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通用22篇)
合同起到约束和保护合同双方权益的作用,并为争议解决提供了有效的依据。编写合同时应注意明确交易的标的物、数量、质量等要素。如有需要,建议在编写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一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乙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乙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该村第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作为收购、储存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甲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亩。
三、租期为年,自始至止;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经营的,此合同应继续履行,续延期限年,土地租赁价格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元。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甲方先预付乙方一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冲抵合同生效后一年的租金,从第二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甲方所交租金用现金支付。
六、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乙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甲方无关,由此影响了甲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担,但需要乙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乙方应指定专人提供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甲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而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甲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建收购站过程中需经过乙方其相邻土地通行时,乙方应当指定专人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甲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乙方村民干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十一、甲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甲方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乙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甲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村委会领导成员的更换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继任者仍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甲方从事秸秆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甲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乙方指定负责本合同履行事宜,乙方指定人员变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公证处一份,___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监督部门:
签署日期: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二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名:
1、面积: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5、交款方式及时间:
二、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三、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四、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签订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三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面积共计xx年,即自20xx年4月1日起至x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对这片土地需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包经营优先权。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费为整,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费《xxx》,以后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期费用,以此类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经营权。
2、甲方保证该宗土地和本村组的村民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保证乙方承租期间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使用该宗土地。保证并维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现有组内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边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负责协调修建道路至该宗土地边界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将水源、电源接通至土地边界。
6、该土地西柏坡坟地本组人员可进行土葬,由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一片区域进行墓葬,但应根据面积大小向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在合同期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的权利。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个月内移出,若规定时间未移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了产权的,归乙方所有;若无产权的甲方要使用的,通过协商甲方可适当补给乙方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元。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4、乙方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证意见:鉴证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四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1条、甲乙双方确认停车位位于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负层,编号为停车位(以下简称标的停车位)。
第2条、甲乙双方确认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乙方应于每月的号以微信转账或者其他甲方所确认的方式向甲方进行支付。
[提示:如以微信转账或者支付宝等方式支付租金,建议在转账备注栏中进行列明]。
第3条、甲方确认,租赁期内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标的停车位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杂费均由甲方承担且自行缴纳,乙方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租金外,无需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提示:除租金外,对于物业管理费的负担,建议明确约定清楚,以免产生争议]。
第4条、甲方确认,在乙方向其提供完整租赁车位所需材料的情况下,将于2日内向本小区物业办理完成乙方车位租赁所需的全部手续,保证乙方可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正常使用标的停车位。甲方将如期按月向物业缴纳车位租金以及管理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停车位,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支付标的停车位租金。
第5条、甲方承诺其系标的停车位所有权人,且享有完整处分权。标的停车位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如因权利瑕疵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停车位,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6条、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原则不得将标的停车位进行抵押或者其他权利处分,如确有必要,必须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第7条、乙方确认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证实乙方为合法车位租赁方。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标的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第9条、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应于3日内给予明确书面回复,如甲方超过3日内未予回应,视为甲方同意本租赁合同自动续期1年。
第10条、甲乙双方提出提前解除本合同均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协议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11条、甲乙双方因签订本合同以及办理涉及车位租赁事宜,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身份证等)仅可围绕本合同目的进行使用,任何一方均不得作为他用,否则视为违约。
[提示:个人隐私问题日益重要,建议大家对此进行重视,在合同中都有类似条款约定。]。
第12条、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13条、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标的停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合同签订日期: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五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 。面积 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西南北共有 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六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邹庄镇邹埠村组地长.宽亩(以实际丈量为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种植,用于设施农业钢架大棚建设。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钢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在国家调整粮食价格时,以调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场价调整,采取现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以后的土地租金乙方应于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先交款后使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保护乙方合法收益权。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及时兑现本地发展设施农业方面优惠政策。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承包和开发的土地上建造钢架大棚,用于农业生产,并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关于发展设施农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开发的水面中,用于特种水产养殖。
2、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权。
7、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将承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对外出租部分钢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权。
8、乙方无需向原承包户承担任何支付租金的义务,原承包户直接和甲方结算租金等相关费用,原承包户和当地农户与乙方无任何经济和物质上的牵扯,如有牵扯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坏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新开发出来土地的,未用甲方规定建设标准钢架大棚或温室大棚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限交纳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经营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内违反甲方规定种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违约责任。
1、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1%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租金的1%承担违约金。
5、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乙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拆除钢架大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补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市、镇两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国家提供的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由甲方或发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在生产经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为弥补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可自愿参加农业保险。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证意见:鉴证人:负责人:鉴证单位:(签章)签证日期:
乙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路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__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850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方: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
界止:______________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0、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省市县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为每年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租金。
1、现金或转账(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
2、支付时间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并负责及时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协议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7、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协议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则可办理。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协议。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整)。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签订地点: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由________在________租用土________亩。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租地租金为________元/亩,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租金,次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条如土地被国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费属于农户所得,地表基础设施和钢架大棚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动)。
第六条土地退还农户须提前半年通知农户,如未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土地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
第七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一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 ,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至 年。每年租金为 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 面积 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 西 南 北 共有 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
