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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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x,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万元。
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二
第一条本院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付、科研立项、社会捐赠、研发收入、产业回报等,经费使用接受管委会的监督和审计。所有费用实行预算申请和决算报告制。
本院资金分为公用经费和研发建设经费。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研究院日常运转开支、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市场推广开支等;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立项项目资助和产业孵化。研究院各项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保障重点”的原则,编制经费收支预算,提交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执行,其中运行经费由研究院向管委会提出预算申请,批准后由研究院自行使用。
建设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采用“评审立项,专项资助,专款专用”的方式,各建设项目经管理委员会评审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预算,经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拨付经费。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经费由研究院提出预算提交管委会讨论审定;项目资助和产业孵化等建设经费由各项目组提出预算,提交研究院和管委会讨论审定。
第二条本院项目包括从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申请立项的各类项目,本院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以及本院支持的入驻项目。实行项目组组长负责制。
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按照批准立项部门的管理文件和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管理。
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管理。
本院入驻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本院与项目组签订合作协议,负责对项目组实施考核。鼓励入驻项目在成熟时进行产业孵化(研究院以参股形式注入资金)。
第二章入驻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三条。
本院采取公告发布制度和推荐制度招标项目。申报项目要以计算机、大数据及其信息学科领域研究为重点,优先支持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项目。每季度发布一次招标公告。
第四条项目申报人以大学教师(具备高级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为主,鼓励申报人联合外校优势力量进行申报,优先支持项目团队结合企业技术需求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科研项目申请书》。
第五条本院组建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管委会审定后予以立项。立项后,研究院将根据评审情况给予经费和场地支持。
第六条。
入驻项目获准立项后,本院即与项目组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进行经费拨付,项目经费实行项目组专项核算管理。联合企业申报的项目由研究院作为主体同企业签订合同,研究院同项目组签订合作协议的经费,列入研究院账户。
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资助经费归并项目负责人所在项目组的研究院账户,实行项目单列核算管理,其经费使用按照项目委托任务书的相关条款进行管理。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发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作为项目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经费使用采用项目组总额包干制,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需经项目组负责人、研究院负责人共同审批签字,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的经费使用和报销需项目组负责人、财务审核共同签字方能批准。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合同及经费预算使用经费,项目经费中不得开支与项目建设或项目研发工作无关的支出。
第八条入驻项目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劳务费和市场推广费等。其中,劳务费仅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财政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直接经费使用不低于总款的80%。间接费用是指项目组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间接费用使用实行总额控制,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20%。项目组成员绩效支出,一般应于项目经过阶段性验收后支取。
第九条本院据实为项目组提供必备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本院将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委会对项目经费使用进行审计。
第四章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
第十条本院对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过程管理,依规进行检查和中期检查。
纵向攻关和研发项目、受托研发和技术服务项目的验收由立项部门和单位组织,本院协助。本院按照立项部门管理规定和签约单位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结论使用。
第十一条入驻项目实施周期进行到一半时,本院对入驻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人员考勤情况等进行中期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中止意见。
第十二条入驻项目中期检查实行报告制,本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合格者继续开展研究,拨付第二批资助经费;不合格者暂缓拨付,进行整改后再次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第十三条入驻项目研究完成后,本院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应提交验收报告、现场答辩、专利数量、市场前景分析、孵化公司数量、招引企业数量等材料。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通过者拨付最后一批资助经费。暂缓者将进行整改,再行评审。不通过者停止后续经费拨付。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院要求项目组长期驻扎研究院,鼓励在地方聘用人员,项目组聘用人员工资从项目研发经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本院将帮助积极争取各类人才政策支持。本院鼓励项目成果产业化并适当时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
第十六条本院将积极帮助项目组申报国家、省、市、区等各级课题和奖项。研究院对项目组获得的院外经费收取5%管理费。
第十七条大学教师获得的本院资助项目认定请参照《校地研究院管理办法》(校发【2015】27号)执行。
第十八条本院对以项目组为主孵化出的公司实施自然入股形式。
第十九条项目研发费用报销程序参照研究院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10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10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1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0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10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10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适应新时期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旅游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12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专项资金,是指旅游发展基金中用于支持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的项目补助资金。旅游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
