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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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无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20〕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20〕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七
201x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扶贫和移民办的精心指导下,围绕整村推进、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搬迁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重点,大胆创新,乘势而上,扶贫和移民工作有序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1、主动申报20_年项目。根据省下达的资金指标和各乡镇、街道上报材料,主动申报了20_年度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上半年,已上报整村推进项目20个,金额300万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52个,金额507.92万元。
2、移民直补资金及时发放。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一季度死亡、农转非、上学、入伍、移民繁衍人口中嫁出到非移民户的、服刑人员、其他按政策应核减的等七类人员进行核减,并根据省下达的资金指标,及时将今年第1季度直补资金发放至移民“一卡通”上。上半年,我区享受现金直补移民3907人,直补资金到位58.605万元。
3、及时组织验收20_年扶贫和移民项目。与财政部门、乡镇、项目单位共同对20_年已完成的扶贫和移民项目进行了验收,其中,扶贫项目26个,水库移民项目53个,拔付项目资金346万元。
4、搬迁移民扶贫调查摸底有序推进。上半年,根据省扶贫和移民办统一部署要求,我办全面深入开展了20_-2020年搬迁移民扶贫需求调查工作,为掌握全区搬迁移民扶贫对象现状,科学制定搬迁移民扶贫规划,起到了主动的作用。通过调查,全区20_-2020年搬迁移民扶贫对象为1921户8715人,其中贫困户297户928人,主要分布在全区15个乡镇街道,53个行政村,112个自然村组。
5、向上争资立项主动主动。上半年,我办主动主动与省、市办对接并汇报,并加大力度主动争取了军潭水库引水进城、江西中烟对口支援、移民示范村建设、产业扶持、搬迁扶贫移民进城进园等项目。
6、做好了“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和方案。
一是制定了_区关于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求,要实现精准扶贫,必须确保五个精准:精准摸底、精准管理、精准发力、精准帮扶、精准督查。通过摸底核实,全区有贫困人口8696户24123人(其中:扶贫户2909户8691人,扶贫低保户1129户3196人,纯低保户3890户11442人,五保户768户794人),贫困发生率为3.1%。主要集中在东阳、毛村、嵩峰、铜钹山四个地处边远地区乡镇。其中:东阳588户、1633人,毛村496户、1516人,嵩峰1078户、2436人,铜钹山827户、2216人,这四个乡镇贫困户数占全区户数的34%。
二是制定了单位帮村、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129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228个村居结对帮扶。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起草了_区20_-2020年搬迁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保障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教育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金融扶贫工作方案、20_-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目前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
7、扎实做好资金监督检查。根据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我办于20_年4月联合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深入到各乡镇、街道村组,采取资金核对、入户调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全区扶贫和移民资金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及时摸排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问题及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全面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运行安全,限度地惠及于民。
8、库区移民稳定切实维护。结合“三访三解三个全覆盖”和“三问三促”活动,落实移民工作领导干部包案制,变上访为下访,主动进村入户为移民办实事、做善事、解难事。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五个精准”,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帮扶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的硬任务,全力推进“五个精准”,大力实施产业、搬迁、教育、就业、保障、金融六大扶贫工程,确保到20_年全面实现扶贫对象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农村贫困发生率降到3%以下,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注重精准摸底。对扶贫对象认真开展再核查、再识别,准确掌握贫困家庭人员结构、住房、生产资源、经济来源、生活环境等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明确告诉贫困对象,享受政策红利,只能借助产业扶贫、基本公共工程扶贫和干部帮扶等途径,通过劳动或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实现。
二是推进精准管理。加快数据搜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扶贫信息化管理网络,做到可检、可视、可督查。做到“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与科技农业示范区规划有机对接,借助现代农业示范区平台,化解贫困村龙头企业融资与用地难问题。
三是做到精准发力。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实现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管”的转变,增强贫困村“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实行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扶贫。根据省里规定与我县实际,制定_区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四是实行精准帮扶。认真落实单位帮村、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帮扶全覆盖。采取“321”的方法,即县处级干部包3户、科级干部包2户、一般干部包1户,在错开帮扶时间的基础上,做到户随岗设、岗变户转,不脱贫不脱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和鼓励企业家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做到公开透明,努力构建单位、干部、社会“三位一体”抓帮扶的大格局。
五是强化精准督查。坚持把帮扶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扶贫攻坚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按照“精准”的要求,强力推进扶贫和移民工作。
要将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行业部门相互支持、合力做好扶贫工作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沟通机制,共同搞好贫困地区扶贫开发。
一是强力推进搬迁扶贫。1、加大督查力度,按照省下达的20_年扶贫搬迁移民数,抓好落实,确保493户2417人年底搬迁新居;2、在对地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生态保护区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群众准确、全面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好20_-2020年搬迁移民扶贫规划;3、要主动整合国土、交通、教育、文化、公安、卫计等部门资源,强力促进移民搬迁进城进园集中安置,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要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
二是强力推进产业扶贫。1、联合财政等部门,尽快验收20_年产业扶贫项目,及时拔付资金,充分发挥产业扶贫资金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功能;2、以贫困村为重要平台,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实施主体,围绕山羊、鱼、猪为主的养殖业和以马家柚、芋头、蓝莓、油茶、毛竹、杨梅、花卉培育等为主的种植业,科学编制好20_年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三是强力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依托全县职业院校资源,瞄准沿海发达省份的市场用工需求,通过校企合作方法,落实好省下达的20_年“雨露计划”194名培训任务数。
