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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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今年9月,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价公司对我单位的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项目进行项目支出再评价工作,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宾阳县2019年度预算绩效再评价通报》的要求,现结合第三方评价公司给出的整改建议,对照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存在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项目档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不够完善,项目方案缺少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及相关制度。
项目产出质量以及项目效果相关指标的实现情况佐证材料缺少归档,导致本项目产出质量及效果指标实现的有效性无法充分证明。
3、存在资金分配方案不够合理,部分项目缺少资金安排问题。
4、存在部分项目宣传不够充分,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疑惑问题。
二、整改措施。
二是查阅台账,找出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三是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目细则,严控补贴条件,提高项目质量。
认真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收集及归档保存。
三是局牵头成立一个资金监督小组,不定期对我单位的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检查,加强自我监督。
4、加强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一是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线下通过开展招聘会、政策汇编发放等方式大力宣传政策,线上通过开通“宾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与“宾阳融媒体”、“宾阳印象”“宾阳吧”等热门媒体的对接,多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多维度为企业和群众服务。针对有特定性的政策,主动电话告知群众。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政策,我部门筛选出全县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一一电话联系咨询其就业情况、推荐就业信息。通过主动出击,目前已有1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就业。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区、市部门单位开展的“打包快办”、“企业公益性岗位”等政策业务培训会,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周边县区的交流学习,吃透相关文件政策,积极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三、
完成情况。
查阅台账,找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9〕54号)涉及的210万资金分配方案以及县级配套的16.45万的调整报告,并专人负责归档保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策解释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疑部分,特别是新政策执行落实时的不确定性,及时跟上级单位沟通反映,获取反馈,把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1、县统计局是负责本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是1个独立的核算行政单位,7个内设机构。
2、在职10人、共有编制12人(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1人,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人,)。
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善和统一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和方法。
(二)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工作业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对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查处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乡(镇)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的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好全县统计系统广域网的服务功能。
(九)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六
根据中共织金县纪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织纪通[20xx]25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至20xx年所有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20xx至20xx年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为98个,建设面积69859㎡,总投资4793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为3125万元,地、县为1668万元。
1、薄弱学校: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19个。建设面积14600㎡,总投资为7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2万元,省级资金313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4420㎡,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4380㎡,建寄宿制初中580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和教育局,其中,教育局组织实施14个,乡(镇)组织实施5个。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41个。建设面积14800㎡,总投资为7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0万元,省级资金360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改造,建设面积14800平方米;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0xx年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为33个。建设面积13690㎡,总投资为8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2万元,省级资金428万元,主要用于办学条件不足学校维修改造13690㎡。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所有项目均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2、高中工程为1所(织金六中)。建设规模14000㎡,投资1098万元,其中地级资金200万元,县级配套898万元;立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决策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地区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织金县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原为城关镇,根据县有关会议精神,现已移交给教育局组织实施。目前,受清织铁路影响已通知停工。
3、寄宿制工程1所(少普中学),建设规模1750㎡,投资10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8万元。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
4、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为2所。普翁白泥坡小学建校舍1955㎡,投资196万元;普翁白岩脚小学建校舍1564㎡,投资156万元)。立项单位为省教育厅,决策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审批单位为省教育厅,项目主管单位为教育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属乡(镇)。
目前,我县“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高中工程项目、寄宿制工程项目、地质灾害搬迁工程项目上级资金已全部到位。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
1、机构设置。
国家对我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改善我县贫穷落后的办学条件的又一次大好机遇,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为将该项目实施好,我县已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财政、计划、国土、建设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教育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其他党组成员为副主任,抽专人办公。
2、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县委、县政府站在“科教兴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好“各类工程”是改善我县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的大好机遇。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该工程开绿灯,简化手续,减免费用,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抓好工程的建设。
(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杜绝三边工程,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划设计。首先,按照分区明确,长远发展,规模效益的原则。合理选择校址,保证工程布点、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其次,根据项目学校所在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委托勘察单位对项目校点进行地质勘测,并出具地质勘测报告,作为施工图纸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图纸均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照“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由县设计室进行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不盲目追求高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
二是组织管理。我局的管理目标是:依法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节约资金、按期完成、保证质量、安全适用。首先,工程的发包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择优选定承建单位,严格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等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强化监督,推行阳光作业。其次,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局领导分片督促,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具备条件的按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不具备条件的项目校除委托县质监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外,寄宿制办公室人员分点负责,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设计单位将“工程”项目分片分点到个人,便于急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谁管理的工程出问题谁负责。土建项目竣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报送申请验收报告,由县直各有关单位抽人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教育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教育、计划、财政、国土、建设、审计、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财政部门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工程付款的审批审签,并积极筹措工程配套资金。国土部门积极为工程征拨建设用地;建设部门优先为工程设计图纸,并严格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测,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计划部门及时下达工程实施计划等。审计部分主要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税务部门按有关税收法规对“工程”建设的税收给予减免优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县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从自身的工作角度积极予以支持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目前,98个项目竣工75个,二分之一以上主体施工11个,二分之一以下主体施工12个。
