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专业14篇)
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一个好的方案应该简洁明了,方便沟通和理解。下面是一些成功的方案实施的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一
营销人员是公司获取利润的直接工作者,如何稳定优秀的营销人员,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本文旨在探究若干既能不断激励员工创造工作业绩,又能满足员工工作成就感的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方案,以便使企业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制度,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1、营销工作的特性:岗位进入壁垒,就是非本人岗人员转换到本岗位并从事本岗工作的难易程度。和财务人员、研发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等岗位相比,营销工作的平均岗位进入壁垒较低,就有可能转到销售岗位上,所以说销售岗位的岗位进入壁垒低。
2、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人员特点:营销人员工作时间自由,单独行动多,工作绩效可以用具体成果显示出来,但是不够稳定;营销人员独立开展销售工作,很难受到管理人员的全面监督,其工作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愿意怎样付出劳动和钻研销售;营销人员对工作的安定性需求不在,经常想通过跳棋来改变自己的工作环境或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以规划自己的未来职业生涯。
合理而有效的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可以将员工的利益和企业的目标和发展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制定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时候,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公平原则。企业员工对于薪酬待遇的公平感,即对薪酬待遇是否公正的判断和认识,是企业在制定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公平的薪酬包括三个涵义: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个体公平。
激励原则。每个人的能力各不相同,企业在制定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时,应该根据劳动的复杂程度、技能要求、繁重程度、以及劳动条件等因素,使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薪酬待遇适当拉开差距,从而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达到有效激励的效果。
战略原则。薪酬战略是企业薪酬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制定薪酬战略的时候,应该在企业基本经营战略、发展战略、和文化战略的指导下,几种反映各项战略要求,使得企业的薪酬激励在有效地迎合企业的宏观战略需要。
另外,在设计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时,有时也要遵循合法原则、竞争原则、平衡性原则、参与性原则等。
营销人员的薪酬是企业对员工为企业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时间、学识、技能、经验与创造支付的相应的回报和答谢。不同行业领域、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等对市场营销人员会采取不同的薪酬方案。
1、纯佣金制:这是一种高弹性模式的薪酬方案。在本方案中,营销人员的收入完全由销售结果决定,通常是以销售额、回款额或销售利润来衡量。这种方案通常用在那些难度较高、市场广阔而很难界定营销范围的销售行业,如直销公司、人寿保险、汽车公司、房地产公司等销售队伍中,在这种方案下无效率的销售人员最终会主动提出辞职因为他们的全部工资来自于销售佣金。
薪酬计算方法:薪酬=销售额/销售利润x%(其中x根据产品的价格、销售量、推销的难易程度确定)x可以固定的,也可以变化的,如提成百分比随着销售额的增加逐渐直线增加或分段增加。
这是一种高稳定模式的薪酬方案。营销人员报酬的主要形式是薪资,偶尔也可能获得红利、销售竞赛奖之类的奖励。营销人员接受固定的薪酬,不随着销售额、市场分额以及其它销售指标的变动而变动。这种方案适合于其营销人员的销售业绩与员工的个人发挥并无直接关系或不能用量化指标显示的企业,如公司的主要目标是从事开发性工作(包括寻找新顾客),而且计划实施很好:或者销售人员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或者参与国家与当地的贸易展销活动等等。最常用的是在销售技术类产品的行业。
薪酬计算方法:薪酬=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福利+x(其中x是偶尔的资金或红利等)
3、生活费加佣金制:生活费加佣金制,即提前给营销人员提取一部分生活费,生活费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公司先借给销售人员,等赚了销售款之后再偿还;另外一种是不偿还的,但是双方要约定一定的期限,比如说一年之后,如果营销人员还不能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则取消合同。
4、提成分摊制:由于营销人员在不同营销季节中的业绩常常会因季节变动而起伏,从而造成收入波动,这就可能造成营销人员的跳槽或者营销旺季时的过分竞争。因此,许多企业采取了提成分摊的方法来支付营销人员报酬。也即使,将营销人员开始几个月的提成分摊到以后几个月支付,以保证营销人员的薪酬稳定。
结语:对于一个特定的企业而言,它究竟选择哪种薪酬支付方案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企业不仅要考虑譬如自身所处的行业、公司产品的生命周期、销售的季节性、组织以往的做法等因素,还要根据营销人员的能力与职位特点设计与其相匹配的薪酬模式,对各层次营销人员进行细分,合理运用上述各种薪酬方安,发挥它们的优点,避其缺点,并辅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薪酬管理体系,达到实用、合适、经济的要求,充分体现公正、公平、竞争和效能最大化的原则,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稳定、激励营销人员,为企业创造最大的利润价值。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体现公司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客观的分配原则;
2、有效激励的原则;
3、在同行业人力市场具竞争力的原则;
4、按劳分配,按绩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支付的薪酬,通过工资卡和现金实现。
第一条:本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内从事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岗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助理、主管)、财务、人事、后勤岗位(会计、出纳、采购、人事、行政、文员、后勤、班长、保安)、市场岗位(客服部、大堂、贵宾区、桑拿部、收银)。
第一条:员工的薪酬构成为:
1、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
3、其它。
第二条:基本工资是指企业为满足员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具体包括: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
第三条:绩效工资是指企业为强调多劳多得的公平原则,对员工采取一种业绩及工作效率的考核的基数。
第四条:岗位工资是指企业根据不同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不同,公司给予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五条:职级工资是指企业为激励员工所采取的一种约束机制,以发挥员工的最大主观能动性。
