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用22篇)
方案可以指具体行动、计划或方案,以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往往需要考虑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份自己的方案,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以及应对的策略和措施。方案的评估应当持续进行,及时总结和改进。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有关部署以及《怀化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怀安委发〔2021〕1号)、《xx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沅安委发〔2021〕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推动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领导责任、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的工作目标,为xx奋力“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直相关部门牵头,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县直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部署、指导、督促、推进等,并定期向县三年行动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组织实施,强化乡镇人民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两个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
三、重点任务。
在全县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突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燃气、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8、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
1、金属非金属矿山方面。
(1)非法盗采、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从事勘探,或以采代探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从事建设和生产,或以采代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4)地下矿山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5)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或主通风机随意停开的;
(6)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的;
(7)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其中第(1)(2)项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第(7)项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其他项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2、烟花爆竹方面。
(1)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的;
(2)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其中,烟花爆竹运输、燃放、销毁、处置及非法储存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其他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
3、危险化学品方面。
(4)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的;
(5)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一致的;
(6)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商务局;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由县公安局交管中心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方面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组织,非法加油站取缔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其他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
4、道路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3)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4)货车“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6)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7)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
(8)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9)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的;
(10)未落实“六不发航”制度冒险航行的;
(11)其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县文旅广体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筑施工方面。
(3)无施工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6)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7)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
(8)抗拒安全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等)。
6、消防方面。
(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7、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1)超许可品种、数量的销售行为以及其它非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2)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无证、证照不全或超出许可期限的;
(3)民爆企业现场作业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文明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现象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8、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防爆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1)金属冶炼高温熔融作业和煤气使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
(3)粉尘涉爆企业危险场所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4)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5)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动火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无定期清扫制度或执行不力的;
(7)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
(8)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的;
(9)有限空间作业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沅办发电〔2017〕45号、《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沅安委发〔2020〕9号)及《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的通知》(湘安发〔2020〕4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具体落实)。
9、特种设备方面。
(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
(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
(4)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的;
(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燃气方面。
(1)违法跨区域经营的;
(2)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的;
(3)燃气企业未按专项规划实施,无证无照、非法设点、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经营的;
(5)液化气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的;
(6)燃气经营网点不按规范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置、经营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第(4)项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第(8)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11、应急管理方面。
(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3)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未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封闭应急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的;
(5)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其他行业领域按照共性问题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开展排查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四、时间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1月至2月)。按照统一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2月28日前报县安委办,并明确1名专人,每月向县安委办上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二)组织实施(2021年3月至11月)。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本辖区村(居)、本行业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县安委办。
(三)巩固提升(2022年12月)。结合乡镇和各相关单位、企业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打非治违责任。“打非治违”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的关键抓手。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将“打非治违”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重点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县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易中华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艾政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德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向建设、钟群英、贺显好、王鸿鹏、戴德伟、舒不了任副组长,张美华、李万喜、蔡艺、全海鹰、张清敏、向锋、颜翔、唐兵、熊良生、曹斌、罗炳槐、向阳、张丕强、田学武、廉洪志、张军、闫位福、唐钧、张卫君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安委办(三年行动办),张美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16个专业委员会必须建立专门“打非”队伍,由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负责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切实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专门机构,组建专门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各乡镇安委会、专委会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工作措施落实。
(二)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合力。各乡镇要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联合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要创新手段措施,充分运用航拍、电子设备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和手机“随手拍”,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实效性。要利用各部门现有信息平台,积极推进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共享。
