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章读后感大全(17篇)
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对文学作品的热爱,促使我们积极阅读更多的书籍。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我们需要认真阅读作品,仔细理解其中的图文和思想。阅读后的感受是每个人独特的,以下是一些读者们的写作感受,或许你会有共鸣。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看了《天使走过人间》这本书,心悦诚服,且让人深思的故事,使我认识互助,懂得了在我们的生活中需要互助的调节。
常言说,人是要扶助别人的,的确,若没有这样的扶助,人便无法活下去,但扶助必须是相互的。因为大家的生活乃息息相关。若有些人扶助别人,有些人只是利用别人的助力,那么这对人生是一种破坏。
任何人都必须依靠着别人的劳力而生活,这里指的别人包括同时代的人和过去各时代的人。因此只要不想成为盗贼,我们也必须像别人给予我们的那样对别人提供自己的劳力。至于自己接受多少是绝对无法衡量的,我们应该尽量少取多给。
总而言之,人必须互助,而且必须是自觉性的互助。接受自己同胞的扶助,不是只要付钱就够,而且必须以尊敬、感谢以及对同胞生活的亲和来回报。
互助是积极的,让我们一起传播互助的种子,让世界洋溢着互助的声音,开满互助的花朵。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二
越发觉得,感悟永远不在阅读的当下,而在人生的经历中。千万个人眼里的哈姆雷特,是千万个人眼中的自己。就如米兰昆德拉在《庆祝无意义》中所说的那样——“大家都是在不同时代不同地点建立的一座座天文馆上远距离交谈”。所以,任何的读后感都狭隘而片面。都只在阅读中找寻共鸣点,例如这本书。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纪德游荡世界时的散文随笔。同时这本书也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才是最原生态的自由!这里的“原生态”,并不是说要远离社会,而是要关注自由超过一切,甚至包括自己。所以,为了获得心灵的自由,纪德告别了所有熟悉的东西,忘掉了头脑中的一切。他一路接受新事物的洗礼,用开放的心态拥抱变化,去找寻自身独具、别处皆无的东西。可以说,离开是新生的前提,也是找回自由的前提。
《人间食粮》里,纪德用散漫的记叙,写下他对人生的感悟。对纳塔奈尔的倾诉,是对年轻的自己抑或是年轻的大众的陈述。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在字里行间找寻共通的困惑,而所谓的答案永远不是唯一。我们在经历中建构着自己的现在与未来。
不要被过去过多的牵绊手脚,认为现在这一瞬完全是过去的投射。看过比得到更重要,事物本身比你的理解更重要。你对着曾经的事物聊发感慨,你觉得你掌握了人生。然而,岁月流逝再回首,你会嘲笑那一刻的幼稚。人生的感悟总是不断积累的,过多纠结于曾经只会举足不前。
感受过困惑、痛苦,也有过快乐、解脱,然后把这一切都纳入己身,才能喂养出一颗丰饶的心,一颗自由的心!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个90岁的心理医生恒子奶奶写给生活的哲理小书。
“人生不必太用力,坦率的接受每一天。”这里的不必太用力不是说让你得过且过,随波逐流,而是说不要太较真,不要太强求幸福,不要总想着得失,凡事想开点,别和自己过不去,无论何时都坦然的接受每一天。
关于工作,她说“为了钱而工作,并不是可耻的事情,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我认为是非常了不起的。”步入社会之后,需要工作来养活自己,如果刚好遇到自己理想的工作,那就再好不过了。但这是可遇不可求的运气。对工作而言,首先是为了赚钱,其次才是理想。所以不管做什么工作,喜欢不喜欢不重要,能解决自己当前的生活才重要。就不要总是把“这不是我的理想工作”挂在嘴边,“人生价值”“自我成长”是要等自己立足安稳后的闲暇考虑的问题。人的一生会有很多时间思考这些。
关于婚姻,她说“用尽千方百计,耗费几年或者几十年想要改变他人,只会让自己陷入麻烦之中。”婚姻中,常常因为对方的各种习惯观点而引发争吵,都想让对方认同自己的想法,试图改变对方。然而,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其实对于两个人来说,互相尊重对方的观点,不强求对方做不愿意的事情就是最好的相处之道了。
关于人际交往,她说“我会尽量抛弃‘我才了不起’的想法,这样的话自己感到轻松,周围的人也会轻松。”恰到好处的人际关系在于心灵的沟通,倾听对方的内心世界。哪怕不能给出很好的建议,认真的听,用心的回应,真诚的对待每个人就是最好的。
未来岁月漫长,依旧值得期待。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四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__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我一天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的黑人奴隶悲惨的命运,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听奴隶主使唤,为奴隶主干活,而且可以让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最低等的生活。主人公汤姆也是一个奴隶,他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当他知道老爷要把他和另一个女奴卖掉的时候,他却不逃走,还说:“让伊丽莎先逃吧,我不说半个不字,要她留在这里不尽人情。可是我不能走,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一直很信任我,我决不能让老爷失望,这事不怪老爷。”多么忠厚老实啊!后来汤姆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女孩,成了女孩家的奴隶。可惜他的主人不幸死了,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拒绝,后来凯茜和爱弥琳要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他们二人的下落,最终被活活打死。他是多么的善良啊!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善良让我敬佩,我们的世界是多么需要像汤姆叔叔这种善良的人啊。
