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热门16篇)
方案的执行需要协调各方资源和利益,因此沟通和协作能力非常重要。一个有效的方案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实施步骤。以下范文整理了一些关于方案成功的关键要素和经验总结。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快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步伐,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指导,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条件,逐步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早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目标任务
今年12月31日前,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转一批、试运行一批、管网建设动工一批。
三、具体安排
(一)监利县新沟镇、上车湾镇污水处理厂,洪湖市小港镇、峰口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已基本建成,尽快完善各项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正式投运。
(二)监利县毛市镇、朱河镇、福田寺镇、汴河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初具规模,具备一定的收水能力。进一步加快各纳污支管网与主干管的连接以及纳污主干管与污水处理厂的连接,加快完善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具备试运行条件,2015年初正式投运。
(三)沙市区岑河镇,江陵县普济镇、熊河镇,监利县汪桥镇、棋盘乡、柘木乡、白螺镇,洪湖市戴家场镇、汊河镇、万全镇、曹市镇、瞿家湾镇、沙口镇、新滩镇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积极争取和落实管网建设资金,年底前启动配套管网建设;监利县福田杜刘村,洪湖市万全镇全丰村、瞿家湾镇月池村等3个乡村污水处理站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的规划编制和建设设计,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尽快启动配套管网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计划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荆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李国斌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为各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当地住建、财政、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计和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机制研究和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监管,明确财政补助和电价优惠办法,制定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完善运行条件,为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必要的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将对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整改工作实行考核,作为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整改目标未落实的地区不得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表优对象。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投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或无故不运行的地区,将暂缓审批该地区涉水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今年9月江苏省建设厅对我厂2015年度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在本次考核中,我们城北污水处理厂暴露了很多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最终被专家组评定为不合格。检查过后,我们依据《考核标准》10个方面进行了逐一排查落实,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1、污水管理 我厂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2015年实际处理水量111万立方米(折合 0.30 万立方米/日),负荷率较低,实际进水水质远远高于设计进水水质,设施难以稳定达标,设施减排效率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直积极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等联系,要求保证进水水质,今后也会一如既往地与相关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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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二
今年9月江苏省建设厅对我厂xx年度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在本次考核中,我们城北污水处理厂暴露了很多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最终被专家组评定为不合格。检查过后,我们依据《考核标准》10个方面进行了逐一排查落实,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1、污水管理 我厂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xx年实际处理水量111万立方米(折合 0.30 万立方米/日),负荷率较低,实际进水水质远远高于设计进水水质,设施难以稳定达标,设施减排效率低下,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直积极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等联系,要求保证进水水质,今后也会一如既往地与相关部门沟通。
2、污泥管理 我厂污泥由政府指定地点填埋,我厂承担运输费用,我厂污泥处置较为规范。近期更是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脱泥。
3、生产运行管理 我厂存在问题:员工没有上岗证、生产计划不具体、工艺控制粗放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积极整改,在保障生产的前提下,准备分批送员工外出培训学习以取得上岗证;生产计划方面由于我厂进水水质极不稳定,只能制定一个大致的计划;同时加大了对工艺的控制,指定专人负责工艺调控。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台账管理:虽有生产运行台账,但管理较差。建设厅检查后我们已经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前期生产运行台账进行了整理,对今后的台账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设备和在线仪表台账要求完整、规范。对化验台账要求明细、可溯源。
5、污水处理能耗及成本:由于我厂进水水质超标严重,再加上设备选型等因素,造成我厂的能耗、成本过高,由于地方政府不能够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也影响了我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我们一方面向集团总公司申请资金,进行设备保养维护、更新改造,一方面积极向政府索要拖欠水费。
6、水质与检验:我厂具备常规化验项目的检测能力,所有的化验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但监测频次不够,为此我们加大了水质监测频次,同时委托上级单位对我厂不能检测项目进行监测。加大了化验室的质量控制,同时筹措资金,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
7、设备与仪表:我厂虽然在工艺流程中安装了在线仪表,但由于水质腐蚀性太大,水费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仪器设备的维护更新不到位。仪器设备带病工作,锈蚀严重。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现有的条件下,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影响生产,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更换部分损坏仪器设备。
8、安全管理:我厂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差,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为此我们对全厂职工进行了安全培训,加强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排查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还购置了保险柜用于存放剧毒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避免造成恶性中毒事件。
9、厂容厂貌:检查中发现问题构筑物池面有漂浮物、出水不均匀。主要原因为园区内有多家化工排污单位不经处理排出废渣水、我厂进水水质严重超标导致我厂无法正常连续进水,从而影响了出水水质达标。我们加大人手对构筑物内的漂浮物予以打捞,同时要求园区保证进水达标。
10:制度建设:我厂有一系列的操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从细节和点滴入手,变粗放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
我们将依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加大运行管理工作,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引进,加大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优化工艺控制方案,规范台账管理,安全处置污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安全运行。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三