(三)依法严厉打击,注重打非治违实效。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要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营造打非治违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乡村应急站作用,实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网格化排查,鼓励对日常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怀化市应急管理app及时上报举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上级交办、下级报送、同级移送、公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和企业“三违”,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依法惩处。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事前追责问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规定,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构筑长效机制。要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打非治违”行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二
1.精准管控风险。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
2.突出整治重点。各地、各专委会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及重点监管企业,督促企业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确定等级,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加强检查执法。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执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标对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在信息系统注册实行线上管理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面推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紧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放过任何“一般性”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隐患清零,圆满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一)紧盯已排查隐患清零。
各由各专委会牵头,以全面完成《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突出问题清单》为基础目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一般隐患原则上限7天内整改完成,重大隐患限60天内整改完成,集中攻坚突出问题限2022年10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台账,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时限明确;治理进展管理台账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或验收,所有台账资料妥善保管存档,经得住历史检验。
(二)紧盯已整改隐患巡查。
县安委办、县三年办要紧盯隐患问题的整改,要不定期对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进行巡查,要不定期对已整改销号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问题真整改。
(三)紧盯隐患清零举一反三。
各由各专委会牵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梳理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行业监管、企业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的不足与突出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隐患全部清零,安全生产规范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安排,对照隐患问题清单,由各专委会主任牵头,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召集行业部门集中会商整改方案,主动落实整改任务。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集中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攻坚隐患问题清零行动,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入实。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一抓到底。
(二)加强整改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危化烟花、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建筑施工、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场所,扎实推进督导责任和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尤其要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跟进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消除各种盲区、盲点,不留任何死角。
(三)加强督查督办。
县安委办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鉴,强化引领警示,综合运用周统计、月调度、季推进和现场督查等形式,持续推动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县安委办将对各乡镇集中攻坚工作进行日常考核排名,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2017〕5号)精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政府决定自2017年7月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全镇党政副职根据各自分工和分管的工作,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督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卫生院、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安全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结论。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期限、责任和措施。
(二)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各村要制定出具体的检查方案,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同时各村要突出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的排查力度,各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时间、人员安排。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结论。
四、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二)企业安全检查;
(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四)建筑施工、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安全检查;
(五)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安全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村、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带队检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凡因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责任不落实、酿成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检查人员要深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环节,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时间、措施和应急预案,实行跟踪督办,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逾期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严格值班,畅通信息。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和镇安监站,如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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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五
(一)健全领导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各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二)定期分析研判。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每个阶段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地集中整治行动。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地、各专委会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发动社会参与。各地、各专委会要加大“12350”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技术层面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薄弱等问题,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也可以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实行定期通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市通报,适时对各地各行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全市深化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评。
(六)应急救援落实到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演练等应急处置责任,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局下设办公室,并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三、行动时间。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安委〔2020〕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整治重点工作如下:
(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面。严厉查处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二)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全县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无证运输矿产资源、砂石行为的查处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四)城乡建设安全整治方面。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将安全发展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手段,推动城乡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管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五)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方面。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其他自然灾害领域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各基层所)。
