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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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篇一
**县调查反映返乡农民工创业呈现创业层次持续提升等新趋势但是仍面临创业资金不足融资难等问题。
近日,**县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显示,随着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一部分富裕起来的外出务工农民工带着信息、技术、资金、项目等陆续返乡创业,呈现出返乡创业人数增加、创业形式多样化等新趋势,但是也面临创业资金不足融资难、补贴金额小申请手续繁琐门槛高等困难问题。
一、返乡农民工创业出现的新趋势
一是返乡创业人员逐年增加。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普遍下行形势下,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人数逐年增加。据县人社局调查反映,该县长期在外务工人员11万人,20xx年1月份以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6000余人,返乡创业农民工810人,占同期返乡农民工的13.5%,所占比例较往年有所提高。据不完全统计,20xx-2014年,全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分别为145人,240人和545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占创业人员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农民工返乡后,一部分人就地就业,一部分人凭借外出积累的资金和掌握的技术,开始自主创业,约占返乡人员的5%—10%左右,占城乡创业者的20%左右。
二是返乡创业层次持续提升。据**县反映,返乡创业的形式由过去单纯的个体经营,逐步发展到以股份制经营为主、小微企业遍地开花的现代经营模式上来。曾在**从事汽车饰品销售的狮子楼办事处的42岁赵玉重,与3名同时务工的工友返乡后,合伙创办了投资100万元的山东**格林斯汽车饰品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坐垫原材料加工和坐垫编织。冠县范寨乡返乡农民工范孟振20xx年创立“冠县国雅家具有限公司”,着力打造高端红木文化品牌,现公司规模已达200万元。另外,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从事电商产业等第三产业增多。20xx年12月份,**首家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县级运营中心即农村淘宝冠县服务中心正式启动,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正面向全县招募合伙人,截至目前报名参加的返乡创业人员已达到600余名。
三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规划更加具体可行。据冠县桑阿镇副镇长姚理涛反映,目前80后农民工成为返乡创业的主力军,他们受教育程度基本都在初中以上,87%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均对自身创业有明确规划,并且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务工期间接触新鲜事物较多,对国家扶持创业的政策了解更多,返乡创业的成功率不断提高。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篇二
据农民工年度监测调查资料显示,20xx年我市700个农村居民调查户中,全部家庭人口2313人,其中农民工[1]920人,占家庭人口的比重为39.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平均每户拥有农民工1.31人。我市农民工呈现出男性多于女性、已婚多于未婚、31-50岁年龄者多、初中文化程度者多、未参加过技能培训者多等基本群体特征;本地就业者多、制造业从业者多、生产或运输设备操作者多等分布特征;从业时间增加、收入显著提高、男女收入差距缩小等就业特征。
1、男多女少
从性别看,男性占68.3%,女性占31.7%。男女比例为2.15:1,比20xx年的2.23:1有所降低,男多女少的趋势没有改变,但近年来呈现出男性务工比重逐年上升趋势。
表1:农民工性别分组情况表
2、八成以上已婚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人员占85.7%,其中男性和女性的已婚率分别为85.0%和87.0%;未婚人员占12.9%,其中男性和女性的未婚率分别为13.1%和12.7%;离异或丧偶的人员占1.4%,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显示,20xx年我市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41.3岁,其中男性为42.3岁,女性为39.0岁。
从年龄构成看,30周岁及以下的占20.6%,比上年降低1.8个百分点;31-40周岁的占23.7%,比上年降低1.4个百分点;41-50周岁的'占34.2%,比上年增加2.3个百分点;50周岁以上的占21.5%,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31-50周岁的接近六成,是农村居民家庭中非农就业的主体。
表2:农民工年龄情况表
4、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及以下占13.8%、初中占67.6%、高中及以上占18.6%。我市农民工文化程度仍以初中为主。
从年龄看,年轻人群文化程度相对更高,30周岁及以下年龄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1.8%,比30周岁以上年龄组高16.6个百分点。
表3: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情况表
从性别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占21.5%,男性占17.2%,女性比男性高4.3个百分点。农村女性劳动力要付出努力,拥有更高学历才能胜过男性,在竞争中获得从业机会。
表4: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情况表
5、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不足两成
调查结果显示,20xx年我市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17.9%。其中只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24.2%;只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62.4%;同时接受过农业技术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13.4%。
从性别看,男性接受过培训的比例为19.4%,明显高于女性的14.7%。
从文化程度看,文化程度越高,接受过培训的比重越高。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分别占14.2%、17.5%和22.2%。尤其是参加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接受过的比重分别占9.4%、13.0%和18.7%,显著高于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的比重5.5%、7.7%和4.1%。
1、近九成以本地就业为主
由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程度高,为劳动力就业提供了大量岗位,一直以来都是外地农民工务工的流入地。对我市农村劳动力来说,基本上无需外出就可实现充分就业。调查显示,在乡内从业的占88.9%,是我市农民工最主要的从业地区;在乡外县内、县外市内及国内其他省市从业的农民工分别占5.8%、3.8%和1.5%。
从年龄和婚姻状况看,30岁以上农民工更倾向于在乡内从业,比重比30岁及以下的农民工高19.4个百分点;已婚人员选择在乡内从业的比例比未婚人员高23.0个百分点。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篇三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话题,也多次被政府和一些机关单位提到工作日程上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故关于农民工的一些话题仍需引起大家的关注。
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每天没有机会或心思涉及有关农民工的一些信息。
为了了解现代大学生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认识欲对其所持的态度,并在此同时加深大学生对农民工的关注,从而可希望通过此渠道,可使大学生乃至社会把更多的目光与关注投向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从而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眼中的农民工形象》为调查题目,调查主要在大一新生中展开,调查人数为50人,实际收问卷48份,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四、问卷样式:略
据问卷调查22项,每个调查项目所选选项占总体的百分比,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人群半数之上为农村的学生,其余为城镇学生,故对问卷的调查人群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调查有说服力。
根据调查,在校大学生由于身在学校与外界很少接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故对农民工的一些信息来源不是很多,但对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很关注的。
调查涉及大学生对农民工工作范围,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原因及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对这些项目做了简单的统计。
