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汇总20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一部电影或其他文艺作品后,对作品内容、形式、艺术性等方面的评论和感悟。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参考其他人的观点,但不能完全套用他人的思路和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一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在钦州港项目部领导的强烈推荐和带动下,我们项目部最近掀起了一股“稻盛和夫”风。我也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拜读了稻盛和夫的名作《人为什么活着》。这是一本让人震撼、深受鼓舞的人生哲学著作。浅显易懂、语言质朴、穿插其创业经历和奋斗历程让我更深入地感受到稻盛和夫深刻的人生哲学和经营智慧。
稻盛先生说,人生的目的在于“提升心志、磨炼灵魂”,或者叫“净化心灵”“纯化心灵”。再换一种说法,人生的目的在于“为世人、为社会做奉献”,只有心灵纯洁、人格高尚的人才能一辈子为别人、为社会做贡献,而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这是稻盛先生的人生价值观。这让我想起了俞敏洪老师的经典语录。他说:“人的生活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像草一样活着,你尽管活着,每年还在成长,但是你毕竟是一棵草,你吸收雨露阳光,但是长不大。人们可以踩过你,但是人们不会因为你的痛苦而痛苦;人们不会因为你被踩了,而来怜悯你,因为人们本身就没有看到你。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像树一样的成长,即使我们现在什么都不是,但是只要你有树的种子,即使你被踩到泥土中间,你依然能够吸收泥土的养分,自己成长起来。当你长成参天大树以后,遥远的地方,人们就能看到你;走近你,你能给人一片绿色。活着是美丽的风景,死了依然是栋梁之才,活着死了都有用。这是我们做人的标准和成长的标准”。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所作为,能成就一番事业。但这个过程是漫长而艰巨的,挺过来了就是胜利。不是每个人都能风声水起,都能扭转乾坤的。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该怎么做?是不停的抱怨?是怨恨他人?怨恨自己?怨恨老天爷不公?是继续坚持还是就此放弃?我觉得老天爷对每个人都很公平,机会人人均等,就看你是否能抓住。通常,老天爷在对你关了一扇门的同时会在旁边开一扇窗。
活着或去世都是一个年青生命难以驾御的标题。相同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布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逼真地领会到了这书的意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视点道出了一个一般人普通而弯曲的终身。主人公福贵日子在那个缤纷特别的时代,阅历了战役,杀伐以及一系列动乱的日子,阅历了家庭的兴富到堵塞,身边人连续的死去。在他们终身中,不知失掉的多少东西,失掉金钱,失掉亲人,最终只剩余一头弱不禁风又几乎被人分割的老牛与他为伴。虽然是这样,他仍是友爱地面临国际,全部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平。或许当咱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止境的时分,回望从前的全部,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全部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去世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际实在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叙说全部。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全部生离死别中最安静的一段,也是最逼真的一段,想起阿朱身后乔峰抱着她的尸身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窝囊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痛不欲生,我想人活终身,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年月带走了,那时的咱们或许真的会挑选一种安静,它是多年的爱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阅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临着一塘残荷将曩昔的伤痛回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曩昔是否清楚地知道而且敢干面临,我不敢说。
这个国际确实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有相同,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终身。面临这样的不公,憎恶确定都是白费,乃至我也说不清究竟该怎么做,我面临的是无法自由挑选日子方法的无法和心里与实际的激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实际中的琐碎,而在心里寻求思想上的终年,但不论怎样,我一直遗言自已能对国际友爱,虽然天分中的顽强与后天构成的叛变或许会导致我走上背叛的路。
生老病死,咱们都得相同相同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进程算了。我仅仅遗言能按自已的志愿挑选一个方法,实在清醒并发自心里的去完成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遗言我能带着安静的浅笑向国际道单个,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会。
