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热门16篇)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工作或者生活中对所经历的事情进行思考与总结。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需要我们先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整理和分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
在我大学的校园里,我学习了许多课程,其中包括行政管理。在这门课程中,我们学到了关于行政管理的许多知识和技能,我们可以应对各种各样的行政问题和挑战。这门课程帮助我了解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行政管理是任何组织中都需要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组织的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学习行政管理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
首先,我学习了理解和应用行政法规的重要性。在行政管理中,法规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确保了组织的稳定和健康的运转。学习并遵守行政法规有助于我们避免对组织造成损害,并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我还意识到了法规的灵活性,因为当我们面对特定的问题时,有时需要灵活地应用,有时则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则。
第三段:
其次,在学习行政管理中,我学习了如何承担领导者的角色。一个领导者必须具备提高团队士气和效率的能力,要有耐心和协作精神,并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此外,一个领导者还应该灵活应对各种情况,并且可以制定符合团队需求的战略和方案,以便更好地满足组织的需求。
第四段:
第三,我学到了如何有效地管理时间和资源。好的行政管理者必须可以合理地分配和利用时间和资源,并灵活地调整计划,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和工作压力。通过学习如何有效地管理时间和资源,我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我的工作,执行组织任务,从而让组织更加有活力和稳健。
第五段:
最后,我学到了如何解决和防止行政问题。在行政管理中,问题的出现常常是难以避免的。学习如何识别和解决行政问题,以及预防潜在的问题是每一个行政管理者必须掌握的能力。这些技能包括思考解决方案的创造性,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通过这些学习和经验,我有信心成为一名出色的行政管理者,为组织的成功和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在我学习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技能,并且意识到了如何成为一名出色的行政管理者的价值。我相信学习行政管理不仅可以对我的职业生涯有所推动,还可以帮助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得更好的管理能力。我将永远保持探索、学习和成长的心态,帮助和促进组织的发展与繁荣。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二
学习并理解行政知识是每个行政工作者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具备行政能力与素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我们的工作。在我自己的行政工作中,我通过学习和实践得出了一些与行政工作有关的心得体会。本文旨在分享我的经验和思考,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第二段:重视细节。
在行政工作中,细节决定成败。经常有许多看似非常琐碎的工作需要处理,例如注册文件、更新信息、安排会议等等。如果这些工作没有妥善处理,就有可能会给整个工作带来麻烦和延误。因此,行政工作者必须尽可能注意每个细节并认真处理它们。同时,行政工作者也应该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保证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第三段:沟通和协作。
沟通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技能,它在行政领域中也是不可或缺的。行政工作者需要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与上下级、同事、客户、供应商等打好关系并保持良好沟通,从而确保事情可以按照预定的目标和时间表顺利推进。另外,协作也是非常重要的。行政工作通常是一项团队工作,所以能够与同事协作并协调各种资源是必要的。团队合作是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
第四段:解决问题。
行政工作有时需要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进行。各种问题和难题可能会出现,这就需要行政工作者具备快速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是一项必要且重要的技能,它需要耐心、细心和扎实的知识储备。如果你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那么你就能在工作中受到信任并获得尊重。
第五段:总结。
行政工作需要勇气、毅力和智慧,如果你能够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并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你的事业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我自己的工作经历中,学习和实践行政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这些努力,我更好地理解了行政工作的本质,学会了如何与各种人沟通和协调,处理日常工作的细节,解决各种问题,为公司和同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希望我所提供的心得体会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影响。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三
法律专业是个知识繁杂的学科,有着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学法律有有刻苦耐劳的精神,细致谨慎的思维。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我学习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第一次接触民诉法这门课程,一开始,我翻了几页,觉得不过如此,我一看就会。
可是,当老师给我们上课时,对该课程进行解读,我觉得我很迷茫,很无知,我不知从何学起,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才有了些许眉目。学习民诉法,如果没有雄厚的民法积累和对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方法、手段、途径多样化的洞悉和感悟,就不可能学好。学习民诉法关键在于运用,多参与实践,积累经验。一、学习民诉法的问题民诉法内容枯燥乏味,晦涩难懂,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总感觉民诉法就像一串杂色的项链,是由五颜六色的珠子的串连起来的,住不住要点,也理不出各个制度、规则之间的联系,比如,受案范围和管辖之间的联系。
受案范围,又称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或民事裁判权的范围,在以往的教科书中通常被称为“法院主管”,即确定人民法院和奇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而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它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具体落实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两者都是司法的职权分工问题,但是却又完全不一样,他们之间有何联系,如何联系,我们常为之苦恼;再比如,民诉法的基本原则,民诉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它有5个原则,那么这五个原则是入耳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有着怎样的实际意义;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一股大海捞针的感觉。我们认为民诉法的操作性很强,课堂讲授繁琐,我们许多人都误以为只要进入实践,到那个时候就无师自通了。例如前不久。
我班同学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观摩当中涉及了许多民诉法知识所以许多同学对民诉法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不过我们在“无师自通”的感觉中有体悟到民诉法的重要性在解决案件时法官律师不掌握民诉法那他们如何做出公平的判决为当事人维护合法利益。所以对于学习民诉法我有几个问题;(1)民诉法从何处入手怎样才能击中要害打牢基础:
(2)民诉法的各个内容是如何联系,环环相扣的;(3)学习民诉法有何意义。二、如何学习民事诉讼法学习民诉法单纯的记忆程序规则是不能体会到民诉法背后的丰富内涵,民诉法的关键在于理解运用。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打牢基础知识,掌握一些必要的理论,通过研读专著,去学习著名法学家的思维,掌握他们思考的方向。法学家是有着丰富的法学知识的一个知识群体,他们思维缜密,对待一个法律问题能全面客观地辩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该学习民诉法法学家的著作,充实自己。