为做好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实现全镇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店子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双泉社区4个社区的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河村社区、官庄社区、河阳社区、阳光社区4个社区的已治理需提升巩固任务,解决村庄内存在农村生活污水乱泼滥倒、污水横流的问题,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思路。各村庄根据各自条件和类型,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灵活选择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适当采取单村或联村的.方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可就近回用;确需排放的,应根据受纳水体功能区划,达到有关标准要求。鼓励充分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单村或联村收集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二)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简便适用的原则,实现有害物质和污染成分有效清除降解。
1、对靠近镇驻地且满足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区域,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如河村社区采取接入镇驻地污水收集管网的处理方式。
2、对不能纳入镇驻地污水管网的村庄,如埠园社区和东升社区,因村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处理:
(1)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无法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鼓励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
(2)对有少量污水径流的村庄,采取对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利用排水沟渠或管道系统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3)对污水产生量大的村庄或多户聚居区,可单户或联户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如一体化净化桶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
(三)时间要求。对尚未验收的河村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于11月之前完成治理并验收通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区书记、环保办人员任成员,统筹推进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和项目实施整合,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加强治理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对所有已完成验收的村居实行常态化督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重要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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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四
编制:_______________。
矿长:_______________。
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日
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污水处理。
兴仁县环保局:
2017年12月9日,兴仁县环保局针对我矿污水存在外排现象依法进行调查,要求我矿就污水外排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针对污水处理实际存在问题要求落实整改,杜绝污水外排现象的再次发生。
根据检查要求和我矿实际情况,我矿于12月10日上午9点召开污水处理专题会议,就污水外排原因进行了分析和污水杜绝外排事宜进行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一、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
(一)、对12月9日中午十一时左右污水外排原因分析处理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造成12月9日中午十一时左右污水外排的主要原因是:12月8日煤矿组织安全检查时发现反应池排污闸阀损坏关闭不严实,存在污水泄漏的现象,要求一日内完成检修任务,机电科安排机电队12月9日上午检修时,在检修过程中,闸阀漏水越来越大,而且闸阀出现卡阻不能复位,池里的污水也就跟着流出来,因此只能更换损坏的闸阀。因损坏闸阀后污水水量大无法及时更换,只有在该池子污水全部流完后才能更换。十一时三十分左右更换完成,污水处理恢复正常。
育和处罚。分别如下:
1、机电队安排该项工作任务时没有采取污水截流或封堵相应措施更换闸阀,是造成此次污水外排的主要原因,对机电队队长处罚200元。
2、污水处理站日常监管人员邓成考,对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情况不正常负有主要责任,处罚100元。
3、机电副科长罗波对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情况缺乏监管,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处罚100元。
4、机电副总赵荣昌作为污水处理站的主要分管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处罚100元。
5、机电副矿长姚开发,对矿井机电设备的维护运行管理不到位,处罚200元。
(二)、污水处理站中班值班人员施福英,值班时间脱岗,按规定处罚50元,从12月10日起停工反省3天,到期后做书面保证不再违反劳动纪律后方可复工。
1、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实际存在问题,我矿于12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就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和杜绝外排事宜进行了研讨和责任分工明确。
2、污水处理站值班人员按要求进行日常污水处理和沉淀池淤泥压滤,正常投放药剂。由于井下排水量与处理能力不匹配,在正常处理污水时要特别关注污水处理情况,当井下排水量大于处理能力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通知井下停止排水,落实井下排水工责任,通过调度室有效调剂井下排水水量,达到均衡排水和正常的污水处理。
3、加强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巡查,机电队安排专职人员每天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设备设施维修处理需停止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或确需污水外排的,必需汇报分管领导,经矿务会议讨论同意并将相关措施和施工时间上报县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4、加大井下污水沉淀处理,尽最大努力减小井下排出污水的污浊度,减轻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压力。目前十二联巷沉淀池和十三联巷临时水仓淤泥已满,安排施工队组加快清理,从而保证井下水的清澈度,确保污水处理后正常达标排放。
5、强化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相关管理人员按规定要求加强日常检查,从业务主管部门到煤矿主要负责人,若检查发现问题未得到及时落实,将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增加设备对沉淀池内存水提前进行处理,加大污水处理缓冲能力。
7、为了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矿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杨林(矿长)副组长:刘晓冬(总工程师)。
成员:姚开发、赵荣昌、王俊钢、苏凯亮、、罗波、魏余亮、邓成考。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指导、督促、检查整改治理落实工作。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日。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五
在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发生停电、水质超标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员和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止或减少因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不合格污水的排放。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生产运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2、生产运营部分关职能人员在污水处理设施突发事件发生后,按应急预案负责现场指挥。
3、生产运营部负责对相关人员应急预案的培训教育。
4、污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迅速报告公司生产运营部,并按应急预案的操作程序及时进行处置。
5、化验室污水检测人员负责对处理后的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及时报生产运营部,水质合格方能排放。
1、停电。
1.1、将设备设施退出运行状态。
1.2、当调节池超过正常水位时应关闭进水阀门。
1.3、恢复通电后,应对排放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能排放。
1.4、如水质不合格,应切断硫化床的进水,将硫化床的污水抽回到好氧池内,进行二次处理。
2、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操作流程。
2.1、将设备设施退出运行状态。
2.2、切断故障设备电源。
2.3、如跑气设备正常,开启跑气阀门,维持正常跑气量。
2.4、当调节池水位超过正常水位时应将污水抽到备用调节水池。
2.5、设备设施修复后,迅速恢复正常运行,检测水质合格后排放。
2.6、如排放口的水质不合格,应切断硫化床的进水,将硫化床的.污水抽回到好氧池内,进行二次处理。
3、排放水水质超标。
3.1、应立即停止排放。
3.2、切断硫化床的进水,将硫化床的污水抽回到好氧池内,进行二次处理。
3.3、会同相关人员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制订相应对策,调整操作流程。
3.4、恢复正常生产流程后,水质检测合格方能排放。
4、污水进水量超过设备运行设计能力。
4.1、将污水抽到备用调节池内,处理量不的超设备运行能力。
4.2、报生产运营部相关职能人员,分析水量超过正常值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生产运营部电话:xxxxxx。