第六条:工龄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的不同,对公司所作的贡献不同,而予以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七条:岗位补贴是指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企业给予员工支付的部分生活补助。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三
1、现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补贴(岗位补贴、工龄工资、全勤、知贴、生活补贴、中艰津贴、电话费)、奖金组成。
2、增调部分
为使加班、外勤等补助核报工作程序简化,本着人均增加的原则,现实行量化管理,维护服务部门在岗人员700元/人/月,技术业务部门在岗人员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门在岗人员500元/人/月。
1、基本工资、补贴和奖金(8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按月核发。
2、绩效考核奖金由现奖金的20%和增调部分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按季度考核。
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自查。
各部门每月按照部门考核办法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各部门每季度根据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核后,向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报有关资料。
2、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重点抽查、查阅资料、听取部门正职汇报、副职补充等方法,逐项考核确认,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见,并写出初步考核报告(含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
3、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考核领导小组向经理办公会提交考核报告,经理办公会确定部门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并公示三天。
4、二次调整。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对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核发。各部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及部门月考核结果,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在部门公示一天后报人力资源部调整核发。
1、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的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经全体员工讨论通过,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后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3、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4、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四
为了充分调动制造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建立了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评价为核心的积极激励机制,将员工薪酬与工作职责和工作绩效紧密结合,实现薪酬管理和分配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适用于各制造部门副经理以下从事非计件和计件工作的所有员工。
根据《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公司的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的工资由职级工资、工龄工资、小时工资和各种福利补贴三部分组成,其中职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
1.职级工资
各制造部门应制定内部员工薪酬等级的评价指标体系,参照《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的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确定,并考虑岗位关键度、个人工作能力等因素。
1.1基本工资
这部分限于职级工资总额的50%。作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一部分,仅与员工当月个人出勤情况挂钩。
1.2工资评估
根据各个制造部门不同的岗位性质,考核工资细分为非计件考核工资和计件考核工资两类,不限于该职级工资总额的50%。各制造部门应制定自己的内部评估实施细则。
1.2.1非计件工资评估
原则上,非计件工作应根据工作标准设定每周关键绩效指标进行评估。
1.2.2计件工资评估
(1)计件工作应在完成劳动定额的基础上进行评估。
(2)公司根据各制造部门当月交付的计件产品的制造工资成本,控制各制造部门的计件工资总额,并在每月月底汇总各制造部门当月的.计件工资总额。白酒数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下个月进行调整,如果当月各制造部门计件工资总额与应付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是由于各工序计件产量与各制造部门入库产量不一致。
(3)各制造部门根据各道工序的定额、计件率和当天操作人员的产量,直接计算当天应归个人的计件率。计件工资由卫生管理部门的统计人员汇总,经核实后,报人事、财政部门发放工资。
2.小时工资
如果各制造部门临时接受无计件工资的工作和其他临时突击任务,在合理安排劳动定额的前提下,实行3元小时工资,此工资除计件工资外另行报批。(从事非计件制造的制造部门员工不能享受此工资)。
3.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与企业员工的工作年限挂钩。
4.各种补充(天津)贴
4.1出席奖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鼓励员工走出满勤,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实行全员考勤奖考核制度。津贴金额为30元/月,根据公司规定分为上半月和下半月考核。
4.2交通补贴
每个制造部门从事计件和非计件工作的员工每月将获得30元的乘车补贴。除了按规定检查全勤奖外,缺席者将按1元/天扣除这笔补贴。
4.3营养补贴
国家规定的各种事假,如丧假、婚假、探亲假、产假等。在履行公司规定的手续后,可按相关规定享受24元/天的事假补贴。
对于处于试用期培训期的员工,在通过试用期考核期后,其试用期工资水平原则上根据其个人工作能力和拟录用的岗位参照公司的《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2.10《各制造部岗位、职级及薪资范围表》最终确定;在此期间,除按规定享受学历、职称津贴外,本人不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补贴(补助),但本人之前从公司其他部门调至本部门试用培训并通过工厂试用的情况除外。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五
为激励销售人员更好地完成销售任务,提高销售业绩,提升本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销售部。
1、公平原则:即所有营销员在业务提成上一律平等一致。
2、激励原则:销售激励与利润激励双重激励,利润与销售并重原则。
3、清晰原则:销售员、部长分别以自己的身份享受底薪。部长对本部门的整个业绩负责,对所有客户负责。
4、可操作性原则:即数据的获取和计算易于计算。
1、定价管理:公司产品价格由集团统一制定。
2、公司产品根据市场情况执行价格调整机制。
2、指导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公司的指导价格。
1、营销人员收入基本构成:
营销人员薪资结构分底薪、销售提成两个部分(福利待遇根据公司福利计划另外发放)
2、底薪按公司工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1、回款率:要求100%,方可提成;
2、销售量:按产品划分,根据公司下达基数计算;
3、价格:执行公司定价销售,为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销售价格超出公司定价可按一定比例提成。