在课堂上,老师是最好的引路人,我们要认真对待老师讲授的知识。老师在讲课中会经常穿插一些新的观点,会教会我们一些在课本上找不到的知识。老师从不同角度讲解,与实际结合,这样的效果应该很好。
不仅如此,我们要靠自己去努力,我们要多读,多思考,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对民诉法的某个内容进行思考,比如,一宗合同纠纷案件,它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诉,上诉后它要走什么程序,当法官对它进行审理,判决,需要哪些程序。我们对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思考后,我们就能掌握它的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三、对老师教学的看法(1)结合实际。我觉得老师讲课经常拿现实生活的事例讲与我们了解。我们在听老师的讲解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对证据的重要性掌握,一个律师想打赢官司,他就得寻找更多的合法证据,法官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决,也得掌握大量证据。
(2)教会我们做法律人的道理。
“不能自己做自己的法官”“心中存有正义,、目光游走于发条与事实之间”等等,这是老师教与我们的。作为法律人就得有法律巅峰约束,有法律的概念,不能知法犯法,在法律的天平下,从事合法活动。
同时,老师也告诫我们在参与司法活动要防范风险,自我保护,“一入法律,深似海”。
(3)要有案例结合教学。我觉得老师这点不够好,民诉法本来是一门较理论的课程,在教学中很难一言两语解释清楚。所以,老师要多讲一些案例,对案例进行剖析,梳理出民诉法中的概念,要点。四、自我小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关于对民诉法的学习,要从根本上立足,掌握理论知识,扎根实践活动。找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就要对问题进行解决。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这一点是我一直在寻找的答案。
我们作为法律人就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学习民诉法,就要从程序法律思维和实体法律思维进行思考,研究。
在所有的法律部门中,民诉法是与社会发生碰撞最为直接、显性的法律之一,通过对民事诉讼过程份追踪、扫描和透视,一个从未接触法律的人也会近距离地感受到法律的存在,甚至由此产生对法律的敬畏。重视司法实践、推崇案例描述,还可使我们精确地丈量法律的表达与实践、书本中的法律与行动中的法律之间距离,生动的展示法律实施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发掘法律背后的逻辑和法律实践过程中的“隐秘”。不惧艰难,多参与实践,多研读理论知识,这样才能有所收获。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问责制逐渐成为管理者和公务员责任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有幸亲身经历了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和影响。通过这些经历,我深刻认识到行政问责制对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防止腐败行为以及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在此,我愿意分享一些关于行政问责制的心得体会。
首先,行政问责制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作为公务员,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行政问责制要求我们权力与责任相匹配,对于工作不力或出现问题的情况,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机制的存在,能够迫使我们保持高效、高质量的工作状态。我亲身体会到,当我们知道自己可能会因为工作不力或疏忽大意而受到问责时,我们更加注重工作细节,更加专注于提高服务质量。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管理工具,能够有效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我们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其次,行政问责制对于防止腐败行为具有重要作用。腐败是公共管理领域一直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监督机制,为防止腐败行为提供了有力的约束。当公务员明白自己的工作行为将受到严格的问责,存在明确的处罚机制时,他们会更加谨慎和自律,不敢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我亲眼见证了行政问责制对腐败行为的震慑力。当有人因为腐败行为而被追责,这个消息很快传开,其他公务员都会引以为戒,从而避免了更多的腐败行为发生。行政问责制可以说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武器,为保护公共利益起到关键作用。
再次,行政问责制能够增强政府公信力。在一个社会环境中,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问责制强调政府的责任和透明度,让公众对政府的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信任。通过问责的过程,政府可以向公众展示自己的决策过程、工作效果和责任担当。这种公开透明的管理方式,能够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树立起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在我个人经历的过程中,许多政府部门通过行政问责制的实施,赢得了公众的好评和信任,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最后,我认为行政问责制需要全面的改进和完善。尽管行政问责制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防止腐败和增强政府公信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首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需要更加明确和公正,避免过度扩张或不公正的问责现象。其次,问责机制应该更加注重激励与奖励,鼓励公务员积极创新和超越工作职责的表现。同时,也需要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让公务员在付出努力之后不被过度追责。最后,行政问责制需要更好地与其他监督机制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总之,行政问责制对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防止腐败以及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行政问责制,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行政问责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确保问责的公正和合理,进一步增强其有效性和实用性。只有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问责制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责追究的作用,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五
通过对《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办法》的学习,我的感触颇深,对我市下一步的发展策略,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有以下几点:。
一、学习《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办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问责制度是我市政府提速增效、提高信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权必有责,政府应为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有权不用)、乱作为(滥用权力)或不当作为(工作过失)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问责制度不仅是法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同样,作为一个企业实体也要规范内部的各种行为,作为卫生消杀服务这样一个特殊的公司,肩负着全市的病媒生物防制任务,加之大多数单位对目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致使工作难度加大,完成任务压力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更要认真遵守《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办法》,以防出现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况。
二、目前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一)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力求全面发展,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于应付本职工作,不精益求精。
(二)在爱国卫生相关法规、技能知识继续教育上,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没挤出时间学,给自己找客观原因,自己放宽自己,轻视理论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形势发展,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安全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干工作时放不开,敢吃苦、的精神不强,抓落实的劲头相对不足。
