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购房合同备案号(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常州购房合同备案号篇一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购住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购住房概况
指定房屋地址:
楼 层 区 域 :
面 积:
开 发 单 位 :
价 格 区 间 :
二、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购买上述房屋之定金(以房管局收据为凭证)(或直接交到开发商,开发商出凭证)。
三、手续费
双方办理定金交付手续后,当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以乙方收据为凭证)。
四、办理手续时间
乙方负责于 年 月 日 前协助甲方到开发单位与甲方办理上述房产买卖合同手续 。
五、违约责任
乙方到期如无法协助甲方买到上述协议内房产或不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须 个月内无条件退还甲方房屋定金、手续费,并按年利率赔付给甲方。如甲方到期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退回房屋定金和手续费。甲乙双方决定延迟签订买卖合同的必须经协商一致,并出具书面协议书。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州购房合同备案号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状况:_________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_________坐落范围:_________
户型:_________面积: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甲方义务
应出示身份证或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乙方义务
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州购房合同备案号篇三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本项目系国家重点工程京沪高速铁路拆迁安置工程,为妥善安置拆迁户,出卖人经规划、建管等部门批准取得位于___湖办事处美里村东侧、美里路南侧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安置房。
该地块占地面积为110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定名为美里花园欣城。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该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层高为_____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层。储藏室编号_____号,车库编号为______号。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付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元,储藏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元,车库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同意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为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按预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之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4%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七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15日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政策原因导致延期的;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预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4%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叁的违约金。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第十条交接。
房屋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买受人应在出卖人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合同结算面积误差款和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一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一的标准设计要求。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附件一的标准恢复到原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7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买受人的房屋仅做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的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槐荫区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执___份,买受人执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