想想汤姆叔叔的遭遇真是太可怜了,想想那个奴隶社会真是太可怕了,看我们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没有压迫。住着宽敞舒适的房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读完《名人传》这本书,我感到名人的精神是震撼人们的心灵的。这本书里的英雄,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这里面的英雄具有一种内在的强大的生命力,使他们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
贝多芬出身贫寒,他很小就辍学。他的一生坎坷不平,他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他孤独的活着,他惟一的亲人辜负了他,他内心受到沉重的打击,可他还坚强活下来。他没有一个朋友,他就像与世隔绝&hllip&hllip虽然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一直痛苦的活着却创作了不朽的传世之作,大部分都是他耳聋后创作的。他最后终于战胜命运,战胜疾病,战胜痛苦,战胜听众的平庸,战胜困难和障碍,攀上生命的巅峰。贝多芬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不肯屈服于命运,他改变了命运,他的精神震惊全世界。
米开朗琪罗出生在佛罗伦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他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艺术功底。他的祖国多灾多难,他眼看外族入侵,人民受到奴役,自己的作品毁于战乱,他受到别人的折磨,他的家族向他索要钱。他一生依附教皇,为教皇做事。教皇为自己树立碑立传,使米开朗琪罗达不到自己的理想。他一生遇到许多困难。他坚持,为了自己的理想,他活到了70多岁。
托尔斯泰出生于富贵家庭。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有很高的文学天赋。他曾经获得成功,但他蔑视自己拥有的一切。他不肯享受生活,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通过照福人类来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他弘扬真正的基督精神,对自由主义的蔑视。
作者告诉我们要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只要你不屈服于命运,总有一天你会改变命运。人生就是奋斗,幸福就产生在奋斗之中,命运是自己掌握的。
我喜欢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来丰富我们自己,书又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更该读书,去感悟书本的真正含义。书中自又颜如玉,书中自又黄金屋。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海洋吧!
这是一部发人深思的作品,吴承恩的高超写作技艺,让人赞叹不已。在他笔下创造的物体离奇多采,生动形象,让人陶醉其中。
好在他们终于战胜了困难,经历了九九八一难,他们成佛了。解脱了人世间的苦难。达到了自己的精神境界,超凡脱俗。
当我看完这书本是时,真是激动不已,我被他们所表现出来的精神所折服。回想平日里的点滴事件,哎,在生活中我总会为一点小是而下倒,__勇气去承当,我总认为逃避是好选择,直至有些事错了不能回头。可是后来的一次我学会了他们所拥有的精神,那天我刚看完[西游记]紧接我开始做数学题,突然眼前的一题难住了我,可是过了好长时间__一点头绪,我就很:放弃吧,你数学本来就没有那么好,就算了吧明天去同学哪儿看答案。可是这行吗?行,不行,行,不行,行,不行?我该怎么办呢?就在这是我无意中看见了《西游记》“对了,我怎么能被一点困难难倒呢?我要像[西游记]中的人物一样克服困难,勇往直前,一飞冲天。好了就这样我要想出来ican,ican。”它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会一直一它为前进的动力。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在这一部《童年》中,故事的情节就是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书中慈祥的外祖母那丰富,生动,优美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歌谣使作者听了大为神往,就激发了他对正义事业的美好希望。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童年读后感600字。
“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读了这样一段话,开始我还不太理解,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把正在沉睡的民众唤醒。我想这也是高尔基创作这本书的另一个用意吧。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童年的高尔基命运太悲惨了。从前我总认为自己不够幸福,可与童年的高尔基相比,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书中的阿辽沙年幼丧父,不得不被送到残暴没有人性的外祖父那里生活。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阿辽沙受尽了外祖父的虐待,在他的周围,只有自私自利、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但是,阿辽沙还是顽强的活着,慢慢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要__改变自己,学习阿辽沙身上所有的那勤劳、爱学习、独立、勇敢做斗争的品质。我会努力的。
