多渠道化,企业和个人的收入越来越隐蔽,税收征管方式难度越来越大,而地税部门税源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又无充足的征管力量,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三是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的需要。《税收征管法》第5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部门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担负着不同的职责,但是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应当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通过综合治税可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领导重视、组织体系初步建立,确保了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对全市综合治税的领导,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建立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核查各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财政、地税、国税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机构常设在地税局,负责根据领导组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分类处置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负责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各镇和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及协调相关镇属单位、村(居)委会联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领导组下设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由财政所长任主任,国、地税分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落实综合治税工作并配备专人明确为信息员。相关部门、单位领导也十分重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建立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督察的工作机制。
2、整体联动、措施扎实,为社会综合治税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1)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必须借助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离开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税源控管将无从谈起,更毋论应收尽收,不疏不漏。为此,我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先后与市建工、国土、工商、公安、交通、经贸等多个部门、单位建立了联系制度,将各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监控的任务和职责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同时,各基层国、地税分局与各镇及部门也签定了综合治税责任书,从而全面构建了从市到乡镇的部门配合协作网络体系,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共享,获得了大量的涉税信息,为监控税源、加强征管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支持。如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建立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税务部门与金融部门协作,大力推广电子申报,完善实时划缴工作。地税四分局根据土管所、供电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四月份对辖内22个砖瓦厂纳税情况与用电量进行比对,核实其实际营业额,清理补征税款40余万元。柴湾镇财政所利用同业税负水平的基础数据,将发现的宠物玩具企业税收异常情况反馈到税务部门,组织清查,取得显著效果。
(2)明确职责,强化各项监控措施。
面对工作头绪多,协调难度大,落实任务重等困难,各相关部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在工作部署上逐一做到事事有人抓,落实有反馈,实现了税源控管延伸到多税种、多行业及征管盲区。如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货物运输、出租车的营运情况监控;国土部门加强对土地转让、使用情况的监控;建设部门加强对基本建设情况的监控;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屋交易监控等,形成了信息处理及涉税信息的控管岗位前移,大大提高了对以往征管盲区的信息掌握。对符合代征代扣税款条件的,签定了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代征合法、规范。白蒲镇建立了企业税源监控、契税、民营建筑、企业用地、农村运输拖拉机、房屋出租、个体屠宰七本台帐,切实为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基础。常青镇综合治税办公室注重对规模税源动态分析,出具书面报告与国地税沟通,加强了税源监控力度使税收收入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3)舆论引导,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我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各镇利用宣传标语、发放综合治税宣传材料、黑板报、召开村居民大会、税收宣传月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税宣传,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在税务征收大厅,通过发放税收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综合治税相关政策,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使得纳税人对税法能理解透彻、能有深度的掌握,不会因不懂政策而出现申报的漏洞。如丁堰镇通过宣传使人们的纳税意识普遍提高,偷抗骗税心理和行为减少了,真真从内心认同纳税光荣、偷税可耻。今年上半年该镇主动到纳税大厅开票131户,开票金额907.81万元,征收税收34.76万元(主要为建筑、运输、租赁)。
3、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为社会综合治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工作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加强考核督查。经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如皋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多措并举、奖惩结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客观公正地反映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实绩,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市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对各镇(开发区)、相关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总分。对密切配合、监控得力、协税护税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由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奖励;对依法接受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由地税部门根据代征代扣税额严格按税法规定支付手续费;对因控管不力,造成税款流失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今年4月份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对20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如城镇等三个先进乡镇,计经委、统计局等七家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6月份,丁堰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供有价值、高质量信息的供电、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全面履行代征义务的部门,由财政所按照实际入库税款给予5%的手续费。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1、少数乡镇、部门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统一,措施不扎实导致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不平衡。
(2)措施不够扎实。有的单位综合治税工作已经较为深入规范或正走向规范化,但也有少数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一是部分镇仅有台帐或仅建立体系应付检查,而没有具体落实综合治税的措施;在调查中我们甚至发现少数镇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含义。二是部分单位、部门措施有所落实但是力度不够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采集质量不高,仅满足于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工作不主动,没有创新理念。个别单位仅局限于签签文件,打打电话,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思想。由于以上现象的存在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极度不平衡。如20在涉税信息传递数上较多的如城、白蒲等镇均达到500多条,九华等镇利用信息较多约300多条,而有的乡镇涉税信息传递少的仅有5条,在信息利用上有的镇还是空白。
2、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社会参与的共识尚未普遍形成。