三、具体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现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再加强自律,即也不违反行政问责办法。
(二)增强工作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今年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安全企业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四)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各项爱国卫生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学习行政问责制所得到的心得与体会,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的发生,为工作做贡献。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六
2月全局开展了实施行政问责制工作,通过这次对问责制的学习,使我深有体会。我认为对于我们来说,认真学习问责制显得尤为必要。我们应该通过问责制仔细反思工作、端正心态,以“问责制”来督促自己,认真领会实施行政问责制办法的精神。做一名领导信任、百姓喜欢的好公仆。
对于问责制的理解,我认为核心是在问责,怎样问责?问谁的责?谁所在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出了问题,谁就要负责,就推究到“岗”与“责”的关系上。有句古话说“在其位,谋其政”,即职位所在决定责任所在。行政问责,就是以行政命令为方式的追究机制。“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对行政问责制本质的高度概括。实施行政问责制是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行政问责制的理论研究,必将有利于行政问责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利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行政问责制是政治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实施的,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结果的一种规范。它不仅是指犯了错、违了法要追究,它的溯及范围还包括能力不足、推诿扯皮等看似有损官体的“小节”还包括公众对政府行为以及政府本身的“合理怀疑”等方面。推行行政问责制无论对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和社会进步,还是对重塑政府、优化公务员队伍、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意义。
以下是在学习问责制中认识的不足之处:
一、思想觉悟需要提高。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制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中不力求全面发展,过于片面性,不精益求精。
二、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没挤出时间学,给自己找客观原因,自己放宽自己,轻视理论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形势发展,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了解的业务知识太局限性,不够全面。
今后的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自已实际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学习更多新知识,只有学得更多的知识才能不被岗位所淘汰,胜任自己的岗位,做合格的人民公仆。
二、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工作目标任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端正心态、摆正位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求做好工作,不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辛勤耕耘、不畏艰难、随时准备接受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问责制作为一种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有足够制度作保证,无疑可以增强行政领导的工作责任心,能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更好地增强公务人员的公仆意识。作为一个普通公务人员和一名要求进步的青年也应该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应该站在另一高度去要求自己。要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我负责的工作更是要求精益求精,每个核定的金额是否与票据一致,每一张卡的发放、补办、是否符合手续;每一笔费用的征缴记录是否准确,这些都要求我做到尽职尽责。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学习问责制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中,使其督促、鞭策我,使我更快的进步。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七
作为一个新进入行政岗位的人员,我一直认为学习行政知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也是我自己的必修课程。在长期学习行政知识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不少心得和体会,今天我将这些心得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行政工作的基本要素。
首先,正确理解行政工作的基本要素,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要做好行政工作,我认为必须全方位地了解这五个要素的内涵和执行方式,并且将其贯穿到行政工作的全部流程中。
其次,行政工作必须体现法制化原则。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执行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法律之中,所有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这是保证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具备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做到尽可能地遵守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做与法律法规相悖的事情。
第二段:高效的行政管理。
行政工作要想取得高效的管理效果,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1.有效的组织架构。一家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必须科学合理,各个部门之间必须具备紧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的能力,这是做好行政工作的基础。
2.明确的职责分工。在行政管理中,每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责任心强、执行力高、工作效率高。在明确了每个人的职责后,还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分配行政工作的任务。
3.有效的信息管理。在当前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信息管理已经成为了行政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行政工作要想取得高效的管理效果,必须具备高效的信息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这意味着我们要学会科学规划信息资源,切实提高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和存储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段:学习和应用行政知识。
行政知识的学习是学习行政工作的必经之路。行政知识的学习应该贯穿整个工作生涯,要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具体来说,学习行政知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充分理解行政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法规,了解行政工作的战略思维和操作技巧,加深对行政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多读优秀行政案例,了解先进行政管理经验和方法,掌握行政管理创新技能,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跟进市场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带着这些变化审视和改进自己的行政工作。
第四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在行政工作中,不仅要具备扎实的行政知识和专业技能,还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为了在行政工作中做得更好,我认为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这包括:
1.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在职业生涯中,职业道德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之后,我们才能明确自己的职业价值和方向,进而为行政工作服务。