根据调查数据得知大学生对农民工的话题还是较为陌生,对其工作的岗位仅局限于在城市建设工地作为建筑工,餐饮行业。
但对其工作的稳定性可以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农民工作的职业不稳定,均为临时性质,从而导致一系列有关农民工的利益问题出现。
问卷的主题部分对如今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在城市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作了详细的调查。
对于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大学生认为其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如今农村家庭因各方面经济压力所迫,简单的农业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消费,因此需步入城市,参加进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
从而农民进入城市变成为了一种潮流,更多的人进入农民工的队伍中。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是大学生关注最为密切的,其中包括在城市中的消费,医疗,工资发放,及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态度。
对于城市中高水平的消费和农民工工作的人格尊严,广大大学生对此表示是农民工在城市务工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城市的高消费使农民工无暇自顾,省吃俭用从而对其健康状况带来不利影响,间接对城市建设带来不利因素,由于城市中的医疗模式对于农民工来说无法接受,因而加剧了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广大学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于商家忽视农民工人身安全,工作场地经常存在安全隐患;2,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3,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而引出一些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制度具体实施上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完善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实施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成为了一个家庭脱贫的渠道,从而对于低产阶级的农民来说成为了一种潮流。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在短时间内使城市人口剧增,增加了城市生活压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对于此问题,同学表示应理性看待,农民工虽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也有消极影响。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因此需对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加以控制,不得盲目。
在提及当代大学生可以为农民工可以做的事情时,半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曾想过,从而表现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不强,社会集体意识不强。
认为大学生能力有限,无法为农民工作出切切实实的事情,但可以动员社会上更多的人,使大家关注农民工,做到一个积极宣传的工作。
至此,问卷所有内容总结结束。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做完此课题调查后,关于农民工也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给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力量,在实现我国农业化与城市化的事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强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业化建设,也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也为农民家庭带来了除农业之外的收入,从而形成了一种“一人就业,全家增收”模式,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之下,实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除此之外,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表现,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工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使农村不至于封闭于狭小空间之内,从而加快了我国农村文明建设的进程。
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增加城市生活压力和管理难度这一现实问题,我认为,对于此问题应辩证看待,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价值观上的差异,故在与城市居民相处过程中,存在不一致。
对于部分城市居民与城市制度不公平对待农民工与农民工子女的事宜上因给予严肃对待。
人生而平等,不管农民工存在多少“缺点”,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其时代性以及鲜明个性,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和偏爱。
近年来80后、90后农民工或者叫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出来打工,主要不是为生存,而是为发展,盼望定居城市,融入城市文明。
他们更加关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而无论是从城市化需要,还是从现行政策体制,我们都不应、也不能再把他们拒之城外,送回农村。
对待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再沿用老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他们特殊成长经历,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加快他们与城市的“融合”。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于城市健康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从而,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性的、全局性的,是符合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的,其创造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复苏,从而引领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
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应加强其规范化与组织化,如今所需要的是提高现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高效性,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中存在的不足,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提法农民工综合素质。
对于农民工能力不足问题,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一些技能与安全培训,提高其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与工作效率,与工程质量。
对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问题,采取多渠道措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做到劳动资源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农民工权益问题,增强对其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可以自己针对自己身具体情况进行法律申辩。
同时完善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法律法规,可是农民工有法可依。
针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融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巨大的贡献,解决好就业、权益、文化观念等各方面的问题,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共同价值观,要降低城市门槛接纳他们,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调查与总结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对于此调查课题,充分认识到如今农民工这一形象真正的内涵,清楚作为大学生今后应在这方面做的事宜,虽能力有限,仍需全力以赴,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的社会作用。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篇四