我和高尔基比童年,真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高尔基勇敢地面对挫折,克服困难,顽强学习,最终成为一个世界著名的文学大师。我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打好基础,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窃读记》是台湾作家林海音的作品。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回忆了自己童年时期随父母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读书的生活:由于贫困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只能偷偷地到书店里看书。她藏身在大人中间,想尽一切办法读书的经历中,体会到了读书的百般滋味。文中,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她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每读到这里,我脑海里便浮现出来一个小女孩手捧着书,站在书店一角,压着心中的不安,如饥似渴读书的样子。情不自禁地联想到自己借书来读的时候,那心情也是:自己没有书,好不容易向人借到一本,心里十分高兴,可又夹杂着几分担忧。高兴的是终于借来了自己喜欢的书,担忧的是怕时间太紧,唯恐到了还书的时间还没有读完。因为心中担忧着那本书今日存,明日去,于是趁着书还在自己手中,便抓紧时间,快读,细读,专心读。与此相反,家中的书,反到是倒是久置于书架,不曾多翻。总想着,这是自己的书,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随地都可以取来读。心中不急,时间自然也就放松了。今天想:今日事多,明日再读。明日又想:晚读一天也不打紧,后天再读吧。就这样日复一日,书仍在书架上睡大觉。
想来,不管是窃读也好,借读也罢,都是提醒我们,要时时带着受人督催的心理读书。在读书时,要有一种唯恐时间不多,时不再来,唯恐失去读书机会的紧迫感,这样才更能体会到读书的不易,拿到书后就舍不得让它离开,而能够专心读,认真读,快读,多记,收到更好的读书效果了。
内容仅供参考。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五
四月桃红柳绿的季节。
你是否从沉睡中苏醒忘却沉重的过往。
四月景色旖旎的季节。
你是否轻装简从准备共赴春光。
有些事做了就做了。
对与错记在心上。
有些路走过了就走过了。
再回首失去了方向。
有些人分别了就分别了。
再找寻枉费思量。
有些情付出了就付出了。
再追逐势必心殇。
清风丽日里赏闲云散淡。
风雨交集里听万籁敲窗。
碧海微澜里度三生平安。
岁月静好里思时光永远。
聚散之美在于有缘。
胸襟之美在于坦荡。
得失之美在于无争。
追求之美在于有度。
名利之美在于淡泊。
成人之美在于放手。
君子之美在于雅量。
别离。
离开家的那一刻。
不想踏上羁旅。
我知道这一去。
即将失去你温暖的气息。
离开家的那一刻。
压抑自己的情绪。
我从那时开始。
掐指计算归期。
离开家的那一刻。
学会了忘记。
我把美好存放心底。
何惧路途坎坷崎岖。
离开家的那一刻。
尽量充满笑意。
心中默默祈祷。
期盼早日团聚。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七
我抬头仰望天空,虽然衣衫已湿。
没有愁怨与感伤,心中充溢着舒畅与希望,
清新的雨呵,真愿你滴落在我的心中;
夜深沉,满天星,
一钩浅金从灿烂的星汉中飞起,那是月。
我站立在清风徐徐的原野,星下的原野,
闭上眼,安睡在你的怀抱;
高山之巅,浮云飞絮,飘过青色的长天,
云的飘逸,在我心中留下难忘的印象。
我的歌声,似乎要乘着云远去,
飞遍人世的每一个角落;
五彩的花儿,开在山谷,清泉流经的地方,
蝶舞在花间,鱼游在水里,
山石伫立在崖上,千年不动。
他欲语未语,可我早已听懂了他们的故事;
我抬头仰望天空,虽然四月将逝。
我挥手与你作别,云因我而落泪,
星月因我而黯淡,山谷因我而变得阴晦,失去生机,
我永远会记得: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八
写作是讲究“规矩”的,有的是显在的,教科书上进行了长长的罗列与训诫。有的是隐含的,大家都在遵守,“日用而不知”。这些“规矩”往往被视为度量衡,对一部作品的成色和价值进行框定与确认。但总有人甘当“破坏者”,不按“规矩”出牌,成就文学另类书写的同时也在开拓文学表达新的空间。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这是惯有的“规矩”。周仰之写的这本《人间事都付与流风》(团结出版社20xx年1月出版)有个副题,即《我的祖父周立波》,她在给《暴风骤雨》《山乡巨变》的作者周立波立传。一般而言,这样的写作往往是“端着的”,特别是直系晚辈似乎更有必要小心翼翼、深思熟虑,掰着指头悉数传主的人生点滴与事业成就,进而控诉传主遭遇的不公对待,设法藏掖、过滤“负面”,即便是偶尔涉及也试图强行“洗白”,说是“为历史正名”,总之指向明确,就是立起一个大写的人。周仰之在称呼祖父时就显示出不一般的勇气,要么是“立波”,要么是他的原名“绍仪”。称呼的不同往往意味着写作姿态的转变。整部传记语气平和,富有强烈的谈话感,作者把自己和读者摆在同等位置,以文字营造出促膝交谈的气氛。对于祖父,周仰之是仰视的,“立波是那个时代精英中的精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但得知祖父在情感上过度消耗了祖母的善意,她坦承“对他的佩服打了折扣”。对于祖父的无情无义,“我作为他的孙女真无话可说”。这样的写作体验是痛苦的,甚至备受煎熬,因为作者清醒地自白“也许我犯了春秋责备贤者的错”,但与所谓的“戏说”无关,与“解构”也不是一码事,因为事实就在那里,绕开、盲视不可取,遮蔽、粉饰更不应该,于是只得遵从写作的本初意义。这样的写作看似在破坏“规矩”,其实不过是在回到真正的“规矩”本身。通过她的笔,作家周立波是可以触摸、感知的,读者能体味到人性的复杂与多端,她以这部作品也立起了一个无限接近“真”的人。