销售费用按销售额的0.5‰计提,超出部分公司不予报销。
营销团队集体计提,内部分配,其分配方案和记发经营销副总裁审批执行。
1、客户回款率需达到100%,即予提成兑现。
2、公司每月发放80%的提成奖金,剩余20%的提成奖金于年底一次性给予发放。
3、如员工中途离职,公司将20%的提成奖金扣除不予发放。
4、如员工三个月没有销售业绩,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调岗或辞退。
按工资发放流程和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1、销售量提成:
主产品:铁路发运:基数为吨/月.发运量在吨以内,不予提成;发运量在吨,超出部分按0.5元/吨提成;发运量在吨以上,超出部分按1.0元/吨提成。
副产品:地销副产品基数为吨/月。销售量在吨/月以内,不予提成;销售量超过吨/月的,超出部分按照1.0元/吨提成。
精块(2-4、3-8):产品基数为吨/月。销售量在吨/月以内,不予提成;销售量超过吨/月的,超出部分按照1.0元/吨提成。
2、价格提成:
销售价格高出公司价格开始提成,提成按高出部分的.10%计提。
1、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关提成方式、系数等规定不作有损于销售人员利益之修改,其它规定经公司授权部门进行修订。
2、公司可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制定有别于本提成制的、新的销售人员工资支付制度。
1、本方案自20xx年4月份起实施。
2、本方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六
为了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质多得、责重多得。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以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既要提高质量,向突出贡献者倾斜,又要促进公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稳定”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二、考核范围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已聘人员。主要负责人由区教育局考核,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领导机构
电大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林浩平刘毅
副组长:刘向东(常务) 孙金和
成员:金念宏彭新发刘艳莉
四、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自评 得分 | 部门 评分 | 考核小组评分 | |
岗位工作量 (40分) | 标准工作量(20分) | 在现工作岗位上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20 | |||
超工作量(20分) | 1、副校级干部20分。 2、中层正职干部15分。 3、中层副职干部12分。 4、各办公室责任人10分。 5、工会委员8分。 | 20 | ||||
履职尽责情况(30分) | 年度考核(10分) | 1、年度考核优秀10分。 2、师德考核优秀9分。 3、年度、师德考核合格8分。 | 10 | |||
考勤 (20分) | 1、按时上下班,各种会议、活动积极 参加,考勤按月结算,全勤每月2 分,全年20分。 2、每月缺勤一周扣2分,缺勤3天扣 1分。 3、会议、活动全年缺勤3次以上扣2 分。 | 20 | ||||
能力与实绩 (30分) | 工作完成情况 (22分) | 1、按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现工作岗 位工作,没有出现工作失误20分。 2、在学校的重要工作、临时性工作、 应急性工作中作出了成绩2分。 | 22 | |||
获奖 (8分) | 1、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各级政府或部 门表彰的,区级以上5分,区级3 分,校级1分。 2、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撰写论文获 奖,区级以上3分,区级1分。 3、完成网络学习任务1分,优秀2 分。 4、完成业务研修任务1分,优秀2 分。 | 8 | ||||
评分小计 | ||||||
总评得分 |
五、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在自己所属办公室期末总结会上述职。
2、民-主测评。根据教师岗位特点,分办公室进行民-主测评。
3、组织考核。在个人自评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学校考核小组对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4、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小组提出。
5、审核确定。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由学校拟定后,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6、档案记录。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绩效考核情况和结果须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六、有关规定
(一)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6)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的;
(7)严重违反学校上班考勤纪律,无故旷工累计达两周的;
(8)其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二)婚丧假、生育假及工伤治疗(各期限按上级规定)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同类人员平均水平发放。
(三)退养、借调等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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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镇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促进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毕节地区财政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毕署人发〔2014〕4号)和《威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威宁县财政局威宁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威人劳社字【2014】19号)及《威宁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校长队伍素质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管理和校长专业发展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长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名单如下:
组 长:安龙昌
副组长:安 宪
成 员:钱春智 安胜运 刘章毅 李德全 朱天学
王 川 江 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钱春智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刘章毅、王川、江静,具体负责绩效工资的核算和考核资料的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校长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校长管理引领学校发展的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校长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校长争做创新型、学习型校长,引导校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制度的村级完小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原中心校未上课人员(李开银、刘章毅、朱正德、刘荣华、金宇、禄应平)。