夜间、休假日值班电话:xxxx。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六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村卫生室或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乡卫生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职责: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一)综合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购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内部转运工具、暂存场所(暂存间、暂存柜或周转箱)等。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周。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与处置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我院与签约的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公司转运处置,不得私自处置。卫生院负责接收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周/次,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
1、专业技能。
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防护。
在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1、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即:填写《医疗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卫生院接收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应单独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帐》。
2、卫生院对本单位及接收的医疗废物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上门收运车辆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记录卡》。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与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附件:
1、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3、大湾乡卫生院锅炉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七
为加强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xx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由于xx镇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没有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目前维护管理的主体是建设施工方和镇村两级。集镇xx、xx村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行政村作为运维管理责任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xx村入河排污口2个,该两村由区住建局拓兴公司运营管理,达标排放,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含xx村、xx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村级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1、xx村、xx两个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负责运营管理,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要对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乡镇和环保部门督促落实尾水正常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护,管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乡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各行政村作为运维责任主体。
1、除xx村、xx村污水处理站采用微动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设施由各相应村负责运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专人定期加强维护管理。
2、各行政村负责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治污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一)成立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个环保网格员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每个网格员挂钩一个片区,形成分管领导组织牵头,网格员监督指导,村主任具体负责的日常运维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要求对管网进行巡查,对管网出现的漏、堵、坏、溢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
(四)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八
污水处理实施方案要怎样写?以下文书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污水处理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战略部署,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嘉政发[2014]17号)的要求,确保污水治理工作这一民生项目的完成,扎实推进我市的污水治理工作,有效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我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
根据《xx市污水处理“十二五”建设规划》和《xx市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水环境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延伸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全市年内新建污水管网220公里以上;同时逐步完成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使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均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年内完成xx市崇福污水处理厂和独山港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提标改造工程,启动其余11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
计划编制阶段(1-2月)由各县(市、区)住建局根据xx市污水处理“十二五”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治水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污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排定年度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
任务下达阶段(3.1-3.30)以各地上报年底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为基础,结合全市 “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总体要求下达建设任务,并将该任务纳入市政府和市建委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目标任务。
具体实施阶段(3.1-12.31)各地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与改造任务。
督查考核阶段(次年的1月)对各地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或者超额完成的,通报表扬。对建设完不成的,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作为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对所在地政府有关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主体要将污水设施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战略部署的首要工作来抓,作为改善水环境提高环境竞争力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围绕重点、难点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
2、加强协同配合。市治水办做好全市污水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建设部门做好污水管网建设的牵头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牵头工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污水出水水质的监管,对污水超标排放、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国土部门要做好污水泵站、管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污水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3、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补助,争取各类金融机构更多的支持,积极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污水处理领域,确保污水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4、加强监督考核。污水设施建设工作作为“五水共治”的首要任务,纳入市综合考核体系,实施年度考核。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自查,建立工作台帐,保障污水设施建设工作进度,巩固污水治理成果,同时,市治水办将不定期进行建设进度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现结合我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其运营现状实际,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一站一策”的整治要求,因地制宜、因站施策,采取接入乡污水处理管网,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改建“大三格”加人工湿地等方式,强化管护运营,从而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发挥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
二、整改范国。
三、整改措施。
1.加强设施检修维护。对治污设施损坏严重无法运转的,由乡政府通知承建单位立即子以修复,确保正常运行。