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6.33%,还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近几年,通过认真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市县有关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鼓励和发展农业产业化,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就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来讲,出现了土地流转难、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小,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严重制约了全县经济的整体发展。为此,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县人大组织了两个调研小组,采取以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对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24个镇乡(街道办事处)、50个社区居委、2063个村民小组。农地67万亩,人均农地面积0.84亩,经过几年的大胆尝试,土地流转的范围更大,形式更加多样化。目前全县土地流转的面积有4.07万亩,占农地总面积的`6.07%,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土地入股为辅。转包面积有3.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78.6%;出租面积0.41万亩,占流转面积的10%;转让面积2000亩,互换2600亩,土地入股、转让、互换这三种形式共占流转面积的11.4%。农户自发流转和村组织流转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土地流转的方向主要有五个:一是流向外来耕作户;二是流向专业承包户;三是流向农业企业;四是流向一般农户;五是流向其他单位。
2、土地流转的特点
(1)、坚持农户自愿、协商、有偿原则。全县流转的万亩农地中,农户自愿流转的占98%。
(2)、土地流转收益是农民家庭收入的补充。土地进行自发流转的农户一般是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兼业,家庭收入以二、三产业和财产性收入为主,土地流转收益是家庭收入的补充。
(3)、村社集体组织流转的土地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收益较高。
(4)农户自发流转的期限短。
(二)农民增收的现状
全县现有农户21.82万户,农业人口79.86万人,农村劳力41.92万人。2003年,全县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农业综合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2747元,比上年增长5.1%。
1、农民外出务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来源
经济活跃的龙水镇等临街处的农民主要靠手工业,进城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在偏远山区的农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如高坪云顶村12社就有80%的外出打工人员。中敖全镇也近50%的农民靠外出打工。
2、国家政策扶持农民增收
推进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退耕还林政策给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3、产业结构调整、引进企业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业主制经营带动了农民增收。农民将土地转让出去,不投一分钱就可以得到每亩700—800斤稻谷的补偿,如龙岗明星村、中敖明月村等。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篇五
摘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最新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1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
1.1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在763个样本中,平均年龄为33岁,其中16~25岁的占28.8%,26~30岁的占12.3%,31~40岁的占31.4%,41岁以上的占27.5%。与年相比[2],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提高了4岁,3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4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个百分点。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1岁,30岁以下的占53.8%;男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4岁,30岁以下的占38.5%。
1.2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20初,文盲/半文盲占3.3%,小学文化程度占16.6%,初中文化程度占59.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18.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0.7%。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调查中,农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8.7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80·5%。在对“阻碍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农民工认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碍,这在所有选项中是最高的。
1.3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部门有所扩大,但仍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720个样本中,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分别占42.1%和36.7%,二者共占78.8%,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6.4%,批发零售业占4.4%,住宿餐饮业占3.8%,采矿业占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0.8%,其他行业占2.4%。与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占22%,占25.2%,2004年占30.3%,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占16.6%,20占16.8%,2004年占22.9%,2007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8588元,人均收入4408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314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0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6.7%。根据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的调查,2004年,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6065元,人均收入3587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2681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4.9%。与2004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调查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流出地,而东部地区仍然是主要的输入地。在本次调查中,中西部地区输出的农民工比例为71.4%,比2004年高出4.4个百分点;[2]57.9%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就业。虽然农民工的输出输入地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但出现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农民工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比重有所提高。2007年初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比2004年的70%下降了12个百分点,而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则较2004年的14%上升了13个百分点,达到27%。二是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04年跨省和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50%和35%,2007年初,这一比重分别为48.6%和32.4%,分别下降了1.4和2.6个百分点。
2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积极变化和存在问题