四是强力推进村庄整治。1、整合各类涉农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力实施水、电、路、绿化、网络、文化、教育、医疗、防疫和生态保护“十到村”及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居、改厨“三清六改”到户工程,着力改善贫困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环境,20_年力争完成25个自然村村庄整治任务;二是按照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要求,科学编制好“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和“十三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八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绩效项目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用于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时产生的费用,20xx年年初计划完成15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21万元。
20xx年,我市年初预算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151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21万元,全年资金使用实际完成比率80%。
(一)前期准备。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要求,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二)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目标自评小组,评价小组根据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分析评价,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
我局严格按照两项残疾人补贴方案实施,确保残疾人权益,加强与残联沟通,做好发放审定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20xx年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达成预期指标并反应良好,服务对象满意率100%,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财政局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总投入1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市财政下达残疾人生活补贴151万元,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总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率80%,总体完成较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本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xx年,我市重度残疾人一级人数9362人,二级人数9940人,全年为我市重度残疾对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19302人次,发放金额121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正常发放,群众满意,项目完成质量优。
(3)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按时按月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使用率80%,保障我市重度残疾人均能受益。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无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体现了我市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无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按时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规范发放程序,有效提高补助资金发放时效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活需求,广大群众对残疾人生活补贴满意度评价较好。
无
通过绩效评价,我局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今后的`项目预算编制提供了管理经验。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将依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经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建议:加强对预算资金的跟踪管理,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无。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九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20xx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2.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升蓟州区防范森林大火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蓟州区生态环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部署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实施20xx-20xx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旨在提高天津市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为适应新常态、建设生态文明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2.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宣教工程、预警监测系统工程、森林防火信息化工程、林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及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工程和以水灭火系统工程七大项。
3.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规划资源局(原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林业局),具体由区林业局负责实施。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7603.98万元,其中20xx、20xx年各2500万元,20xx年2603.98万元,按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083万元,占比80%,区级财政配套1520.98万元,占比20%。截至20xx年9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市级资金已到位6083万元,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区级资金未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市级资金为6061.4万元,市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9.64%。市级资金具体情况见表1: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为“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指标分析法结合比较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坚持定量指标优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文献法进行资料搜索以及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内容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从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选取罗庄子镇、九龙山等六个镇及林区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森林防火项目得分82.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19.99分,项目产出31.81分,项目效益16分,因本项目自评内容指标情况分析不明确扣1分。
具体情况见表2:
评价结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市级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服务对象对项目整体执行效益满意度较高。但是项目存在绩效指标值制定不可衡量、区级资金尚未到位、实际工作内容与计划不符、缺少支撑数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项目产出情况。
