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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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一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认真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的新一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合格人才,是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根本措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更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实现的大问题。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结合全区实际,对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共有公办中小学43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中专1所,初中8所,小学32所),在校生42500余人,普遍都开设了法制课,聘请了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有成人中专、教师进修学校、业余体校各1所;社会力量办学机构65家,教职工3000余人;高等教育院校5所,学历教育在校生6**人,一个多元化的大教育格局初步形成。在高校中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随着开发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急剧增长,目前小学在校生23356人,借读生6954人,借读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9.77%;初中在校生8705人,其中借读生2505人,借读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8.78%。全区借读生总数近10000人,法制教育也显难度和重要地位。
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一些学校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学校对师生的普法教育不重视,对法制教育有流于形式现象;二是忽视法律操作方式方法的传授,宣传教育往往强调事后的依法追究;三是许多学校非常重视法律知识的课堂学习,并以考试的成绩作为评价普法效果的主要指标,客观上使普法教育坠入了单纯追求分数的误区;四是有些学校寄希望于通过每年或每学期一、二次法制讲座来解决普法教育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学校作为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有一个具体的操作的问题。现在许多学校虽然也经常开展了法制教育,也可讲出一些工作成绩来,但并没有真正花力气来抓,或者并没有抓到点子上;六是大专院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少数学生中还存在着潜在的犯罪因素的现象,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到毕业还不知道“**”普法是在做什么,有的教职员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个别的甚至出现违法行为。
针对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们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措施。
及时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确定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思路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要求强调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要从小抓起构筑起学校、社区和家庭齐抓共管的社会教育体系。每年在人大代表视察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普法工作中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争取人大代表的重视和支持。在创建“平安西海岸”工作中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目标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地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二)突出重点部位,创新教育形式,拓展教育空间。
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始终是我们工作中关注的一个重点群体,根据“**”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创新思维,力求与时俱进,全力将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经过认真调研、反复酝酿,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活动。**年4月,对全区43所中小学校和规模较大的30余所民办院校进行了调查,摸清了学校法制教育的情况和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进行现场警示教育。组织中学生到区看守所内的监区,由在押未成年犯以其自身经历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和失去人身自由的感受;使中学生到场坑受教育,活生生的教材和在押人员的泣泪讲述使参加活动的中学生们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震撼和洗礼,他们发表感言,表示决心以此为鉴,加强自身修养,远离不文明和违法犯罪。三是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文艺进社区,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我区与科技大学联姻,在该校建立法律知识培训基地,组建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到学校、进社区进行演出,使学生更加直接地受到法制教育。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图片巡回展览活动。我区制作了内容涉及政法、治安、交通、消防、劳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经济犯罪以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九大类70余块法制宣传教育图版,在中小学校、各大院校进行了巡回展览活动。有10万余青少年参观了展览、接受了教育,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好评。这是我们在广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摸索出的切合我区实际,具有开发区特色的新的法制教育形式,对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促进创建“平安西海岸”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坚持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化。为全区43所中小学校和30余所民办院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积极指导和参与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六是积极了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积极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突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综合性、实践性和针对性;不断探索新时期创建“平安校园”的新思路、新措施。如黄浦江路小学开展形式新颖的普法教育形式,在教育的方法上以“活”字为抓手。改变过去呆板说教的方法,以“活”融入法制教育活动的始终。如利用清明节扫墓时机,对学生进行爱国教育。在法制教育的形式上以“新”字为主线,采取读书演讲式教育,让青少年学生在法制教育中得到法制理论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认识的深化。大家都暗下决心,不但从小要学法守法,还要以优异的文化成绩参与高考,争当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在法制教育的氛围上以“广”字为平台,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读一本书”活动。通过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法制内容的理解。在法制教育的效果上以“实”字为层面,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取得实效,着眼于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工作,以抓好单亲家庭的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为重点,对这些学生的法制教育由所在班的班主任负责,定期进行家访,有针对性地经常进行个别法制教育,重点给予关心和爱护。对“问题学生”由法制副校长重点进行帮助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七是充分发挥了区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活动。从普法讲师团中抽调部分经验丰富、热爱关心孩子成长并从事过教师职业的政法干警分批到各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先后组织了30余场专题法制教育讲座,为4万余名中小学生上了法制教育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八是充分发挥律师和“12348”法律援助作用,为青少年维权提供法律保证。根据青少年特点,建立了律师维权岗,培养了一支关心青少年事业的律师队伍,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帮助学校和青少年解决法律难题,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建立了青少年“12348”法律服务咨询平台。每年为全区青少年和外来青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达4000多人次,有效的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坚持依法治校,实行综合整治,彰现教育成效。
抓好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工作和防范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使依法治校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一是制定了《开发区依法治校实施意见》,抽调专人配合教育部门对区属学校建章立制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规范了教育系统依法管理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活动。综治、公安、文化、教育、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大了清除“精神毒品”的力度,制止了含有色情、暴力、凶杀等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查禁不健康的“口袋书”,取缔了学校周边200米内传播色情内容或进行色情服务的录像厅、歌舞厅、网吧、洗头房、按摩室等。加大了对网吧的管理力度,对全区在册网吧进行同一管理,签订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责任书。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吧能及时掌握,严肃处理。通过联合整治活动,清除了污染源,净化了学校周边环境,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良好局面,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衔接,互为补充,形成合力,有效的预防和遏止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三是培养典型,示范带路,完善校内管理机制。近年来,我们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行业依法治理的重要日程,从组织、制度、评估、激励四个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构建了学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机制,协助学校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聘请了校外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校内校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使我区的依法治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每年都对依法治校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把握重点,有针对性地培育了典型,加强了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对依法治校典型进行现场指导,对学校依法管理的事项及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使全区区属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为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二
逾二十年的全民普法工作在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距离时代的要求、人民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方面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部门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有些公民甚至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时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皇皇一个“法有关系亲疏之分”“法为有权者所用”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表现为:国民教育中侧重公民义务的教育,忽视了公民权利的教育;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
首先是立法环节。在社会管理的多数方面现行立法层面仍处在构建枝干的阶段,实践中很难发挥有效应对社会实质需求的作用。例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需要的行政收费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政务信息公开法等,都还没有制定出来。同时,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立法作用发挥不明显,欠缺主动立法的理念和信心。
地方权力机关本身就应该是一级重要的立法机构,是基本法律有效实行的推动者和监督者,地方性法规应该是最具有鲜明特色的法治宝典,成功的地方性立法又能为国家立法技术的不断完善提供最鲜活的素材,但可惜的是现实的地方权力机关的行政性质偏重,法律人才缺乏,日益成为一个彰显单一职能的议事机构,甚至惟命是从,此现状完全有悖于宪法规定。通过立法来呼应群体需求,既能深化有法可依,又能为群众的法治信仰提供对应的保障。
其次是执法环节。由于我国的体制原因,政府承担着大多数的社会执法功能,对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也往往与行政权力的实施不构成自然过渡,因此,依法行政必须成为政策执行者、执法者的首要工作原则。行政权来源于法律的确认,行政权的实施必须以法律(这里指广义的法律、规章)为依据,当法无明确规定时,则应以法的原则、精神为依据,在涉及到公民群体或个人时,则必须切实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而不能为行政权的便利实施去人为地宽泛地、想当然地解读甚至遏制。人民群众在亲历的涉法实践中也将以法的规范、法的理念来审视事情本身,来审视相对方的法治素养,在最终的公正结果面前受到法的教育。