写作上“犯忌”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其多重的配套。作者理工科出身,而且长期旅居海外,这又是她的首部作品,算不上文学中人。周立波的创作生涯丰富立体,与时代政治潮流有着或明或暗的牵连,他的文学活动特别是与文学界的交往掌故千头万绪,周仰之自知难以驾驭。于是她一开始就真诚地亮出底牌,告诉读者自己是“外行人”,不太懂写作的章法,“没有受过专门的文史训练”,很遗憾“看来一辈子也不可能弄明白这件事了”,有的内容跳过吧又觉得不妥当,“有点太圆滑”,那就硬着头皮进行所谓的“研究”,不过还是不忘叮咛读者“不想看跳过去即可”,三番五次,甚至有点过头了,成了无谓的絮叨。她始终想把握好一条原则,即只谈自己知道的、自己想到的。
她跟随着自己的兴致走,在正常的叙事中途往往横生出枝蔓,宕开一笔,进行历史补白与生活补白,喜欢把自己摆进去,说说她的人生阅历与所见所闻,讲讲中美文化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谈谈她的生活感受与生命感悟,有时还跳脱出来苦口婆心地劝世、警世,甚至把自己的丈夫、兄弟、女儿“强行”拉进故事里,富有间离效果。她平放写作姿态,不断地在示弱,“有小船不堪重载之感”,总是在表达歉意,很诚恳地说着“水平有限”。对于纪实类创作而言,这样的写作姿态值得赞许。毕竟现实过于的庞杂、立体、繁复,尽管下了苦功夫,花了大力气,但人可能还是逃脱不了“盲人摸象”的“魔咒”,难以掌握事实的全貌、穷究事物的本质。而且在这个时代,单向的灌输不再奏效,纪实类作家面对的是“新读者”,他们有现代思维,有媒介素养,有个性意识,有自己的视角与发现,有自己的思考与态度,你尚未就事实发言,他们或许已经知悉一二,“你若端着,我便无感”,“你谦卑一尺,我先敬一丈”。所以说,纪实类创作要敢于、善于示弱,明了自己的局限。周仰之自觉地放弃了全知全能视角,给自己找准了一个恰当的位置。于是,她的这本写给祖父的传记显得别致而不一般。(王国平)。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九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与青年时代生活与命运的回顾,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二部分《在人间》,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这本书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作呕的丑事。但外祖母却给他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十一岁时由于外祖父家业破败,无法养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
在十六岁那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一直想上大学,可是那时的大学对穷苦学生关着大门的。终于,有一个“特别大学”—专门收留穷苦学生的学校向阿廖沙敞开了大门,阿廖沙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与我比真的是差得太远了,我从小就有父母的关心,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也不主动,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成乐趣,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的负担。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努力下逐渐走向光明。我的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向阿廖沙一样去好好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将来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像多彩的阳光,伴我踏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
我一直觉得书店是个好地方,又安静又有情调,还能与各类作家的作品来个偶遇,往大了说去,还能遇到自由的精神和心向往之的远方。
在书店我就看到了这本《人间滋味》,上面画着一只我最爱的大闸蟹,一看又是汪曾祺写的,遂买之。以为汪曾祺是根据他钟爱的美食而写的回忆或者故事,结果发现他写的不仅仅是关于那些和食物有关的回忆,还从食材本身出发,谈论了地理人文和社会形态。
汪先生起初是以小说名世,写散文按他的说法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但是到了晚年,他的小说写的越来越少,散文反而成为了他的主业。他散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于自由,因此作品“既有旧文人的影子,但又有一种现代的难以名状的人生体验”,并“力图把现代生活韵律古典化”。鉴于他散文独特的风格,《汪曾祺散文集》便按其内容的不同,分类分册出版了《人间滋味》《人间草木》《人间小暖》《人间有戏》等。
我所购买的这本《人间滋味》便是他所写的吃食了,许多人都写过谈吃食的文章,如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唐鲁孙谈天梯鹅掌,沈宏非谈最难将息等。但要论写家常吃食,汪先生是独一无二的。天梯鹅掌、雅舍谈吃还有花蟹鲍鱼,都未免有一点贵族化了。但要说到咸菜、臭豆腐、萝卜、苋菜等,却是老百姓家常桌上必不可少的吃食了。
与其他谈吃的作家不同,汪先生谈吃食,不喜去细考它们的出处,而更关注食物本身的滋味。之前看袁枚的《随园食单》,就总觉得欠烟火气,既不能作为食单,又不能勾起食欲,因为写的更多是“吃”的理论而非实际感受。汪先生的吃,写得更平易近人更接地气,又不流于俗套,往往感到仿佛亲尝其味。大家都知道他是高邮人,连我这种平时对咸鸭蛋没有特别爱好的,看到文中所说“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还是眼馋了一把。