2.灵活应对能力。行政工作中,常常面临复杂多变的情况,我们需要快速适应环境变化,具有灵活应对的能力。
3.强烈的责任心。作为一名行政工作者,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要有责任心,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公正行政和社会稳定。
第五段:结语。
总之,在学习行政知识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其他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停地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做到逐步提高。在今后的行政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团队精神,不断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行政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我们自己应有的贡献。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八
通过对《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办法》的学习,我的感触颇深,对我市下一步的发展策略,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学习《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办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问责制度是我市政府提速增效、提高信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权必有责,政府应为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有权不用)、乱作为(滥用权力)或不当作为(工作过失)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问责制度不仅是法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同样,作为一个企业实体也要规范内部的各种行为,作为卫生消杀服务这样一个特殊的公司,肩负着全市的病媒生物防制任务,加之大多数单位对目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致使工作难度加大,完成任务压力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更要认真遵守《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办法》,以防出现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况。
二、目前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一)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力求全面发展,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于应付本职工作,不精益求精。
(二)在爱国卫生相关法规、技能知识继续教育上,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没挤出时间学,给自己找客观原因,自己放宽自己,轻视理论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形势发展,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安全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干工作时放不开,敢吃苦、的精神不强,抓落实的劲头相对不足。
三、具体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现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再加强自律,即也不违反行政问责办法。
(二)增强工作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今年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安全企业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四)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各项爱国卫生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学习行政问责制所得到的心得与体会,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的发生,为工作做贡献。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九
第一段:引言(字数:100字)。
行政问责制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追究的制度。通过问责制的运行,不仅能够有效地促进公务员履职尽责,还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我在参与行政问责制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与有效性,并从中获得了一系列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问责制的重要性(字数:200字)。
行政问责制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问责制的实施,使政府的权力行使受到限制,不再任性妄为。公务员面对问责制会更加谨慎行事,在工作中不敢有丝毫马虎和懈怠。问责制能够打破官僚体制的僵化,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政府更加高效、规范地提供公共服务。同时,问责制也能加强政府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实施行政问责制需要明确责任主体、问责对象和问责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责任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对象是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违法行为的人员。问责制的程序应当经过调查、审查和追责等环节,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结果。在实施问责过程中,要注重证据收集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确保对案件进行全面准确的审查。此外,还需留有反思与改进的空间,帮助问责对象认识到错误,并进行整改。
第四段:个人心得体会(字数:300字)。
在行政问责制的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公信力的重要性。只有政府具备良好的公信力,公众才会愿意相信其提供的公共服务。行政问责制通过追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和过错,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我个人也更加认识到自己作为公务员的责任和义务,工作时更加谨慎地处理各项事务,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行政问责制也需要与其他制度相互配合,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对官僚行为的预防和纠正能力。
第五段:结语(字数:200字)。
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对于促进政府的公信力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我在参与行政问责制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且从中获得了许多心得体会。我将继续以问责制为动力,勇于接受监督和批评,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道德水准,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相信通过行政问责制的持续实施,我国的行政管理水平将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十
作为一个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我在大学里学习了许多关于行政管理的理论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深意识到写作在行政学学习中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行政学习中的写作心得体会。
在行政学习中,写作是一种对知识和理论进行全面深入理解的重要手段。通过写作,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学内容,并将其运用到实际问题解决中。写作还能帮助我们加深对行政学概念的理解,提高思维和表达能力。
首先,写作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学内容。通过不断总结和归纳知识点,我能够将学到的理论知识系统化,加深对行政学的理解。其次,写作可以促进思考和分析能力的培养。在写作的过程中,我需要对所学内容进行分析和归纳,这让我在思维上得到了锻炼,并且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写作让我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行政学学习中,我们需要经常进行课堂讨论和小组合作,这就要求我能够流利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通过写作的练习,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表达能力。