森林防火建设项目范围涉及蓟州区山区镇乡14个、国有林单位5个,覆盖北部山区林地面积96万亩。区林业局计划在20xx-20xx年完成七项森林防火建设内容,包含23小项具体建设工作,其中:完成建设工作18项,验收合格18项,及时开展工作20项,总体成本节约金额为97.91万元。但现场评价发现,森林防火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存在项目验收及时性不高,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标准不统一,项目实际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规划时间不符,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与规划造价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能力有所提升,森林防火知识群众知晓率为100%,森林防火宣传设备运转率为97.27%,护林员日常巡护范围涉及全部14个镇乡林区,全年及时预警扑救森林火灾12起,防火应急通道建设可保障火情发生时车辆及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火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水平有所提高,森林防火专业消防队伍参培100人次考核全部达标,各类防火设备配备率达100%;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有所提升,过火面积共计342.93亩,不足林区总面积的1‰,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区林业局无法提供测算标准数据、储水设施管理不严、购置设备使用率不足等问题。
2.生态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采用广谱性药剂进行防火隔离带割打,一方面,易导致山区岩石松动滑落,另一方面,割打时间在雨季,药剂易随雨水流入农田,造成农户经济财产损失。
3.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制定了《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护林员巡护工作内容及范围按照办法要求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依据制度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但区林业局一方面未对护林员巡护工作出台适当的奖惩措施,另一方面也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已损坏设备的维修维护。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20xx年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为“20xx年度生态效益补偿=200.2万元”,该内容不应设为数量指标;20xx年绩效目标中质量指标为“宣教工程=100%”,该指标未进行细化。上述问题反映出区林业局对绩效工作的理解、认识不深,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不利于单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无法提供有力支撑。
(二)区级资金到位不及时。
森林防火项目共计申请预算资金7603.98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级匹配资金仍未到位,导致项目中部分已完工工程尾款拖欠,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完成验收,不利于项目后续工作及规划的开展。
(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依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xx〕97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但区林业局部分已验收设备并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导致账实不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xx〕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按使用年限逐步将固定资产价值用折旧方式计入费用,但区林业局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无法根据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单位实际资产损益情况。
(四)规划调整不及时。
区林业局实施方案要求高山增雪机应建设在罗庄子镇、下营镇、出头岭镇等林区,但根据高山增雪机建设完工后的验收报告及现场评价发现,实际建设地点与规划要求不符,区林业局并未根据项目中的实际变动,调整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也未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规划调整手续不完备。
(五)项目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中,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一是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购置设备,如未购置球型升降灯车(3kw)、球型升降灯车(1kw);二是实际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中标准不符,如20xx年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了3米宽水泥路,未达到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新建水泥路不低于4米宽的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时间要求不符,如20xx年构建森林防火大数据及可视化三级联动指挥平台工作签订合同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晚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时间。
(六)统计数据无法体现预期效益。
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规划完成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如以水灭火设备覆盖率,国有林区路网密度,与外省市交界地带、国有林区边界防火隔离带割打率等,但区林业局目前无法提供上述目标的算法和具体数据,导致规划中的各项数据来源不明,无法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达到的效果,难以衡量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
(七)超需求配置设备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现场评价发现,区林业局购置的设备中部分设备未及时使用。20xx年2月6日购置的5台服务器中,有3台在用、2台备用,在用服务器能保障区林业局预警监测等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但备用服务器目前并未对局内信息化系统做灾备管理,无法起到备用效果,服务器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长期闲置将导致资产贬值,造成资产浪费;20xx年3月1日区林业局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共建成电站2座,其中一座用于林区内娱乐设施运转,但该电站长期处于未供电状态,电站属于大额资金产品,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八)生态环境安全关注度不足。
蓟州区防火隔离带割打一般采用喷洒除草剂后进行人工割打的方式,虽然方便快捷,但同时会对该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一方面由于蓟州区多山,山上岩石较多,药剂喷洒后会导致草体根部受损,对隔离带附近的沙土吸附能力减弱,导致砂石松动,易出现山石滑落;另一方面,药剂喷洒多集中在7月雨季,喷洒后残留药剂随雨水流入下游,由于采用广谱性除草剂,易对农户周边环境及山体生态造成影响。
(九)森林防火巡查奖惩机制有待完善。
《关于报送山区护林员名单的函》(蓟林业函〔20xx〕55号)规定“区林业局、乡镇政府分别采取软件定位、现场抽查等形式对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勤情况将不定期予以公布”。20xx年区林业局组织开发了护林员管理软件,定时公布考勤结果,总结巡护完成情况,但区林业局对巡护工作完成优秀的护林员并未采取奖励措施,同时对出勤率较低、巡护范围较差的护林员也未采取任何惩罚,导致优秀护林员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完成较差的护林员巡护意识无法提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影响蓟州区生态环境,甚至给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十)设备维修维护机制执行度不高。
森林防火项目除工程建设外,还涉及日常设备的购置工作,如宣教工程设备、信息化设备、扑火装备等。经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发现,宣教工程部分设备维修范围覆盖不全面,日常办公设备维修不及时、维修效果不佳,无法发挥设备作用,不利于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