2.因地制宜科学建设。对管网不配套、破损严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实际情沉,接入乡污水管网或者改建“大三格”加人工湿地。对可以修复的进行修复,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对污水管网进行全面疏通、检修,提高农村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3.落实管护技术支撑。按照“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原则,由乡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维护、管理,并负责培训村级操作人员,确保专业管护和规范操作。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处理设施要落实专门的操作人员,开展正常运维,确保设施高效运行。乡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整改经费保障。
四、整改步骤。
2020年4月8日-16日为调査摸底阶段;2020年4月17-30日为整改准备阶段,乡政府要对照本方案和实际,制定细化的整改方案,并于4月30日前报县环保分局;2020年5月为集中整治月;2020年6月开展整改工作验收。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打好碧水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各相关单位、各村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到位、发挥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整改工作的协调、调度、督査、推进等日常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3.落实经费保障。乡财政所应统筹各类资金,及时拨付经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
4.压实工作责任。乡主要负责人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明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十
医院污水处理时医院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严格做好医院污水的消毒与检测,保证医院污水达标排放,对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我院住院病人的增加,经环保局检查后,原有污水处理系统已经不能满足污水处理的需要,我院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特意委托洛阳市绿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了一套污水整改方案,预计近期内改装并投入运行,报告如下:
一:整改后设计参数。
1、原水性质:医院污水。
2、设计处理量:60张床位,1吨每小时。
二、整改工艺设计特点。
三、整改后处理流程介绍。
1、调节池。
用格栅去除大块悬浮杂物,保护水泵叶轮,避免堵塞。同时均衡水量水质,使处理效果更稳定。
2、酸化池。
3、生化池。
生化池中的微生物利用酸化的有机物,分解后进入下一环节。
4、沉淀池。
去除悬浮物,进入消毒池。
5、消毒池内加入二氧化氯消毒剂,杀灭水中的大肠杆菌、结核菌、病毒等,并且可以防止池内清水二次变质。
四、整改完成后我院成立专门的污水处理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督导。同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
伊川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7月12日。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查的精神要求,严格控制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推进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进程,保障公众健康和卫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第380号)、《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第67号)、《晋中市特种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发〔20xx〕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全面推行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转运、处置,坚决杜绝医疗废物引发的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生态环境现象,推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力争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
(一)开展摸底排查统计。
对县域内医院、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村卫生室医疗垃圾的产生量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包括医疗机构的营业面积、床位、服务项目,医疗废物的种类、处置情况等详实数据。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卫计局。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
建设防渗、防雨、防盗,远离敏感区和居民区的规范化医疗垃圾中转站,对医疗垃圾实行分类分区储存,配备专用收集运输车辆,医疗机构要自行配置废弃物专用周转箱,保障医疗垃圾存储转运安全。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三)推行无害化处置。
各医疗单位的废弃物要实行集中收集,集中转运,统一运往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各医疗机构自付费用。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各医疗机构。
(四)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对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暂存、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加大违法行为打击。
在推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工作中,严禁将医疗垃圾自行处置、乱扔乱倒、混入生活垃圾,杜绝转让、加工、利用、倒卖医疗废物,对违规行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查取证,并将调查情况向环保、卫生等部门反馈,环保、卫生等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环卫局、环保局、卫计局。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是环境保护工作和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共同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有序推进,成立平遥县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按照先城区后乡村、先乡镇所在地后沿线沿路村,逐步拓展到偏远村的原则推进,既要抓住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又要重视小诊所、村卫生室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全覆盖。
(三)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既要主动作为,又要相互配合、协作联动、共同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多措并举确保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良好氛围。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43号)精神,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运营方案:
按照全省关于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收费机制适宜、资金保障长效、监督体系完善、运行稳定可靠”为目标,建立健全我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
(一)运营范围。
本方案确定的运营范围包括修梅镇、佘市桥镇、四新岗镇、停弦渡镇、烽火乡、太浮镇、刻木山乡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
(二)运营模式。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政府统筹、建营一体、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根据20xx年县政府十七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由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投、建、管、运”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县人民政府授予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县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污水处理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xx〕29号)有关规定,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建立乡镇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制定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乡镇应当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并同步征收污水处理费。
1.征收范围:向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2.征收标准:根据《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澧县财政局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临发改价费〔20xx〕2号)规定,按照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国家出台新政策后,及时按照新政策调整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3.征收管理: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
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运营及维护有保障,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按设备进水量(设计规模为2600吨/日)以0.77元/吨基准计取(价格调整按委托运营合同执行),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预算资金来源为各乡镇包干落实上缴县财政的污水处理费;在线监测监控、第三方检测费用及设备维修费用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上述费用由县财政按核定的数额按期拨付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场站管护及管网清淤维护由各乡镇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维护资金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三)建立运营维护管理机制。