界止:______________。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0、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三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位于____的___亩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日。
三、出租价格。
出租土地的价格为第一个五年每年每亩__元,第二个五年每年每亩__元,第三个五年每年每亩__元,最后五年每年每亩__元人民币。总价格为__年每亩合计__元人民币。甲方在订立合同后,在乙方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提高出租土地的承包价格。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支付出租费的方式。土地承包费分四次付清,即每五年一次性付五年的土地承包费,第四次一次性付五年的土地承包费。即从____年至____年第一个五年的土地承包费在合同订立后,立即付清;从____年至____年第二个五年的土地承包费在____年一次性付清;从____年至____年第三个五年的土地承包费在____年一次性付清从____年至____年第四个五年的土地承包费在____年一次性付清。
五、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一)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三)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在合同承包期内,对涉及到林业相关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林业项目,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
(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六)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
(七)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对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八)乙方必须管好用好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二)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6个月通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元,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况确定。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二)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发包方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单位和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上列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一份《土地承包合同》,现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相关补充事宜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一、鉴于周边土地承包租金的变化以及乙方向甲方补偿国家耕地补贴,双方同意,从20__年度开始乙方承包土地的租金变更为每年元/亩,今后的租金每满五年上涨20%,即20__-20__年、20__-202年的租金比上期租金上涨20%。
二、双方同意,从20__年开始,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每年元/亩。
三、双方同意,除本协议约定变更事项外,其他条款仍按《土地承包合同》执行。本协议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土地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见证/备案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五
乙方:____。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地下资源:____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____。
甲方代表:____。
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
签约地点:____。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六
乙方(承租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邹庄镇邹埠村组地长、宽亩(以实际丈量为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种植,用于设施农业钢架大棚建设。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钢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元;在国家调整粮食价格时,以调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场价调整,采取现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以后的土地租金乙方应于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先交款后使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保护乙方合法收益权。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及时兑现本地发展设施农业方面优惠政策。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承包和开发的土地上建造钢架大棚,用于农业生产,并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关于发展设施农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开发的水面中,用于特种水产养殖。
2、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权。
7、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将承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对外出租部分钢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权。
8、乙方无需向原承包户承担任何支付租金的义务,原承包户直接和甲方结算租金等相关费用,原承包户和当地农户与乙方无任何经济和物质上的牵扯,如有牵扯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坏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新开发出来土地的,未用甲方规定建设标准钢架大棚或温室大棚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限交纳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经营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内违反甲方规定种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违约责任。
1、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1%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租金的1%承担违约金。
5、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乙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拆除钢架大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补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市、镇两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国家提供的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由甲方或发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在生产经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为弥补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可自愿参加农业保险。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证意见:_______鉴证人:_______负责人:_______鉴证单位:_______(签章)。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村社;姓名:;面积:;田:;土:
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八
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租赁土地的地名叫面积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西南北共有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当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十九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乙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乙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该村第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作为收购、储存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甲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亩。
三、租期为年,自始至止;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经营的',此合同应继续履行,续延期限年,土地租赁价格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元。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甲方先预付乙方一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冲抵合同生效后一年的租金,从第二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甲方所交租金用现金支付。
六、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乙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甲方无关,由此影响了甲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担,但需要乙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乙方应指定专人提供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甲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而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甲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建收购站过程中需经过乙方其相邻土地通行时,乙方应当指定专人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甲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乙方村民干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十一、甲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甲方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乙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甲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村委会领导成员的更换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继任者仍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甲方从事秸秆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甲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乙方指定负责本合同履行事宜,乙方指定人员变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监督部门:
签署日期: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二十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租赁甲方为生产排水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用地点、面积与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租来的水库的亩作到生产排水使用。
第二条租用时间与补偿金额:
1.租用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元(人民币)。
2.乙方补偿给甲方年月日大塘污染死鱼损失费元。
第三条补偿金额与付款方式:
1.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元。
2.乙方于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年大塘污染受损的补偿金元和年补偿金元(共元整),余下的款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于年月日前支付元;。
第二期于年月日前将余款元全部付清。
3.年至年的补偿金额每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月日前支付即元,
第二期月日支付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给甲方有利补偿后,甲方提供大塘亩面积给乙方作生产排水使用。
2.甲方可在大塘亩面积范围内进行养殖,但乙方再不负责塘内养殖后果责任。
3.甲方保证乙方生产处理后的水排入大塘内,但乙方的余泥不得排入大塘内,否则由乙方清理。
4.甲方在年至年的年内,每年无偿提供给乙方。
5.年乙方无偿派出钩机帮助甲方一周的时间挖深鱼塘。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不可抗拒因素。
1.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任何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如有变更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商定后加补充协议。
2.如因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天灾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应在下年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3.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补偿金给甲方,尚欠补偿金余额,则按银行同期存款计息补偿给甲方。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养殖场;。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总公司;。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补偿金额的违约金。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1、出租承包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2、承包费每亩每年______元。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共出租承包期为______年。
1、甲方现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头、圩尾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种植其它农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在夏秋季种植时,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打水电费、打水人员工资按面积负担(和本组一样)。
3、乙方在第一年实行先交钱后种田的原则,以后每年则由稻收后支付。
1、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不准随意挖掘,甲方不得以无故理由刁难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黄豆和其它种植物,如损失乙方一律不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承包权。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山林土地出租合同篇二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省市县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为每年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租金。
1、现金或转账(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
2、支付时间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并负责及时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协议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7、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协议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则可办理。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协议。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整)。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