(十一)部分工程建设不合理。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中,部分工程的`建设不合理。一是九龙山地区山顶处水窖储水量较低,导致发生火情时,需从山下储水窖抽水至山顶后,由森防队员通过移动水囊灌水灭火。山顶处水窖的建设目的是为森防队员提供更多水源,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火情,但由于山顶处水窖储水功能暂未完善,导致该水窖无法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直接作用。二是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后,其中一座为周边娱乐设施供电,现场评价发现,九龙山地区周边娱乐设施已停业,暂无重新开业意向,并无实际供电需求,该电站无建设必要。
(一)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绩效目标设定具有适当性,绩效指标表述清晰、规范,具有一定可衡量性。二是加强单位的绩效培训力度,提高单位绩效工作质量,加强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市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评价。三是建议区财政局全面了解市级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加强对项目绩效审核规范性,为后期绩效的评价打下良好基础,确保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推进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建议区财政局落实《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林计〔20xx〕20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项目区级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区林业局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强化项目进展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互通,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制定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以制度为基础,在职工内部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观念;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避风险,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审计,鉴别相关风险;三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素质水平,重视具有相关专业素质人员的储备选拔任用,及时开展培训与讲座,对国家最新的政策及时解读,帮助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四)及时调整工作内容,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及时完善项目调整制度,全面规范项目调整各环节内容,保障项目调整制度的完整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并针对调整内容形成情况说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对规划变动较大的事项,应及时会同具体实施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成本,根据核定结果进行预算调整并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对已完成调整审批的项目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为后续项目验收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把控项目资金安排,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议市规划资源局定期监督涉及市级资金项目的开展执行情况,必要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出现项目实施结束后与预期效益不符的情况。
(六)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妥善保存项目各类数据及测算方式,为后续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同时及时收集项目所需的各项数据并建立信息库,将历年数据妥善留存,确保各项数据可查,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拓展。二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及后台数据,完善系统模块的功能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后续项目的决策、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依据。
(七)增强按需购置意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备购置前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增强单位内部按需购置意识,定期清查库存信息,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单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对资产的领用及购置信息逐一登记在册,避免因人为原因重复购置设备,导致购置设备因闲置造成损坏,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发展多元化工作方式,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使用除草剂清理隔离带时,购买专一性草药剂,减少对隔离带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持水土;二是改进防火隔离带割打方式,参考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利用多种可燃物清理方式,必要时聘请森林防火专家现场勘查提供意见;三是优化割打标准,注重评估割打后对蓟州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完成割打任务的同时,保证林区绿化水平。
(九)完善防火巡查措施,保障巡护持续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建立护林员巡护工作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巡护工作优秀的护林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对未按巡护要求进行巡护的护林员进行处罚。二是积极开展护林员培训工作,加强护林员巡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护林员防火知识储备,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责任感,保证巡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护手段应用,提升无人机巡护的使用率,使其在巡护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提升巡护覆盖范围,另一方面避免因巡护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
(十)健全维修维护机制,落实制度执行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及时登记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同时要求下属各林业站定期上报所属范围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对损坏设备及时维修;二是要求设备供应商定期提供服务保障,对服务期内已损坏但无法维修的设备,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追责,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充分论证规划内容,及时改造不合理设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调查研究及论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必要时与周边居民或当地管理人员沟通,询问规划意见,避免出现建设内容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建议区林业局积极改造已完工的设施,如对九龙山顶水窖及时增盖储水设备,对电站进行线路改造,扩大供电范围,保障设施改造后可用,与林区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
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相关指标体系,我市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52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xx〕25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xx〕8号),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制定出台了《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淮民事〔20xx〕3号,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3.7万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68.3万元。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各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总分20分,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总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6分,自评6分)淮北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省市民生工程目标要求,分解省民生工程下达的任务数并下达各县区,保持年度绩效目标与省民生工程目标要求一致。