他写甜,“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写臭,“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写鲜,“以茶油炒,鲜嫩腴美,不可名状,或以少许腊肉同炒,更香。”写香,“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所以说,酸甜苦辣咸,最好是什么都要尝一尝,什么都要试着去接受。
我最佩服汪曾祺的便是,明知他是高邮人,通篇文章看完,却不知道他到底算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偏袒的菜系,什么食物都能侃侃而谈,就连他自认不擅长喝的茶,他都能写两三篇文章,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他所关注的食物背后的文化,应该说就是民俗文化,所以在他的吃食散文中,就蕴藏着一种醇厚的生活境界。汪先生赋予这些饮食以风致和光彩,因此他所写的食物和口味,便就包含着人生的性情与哲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食物也就蕴含了一方人的性情。在《苦瓜像瓜吗?》一篇中,他写以苦瓜自喻的“苦瓜和尚”石涛这个人物,就寄寓了一种不随流俗的孤傲之气;在《口味、口音、兴趣》中,他写一位母亲为了不吃牛肉的孩子去外地能适应生活,专门买了牛肉跟他讨教做法,写这样的饮食态度就寄寓着人的胸襟与度量。“口味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酸西辣,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我想即便是放在当下,放在那些所谓不再固步自封的年轻人身上,也是很难像汪曾祺那样去接受那么多元的事物。他在书里写到人就是要什么东西都要吃一下,什么都要尝试一下,“这就和读书一样,我想你们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一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她的作品的多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疾苦,揭露当时的社会现实。我第一次读他的作品,就被故事中主人公的经历深深地感动了。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讲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深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阿廖沙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母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的最底层。和各个阶段,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在生活中也有像阿廖沙这样坚强的人。如:海伦凯勒。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哑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19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不久,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导师安妮沙利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利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她赢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赞扬,并得到许多国家政府的嘉奖。主要作品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生活》《我的老师》等。海伦凯勒一生一共写了14部著作。《我的生活》是她的处女作。作品一发表;立即在美国引起了轰动,被称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出版的版本超过百余种,在世界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书由海伦凯勒的《我的生活》《走出黑暗》《老师》三本书以及发表在美国《大西洋月刊》上的著名散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编译而成,完整系统地介绍了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为阿廖沙这种高尚的品质所感动了。在这里,我要对大家说;我们要向故事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一样,做一个坚强的人。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二
人间处处有真情,人世间,总有一个人默默等地为我们付出;总有一种爱,让我们泪流满面,只要你去观察就会发现。
读完这本《人间真情》,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十一枝康乃馨》,这篇短文讲述了两个懂事的孩子,为了给母亲买康乃馨,去给花店老板打工,送完每一份花,他们都恳求眼前这的这位母亲能给他们一束康乃馨,因为他们也想让自己的母亲和这些母亲一样能收到节日礼礼物,因为有十一位客户,所以他们就得到了十一束康乃馨。从这篇短文,我不但可以看出到两个孩子的孝心,也可以看出这十一位母亲对两个孩子的同情。
在人世间,不但有母爱还有父爱。父爱如山,那份粗中有细的厚爱中,重的足以让我们震撼;父爱如茶,细细品尝,方知苦涩中透着甘甜……慢慢咀嚼这份父亲的盛宴,你会被那并不起眼的父亲感动!《奇迹的名字叫父亲》写了一位父亲在削苹果时,不小心把刀插入胸口,可他用顽强的毅力坚持活了3天,只为了家人,他依旧干着日常的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奇迹啊!《父亲的爱》则写了一位父亲用另一种方式疼爱着自己的孩子,他虽然很严厉,但是这也是一种爱的表现!