1、土地手续办理程序复杂,时间长,难度大,费用高。
2、小部分项目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
3、个别项目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监管经验不足。
4、个别项目由于地理位置、地质条件等因素导致施工进度缓慢。
5、部份老百性意识淡薄,征地较困难,影响工程进展。
6、工程资金缺口较大。一是上级资金仅用于解决主体工程,且上级所给单方造价偏低,尚不足以解决主体工程的资金需求;二是设计、地勘、监理、图纸审查、消防设施、避雷设施、安全措施、劳保统筹、意外工伤保险等费用较高;三是上级要求项目校要投入一所,建成一所、完善一所,所以附属工程投入较多;四是征地费、“三通一平”等费用投入过多,导致县级配套资金较大,加之县财力紧张,工程暂付款金额巨大,所以工程欠账较多。
7、个别乡(镇)认为工程单价偏低,没有积极催促工程队抓紧施工,导致一些工程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
8、已竣工的大部分工程,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因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建设部门要求要有图纸审查意见、地勘、监理、消防、避雷等手续,且其费用较高,上级专款又不含所有规费,加之县财力紧张,导致许多竣工工程手续不完善质监站不给予验收和备案,许多未验收学校经协调就投入使用,属非法入住,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谁也负不了这个责任。
9、县级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相关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措施政策。
10、已竣工工程还有相当部分由于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以没有验收和决算。
1、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教育工程的实施管理办法及措施政策。
2、建议分期解决缺口资金,逐步消化解决已建工程所欠款项。
3、建议政府帮助协调相关部门对手续不齐备已竣工的遗留工程予以免办相关手续,给予验收备案和决算。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七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八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九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一
(一)20xx年我镇扶贫整合资金1889.38万元,闲置资金10万元,194个项目,包含12个贫困村,25个非贫困村。其中项目有:农田水利项目66个482.19万元;安全饮水项目15个518.5万元;村组道路112个870.69万元;乡村旅游扶贫项目1个28万元。
(二)20xx年提高了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确保资金精准惠及扶贫项目和贫困人口,促进了经济发展,加速了脱贫攻坚,提高社会效益,增强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20xx年度项目资金到位1899.38万元、按照财政资金量力而行投入。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1899.38万元。扶贫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项目资金管理符合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完善扶贫项目监管体系,由项目所在村委会为业主实施的项目,村支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是实施扶贫项目和扶贫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管理。每一个扶贫项目,项目所在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施工方履约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监督情况要全过程记录。同时,我镇对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目标明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批制度健全。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质量和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审批把关,绝对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
(一)项目组织规范,项目招投标、发包、竣工验收、公开公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镇党委政府和县主管单位及村监督小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岩口镇地处山区,山多田少,河溪较多,地质灾害多发区。在国家大好政策下,特别是脱贫攻坚关键时,20xx年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都得到了提升。
(一)农村公路通达和通畅工程大大改变了路面状况,使交通更加便利,使更多农产品的能够进入市场,从而提高了地区收入;各村的安全饮水工程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用水水质及取水便利度,使得群众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大大提高了对水资源的利用,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使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二)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项目建设,成立领导小组,每月考核,监督全覆盖,村委会积极作为、化解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提高了项目建设的效率,进而使项目能够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提高了项目收益。
(四)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化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各村建立健全项目后期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签订管养责任状,确保所建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
一是各个村的项目资金比较分散,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二是扶贫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在项目立项时考虑不充分,实施阶段跟踪监督不到位,导致实施进度迟缓;三是项目资金下达较迟,大部分村居等资金到位才敢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四是项目管理费较少,影响项目监管。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拓展资金来源。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合理分析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扶贫难度,根据实际情况及年度目标,适当加大上级财政对非贫困村的扶持力度。
(二)在进行项目立项申报时,要充分考虑当前实施地点的情况,是否会产生矛盾纠纷以及是否便于跟踪监督管理,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方法。
(三)因地制宜,利用资源优势,提升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特色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因村因户、分类指导实施产业扶贫,避免所有村全部统一盲目发展。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二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3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下发文件、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xx年的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整改情况及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中,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二)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我局重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0xx年我局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74,绩效评价等级为优。20xx年度重点预算项目促进了我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等事业的发展。
1、群众体育坚持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体育强国纲要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十三五”确定的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圆满完成。
一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5890万元,实施15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72个乡镇级和813个行政村级农体工程建设,实现全省乡镇、行政村农体工程全覆盖。
二是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争取中央资金5877万元,支持全省54个大型、57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推进体育健身消费券惠民工程,发放体育消费券3000万元,指导市州、县164个体育场馆加入“百日促消费·体育在行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引导群众养成健身消费习惯,开展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示范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下体育赛事新模式,充分依托贵州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先后推出健身气功太极拳、三八妇女节、老年人健身系列活动、“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等36类线上线下赛事活动,超过34万人参与,其中“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公益徒步活动举办50天内吸引了16万余名省内外徒步爱好者共2500多万人次参与,赛事活动被4000多家媒体报道转载,阅读量达890万人次;举办线上“多彩贵州”自行车联赛10站,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广泛开展了“重走长征路”系列活动5站。
四是着力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社体指导员服务规范程序,探索社体指导员保障奖励机制,全年共培训国家级、一级社体指导员4000余人;联合省总工会命名首批10家单位作为“贵州省职工群众体育健身示范基地”;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充分运用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集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运动技能、运动康复、体旅消费等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为群众健身提供全方位数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智慧健身馆,发展智慧健身。依托现有资源,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建好贵州省体育大数据平台。