自纠自查必须以系统内的独立部门来负责,这既是一种司法技术层面的帮助,又是一种行业自律的管控;社会监督是执法者的外围监督,是以相对方合法利益为依据的精准衡量,也是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培塑法治信仰的积极能动,能较好地实现法制的社会目的。执法者首先要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的界定、要求,同时要依法对待相对方,切实尊重相对方的一切合法权益,确实如此才能获得令畅政通的社会效应。
程序正义促进法治的完善。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良法人人遵守”,程序正义是“良法”的组成部分,又是“人人遵守”的重要原因。只有人们感到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平等对待才会自觉遵守法律,而程序正义恰恰要求法律实现过程中的平等公正。
在这里之所以将程序正义单列出来强调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国情,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的传统法律文化和观念之中“重结果轻形式”,是中国法律的一大特点,“中国人寻求的是实际的公道而不是形式上的法律”的鲜活事例比比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公民民主意识、法制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已经逐渐给予程序公正越来越多的重视。另一方面,有些法律知识有限的普通百姓,对裁判结果正义与否的判别标准,通常是从制度上看法定的程序是否得到保障和贯彻,因此程序公正才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根本保证。如果程序的设计和实施公正,那么大多数情况下做出的实体处理会是公正的;程序公正也有着独立的价值,它本身体现着民主、文明、法治和人权的精神,并不依附于实体公正的实现而存在。良好的程序公正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应该公开透明,具有鲜明、完备的形式逻辑。
第二,应当保证各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允许搞差别待遇,不允许剥夺任何一方的争辩诉讼权利。
第三,必须使裁决者处于独立和中立地位。
第四,应当为对立意见提供正面交锋和辩论的机会。只有坚持程序正义才能较好地引领法治公信力的构建,才能最终保障法制正义的实现。
人民群众在自身权益受到威胁、侵害时需要律师的介入,律师能为代理方的利益认真地为当事人辩护,能够起到牵制公检法部门行为不超出法律的作用。而这样的程序反而能够赋予相关结果以足够合法性,进而可能起到避免代理事宜的深度恶化,甚至起到防范再次发生群体性 事件的积极作用。
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律师也能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参与领导接访。为领导的回复和决断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在事件各方的后续处理中以法律来平衡;四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这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权效能的有益尝试。
律师目前在我国是较为独立的具体法制事件参与方,其基本职业要求是司法制度和当事人利益之间的调节者,律师工作的成败得失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因此,我们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尊重律师在各类纠纷、案件中的代理、辩护职能,将其作为实现法律公平公正意义的有益介入者,切实摒弃自身单纯的矛盾、对抗意识,为提升法治公信力创造良好条件。
律师最好的“名片”是担当社会责任,做法治社会的倡导者、建设者、维护者、推动者。尤其在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而据理力争时,折射出律师扶弱助困、匡扶正义、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虽然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正如战国列子所说“国者,必须以奉法为重。”只有建设成为法治社会,我们才能向法治的小康社会奋进。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三
经过此次深入调研,发现在管理上的松散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尽管大多是个别行为,但是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隐形的危害,很难在短期内被发现,一旦问题显露出来,就可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成为了群体问题。这样就会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特别是对外业务较重的单位和部门,影响的不仅是工作效率问题,更多的是引来了群众的埋怨之声,影响和破坏了单位形象。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
二是中餐期间仍有部分人违禁饮酒;三是在办事过程中仍有收受他人礼品和接受宴请的现象;四是办事作风拖拉,态度刁蛮,推诿扯皮;五是吃拿卡要、小恩小惠现象;六是令不能行,禁不能止的问题;七是着装不规范、有穿奇装异服的现象。
针对目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包括:
能与党和人民保持一致的后果。
个别领导干部在管理方面的认识存在片面性,认为严格管理是“整人”。因为担心丢选票,害怕得罪人,就会出现“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的现象。一些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或者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者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或者避实就虚、言不及义,或者看似批评、实为表扬。出了问题,应进行组织处理的不及时处理,该承担责任的不及时问责。其结果就是,作风上的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
纪律观念是根植在每位同志心中的,只要心里念着纪律,做事就会有原则,有底线。在这一点上,大多数同志还是好的,能够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纪律怀有敬畏之心,以此为“高压线”,不敢触碰。可偏偏总是有少数人我行我素、顶风违令,总有人怀着侥幸心理以身试令、敢碰高压线。这是对纪律严肃性的蔑视,是对个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群众利益的不负责任。
为了应付检查,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应当知道,规章制度的制定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制度不仅要人看,而且要人记,更要人去做。内容再好的规章制度,不去认真落实,只能是纸上谈兵,形同虚设。
问题的出现,主要的根源和本质,还是在思想意识上,是价值观、原则性的偏离。是在错误思想的指引下,主观能动性的方向发生了偏差。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改善管理工作的松散现象,必须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性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将正确的价值观和原则性,同血液融合在一起。要慎始,进一步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以律己,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慎微,守住小节做到警钟长鸣,从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要慎独,自觉地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慎好,把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与道德修养紧紧联系在一起。要慎行,做到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不为。要慎终,永葆共产党人高风亮节,切实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思想改造到老。
责的态度,关心爱护、从严管理。这里的从严管理,一方面强调的是人员的自我管理,即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另一方面强调的是对人员的组织管理,即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人员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通过必要的组织调整和处理,形成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好局面。
在进一步落实严格管理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方法步骤进行。对那些工作中故意隐瞒不报,甚至包庇、协助当事人弄虚作假的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一些制度建立上仍然存在的漏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梳理、整改和完善,做到没有制度约束的,建立制度,有制度约束的,按照制度一丝不苟、不打折扣的执行和落实。建立并强化监督机制,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开展全方位的监督,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的人和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通减少,反应迟钝而老化,人们的积极性消磨殆尽。应结合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特点,研究提出一套与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岗位轮换机制,为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提供制度和环境的保障,同时也可以让人们更加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让原有的“一潭死水”活起来。
现如今,人员的管理已经由过去单一的管理转化为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管理创新水平和人才创新能力将成为一切组织制胜的关键。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员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管理就是服务”已经成为共识。鉴于世界范围内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结合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现实状况,现代人力资源工作者要想做到与时俱进、从容地应对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必须始终坚持全方位的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创新的内容至少要包括六个方面:管理理念的创新,管理体制的创新,管理机制的创新,管理制度的创新,管理组织的创新,管理技术的创新,而首要问题为理念的创新。为此,我们应该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意识,尊重人才,爱惜人才,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良好平台。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和谐之基,人才是发展之要。
人社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统筹负责从最基层的劳动者到最高端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开发、使用与管理,承担着事关老百姓最基本的就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事事关乎发展,件件关乎民生,责任重于泰山。如何能够全心全意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摆在每一位投身人社工作的人面前的一件大事。群众满意,说明工作做到位了;群众有怨言,说明我们的服务保障出了问题。所以,我们要建设一支有着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人社队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过此次调研,找到了人社队伍建设的症结。人社队伍的发展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更需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结合调研所形成的成果,我们在查找了人员管理的相关问题和制度的遗漏之后,决定对以下几项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结合现代管理和人本管理理念,对制定《加强工作纪律的意见》提出建议。
需要修改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四
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开展调研。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卢光辉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简政放权事项,同时配备1名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担任单位法治员,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需新增、保留、修改、废止的内部规范性文件28项,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年5月正式印发《**区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里,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四)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调研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重点围绕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使用,履行区委区政府分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大额经费开支,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从领导班子、科室、干部职工个人三个层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让每一位干部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采取调研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常工作中潜在的工作责任风险,了解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纪律法规责任。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经过排查,共查找出13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防控图,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为实现规范权力运作、形成内生制约力、促进各部门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全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现将我局文化广电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是:
免费开放9个文化馆、8个图书馆、5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美术馆和2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我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下达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分解到各县区,将督促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负责人,安排专人收集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民生工程的扎实有序开展。
我局涉及的共计11项民生工程中,工程建设类共计4项,目前需建设的项目选址全部落实,已经全面开工;补贴补助类项目共计7项,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实施单位,目前正有序推进中。
我市设施免费开放资金共计2284.45万元。其中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210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190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604.45万元,美术馆免费开放资金90万元,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1190万元,目前资金已下拨至各县区及市级免费开放单位实施具体工作。
对按照属地管理任务、资金、监管分解落实到县区,并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省、市级采取农村公益电影监管平台全覆盖定位管理,定位查询的方式开展工作;进行随时抽查。
广播电视民生工程中涉及的省级补助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各县区局,县区自主实施。
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划拨至各县区。5.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情况。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划拨至各县区,县区自主建设和采购设备。
免费开放9个文化馆、8个图书馆、5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美术馆和2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截至目前为止,以上五馆均全部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率100%。
截止6月份已免费放映电影13374场,完成率45%。
目前进入设备招投标程序,完成率40%。
目前进入设备招投标程序,完成率40%。
完成苍溪、朝天两个县(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任务。目前进入设备招投标程序,相关项目已经挂网,完成率40%。6.完成2425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截止6月底,补充更新资金已到位,目前已进入在投标程序,完成率45%。
截止6月份,土建部分已全部动工,设备采购部分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完成率50%。
进一步落实民生工程局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分管领导的职能职责明确分管责任,定时间、定责任、定效果到科室、到人头,逗硬奖惩和考核力度,加强项目监管,加快推进该项工作。
通过各种媒介手段,加强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和支持民生工程,并积极地参与到民生工程的实施中来。
及时成立民生工程督促检查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采取不定期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民生工程项目抢进度、抢时间、抓落实,坚决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催促加快工程进度,同时,要求各县(区)局要利用已建成的文化活动室和文体设备,开展好群众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使民生工程真正做到惠及民生、造福群众。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五
按照《xx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区人大常委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xx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常委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xx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xx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xx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xx年,共审查《xx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xx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xx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xx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xx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xx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xx年,xx区被评为“xx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几何倍数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xx年,区政府及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长5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四)法制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近年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强,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门和镇街层面,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职法制机构的职责,并无一明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部门和镇街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恰恰停留在一个真空半真空地带。
(一)要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反馈区县通用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对照调整,保证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责任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xx年x月x日启动,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并经审核后发布在网审平台配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查找网审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录入事项的纠错工作,为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单轨运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做好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实时调整,动态监管。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保证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要启动撤县设区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xx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往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里和区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五)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督促考核。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尤其要把部门负责人的重视程度,部门、镇街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保障作用。
(一)要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目前,全市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非常薄弱,与其承担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任务存在巨大落差。调研显示,xx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揽法制机构的职责。据了解,我市其他区(县)情况也差不多。
因此,建议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力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求区级配置的法制机构和专职人员。
(二)要加强和修订市级部门的规章和制度建设。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现有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清理和修订在开发征地地区,夫妻正常结婚后要等一年才上户口,对超生子女不缴清社会抚养费,就上不了户口的违反上位法律法规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明确依法能够行使的职权范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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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乡政府西北部,距离乡政府1公里,紧邻309国道。全村共有135户,531人,2个自然庄,922亩耕地。党支部现有20名党员,其中女党员2人,共有支部委员3人。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男,现年57岁,初中文化程度。
通过调查,在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村党支部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明确分工,能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在带民生产、助民增收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有较强的战斗力,在组织群众参与公益事业、落实国家相关惠民政策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班子成员有较强的履职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村党支部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抓党支部建设的:
(一)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坚持,已订的制度要落实,缺少的制度要补建。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制度,做出表率。通过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支部一班人的事业心、进取心及责任感,以便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支部真正建成政治坚定、富民有方、团结战斗、务实创新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及时吸收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增加新鲜血液,逐步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党的力量薄弱的问题。
(三)选好农村党组织书记,配齐班子。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让有能力的中青年出来挑大梁。对有问题的支部成员,要本着保证稳定,“多换思想少换人”的原则,采取措施帮助教育他们,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有钱办事”,就是村级集体经济要有实力,没有集体经济实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就通通谈不上。发展集体经济,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只有集体经济发展起来,农村才能解决有钱办事、集中资金办大事的问题,从而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因此,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突破口,抓紧、抓好。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党员特别是支部成员政治思想素质和发展经济的能力。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加强党员培训教育。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来丰富他们的头脑,用先进的经验启发他们的思路,用党章约束他们的言行,增强他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本领,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教育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通过抓以上几方面的基层组织建设,广大党员明显感到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增强了,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委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党员们也大都能够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深入村组开展调研发现,虽然我村党组织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有力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基层党组织结构设置、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影响我村党组织正常发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班子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年轻、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多数外出,导致在家党员均为老党员,思想观念陈旧,经济基础薄弱,缺乏解决实际问题和办实事的能力,缺乏自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创业激情与本领,制约了村级组织正常化发展。