(六)全力做好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及本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各科室、基层所要立即开展行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科室、基层所要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尤其是五个重点安全整治工作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要进一步切实应用各类监管执法系统,发挥新信息化手段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中及时、准确、客观、高效的作用,有效防止非法违规现象反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固化长效机制。各科室、基层所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及信息报送(涉及的科室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18日前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及时将总结材料汇总至局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七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把6月(5月30日-6月30日)定为“安全生产活动月”,我们将紧密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重点,构建和谐医院、平安医院。现将我院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1、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医院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计生委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一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广泛宣传: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培训、利用电子屏、条幅、会议、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医院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院长查房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医院日常管理中去;同时完善和建安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提高了科室的安全生产意识。
1、根据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以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3、医院保卫科与后勤科对全院重点部门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一次,重点体现在应急疏散人员及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医院购买更新干粉灭火器,对部分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4、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对来院车辆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对医院职工饭堂,供氧房,药房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医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院把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在“六个零”即:“重大医疗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事物中毒事故为零、重大爆炸事故为零、重伤以上事故为零。医院将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构建和谐医院、和谐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八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院平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根据市计生委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我院把6月(5月30日—6月30日)定为“安全生产活动月”,我们将紧密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重点,构建平安医院。现将我院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以下:
无各类职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负组长的“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平常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下设办公室:xxx。
办公室主任:xxx。
成员:xxx、xxx、xx。
1、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医院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依照市计生委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广泛宣传: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培训、利用电子屏、条幅、会议、内部网站等多种情势宣传安全意识,修建安全氛围,使大家熟悉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展开。
医院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梗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分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院长查房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进步到医院平常管理中去;同时完善和建安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进步了科室的安全生产意识。
1、根据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分,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题目及时赐与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组织水、电维修职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分逐一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3、医院保卫科与后勤科对全院重点部分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一次,重点体现在应急疏散职员及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医院购买更新干粉灭火器,对部份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4、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对来院车辆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对医院职工饭堂,供氧房,药房等要害部分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九
各村、各企业: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4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卫生、教育、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二、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
xx月xx日至xx月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黑板报等各种方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省、市、县和上级公安机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照《xx县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的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全县道路交通、危爆物品、消防监督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和问题严重性,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真正划出红线,坚决守住底线,从严从实抓好“打非治违”责任落实,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子上解决隐患问题,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非法经营,从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坚决遏制新的较大事故,努力实现“减量控大”目标(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局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各派出所所长,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指挥中心,黄永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光军、许光华、文军任副主任,马玛、罗密林、万姗姗为联络员,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资料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共性部分。重点打击治理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三是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四是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是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七是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八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九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十一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十二是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十三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公安领域部分,打击整治以下行为。
1、道路交通领域。(1)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疲劳、酒后驾驶,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载监管装置的,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2)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3)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开展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和违法经营车辆的巡逻检查和设点检查工作;(4)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对发现的涉嫌非法营运、违法经营的车辆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5)统筹协调查处道路运输市场涉黑涉恶组织、“马仔”“黄牛”非法组客、强拉强运等违法违规行为;(6)负责配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对“灰名单”车辆实施布控打击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移交的交通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牵头部门:交警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2、民爆物品领域。(1)超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实现100%按许可品种、数量生产销售,规范处置盲炮、残炮。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民爆物品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1)打击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2)严格按照2021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识等。(3)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特别是集镇要严格限制允许燃放品种、规格和燃放时间、地点,减少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切实维护正常的燃放秩序。(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控。(牵头部门:治安大队,责任部门:各派出所)。
(三)其他领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按照《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四)1。消防安全领域。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新修订《消防法》中已明确规定了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各派出所务必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定期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老旧居住小区、“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治安巡查等常规工作,对辖区经营单位和群众开展常态化的消防提示性宣传教育。对居民、农户和派出所未列管的小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宣传提醒、劝阻消防违法行为,拓展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在农村、社区等区域的覆盖面,确保xx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城镇燃气。(1)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打击第三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2)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