六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顶层设计。对照“十三五”目标任务,初步拟制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提前安排调研,推动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2、竞技体育坚持以“奥运争光计划”为引领,全力抓好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训练备战工作。
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制定的亚运会、全运会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首次组团参加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并在前期比赛中收获2银1铜,实现贵州在全国冬季运动会上奖牌零突破。成立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备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备战工作,20xx年,我省在逐步恢复举办的全国年度比赛中获得16金15银44铜。恶补运动队体能短板,组织全省223名优秀运动员开展体能大比武,贵州8名运动员参加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体能大比武,成绩显著,获得了总局主要领导点名表扬。
二是积极推进贵州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完善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的工作思路,印发了《贵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为各市(州)备战参赛提供了指导;建立了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机构,确保筹办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抓好反兴奋剂工作。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反兴奋剂风险防控机制;召开全省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组织全省反兴奋剂工作培训,树牢反兴奋剂工作意识。
五是抓后备人才培养。举办了22个项目全省青少年锦标赛,吸引了4430名运动员参赛,组建选材组选拔优苗,进一步充实了后备人才储备库,赛事期间确保了疫情安全防控。
3、青少年体育坚持以持续推进体教融合为目标,不断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体教融合工作。与省教育厅共同打造青少年学生赛事活动品牌,本年度联合举办全省青少年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校园体操大赛、大学生篮球赛暨cuba选拔赛、体传校篮、排球比赛等赛事活动;与贵州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师范体育人才,共同开展体育方向科研攻关和理论创新;与高校体育院系组建“青少年体育实训基地工作办公室”,面向高校学生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人力资源培训,培育培养专业体育志愿者、竞赛组织人员、裁判员、教练员等。
二是不断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省体校设立“青少年体育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贵州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方案(草案)》,并就20xx-2025年周期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进行充分调研,为新周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打好基础。
三是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根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贵州专题调研指导意见,积极筹建省级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并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等分会,与省学生体育协会建立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工作。
4、体育产业坚持以体育健身产业市场化发展为方向,努力推动体育产业自我“造血”功能。
“十三五”超额完成了体育彩票销售、圆满完成了“3个100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市州开展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举办了第二期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培训班,深入解读《贵州省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的意见》;启动完成了9个生态体育公园建设,5个汽车露营基地建设。
二是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省文旅厅合作,共同推进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发布62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3条线路入选国家体育总局和文旅部发布的“20xx年春节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20xx年国庆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15个项目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三是积极支持各地举办和打造各类品牌赛事。全年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各地举办了“多彩贵州”“奔跑贵州”“全景贵州”“翱翔贵州”等自主ip赛事,中国凉都六盘水“山地英雄会”、乌蒙大草原超100公里测试赛,20xx年中国网球巡回赛职业级cta1000贵阳站,以及贵阳、六盘水线上马拉松,极大地拉动了我省体育消费增长。
四是制定了《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拟定贵州省创新服务十大工程大旅游、大健康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五是指导遵义市申报并获批全国体育消费城市试点,积极开展省规模以上体育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常态化调度,推动体育消费有序恢复。
六是与多彩贵州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体育+全媒体”模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与力量,全力推动体育事业与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
七是截至12月31日,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完成44.26亿元,市场份额69.4%,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12.63亿元(中央彩票公益金6.19亿元,省级公益金6.44亿元)。
5、脱贫攻坚坚持以发挥体育的特有优势为着力点,推动体育工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
帮扶的安龙县于2019年精彩出列,5个帮扶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余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引进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援建基础设施、开展大众健身等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xx年,累计投入资金1428万元,支持4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帮扶点安龙县笃山镇200万元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帮助解决冲刺阶段存在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捐赠活动、线上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体育改革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创新体育文化建设。强力推动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动感贵州》《天眼》《贵州体育报》等栏目和刊物。
二是持续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拟定了《2019年贵州省体育局全面深化改革综述》,助力贵州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发展。推进24个体育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完成26家协会资产审计。党务公开、党风廉政、体育法制、体育人才、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统一战线、群团工作、离退休、内部管理等各项基础性保障工作均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此外,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贵州省“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评估和编制了《贵州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一方面在项目资金编制预算时,精细化程度不够,不便于资金执行;第二方面部分项目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进度相对滞后。
(一)绩效管理方面。
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目标较为笼统,未根据项目或单位的目标进行汇总整理,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的描述不够准确;二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指标不是很合理也不太全面,没有根据项目内容仔细考量,甚至部分项目指标值设置有缺失。
(二)管理制度方面。
一方面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另一方面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还存在人员意识不强、学习不够、执行上有偏差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是很到位,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不够严谨,加上疫情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四)资金使用方面。
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项目前期评审较为粗放,以及个别项目投资较大,配套资金很难到位,致使项目实施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绩效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专项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按照资金的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与分年度目标的关系,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2、整改情况:已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框架下指导各项目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二)政策制度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政策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整改情况:我局已重新梳理《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项目单位加强绩效管理。
(三)项目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管理方面,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加强管理,及时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进行自评,便于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各环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四)资金使用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审核,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资金使用各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三