(二)经济基础薄弱。一是村级党组织班子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即使主观有干事的愿望,往往处于有心想事,无力办事的尴尬境地,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等方面多年难有大的起色。二是支村两委办公经费过少。由于近年来村工作业务繁重,各种检查、会议较多,已不能满足村级日常开支,有时甚至连基本的组织生活会都难以维持,党的基本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措施不力,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支村两委报酬低。由于当前农村工作任务繁重,低保、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危房改造等诸多惠农政策均需实施,给村干部日常工作带来极大压力,90%的村干部都成了脱产干部。而且村干部大多是家里的主要劳力,每月工资已不能支持养家糊口,难以更好的激发村干部工作激情,甚至造成个别村干部军心不稳,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的作用难以发挥。
影响基层组织正常发展,有客观与主观的原因,同时又是多种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颗星,集中力量抓支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农村党员队伍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保障农村社会稳定、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关键。为此,我们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分类定级、转化提升”为抓手,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对照“五个一”(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五好支部”创建活动。
(一)开展班子建设,发挥党员致富帮带能力。
一是对农村“两委”班子实行规范化管理,把“一定三有”作为规范村务运行的根本制度,将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村“两委”换届未当选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员,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为新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基础。二是执行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基本制度,抓好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和村务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确保最大限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保证全村各项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二)开展阵地建设,发挥农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党的活动阵地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协调和以人为本、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高度出发,彻底改变过去党支部忽视阵地建设的思想认识误区,解决村级组织阵地功能不强的问题。一是实施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消除党员干部怕老百姓认为阵地建设是浪费、奢侈,把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打造成干部办公中心、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文化娱乐中心,确立党的阵地为党的建设服务。二是成立村级信访室,定期安排村“两委”班子成员带班坐岗,让群众有苦有处诉、有理有处说、有难有人帮,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
(三)开展“四个培养”,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人的问题至关重要。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一是要大力实施“四个培养”工程,即加强思想引导,把致富能手培养为党员;加强技能培训,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加强示范带动,把村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坚持优化结构,把致富党员培养成村干部。通过抓好“四个培养”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干部结构,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增强农村干部为民办事的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二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通过与党员面对面的交心谈心、上党课、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
先进性教育。
和科技文化知识培训,把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解决人心散乱的问题。三是多在党员的党性观念、服务意识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上下功夫,把那些年轻有为、退伍及高校毕业回乡优秀青年、致富经商能手、外出务工返乡优秀青年等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农村致富能人青年选配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促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解决党员“双带”能力不强、村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四是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改善结构,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三会一课”等措施,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切实提高全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村地处**县西部,距**乡政府7公里,属丘陵山区,辖7个自然村,864人,218户,23名党员。设一个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村级组织健全。全村可用耕地约3000亩,以种植谷子、玉米、小麦及豆薯类为主。村内近几年先后施建机井两眼,蓄水池三处,用于人畜饮水和土地灌溉,人蓄安全饮水问题得到了部分解决,改造中低产田800余亩,完成了村主街道水泥硬化建设。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两委班子成员和群众的共同不懈努力,力争通过努力,使我村经济社会发展迈入健康运行轨道,全村经济不断有新的增强,把农村经济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经济发展。
1、转变村民观念,增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紧迫感。发展本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加强本村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我组织建设,有利于改善村委会、村支委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全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只有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能够为村民提供比较丰富农村公共物品,才能增强集体统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生产服务、管理、资产积累上的职能作用。
2、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目标,积极发展多种产业,以“一村一品”带动全村发展。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条件适宜的村民组推广以“小米”为主导,大棚蔬菜种植和养殖多种产业发展的经济联合体。实现土地流转,用以大面积生产无公害绿色小米、蔬菜。采取“村民自筹、上级争取”的方式,同时按照“村干部带头,引进优质品种,组建经济合作社”的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事业,形成规模化种植、养殖,提高市场竞争力。
3、对在外务工的村民,要优化劳动就业结构,大兴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培训,按照“减少农民,增长技术,致富农民”的原则,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实行评选优秀在外务工人员活动,按照优秀务工人员的传帮带模式,力争达到“一人富裕,带动一片”的效果。
(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方面。
1、村庄建设。
建设因地制宜,规划以人为中心。通过对用地布局的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使之达到科学合理的使用土地,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使村庄用地布局有利于改善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加快我村的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和村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村民的文娱活动和业余生活,使村民更能真实感受到改革开放给我村带来的巨大变化。村两委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投资20万元将屯绛干渠两岸改造并建成一个占地3000余平方米的村级文体综合活动广场。新建房实行统一规划,要注意提高民宅设计水平,提供多种房型供农民选用,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
2.道路规划。竭力完成自然村与人行便道的硬化工程,同时尊重道路原有脉络,满足区域内通达性要求。
3.群众饮水工程。人畜饮水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采用集体筹资,个人投工的方式继续把各个自然村的饮水完全解决,为今后的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基本情况。
**村坐落在**县西部,位于**乡东北部,距县城十四公里左右。该村地属丘陵山区,但地理条件优越,交通条件便捷,气候适宜,广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同时,外出务工作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全村共有228户人家,共计大约946人,辖5个自然庄。村中耕地面积2900余亩,粮田面积2500余亩。
近年来,**村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方针,按照乡党委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各种产业,促进自身发展,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稳步进行,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农产品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种植业作为村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农产品结构的单一化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所在。养殖业资金不足,存在着带动力不足,发展不稳定的现象。同时,农民素质不高,封建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薄,缺乏科技人才。
各种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配套;大力发展畜牧养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达到“五个好”标准,在志村两委的带领下,将建设成为村民、集体双富,物质、文化生活宽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1、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推行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增加对三农的资金、技术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建设现代农业。
2、推广健康养殖观念与养殖方式,使养殖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将养殖业发展成为主导产业。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1、完善道路设施建设。力争实现100%“户户通”。
2、进一步治理村庄环境,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对全村未绿化道路两侧的绿化进行统一规划,基本实现村道两旁绿化,鼓励农户进行庭院美化,建设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治、生活舒适的新农村,做到人居与自然趋向和谐。
3、努力做好全村的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全村的自来水管网改造,确保人畜吃水问题合理解决。
4、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继续加大沼气建设投入,使全村居民都能用上清洁、安全的沼气。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提高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尤其是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了解并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状况,进一步规划民主决策机制与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农民素质,培养科技人才。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提高农民素质。一方面可以通过办学校及培训班的方式,加强农村教育系统建设,另一方面,向农村基层输送优秀人才,加快新技术的推广。进行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技术与科技装备农业,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大力覆盖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加强新农村医疗建设,提高基金使用率和农民的受益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广大农民各方面的生活都有一个全面而详细的保障。
(六)强化法制教育与计划生育推广工作。定期举办各种法律知识宣传讲座与培训班,使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生殖健康推进计划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工程。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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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
合同。