3、森林草原。治安大队、森林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区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林区外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灭火宣传。
4、其他监管领域。各派出所、局机关各部门,按照公安机关监管职责职能,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挂包、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安业务监管行业、场所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22年3月——10月。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结合部门职责于3月22日前制定部门“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以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及各派出所为主体,全面开展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非法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公开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原因,找准弱项、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清醒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发生重大事故、案件的,要严格落实倒查问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整治违法犯罪专项办的组织优势,协调应急局、综合执法局、消安办等部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对于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挂牌督办,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查检查,强化信息报送。县局将成立督察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和督察通报,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谎报瞒报的从重处理。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了确保我镇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镇决定制定__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镇范围内的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非煤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
成员:
2、工作内容:
(1)要求全镇所有非煤矿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一律进行自查整顿。
(2)对全镇所有非煤矿、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
(3)检查各矿点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管理到位。
(4)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整治。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__。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依法运营,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镇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三)生产企业、商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林晋殿。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2)检查厂房、宿舍、库房、商场营业场所等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3)检查相关企业证照是否齐全。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组。
1、组长:潘锦辉。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危险化学品(含加油站、煤气经营网点)和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取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网点。
(3)加大对沿街店铺、家庭作坊、“九小场所”等开展“三合一”整治,严防“三合一”整治回潮。
(五)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王巧明。
成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对师生、家长交通出行、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六)森林防火工作组。
1、组长:蒲金安。
成员:
2、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3)查处发生火灾责任人。
(七)各镇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成员:各镇直单位干部、职工。
2、工作内容:
(1)检查完善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检查各单位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时做好补齐、补漏、更新工作。
(八)各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村挂钩领导。
成员:各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
2、工作内容: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深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
(2)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
(3)检查各村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监控各村非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各村用电用火安全,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巡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村、各单位,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组织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抓好贯彻落实,镇安办配合各相关站所做好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镇安委会将适时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镇直单位及各村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措施落实、强化监管落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着力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地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薄弱环节进行整治。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单位,钢管扣件租赁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维保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施工、监理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细化安全生产岗位清单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工序验收、应急救援等制度;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等规定;常态化开展反“三违”专项检查;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提升施工企业事故防控能力。
(三)强化措施落实。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四川实施细则,抓实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轨道交通建设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实施。落实“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检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专用梯道、垂直作业面上下层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严禁沿坑边违章堆载。
2.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
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架体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的现场监测、架体拆除等工序按方案、规范执行情况,不得违反强制性条文。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设备进场验收、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机械类管理人员配备、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检验检测过程的旁站监理,设备安全运行,不得超载超限。
4.预防高处坠落措施管理。
检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符合标准规范;安全使用“三宝”,对“四口五临边”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巡回检查;高空作业使用的防坠落设施满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人员进入施工作业。作业过程中,实时检测。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符合低压规定。存在可燃性气体场所,严禁明火,必须防爆和防静电。
6.其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包括临时用电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缆敷设、电气原件的正确选型;外电线路的防护;临电验收、检查记录等用电档案的建立。严格动火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配备消防设施、消防沙池、灭火器配备齐全有效,易燃品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等。
(四)加强排查整治。督促企业重点以防高坠、基坑工程、施工机械等事故易发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推行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即查、即报,即改、即验全流程线上线下同步管理。
(五)严格监管执法。落实“创安20xx”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等方式,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基础薄弱企业。严格复核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对事故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资质资格、安全许可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
(六)强化行业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督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安全信用机制。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开展拉网式、穿透式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清单交办”督促整改。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部分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暗访督导。
(二)深化提升阶段:20xx年1月至7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自查自纠、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严查“屡查屡犯、屡改屡犯”行为。持续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因整改不到位酿成安全事故,压减事故总量。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层层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地要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安全监督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半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1次督导调研,适时对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地区进行提醒、通报、约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多渠道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深刻吸取“3.25”广州从化在建热电厂作业平台坍塌事故教训,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解决建筑施工坍塌事故多发、频发的问题,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经研究,省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坍塌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督查检查,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检查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特别要检查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结合新开工项目的审批和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三)对隧道、桥梁、高边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部位的进行风险评估情况。