(1)宣传工作长期性不足,群众参与力度不够。我市在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仅满足于会上讲、挂标语、黑板报和为迎接检查而进行的突击应付,虽然面上宣传有声有势,但不能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群众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没有形成“千斤担子,大家挑”的共识。部分群众难过“人情关”而拒绝提供涉税信息,认为都是本乡本土的熟人何必出力不讨好破坏了人际关系。总之由于群众没有正确理解综合治税的意义,造成了大量的税源信息在不经意间流失。
(2)部分纳税人的共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自我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将该项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形成浓烈的齐抓共管氛围,与此对比,我市不少企业负责人却只顾自己利益,对综合治税不闻不问,甚至少数企业会计盲目听从于老总而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做了数本帐册,一本专门针对税务机关查帐而设。有的企业车间机器轰轰运行,产品畅销但在帐面上却做亏损。没有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意识。
3、在操作中漏洞较多,创新不够,税源流失日益突出。
社会综合治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镇和相关部门创新理念不够,在具体操作中硬搬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形成“一镇一策”,甚至因为没有“创新堵漏”而造成税源流失。(1)在招商引资中部分市外大企业仅把生产车间投资到我市,并没有成品和销售,造成这部分企业没有税收,这不但影响了我市的地方财政收入也不同程度的浪费了招商引资成本。(2)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出现了原有的企业申请注销或“脱壳”经营,注册成立新企业或“三资”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国地税部门仅进行了核实而没有针对这一现象形成合力,创新征管机制,查漏补缺。(3)招商引资的投资企业落户我市在办理征用或租用土地协议上没有明确营业税的缴纳主体,因而在征收租金营业税和不动产销售营业税上出现推委现象。(4)在征收管理中存在“唯任务”的'思想。认为一些税种比较零星,管理费时费力,形成了只看重大税源如增值税而忽视零散税源管理的现象等。
4、考核奖惩落实不到位,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缓慢。
我市虽制定了《考核办法》,但各镇、部门实际情况影响了考核奖惩的落实程度。一是由于认识的不到位影响了考核的不到位,部分镇、部门认为综合治税工作仅是表面工作,不必耗人耗力而影响到本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成绩。二是少数镇由于政府财力拮据,对在社会综合治税中的先进个人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实质性的奖励。三是对少数偷漏税的企业惩罚“轻不着边,重不到位”滋长了其漏税恶习,也影响了主动交纳税款企业的积极性。四是考核力度不大。对由于涉税信息不准确,传递不及时或受托代征部门单位对税源监控不力,不按要求代征代扣税款影响财政增长的没有动真碰硬,追究责任。以上多方面原因造成我市社会综合治税进展缓慢。
四、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作的深化,首先需要认识的深化。认识上的提高,必将推动工作更好地开展。针对我市各镇、各部门对综合治税工作认识的不一致,进展的不平衡,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统一认识:一方面,市场经济快速运行中,出现了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偷逃税智能化的新特点,税源控管难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税收面广量大、零星分散、易漏难管,征管力量相对不足,征管手段比较滞后,更增加了税源控管的难度。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强化税收源头控管,是从源头上控管税源的一项长期的治本之策。最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也体现了依法治税的重要指导思想。总之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反复灌输综合治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头脑中形成了非抓不可的“三个观念”,即: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是增加财政收入、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需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是均衡税负、确保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加强综合治税是完善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征管的需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变表层为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健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
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治协调是整个工程的基础,要夯实这一基础。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小组都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二是打破瓶颈,健全联动机制,首先要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处理涉税方面事项不得隐瞒,要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供税务部门参考;其次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通过委托代征代扣、联合办公等手段,在一些关键环节卡住口子,促进税收应收尽收;三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保障。这一点主要是针对公检法部门,为税务部门提供司法保障,对少部分抗税,偷税的企业要严打,对部分违规避税的企业要严查。
3、健全与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参与力度。
我市在推行综合治税的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考核奖惩办法》。一是奖励激励。除依照税法规定及时支付代征手续费外,协调部门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年终根据各镇、部门代征税款入库和提供有效涉税信息情况确定奖励比例、金额,并直接拨付。同时,设立涉税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加强对地方税源的监督。二是考核考评。将信息采集、信息反馈的数量和质量、委托代征税款情况,进行量化、细化,列入各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在评先选优,双百分考核中优先考虑。三是责任追究。对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将在目标责任书考核中扣分,并取消其评先选优资格。对不依法代征代扣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按照相同数额或相应比例,扣除下一年度财政经费。
4、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浓烈的综治氛围。
综合治税的顺利开展和最终取得实效都离不开各部门在工作中的摸索与创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1)要创新宣传方式。一是扎实开展“争当诚信纳税人,共同参与社会综合治税”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可以将综合治税政策编成剧本发送到民间艺人手中,让他们在老百姓中广泛演出。二是开展正反典型宣传。一方面要大力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宣传。另一方面结合如皋警方栏目加强对典型偷漏税案件的曝光,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2)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国地加强税合作,充分发挥合力作用。创造式的制定协作制度和办法,国、地税局各有不同的分工,没有健全的合作制度作保证,就难免在合作中造成与对方的工作计划发生冲突,或者超越职能范围。因此,国、地税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对配合协作的层面、手段进行详尽的协商,对合作中经常涉及到的税源监控、日常检查、协助征收等工作进行全面明确和细化。这样才能保证合作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合作效能的充分发挥。二是大力推行“社区综合治税”。可确定“依托社区管理优势,全方位加强税源控管,积极创新综合治税机制”的工作思路,形成依靠政府领导,以社区、居委会综合治税体系为依托,以实现地方税源的有效监控为核心的社区税源控管新机制,促进税收稳定增长。
5、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社会综合治税持续健康发展。
缺乏长效机制必然导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必须从内外三个方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内部机制。制定从涉税信息采集、加工、整理、使用、监督考核等程序文件,严格实行过程控制,按期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二是建立外部机制。定期召开通报会,交流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综合治税贯穿到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长期坚持,确保社会综合治税持久运行。三是建立审计考核机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将各相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税情况进行立项考核。委托审计部门对代征代扣单位的代征代扣情况进行延伸审计。通过三个机制的建立,逐步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制度化、税源监管职能化、考核奖惩规范化,从而切实把社会综合治税作为一项经常性、日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在机制上保障社会综合治税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