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小说读后感大全(16篇)
读后感是读者在读完一本书或文章后,对其中的内容和情感作出的反应和总结。它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评价所读的作品,也是一种对自己阅读经历的回顾和思考。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和感受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情节发展、主题思想等方面的内容,从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阅读能力。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通过对作品中的比喻、象征和隐喻等修辞手法的分析,展示我们对作品的深刻理解。这些读后感范文是我认为比较有深度和独特观点的,供你参考。
Q小说读后感篇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一本有世界影响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后,我的思绪如大浪拍岸一般激动。
书中的主人公叫海伦凯勒,她的光明只陪伴了他十九个月就离开了。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家里没人能治住他,但幸运女神依然眷顾她们一家,他们找到了一位好老师,叫沙利文。在老师的帮助下,她不再厌恶生活,学习热情日益上涨,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
比起她我就差远了,海伦凯勒一天要学习好几个小时,而我一有空闲就找人玩,况且她是残疾人,我们这些健全人怎么比得上她?记得有一次,我正因老师布制作业太多而发愁,心里不停唠叨和埋怨。但仔细一想,海伦凯勒一点也不讨厌她的老师,反而很喜欢她的老师。想到这儿,我打消了坏念头。我还在空闲时做了这样一个试验:眼睛紧闭,用双手捂住耳朵。眼前一片漆黑,黑得让人害怕,我赶紧睁眼。由此,可以看出海伦凯勒生活的艰辛。
海伦凯勒度过了87年无光无声的生活,但她仍然像正常人一样学习,努力,玩耍。我们应牢记她最后的忠告:珍惜眼睛吧,就像明天你将失去光明。
Q小说读后感篇二
青铜一家是大麦地最穷的人家,收养了葵花后,生活更加艰难。因为穷,青铜放弃了多年的学习梦想,让葵花一人上学,他失去了上聋哑学校的机会。
为了给妹妹挣学费,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他坚持背着芦花鞋去大街上卖。最后他把自己脚上的那一双芦花鞋也卖了,在风雪中赤着脚回家。美丽而又温暖的芦花鞋,凝结着的是青铜对妹妹葵花深厚的呵护之情,他要尽好一个当哥哥的责任。
青铜虽然是哑巴,但他是一个勇敢、善良的男孩。他的心灵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他的快乐,他的痛苦,都会通过形体语言来表达。他的`心里是一片金光灿灿的葵花田。
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能否发散出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起苦难的磨砺。
Q小说读后感篇三
寒假里我看了《史前生物档案》这本书,这本书向我们讲述的故事。地球的历史被划分成了好几个阶段,从距我们最远的古生代,到中生代,再到距我们最近的新生代,每个代都被分成了好几个纪,每个纪都历经了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年的是地球上的生物从最初的有硬壳的生物进化到哺乳动物。
在最早的古生代,是没有恐龙,也没有哺乳动物的,有的只是早期生物,比如说奇异虫、双笔石、头甲鱼等等这些有硬壳的生物,在古生代末尾才渐渐有了恐龙的足迹……到了中世纪的,出现了三叠纪生物、侏罗纪生物、白垩纪生物,而恐龙,就是在三叠纪时期开始出现的,这时也慢慢的出现了哺乳动物,到了侏罗纪时,已经是恐龙在统治着这个地球了,这时的恐龙品种繁多,有鱼龙、滑齿龙、翼手龙、剑龙、冠龙……等等,随着时间的流逝,到了白垩纪末期,恐龙已经全部灭绝。到了新生代,我们人类的远祖开始进化,大型的哺乳动物和巨大的食肉鸟类在这一时期出……现,在冰河时代出现了大量的冰川和哺乳动物,人类出现!
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得到了不少的知识和乐趣,特别是有关恐龙的进化和种类,让我看得津津有味,同时也让我更加清楚了地球几亿年的进化是多么的复杂,人类的出现是多么的可贵啊!