建立以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为监督主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污水运营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管网清淤维护主体的运营维护管理机制。
(四)建立长期的监管责任机制。
按要求建立进出水水质在线监测与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定期监督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安排、住建指导督促、城投负责实施、乡镇具体配合”的组织管理模式。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县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分工合作,推动工作有序落实,确保依法依规组织运营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乡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建立收费机制;县财政局负责污水处理费的使用与管理,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县住建局负责污水处理运营监督;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负责水质环境监测;县水利局负责督促乡镇供水企业按规定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费伴水征收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场站管护、管网清淤维护、污水处理费伴水征收及污水处理设施营运的协管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要加强监督和考核,制定完善的监测和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运行情况开展核查,重点检查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进出水浓度是否符合要求,污泥处置是否规范,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四)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产停运,确因设备维修、运行故障需停运时,需按规定报批。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十三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xx52号)和自治区、市相关文件要求,县医院、隔离场所、可镇污水处理厂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重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县医院、隔离场所、可镇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xx)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xx-20xx)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呼和浩特市中高风险地区撤销前我县县医院、隔离场所、可镇污水处理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粪大肠菌群小于100,消毒接触池出水总余氯6.5-10mg/l),并按照《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厂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呼环通(20xx)18号)》要求污水中的余氯每日监测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粪大肠菌群每周监测两次,集中隔离场所及隔离酒店做好消杀,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可镇污水处理厂切实加强消毒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要求。可镇污水处理厂密切关注进水水质余氯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出水达标。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市生态环境局的调度安排,及时准确统计报送县医院、隔离场所、可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情况,10月27日起每日16:00前将武川县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和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报送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微信工作群或指定邮箱。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十四
为加强我县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邢台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医疗废物范围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xx﹞287号)规定执行。
全县范围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各民营医院。
1.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暂存处应有防日照、防雨水、防蝇、防蚊、防鼠等“五防”措施。根据小型医疗机构规模由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相应医疗废物周转箱(桶)。周转箱(桶)容量应能满足定期周转要求。定期开展周转箱(桶)保洁、消毒。
清洁物品、医疗废物、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三类物品的存放场所应在院区建设。三类物品存放场所应明确分隔,独立成室,并张贴醒目标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点应建立监控系统,存储数据保存至少1个月以上(暂存点具体设置要求见附件)。
2.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严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安全转运、出入库称重、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场地清洗消毒、事件调查处理、日常检查等制度。医疗废物工作记录等台账资料至少保存3年备查。严禁医疗废物私下买卖、流失和销毁。
3.落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职责。乡镇卫生院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暂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暂存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暂存的具体事宜。
4.定期收集转运医疗废物。经卫计局协调,各医疗机构务必于一周之内与资质完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邢台嘉德恒信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由医废处置公司对其进行集中收集与处置。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应每2天一次到医疗废物暂存点转运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积累较多时,应及时联系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增加转运车辆,优化转运路线,增加车次,避免医疗废物积压。
5、疫情应急措施。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对有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必须单独存放、运输、暂存和处置,不得与平时产生的医疗废物混淆处理,并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1、医疗废物暂存处要设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次对转运出的医疗废物与收运人进行交接时,双方应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字;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
2、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要建立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且须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5、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扔撒、倾倒、堆放,应当遵守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1、传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可用0.5%过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30分钟以上。再用双层黑色垃圾袋装载,集中放置到暂时贮存场所,然后按规定进行处置。
2、感染性(非锐器)医疗废物处置:废物产生地应当用规定专用垃圾袋盛装,垃圾袋外备有“焚烧”标志,集中焚化处置。
3、一次性使用医疗废物处置:此类废弃物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处理,再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处置,也可妥善贮存于防渗透的容器内,待集中回收处置。
4、锐器废物:要求在废物产生地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处理,然后焚化。
5、性和化学性废物等:此类废物可交还原生产单位销毁,也可焚烧或深埋。
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不成为环境污染源。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20张病床以上门诊部、保健站),现已具备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的要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污染物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废水处理效果与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要积极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实现达标排放,在目前条件下,医疗污水必须采取加氯、加过氧乙酸等临时消毒杀菌措施。