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及新农村建设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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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三、加快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及新农村建设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建立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注重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和利益协调制度。一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资助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不稳定因素。二要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三要建立完善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针对民间纠纷存在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行为激烈化这一难题,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排查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打牢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七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无疑承担着首要的责任。20xx年4月,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的号召。本文拟针对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看法。
法的最初产生,即与城市、商品交换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法在城市之中孕育产生。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法已经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市民社会自发的演变进化,法治社会或许也会自然生成;而通过有意识的开展创建活动,法治城市的形成则会更加快捷。当前,各地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随着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注重通过创建活动,获取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环保城市等各种荣誉称号,以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这一颇具含金量的称号并没有得到城市执政者的广泛关注。除了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之外,在全国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往往悄无声息,相关职能部门也无所作为。在一个地区内部,由于执政者法律意识的不同,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创建活动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也尚没有形成各地相互竞争加压的态势。
法治建设更多的属于软件建设,属于城市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本身在考评方面就面临着量化的难题。加上法治城市创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由此很难形成真正系统完善的考评细则。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其他创建活动,相关主管机构都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细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操作起来比较方便。法治城市创建,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除江苏、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法治县标准、法治政府标准外,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出台,全国普法办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这种状况,客观上亦给创建活动的开展制造了难题。
法治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政法、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众多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不同,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协调联动模式不同,较多的是由县、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这种模式面临着缺少权威、缺少制约手段等弊端,难以发挥有效作用,造成众多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把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必需的任务来抓,创建往往流于口号和形式。
法治城市创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全国普法办提出的创建工作原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往往强调行政主导,本也无可厚非。正如马怀德教授所言,“在中国这样一个主要依靠行政主导的发展中国家,推行法治与发展经济一样,需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强大动力”。但是,法治创建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建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说城市实现了法治化。在当前的创建活动中,往往忽视了市民社会的培育、忽视了民间组织的参与,创建活动缺少了“源头活水”。
城市间的竞争对城市品牌塑造提出了要求,城市执政者自身有通过创建为城市获得各种“城市名片”的内在动力。比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在经过考察认定合格后,国家相关机构往往要授予该城市荣誉称号和奖牌,一些省级政府对取得荣誉称号的城市还要给予物质奖励。作为一种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因此也需要有明确的看得见的荣誉作为目标。当前,江苏等地采取了授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方式。在国家层面,尚没有关于“国家法治城市”如何申报、由何种机构负责评审等规定,这一定程度上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限定在了省级区域之内。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国家级目标的缺位,导致创建活力未能得到激发。笔者建议,可以在设立“省级法治城市”的基础上,尽快确立“国家法治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和制度,使二者能够有效衔接。
创建活动需要多方参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的模式难以满足需要。考虑到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建议设立专门的“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由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系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涉法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定期举行例会,讨论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创建法治城市办公室”,直接隶属于所在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的拟定、日常的督察、年终的考核等职能。当然,机构方面的问题没必要整齐划一,可以由各个地方结合自身城市特色创造性的设置,重要的是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具体创建过程中,为保障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其协调联动能力,可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对日常法治工作的检查权、对不服从协调的建议处分权等,该机构亦可以通过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确立自己的权威。
法制城市创建涉及面广,但城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应抓住几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最为关键。普通市民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和政府机关打交道,建设服务、责任、信用、公开政府是市民的普遍诉求,这些诉求归结于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市民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能否得到公正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的法治信仰。正如一句著名的法谚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也是法治城市的必然要求。市民生活在城市中,首先需要生活的安全感、交易的公平感,法治城市应当是一个犯罪和治安案件低发的地区,一个市场发育成熟,市场资源自由流通合理配置,各种交易诚信公平的地区。
法治城市创建的成果将由市民共享,法治城市创建的过程离不开市民的广泛参与。要发挥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在立法过程中,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由市民参与其中,做到民主立法。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可以将一些典型案件的法庭开到群众中间,使市民近距离的受到法治教育。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向市民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特别是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反馈。要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范围,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市民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在制定法治城市考评标准时,群众应该广泛参与;在出台的考评体系中,市民的法治满意度、法治参与度,应当成为主要测评指标。
创建法治城市,推进城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市的执政者、管理者,应当清醒的看到法治城市创建的价值所在。法治城市创建的考评标准和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创建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有一个深化的过程,法治城市创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我们常抓不懈的研究和努力。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八
开通未央职介微博,累计发布微博2300余条,关注人数达9000余人,全区人社信息一体化平台连通率达100%。
近2年来,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亿余元,举办创业培训班110余期,参培3000余人次。举办各类专场招聘活动120余场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00余人。国家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邱小平,省人社厅厅长翟四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岳华峰等部委、省、市领导多次前来我区调研指导人社工作,均给予高度评价。
1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连创新高。
2年来,根据145号文件精神,为曾在我区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9626名城镇户籍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根据178号文件精神,为曾在我区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1859名非城镇户籍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补助申领手续,使其老有所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98%以上。
继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2012年以来,共完成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143人,新录用公务员31人,为我区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为提升队伍素质,我们每年都要结合当年度区委、区政府具体工作安排,制定《全区公务员培训教育实施方案》,与各街道、各单位加强互动联系,通过公务员大讲堂等活动,送教师、送培训下基层。
2暂行办法》,落实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聘任工作,每年都要对全区教育、卫生、农业以及非公组织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3期以上继续教育免费培训;全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农村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成效明显;建立了全局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交叉轮岗机制,调整科级领导干部10人,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严格执法维权,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将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无缝覆盖。出台了《xx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和《xx区处置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整治非法用工等多项检查,仅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448人次,接听电话1668起,检查用人单位307户,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12件,涉及劳动者1980人,涉及金额3650万元,依法纠正和处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55件,结案率达100%,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3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64起,涉及农民工2585人,追讨工资5150.26万元。
3
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86件,工伤认定60件,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不断完善xx区劳动者之家硬件软件配备,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和法律专业机构协作,定期开展健康卫生、法律维权知识与咨询;开设图书阅览室和网吧,购买法律知识、技能操作指南、医疗保健等5000余本专业书籍,30多类报刊杂志供劳动者免费借阅;免费开放篮球、乒乓球、健身器械、象棋、跳棋等多种器械设备,将免费培训、免费职介、免费读书、免费体检、免费健身、免费维权劳动者六免费服务送进工地、企业、社区、村组。2年来,共为劳动者提供六免费等服务11000余人次,发放慰问品价值1.5万余元。
4不赴省、零进京上访的目标。