通过写作对行政学的学习,我得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首先,写作是一种自我学习的好方法。通过写作,我们可以不断地进行知识的总结和梳理,提高学习效果。其次,写作是一种思维和表达能力的培养方式。只有通过思考和表达,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最后,写作是一种交流的方式。在写作中,我们可以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促进学术和思想的交流。
在未来的行政学习中,我会继续努力加强写作能力的培养。我计划通过写作来巩固知识、提高思考能力,并在学习领域展示自己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写作活动和学术交流,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总结:
通过写作在行政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写作的重要性。写作不仅是对知识的理解和吸收,也是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培养方式。在未来的学习生涯中,我将继续加强写作能力的培养,将其应用到行政学习中,为自己的学习和思考增添更多的火花。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十一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水平,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坚持执政为民,推动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学习任务。
(二)认真开展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结合建设和谐社会重点工作,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对象,向社会大力宣传《市区殡葬改革实施细则》、《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实施办法》、《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区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等我区近年来出台的民政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普法教育。认真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要安排一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坚持机关“学法日”制度,加强考核,提高出勤率和学习效果,年内举办干部法律知识讲座2次,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区局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将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学习计划落实到位。
(二)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推广。结合工作实际,注意总结“五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以来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培养树立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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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十二
1997年,党的_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而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保障。党的_大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_大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标志着盐业管理与盐业执法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盐业管理部门作为依法成立、履行盐业市场管理的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如何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建设,完善对盐业行政执法权力的规范与制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盐,笔者对此作一粗浅思考。
盐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计划管理的行政权力。盐业部门既是盐业市场管理部门,同时又是食盐专营企业,除中央层面政企分开外,各省、市、自治区都是执法与经营合二为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企合一。盐业行政权力来自于政府授权,就是依据盐业法规的规定,管理盐业市场,这种行政权力不同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法定权力或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对盐业市场实施行政管理的目的是对食盐进行专营,对小工业盐进行计划管理,以保障食盐安全,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人口智力,提升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它的依法行政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盐业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即有法可依。盐业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盐业法规和规章,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是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盐业地方法规、规章是主体。我国盐业属于行政法规的有:国务院1990年3月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1994年10月颁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6年5月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991年9月原轻工业部颁布的《盐业行政执法办法》,3月国家计委颁布的《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属于司法解释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省、市、自治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完善了地方配套的法规、规章。除此之外,还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所有行政执法机关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也是盐业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可见,我国盐业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为盐业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制基础。
2、盐业行政的职权法定。
《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国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目前是国家发改委盐管办,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目前各省、市、自治区一般是盐务局或盐管办,是各级政府授权的盐业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案件具有管辖权,包括独立行使盐政执法权,对盐业违法行为调查、询问、取证权,对涉案盐产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及运输工具的检查权,对盐业违法行为批评、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生产、运销、购进的原盐、加工盐,没收其非法所得等权利。国家盐业法规、规章赋予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盐业管理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授权,可以行使,但不得放弃,这种权力既是职权,更是职责,所以各级盐业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代表国家对食盐专营的生产、经营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如不履行,就是失职,就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也就是行政不作为。