(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按照有关要求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二)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发生意外穿刺伤和体液喷溅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接种和追访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领导,制定和建立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等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
县卫计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卫生监督所在卫计局的领导下,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县疾病控制中心要根据检测计划,每半年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卫计局。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分片管理的原则,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属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把《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处置方案,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责,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和环保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规定及时安全处置废物,严禁未经处理、处置和肆意排放医疗废物的行为,严防因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医院感染。
(二)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全过程跟踪检查,取缔各类转让、买卖废弃一次性医疗器具的活动,取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活动;依法严肃查处在医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以及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完成省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cod减排三年行动计划任务,配合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主城区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根据《长沙市主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全面实施主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全面完成cod减排任务,改善浏阳河水质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快速发展。
按照区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属地征地拆迁的原则,全面完成芙蓉区4个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
1、5月份完成长善垸的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排水口的截污工作。
2、4月份完成东岸垸的罗溪港泵站、砂嘴子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5月份招标,6月中旬完成拆迁腾地工作,7月份开工建设,年底竣工。
长善垸的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周边排水管网的疏导、分流工作由区重点办负责,农林水局、城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局、东屯渡街道共同参与。
东岸垸的罗溪港泵站、砂子嘴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建设由区重点办牵头负责,区农林水局、规划分局、征地办、国土分局、环保局、东岸乡共同参与。
成立芙蓉区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指挥部设办公室(设在区重点办),由王劲峰任办公室主任,胡远辉、李磊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办、区市政局、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东岸乡、区公安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指挥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每十天进行一次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负责各责任主体的督促检查。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相关单位须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由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区政府督察室,根据责任书进度要求进行督查,逐月通报,年终考核。每月未达到进度节点要求的单位要向指挥部和区政府督察室说明情况,限期整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在年终考核时扣分,并实行行政问责。
2、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区政府将截污改造工程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要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支持。
3、加强工程管理。长善垸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由区市政局牵头对排水管网进行清理、疏通。东岸垸罗溪港泵站、砂子嘴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由区农林水局负责实施,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工程质量,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对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工程完工后须通过截污效果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方案篇十六
为集中解决本县医疗废物监管领域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卫生健康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一)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废物产生收集环节。
1.排查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各个环节。
2.整治重点。重点排查整治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无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物未分类摸底建档、未分类包装收纳、未分类统计产生数量、未办理转接登记手续,医废暂存场所设置不规范、未定期采取消杀灭措施,未落实职业安全防护,自行处置医疗废物不规范,违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废水未规范消毒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管理不规范,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分类收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工作步骤。
(3)长期跟踪整治阶段(20xx年7月起)。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医废规范化、常态化监管。
(二)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
分阶段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信息化管理。
20xx年底前,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阶段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20xx年底前,全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
(一)加强组织部署。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梳理各区域、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组织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环节,以及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等工作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数据对接等工作。将排查整治对象清单报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医疗机构以外非法丢弃、倾倒、堆放、倒卖医废或将医废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医废经营处置活动。
(二)扎实排查整改。县卫生健康局对医疗机构依照附件3要求,逐个单位、逐个环节组织排查,并逐项填报排查情况,建立排查档案,实行“一企一表”,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于排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单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排查发现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督导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整治到位。20xx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半年工作情况分别报卫生健康局和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部门联动。定期联络、通报医疗废物监管执法情况,定期会商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对涉及多环节违法违规的案件进行联合行动。对拒不整改问题,以及非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予以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