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和养老保险工作,落实退休干部两项待遇,多次为全区离退休干部组织时政报告会、外出健康疗养和各类文体活动。向区政府申请专项经费9万余元,对我区离退休干部活动室进行了全面翻新,升级了硬件设施;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及时足额发放全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在工作中,我积极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自觉将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不断淡化权力意识,强化服务理念,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到区人社服务大楼参观指导,开展座谈交流,主动向区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结合实际认真整改。2年来,共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8件,涉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提升城市新市民综合素质、汉长安城申遗区搬迁村民就业培训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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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自己做起,认真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熟、作风扎实的复合型人才;自己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和决议,要求同志们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绝不逾矩,从思想上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局党员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6题,近年来,全局无一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情况发生。
回顾任职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还存在相当差距,需要不断改进提高。一是系统学习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对一些新知识、新要求的学习也十分重视,也特别想静下心来学习,但系统学习的时间常常难以保障,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二是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克服急躁情绪。人社工作政策性强、标准高、要求严,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有时会有急躁情绪,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努力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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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献。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九
为更好地服务于2017届高校毕业生,提高办事效率,高台县人社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报到工作。
一是简化办理流程,做好接待咨询。在县人社局网站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及时更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招聘信息,为毕业生提供报到登记、求职招聘、政策咨询等服务。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即可办理报到手续,已在外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可由家长代替办理。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向毕业生和家长详细介绍报到程序,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疑难问题。
二是设立专门窗口,实施“一站式”服务。县人才服务中心专门在政务大厅设立了毕业生服务窗口,对报到登记、政策咨询、档案托管等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为毕业生报到提供便利,高效完成报到事宜。此外,县人才服务中心专门设置的政策咨询窗口,为有创业梦想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登记服务,扶持大学生成功创业。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库,完善基础台帐。建立健全信息台帐,将高校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是否就业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统一录入甘肃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四是设立求职招聘室,助力毕业生顺利就业。高台县人社局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对于前来报到的毕业生,仔细询问就业情况,热情提供求职招聘服务,力争做到使每位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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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十
龙凤镇人民政府(2018年10月)。
龙凤镇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司法所所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镇高度重视培养干部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并采取了以下措施:(1)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镇各村(居委会)、站所干部,在平时和年终考核时注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对于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年底予以加分;(2)建立镇干部学法和培训制度,举办法律培训班、观看法制视频,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全镇干部了解到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3)对个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的情况纳入年度评价中。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此我镇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建立了龙凤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镇各站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今年我镇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项必经程序,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三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在区政务信息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除传统渠道外,充分利用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
三、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龙凤镇不断总结经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龙凤镇法律服务群”为载体,搭建起村干部、网格管理员、普通村民党员与镇领导、镇各站所部门、业务专干之间面对面、轻松、积极、务实的交流互动平台,促进法治政府工作的深入展开。坚持落实领导包村、干部包屯“五位一体”的工作制度,充实农村一线工作力量,对村干部工作进行指导,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工作机制,即干部包村负责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纠纷化解、代收代办和推动发展工作。一是通过下基层活动,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政策送到每位农户家中;二是在下村过程中,及时将群众的所思所想记录下来,及时进行反馈;三是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四是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伤残群众代办一些事务;五是完成包村中心工作,积极为镇村发展献言献策。通过这项工作不仅解决了农村的实际问题,更体现了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广大群众相联系的特色。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十一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问题是国家的重要任务,农村法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农村法治建设情况,我于2015年2月对崇福集村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本村社会治安稳定,但家族势力对村委会的影响较大;女性和外出打工人员基本不参加民主政治;村民的法律意识薄弱,甚至有部分人不相信法律的正义性;老人的赡养问题也越来越成为本村的一个显著问题。
一、崇福集村的法治建设情况
(一)什么是村委会及其作用?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产生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意见。
(二)崇福集村的村委现状
1、村委会的内部状况
在村委办公室,我们看到了村委的成员名单:李景来、李景泉、李景良、李景安、李景生。由此名单我们不难看出家族势力对村委的影响非常大,并且均为男性(据当地老人张贵之讲“从未有一位女性当过村官,村里的女性也从不会过问村委的事,那些都是外头人(即家里男人)的事情”)。这些成员的学历都成为高中,其中,李兆来、李景良两人为党员。
2、崇福集村村委工作情况及作用
则;村委对村民的社会保障的实施也很重视,村民赵刚诉说了自己的故事:赵刚从小父母双亡,靠捡破烂为生,后来娶了一个被别人称为“傻子”的女人,生下了一男一女。儿子和女都很争气,学习成绩都很优异,学校考虑到他们的家境和成绩,决定免除兄妹两人的学杂费,以减轻赵刚的负担。但是人有情天无情,一场大火烧光了赵刚一家的所有家当。就在他百般无奈、深痛焦虑的时候,村委会对他伸出了援助之手,不但号召村民们捐钱捐物,还为赵刚一家办理了低保户、申请了贫困生奖学金。在村委会的管理下,村里的社会治安很好,村民的满意度很高。
但本村村委也存在一些工作漏洞。比如村民间发生矛盾后,常以吵架或打架的方式解决,村委却很少过问;还有就是老人赡养问题很大(基本上是因为无儿无女或子女婚后很少问及老人,但后者占多数),而村委却一直没有去解决这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三)村民心目中的法律
据调查,多数村民认为现在的法律不健全,不到位,因为村里曾发生过一起刑事案件,犯罪人王春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刑5年;恰好邻村也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二犯罪人却以同王春的罪被判刑10年。村民们表示这种事情非常不可理解。也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为“人情重”。即说现在的法律还算健全,但是人情太重,导致司法机关在履行工作时因个人感情而出现差别。所以,持这两种观点的村民都说自己是在没有办法的时候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同时,村民们也不否认法律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作用的。比如法律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解决“人情重”的问题,像上面的事例,如果村民上访,不但可以使公民得到平等的待遇,还可以使那些以权谋私的高-官落马,受到法律的惩罚,防止“人情”的蔓延。
二、崇福集村法治建设落后的原因
1、村民法律意识薄弱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原因。由于本村村民受教育程度低,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意识也就不强。
2、法律应用过程中“人情重”,使部分村民对法律的公平正义产生了怀疑,而不愿去接触法律,并表示自己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才会选择使用法律去解决问题。
3、村委对法律和上级决策的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我的走访调查,本村村委除了在墙上张贴了一幅漫画式的防火防盗瓷砖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关于法律知识和上级决策及精神的宣传。
4、现在的法律不健全,民告官的代价太大,导致村民在与村委发生矛盾时,只能与其吵一次后不了了之,也导致80%以上的村官说出“你去告吧”之类的.话,这更加使有些村民认为“法是保官而非保民的”。
5、低保本是国家在再分配中对低收入者照顾的政策,但是现在的低保名额多半被中等或高收入阶层占据,使得更多的村民不愿去过问法律问题。
三、解决目前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和方法
1、加强宣传法律力度,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只有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进行法治建设。
2、建立健全法律及法律监督制度,以解决“人情重”的问题,恢复项目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信心。
3、提出孔子的伦理道德价值观,讲求“仁义礼智信忠孝节悌”赡养老人,从物质上、精神上帮助关心老人。
4、政府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低保批准,社会保障完好实施,使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5、村民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法律行为能力,提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自己的公民-意识和政治素养。
6、村民自治委员会要认真为村民服务,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的监督;减少家族势力对村委的影响,保护妇女和外出打工人员的民主政治权利。
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本次调查地点选取在大田县湖美乡,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获取相关的数据,深刻分析农村法制建设的情况,分析其中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一、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
农民的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2、司法成本高
农民通过法律维权面临司法成本过高的问题,尤其是追讨工资的过程中,为了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或工伤赔偿金,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要负担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诸多费用,而且维权时间漫长。据统计,被拖欠工资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农民工比例高达74.8%。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使很多农民工不得不选择牺牲自己的部分权益与用人单位私了。很多农民有法律维权的意识,但是法律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司法成本农民无法负担,最终不得不放弃法律维权。