根据《资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资财绩〔20xx〕4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及立项依据。项目前期经费专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两部分。根据20xx年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争资立项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前期包装、向上沟通衔接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设立专户统一管理,具体可分为项目前期经费和工作经费,前期经费主要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规划方案等文件资料形成过程中的业务工作,如研讨、编制、拟定、委托设计、论证、评估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调研费、规划费、资料费、委托编制费等费用,不包括报批国土等审批费用以及按照相关规定能够计入项目成本的费用。工作经费主要指向上沟通、衔接、汇报等项目争取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项目前期经费安排范围为纳入当年度争资立项责任项目表的项目、依据国、省最新政策包装提出的争资项目以及其他经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根据《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用于奖励争资立项责任单位和对争资立项有特别贡献的人员。
(二)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依据项目资金争取到位情况、项目前期推进情况,评价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项目前期经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项目前期经费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目标20亿元。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共20xx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争资立项专项考核经费1000万元,由市财政列入部门专项资金预算。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20xx年经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共兑现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567.19万元(《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全市争资立项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资争资﹝20xx﹞1号))。20xx年,经发改口商财政共安排两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涉及30多家单位,100多个项目,共计865.03万元,其中工作经费382万元,前期经费483.03万元,建议走政府采购程序按合同据实拨付资金项目8个。经财政口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经费252.17万元,全年共安排项目前期专项经费约1684.39万元。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20xx年全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和20xx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均已拨付到相关单位。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和使用严格依据《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资发改发〔20xx〕11号)、《资兴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原则和标准》(资发改发〔20xx〕45号)文件执行,按照相关项目财务制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程序得当。要求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作单位争资立项工作经费和弥补单位的`公用经费。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对前期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跟踪。
项目前期经费的安排先由部门申报,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提出经费安排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各部门凭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红头文件办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拨付手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独立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奖励严格按照《资兴市争资立项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资办字〔20xx〕97号)执行,由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对全市各责任单位争资立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得分情况,由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励方案,经市争资立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予以兑现。
20xx年度全市共争取国家、省、郴州市各类项目资金22.19亿元,比去年同期(16.08亿元)增长38%,超额完成全年20亿元争资立项工作目标,为资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一批补短板强基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相继开工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带动了我市经济增长。
根据综合评估,该项目得分100分(见附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评分表)。
(一)有关问题。通过此次评价,以及结合在实际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部门反馈情况看,项目前期经费安排满足不了各部门实际需求,解决的只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个别程序所需经费,后续前期工作推进经费得不到保障。个别部门政策研判不准确,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前期工作停滞不前,项目资金难以争取到位,安排的前期经费难以产生经济效益。
(二)有关建议。建议市财政预算确保继续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1000万元的争资立项工作专项考核经费。结合部门项目需求以及当年可供安排的资金,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部分项目前期经费,最大程度激发各部门的争资积极性,确保全市争资立项工作和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资兴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四
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相关指标体系,我市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5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xx〕25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xx〕8号),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制定出台了《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淮民事〔20xx〕3号,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3.7万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68.3万元。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6分,自评6分)淮北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分解省民生工程下达的任务数并下达各县区,保持年度绩效目标与省民生工程目标要求一致。
(2)绩效目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在设立残疾人救助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与年度计划数、预算资金额相对应,为各县区切实落实好残疾人救助工作指明方向。
2、资金落实(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8分,自评8分)残疾人补贴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到位及时率。(总分2分,自评2分)20xx年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将中央、省级资金和市、县区级配套资金按规定拨付,保障残疾人能够按月获得救助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3.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68.3万元。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3分,自评3分)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的申请审批表格,及时开展审批发放工作。同时,现正与市财政积极对接,拟与20xx年对各项补贴进行全面提标。
(2)审核审批程序。(总分3分,自评3分)市委市政府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形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长效机制,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xx〕8号)精神,充分发挥民政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进程,会同残联、财政部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初审、县区级残联审核、县区级民政部门审定、银行打卡发放的工作程序。
(3)公开公示。(总分3分,自评3分)淮北市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群众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内容和基本申领程序及要求清楚,其政策知晓率99%以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精准;两项补贴均有审核确认档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时,每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个人信息准确,电话回访家庭成员名字和电话号码的一致;残疾人补贴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每次发放前都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公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动态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每月对各县区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民政局按照要求核查申请人资格变化和补贴发放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5)档案管理情况。(总分2分,自评2分)通过复核与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死亡、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监督检查情况。(总分2分,自评2分)《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补贴发放等政务信息实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戒人情补、关系补、错补。
(7)资料报送情况。(总分5分,自评5分)每月及时将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形成报表发送给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2、财务管理(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全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2)财务监控有效性。(总分2分,自评2分)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3)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各县区民政局每月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申请提交到同级财政局,县区财政将资金按按月实行“一卡”制拨付到个人账户。