(四)检查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高边坡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监控措施情况,检查基坑、基槽侧壁的有效支护。
(五)检查基坑工程、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施工部位的监控措施。对深基坑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论证审查通过的方案认真实施,决不允许违背施工方案违规作业。
(六)检查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拆除工程施工必须选择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严禁无资质承接拆除工程业务。施工单位要编制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拆除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安全备案等法定手续,坚决杜绝违规、违章,野蛮拆除行为。
(七)检查查处和打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情况。重点打击未办理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行为。
(八)检查20xx年发生事故的施工现场和单位以及县区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
(九)检查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开复工建设项目涉及燃气设施安全防控措施情况,检查打击占压、破坏燃气管道的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总体上分二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由各市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由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组成督查组,督促检查。
省级部门检查督导阶段(5月1日至5月底):由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督查和检查。
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区开展专项检查进行抽查。
(一)房屋与市政工程和工业项目建设: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检查。同时组织对城镇燃气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二)公路工程:由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检查。
(三)水利工程: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检查。
(四)电力工程:由省经信委牵头,西北能监局青海业务办、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检查。
(五)铁路工程:由青藏铁路公司负责组织检查。
(六)机场工程:由青海机场公司负责组织检查。
(七)省管企业建设工程: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检查,省住建厅参加。
(一)各地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地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取得实效。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有关单位按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层层转包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对法定建设手续不健全的一律停止施工;对新建工程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建设手续不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对擅自开工建设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要注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要及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五)请各市、州政府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发至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五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为保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区供销联社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供销联社主任。
副组长: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成员:基层社各主任、各企业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各基层社、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三、重点范围。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仓库、厂房、宾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各单位针对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的有关重点领域,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二)应关未关闭不到位的,关闭取缔后有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四)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十)重大基础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重点领域。
(一)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二)商场、农资经营点重点整治:
农资:农药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仓库、厂房: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部署动员阶段(20__年4月25日—5月5日),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5月6日—6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彻底消除经营环节中的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__年6月30日—7月11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强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长效机制。20__年7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交区联社办公室,由联社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六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巩固“一年小灶”成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障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内容: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1.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的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以及未按方案实施,项目负责人未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岗履职,带班检查;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
2.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未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安全管理要求;未按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开展排查整改等问题。
(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整治“三违”现象。
3.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督促检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并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水平。重点整治: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刚性、强度、稳定性不达要求,超设计荷载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考核和体检;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具质量不合格,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临边、洞口等处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4.狠抓“三违”现象整治。要狠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督促施工企业对照“三违”现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一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开展反“三违”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二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开展反“三违”自查自纠工作,并对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三是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反“三违”奖惩制度,有无奖惩台帐和罚款收据,是否按制度实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5.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扎实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全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
(一)高处坠落防范、危大工程管理、扬尘防治管理等为全年持续整治重点工作。
1.复工整治(2月-3月)。
复工整治重点是开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复工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大工程管理、防高坠措施落实及消防安全等。
2.建筑起重机械整治(4月-6月,10月-12月)。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重点是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
3.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整治及防高坠整治(6月-9月)。
深基坑整治重点是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基坑工程监测情况等。
高支模整治重点是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模架拆除以及现场安全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脚手架整治重点是各类脚手架的设计、交底、施工、验收、使用、检查等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防高坠整治整治重点是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整治(12月-次年1月)。
冬季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是危大工程管理、防高坠、防冻防滑等措施落实及消防安全等。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完善落实措施,分阶段深入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实施联合惩戒。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31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尤其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项目和事故责任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重点监管,从严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是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942号)等文件要求,运用信息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将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实施监管。