2.1农民工的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工资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4年,农民工月均工资由659元上升到780元,增长18.4%。而在2007年初,农民工月均工资超过1300元,达到1305元,比2004年增加了625元,增长80·1%,可见2004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加快。从各月均收入组看,2007年初月均800元以下的低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如月均收入在300~500元的农民工占2·9%,比2004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500~800元的农民工占15·6%,比2004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月均800元以上的较高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则大幅度增加,如月均收入在800~1000元的农民工占32·0%,比2004年提高了15·6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1000~1200元的农民工占13·1%,月均收入在1200~1500元的农民工占17·2%,1500元以上的的农民工占19·2%,三者合计,即1000元以上的农民工达到49·5%,比2004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显著低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农民工2007年初的月均工资仅相当于年11月全国职工月均工资的85·4%。此外,2007年初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h,大大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工作时间。如果按2005年城镇职工每周工作47·8h计算,则2007年初农民工小时工资仅为2005年全国职工小时工资的62·8%,农民工的相对工资水平就更低了(2005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2.2工资拖欠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工资拖欠问题依然严峻
在此次调查中,65·4%的被调查对象从未被拖欠过工资,18·8%的偶尔被拖欠过工资,15·8%的经常被拖欠工资,人均拖欠工资384元,而且大多数农民工通过与雇主协商等方式已经追回其中的85%。与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05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偶尔或经常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降低了13·7个百分点,人均拖欠工资也下降了近600元,追回的工资比例则上升了12·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两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拖欠情况看,工资拖欠的行业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而地区结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建筑业的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最为严重,制造业次之,服务业最好。在工资拖欠问题最为严重,政府集中治理力度最大的建筑业,工资拖欠的比重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本次调查中,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仍达到44·5%,比全国平均值高出9·7个百分点。在服务业,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19·4%,比全国低15·2个百分点。从农民工输入地的地区结构看,作为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地区,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的地区,因而也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重点地区。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这种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西部地区已经超过东部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东部地区则成为程度最轻的地区。在西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达到58·3%,比全国平均高出23·7个百分点;而在东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情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高出2·3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有17·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政府组织,7·0%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而这一比例在2004年分别为1·9%和12·6%,两者合计共提高了9·9个百分点。表明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农民工的非正式信息渠道和就业途径仍然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初,75·6%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5·8%的农民工则是将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上述对农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帮助的信息渠道与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上一致。由于缺乏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和政府与职业介绍机构的依靠,仍有11·6%的农民工认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就业信息和没有人帮助。
调查显示,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81·6%的是在1周以内,11·7%的是在1个月内,6·6%的是在1个月以上,而未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分别为70·4%、17·6%和12·0%。虽然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比不使用个人关系能够更快地找到工作,但是通过政府组织、职业介绍机构、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人才市场等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通过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和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等非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在本次调查中,前者的月均工资为1348元,后者的月均工资为1267元,前者比后者高出81元。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2]。那么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打工主要目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不愿意选择能够给他们带来较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政府组织或职业介绍机构呢?主要原因是相关组织机构宣传、服务的不到位以及这两种方式本身的不规范、不完善,导致农民工不得已而选择其他的非正式途径。在本次调查中,6·8%的农民工认为以上两种途径费用太高,26·6%的农民工对以上两种途径缺乏信任,害怕被骗,13·0%的农民工仍然不知道利用以上两种途径,53·6%是由于有了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介绍等原因而放弃使用以上两种途径。
2.4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
调查显示,2007年初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每周平均6·5天,每天平均10·0h,比2005年3月的每周平均6·6天和每天平均10·01h略有下降,但大大高于城镇职工的平均劳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超时加班就成为农民工工作的常态。60·9%的农民工表示他们要经常加班,54·1%的农民工表示在节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很多工种岗位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虽然农民工要经常加班,以牺牲健康权和休息权为代价,但是很多农民工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在经常加班的农民工中,有40·6%的没有加班费。在节假日的加班中,更有60·1%的没有加班费。
2.5虽然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较高,但农民工的社会满意度较低