(2)绩效目标明确性。(总分4分,自评4分)在设立残疾人救助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与年度计划数、预算资金额相对应,为各县区切实落实好残疾人救助工作指明方向。
2、资金落实(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8分,自评8分)残疾人补贴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到位及时率。(总分2分,自评2分)20xx年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将中央、省级资金和市、县区级配套资金按规定拨付,保障残疾人能够按月获得救助资金。截止20xx年12月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83.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68.3万元。
(二)过程(总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总分20分,自评2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3分,自评3分)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下发《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的申请审批表格,及时开展审批发放工作。同时,现正与市财政积极对接,拟与20xx年对各项补贴进行全面提标。
(2)审核审批程序。(总分3分,自评3分)市委市政府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形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长效机制,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xx〕8号)精神,充分发挥民政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进程,会同残联、财政部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初审、县区级残联审核、县区级民政部门审定、银行打卡发放的工作程序。
(3)公开公示。(总分3分,自评3分)淮北市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群众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内容和基本申领程序及要求清楚,其政策知晓率99%以上;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精准;两项补贴均有审核确认档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时,每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受益对象手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个人信息准确,电话回访家庭成员名字和电话号码的一致;残疾人补贴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每次发放前都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公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动态管理。(总分2分,自评2分)每月对各县区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民政局按照要求核查申请人资格变化和补贴发放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5)档案管理情况。(总分2分,自评2分)通过复核与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两项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死亡、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监督检查情况。(总分2分,自评2分)《淮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补贴发放等政务信息实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戒人情补、关系补、错补。
(7)资料报送情况。(总分5分,自评5分)每月及时将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形成报表发送给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2、财务管理(总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3分,自评3分)全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2)财务监控有效性。(总分2分,自评2分)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3)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总分3分,自评3分)各县区民政局每月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申请提交到同级财政局,县区财政将资金按按月实行“一卡”制拨付到个人账户。
(4)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总分2分,自评2分)各县区民政局每月月初按照要求及时对接同级财政局,县区财政将补贴及时拨付个人账户。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25分)。
(1)实际完成率(总分6分,自评6分)。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363人,其中,濉溪县8505人、相山区1767人,杜集区1921人,烈山区2170人,发放补贴总金额983.7万元。全市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337人,其中,濉溪县13978人、相山区3356人,杜集区3532人,烈山区3471人,发放补贴总金额1768.3万元,发放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补贴项目的实施,切实惠及了残疾人,有力推动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2)补贴范围(总分5分,自评5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淮北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淮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3)补贴标准(总分5分,自评5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4)补助对象准确性(总分5分,自评5分)。
20xx年纳入补贴发放范围的保障对象全部符合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
(5)保障及时性(总分4分,自评4分)。
每月及时将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形成报表发送给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四)项目效益(总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总分9分,自评9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该项目的实施获得了受益残疾人100%的“满意”度评价,得到了残疾人及家属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自评6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同时准确把握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尊重残疾人申领意愿,做到应补尽补。
(3)保障对象满意度。(总分10分,自评10分)政策受益群体满意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有效解决了残疾人家庭的特殊困难,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来源,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一
我市面积265.3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06.6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2%。
(一)林业绩效数量和补助资金总体概况。
20xx年我单位共2项林业项目资金共计441万元。
1、20xx年收费成本性支出120万元。
2、20xx年国有林场补助支出321万元。
(二)绩效目标。
我市林业项目实施绩效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紧紧围绕《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打造秀美山水邵东。