第三条旅游专项资金的补助原则是“突出重点、重在导向、择优补助、务求实效”,通过旅游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的导向性投入,引导促进各类社会资金的投入。
第二章旅游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范围、形式。
第四条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完善的项目;补助以中西部为主的重点地区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和旅游新业态项目。
(一)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景区周边断头路通路工程,景区游步道、桥涵和河道整治工程,景区安全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完善项目。
(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景区(点)厕所、停车场的建设和完善项目、城镇通往景区的标识标牌、城镇游客接待中心等项目。
(三)以中西部为主的重点地区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包括:“农家乐”、“渔家乐”等乡村旅游开发或旅游扶贫开发等项目。
(四)旅游新业态项目包括:陆上文化旅游开发保护示范项目;海岛滨海旅游开发项目;邮轮游艇旅游基地项目;漂流、内河和湖泊游船及旅游码头建设项目;航空旅游基地项目;滑雪、温泉、自驾车营地和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旅游新业态项目。
第五条旅游专项资金补助分为旅游项目开发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两种形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可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大小、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实际情况,申报以下两种资金使用形式。
(一)旅游项目开发补助: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以及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补助。
(二)贷款贴息补助: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旅游开发项目和旅游新业态开发项目的贷款贴息补助,项目业主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的事业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坚持先有贷款,再安排贴息资金的原则,对1月1日以后的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旅游开发项目贷款,经审核同意后适当给予贴息补助。贴息资金的贴补率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
第三章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拨款。
第六条旅游专项资金实行“两下一上”.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一下”。财政部研究确定旅游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规模后,会同国家旅游局向有关省财政、旅游主管部门下达年度旅游专项资金补助计划。
(二)“一上”。省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按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范围、方式和“一下”计划,编制旅游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文本,联合行文上报国家旅游局、财政部,由国家旅游局汇总审定后报财政部审核批复。
(三)“二下”。旅游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项目确定后,由财政部向省级财政主管部门下达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预算,同时抄送国家旅游局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
第七条项目申报内容。
(一)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旅游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向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报送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各一份。报告要对本省当年的旅游发展概况和支持重点做简要分析;对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对单个项目情况做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除按所附《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格式填报相对应的项目资料表格外,还需要单独提供以下中报材料:
1、旅游项目所在地区旅游总体开发规划文件;。
2、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或省辖市发展与改革部门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城市景区点);。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6、贷款贴息项目应附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实际发生计息单及相关审贷法律文件。以上第1-5款为所有申报项目的必备条件,第6款为特定项目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拨款。旅游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省级财政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及国库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考虑项目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等实际情况,确保旅游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位。具体拨付办法,由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商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项目调整。对已下达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预算的旅游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改变项目用途的,由省级旅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国家旅游局(附更改项目申报材料),经国家旅游局商财政部批准后方可更改项目。
第四章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责任。
第十条旅游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管理实行中央、省分级负责制。财政、旅游部门根据职能定位,按照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共同承担旅游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中央部门责任。
(一)财政部负责审核批复旅游专项资金预算。确定年度旅游专项资金的预算规模,会同国家旅游局下达年度旅游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即“一下”);审核批复各省旅游专项资金预算(即“下”);督促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进行处理。
(二)国家旅游局负责审核确定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对各省上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初审、汇总,并负责报送财政部审核批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省级部门责任。