Q小说读后感篇四
有非常可爱的小动物如:小猪—威尔伯,蜘蛛—夏洛,老鼠—坦普尔顿……。
书的主要内容是: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
和小蜘蛛夏洛成为了最好的朋友。然而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谷场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一只熏火腿,然而,看似非常非常小的夏洛却说:“我来救你吧!”于是在这生死攸关之际,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在这个时候,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要嘎然而止。夏洛用生命诠释了友情的可贵。
我很喜欢《夏洛的网》,从书中我理解了什麽是真正的友谊,使我真切地感受到了。
友谊的伟大。
Q小说读后感篇五
在我还没读《西顿动物小说全集》之前我很不喜欢熊、狐狸、狼,觉得它们都是很凶猛的野兽,但是当我读完这本小说之后我知道狐狸听觉灵敏,但生性多疑,行动谨慎,熊以肉食为主,从寒带到热带都有分布,狼是以肉食为主的动物,头狼中出众者则成为狼王,每当它们发现自己的孩子有危险的时候,不管是母亲还是父亲都会挺身而出,救回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我开始慢慢喜欢这些动物了。
每个妈妈爸爸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应该向狼学习,自立孩子,在适合的'时候放手,让它们学会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大自然当中的智慧,这才是对孩子真正无私的爱。
Q小说读后感篇六
在写这个的时候这小说总共看了正传4本和bug5本,是这假期里看得最多的一个系列了,就凭这点我也应该写点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虫之歌》与大部分的轻小说有很大的一个不同,就是主题相当沉重,那就是梦想。
现实的梦想没有这样沉重,不过也能把许多人压得喘不过气来,现实虽然没有“虫”,不过各种各样的事物依然会在这里或那里成为梦想之路的绊脚石,可能现实中的“虫”就是名为生活的现实吧。
《虫之歌》是一部写得比较有特色的小说,无论是正传和前传,作者通过讲述各个角色背后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一个又一个的梦想,特别是前传bug系列,虽然有点拖主线剧情的嫌疑,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小说。
Q小说读后感篇七
想必大家都知道··罗琳的那套《哈利·波特》吧!咦,什么?你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你如果真的不知道魔法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那你可就out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著作,共分为七册。在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她以几乎每年一册的速度继续创作出《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以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一直到20xx年7月,哈利·波特的终结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
《哈利·波特》使我也变成了一个小“哈迷”。哈利·波特,一个幸运的男孩,可他又是不幸的。他的父母在他一岁时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但他却在杀人魔王伏地魔的手下幸免于难。他的父母被杀后,他被抱到了姨妈家,在姨妈姨父家饱受欺凌,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般的儿子,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但他却在十一岁生日那天,被邀请去一个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读书,从这时开始,他的魔法时代来了,书中讲了他一年又一年不顾一切的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对抗伏地魔,一起去冒险,一起学习魔法,一起成长,最终成功打败伏地魔,他成了一位勇敢的',有责任心的巫师。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不但好看,而且还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很多地方都为以后的内容埋下了伏笔。在第一册中,就讲到了哈利的好朋友罗恩有一只小耗子斑斑,看似和当时的内容没什么相关,实际是埋下的伏笔,到了第三册最后,斑斑才原型毕露。又如在第六册中,邓布利多就告诉哈利,要寻找传说中的六件魂器,并同时摧毁它们,到了第七册,哈利和好友罗恩、赫敏共同完成邓布利多的这个任务并用老魔杖杀死了伏地魔,相当的精彩。
一口气看完七册书,我忍不住想问··罗琳:“为什么您就只出了七册书呢?”《哈利·波特》实在太好看了,不再看一本不解渴呀!
Q小说读后感篇八
这本书真好!那一天,六(4)班的同学突然流行起写小说,最积极的要数宁佳心、黄小月和卢竟这三个“小丸子”,死党了,他们还专门开了一人三个人的`小说博客,把自己的小说分别定为“梦幻公主风”“校园搞笑风”和“爽朗中性风”,吸引了很多读者。这期间,老师发起“围剿”,网上恶意攻击,妈妈善意的批评,都不断打击着他们的信心。虽然小说总是写不到结尾,但他们感受到写小说的过程真的很快乐,那就是用心表达,赢得共鸣。
我喜欢读小说,没事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本书,但我从没想过我也会写小说。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的心可真有些痒了,为什么我不能写呢?写小说多好,不用限定格式,也不用规定题目,天马行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而且,还可以寄托自己的梦想,发泄自己的情绪,可以大胆地构思,还可以发自内心地自由地表达,多好的想法。
那么,还等什么,现在就动笔吧。悄悄地告诉你,我这篇小说的题目就叫――呵呵,你猜!