2007年初,农民工对目前打工的企业和工种岗位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较高。在农民工对打工单位的评价中,对打工单位“很满意”的占5·2%,“较满意”的占25·3%,“一般”的占52·5%,“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仅占14·6%和2·4%。农民工对目前的工种岗位感到“很理想”的占5·4%,“较好”的占29·7%,“一般”的占49·5%,“较差”和“很差”的仅占12·8%和2·6%。与2005年相比,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从社会地位方面看,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47·6%的农民工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般,20·3%的被访者感觉社会地位不高,个人尊严方面曾经受到过伤害,9·6%的农民工担心受城里人的歧视。
2.6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与2005年相比,2007年初,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均有所提高。2007年初,有66·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参加社会保障,比2005年的参保意愿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实际参加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总人数的26·2%,8·0%,13·0%和4·8%,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19·8,6·2,11·2和4·1个百分点。说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程度依然很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都有待提高。
2.7尽管大部分农民工愿意市民化,但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的障碍和困难
只有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过程才算完成,只有尽可能多的农民工成为市民,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格局才能改变,农民工问题才能最终消失,“三农”问题也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大部分农民工愿意脱离农村、实现市民化,而且这种愿望还在增强,但是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障碍和困难。在接受调查的757位农民工中,在条件或政策许可的情况下,67·8%的希望脱离农村,成为真正的市民,这一比例比2005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不希望脱离农村,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仅占32·2%。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是城乡在收入和生活水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地位上的巨大差距。调查显示,在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最主要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里人收入高,生活更好”、“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农民负担太重”、“农民社会地位太低”,分别占33·7%,21·0%,13·9%,10·6%(见表1)。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来自城市的工作、生活压力和风险。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压力大,不如农村生活舒适”、“城市就业风险大,害怕失业后生活没有保障”、“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费用太高”,分别占22·7%,21·9%,14·6%,11·2%(见表2)。
尽管大部分农民工希望脱离农村,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民。在694个样本中,87·0%的农民工认为还没有成为市民,5·8%的农民工不清楚自己是否已经成为市民,只有7·2%的农民工认为已经成为市民政策性因素是阻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最主要原因。在没有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中,25·6%的认为是政策原因造成的,只有11·3%的是不愿意成为市民。此外,虽然有63·1%农民工的认为是自身还不具备成为市民的条件,但这并不是说这部分农民工真的不能在城市生活下去,而是恰恰反映了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政府对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条件要求过高,从而农民工也按照政府的标准来审视自身的条件。在农民工认为成为市民的最主要标志中,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有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取得了城市户口”和“在城市购买了住房”,分别占37·9%,25·6%和17·7%。这些成为市民的标志或条件本身就是由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设置的,在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背景下,农民工确实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在影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因素中,92·3%的农民工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市过高的房价,还有6·6%的农民工认为是农村土地制度。
3农民工新情况的原因分析
以上农民工新情况的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拖欠问题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农民工的会保障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还远远没有实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农民工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显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而农民工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还远远没有实现,主要原因也在于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毕竟《国务院意见》的贯彻还只有1年的时间,许多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政策效应必然有限。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缓慢,主要是由于目前还存在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和城乡土地制度的缺陷。
农民工新情况的出现,除了制度和政策原因之外,还因为其它许多因素的作用。由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制造业、建筑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的就业岗位更多,因此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由于中部崛起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全国各地特别是城市经济都加快发展,都增加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再加上在本地就近打工,成本更低,困难更少,所以东部地区虽然仍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但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大幅度增加,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也有所下降。由于劳动力素质、教育事业发展的周期较长,所以农民工受教育的程度短期内难以改变,文化程度短期内也难以有较大的提高。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则是劳动力供过于求、农民工素质不高、就业制度不完善、劳动法没有得到有效遵守、农民工社会地位低下、享受不到市民待遇、遭歧视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实际参保率不高,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从农民工方面看,工作不稳定、就业流动性大、收入也不高是农民工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障的最主要原因。从企业方面看,大部分农民工是在个体、民营企业就业,这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主观上也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地方政府方面看,他们主要是担心强制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会降低本地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本地的投资环境。