注:教管中心主任(安龙昌)、镇直中小学校长(安万林、赵庆虎)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五、考核内容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校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20分):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1、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治校。
2、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4、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认真贯彻执行县教育局、教管中心及上级各部门的有关决议,在政治立场、观点、态度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沟通;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服务师生。
(二)能(15分):主要考核校长组织领导能力自我发展的能力。
1、能够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组织协调、开拓创新。
2、认真履行校长职责,实行科学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完整的工作档案。
3、精熟学校管理工作,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学校常规管理思路清晰,能胜任并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4、制定好各部门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检查落实规章制度,能较好地协调处理各部门工作及及教师之间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团结协作氛围。
5、学习教育理论、新课程理念,具有明晰的办学思想、明确的办学目标学校改革发展方向并用以指导教育教学管理。
6、具有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勤(15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课堂、深入教师、深入学生情况,以及完成教管中心及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情况。
1、工作具有主动性,能认真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向上推诿。
2、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爱校爱生,以身作则,具有奉献精神,工作效率高。
4、按要求开展好各类活动,及时收集上交各种资料。
(四)绩(40分):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实绩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校风、教风、学风好,师生及社会认可度高。
2、抓好抓实人事管理、财务财产管理、后勤管理、办学条件改善、校务公开、学籍管理、师资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
3、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思想;“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和-谐氛围体现在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4、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安全教育、责任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工作,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
5、有效实施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教学科研和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教管中心及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7办好学生食堂、按质按量供餐,保证食品安全、资金安全。
(五)廉(10分):主要考核校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学校公用经费和物资。
2、廉洁自律、奖惩分明、正直公允,不以权谋私,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无权力滥用、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3、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参与赌博的情况。
4、学校无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行为。
六、考核办法
(一)等级设置
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良好,60—6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建立校长绩效考核档案,记载校长平时参加会议、参加集体活动、执行政策、完成任务等情况;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抽检制度。根据记载情况,考核组确定校长平时考核结果。
2、集中考核。校长的集中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组评议和领导考评的办法。由考核组根据情况,确定集中考核结果。
(1)个人述职。校长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要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校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切忌不切实际浮夸或网上下载,要于考核组到来前3天在校内适当位置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民-主测评。校长述职后,由学校教职工对校长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执行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人员。民-主测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组评议。校长对照《龙街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评分细则》(附后)进行自评。考核组根据《评分细则》和校长自评情况,以实地查看“六化四园”、常规管理、办学行为为主,采取查阅资料、座谈或个别谈话等方式,考察、了解校长的全面工作、主要业绩和贡献,确定评议结果。
(4)领导考评。镇教管中心领导、相关负责人就各自负责的工作,对校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一票否决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绩效工资按低于全镇校长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50%发放:
1、违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并造成恶劣影响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校园内师生致死、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学校管理混乱的,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4、教学质量严重下滑,社会反应强烈的;
5、年度重点工作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影响全镇整体工作的。
七、考核运用
1、考核等级作为校长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同时作为校长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撤销职务等相应处理。
八、工资发放
(一)经费拨付。按照校长绩效工资与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1.1比1的标准,核定校长绩效工资总量。