(一)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旅游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审核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确定的本省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联合上报申请报告;及时将旅游专项资金拨付到位;监督检查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确定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汇总项目相关材料报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联合上报(即“一上”);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旅游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对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保证旅游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
第十四条省级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资金到位不及时或使用效不高的项目单位,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如数追回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两年内不得申请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对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的地方项目单位,经省级旅游、财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国家旅游局确认后,予以表扬并奖励。财政部批复各省下一年度旅游专项资金预算时,将按批复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5%下达此项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用于项目单位旅游项目开发补助支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省级财政、旅游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精神,结合当地旅游发展规划及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财政部负责解释。政策和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五
市财政局: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对重点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对照省审计厅的审计重点和要求,我们财政部门与相关农口部门密切配合,对20xx年至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xx年至xx年小农水重点县专项资金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项目资金为354万元,全部是中央财政资金。其中:274万元规模情况为深耕改土和秸杆还田60万元,增施有机肥补贴120万元,良种推广10万元,技术推广及普及10万元,技术培训60万元,实验示范基地建设14万元;另80万元为整修道路、修建沟渠和清淤等,此资金已全部列支完毕。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不符合规定的发票19张。
2群众自筹资金以投劳折资计算,账务未纳入项目单位进行核算。
二、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麦产业项目资金为4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7万元,省级5万元。主要是秸杆还田80万元,深耕和播后镇压40万元,增施有机肥和施用配方肥280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实施示范基地建设11万元,农技人员技术指导补助6万元,人员培训30万元,乡镇农技推广能力建设5万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489.74万元,结余2.26万元。
存在的问题:
1存在开发票单位与发票领用单位不一致的现象;
2经延深检查,发现供肥企业未按规定供肥,财政补贴资金20.91万元滞留在供肥企业。
三、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和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批复总投资为3252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14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550万元,实施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862万元。建设内容为基础生产条件建设、蔬菜种苗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示范园建设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801.6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实际未到位资金450.4万元;
2项目实施单位为施工单位垫付工程发票税额101.5万元;
3项目实施单位将部分项目资金存入个人账户。
2、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投资3590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900万元,省级资金900万元,市级资金360万元,县级资金1100万元,农民投劳折资3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县农场井灌区喷灌工程和向城兴明片东半部低压管道灌溉工程,面积为3.55万亩,实际完成总投资3420万元,结余资金为170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行县级提款报账制不规范;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设计的地方较多。
四、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项目和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140万元,县级配套560万元,实施项目单位自筹6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技术推广培训、生态循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拨付工程款463万元。
2、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投资3686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200万元,省级1550万元,市级350万元,县级1100万元,xx年度给余资金170万元,投折资金3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二庙井灌区低压管道灌溉工程和水源工程,面积为3.85万亩。目前项目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按招投标规定和项目进度已拨付工程资金1000万元。
五、对自查中的有关问题整改如下:
1、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已要求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合规的发票;
2、对群众自筹资金以投劳折资的,已记项目单位账上;
3、对滞留在供肥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已收回财政;
5项目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的,已责令其取消个人账户,将资金全部纳入项目单位统一账户;
6、今后严格按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制;
7、今后严格按批复后的实施方案施工,尽量减少变更设计;
8、加快xx年度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县级报账水平,使项目尽快完工,发挥应有的效益。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六