(4)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总分2分,自评2分)各县区民政局每月月初按照要求及时对接同级财政局,县区财政将补贴及时拨付个人账户。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实际完成率(总分6分,自评6分)。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363人,其中,濉溪县8505人、相山区1767人,杜集区1921人,烈山区2170人,发放补贴总金额983.7万元。全市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337人,其中,濉溪县13978人、相山区3356人,杜集区3532人,烈山区3471人,发放补贴总金额1768.3万元,发放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补贴项目的实施,切实惠及了残疾人,有力推动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2)补贴范围(总分5分,自评5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淮北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淮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补贴标准(总分5分,自评5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4)补助对象准确性(总分5分,自评5分)。
20xx年纳入补贴发放范围的保障对象全部符合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
(5)保障及时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每月及时将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形成报表发送给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四)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9分,自评9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该项目的实施获得了受益残疾人100%的“满意”度评价,得到了残疾人及家属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同时准确把握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尊重残疾人申领意愿,做到应补尽补。
(3)保障对象满意度。(总分10分,自评10分)政策受益群体满意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家庭的特殊困难,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来源,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五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应急管理局800m应急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武侯区应急管理局。
主管部门:应急管理科。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绩效目标: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
申请资金总额:171.54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71.54万元。
项目概况。
目前,我区应急局每天使用2台800兆手持对讲机通过成都市应急网与市应急局统一调度,全区仍未建立统一的应急通信指挥系统。经充分调研论证,在确保通信网安全、稳定、可靠的基础上,区应急局拟在成都市应急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区应急通信指挥系统,无需单独组网,只需根据实际需求购买800兆通讯终端设备入网使用即可。
(一)评估程序。
我局对800兆通讯终端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租赁和购买进行了调查考察;经多方公司对比后确定租赁的性价比过高信息组网难,既否定租赁程序;拟按照购买800兆通讯终端产品的方式招标。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按照建设现代化应急通信指挥体系的要求,本着长远建设,指挥高效,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需要,建议采取购买产品的方式解决应急通信问题。
(三)评估方式(含专家名单)。
此次项目经应急局研究讨论,征求区财政局及13个街道和新城管委会意见,同时,上20xx年7月18日区安委会20xx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一)项目的相关性。
本次购买项目包括268台手持电台,14台基地台。为确保设备到位后的使用情况,应急局将安排24小时值守制度,不定时呼点制度,实时掌握全区应急突发事件情况,及时指挥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处置救援。
(二)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
在依托成都市应急网进行日常通信及应急指挥调度的基础上,拟购买800兆应急通讯设备282台(手持对讲机268台,便携式基地台14台)。其中,区领导配备手持对讲机3台;区应急局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相关职能部门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便携式基地台1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手持对讲机5台,共65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便携式基地台1台共13台;辖区内18个一级消防站、75个二级消防站各配备手持对讲机2台共186台。合计282台。
(三)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通过此次项目购买对我区应急通信建设的短板补齐,完成对全区所有区级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大队及微消站等的.通信互联。有利于对应急事件及时接收、处置和上报打下了结实基础。
(四)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该项目是实时通信能建设,完成后将持续使用与完善,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区政府执行力的重要表现。
(五)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及风险。
依据《成都市武侯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成武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此次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方案由财政局统一执行,故风险系数低。
(六)总体结论。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区所有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此次项目实施旨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领导在20xx年7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年第3次会议》上的决策指示要求,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为我区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全区经济建设、人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做好最后底线工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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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六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宜县财办(2017)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19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计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七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xx〕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xx〕198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xx年度“雪亮工程”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市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隶属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6个(均为副科级):综合科、开发应用科、项目建设科、大数据运行科、网站科、网络科,设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主要职能:为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智慧城市、大数据与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查、财政投资评审、竣工验收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根据授权,负责市政府投资智慧城市、大数据(含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共享数据库与数据交换平台等)、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智慧城市、大数据、电子政务项目硬件对接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平台、政务云平台、容灾系统的建设、安全运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全市电子政务骨干网络的日常运维管理,承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市级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运维管理;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益阳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公共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信息更新、运维与网络安全运行保障,协助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实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负责市直部门互联网统一出口的运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市级网络信息化机房的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市直部门托管主机、虚拟主机的运行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20xx年市人民政府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制定的《益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方案》部署安排,“雪亮工程”项目实行全市统一招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围绕平安益阳建设,落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的'有关要求,构筑平安建设新体系,全面提升全市的社会治安防控、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能力。该项目于20xx年启动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竣工验收。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类视频监控点;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综治中心及配套设备;新建和改造边界安全接入设备;新建益阳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总平台、益阳市综治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部署网格化管理系统等综治应用系统;新建益阳市公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分平台,同时在视频专网部署视频结构化系统、车辆数据分析系统、车辆图片结构化系统、人脸结构化分析系统、视图库系统、公安视频侦查实战平台、融合信息分析平台等;在互联网新建视频资源发布及社会视频资源汇聚平台,实现社会资源的接入和发布;在政务外网和公安视频专网同时部署运维管理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建设网络、计算、存储基础设施,并充分利用市级云计算服务器平台及配套网络设备降低建设成本。
20xx年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按照市县分担、分期付款的原则,统筹资金安排。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13亿元,其中,市本级合同金额为5221.5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20xx年度支付建设费用20xx万元(利用中央下达资金支付)。剩余建设费用的支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终验后分五年进行,每年支付金额644.31万元,其中,我中心每年支付261万元,其余资金从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中予以解决。20xx-20xx年,市财政共安排项目资金260.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和华为智慧城市峰会费用等,共计191.93万元,目前剩余68.34万元,从检查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支付程序基本合规,手续基本齐全。