四是强化扬尘管控措施、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扬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控措施,实现扬尘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督促参建各方开展扬尘整治教育培训,提升扬尘整治意识,落实扬尘整治责任,提高扬尘整治自觉性。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扬尘整治监督检查。对扬尘管控不力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不履行职责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是报送信息、及时总结。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今年6、9、12月底将本地区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七
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检查、督促、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协助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项目部与施工队及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从项目部、班组、工人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内容详细,有针对性,提出明确的安全要内容,并对实施情况组织人员监督检查。
2、安全防护。
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保证可靠有效;对施工中的槽、坑及有安全危险的地方应及时围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安放警示灯。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做到经常检查、维修,保证操作时可靠有效。
3、施工现场用电制度。
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电线、机具设备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规程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4、建立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项目部设立专门的治安、消防组织,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对施工班组经常开展“防火、防暴、防盗”的安全教育,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安全生产目标:无一切伤亡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争创安全标化工地。
4、施工现场围护。
根据施工现场车流、人流较多的具体情况,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区域实行警示标志,并增派人员巡逻。在施工区域前后100米处放置警示牌和交通提示标志,夜间安排4名人员配合交警指挥车辆和夜间执勤。
5、施工现场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采用自备发电机,施工用电,用大于施工用电负荷的铝(铜)芯线三相五线制,用杉木杆架空(不低于5米)接入,沿施工红线安装,每100米装一配电箱。
(2)配电箱安装触漏电保护器,上锁,设防雨棚,派专业人员负责管理。
(3)生活区用电,进行统一规范安装,禁止私拉乱接,实行一灯一闸;禁止使用电热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炉丝等烧水、煮饭和取暖。
6、消防安全措施。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及机构,加强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在施工区内放置足够的灭火器,配备消防水池和相应的消防器材;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的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订立有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7、管道安装施工安全措施。
(1)工作坑四周或坑底必须有排水设备及措施;工作坑内应设符合规定的和固定牢固安全梯,下管作业的全过程中,工作坑内严禁有人。
(2)吊装顶铁或管道时,严禁在扒杆回转半径内停留;往工作坑内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并缓慢地将管子送入导轨就位,以便防止滑脱坠落或冲击导轨,同时坑下人员应站在安全角落。
(3)插管及止水盘处理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尤其待工具管就位(应严格复测管子的中线和前、后端管底标高,确认合格后)并接长管子,安装水力机械、千斤顶、油泵车、高压水泵、压浆系统等设备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封插扳管顶进。
(4)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在作业前要对卷扬机等设备各部分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作业,作业时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卷扬机和起重作业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5)安装后的导轨应牢固,不得在使用中产生位移,并应经常检查校核;两导轨应顺直、平行、等高,其纵坡应与管道设计坡度一致。
(6)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顿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知工具管头的操作人员停止冲泥出土,防止由于冲吸过多造成塌方,并应在长距离顶进过程中,加强通风。
(7)当因吸泥莲蓬头堵塞、水力机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塌方的安全措施。
(8)顶进过程中,油泵操作工应严格注意观察油泵车压力是否均匀渐增,若发现压力骤然上升,应立即停止顶进,待查明原因后方能继续顶进。
(9)管道的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发出信号为准遇到顶进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拼管子前20min,即应发出信号给工具管头部的操作人员,引起注意。
(10)顶进过程中,一切操作人员不得在顶铁两侧操作,以防发生崩铁伤人事故。
(11)如顶进不是连续三班作业,在中班下班时,应保持工具管头部有足够多的土塞;若遇土质差、因地下水渗流可能造成塌方时,则应将工具管头部灌满以增大水压力。
(12)管道内的照明电信系统应采用安全电压,每班顶管前电工要仔细检查各种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安全施工。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八
各村、单位: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十九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我镇企业对“三年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动起来,自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特别是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向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在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等“十个方面”应达到的要求。
(三)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定标准、约束措施等相关内容及典型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宣传报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企事业单位进行曝光,发动社会力量予以监督。
“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5月-2009年7月)。
镇安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宣传方案,编印各类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全面宣传阶段(2009年7月-2011年7月)。
各村(居)、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
各村(居)、企业要将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时报送镇安办,镇安办根据各村(居)、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三年行动”活动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多层次、多形式、有声势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安办。
1、组织辖区具体负责企业级别评定的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4、每季度编发一期“三年行动”工作简报,并向县政府“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3条工作信息。
5、在辖区主要路段固定1-2块“三年行动”宣传栏。
(二)各村(居)。
1、组织开展各村(居)宣传教育活动;
2、每月向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2条工作信息。
(三)各企业单位。
5、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6、积极征订《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与健康》等报刊杂志,为员工提供良好学习环境,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一)各村(居)、企业要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宣传活动,加强协调和配合,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努力保持宣传工作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村(居)、企业要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将本村(居)、本企业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和先进典型事例上报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二十
根据新乡市住建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由市住建局县级干部带队,对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进行专项调研指导。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4月23日至4月30日。
(一)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情况。
(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现场实体隐患情况。
1、房屋建筑工程。
(1)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检查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是否纳入主管部门监管以及现场分包作业管理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受检工程企业、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企业法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起重设备、高空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易引发高空坠落事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机械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情况。
(5)工程实体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封闭式管理;土方开挖、倒运以及现场渣土堆场环境、堆存量、堆存高度、地形地貌、装卸方式、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施工材料堆放、深基坑开挖护坡以及施工通道、室内电梯井、通风井、水电井等各类临边洞口防护情况。
(6)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是否制定监理规划、监理日志,是否召开监理例会,是否认真审查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重点检查其是否有对起重设备有较为详细的检查记录。
2、市政公用设施工程。
(1)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地质条件、地下工程施工、地下管线密集区域等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情况。
(2)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线普查,管线工程审批、建设和维护,老旧管网和架空线入地改造,消除管线事故隐患等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情况。
(3)供水企业供水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水质检测;污水处理企业运行管理、稳定安全运行等保障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安全情况。