20xx年我市这2项林业项目资金总体实施情况较好,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进行使用,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20xx年这2项林业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核实每个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同时对每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一下步预算编制,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导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相结合,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林业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3.绩效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向市政府汇报20xx年度林业补助项目资金情况;二是编制项目申报可行性报告。
2.组织实施:根据本级年度林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定额补助等政策。
3.分析评价:通过20xx年本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按照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效果较好。
(一)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下达这2项林业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4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1.20xx年收费成本性支出120万元。用于办公支出30万元,印刷费支出30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60万元。
2.20xx年国有林场补助支出321万元,补助国有林场职工人数39人,其中:补助全额人员29人,每年补助9万元/人,补助差额10人,每年补助6万元/人。黄草坪油茶林场补助219万元,猪婆山林场补助支出10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林场职工工资及社保缴费等。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林业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并实行了专项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国有林场补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国有单位。
(四)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林业补助资金,均按照有关资金使用和操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
(五)绩效情况分析。
1.实施进度分析:收费成本性支出、国有林场补助资金20xx年12月底全部支付到位。
2.完成质量分析:收费成本性支出有国有林场补助支项目质量较好,国有林场经济运行稳健。
(六)预期目标完成度。
各项林业补助资金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七)对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影响。
我市自实施林业补助项目以来,对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森林植被恢复效果明显,通过造林绿化、封山育林等措施,使邵东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通过实施这2个林业专项补助资金項目合计441万元。从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数据分析来看,各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规定,林业补助资金发放规范,林业资金档案材料齐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评价结论。
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经自评,项目资金综合评分均为98分,绩效评价结论为“优”。完成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有利于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观念,使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更好效益,就绩效评价体系指标来看,建议中长期指标评价采取分阶段设计目标值。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市对林业补助资金项目高度重视,每个项目实施前必须公示,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跟踪督促,并对项目实行初期、中期、后期监督,较好的发挥了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建议。
1.深化改革,完善管理。提高国有林场补助标准。
2.加大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投入,结合乡村振兴,推动国有林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二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应急管理局800m应急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武侯区应急管理局。
主管部门:应急管理科。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绩效目标: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
申请资金总额:171.54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71.54万元。
项目概况。
目前,我区应急局每天使用2台800兆手持对讲机通过成都市应急网与市应急局统一调度,全区仍未建立统一的应急通信指挥系统。经充分调研论证,在确保通信网安全、稳定、可靠的基础上,区应急局拟在成都市应急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区应急通信指挥系统,无需单独组网,只需根据实际需求购买800兆通讯终端设备入网使用即可。
(一)评估程序。
我局对800兆通讯终端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租赁和购买进行了调查考察;经多方公司对比后确定租赁的性价比过高信息组网难,既否定租赁程序;拟按照购买800兆通讯终端产品的方式招标。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按照建设现代化应急通信指挥体系的要求,本着长远建设,指挥高效,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需要,建议采取购买产品的方式解决应急通信问题。
(三)评估方式(含专家名单)。
此次项目经应急局研究讨论,征求区财政局及13个街道和新城管委会意见,同时,上20xx年7月18日区安委会20xx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一)项目的相关性。
本次购买项目包括268台手持电台,14台基地台。为确保设备到位后的使用情况,应急局将安排24小时值守制度,不定时呼点制度,实时掌握全区应急突发事件情况,及时指挥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处置救援。
(二)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
在依托成都市应急网进行日常通信及应急指挥调度的基础上,拟购买800兆应急通讯设备282台(手持对讲机268台,便携式基地台14台)。其中,区领导配备手持对讲机3台;区应急局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相关职能部门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便携式基地台1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手持对讲机5台,共65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便携式基地台1台共13台;辖区内18个一级消防站、75个二级消防站各配备手持对讲机2台共186台。合计282台。
(三)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通过此次项目购买对我区应急通信建设的短板补齐,完成对全区所有区级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大队及微消站等的.通信互联。有利于对应急事件及时接收、处置和上报打下了结实基础。
(四)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该项目是实时通信能建设,完成后将持续使用与完善,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区政府执行力的重要表现。
(五)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及风险。
依据《成都市武侯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成武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此次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方案由财政局统一执行,故风险系数低。