早年就听弟弟说了读过此书,还大概与我分享了下内容,只是我并未在意,粗略知道了大概,也许人会越活越通透吧,从前忙得只为生计,奔波劳累,头脑简单,遇事碰壁之后才觉疼,不多想,爱依赖,没主见,碰壁多了才醒悟,人需三思而后行。
很久以前就常常会胡思乱想,感概人生百味,遗憾无从说起,总也徘徊在开头难以续言,就算试写一篇文章,都要反复校对,生怕出错,而就在意识完全游离于密密麻麻的文字间时,时间也悄无声息地溜走,等完成时已经是凌晨五六点了,天啦,竟然不知不觉花了一个通宵的时间写作了。
进而联想到那些优秀的编剧、作家等,真心不容易,每一本书、故事的作者;电视剧、电影的编剧等,他们都是用心创作出来的作品是多么地值得珍惜和细细品味。曾经我是看书不到两三页就会如同被催眠般的,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从来都看不完一整本书,或者直接翻到最后几页就看完了;真的是每一个年龄阶段看待事物都会发生改变;如今的我看电视电影也好,从不过于期待结果,而是细细品味过程;台词和人物神态某一细节都不放过,特别看书也是字字句句细读,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然而收获也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转换。
人生就像电视剧,自编自导自演的一部长篇小说剧,意识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想象空间越来越大,时不时地收拾起记忆的碎片整理放映,就好像自己独坐私人影院,细细回味着自己是主角的这部剧。这次闲于家中,书架上的《活着》这本书诱我细读起来。。。。。。
《活着》这本书中的主角人物福贵的一生是尝尽了人间烟火,由衣食无忧的“阔少爷”彻底变成了“穷酸样”!而这一切就是福贵本人一手造成,所以万千悔意不得不有所悟,反思反思再反思,一切都得从零开始,苦字迎面来,看清开始认,这就是命。当福贵身边的朋友,家人,上至父母,下至儿女,再有爱妻,乃至女婿,外孙都一个一个意外地离去时,那种撕心裂肺的痛……也许人最伤心的时候是心碎到泪水已随时光流逝而熬干,哭也没有眼泪了,替而代之的是笑,其实那是心在滴血以笑的形式展现罢了。
福贵最后就是一个还“活着”的孤家寡人,牵着一头老牛如同自己般连起个名字也叫福贵。遇到作者他能坦然面对,足够清晰详细地面对作家余华讲述自己的一生,从不避讳,才有了《活着》名作问世,真是感人感己!
主人公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总之,通过读《活着》这本书,我从中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生命!好好地活着!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
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二
不论现实变成了什么样貌,不论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要我们活着,也仅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有权利去追求自我想要的,这才能叫做真正的活着。我们不应当让现实决定我们怎样活着,而是应当自我决定我们应当以怎样的姿态活着。
活着,就要应对选择,仅有坚持理智,才能做出客观的确定,才不会让自我后悔。所以我们没有机会错过机会,在能够选择能够改变的时候,用心做一个完整自我,用自我的态度去看待“活着”。
先前对余华的作品也略有接触,他笔下的杯具一向是这样,大体上看似不卑不亢,糅合到一齐的时候又让人受不了。当你读完整个故事,回头整理这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才会不情愿、不忍应对的发现,原先把任何一个故事单独拿出来分析的时候都能真实的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难以承受的痛。他不屑于写那些下里巴人,而是用一些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着高度真实的生活。
对于杯具这件事我也有一点自我的看法,人之所以喜欢看杯具,喜欢被这种杯具所打动,无非是想寻求自我安慰。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三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关于责任的书。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总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也算是表达对许三观的敬意,或许他根本不需要这种敬礼。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父辈的影子,那种坚毅、沉默中蕴含的勇敢和力量,那份男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看到自己身上正在流逝的,正如许三观身上卖出的血。
当许三观为了一乐治病,一路卖血到上海,一碗碗地喝着冰冷河水,一阵阵哆嗦颤栗,读者已淹没在了自己的眼泪中了;当许三观像孩子般恣意哭泣,淹没在自己的眼泪中时,读者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情。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五
写下上面这个标题我觉得我很幼稚,但还是想写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因为我怕哪一天,忘记了某些让我动容的情节,这本书,狠好看,真心的,看得想笑但又想哭,就是有种笑中带泪,苦中作乐的感觉!
百度《许三观卖血记》电影版权卖给了韩国,有韩版的许三观,但我没有点开看,我先读了小说,我怕棒子们拍不出我们中国版民工阶层的东西,所以,先看书啦!貌似花了狠长一段时间才读完这本书!
最有映像的三个段落,一个是三乐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孩打架,三乐叫一乐来打架,一乐把对方哥哥的头打伤了,一个是一乐在房顶上叫何小勇魂时和许三观的对话,还有一个就是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卖血时的艰辛!有时候就想,如果拍成电视剧,最大的看点应该是一乐比较有看点,一家人都很搞笑,但偶尔看到一些情节,让人想哭,有些苦中作乐的感觉!