Q小说读后感篇九
首先要提到的是竹宫的《我们俩的田村同学》,共两卷的,内容不再介绍,看过的应该不会忘的。这本书不像几大长篇轻小说那样有着吓人的发行量,没有那几部里面的稀奇古怪的设定,也没有大起大落的剧情,有的只有发生在平凡世界三位平凡中学生的故事,当然是关于他们感情的故事。刚看书名和开头部分认为这是一拖二的老套后宫小说,但看下去发觉自己错了,男主角田村雪贞的小型后宫根本不存在,两位女主角松泽小卷和相马广香登场时间完全错开(这好像《秒速5厘米》啊),常见的女角之间的冲突与互动更无从谈起,这样一来就只剩男女主角之间的了,也就是我最推崇这部作品的原因,对田村心理独白的出色描写,再加上对两位女角细腻的刻画,构成这段不完整却令人难忘的三角关系。
在众多我接触到的轻小说之中,或多或少都会用到一些动漫特有的人物设定,不过这部完全没有(请无视高泽兄妹),三位主角都是平凡人,平凡而真实地存在着,主角们给我这种感觉。因为自己曾处身于类似情况,也彷徨过,迷惘过,所以这小说带给我的共鸣不是一般的大。
总觉得在有很多话要说,说了这些还是词不达意,应该各方面都没能说清楚吧,大概,请各位原谅。
Q小说读后感篇十
这套书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动物的生命旅程,动物和我们一样,有快乐、有悲伤、有感情、有思想,每一个小生命都值得尊重。
当看到精彩的时候,哪怕国王跟我交换角色,我也不干。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因为一个小小的故事就能让你感动万分。猎狗汉克因为偷吃了主人的火腿,被主人送给了别人,结果主人发现自己根本离不开他,便到处寻找他,等他找到汉克时却发现他一惭愧的自杀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对亲人和朋友要宽容、大度,不然就会失去他们。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
Q小说读后感篇十一
暑假的一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童话》里的故事,名叫《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故事述说了一位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
“卖火柴,卖火柴,谁买火柴啊…”小女孩可怜的叫卖声传遍了大街小巷,尽管她怎样的喊也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在平安夜出来卖火柴呢?是因为她的妈妈去世了家里也很穷。看看“小女孩”,再想想我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生活在地狱里,一个生活在天堂里。
“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出来卖火柴,而我呢,却在家里享受着妈妈为我做的丰富而温暖的晚餐。小女孩和我的年龄差不多,为什么生活的差距会那么大!那是因为“小女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活,那里有冷酷、无情!没有人愿意买她的火柴,结果“小女孩”在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死前只能幻想着暖和的火炉,喷香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和奶奶温暖的'怀抱。而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我们这里有疼爱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和许许多多的好心人;我们这里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让我们读书写字;我们这里有像园丁一样的老师教育我们丰富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和做人的道理。虽然我们身边也有一些象“小女孩”一样困难家庭里的孩子,另外还有一些因为受到大自然灾害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的小朋友,比如说受到旱灾的云南的人们,受到地震灾难的汶川和青海玉树的人们。但是我们有很多的好心人和志愿者去捐钱,捐生活和学习物品,并且亲自到灾区去帮助他们,所以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快的被救了出来,回到了幸福的生活中去。
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这美好的一切,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答祖国,献出自己的爱心去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人们!