3、解决途径存在隐患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选择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纠纷得到解决,占到调查人数的68%。私了由于其往往是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商量解决,而大多数人对事故本身没有明确的认识,致使私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随意性,同时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后,又继续纠缠,乃至发生暴-力事件。例如,走访中了解到:我乡后坑村有一人被狗咬伤,私了决定600元赔偿,但治疗中伤者因病毒感染致使产生数千元医疗费,再次协商时,犬主坚持以当初谈妥600元为由,拒绝村镇两级调解,从而让处理人员十分棘手。
4、农村司法机构不健全
如自己了断,往往为一件小事走上极端的事情时有发生。
担护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的农村司法所,往往也是有其名无其实。大多数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由于缺乏编制,几乎都是兼职干部或招聘人员。自身并不懂得多少法律,又从何普法和提供法律援助?村镇两级调解本是一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选择,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但实际中,虽然村镇两级都建立了纠纷调解室,但村镇干部大部分未学习过相关法律,同时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他们在调解中往往凭借的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虽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经验在不少调解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同时很多经验跟法律、法规有出入,甚至相悖。
二、农村法制问题原因分析
1、人口结构大龄化、文化程度偏低。被调查人员中60%为男性,40%为女性,统计表明:被调查者中56岁以上的有31人,而41岁以上的共有57人;同时初中以下学历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阶段。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很多法律宣传过于深奥和单调,群众理解比较困难,虽然有不少从普法活动中拿的资料,但很少细读。农村法制宣传渠道不畅。家庭联产承包开始后,集体组织形式越来越变得松散,群众大会已经很少召开。虽说电视机的普及率大幅提高,但收看的节目却都以电视剧居多。农村报刊最多发行到村委会一级,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般也在村委打住。农村虽然建立了农民夜校和建成开通了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小学也聘请了法律副校长,但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出来,还是形式主义的东西多一些,加之农村干部法律知识的缺乏,农村的普法几乎就成了死角。
2、执法不公正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徇情枉法,已经成为法制进程中的毒瘤。个别基层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老百姓看来,“八字衙门大大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法治”心理:“上边没人,告也白告”。
3、怕打官司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于广大农村。人们习惯认为,官司缠身总不是一件好事,对打官司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农民如此,基层政府也如此。《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一些基层的政府官吏至今还不适应当被告。
实质上党管一切,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阻碍着民主法制进程。
三、农村法制建设问题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不能有任何动摇。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工作的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在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这种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努力做到使广大农民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干部自觉奠定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2、多种方式相结合,向民事等方面倾斜
(1)电视传媒对现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其法制节目为了收视率等多关注重大的、轰动的案件,而这种案件多为恶性刑事,虽然教育了群众,但却并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义。因此,适当的向民事、劳资、致富等法律法规倾斜,让广大群众获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
(2)调查中,有30%的群众也通过报刊、杂志学习法律知识。走访中了解,这些喜欢读书看报的人多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群众常常向他们了解一些法律法规。只需我们在平面媒体上运用案例和法条相结合的方式,诠释法律,就能通过他们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育学习。远程教育系统内的资源涵盖了农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许多贴合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其采用专家讲解的方式,直观的将法律法规展示出来。现在远程教育点已经基本覆盖各个行政村,只需我们合理利用,也能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贡献。
3、严格规范农村执法行为
4、降低司法成本,完善法律援助职能,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培育专职农民工维权律师,这样才能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权律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娴熟的法律业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在基层,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基层是一个社会的细胞和基础,基层的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接影响着国家整个法治化进程。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对照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容乐观的现实问题。通过调查走访发现了我村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法制观念淡薄
因为部分家庭的原因,很多老一辈的农村人的文化水平非常低,民主法制意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维权,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而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有的无视法律,排斥法律权威,崇尚“无讼有德”“权大于法”,喜欢采取偏激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些都是不懂法的表现。农民对法律的性质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产生了“扭曲的认识”。 法律对所有人本应当是一视同仁的,在法律面前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正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大多数农民却更愿意相信“量力而行”。社会财富的多寡和地位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民为人处事的策略,他们信守“胳膊拧不过大腿”的“真理”,不敢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冒险,遇到强权强势宁愿吃亏自认倒霉。不仅如此,农民对法律的信赖度也普遍较低。在调查中也常听到这样的话:“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绝不会跟他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打交道 。”
(二)村务监督不到位
近年来,村官犯罪变得越来越严重,主要呈现五大特点——小官大案所占比重大;贪污贿赂、渎职案件频发;村支书、会计人员涉案众多;窝案、串案多发趋势明显;村官自治权和政府委托性权力腐败多。其中,贪污与受贿是职务犯罪中最为突出的两类犯罪。贪污犯罪比重大,反映了乡村财务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究其原因,主要监督不力。由于缺乏监督,原宜州市龙头乡高峰村、村委主任卢昌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侵吞国家发放的农村低保救济款、农村医疗补贴、危房改造补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成为了典型的“小村官大贪”。
(三)普法教育形式落后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需求与兴趣也发生改变。
依然沿用以前的“拉条幅”、“发传单”、“上大课”、“灌输式”的普法模式很难取得效果。而且真正留守在农村的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条款式、会议式、文件式的法制宣传形式群众不乐意接受也不愿意接受,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随着开放开发的进行和体制的创新,村民自治中的一些问题已经显现,从一定程度 上影响了新农村的全面建设,主要表现在: (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不到位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缺乏保障。(二)村干部不依法行政现象很明显 一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正、不公开、不依法,有的还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和权益;土地纠纷反映的问题多,真正解决的少,有的久拖不结,使矛盾加剧,有的还发展为刑事案件或械斗事件;村务、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村民对重大事项缺乏知情权,一些村干部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重违反村民自治制度,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使村的资财流失,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长期申诉。 (三)基层选举中的“贿选”现象有所抬头 农村的教育基础比较低,农民的文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旧的思想观念、旧的家族势力依然有一定的市场,加之农民对自己的选票价值认识不足,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主选举既容易被忽视,也容易被干扰。有人为了拉选票,以钱物贿赂村民以此拉拢村民的事时有发生。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现象普遍存在。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的村民也不在少数。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我国民主政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证农民当家作主,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农村依法治理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走访调查的结果我总结出以下几个对策:
律法规。特别要宣传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农业生产与流通,税费改革,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纳要》,使二者互为促进,提高-干部群众法制道德水平。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制订村规民约,实现依法治村,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各种制度来保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以及职业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政府领导应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使基层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层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切实解决行政复议能力偏低、人员短缺等问题,根据办案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剂行政复议人员。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可以尝试将行政复议资格的取得纳入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业整体的系统性建设,是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大上级对下级政府法制机构业务的监督、指导与培训力度,对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整体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建议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 况下,多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并适时组织一些业务培训,邀请资深专家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深层次的理论培训。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也应立足自身,加强自我学习,通过各种方式增强处理法律事务的本领。
(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创建和谐农村,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农村环境。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途径、多渠道地增加农民收入,为民主治理创造物质基础。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安防控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十二
今年11月,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近日,调研小组对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在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中的措施和先进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