项目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实施,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一是明确工作职责。项目单位明确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统筹安排、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二是开展调研论证。前期,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制定了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工程造价,实施财政评审。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工程造价,并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四是开展公开招标,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含材料、设备及施工)建设、监理等实施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五是组织施工,加强质量管理。按照实施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司按约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同时,项目单位安排专人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六是做好组织验收。项目完工后,正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七是加强后期维护。项目正式运营后,计划将后期维护(主要包括数据、设备、网络稳定性等)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制定了考评制度,实行服务费与考评结果挂钩办法。同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八是妥善保管资料。对项目设计、申报、验收等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保管。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20xx年度项目实施程序是否规范,后期维护是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实现,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后期运行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按照益财绩〔20xx〕19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做好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联系相关部门单位,确定工作安排。
2、明确实施步骤。
(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查验项目实施合同等,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到该项目现场查看,相关单位调查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4)形成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根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9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20xx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升了前端视频智能化感知。雪亮工程三期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全市新建1250路人脸、1490路车辆卡口等新一代华为智能摄像机,将一类点位摄像机智能化占比30%,形成有效的一体化“圈层防控”格局。
(二)整合了视频资源。完成雪亮工程二期700路摄像机、交警659路卡口摄像机、原天网赫山监控视频500路的视频整合接入工作。视频资源共享总平台及综治分平台已接入雪亮三期建设点位、社会资源点位共计3200余路。覆盖了教育局、司法局、劳动局、国土局、政务中心、检察院、城管局等部门及重要交通路口、重要区域、人员流动密集场所,打通了各单位之间的视频信息交换壁垒。
(三)构建了视频侦查实战平台。雪亮工程三期引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加强了视频监控智能化应用和一线实战效能,完成了以图搜车、特征搜车、多维搜车,人脸比对、车辆轨迹等智能化应用功能。部署了安全准入平台,实现视频接入智能化。20xx年9月23日,视频侦查实战平台作为我市雪亮工程三期建设的核心项目部署正式上线。截止目前已利用视频侦查实战平台抓获21名逃犯。有力震慑了犯罪事件的发生,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四)建设了网格化管理平台。一是实现了信息采集多方共享。网格化管理平台全市共划分了网格3135个。目前已采集或导入楼栋信息1339134条,房屋1335630套,人口1881431人。通过多方渠道归整的这些数据,实现多方共享与授权使用。二是实现了社情民意多渠道有效整合。我市制定了网格巡查工作机制,网格员在排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能处理的事件,则立即处理并登记到网格化管理平台,将社区事务记录永久保存。同时网格化管理平台将对接市长热线、在网格事件处置系统统一受理、派发和处置。网格事件处置系统将形成居民诉求的快速响应渠道。三是形成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实现精细化管理。我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了gis地理信息管理模式,开发仿三维地图,以图层模式展示,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与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在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实时调取查看网格内的摄像头,构建并完善“天上、地下、部门、中心”社会治理网络体系。四是为绩效考评提供依据。网格化管理平台提供了全套的监督考核机制,根据乡镇、社区(村)、网格员、职能部门工作特性定制考核报表,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实时掌握基层动态。
(一)项目统筹管理方面。该项目由市县共同建设,涉及市县乡村四级,工作面广,参与建设的单位较多,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后期运行维护需进一步加强。下阶段将按照全市“一盘棋”,统筹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实现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人才队伍支撑方面。该项目作为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之一,对建设、安全、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较高,而我市信息化人才相对缺乏,支撑力量不足。下阶段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对现有信息化人才队伍实行集中培训或轮训,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按照有关要求,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目前,项目资金仅纳入单位日常经费统一管理、核算,未单独列账,无法及时、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下阶段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资金规范管理水平。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八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xx〕3号)要求,我院对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制定了评价实施方案,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沅陵县妇幼保健院是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主要项目工作有:
(一)、控制好孕产妇死亡率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孕产妇剖宫产率。
(二)、贯彻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落实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做好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
(三)、完成国家省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与妇女病查治。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五)、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落实农村产妇县乡住院分娩。
(六)、进一步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及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加强0-6岁儿童健康客情理质量控制体系,完成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母婴健康素养55条》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七)、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
(八)、叶酸增补项目。
本院实有在职人数142人,退休人数44人。
20xx年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579.22万元,已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贫困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降消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产前筛查、叶酸增补8个项目中。
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一是制定健全了项目工作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制定了《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考核,面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咨询电话,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各相关单位都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妇幼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上报,由财务进行资金发放,做到规范结算程序,并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申请表、登记表填写认真完整、各种需提供的资料齐全,发放程序规范。三是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困难做了充分的评估,尽可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为确保妇幼项目资金不会超支,制定了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根据专项项目工作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我院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务严格审核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真实性,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保证了各个项目及妇幼保健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贫困县婚前医学检查。
湘财社指【20xx】8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省级资金22.06万元,县级配套25万元,共47.06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我县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贫筛查、婚前医学检查有效融合的服务管理模式,设有专职的健康宣教咨询人员,并落实对筛查高风险人群进行跟踪随访,将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从婚前到孕期做倒无缝隙对接。通过婚检、孕检、定期走访等途径确保叶酸发放到位、指导服用到位,全年完成婚前医学检查2588对,婚检率达86.15%,免费发放叶酸增补6152人,叶酸服用率达91.42%,叶酸服用依从率为89.51%,为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畸形与出生缺陷发挥重要作用。