(4)城市桥梁检测加固不及时、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等城市桥梁运行安全情况。
(5)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和特许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风险整治等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情况。
3、村镇工程。
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履行建设程序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对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房手续和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的'施工工序、建筑材料,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部位的防护措施以及大型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商品混凝土、脚手架搭设等情况。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企业安全教育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措施、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开展等情况;施工特种设备是否经过专业机构检测、施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防护设备、安全通道是否设立、警戒线是否设置、改造项目标示牌是否规范、材料码垛堆放是否整齐并符合防火要求等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5、物业小区消防安全。
消防、电梯等专业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隐患消除等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高层建筑防火、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
按照“双随机”模式,此次专项调研指导采取市住建局县级干部带队,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和安全生产专家,随机抽取工程项目的方式。每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经开区,分别抽取房屋建筑工程不少于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村镇工程、物业小区各不少于1项。针对调研指导发现的问题,分别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或《行政执法建议书》。
县级干部带队调研指导分组安排见附件1。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调研指导组成员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调研指导的重要意义,把此次专项调研指导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调研指导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督促指导工程责任主体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严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实行销号闭环管理。
(二)严格执法,铁腕执法。针对调研指导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属地住建局提出处理建议,明确整改时限。专项调研指导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调研指导情况,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不力、落实不力,工作滞后拖沓和履职不到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
(三)积极协调,主动对接。各联络员要主动做好对接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调研指导工作有序推进。专项调研指导要坚持“四不两直”,按照“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指导,深入调查了解各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专项调研指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各联络员要做好调研指导情况登记,填写《市住建局专项调研指导情况反馈表》(见附表2),反馈表及时反馈局质量与安全监管科。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按照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公司具体工作实际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三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这次重点安全检查,要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及安全关念,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重点排查隐患,解决不安全因素。
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成立三个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对所分管的范围内安全生产、排查隐患全面督导和检查。
自20xx年3月2日至4月2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3月2日至3月10日。3月11日至4月20日为总公司检查阶段。以上各安全检查小组要在公司规定的日期内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第一组:安全措施
一、排查内容:
违章超速行驶。各路口不按标线停车、行车,抢红灯。进出站不规范,不使用转向灯。司机进站前是否提前减速进站。车不停稳开门,门不关好起步。在站点无人的情况下是否有进站意识。行车中是否有吸烟、接打手机现象。司机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二)、检查责任人:
1、33路:负责人:翁灵波、郝丽萍、范志宇、洪月辉
危险路段:石河大桥路段、五里台路口、柳村路段、东王岭路段、迎宾路路段。
2、25、35路:负责人李双林、张鲲、关宏伟、杨会成
危险路段:铁门关路段、沟渠寨路段、王庄、上营立交桥路段、老龙头路口路段、山桥路口路段。
3、13、21路:负责人张维军、郎伯文、刘晓春
危险路段:东水关立交桥下,海口路路段、铁门关路段、老龙头路口路段、山桥路口路段。
二、检查要求:
1、各组要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整改并如实记录,做好复查。
2、检查出问题,拿出整改意见,每周下发一次检查通报。
第二组:安全措施
一、排查内容:
二、检查责任人:
责任人;张维军、翟学静、张鲲、马宝林、司敏
三、检查要求:
1、每周一次对场务各站点。要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整改并如实记录,做好复查。
2、检查出问题,拿出整改意见,每周下发一次检查通报。
第三组:安全措施
一、排查内容:
责任人:郎博文、王永发、杨会成、
三、检查要求:
1、每周一次对机务设备进行检查。要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整改并如实记录,做好复查。
2、对司机一日三检工作进行督导,每天一次。
3、检查出问题,拿出整改意见,每周下发一次检查通报。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篇二十二
为全面整治商贸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及有影响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城街道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落实责任要明确、底数排查要准确、隐患整治要彻底、执法手段要过硬、宣传教育要到位、追责问责要严格的要求,坚决消除辖区商贸市场安全隐患。
二、整治范围。
在辖区内的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
三、整治重点。
(一)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商贸市场底数进行摸排,确保不漏一处,重点治理商贸市场安全管理混乱、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堵“生命通道”、安全出口锁闭、违规合用场所、消防设施缺损、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会操作、未建立应急处置力量等突出问题。
(二)紧盯难点,落实“七个一律”措施。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并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整改,预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四、重点行业部门。
各社区将商贸市场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对市场内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落实。
派出所负责对辖区的“九小场所”、出租屋等开展排查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对违规住人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需要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的,要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社区建设办公室要依法实施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加强经营性场所等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达到设计图纸确定的消防要求。
西城市场监管所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插座、开关等质量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沿街商铺违规安装防盗网窗、违规设置广告等行为,按照《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开展防盗网“生命通道”告知书发放工作。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安全检查。
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商贸市场内经营户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市场内经营底数、类型和消防安全状况,指导社区、市场、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上门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督促“合用场所”业主开展自主评估、自主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定期开展逃生自救及演练。
物业管理办公室指导商贸市场物业公司开展摸底工作,指导市场物业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指导物业公司安装独立式感烟感温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消防卷盘设施,提升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督促物业公司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确定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彻底,确保商贸市场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西城街道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打通“生命通道”、“合用场所”集中整治、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等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依法整治,增强服务意识。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和隐患“零容忍”理念,坚持铁腕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该处罚的处罚、该查封的查封、该关停的关停,对隐患集中、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办事处报请主管行业部门申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要积极指导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隐患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商贸市场共性隐患,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剖析问题症结,商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查找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对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单位场所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五)强化跟踪问效、严格奖惩措施。专项整治期间,街道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单位的形式,对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下发专题通报,考评结果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工作敷衍、推进缓慢、走过场的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