4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对策建议
4·1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
《国务院若干意见》一年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根据上述对农民工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特别要注意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真正纠正对农民工的歧视;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尽可能使其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导途径;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决心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4·2最终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途径
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最终必然消失。农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也是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结构转换都还没有完成的结果。农民工和“民工潮”虽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把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区分为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两种,毕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工潮水般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毕竟还是一种非常规的成本过高、问题过多、副作用过大的乡城人口流动。农民工问题和“民工潮”现象最终必将消失。
那么,农民工问题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潮”现象怎样才能最终消失呢?我们认为,城市化是农民工问题最终解决、“民工潮”消失的根本途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要害,就是要想办法逐步使大部分农民工市民化,也成为城市职工。因为,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落后的二元经济才能真正转变成一元现代化经济,“候鸟”式的农民工才能成为永久性的城市职工,农民工才能变成市民,春节一般也不需要回农村过年,也就不存在农民工及各种歧视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民工潮”及其带来的春运紧张也就自然消失。
除了通过制度创新,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各种制度障碍,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制度保证之外,农民工市民化还有一个需要有效解决的困难问题,即农民工市民化的巨大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我国提出将要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4],-20中国城市化率每年平均提高1·3%,如果按照这个城市化水平提高的速度计算,20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据测算年中国总人口将达到14·5亿左右,城市总人口则将上升到8·7亿,年城市总人口是5·77亿,到2020年城市人口将增加近3亿,假定其中2亿是农民工及其子女。按照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的测算每转变一个农民成为城市居民需支付社会总成本约2·5万元,2亿农民工及其子女市民化,需要支付社会总成本约5万亿元,按计算,每年需要支付社会总成本约3千多亿元。谁来支付这个成本?肯定主要不能直接由农民工支付,因为农民工的收入已经很低,既无力支付,也不合理。当然,也不能由城市居民承担。我们认为,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除了雇佣农民工的企业和农民工自身要支付一部分之外,主要应该由各级政府支付,现在政府应该有这个财力(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39343·62亿元,比2005年增加7694·33亿元)。而且,政府支付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是由农民工间接支付的。因为,政府在这方面支付的资金,可以主要来源于由农民工创造的价值转化而来的利润和税收。每年每个农民工只创造3000元利润和税收,1·2亿农民工就有3600亿元,足够支付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事实上,每年每个农民工创造的利润和税收,远远不止3000元。所以说,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实际上主要是由农民工自己支付的。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篇六
一、调查情况介绍
一)的方式,旨在了解这一问题。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有:
调查了农民工的职业类型及职业稳定状况、就业培训、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的获得、就业获得方式(自己应聘、亲友或熟人介绍、中介组织介绍等)、就业流动的特点(兼业式的农闲时节打工还是钟摆式的常年在外打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工资状况调查包括工资水平、欠薪现象、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时间(日工作小时和月工作天数)、劳动强度、节假日加班工资获得状况等。主要采用调查问卷(见附表一)的方式进行,调查日志(见附表一)和调查结果如下:
在学校学到的技术,业绩还算不错,月收入在4000—5000之间。她很满意他的工作,工作条件好,工资待遇也不错。
王云飞,男,30,职高,群众,未婚,家庭成员3人。毕业之后,一直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后来在亲戚的帮助下,进了会宁县邮政公司。经过短期的培训之后,主要负责前台的业务介绍工作。月薪在800—1500。虽然工作环境优越,工作时间也不长,但是工资低,让王先生很郁闷。
杨志龙,男,23,大专,已婚,家庭成员5人(无子)。他的情况和以上的不同,大专毕业后,就结婚了。但那一年恰逢金融危机,一时间就没有找到工作,在家闲待了一年,后来和同学一起经营了一个杂货部。但由于经营不当,被迫关门了。刚刚找到了一份在兰州当保安的工作,还没有上班。听说工资在1500—3000之间,但是杨先生对这份工作相当的不满意。没有工作经验,并且有一定的危险。
张亚丽,女,23,初中,群众,未婚,家庭成员5人。张小姐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初中毕业后,在自己的努力下,开了一家连锁超市。每天白天照顾生意,晚上到附近的一个电子工业学校学习商务管理。经过自己的奋斗,她的超市生意很好,也有自己的雇员。每个月的收入在5000—6000左右。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农民工的就业和工资待遇有所好转,接受就业服务和培训的人数增长迅速,不少地区在工作中也创造了好的经验,但与上亿农民工的需求相比,还只是点上的突破,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农民工反映强烈的主要有三大问题。
(一)公共信息渠道不畅,适合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和培训项目少
据抽样调查,85%的农民外出务工是靠亲友获得信息,而从公众信息渠道获得就业信息的却很少。一些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虽然开始对农民工免费服务,但岗位类型、服务模式又往往不适应农民工的需要。
(二)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初次求职农民极易上当
一些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一些未经批准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信息咨询公司,利用农民工求职心切和缺乏辨别能力,以虚假信息骗取农民工钱财。这一情况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挫伤了他们对职业介绍服务的信任。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工通过中介机构的广告来获得工作。但是,根据很多农民工朋友反映,中介机构贴在墙上的广告几年来就没变化过。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民营企业私自延长工时或是降低工资,这些变化并没有在广告上体现,致使许多农民工上当受骗,对工作的满意度也大幅下降。正是政府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的疏于监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才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必须对农民工的择业服务机制进行整改,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
(三)培训项目与生产和服务实际脱节,不能满足就业需要
真正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培训和技能鉴定往往收费很高,农民工难以承受;有些培训机构只追求参加人数,不关心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从全国情况看,虽然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人数增加很快,但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并没有明显改善,企业急需技术工人的突出矛盾并未缓解。