(六)总体结论。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区所有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此次项目实施旨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领导在20xx年7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年第3次会议》上的决策指示要求,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为我区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全区经济建设、人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做好最后底线工程。
无
无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三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篇十四
我单位管理的区级专项资金共计2项,设立依据如下:
(一)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文化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设立于2013年1月,根据《即墨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纪要》(即政纪字[2013]32号)精神,由我部牵头实施即墨区文化提升工程。当年全区建有700多个文化广场,600多个文化大院,群众参与广场文化的热情非常高涨,但由于缺乏组织引导,这些文化设施的利用率不足,群众文化水平不高。同时,为培育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适应建设开放型现代化城区需要的文化人才队伍,鼓励文化工作者潜心创作,多出精品,勇攀学术高峰。为建立“身边好人”评选常态化机制,广树平民道德典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进一步丰富全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激发全区文化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推动“文化即墨”建设深入开展,有力提升我区文化发展水平,放大“即墨好人”品牌效应,用“凡人善举”引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积极培育塑造“即墨爱心义工”志愿服务品牌,为推动即墨经济社会跨越提升和城区发展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撑。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二)公益广告维护项目费。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文件要求,要在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等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刊播。目前,已经在城区进行了灯杆耳旗、宣传栏、公益小品等各类公益广告设计制作,为有效维护这些载体,确保各类载体能够有效发挥作用,需加强公益广告日常维护。经区政府批准设立。
1、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预算批复数金额为5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区级资金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100%。该项资金按照有关在政策组织实施,会同区文明办等单位组织验收,将资金支付申请提报区财政,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足额支付到有关单位账户。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2、公益广告维修维护费。公益广告维修维护费费预算批复数金额为4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0万元,区级资金4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执行率100%。该项资金按照有关在政策组织实施,区文明办等单位组织验收,将资金支付申请提报区财政,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足额支付到有关单位账户。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支出情况与绩效目标设定一致,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占用、挪用等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文化提升工程项目费使用情况运行良好,开展原创文艺节目巡演、加强优秀文化人才选拔培育、重大节庆活动绩效目标。继续深入推进“文化即墨”建设,助力国际时尚城建设攻势,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文艺创作生产的引导,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鼓励和倡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创作生产出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提升我区文艺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创新形式丰富群众春节期间精神文化生活,为我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区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开展理论惠民宣讲提升工程绩效目标。“学习强国”平台稿件制作图文、图集、视频、音频稿件300余篇,后期将根据选题制作即墨楹联牌匾、非遗等稿件;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活动绩效目标。“发现即墨之美”全国网络摄影大赛已经举办8年,旨在邀请国内及世界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聚焦即墨独具特色的山海风光、深厚的历史文化、巨大的发展潜力、幸福的百姓生活,用影像展现即墨的城市内涵和时代风采。通过“发现即墨之美”全国网络摄影大赛这一扇窗户,全面展示了即墨经济发展的勃勃生机,勾勒出这座城市社会文化发展的时代轨迹。通过大赛,即墨山海旖旎的自然风光、淳朴的风俗人情、悠久的历史文化,更加吸引了广大摄影爱好者在这片土地上用心感悟和创作,通过镜头记录源于生活的艺术之美;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绩效目标。继续放大“即墨好人”品牌效应,用“凡人善举”引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增强社会道德认同,树立向上向善的社会道德风尚。通过推进志愿服务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培育塑造志愿服务品牌,掀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志愿服务时代潮流,为社会公共服务提供有力补充。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和道德内涵,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对照绩效目标批复表自评资金使用已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
2、公益广告维护费。根据公益广告实际破损程度,截止到20xx年底,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涉及资金45万元,该项目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和道德内涵,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效维护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场所设计制作的公益广告,使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宣传群众乐见、随处可读,引导广大市民向真向善向美的`作用。根据公益广告实际破损程度,截止到20xx年底,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涉及资金45万元,已对全区的破损公益广告进行维修维护。对照绩效目标批复表自评资金使用已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
20xx年,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部门上述二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监控,均未发现问题。
本部门所属管理的文化提升工程和公益广告维修二项区级专项资金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专项资金有一项,为文化提升专项资金,建议文化提升工程资金按季度拨付,避免年末一次性审核支付压力过大,积压资金过多、过久,影响有关工作单位资金运转及劳动报酬的支付,造成了部门承办企业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产生。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我们汇总编制《20xx年度中共青岛即墨区委宣传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报送区财政备案,并在20日内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