建设“法治××”、打造“平安××”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1、党委、政府重视,工作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民心工程来抓,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其中萌水镇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萌水”、打造“平安萌水”工作,丝绸路街道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街道”、打造“平安街道”工作,并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并要求辖区内的村、社区居委会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做到了工作事事有人抓、有人管。同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从调查情况看,做好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必须从基层领导干部抓起,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形成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控网络。萌水镇以“三级联创”活动为依托,调整了5个落后村的领导班子,不断加强110报警服务体系建设;丝绸路街道健全了辖区内的群防群治组织,以公安派出所专职巡逻队为主要力量,结合各种义务巡逻队,构建了完整的巡逻控制网络;凤阳集团配齐配强了企业保卫处的力量,为保卫人员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并投入大量资金加强企业的物防、技防措施。
3、坚持严打和集中整治,做好“处法”工作,维护大局稳定。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坚持打击和整治双管齐下,一方面他们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对刑事犯罪分子狠狠地予以打击,其中萌水镇2003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起,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1%,严打效果明显;另一方面,对治安落后村、后进单位实行集中整治,实现了由乱到治。丝绸路街道在“处法”工作中,以“三无”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全力抓好“处法”工作,认真做好了辖区内109名原“××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4、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了定期排查、检查指导等制度的全面落实。2003年萌水镇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6起,调处成功15起;丝绸路街道建立健全了54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和212人的调解队伍;凤阳集团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和员工及时沟通,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5、加大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各单位在辖区内采取多种方式广造舆论,使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深入人心,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件进行了广泛宣传,为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普法教育,大大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对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避免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加强:某些基层政法部门的工作作风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依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够高,寻求法律援助比较困难;群防群治力量薄弱,人员构成不固定,报酬不落实,防范专业化不强;租赁房屋、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农村班子问题造成的矛盾越来越多,处理不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现有公安派出所勤务制度与实际情况不适合,社区警务建设滞后。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一是抓住深入学习不放松。要抓好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领导班子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以此影响和带动干警加强学习,形成浓厚的氛围和良好的学风。二是抓住突出问题不放松。尤其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彻底解决,坚决防止反复。三是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实现“说了算、定了干”的抓落实的良好作风。四是抓住教育培训不放松。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方法,积极探索干警自我教育的新途径。五是抓住争创活动不放松。以争创“五好”基层政法单位为契机,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作风转变带来的实效。
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3、建立专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是治安防范的生力军,要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其素质。一要全面规划,做好组建工作。大力宣传组建专业治安联防队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组建专业化防范队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要订立合同,保障队伍的稳定性。严格标准,选聘政治可靠、文化程度高、身体健康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和派出所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有效保证队伍定岗、定责、定时、定位的要求。三是多渠道筹集经费。可以由政府补贴一部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出一部分,同时以存车收费等费用支付一部分。四是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由公安部门统一培训管理,把治安联防队伍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严格实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加大对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出租、闲置房屋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对房屋租赁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出租房屋挂牌制度,房屋出租人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由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后向当地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好《出租房屋审批表》和《治安责任担保书》后,方可办理出租合同。基层派出所要加大对房屋承租人的监管力度,经常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承租房屋进行废品回收,无固定职业人员进行严格控制,避免一部分人以此作掩护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暂住、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人民展开经常性的排查,堵住这些地方在暂住、流动人口管理上的漏洞。
5、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建立校内法制教育室和法制宣传园地,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和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辖区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服务场所和音像制品、图书报刊要加强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努力消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
6、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安置帮教和转化工作,对确保社会稳定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实现帮教小组到位,档案齐全,明确责任,切实做到政治上不歧视,生活上给出路,管理上不断线,降低其重新犯罪。加强对监视居住、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管制等外执犯的管理、教育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任何问题。
7、抓好农村“两委”班子建设。要针对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门成立班子建设指导组,重点解决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无班子的村配齐班子,落后班子的村配好班子,一般班子的村配强班子。要治穷治乱同步进行,督促“两委班子”带领村民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搞民营经济,为群众多办实事,带领村民共同富裕。
8、改革派出所勤务制度,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深化派出所工作改革,要考虑不同区域派出所的环境差异,在指导和考核标准上不搞形式主义和整齐划一,使派出所的工作适应于辖区经济的发展和群众需要,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二是城区派出所改革必须与社区警务建设同步进行。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把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重心由传统的事后打击转移到事前防范上,依照社会公共力量抵制犯罪,逐步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在社区设立警务区,各警务区在街面上建立规范的社区警务室。社区民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收集掌握情报信息、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组织治安防范、加强治安管理和为群众服务,构建严密的辖区治安防控网络。三是要大力推进派出所队伍建设,走依法制警,以德育警,科技兴警之路。治安防范中突出科技兴警,建立连接派出所和警务区、警务站、警务室的畅通通信联系,装备良好的交通工具,做到纵横联动、快速反应。
第三调研组人员名单:
略。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十三
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在农村开展法治工作,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
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
1、着力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引导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
2、着力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4、着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村法治工作。依法治理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法治人社调研报告篇十四
根据xxxx市教委和东城区教委的有关规定,我校在x月份“法制教育宣传月”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一、学校高度重视,全员动员
x月份的法制宣传教育历来就是我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x月初,我校专门利用行政会研究法制教育的活动方案。由校长主抓,德育副校长和教育处主任专门负责,制定了一系列的活动方案。然后通过校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全体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这项活动,从而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教师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以板报、壁报为阵地,向大家进行法制宣传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接触到法制教育,我校在3月份在全校班级中进行了法制宣传板报评比活动。要求每个班级都要出一期关于法制教育方面的板报,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 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中学生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学校对各班板报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并进行表彰鼓励。同时开展法制壁报的比赛活动,提高学生们理解法律的能力。我校教育处在全校班级中征集法制方面的卡通画。在同学们上交的几十张作品中,涉及了学校教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安管理、交通法规等许多方面。通过这样的活动,使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对《未成年人保护 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法律观念。
三、利用校园闭路电视,播放法制录像
在x月份,我校教育处和学校电教组联合推出法制教育录像联播。我们利用每天中午学生的休息时间在校园闭路电视中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同时对学生们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让大家畅所欲言,并对问题进行解决。通过这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法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学生们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现的误区和错误行为。
四、利用多种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在x月中旬,我校与社区相配合,在校园内进行法制、民族精神的展板展览,整个展览共分为5个部分,利用图文并茂的展板向学生进行教育宣传。同时利用政治课教学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总之,通过这次活动,我校圆满的完成了学期初制定的德育计划,进一步营造了我校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加大了我校依法执教的工作力度,优化了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规范了全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