我们的成长离不开老师的教诲和关怀。《难忘的体罚》写了两个孩子犯了错,老师惩罚打板子,打的却是装了垫子的座椅,他们的体罚并无肌肤之苦,这位老师是多么爱学生啊!
在我们的成长中,有母爱,有父爱,还有友情和老师的关怀,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他们会永远伴随着我们,走向温暖的世界!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三
我已经很久没提笔了,昨天本是我的生日,很想写点什么,可一直没有想写的东西。虽然我的生日就这么平淡的,不为人知的过去了,但在我心里,不断的勉励自己,对于美好人生的向往和对将来幸生活福的追求不能停止,虽然这是一种心灵的追求,没有任何物质的表示,但在我心里,也是满满的礼物,一份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今天一早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天使在人间》的小说,它是一部奥黛丽赫本的儿子描述他母亲的小说,属人物传记篇。对于奥黛丽赫本,我本知之甚少,只是听到很多身边的人对她的热烈喜爱。而我仅仅是对《罗马假日》里那个清纯可爱的小女人,一个拥有美丽迷人的容貌所喜欢。读完此篇,我更想说,她是这样的女人:一个欧州美丽迷人的天使,一个温柔优雅的女人,一个辉煌和坎坷同在的女人,一个善良和对爱执着的女人,一个终得幸福的女人。
了解奥黛丽赫本的人都知道她有两次坎坷的婚姻经历,但对于我,更吸引我的是她的好友格里高利派克对她的纯真友情。派克是《罗马假日》的男主角,那个银幕上的情侣,深深在烙印在世界上喜欢它的观众心里。而生活中,是派克在暗中帮助他,支持他,很大程度上,是派克带给她一个辉煌的开始。所以在1954年3月,赫本因该片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赫本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得语不成句,但她却没有忘记告诉世界:这是派克送给我的礼物!派克也有自己的婚姻,但派克对奥黛丽的友情,是那种最真挚最纯洁的。1954年9月梅厄和赫本在瑞士结婚。远在美国的派克参加了他们的婚礼,他送给赫本的结婚礼物是一枚蝴蝶胸针。这枚胸针赫本非常喜欢,一直珍藏在她的身边直到去世。
1993年1月20日,赫本在瑞士的家中去世。人们万万没有想到,已经77岁高龄的派克在妻子的陪同下,也千里迢迢地赶来参加了赫本的葬礼。要知道,1991年退休之后,派克就极少出门。
葬礼上,已是白发苍苍的派克老泪纵横,他哽咽地说:能在那个美丽的罗马之夏,作为赫本的第一个银幕情侣握着她的手翩翩起舞,那是我无比的幸运。他低下头,在赫本的棺木上轻轻印下一吻,深情地说道: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在场的人无不唏嘘落泪。
赫本走了,派克送她的那枚蝴蝶胸针依然完好无损地珍藏在她的首饰盒里。20xx年4月24日,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赫本生前衣物、首饰慈善义卖活动。那天,派克亲自前去买回了那枚陪伴赫本40年的蝴蝶胸针。当他干枯的手握住胸针时,他触及了赫本那美丽的心跳,他觉得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什么遗憾了。20xx年6月12日凌晨4点,派克在他的比弗利山庄的寓所里,闭上了眼睛。
读到这里,心情无限感慨,人生中难得有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哪里,都心存惦记值得尊敬的朋友。从这一点上说奥黛丽赫本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个真情真义的好友直至终生。
在奥黛丽赫本对于爱情深情投入,却又让她无比失望的时候,她电话给派别,伤心地说道:在这个圈子里,婚姻真难维持啊!请你相信我,我是把婚姻、家庭生活放在第一位,而把事业放在第二位的。我本来想白头偕老,但太难了,太难了!。对于爱情,她的理念是白头偕老,是那种对爱情忠诚的无比向往,是一种可以相互扶持和理解的爱情伴侣。
两段未能让她如愿地走到终结的婚姻生活,并没有磨灭她对于生活的热情和对爱情的渴望,终于,迎来了她人生中的第三个男人,一个她自称:灵魂伴侣的男人,一个和她一起度过了平静和美的晚年生活直至终老的人。没有一个人不会老去,没有一个人不需要伴侣,但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也许有的人一生都难以拥有真正的感情,而最难得的就是那种可以相互理解,相互扶持,风雨同舟,相互尊重的人生伴侣。因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生活,一种平凡而又不失温馨的人生。奥黛丽赫本的晚年,将自己的爱无限的奉献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自己的善良来关爱世界,也赢得了她想追求的爱情生活。可以说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四