不得不说合上这本书后,我有了些感慨,觉得自己真心幸福多了,生活有时候狠无奈,但我生到了好时候,许三观看过,对生活又有了一些感悟,决定好好生活!努力活着,未来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余华《活着》作品读后感,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这本书表面上叫《活着》,可实际上大家最后都死了。”我一和朋友聊起《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讲这句话。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
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感觉也没有那么沉重了。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其他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仅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高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七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八
怀着不满的心态,我气愤的读完了整本书。让我惊讶的是,看完这本书,我发现了一个与我想象中截然不同的培根!他是个对哲学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以及对理想的追求的伟人!
我恍然大悟:“看来我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培根!”
这本书共收录培根随笔56篇,篇篇标题意指鲜明,直奔主题,使人一目了然。读者既可以通读,由于每篇随笔的结构自由,又以主题为中心来展开细腻的描写与评论,所以还可以择篇而读。就是这样,在这本书,不对,是在这本宝典优美的的文字及无比深刻的哲理下,我好好的领悟了一番,结果是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自然离不开精华,因为精华是一本好书的灵魂,《培根随笔》作为一本世界名着,精华的部分那是数不胜数。
《论美》堪称精华中的精华!语言简洁,内涵独特。平常穿的腰金衣紫,现显出大款的风格,就是美了吗?不!完全错了!一个人的美不是穿着的美,不是外在的美,而是内在美,而是品德的美!正如文中所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没错,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还记得不久之前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吗?网上的她,名牌跑车加时尚的衣服!无不叫人惊叹,打扮得非常漂亮,惊艳脱俗。可是这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不单单是炫富,还假冒红十字会。为什么大家这么的不满呢?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亵渎了美丽!如果只注重表面,而不注重优雅的内涵——这种人可以说不配佩戴“美丽”这一光荣的称号!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人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人不是因美丽而可爱,是因可爱而美丽!
我记得,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也大有不同,当然,每个人的美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把自己的美强加给别人,或许你的美,不是他追求的美。或许你应该看看别人的优点,用优点来补充缺点,把自己做的更完美。
今年夏天,一位女孩打伞为乞丐遮雨,自己却被雨淋湿,看似是一个举手之劳。这一举手之劳,也许是那个女孩的一种习惯,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但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却诠释了一个人的包容、平等与善良。因此被大家称为是“最美丽的女孩”用自己的内涵美去帮助需求的他人,这才是美的最高境界!这才是美放射出的真正的光辉!
时机,也就是机会,个人只有抓住时机才能走向成功。于是《论时机》应运而生。如果说《论美》是这本书“精华中的精华”《论时机》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既然是时机,它的出现有绝大部分都是偶然的。所以要想抓住时机,最主要的是当时机来临的时候,你一定要全力以赴的把握住,俗话说的好:机遇,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还要有优秀的观察力,因为时机不会先告诉你它在那里,需要你努力的观察并发现时机。再把握住它,就像文中的那句:“善于在做一件事的开端识别时机,这是一种极难得的智慧。”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
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它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爱迪生,他有一项伟大的发明——电灯丝。可是他遭遇了成百上千的逆境,电灯丝都是失败品。在这种逆境下,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不屈不挠,经历了重重磨难后,终于制成了电灯丝,也就是电灯丝,才让人类进入光的世界。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或者崩溃;就像前不久的那位母亲,因为两个孩子得了脑瘫,遭遇严重困难,在逆境面前,她并没选择知难而进,相反,她知难而退,因受不了逆境的折磨,最后她崩溃了,丧心病狂的她背负着无比巨大的压力,竟然溺死了她两个13岁的双胞胎儿子!