3、盐业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盐业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盐业行政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一方面实行罚缴分离,另一方面实行分级管理和层级管理。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盐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和盐政执法公示制等,对自身的盐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做到程序合法、公正执法,此为内部监督。各级政府和上一级盐业主管部门是盐业违法案件复议部门,负责对下一级盐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还参与当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此为外部监督,通过内外监督相结合,使盐业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盐业行政的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盐业行政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的计划管理(其目的是防止对食盐市场的冲销),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实现了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但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盐业行政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的问题,影响了盐业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主要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我国现行的盐业管理法规大多发布九十年代初、中期,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与现行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在运行了十余年之后,需要对盐业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如《盐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私营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发盐资源,但事实上,在生产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资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统天下,可让民营资本进入盐业生产;还有,随着小工业盐市场的逐步放宽管理,为有效制止小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对食盐专营的管理有必要上升为法律,因此亟须制定一部《食盐专营法》;甚至出现了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盐业公司卖给私人的违法行为,也必须从法律上予以明确制止。
其次,在盐业法规的制订过程中,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规条文规定不具体,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如在碘盐零售许可证问题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对无证户的处理不明确。二是某些法规条文规定较含糊,没有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盐业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如目前比较普遍的碘盐零售户不把私盐放在店中,而是放在家中或是寄存在他人家中,盐政执法人员因无权到店主家中或他人家中检查,难以依法处理,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规定,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地方法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盐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国家盐业法规体系作了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有将食盐专营扩大化之嫌,在两碱(纯碱、烧碱)工业盐放开经营,一些地区对小工业盐、多品种盐实行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四是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着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一是由于各地盐政执法人员大多不是科班出身,素质参差不齐,人数又比较少,盐业市场管理幅度较大,特别是人民群众素质提高后,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顾及下级机关脸面,怕得罪或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即群众痛恨的官官相护。三领导自身素质不高或本身不正,无法履行监督职能或自己的屁股红堂堂,造成当地盐政管理部门不依法办事乃至违法办事而得不到及时纠正。四是由于垂直管理,有所在地政府监督不能而上级又监督不到的现象。
三、完善盐业行政管理的思考。
当前,加强盐业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盐业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随着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盐业行政管理涉及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盐业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必须在法制建设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wto,wto对我国食盐专营制度的影响已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如何运用盐业法律武器,完善盐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捍卫食盐专营制度,已是摆在我们盐业人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
1、增强盐业法制意识,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加快盐业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提高全民盐业法制意识是盐业依法行政的基础。首先,作为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盐政执法人员的盐业法制水平要提高,要从思想上重视、从制度上入手,全面提高盐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如对现有在职人员,有计划地进行法制培训、学习、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待遇挂钩,以增强责任心,提高积极性。
其次,在盐行业内部普及盐法,自身要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不能一方面你查处别人违反盐业法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你自身也在违反盐业法规,如不按计划调运,将不合格盐产品供应给消费者等。要不断提高盐业各级领导干部和盐政执法人员法制理念和法律意识,在全行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最后,强化盐业法制和科学补碘知识宣传,营造食盐专营氛围是盐业依法行政的关键。抓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运用现代宣传工具如网站、宣传画册、墙体标语等,同时,结合5.15消除碘缺乏病日,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联合宣传咨询活动,不断提高民众的盐业法制和科学补碘意识,使之具备较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食用合格碘盐,从而减少盐业违法案件发生,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不违法的社会氛围。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要做到自身的盐业行政行为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根据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盐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盐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因为每个具体的盐政案件都要靠盐政执法人员去实施,因此要把好入口关,凡进必考,不合格者坚决拒之门外;立足当前,尽可能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选拔到盐政执法岗位,不能把老弱病残或其他部门不好安置的人员安排到盐政执法岗位。同时抓好岗位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制度化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的管理,盐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特别是在脱装后,必须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核定的执法种类、执法区域履行职责,以严肃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甚至与私盐贩子内外勾结的执法人员中的败类,坚决清除出盐政执法队伍,保持盐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三是实行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如对盐政执法人员到达发案现场时间,盐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荐优、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各类行为,依法追究案件承办人员、分管领导甚至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必要时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因本人原因导致的相关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错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盐业法规全面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一是落实层级管理。