(二)工资发放。每学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校长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出校长绩效工资数额,公示后由教管中心财务股将绩效工资划拨到校长个人账户。
九、工作要求
1、校长绩效工资实施后,原已发放的各类津贴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仍按原渠道发放。
2、校长绩效工资实施后,所有校长均不再参与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按上级要求组织好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4、教管中心对校长绩效考核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校长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教管中心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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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八
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用心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组长:陈龙烨。
副组长:游珍长。
成员:姚有武、游诗专、管辉钟、曾则武、陈艳琴、吴增美、黎宝玉。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列入我校底调整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范围的中小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五、考核分配原则。
1.不做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考核分配与岗位、任务、业绩、职责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与工作业绩。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若教职工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透过的方案程序给予调整。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理解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一)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农村学校教师补贴,主要是鼓励教师安心农村教育,鼓励城市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作为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离城的远近,分为三个等级发放。我校属于次偏远学校,月人均农村学校教师补贴30元。
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的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城区教师支教、交流到农村的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属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发放。
(二)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在同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内,单独安排资金,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1、实施对象。
包括学校副职、学校中层干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
2、主要构成。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
(1)管理岗位津贴。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管理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如下(按10个月发放):
a、班主任(初小负责人、生管教师、食堂管理员)每人每月80元,
b、副校长及校长助理每人每月112元。
c、学校中层干部(含完小校长)每人每月96元。
d、中心校教研组长:每人每月30元。
e、各室(图书室、仪器室、电脑室、体育器材室)保管员每人每月15元。
以上各项职务如有兼职人员,则岗位津贴的发放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
(2)工作量津贴(每月180元)。
a、正常出勤工作量:严格执行教师上班签到制和坐班制。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附乡卫生院以上医院证明)、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一天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3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群众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5元、10元,缺席1次扣20元(公假需经校长审批)。凡事假的课程由原任课教师自行调课,报教务处备案。
b、寄宿生管理教师值班期间要尽到安全监护的'职责。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缺岗一次扣2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职责。
c、超工作量(超课时)及补贴标准:提倡教师之间的互助精神,前五节代课不计课时,之后每代1节补贴5元,由教务处安排。按上级有关规定超工作量的教师(经学校确认)按实际超过的节数以代课补贴每节5元计算(代课补贴:从209月1日起计算)。每学年末如果未完成五节义务代课的老师每节扣5元。
d、加班补贴:由于学校有临时性事务需老师加班的,由分管领导提出,校长同意,每人每一天发放加班补贴40元。以上c、d项津贴控制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以内。
(3)业绩奖励津贴。
a、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学年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预留5000元作为教学质量奖,预留元作为安全奖。具体根据《洪田中心小学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及《洪田中心小学安全考核方案》考核发放。(此次不预留,学年末预留。)。
b、业绩奖励津贴:此项按市核拨总额扣除以上各项支出总额后的余额,按照当年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划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每个等次之间每月相差10元。(每个年度的1-6月以本年度7月份的年度考核为准,9-12月参照7月份的年度考核。)。
c、校级领导因考核资料不同,以一等计算。
(四)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党、团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当月病假累计到达1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病假累计到达40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当月事假累计到达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事假累计到达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
学校教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以下人员按下列规定管理:
(1)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2)凡新招录(聘)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下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3)凡到达退休年龄的教职工,自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自动离职、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无承担学校(单位)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群众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借用警务室、司法所、社区、三明外国语学校及外系统其他单位人员,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本系统单位之间交流人员,由用人单位带给考核结果,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若有担任班主任,可享受班主任津贴。
d、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扣除学校安排各类值班费和加班费后按平均数发放。
依据中央、省、市出台的绩效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特点,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在7月和12月月末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
七、本方案于二00九年十二12月18日教代会票透过,公示时间为年12月日至2009年12月19日-23日。本方案由洪田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九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职责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进取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经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本事、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分,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分;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当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必须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资料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质量,更加科学、合理、公正、全面的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主要从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及成绩、师德师风这四项来进行考核。
考勤是扣分制。迟到、早退1次扣0.5分,请假1节扣0.5分,病假住院期间记录日期不扣分,旷工1节扣2分,婚丧嫁娶产等法定休假含节假日,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分配,但无故超期计旷工丧假7天(父母配偶);婚假7天;产假90-105天,人流假3天(限本人);陪护假3天(限父母、配偶、子女)。
注:旷工1天、请假累计超过15天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累计旷工3天、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3个月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累计旷工5天、请假超过60天、病假超过6个月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及福利。
注:特殊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请假2倍扣分。如:开学当天、放假当天、各种活动日等。
注: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患大病坚持正常上班且能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可计满勤。
1、教学人员:经学校核算,本学期所有学科周平均工作量为a节。语文、数学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4;英语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2;体育、音乐、美术、科学、道法、健康学科每节课权重为1.0。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计算方法:总节数/总人数=a(即公权平均工作量);折合分:(个人周上课节数/a)x30=个人所得分)。
2、行政管理人员:正校级领导计满工作量a,其他管理人员等在所任学科周课时基础上加课时。重复身份的,只加最高分、不累积加分。超出或不足课时的另外加减核算。
3、工勤人员:专职二线人员计4/5a。因学校工作需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主要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绩、态度和责任心等。从考试成绩、作业教案、教研情况、听课记录、教师荣誉这五项教学工作来进行考评。具体细则由学校教导处负责制定并执行,并按每期6个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老师进行量化考评。
(一)、考试成绩(20分):
按照中心校或学区组织的各类教学质量测评中名次为依据,全乡前3名积20分,第四名积18分,第五名积16分,第六名积14分,第七名积12分,第八名积10分,第九名积8分,第十名积6分,第十一名积6名。升一名次加4分,二个名次加10分,升三个名次加15分。满分为20分,超过不累计。
根据学科特点无法进行质量检测的学科的教学人员可积18分。
(二)、作业教案(20分):
作业检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作业无0分、
教案检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教案无0分。
作业教案考核细则:
1、教案:a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有储备课2节以上。b级:环节规范、书面整洁、备课同步。c级:环节基本规范、书面基本整洁、缺课时。d级:缺5课时以上。
2、作业:a级:书面美观整洁、书写认真、批改有用心批语、有批改记录。b级:书面干净、书写认真、批改有简单评语、有批改记录。c级:书面基本干净、书写基本认真、批改不及时,批改有零星评语、无批改记录。d级:书面不干净、书写不认真、批改不及时、无评语、无批改记录。
教案作业量化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最后平均得分计入绩效考核方案。
(三)、政治学习、公开课、教研等活动(5分):
能按时参加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请假1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
(四)、听课记录、札记(5分):
每学期听课20节,听课记录、札记数量足并记录详细书写认真,有课堂评价,加5分;少1节(篇)扣0.5分;以此类推。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教师对学生变相体罚;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除本项分数。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语言不文明,拨弄是非,语言有损学校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每次扣2分。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每次扣1分。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不予考核。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备注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绩效考核为0分。
1、触犯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受组织处理者,如:信访举报、体罚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乱收费、乱发资料、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绩效考核为零分。构不成组织处理的,酌情扣10—20分。
