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11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一
事由:逾期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告知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xx]139号)
通知内容: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20xx年5月4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也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20xx年5月5日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知人:xx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年四月二十三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二
____________纳税人:
事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依据:《关于________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第________条
通知内容:自20________年12月1日起你单位提供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知人:__________________税务机关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三
纳税人:
事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依据:《关于xx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xx年第号)第xx条
通知内容:自20xx年12月1日起你单位提供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知人:税务机关
x年xx月xx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四
xx纳税人:<
事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依据:《关于xx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xx年第xx号)第xx条
通知内容:自20xx年12月1日起你单位提供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知人:xxx税务机关
xxxx年xx月xx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五
________________:
经纳税评估,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涉税疑点:
请你(单位)对相关纳税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如实填写《纳税情况报告表》,并委派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日(节假日顺延)内,到就有关涉税问题进行面谈。具体时间,请你(单位)提前联系。如逾期未联系或未届时赴约,将会给你(单位)带来一定的麻烦。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税务机关(公章)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六
x有限公司:
事由:因纳税担保而应承担缴纳税款、滞纳金的义务。你公司20xx年10月9日为建筑公司提供纳税担保,担保xx公司所属20xx年9月份的营业税10万元及其滞纳金。建筑公司未在限期内缴清税款及滞纳金,应由你公司缴纳为建筑公司所担保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62条第1款:纳税担保
依据: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方为有效。
你公司与建筑公司于20xx年10月9日签定了《纳税担,由你公司为建筑公司提供纳税担保,担保xx公司所保书》属20xx年9月份的`营业税10万元及其滞纳金,并经我局同意。该《纳税担保书》规定,建筑公司未在x月x日前缴清税款及滞纳金,应由你公司缴纳所担保的税款及其滞纳金。
通知内容: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15日内,即在20xx年x月x日前将担保的税款10万元及滞纳金向xx市xx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向x银行缴纳。
逾期不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然后依法向xx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通知人:国家税务局
20xx年x月x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七
x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x)等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限你单位自见到本公告起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接受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不服,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xx市xx区xx南路8号;
联系电话:52882xx;联系人:张xx
附件:xx区国税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纳税人清单
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
20xx年1月12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八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事由:因纳税担保而应承担缴纳税款、滞纳金的义务。你公司20________年10月9日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提供纳税担保,担保____________公司所属20________年9月份的营业税10万元及其滞纳金。____________建筑公司未在限期内缴清税款及滞纳金,应由你公司缴纳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所担保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62条第1款:纳税担保
依据: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方为有效。
你公司与____________建筑公司于20________年10月9日签定了《纳税担,由你公司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提供纳税担保,担保____________公司所保书》属20________年9月份的营业税10万元及其滞纳金,并经我局同意。该《纳税担保书》规定,____________建筑公司未在______月______日前缴清税款及滞纳金,应由你公司缴纳所担保的'税款及其滞纳金。
通知内容: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15日内,即在2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担保的税款10万元及滞纳金向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向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缴纳。
逾期不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然后依法向____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通知人:__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
2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九
淮安市如是广告有限公司等:<
事由:逾期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告知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xx]139号)
通知内容: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20xx年5月4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也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20xx年5月5日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十
淮国税一通认告〔20____〕0040号
淮安市如是广告有限公司等:
事由:逾期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告知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____]139号)
通知内容: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20____年5月4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逾期未报送的,也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从20____年5月5日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税务通知书邮寄送达篇十一
no:
(责任人单位):
你单位在施工(或监理
工程中,存在以下第( )点问题:
(1)工程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
(2)建造师(或总监)不按规定参加集中培训教育;
(3)施工(或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自查自纠;
(4)建造师(或总监)记分累计值达80分以上。
依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现要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该工程建造师(或总监)于 月 日前到 接受我(局、站)领导约谈。无故不接受约谈的,我(局、站)将依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我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
本通知书一式贰份,一份送责任人单位,一份存档。 ) 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