Q小说读后感篇十二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人物是桑桑还有秃鹤、纸月、白雀、杜小康、秦大奶奶、细马等人物。
《草房子》的主要内容是在油麻地里,一户户人家的趣闻奇事,其中有桑桑拿蚊帐去打鱼、杜小康破产后不灰心地去赚钱、秦大奶奶为了一个南瓜而去世…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我喜欢他的原因是他虽然很调皮,但很有正义感。一次,桑桑发现纸月迟到了,他就偷偷地跟踪纸月,原来,是有三个小流氓每天都会欺负纸月,导致纸月天天迟到,于是,桑桑伸出仗义之手,帮纸月赶跑了那三个人。这个人物让我想到了一个人虽然很调皮,但他会有你意想不到的品质,所以,凡事都有你想不到的另一面而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看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懂得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做一件事,不要不顾及后果,凡事都要想清楚再做。不然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如果真的犯了错误那就要勇敢地去面对犯的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那才不会酿成大错,做错事就要负责,这是天地永恒不变的潜规则。希望大家能做一个负责的人和一个有责任心的三好公民。
Q小说读后感篇十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狼王梦》里的主角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为它的命运叹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一生总是在绝望中度过。在它即将分娩时,它的伴侣却意外身亡。它没有力气捕猎,只好去人类那儿偷鹿,遭到大白狗追击时却又分娩……这一系列的苦难使它的狼崽在刚出生时就不幸夭折。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它会向命运低头,然而它虽然命运多舛但它未曾放弃过,也没有屈服。我想也许就是命运的坎坷铸就了它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在紫岚心中,有一颗种子,那是强烈的。那就是让它的后代能够成为顶天立地新一代狼王的强烈愿望。与其说是它的愿望,不如说是它的伴侣黑桑的遗愿。黑桑在死前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想当狼王。它为了这份心愿,倾注了无数心血。一开始,它注重培养狼崽黑仔,但因为太过疏忽使黑仔被可恶的老雕抓走了。它伤心至极,却并没有放弃。我看到这里,不禁暗暗佩服它的毅力。黑仔死后,它不曾放弃,又孤心造诣地培养狼崽蓝魂儿。但命运不济,蓝魂儿因为鲁莽而被猎人设的捕兽夹夹死了。在连续失去两个孩子后,它却依旧怀抱希望追寻梦想。它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令我敬佩。最后,它唯一寄望的狼崽双毛也被杀死。但它并没有绝望。它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的下一代身上。为了下一代的安全,它甚至用装死引诱老雕,血洒碧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狼崽的安全。
其实,紫岚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它坚韧不拔的精神及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苦难与挫折从不轻言放弃的坚定信念!
Q小说读后感篇十四
大概是一年前的一个冬夜,我在电脑上第一次看完了原著小说。三岛由纪夫的绝笔系列,竟然是那样的平静和优美,然而其中却又隐含着无法消除的绝望。仿佛早春的最后一丝凛冽的寒气一般的东西,是注定要消失的吧。
男主人公清显是十八岁的美少年,维新志士之后,从小养在公卿家中,后来回到本家:和自家的武家气氛却格格不入,成为了一心期待衰亡之美的,有如扎入自己家族的幽雅的荆棘一般的存在:纤细优美,就如同和歌的男主角,还不知恋爱为何物,心中憧憬着年幼时见过的春日宫妃。
女主人公聪子是清显从小寄养的公卿家的女儿,年龄比清显大。两人始终处在暧昧的状态,后来由于一点小误会,聪子赌气接受了洞院宫的求婚,而在这时,清显才终于意识到了何谓恋爱:优雅地打破禁忌,和已经获得天皇赐婚的聪子继续交往。这种青春期逆反般的恋爱最后的结果是作为未来妃子的聪子怀孕,在去关西流产的过程中,精神崩溃出家。
最后的清显不顾一切地冒着严寒,去京都的寺院请求见聪子一面,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能够如愿。后来的清显染上了肺炎,回到东京后不治身亡,年仅十九岁。
这便是所谓的典型的日本式的恋爱。女方一往情深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有不断的试探,从小小的回应中得到肯定并欢喜;男方则总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场,总是怀疑女方把自己当孩子般的玩弄。只有最后当这段恋爱已经成为不可能时,两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幼年时一起玩的双六,那时御赐糕点的颜色,习字时滴在纸张上的墨水,这些细小的回忆汇集在一起,才最终带来了那爆发式的,犹如春日的早晨狂奔的马车般的感情。