此外,(1)工资低、工资增长缓慢;(2)被随意要求加班加点,不给或少给加班费;(3)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利;(4)恶意拖欠、克扣、拒发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严重。在上述问题中,农民工欠薪问题是社会的热点,也是学者研究的重点,对此,许多学者不无忧虑地指出,“对农民工来说,最为重要的还不是工资多少的问题,而是能否最后拿到自己的辛苦钱的问题”。
四、分析总结
1.找工作难度分析
从性别角度分析,在下半期的调查中,女性被调查者的情况有所好转,上半期中有50%的女性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困难了,下半期中只有30%的女性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困难了。从年龄角度来分析,各个年龄段的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难度基本不变的比例均有上升。
2.对现在工作的满意程度的分析
从年龄角度分析,农民工对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显著变化,下半期调查的不满意程度相对于上半期明显增加。年龄越大,对工作满意程度越低。从文化程度角度分析,满意程度基本不变,农民工学历越低,对现有工作越不满意,大专以上农民工对现有工作的满意度最高。
3.2009年以来工作时间变化的分析。
从性别的角度分析,相对于上半年,认为工作时间变多的男性调查者比例增大,认为工作时间基本不变的女性比例大幅增加;从年龄的角度分析,30岁以下的被调查者中,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基本不变,而30岁以上的被调查者中,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变长;从学历的角度分析,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农民工中,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变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民工,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基本不变。低学历的农民工从事技术含量偏低的体力劳动的可能性更大,在金融危机下,失去工作的风险更大,因此他们选择增加工作时间作为企业继续雇佣其的交换条件。
4.对目前最担心的问题的分析。
从年龄角度分析,最明显的一个现象是相对于上半年的调查,各个年龄段对于拿不到工资的担心均有大幅上升。从文化程度的角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最担心的是失业找不到工作;不同学历的被调查在前后两期的对比中,对于拿不到工资的担心均显著上升。
目前,城市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已比较完善,而乡镇的就业服务工作却还十分薄弱。更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公共就业服务的项目和模式主要是根据本地城镇居民设计的,不适合农民工的需要,使他们“敬而远之”。
二是城乡分割、地区分治和财政分灶吃饭,以及部门间职能交叉、协调沟通不够,成为影响市场管理和工作效率的体制性障碍。目前我国实行各级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一些劳动力主要流入地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由当地财政出资,为外地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有不同看法,认为地方财政支出应主要用于解决本地人的问题。涉及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部门虽然较多,但责任不够明确。在劳动力市场管理方面,立法滞后,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则和制度,部门间也缺乏协调机制。体制性问题使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企业和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阻碍相关政策的落实
尽管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少人思想中存在的对农民工的歧视观念还根深蒂固,严重影响了各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法规的执行。
五、通过调查,提出建议
训、维权等各项工作,加强与劳动力输入地的协作,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劳动力输入地各城市要将农民工流动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整体计划,在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广大农民工的需求。
三是强化公益服务与规范市场服务相结合,推动供求信息的沟通和对接,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工需要的就业服务。劳动力流出地的劳务输出服务,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各类服务机构的作用,政府制定规则,引导资助,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信息;劳动力流入地的职业介绍服务,要大力发展免费的公共服务,提供供求直接见面的平台;引导推动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精细服务,强化信用,提高质量;对民办中介机构,建立信用体系,统一市场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堵住不法分子骗钱的门路。四是制定和实施以项目为龙头的农民工国家培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针对不同农民工群体对培训的需求,设立几大国家项目:一是设立面向几亿农户的电视(远程)培训国家项目,为准备外出的农民提供进城务工常识引导性培训、就业热门行业基本技能培训等课程,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免费获得基础培训;二是继续搞好“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国家项目,强化培训与劳务输出结合,鼓励农民参加15至90天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三是设立面向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贫困地区青年的技术工人培训国家项目,强化技术工人订单培训,帮其实现稳定就业;四是设立面向农民工集中行业的农民工岗位培训国家项目,首先选择建筑、煤炭等行业先行,根据不同岗位和技能层次的要求,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在岗培训,使职工达到必要的国家职业标准。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篇七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大,城镇经济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群体为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缺乏,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较为突出。建筑行业(含交通道路建设)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解决好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是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关系社会城镇化发展、关系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近日,笔者针对我市市本级20**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投诉、受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报告:
据统计,20**年市本级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557万元,涉及农民工1680人。处置欠薪群体性的事件18件,涉及农民工1239人。
从市本级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90.48%。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
20**年,**市本级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在市本级受理的被拖欠工资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20**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有18件,占所处理案件总数的42.86%。建筑行业农民工,以乡土地缘为纽带形成各个作业班组,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乡土人情往往会使得他们趋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讨薪。极个别人员采取堵路、泼汽油、到政府部门游行等极端方式讨薪,从而酿成群体性的事件。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由于农民工求职心切,在受雇用时不知道要与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常常仅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约定相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法理上很难取得有利对待。