也许是压力巨大的缘故吧,她得到了人们的同情;可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有句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这样看来,逆境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
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却一点儿也不多。
一本好书可以给你智慧,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一本好书犹如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射进来,照亮美的心灵。正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之学使人能言善辩”,不得不肯定的是,这确实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九
我平时没有看过余华的书,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看完之后,我非常震撼。
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他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问题。小说围绕着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展开,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的爱,虽然几经波折许三观才承认了一乐但其实他为一乐付出了最多,甚至差点为一乐的病搭上了自己的命,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许三观却对他比亲生儿子还要好,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爱无处不在。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一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二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三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从始至终,作者只是以这样一种淡然来描绘一个只能在人的内心里波澜壮阔的故事,用他冰冷的手,生生地将残酷的现实从美好的幻想中剥离出来。这也许太不人道了,让读者在阅读中无声地恐惧着,像是听着本身微弱的心跳,在平静和缓慢中,渐渐停止。然而正是这样的冰冷残酷,才让作者对于生命的思考慢慢渗透进读者的内心,他是不是想告诉我们,所谓活着,不过是一种孤零零的姿态,仅仅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对于活着本身,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所有的追寻,所有的梦想,在活着的巨大背景下只是虚诞。对此我曾不解,作为一个还算乐观的乐观主义者,我还是崇尚着一种追求,崇尚着生活的激情和美好。而作者,他是不是在用一次又一次的死亡来让我们对所有的追寻产生畏缩,并且以一种长者的姿态告诉我们奋力斗争的无力和脆弱?显然,他虽冷漠,却不是欣赏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只是想告诉我们,这是现实,美好和痛苦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只不过痛苦的那一部分,往往我们容易感知罢了。
从创作动机来说,他甚至是乐观的,“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他笔中活着的力量,正是来源于这种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忍受确实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过程,是人生最具体而频繁的活动,但这并不是一个带贬义的词汇,一个人的精神快乐与否,并不是在于忍受的多少,而是在于建立在每一次忍受上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正如整篇作品一样,作者是在平淡地叙述活着的过程,具体的忍受经历,而精神的层面—我们从中感悟到了什么,以及在以后活着的日子里将感悟到什么,选择什么,—不是命运,是完全由我们本身主宰的。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四
生活有如立体几何图形,它是多面的,而我们却长了一双平视的眼睛。而优秀的文学作品会用语言和文字将你的思维带进它的多维世界,犹如编筐编篓。因此说阅读一本书就是对另一个自身的认知。“余华”的《活着》,似乎是在讲述一个“富二代”的败家史。主人公“福贵”不削眼里只有土地的父亲,那是他的生活。
母亲的溺爱也不过是父亲责罚的挡箭牌,那个活着的“福贵”不过是个肉体,又或者说他从来没活过。时间就是这么奇妙,历史的变革让“福贵”一无所有,然而悲惨却将他揉碎后埋在现实的土壤里生了根,发了芽,这才是一个有枝有叶的“福贵”,真正的“活着”。这也许就是“余华”创作的'初心。
面对“活着”这个看似简单而又沉重深刻的话题,这是一个让我们学会思考的作品。我们是要活在别人眼里还是要活在自身的心里?“活着”可以解释为“生存”和“生命”,当然“福贵”也许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活的像个自个儿”。然而即使是现在,又有多少人能“活的像个自个儿”?又或是说有多少人想过要“活的像个自个儿”!
面对富贵,面对贫穷,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活着”!也许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写作,不但是记录,更是一种对世界认知提升的整理。不用活在别人的观点里,学会深度思考。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五
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六
《活着》为独立学者,诗人,国学起名师灵遁者的诗歌作品,是一首简短哲理诗歌。今天小编就整理了几篇读后感供大家阅读下。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自己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
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
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
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
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自己,想自己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自己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自己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自己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
《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这个就是书的本意内涵吗?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是我猜测的一种。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
中年去掘藏,
老年做和尚。
”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真的有种不愿意的猜测,余华是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
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
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在这四角的天空下,无数命运的碎片相互碰撞,相互交错。
在历史的岁月中,无数的人如尘埃般被风暴湮灭,只是,仍有人在活着,活着,在命运的缝隙中前行。
只因为有美好让他们珍惜,有记忆让他们怀念。
福贵,他从富贵走向贫穷,他从虚幻的世界走入现实,家破人亡,没有了支柱的家土崩瓦解,而他,也被抓去不知踪迹。
或许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开始,但在遥远的地区躲避枪林弹雨的他,是否会想到,有一个人,在每时每刻地思念他。
家珍,这个一直默默关怀福贵的妻子,这个与他命运息息相连的女人,同样有着坚强与执着。
她一直在等待,等待丈夫回头的那一刻,等待与丈夫共同前行的那一天,等待着他们共同活着,走向命运的归宿。
似那天空中无数流星划过,重重撞在黑暗中挣扎的社会。
无数的火光从历史的扉页中迸发,燃烧着那不屈的心。
福贵、家珍,一位是暮然回首的男子,一位是坚强不屈的女子。
他们都这样地活着,这样平凡地活着。
在贫穷中,在饥饿中,在严寒中,每一次共同微笑,每一次互相关怀,每一次含泪回忆曾经的片段,然后笑着让泪流下。
原来,在记忆中有这样一种力量,让他们不再孤独,不再畏缩。
即使被命运的碎片扎得遍体鳞伤,即使生活被一次次悲哀淹没。
人们聚了又散,散了又聚,而他们却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好好活着。
生活是多变的,当我们为挫折而失落,为困难而烦躁,为打击而放弃,我们是否会想到,自己的背后,有着无数人对你的关怀,对你的付出。
曾经,那些在记忆中飞舞的一个个故事,在记忆深处流淌的脉脉温情,让我们在一刹感动,让我们微笑面对明天。
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
生、死,不仅仅如涨潮时的黑色巨浪,滚滚而来吞没了沙滩上的足迹。
它所期待的是一次次破茧成蝶的新生,是一道道生命的脉络。
是那些情感的凝聚,使我们如此坚强。