但是这种幸福却处处隐藏着某种不祥,仿佛清显的梦日记一般的征兆。那时从终南别墅回东京的聪子,一方面沉浸于这种禁断的游戏带来的快感之中,另一方面又令人恐怖地预言这一切的必然结束:然而又不是完全的结束,就像两人相见的那个场景,“永恒流转如瀑布”,清显在以后的日子中不断转生着,仍然想要追寻着什么;而聪子永远留在了那个抛弃了一切的场所:所以才会在60年后,当本多鼓起勇气去见聪子,并且想把他所见证的转生的故事告诉聪子时,被聪子以最残酷的方式拒绝:她从根本上否定了清显这个人的存在,连同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本多最后茫然地站在庭院中,意识到自己最后终于来到了什么也没有的场所:一切感情的东西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空虚和丑陋的机械性的`观察者。
我无法猜想导演到底是要从什么角度,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想要去把握这么大的一个东西。我总觉得三岛是活生生的存在于这部小说中的,那便是本多。他的客观,他的明晰,他的丑陋与衰老——三岛畏惧着这些。本多享受着作为偷-窥者的快感,自以为见证了超越一切现实法规的转世的奥秘,最后却发现那一切都只不过是遥远的梦幻般的东西。导演想呈现给我们的,或许也不过只是一个梦,那个有执著的恋爱的,有两人存在的美好的梦。
那就和大正时代一样,都是如同鹿鸣馆的华尔兹一般,一旦消失永远不会再有的东西。但是会有什么留下来,昭和时代那位深蓝色剑道少年百合一般的信仰,战时泰国月光姬散发束,三岛也心满意足的奔向了他人生的战场;而我们,合上了书本。
Q小说读后感篇十五
终于看完了《骆驼祥子》,脑海中不禁思绪万千。
祥子一个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却不安于现状,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买属于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节俭,他质朴,他堂堂正正地做人,为自己的梦想不断地努力后来。三年后,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没过多久,车就被大兵抢走了。很快,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取了他所有的积蓄。祥子,一个多么有梦想的人,得到的却是悲惨的结局。认识不断在追求着的,追求成功,追求幸福。而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人们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原来的自己,失去了自己最初的理想。就像一粒有棱有角的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挑入波涛汹涌的大江里面,随着浇水一路前进,不断磕碰,最后,为了生存,原来的棱跟角都会被消磨掉。人生也许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明天会是什么样?没人知道。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Q小说读后感篇十六
日记。
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散文。
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非常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狗叫赤利,是一位军人送他的。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可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说来也巧,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召盘趁机将野猪打死。
就这样,赤利被赶出了家门,过起了吃了上顿愁下顿、吃了这餐没那餐的悲惨生活。半年后,召盘碰到了一群狼,而群狼之首正是赤利。赤利见饥肠辘辘的狼群想吃掉召盘,便不顾一切地与它们撕咬起来。最后,狼全死了,赤利也牺牲了。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这么忠诚的赤利上次为什么不帮主人打野猪,其实,那天打猎时召盘踩破一窝蛇蛋,蛇生气地吐出了红信子,向召盘的颈部直扑过去。等赤利把蛇干掉时,召盘也把野猪消灭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崇洋媚外的亡国奴,他们为了一时苟且偷生,不惜出卖自己的祖国,连一条狗都不如。
寒假里我读了《莫泊桑小说精选》其中的《瞎子》对我感触很大。
瞎子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去世之后,其他人残忍的对待他,天天都被戏弄,最后,被逼去要饭,死在了一个冬天,乌鸦把他的尸体琢得只剩一半了。
瞎子那么可怜,他看不到太阳的光芒,看不到月亮的皎洁,看不到星星的可爱。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坐在门洞下和自己的狗看门,无奈的望着眼前的一片黑暗。瞎子无可奈何——他看不见;瞎子是无辜的,先天的失明并不是他自己的错。可可恶的乡邻们却偏偏就着瞎子的失明想出十分残酷的恶作剧。瞎子没有办法反抗——他看不见。
我们虽然可能没有做过这样龌龊的事,但是我们常常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消息,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人因为天生长得太丑了,找不到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还是擦马桶的,让人气愤。
在我们身边,像“瞎子”一样在大街上乞讨的人比比皆是。他们虽然没有像莫泊桑笔下的瞎子的经历那么坎坷,但他们同样也十分可怜的。我想,我们因该去多多关心、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向他们捐助钱财不能让“瞎子”成为现实。
让我们一起来帮助残疾人吧,不要让瞎子的经历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