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我就对高尔基所处时代的社会产生了好奇:连家庭都这般黑暗,那社会呢?稍后几天,我便读了他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被迫离开家,在外面打工的经历。在打工的过程中,他遇到许多人,历经千辛万苦,却仅能得到养活自己的工钱。整篇文章大多数都是高尔基和“同事”、朋友间的'谈话,反映了沙俄时代的腐朽与黑暗。
但是,学习不是仅仅学一方面,还要学习多方面,读多方面的书。高尔基就是这样的,他什么书都读:故事、讽刺类小说、历史故事……我们也一样,应该多读不同作家、不同类别的书。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必须发奋学习,努力向上!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五
像告别裔凡里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叫裔凡的男孩,为了想了解女生,曾经给许多个他以前认识的女生写信,可都没有人回信。可是有一次,他给一个叫季红的女生写信,而她将这件事告诉了她最信任的一个同学,季红久久没有回信,但她的那个同学却回了一封信,一封道歉信,为季红不回信而替她道歉。就这样,他们通信了半年多。
有一次,裔凡提出要见面。他们约好时间见了第一面,也是最后一面。原来裔凡要搬走了,他们之间的通信断开了。要知道,男女之间纯洁的友谊有多么的少,有多么的珍贵。正所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他们还是分开了,通信断了,友谊断了。但我想:他们一定会记住这段短暂的友谊。
而如诗如歌中讲的虽然也是友谊,但这是师生间的友谊,最终也分开了。他们渐渐地淡忘了这段友谊,和老师对如歌的承诺。
这本书里,最感人的并不在相遇,而在分离。每读到故事最后,你总会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
一本感人的书——《天使在人间》!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六
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
青年时代的顽固味觉记忆,势必影响人一生的食物选择。
饮食往往与某种情感挂钩,而特有的饮食文化,往往是与特定的人群有联系的。
家里的饭菜,或许代表一个习惯,代表一种熟悉感,也可能代表一种念想;猝不及防的,在某个深夜,肚子咕噜咕噜叫的时候,或许你莫名想念那一碗虽然卖相不太好看,但却有家里的味道的炒饭。
于是,你心心念念,日日夜夜,回味那个味道,却苦于千里之外的距离,够不着那一碗隔夜的炒饭。
在冬天哈着冷气的夜晚,或许,你会叫上两三好友或者亲爱的他/她,去吃上一顿热乎乎的火锅,在你来我往中,那种因距离产生的陌生感,瞬间消失在腾起的热气中,直到各自挥手时,带着一份满足感踏上归途;在那些想起他们的日子里,便会想起那一份热气腾腾的火锅,那不仅仅代表着美食,也代表着你们的过往,代表着那些或嬉戏打闹,或泪流满面,或推心置腹的岁月。
美食已经变成了一种符号,变成一种连接;美食也变成了一块心头肉,摘除不去。
熟悉的味道磨人心。
对于美食有执着偏好的人,总是有着异于常人的灵敏鼻子和定位功能——寻觅美食的能力。
w是我认识的一个老友,曾经也很有幸被她拖着深入一些美食店觅食,吃凉面,葱油饼,小龙虾等等。你会惊呆,凡是关于吃的,她肯定比你还先知道,你天天从这里走过,却不知道这里还隐藏着一家不起眼的美食小店。不仅仅会找吃的,对于动手做菜,她也是很有心得的。于是我多次戏言,让我饱饱口福嘛,大不了我负责洗碗。(我不喜欢洗碗,为了吃的,可以折腰)。某次终于尝到了她的手艺,酒足饭饱之后歪在那里,盘算着怎么可以逃过洗碗这件事。
另一个对于美食有追求的,当属我老爸。不同于其他老一辈吃过苦,对于食物可以将就的人,他极其严格。
做菜的材料必须新鲜,刀工必须老练,什么样的菜色搭配什么样的厨具,样样齐全,不可以将就。比如炒面的青菜,必须切得非常细,曾经有个邻居笑着说,你家的菜可以用来穿针了。瘦肉必须沿着纹路斜着切,这样的口感才会好。小时候,我就是那个他在边上指挥,我在旁边切材料的人,有时候我实在切的太慢了,他就看着我说,让我来吧。其实心里应该很嫌弃我的刀工,我默默不说话,看着他自己动手。
所以现在,我发现,我对于切菜这件事情,有自己执着的地方。土豆丝必须细,姜丝必须齐整,芥兰必须薄度足够等等。
有一年,老爸在医院,我在学校附近去看他。他说:小妹,来这里,我们去吃饭吧。
那是一个不大的摊位,在路边,点了几个菜之后,他说,喜欢的多吃点。其他菜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我只记得一个生蚝煎蛋,特别好吃,当时忍不住就吃了两块。
走的时候,我还回头看了看那个地方,我在这里呆了几年,怎么就没发现这么个好地方呢?
陈晓卿的文字,很容易让你陷在回忆里,回忆着那些美食,似乎每一个句子,你都可以写出一个属于自己故事。他的文字,打破了我对于一个糙汉字的固有形象,他幽默,搞笑,一颗十足吃货的心,满满的人间烟火气息。
他说:最好的美食在家里,个人饮食偏好,尽管像胎记一样私密,但至亲永远知道它在哪里。
在闲暇的时候自己准备一些材料,自己动手,自己琢磨,我想,这大概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吧。
——除了让我洗碗,其他好商量。
在人间章读后感篇十七