按照阿克苏地委、行署《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xx区行署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阿地党办〔*〕53号)精神,xx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并责令县财政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此项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障此次涉农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并由财政局牵头组织xx县涉农单位、乡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清华为组长,廖建国为副组长,农办负责人、财政局局长、发改委主任、民政局局长、国土局局长、住建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农业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农机局局长、扶贫办专职副主任、农业综合开发版专职副主任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发现、纠正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县财政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了财政局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王文彬为主任,财政局副局长于斌海为副主任,赵果志、毛福晶、阿吉古丽、唐春明、刘美霞、艾妮帕、伊胜强为成员。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在对全县涉农资金摸底的基础上,局领导安排各相关科室人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15个涉及涉农资金单位分组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各类项目45个,涉及涉农资金122633.81万元,其中:20xx年涉农资金59623.91万元(上级专项57501.73万元,县级配套2122.18万元),20xx年涉农资金63009.9万元(上级专项61377.06万元,县级配套1632.84万元)。
主要涉及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6843.2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729.36万元,县级配套1113.87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896.2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246.38万元,县级配套649.9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89.5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64.1万元。
主要涉及16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5661.8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390.16万元,县级配套271.72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396.0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157.35万元,县级配套238.6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106.68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513.52万元。
主要涉及7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4057.0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20xx年项目资金7031.1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
20xx年结余资金375.13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812.51万元。
主要涉及1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36458.8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722.25万元,县级配套736.59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35781.3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037.07万元,县级配套744.2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4319.9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6759.59万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601.8万元,其中:项目资金64个6481.8万元,项目管理费120万元,共支付资金6307.84万元,结余资金173.96万元,已完工项目56个,未验收项目6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2个。
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90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3个6794万元,项目管理费111万元,共支付资金4353.36万元,结余资金2440.64万元,已完工项目32个,在建项目5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16个。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4万元,其中: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到位较早,而资金实施文件未能及时下发,导致项目实施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一些专项资金涉及的部门多,在具体实施时缺乏有效的统筹管理,尤其是工程建设类项目,出资方和管理方不是同一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着监管脱节的问题。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项目申报后,指标下达资金文件到位的情况下,资金不能同期到位,导致项目实施延后。
(四)项目实施未及时竣工验收,导致资金滞留在账面上,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
1、加强涉农资金制度建设。
以“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为指导原则,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使涉农资金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事前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严把资金关。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
3、加强项目涉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及时与项目实施部门及上级行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资金方案文件及时下达,项目按时实施。针对多部门实施项目的情况,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强化项目督查验收工作。
建立项目实施台帐,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查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既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在今后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去研究和探索,及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切实提高和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
三篇一按照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1、强化领导。
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我局对近两年来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20xx年收入2493.11万元,其中:就业补助收入1896.28万元,小额贷款贴息587万元(其中妇女贷款贴息568万元),小额贷款奖励金6.2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万元,其他收入(利息)1.63万元。
2.支出:20xx年支出2910.30万元,其中:基层平台建设支出67.14万元;培训补贴支出29.51万元;社保补贴支出802.40万元(其中固定就业社保补贴支出651.69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150.71万元);岗位补贴支出890.39万元;宣传费等其他支出20.03万元;小贷贴息支出1096.71万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52.77万元,妇女贷款贴息支出1043.94万元);小贷奖励金支出3.82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0.3万元。