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约、约束机制,即在行业内,县一级对市一级负责,市一级对省一级负责,省一级对国家负责;在单位内,具体承办案件人员对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对主管负责人负责,主管负责人对上一级机关负责的机制。二是实行官员问责制。即当某地食盐市场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重大的违法违纪事件,借鉴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模式,由上级主管或分管领导承担责任。三是建立备案制度。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行上级备案监督管理。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内部健全法制机构,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在内部实行较大案件通案制度,大、要案不搞一人说了算,实行集体研究定案。另一方面完善外部检查监督机制,当地人大、检察院等法制监督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有计划地对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以加强对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自身的约束。当地政府法制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制度,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实行公开,将盐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盐政执法公示制以及社会服务承诺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日广播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认真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体会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作为一个党员,要勇于承担责任,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不能推卸责任、置身事外,应该拥有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对我们党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在履职尽责的同时,更要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条例唤醒了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让每个党员头上多了一道箍,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学习并贯彻条例,我们身为党的一份子,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作旁观者。
问责条例是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通过学习,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身作则,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但不仅仅是学习理解问责条例,还有问责条例的宣传也需要我们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与宣传,我们全体党员才能全面深刻的把握问责条例的本真要义。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三):《问责条例》责任大于“权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四大问责坚持原则,以及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时限等。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问责条例》的出炉,是继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抓起,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毫不松懈地狠抓“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同时坚持严厉查处腐败行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问责条例》的施行,是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能的利器。问责条例的实施更加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俗话说:权责是把“双刃剑”,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担当,不能存有畏难情绪、碰到问题不敢抓,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好用,硬办法不能用,不想担责、不敢担责、不能担责,怕困难,做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其次要正确用好权,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权用得不好就会损害集体和人民的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做一个合格的好干部。最后要不忘本,谨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标准,为民办实事、好事。
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永弃非分之想,明白权力姓“公”不姓“私”的道理,跳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误区,把权力理解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一种考验,筑牢思想防线。
(作者: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刘超)。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十四
4月1日,辽宁省政府公布了《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规划。
通过对《规划》的学习,我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划》的理解,提高了对贯彻落实《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全面把握《规划》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规划》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未来五年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这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目标、九项任务和六项保障。《规划》突出了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特点:
1、强化了深化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是为打造服务型政府,《规划》第3条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制定社会组织促进和管理条例;二是《规划》第4条提出的“探索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在依法行政规划中提出尚属首次;三是《规划》第7条开创性地提出建立行政审批项目设立和清理的良性衔接机制。
2、强化了完善信用体系,打造“诚信政府”
一是《规划》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信用评价机制。《规划》第8条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社会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信用评价工作”;二是《规划》还对信用人才培养、信用文化建设、信用中介机构培育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3、强化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一是针对当前行政相对人维权艰难的现状,《规划》第38条在全国首次提出建立健全赔偿或补偿义务机关先行支付制度;二是《规划》第12条还就完善各类保险、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福利和慈善事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等民生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4、强化了对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硬性要求。