在人间读后感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在人间读后感》的内容,具体内容:《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阅!篇1《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阅!篇1《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要上学念书。
《在人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而是一个步入社会的青年。他已经不能接受其他人的供给,必须自力更生,寻找一份工作以谋取生路。而阿廖沙的经历并不顺利,从当绘图师的学徒开始,四处奔波,遇到了行行色色的人物。但也正是这样的经历,使阿廖沙学会了人际交往、生活经验,认知了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树立起坚强的意志。
有人会说,阿廖沙青年时期的生活是虚度年华,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许多人把毕生精力都用在了读书和学习上,而缺乏良好的处事和社交能力,没有一定的生活经验。这样的人走入社会之后不会因为学历而受到重用。如果一个人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一定的学识,无数职业和岗位将会为他敞开大门。
尽管在黑暗的封建社会中,主人公阿廖沙仍有学习浓郁的兴趣,他在这段时间没有放弃阅读,尽管受到重重阻挠,但仍有着一颗学习、向上的心,这在当时难能可贵。也正是这种精神,使年轻的阿廖沙最终成为一名著名作家。可见,一个人的成就是从小一点一滴的习惯与行动培养的。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一次对学生说:"今天我们只学一件最简单也是最容易的事,每个人都把胳膊尽量往前甩,然后再尽量往后甩,每天做300下,大家能做到吗?"学生们都表示能做到。第二天,苏格拉底问学生:"谁昨天甩胳膊三百下?做到的人请举手!"几十名学生的手都举了起来。一周后,苏格拉底如前所问,有一大半的学生举手。过了一个月后,苏格拉底问学生:"哪些学生坚持了?"有九成的学生举起了手。一年后,苏格拉底再一次问大家:"请告诉我,最简单的甩手动作还有哪几位同学坚持了?"这时,整个教室里,只有一个学生举起了手,这个学生后来成为古希腊另一位伟大哲学家的柏拉图。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哲学并创建了自己的哲学体系,培养出了堪称西方孔夫子的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可见,一个小小的细节会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如果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与行为习惯,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篇2《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在小说,作者不只是再现了形形色色的小市民和他们的生活习俗、道德观念和精神境界,而且塑造了一系列体现劳动人民智慧才能的人物形象,广泛深刻地再现了广大下层劳动者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思想情结,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
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这个少年对这种生活的反抗情绪越来越强烈了。而创造出一个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人民下层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a>。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篇3《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必须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但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可以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知道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择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这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弃+勤奋=梦想。
着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己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因此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