2、在编不在岗人员、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人员、停发工资人员、解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未参加考核人员。绩效考核为零分。
3、凡在网络、校讯通、微信群等公众平台发布违规违纪言论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或散布转发不良信息、谣言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5-20分;对社会、学校或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绩效考核为零分。
本细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适时完善。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十一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领导机构。
组长:徐德顺。
副组长:戴理生、张先勤、尚立桂、张太浩。
成员:李发银、李连凤、殷明发、肖全民。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七、考核及发放方式。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八、考核责任单位:教导处、教科室。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4、发放办法:表格略。
出勤奖励。
现实表现奖励。
课时奖励。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十二
根据(仙桃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绩效考核分解办法:
1.师德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5%用于师德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师德考评细则。
2.教学业绩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5%用于业绩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教学业绩考评细则。
3.教学行为考评(备、教、改、导、辅):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行为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教学行为考评细则。
4.考勤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5%用于考勤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考勤考评细则。
5.控流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控流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控流考评细则。
6.课时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课时考评,总课时除以总教学人数为人平课时,高于人平课时的部分为超课时,办法是:
总额10%。
————×教师超课时=教师超课时津贴,若平均一节超课时津贴小于现行标准。
总超课时。
(8元/节),按8元计算。
7.成果奖考核: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成果奖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成果奖励细则。
8.学校领导、班主任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5%用于领导、班主任工作考评,考评办法见班主任考评细则,领导靠蹲点年级班主任的平均数。
9.机动: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以上8项考评费用的机动费用,若以上某项费用不足可在机动费用中开销,若以上考评有余额,则将余额平均分解到每个教师。
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十三
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龙烨
副组长:游珍长
成员:姚有武、游诗专、管辉钟、曾则武、陈艳琴、吴增美、黎宝玉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列入我校2008年底调整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范围的中小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的项目
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五、考核分配原则
1.不做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考核分配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重点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与工作业绩。
2.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若教职工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案程序给予调整。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六、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农村学校教师补贴,主要是鼓励教师安心农村教育,鼓励城市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统筹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作为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离城的远近,分为三个等级发放。我校属于次偏远学校,月人均农村学校教师补贴30元。
农村学校交流到城区的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城区教师支教、交流到农村的享受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属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发放。
(二)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在同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内,单独安排资金,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学校副职、学校中层干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
2、主要构成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
(1)管理岗位津贴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管理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如下(按10个月发放):
a、班主任(初小负责人、生管教师、食堂管-理-员)每人每月80元,
b、副校长及校长助理每人每月112元。
c、学校中层干部(含完小校长)每人每月96元。
d、中心校教研组长:每人每月30元。
e、各室(图书室、仪器室、电脑室、体育器材室)保管员每人每月15元。
以上各项职务如有兼职人员,则岗位津贴的发放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
(2)工作量津贴(每月180元)
a、正常出勤工作量:严格执行教师上班签到制和坐班制。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附乡卫生院以上医院证明)、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3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5元、10元,缺席1次扣20元(公假需经校长审批)。凡事假的课程由原任课教师自行调课,报教务处备案。