(二)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资金链出现问题。20**年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及国家限制购房政策的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和企业融资困难,流动性资金不足,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发包情况严重,个人承包者无能力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一个工程项目经过3-5次的转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头资金不充裕,承担风险的能力差,一旦出现包工头之间因结算存在争议或资金不及时到位,或者施工企业将工程款交给包工头,让包工头发放农民工工资,但包工头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会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承包建设者为了扩张经营规模,承揽与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拨款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节点拨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要求包工头垫款施工。在承建单位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只能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包工头又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形成恶性欠薪的循环。
(一)广泛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各级政府和机关部门应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在街道、社区、网络、电视媒体等方式宣传,内容紧贴企业主和劳动者关心的内容,引导企业严格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 建立劳动者维权援助制度,提高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建立完善劳动者维权免费法律援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增加就业培训的投入,举办各种针对务工的各种就业培训及法律普及培训,增强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还应当尽可能的收集相关就业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当工资遭受拖欠时,一定及时找相关工会或劳动部门解决,如不能及时取得应得的工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高度重视,整治非法挂靠、违法分包行为。一是成立工程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 二是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基本概况、在建企业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一个不漏登记在册。特别是弄虚作假,骗取工程的;不具备与工程建设相符的施工能力,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无改观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等要详细登记,表述清楚。三是明确职责,查处到位。只要认定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一律视为无效。若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四是严格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企业不再审批新建项目。五是严格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管理,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部门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标投标。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机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各行业特别是建筑市场不良信誉记录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公示制度。对各个企业实行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重点企业和单位,专项登记造册,专人跟踪监控;被监控的用人单位要每月定期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合法、科学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对多次拖欠工资或拖欠数额巨大的用人单位要在政府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向社会曝光。
(五)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拖欠工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劳动执法的主体,但是劳动执法并不是完全独立的,需要其它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仅靠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坚持多沟通、多联系、多配合,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多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如:建设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严格把好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关,杜绝不够资质、没有经济实力的建筑企业承建工程,严肃查处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导致集体停工、罢工或集体上访等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并给予相应的企业资质处罚;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经贸、招商等部门要对新办企业严格审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企业,不予办理工商执照年审等。
(六)在建筑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银行办理“一卡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根据实名制用工信息为农民工办理“一卡通”工资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必须按月支付。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或工程量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存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一卡通”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卡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一卡通”工资专户,并监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工资专户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
(七)依照法律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份子坚决打击。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处理“恶意欠薪”案件,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在打击不支付报酬犯罪分子的同时,坚决遏制农民工恶意讨薪。各部门在解决拖欠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的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惩;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篇八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20xx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20xx年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同时,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
根据抽样调查结果,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值得关注的是,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同时,报告指出,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