一如福贵夫妇,他们没有在时代中渐渐消失,而是用那平凡的生命,用那平凡的人生,去拥抱我们的心灵。
抬头去看窗外的金色阳光,澄明的天空映鉴着我们的青春。
在无数美好的岁月下,有着我们奔腾的身影。
活着,活着!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
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
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
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
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
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
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
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
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
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拉去当兵。
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
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
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
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
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
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
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
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
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
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
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
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
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
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
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
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
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
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
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
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
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
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
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
余华也不例外。
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
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
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
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
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的血记》杀青不久。
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
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
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
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
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
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
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
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
《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
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
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
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
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
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
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
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
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
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
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七
余华活着这部书告诉我们为何活着?那大家读了小说思考到哪些哲理?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活着余华读后感,一起来看看。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
日记。
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
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
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活着》一书是从徐家的败落写起的。“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样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这样一段形象生动的发家史和败家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成了福贵贫困生活和“活着”意义的源头。
暂且不说福贵年轻时如何赌博、泡妓院、气丈人,福贵也算得上相当幸运了。福贵为生病的娘到城里请大夫的路上,被硬生生地拉去当壮丁拉大炮,结识当了六年兵的老全和十六七样子的娃娃兵春生,并与他们在战场上成了患难与共的朋友,一起抬大米、抢大饼。枪林弹雨的战场上,士兵死伤无数。福贵和春生幸运地拣回一条性命,老全却永远离他们远去。带着对妻儿的牵挂,福贵回到了家。
土地改革惩罚地主,龙二作了福贵的替死鬼,福贵又悻悻地逃过一劫。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生孩子大出血的校长——刘县长春生的女人,被荒唐的医生抽干了血,死了,死在医院一间砖砌的小屋里。女儿凤霞自己生孩子时大出血,没有保住性命,也死在那间房里。
偏头女婿二喜在工地上被两块水泥板夹死,又死在医院的同一间房里。成了孤家寡人,这是何等的凄凉。福贵的女人家珍,这是一个坚强贤惠的女人,软骨病并没有停止她辛勤劳作的步伐,直到双脚不能站立。她为福贵活着,为凤霞活着。
待有庆、凤霞相继离开后,她也毫无牵挂的走了,走的那样安详,那样坦然。后来,能说会道的外孙——唯一为福贵的生活增添色彩的苦根也被豆子噎死了。不禁感叹,这徐家的人难道就没一个命好的吗?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都是经福贵的手埋的。
故事结尾听着老人凄凉地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心想,这不正是福贵的人生写照吗?孤孤单单一个人和弃世的和尚有什麽分别?反正都是经历世事沧桑后宁静的人了。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麽?福贵的人生告诉我们:活着,不仅仅为了自己,那些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同样值得你为他么而活。现实也许残酷,但不总是残酷;往事不堪回首,就不要去回首。生活再糟糕也没到绝望的地步,想想福贵。你或许会得到些安慰。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八
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自身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十九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篇二十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