《规划》在全国首次就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明确的硬性的规定。
5、强化了保障措施。
为使《规划》的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最终全面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规划》还突破性地规定了一些保障措施。如《规划》第47条规定:“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规划》第50条对“完善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贯彻落实《规划》,当前应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把《规划》的贯彻落实提上重要日程。
我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贯彻执行《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等职责,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2、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对《规划》的学习和宣传。
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读书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中心组学习等各种形式,将《规划》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规划》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逐步形成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3、科学规划,认真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
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上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尽快制定出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明确今后五年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十五
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法治建设的不断追求,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公正化、效率化越来越受到关注。自2021年7月1日起,《行政执法问责条例》正式施行,这为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自我约束,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一谈对该条例的感悟和体会。
第二段:条例的制定原因和意义。
《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贯彻执行依法行政原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该条例的实施,不仅能够增强行政执法的法律性和有效性,也能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制约行政执法机关的滥用权力行为。例如,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的问责范围和问责方式,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错误、不当行为,明确规定了问责责任和问责程序,这使得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和受法律制约。
第三段:条例中的几大亮点。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该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执法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程序规定和确凿证据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执法程序。这意味着,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准确、完整、详尽地收集和审查证据,并在依法审判前严格保密。
(2)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该条例第八条规定,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标准,不能牟取私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对于违反行政执法规范的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将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正和规范。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该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接受监督举报,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通报和纠正,并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段:对条例实施的看法。
从条例看,我国行政执法问责正在逐渐走上规范化、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的道路,有利于加强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灵活化和科学化,加强司法监管的依据性和有效性,保障公民的权益和提高社会的信任度。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各种问责的具体程序和方式,为行业集团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五段:结论。
无可否认,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行政执法机关的保障和规范。《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行政执法工作者树立了责任意识和严守法规的决心,也为全体公民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强了公民向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共事业机构追究责任的信心和勇气。相信,在《行政执法问责条例》推行的合法和规范背景下,中国行政执法将不断发展和进步,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实现法制价值的实现。
学习行政问责制心得体会篇十六
“《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特意开辟《回复选登》栏目,精选网友关于问责条例的留言和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回复,此举无疑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一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强化问责已经成为新时期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制定问责条例,就是在先前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干部担当精神,让广大干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学习宣传问责条例,重点是统一认识、内化于心。问责条例字字千钧,但对于部分不熟悉党内制度的人来说,难免存在一些不理解、有疑问的地方。这就需要权威部门及时解疑释惑,让党员群众更加准确、更加清楚、更加深入地理解问责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回复选登》栏目,集中反映了网友的不解条文和官方的权威回复,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的重要平台和重要参考。比如,为什么问责方式不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组织调整、组织处理具体有哪些措施?等等。这些问题都能够找到令人信服的权威答案。这一方法也为我们学习宣传问责条例提供了有益尝试,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围绕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疑点和难点开展学习宣传,既要原原本本学,又要联系实际学。
贯彻落实问责条例,重点是落地生根、外化于行。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或部门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勇于负责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就能联系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因此,必须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言出纪随,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委必须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问责条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问责条例深入人心,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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