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当年收支结余-417.19万元。
(二)20xx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20xx年1-9月收入2500.42万元,其中:就业补助收入1771万元(第一批中、省资金1752万元,区级财政配套19万元),小额贷款贴息728.9万元;其他收入(利息)0.52万元。
2.支出:20xx年1-9月支出20xx.24万元,其中:基层平台建设支出48.88万元;培训补贴支出33.74万元;万元(其中固定就业社保补贴支出460.63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0.5万元);岗位补贴支出6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其他支出19万元;小贷贴息支出835.29万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39.82万元,妇女贷款贴息支出795.4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3万元。
两年来,我们围绕区委、区政府“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20xx年和20104年1-9月公益性岗位分别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1089人和937人,主要安置在城市管理、乡镇场镇保洁、敬老院、学校宿管和食堂、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继续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援助政策,20xx年为469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50.71万元,并于当年12月份全部兑现到位。20xx年该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有序开展。三是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市区联合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20xx年和20xx年1-9月分别投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资金29.51万元和33.74万元,分别对548名和521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机械加工、服务类等7个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全区15个乡镇街道、34个社区均建有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服务站,配备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20xx年投资47万元为乡镇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配置了电脑、一体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一是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0xx年为107名失业人员发放贷款301万元,5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1000万元;20xx年1-9月为72名失业人员发放贷款229万元,2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400万元。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并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以廉政讲坛、现身说法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财发〔20xx〕55号),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制定实施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六项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安置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信息化、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申报单位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从20xx年的647人增加到20xx年的1089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支出从20xx年的605.91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1542.08万元,20xx年预计支出1575万元,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区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支出压力非常大。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特别是把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作为重点。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落实社保补贴和见习生活补助费。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抓住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搬迁之机,打造标准化的区级人力资源市场。二是加强基层平台示范点的建设,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区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我区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补贴标准较高,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区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镇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把我镇打造成环境优美的宜居镇,造福××人民,现将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作一自查。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市西南边,距城区105公里,是离城区最远的.中心镇,场镇居民近万人。由于以前投入较少,场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老百姓意见较大。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项“民心工程”,根据××实际,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工程:房屋(魏罗路××段、场镇)美化工程、道路硬化(敬老院、中小学入口、政府入口、火炮厂入口、原酒厂入口、加工厂入口、草柳路入口、烟草站入口)工程、街道整治(老街、人行道、下水道等)工程、垃圾填埋场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新增垃圾箱、垃圾池、果皮箱(健身器材)等。
二、实施情况。
为了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程,我镇严格按照“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小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负责,负责监督质量,工程验收和协调工作。由于我镇财力困难,所有工程均是由施工方全额垫资,由党委会集体研究,采取邀标方式,由有资质的公司实施。特别是对垃圾填埋场工程,我镇还请了××市文星监理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督。
三、完成情况。
经过五个多月的努力,目前已完成的工程有:房屋美化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亮化工程,新增垃圾箱工程、果皮箱、健身器材工程(各项工程结算附后)。其他工程正在抓紧实施中,争取在今年三月底前全面完成。恳请贵局在百忙之中对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审计。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