(二)、降消项目。
湘财社指【20xx】8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资金2.37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我院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加大产儿科业务人员培训、进修力度;进一步加强并完善两系管理工作力度;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危重孕产妇急救评审、新生儿死亡评审;开展产科建设督导。全县助产机构12家,全年总产妇数570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557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92%。早孕建卡5639人,早孕建卡率98.79%,高危产妇2229人,高危管理率100%,产后访视及随访人数5533人,产后访视率96.93%,新生儿访视5534人,新生儿访视率96.16%;本年度辖区住院分娩活产数5755人,住院分娩率100%,其中剖宫产活产数3128人,剖宫产率54.35%,全年出现孕产妇死亡2例,孕产妇死亡率34.75/10万。
全县7岁以下儿童44593人,健康管理人数40940人,儿童健康管理率91.81%;3岁以下儿童19882人,系统管理人数18076人,系统管理率90.92%;5岁以下儿童死亡26例,其中婴儿死亡21例,新生儿死亡10例,五岁以下儿童4.52‰,新生儿死亡率1.74%,婴儿死亡率3.65‰。
(三)、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湘财社指【20xx】46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中央资金25.40万元,省级资金36.3万元,县级配套69.6万元,共131.3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20xx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超额完成任务。一是积极推行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妇联、计生、妇幼保健院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沅陵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确保了我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顺利实施。二是20xx年全面落实一点两早(春节时间节点,早部署,早行动),由县妇保院牵头,县卫计局、县妇联、县财政联席召开了全县“两癌”启动会及动员大会,并利用启动会开展知识讲座,让广大适龄妇女积极主动参与检查。三是按照一手抓进度、一手抓质量的项目管理原则,组织了第三方检测机构专家团队对两癌筛查工作进行了质控与指导。到4月底本年度两癌免费筛查工作超额完成任务。共完成筛查人数7165人,完成率达102.36%。共查出c1n161人,c1n2-330人,均已进行跟踪随访,阳性个案随访率达100%,治疗率达95.12%;查出宫颈浸润癌4人、乳腺浸润性导管癌1人,5例癌症确诊患者均已进行规范治疗。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
湘财社指【20xx】113号文件,湘财社指【20xx】65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资金41.6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为了提高目标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将孕产妇艾梅乙三项检测纳入医疗保健机构孕产期保健常规内容,建立首诊负责制,通过培训、督导、质控、艾梅乙个案评审等管理机制,孕产妇艾梅乙免费检测全面普及,全年完成艾梅乙三项免费检测人数4275人,检测率达100%;全年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1人,其中0人已分娩。梅毒感染孕产妇共有23人,其中分娩产妇数20人。规范用药15人,规范用药率为75%,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20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感染孕产妇126人。婴儿均已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
(五)、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
湘财社指【20xx】55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资金74.26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该专项项目是为了县内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永久性新生儿听力障碍的儿童实施康复救助;使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达80%以上。6家县级助产机构均能规范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并逐步扩大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加快了全县新生儿四病筛查工作的开展,做好了筛查质量控制及信息管理,规范了阳性患儿的转诊、登记、管理工作,县妇保院对筛查未通过的儿童严格追踪随访,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人数人5666(其中4175县内助产机构完成人,其中县外新筛人数1491人,串联质谱检3681人);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45%,县内助产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7.27%;听筛人数5653人(县内助产机构完成4025人,县外完成1628人);听筛率达98.23%。初筛未通过儿童追踪随访率达为100%,确诊听障儿童追踪随访率为100%。
(六)、孕产妇产前筛查。
湘财社指【20xx】18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省级资金59.45万元,县级配套52.6万元,共112.0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该专项项目是为了县内妇女在孕15-21周进行血清学检测,对胎儿患神经管畸形、唐氏综合症和爱德华综合征的患病风险进行评估,对高风险者进一步检查干预。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县级主管部门将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纳入各级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内容,并与乡镇、各类医疗机构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小组,制定《沅陵县20xx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了工作任务。三是将项目纳入计生考核内容,且分值占5分。四是县级财政为免费产筛提供有力保障。中央及省级配套经费59.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2.6万元,为确保做好免费产筛风险人群诊断干预回补工作顺利进行,使全县所有符合干预诊断回补对象都能回补到位,在县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额外增加2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五是培训督导到位。县妇保院落实了对全县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每年2次的培训与现场督导。为确保风险人群得到有效规范的诊治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与村、乡各级专干、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降低了严重缺陷儿的出生。20xx年全县完成产前筛查项目5312人(其中免费中筛任务数3500人,全年完成产筛3908人,免费中筛完成率为111.66%);发现高风险和临界风险988人,诊断干预792人,产前筛查阳性干预诊断率为80.16%,全县530人阳性干预回补经费均已下拨到位,阳性随访979人,阳性随访率99.08%,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率达100%。成功阻断27例畸形儿出生.
(七)、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
湘财社指【20xx】55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资金161.4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该专项项目是为了县内6—24月龄婴幼儿免费提供营养包,提高监护人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程度和家庭教育水平。全面推广儿童营养包改善项目。按照健康扶贫要求,全县儿童营养包发放37557人,儿童营养包目标任务完成率44.79%;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62%。
(八)叶酸增补项目。
湘财社指【201】55号文件,20xx年此项目收到省级资金9.0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该项目是为全县孕产妇免费发放叶酸。叶酸服用率达91.42%,叶酸服用依从率为89.51%,为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畸形与出生缺陷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沅陵县人口众多,地处偏远,经济相对滞后,人口素质参差不齐保健意淡薄,外出务工流动孕产妇多,加之乡镇产儿科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年轻产科医生对产科危急重症的救治缺少经验、民营医院产科医生人员结构、比例、业务用房不能满足现有业务的需要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孕产妇死亡控制形势严峻。
二是县妇幼保健院机构在编在岗仅15人,却承担着67万余人口大县的妇幼健康工作,群体保健人员都是身兼多职,超负荷工作,已凸现出了业务指导与健康服务资源严重不足。
三是乡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特别是乡镇妇幼专干队伍不稳定问题日益严重。乡级、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待遇相对较低,身兼职多,任务重,频繁跳槽换岗逃离妇幼健康服务岗位现象凸显,20xx年全县妇幼专干换岗离岗达20人,有4个单位因妇幼专干休产假、调离出现妇幼专干空岗,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停摆。新上岗人员未能接受岗前培训,甚至有的单位因“用工荒”而聘用了非医学背景的人员担任妇幼专干职责致使工作规范、流程不熟悉,信息统计工作不理想,错报、漏报等低级错误频出。三级网络职能不能很好地发挥网底作用,致使我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在全市仍处滞后状况。
四是基础设施落后、条件较差。现有的妇幼保健院功能设置不完善,业务用房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妇幼健康服务发展需要,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一直不能得到稳步的提升。
希望在省、市、县各级政府与领导重视与敦促下,理清思路,找对方法,落实整改,以保障母婴安全,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努力推进我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九
我单位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共计2项,设立依据如下:
(一)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文化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设立于2013年1月,根据《即墨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即政纪字[2013]32号)精神,由我部牵头实施即墨区文化提升工程。当年全区建有700多个文化广场,600多个文化大院,群众参与广场文化的热情非常高涨,但由于缺乏组织引导,这些文化设施的利用率不足,群众文化水平不高。同时,为培育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适应建设开放型现代化城区需要的文化人才队伍,鼓励文化工作者潜心创作,多出精品,勇攀学术高峰。为建立“身边好人”评选常态化机制,广树平民道德典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进一步丰富全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激发全区文化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推动“文化即墨”建设深入开展,有力提升我区文化发展水平,放大“即墨好人”品牌效应,用“凡人善举”引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积极培育塑造“即墨爱心义工”志愿服务品牌,为推动即墨经济社会跨越提升和城区发展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撑。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二)公益广告维护项目费。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文件要求,要在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等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刊播。目前,已经在城区进行了灯杆耳旗、宣传栏、公益小品等各类公益广告设计制作,为有效维护这些载体,确保各类载体能够有效发挥作用,需加强公益广告日常维护。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1、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预算批复数金额为5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区级资金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100%。该项资金按照有关在政策组织实施,会同区文明办等单位组织验收,将资金支付申请提报区财政,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足额支付到有关单位账户。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2、公益广告维修维护费。公益广告维修维护费费预算批复数金额为4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区级资金4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100%。该项资金按照有关在政策组织实施,区文明办等单位组织验收,将资金支付申请提报区财政,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足额支付到有关单位账户。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使用情况运行良好,开展原创文艺节目巡演、加强优秀文化人才选拔培育、重大节庆活动绩效目标。继续深入推进“文化即墨”建设,助力国际时尚城建设攻势,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文艺创作生产的引导,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鼓励和倡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创作生产出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提升我区文艺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创新形式丰富群众春节期间精神文化生活,为我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开展理论惠民宣讲提升工程绩效目标。“学习强国”平台稿件制作图文、图集、视频、音频稿件300余篇,后期将根据选题制作即墨楹联牌匾、非遗等稿件;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活动绩效目标。“发现即墨之美”全国网络摄影大赛已经举办8年,旨在邀请国内及世界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聚焦即墨独具特色的山海风光、深厚的历史文化、巨大的发展潜力、幸福的百姓生活,用影像展现即墨的城市内涵和时代风采。通过“发现即墨之美”全国网络摄影大赛这一扇窗户,全面展示了即墨经济发展的勃勃生机,勾勒出这座城市社会文化发展的时代轨迹。通过大赛,即墨山海旖旎的自然风光、淳朴的风俗人情、悠久的历史文化,更加吸引了广大摄影爱好者在这片土地上用心感悟和创作,通过镜头记录源于生活的艺术之美;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绩效目标。继续放大“即墨好人”品牌效应,用“凡人善举”引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增强社会道德认同,树立向上向善的社会道德风尚。通过推进志愿服务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培育塑造志愿服务品牌,掀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志愿服务时代潮流,为社会公共服务提供有力补充。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和道德内涵,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对照绩效目标批复表自评资金使用已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
2、公益广告维护费。根据公益广告实际破损程度,截止到20xx年底,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涉及资金45万元,该项目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和道德内涵,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效维护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场所设计制作的公益广告,使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宣传群众乐见、随处可读,引导广大市民向真向善向美的`作用。根据公益广告实际破损程度,截止到20xx年底,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涉及资金45万元,已对全区的破损公益广告进行维修维护。对照绩效目标批复表自评资金使用已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
20xx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部门上述二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监控,均未发现问题。
本部门所属管理的文化提升工程和公益广告维修二项区级专项资金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专项资金有一项,为文化提升专项资金,建议文化提升工程资金按季度拨付,避免年末一次性审核支付压力过大,积压资金过多、过久,影响有关工作单位资金运转及劳动报酬的支付,造成了部门承办企业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产生。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我们汇总编制《20xx年度中共青岛即墨区委宣传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报送区财政备案,并在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二十
20xx年计划扶持家庭农场8个,扶持资金总额98.8万元(含20xx年结余资金7.8万元)。每个乡镇街申报符合要求的家庭农场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由其它乡镇增补完成。
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上一年享受过同类项目补助的农场,今年不纳入申报范围。购买农机等享受国补的不再重复申报。
按照省里下达的资金额度,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额度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农场补助最高不超过12万元。
1、资格条件:。
(1)家庭农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区级示范农场。
(2)财务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3)家庭农场从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中选定。
2、申报材料(按此顺序装订档案)。
(1)项目申报书;。
(2)家庭农场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3)项目申报乡镇街公示证明材料、家庭农场办公场所照片;
(4)20xx-20xx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及章程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
(6)法人征信证明、诚信证明。
(7)法人无违法违纪证明(村委会签字盖章)。
(8)项目备案表。
提升生产加工能力,支持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开展社会化服务,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1.乡镇审批。由乡镇(街)依据方案申报条件组织实施。按照项目条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主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在银行开户、有与营业执照相符的银行账户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开户账号;要有至少20xx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会议记录;法人或负责人的.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乡镇(街)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核并负责,项目初审后,报乡镇(街)政府负责人审批确定。
2.乡镇公示。乡镇(街)对审批通过的申报主体,在项目主体所在村组及乡镇(街)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由乡镇(街)负责,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备案表》(一份),于20xx年8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区农经总站办公室。
3.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审核组,对乡镇(街)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区级备案。项目确定后,区农经总站将项目实施主体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并进行备案。
5、省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业农村局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6、项目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工作。20xx年12月31前完成验收并兑付项目资金。
7、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街成立联合小组进行逐个验收。验收的主要流程是:
(1)乡镇街提出书面申请。
(2)区农业农村局2人、乡镇街2人组成验收小组。
(3)验收方式,采取实地核查和查阅相关账目资料的形式。
(4)验收标准以项目申报书为依据,重点是审核是否在项目期内建设、是否符合用地要求、是否符合环评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重复补贴、是否符合补贴比例要求、财务支出是否合情合理,资料是否齐全。
(5)验收合格后,农业局负责申请资金,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乡镇街负责将项目资金审核兑付到户,各项目主体签订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在验收中发现有虚报瞒报和不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主体,取消当年的项目补助资格,并向同级部门进行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8.项目管理。由乡镇(街)负责项目的全程监管。项目完成后,乡镇(街)同时报送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报告。
1.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负责指导乡镇(街)做好项目的落实工作。各乡镇(街)要成立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工作程序开展项目的申报、核查、公示、审批等工作。各乡镇(街)要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配套制度,做好项目条件筛查、资格审批、组织实施、绩效评价;要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
2.强化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街)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审批、调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项目建设,并开展项目自查绩效评估总结工作。
3.强化政策公开。乡镇(街)要及时将财政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辖区家庭农场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群众监督和政策解答。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本辖区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群众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4.强化资金管理。乡镇(街)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切实实现带农增收,坚决防止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5.强化绩效评估。乡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级绩效自评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项目单位要在要求时间内,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绩效报告,报乡镇(街)。承担项目的家庭农场要纳入农业部的信息直报系统管理,由乡镇街指导农场及时填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