b、寄宿生管理教师值班期间要尽到安全监护的责任。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缺岗一次扣2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c、超工作量(超课时)及补贴标准:提倡教师之间的互助精神,前五节代课不计课时,之后每代1节补贴5元,由教务处安排。按上级有关规定超工作量的教师(经学校确认)按实际超过的节数以代课补贴每节5元计算(代课补贴:从2009年9月1日起计算)。每学年末如果未完成五节义务代课的老师每节扣5元。
d、加班补贴:由于学校有临时性事务需老师加班的,由分管领导提出,校长同意,每人每天发放加班补贴40元。以上c、d项津贴控制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以内。
(3)业绩奖励津贴
a、教育教学质量奖。每学年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预留5000元作为教学质量奖,预留2000元作为安全奖。具体根据《洪田中心小学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及《洪田中心小学安全考核方案》考核发放。(此次不预留,学年末预留。)
b、业绩奖励津贴:此项按市核拨总额扣除以上各项支出总额后的余额,按照当年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划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每个等次之间每月相差10元。(每个年度的1-6月以本年度7月份的年度考核为准,9-12月参照7月份的年度考核。)
c、校级领导因考核内容不同,以一等计算。
(四)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党、团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当月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病假累计达到40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当月事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事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
学校教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以下人员按下列规定管理:
(1)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2)凡新招录(聘)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编制的下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3)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自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自动离职、终止或解除聘约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无承担学校(单位)任何工作的教职工不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借用警务室、司法所、社区、三明外国语学校及外系统其他单位人员,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本系统单位之间交流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考核结果,由工资关系所在学校按本校教师平均数发放绩效工资,若有担任班主任,可享受班主任津贴。
d、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扣除学校安排各类值班费和加班费后按平均数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依据中央、省、市出台的绩效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特点,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在7月和12月月末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
七、本方案于二xx-x年十二12月18日教代会票通过,公示时间为2xx-x年12月日至2xx-x年12月19日-23日。本方案由洪田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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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工资绩效考核方案篇十四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学校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各工作目标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即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在编在岗的.学校公办教职工
1、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一票否决)
2、工作量(30分)
3、常规教学(30分)
4、教学业绩(10分)
5、考 勤(30分)
合计100分
(一)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考核。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依法从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爱岗敬业: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随意离开课堂。
4、热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困生。
5、严谨治学,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6、团结协作,与同事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与家长和谐相处,尊重其人格,无投诉。
7、为人师表,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麻牌赌博无投诉。
8、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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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服从分配,勇于承担临时任务。
10、不乱定复习资料,不乱收费。
由全体教职工对每位参加分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过半数认为其不称职者则无资格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学校班子成员(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学校管理或相关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况。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工作量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杂事务)。(超代一节加0.5分,少代一节扣0.5分,勤杂一天1分)。
(三)、常规教育教学考核(30分)
1、备课:教案超前一周(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2、上课:依师生综合考评为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业批改:(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4、按规定要求参加教育、教研、学术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四)、教学业绩考核(10分)
获得全镇学科竞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 1分。
2、事假一节扣0.2分。
3、病假每节扣0.1分。
4、旷工每节扣0.5分。
教师请假要写请假条,病假要附县级及以上住院病历和结算单。无请假条作旷工处理。以上5项累计30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