xx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伊犁州的文件精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发展我县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突出培训,狠抓输出,打造品牌,从而使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xx年承担“阳光工程”项目培训600人,中央投资24.6万元,xx农广校主办,20xx年8月正式启动。截止目前,已培训农村劳动力600人,转移600人,培训转移率达100%。其中,民族刺绣15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100人,农村经纪人100人,农产品加工5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50人,畜禽繁殖员100人,村镇建筑工匠50人。整个培训工作于20xx年元月20日全部结束,共举办培训14期,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阳光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农业局局长负责监督工作,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落实措施,强力推进。农业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劳动力培训工作,制订了《“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细则》,形成了由农业局牵头,财政、劳动、教育等有关部门参与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召开工作现场会,汇报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编制简报,印发给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
3、强化监控,确保效果。xx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操作规程,实施监控。一是实行招生汇报制。培训基地每招一个专业或一期新生,必须及时报“阳光工程”办公室,“阳光工程”办公室对招生简章、收费标准、合同等进行审查。二是实行月报制。每月月底,培训基地要按时上报培训台帐和就业台帐,同时汇报下步培训计划,培训措施。三是实行点名制。培训基地自开学之日起,由“阳光工程”办公室派专人进行点名,每次点名情况都有培训基地负责人签名备案,并以此做为拨付经费的一项重要依据。四是实行跟踪服务。“阳光工程”办公室根据培训基地提供的培训就业台帐,定期进行电话采访,并记录在案。
4、强化三堂课制度,提高培训质量
为抓好项目的监督治理,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入手,重点建立了三堂课制度。
一是建立第一节课机制。阳光办严格执行第一节课制度,在每期班开班前必须将有关情况上报阳光办,开班时,阳光办的人到现场上第一节课,对阳光工程的意义、目的进行讲解宣传,并对学员的身份、数量进行核实,发放培训券。通过第一节课,不仅宣传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也为培训基地的招生工作做了宣传。
二是建立阳光工程抽查一堂课制度,包括对各培训基地每期培训班的开班、学员数量、培训效果、学员转移就业、各种台帐、档案治理等情况都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否则对该基地的培训转移工作不予承认。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针对性的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xx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农牧结合、多民族聚居的偏远县城,近几年正在打造旅游强县,通过民族民俗特色手工艺品,农产品加工、旅游服务员等培训,提高了当地剩余劳动力的自身素质,同时带动周边一些人勤劳致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如乌宗布拉克乡的哈德尔古丽、哈夏加尔乡喀拉图拜村的吾丽江,今年参加了第一期阳光工程培训,现就职于乌宗布拉克乡卡勒陶刺绣产销专业合作社,年收入6000—8000元。
乡培训”的新模式,把基地伸延到乡镇,把技能送到农民家门口,方便了农民学员的生产生活。二是校校联合、校企联合,订单培训。县农广校在实施“阳光工程”过程中,积极与角来学校、草原油脂加工厂、万顺油脂加工厂等企业联系,签订供需合同,争取培训订单,使阳光工程学员结业后能顺利找到工作且能稳定就业。
虽然我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二是参加培训的农民和推荐就业的人数占农村现有富余人数的比率很低;
三是培训质量还不高,转移就业竞争力不强。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一
以工代赈是国家出资扶持农村贫困地区进行项目建设,通过本地农民群众参加当地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改善其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使其增加收入,从而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特殊政策。
20xx年市计委安排我县以工代赈项目4个,涉及16个村,计划投资108。7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8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1。75万元。其中:仙洲桥改造项目25万元;南源—杨岐公路改造项目28万元;江北公路改造项目10万元;保护—太坪公路改造项目24万元。截止4月底,仙洲桥改造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护岸、护坡等工程还有待完善,已完成投资67。9万元。南源—杨岐公路改造路基本完成,路面工程完成4。5公里,已完成投资282万元。江北公路改造已完成工程量的97%,预计8月份完工,已完成投资92万元。保护—太坪公路改造已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完成2。5公里,已完成投资138万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的基础建设得到了较大改观,使这几个贫困村群众的行路难问题得到了改善。
(一)资金管理方面。
我委在严格按省、市计委要求指定专人、专职、专帐负责以工代赈资金外,对各乡镇、村委会同时也要求专人、专职、专帐反映资金使用情况,对其会计科目的设置,所反映的内容都予以严格要求,为杜塞漏洞和准确反映财务状况打下坚实基础。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一是对市计委划拨的款项,严格按报帐制执行,要求各乡镇必须上报进度,经我委查对核实后,按核对的工程量划拨相应的工程款,做到进度不谎报,款项不滥拨。
二是为了保证国家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防止流失、以及出现“形象”工程,由乡镇、村先用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自筹资金用完后,再按工程量划拨相应的国家专项资金。
三是加强对农民自筹资金的严格管理。要求各乡镇、村组必须在帐务中对其来龙去脉进行如实的反映,并及时予以公布,让广大农民心里明白,互相监督,杜绝了随意加码、截留、挪用群筹资金的现象发生,把好事真正办好办实。
(二)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确保实施。对项目从上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建立起各方面、各个环节层层分级责任制,从组织机构及职责等方面为以工代赈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利的保证。
三是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结合我区实际,从项目的进度、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对照进行检查,凡发现与规定不符的地方必须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规定为止。
一要围绕扶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突出两个根本转变,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着力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贫困乡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二要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逐级上报项目,结合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继续组织申报一批以工代赈项目。
三要加强工程管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效益意识,严格按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克服轻视管理轻视效益的倾向,做到建一处成一处,管好用好,保证工程效益的不断发挥。
四要加强资金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报账制,坚决做到进度不落后,款项不滥拨,另一方面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和群筹资金,切实管好用好以工代赈项目,严防各种胡支乱用,确保扶贫真正扶在事业上,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村组的困难问题。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及贵州省卫生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及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三
县人民政府:
豢龙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质量、安全、资金、程序、档案”六大管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设计、立项财评、招投标、监督监理、安全施工、档案资料等项目管理和项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审计、核算等资金管理。5月31日至6月2日,我乡根据梓府办发[20xx]84号文件精神,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就本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管理严格到位,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现就我乡灾后恢复重建具体项目的自查报告如下:。
我乡政权建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198万元,其中:政府办公楼(含文化站)143万元,司法所、农业服务站、广播站,55万元。
政府办公楼由县建设局组织设计和招投标,由四川泸县第九建筑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xx96808元,平方米,工程于20xx年3月xx日正式开工,20xx年9月30日经质检、监理、设计部门和及甲乙双方对基础工程验收合格,20xx年3月5日又经质检、监理、设计部门和甲乙双方对主体工程验收合格,目前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预计20xx年7月底全面竣工。
司法所、林业站、农业服务站、广播站办公楼工程,总投资55万元,建筑面积333.89平方米。工程经县政府同意划归豢龙兽医站灾后重建工程一并设计一并建设,由县畜牧局组织实施。目前基础工程已完工,主体工程已进行50%,预计20xx年12月底全面竣工。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投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已按有关规定报批。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度。已进行财政评审、已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设计、评审立项、招投标等前期资料基本齐全,项目管理台帐已建立。
3、目前工程建设正在装饰装修,七月底能够全面完工。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到位,履职较好,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统一由乡财政拨付,建账、转账,无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重建资金现象,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政府办公楼工程现已拨入54万元,已拨出54万元,占应拨资金的50%。
2、已及时足额上缴履约保证金,还未退付保证金。
我乡共七个村委会全部进行灾后重建,分三个标段进行,目前已全部竣工,正在进行审计决算。
(一)项目管理:
1、项目严格执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投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按上级报批进行。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度。按规定进行了财政投资评审、工程招投标、签定施工合同和备案。
3、严格执行了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
4、项目管理台帐建立齐全生产,正在归档。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统一由乡财政拨付,建账、转账,无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重建资金现象,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村委会工程现已拨入158万元,拨出158万元,占应拨资金的80%。
2、已及时足额上缴履约保证金,还未退付保证金。
金星村四社大堰、桂林村六社长堰、岩湾村三社莲花堰等7个以工代赈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52万元,其中中央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基金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7万元。
该项目以村为单位分三个小项目段进行比选招标,广安华丽建筑公司、梓潼新兴建筑公司、绵阳同发建设公司分别以18.84万元、13.59万元、14.79万元中选施工,成都科健水利土木工程监理公司进行监理。该项目已全部竣工初验,待验收决算审计等,项目资金尚未拨付。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的情况。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
3、施工、监理履职到位,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专项基金尚未拨付,群众自筹资金筹集困难,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约12万元。
我乡村道、桥涵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有6个小项。一是红江村村道3公里,总投资143万元,全部由中央灾后重建专项基金解决。其中1.5公里投资83万元已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另1.5公里投资60万元由乡政府组织按程序实施,目前已竣工验收送审,已拨付工程专项资金40万元。二是排柏村道5.1公里,投资190万元,其中革命老区项目补助60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0万元,村道补助资金50万元。经审计5.1公里金额213.72万元。现已拨付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0万元,革命老区项目补助60万元,村道补助资金29万元,村社群众自筹资金30万元,已批待拨村道补助资金22万元。还有22.72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缺口。三是岩湾村道5.58公里,总投资180万元,其中村道补助资金54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28万元。经审计5.58公里金额176.46万元。已拨付中央灾后重建基金28万元,村道补助资金54万元,群众筹资75.69万元,共157.69万元,还有18.77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四是金星村道0.3公里,总投资15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解决xx万元。现已竣工,待验收决算审计,尚未拨付资金。五是新胜村村道1.45公里,总投资54万元,其中中央灾后重建基金解决30万元,村道补助14.5万元,目前工程已竣工,待验收结算审计,尚未拨付工程款。六是岳家板桥一座280米,总投资20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解决15万元。现已竣工,待验收结算审计,尚未拨付工程款。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
3、施工、监理履职到位,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1、灾后重建专项基金按计划分配,按程序拨付、按规划管理,无截留、挤占、挪用、套取等现象。
2、灾后重建资金拨付进度较慢,资金缺口较大。其中排柏村道22.72万元,岩湾村道18.77万元。
我乡农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项目有3个分项共7个小项。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计划分别为:村庄建设与场地平整50万元,其中三通一平及市政工程建设18万元,村庄道路绿化16万元,场镇排水排污场建设16万元;垃圾收集处理7万元,其中垃圾处理场3万元、垃圾池3万元、清运车1万元;环境整治4万元。除村庄道路绿化尚未实施外,其他项目全部实施完工。场镇排水排污沟建设已验收,待结算审计。所有项目均未拨付建设资金。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的情况。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
3、施工、监理履职到位,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除场镇排水排污沟项目资金拨付正在审批中外,其中均未审批拨付。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篇十四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20 万元,其中: 20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3.9 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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