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优质13篇)
方案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实现某个目标而制定的具体行动计划。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沟通和协调,确保各个环节的配合和合作。下面是一些成功案例的总结,对于制定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一
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全面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xx年,学生溺水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下降25%以上。
1、定期召开区级预防学生溺水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佛山市顺德区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意见》,今年5月和8月,召开2次区级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解并落实部门职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预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重心下移到镇(街道)。镇(街道)教育局为本辖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牵头单位,统筹协调镇(街道)公安部门、综治部门、国土城建和水利等部门,参照区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牵头单位:镇街道教育局,责任单位:镇街道预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学校要对本单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订工作方案;不断丰富教育的手段和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主动与村居进行联动,组建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和重点河段进行巡防。对上放学途中经过水塘或河道、家长下班时间较迟、家长周六周日需要上班的学生进行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并分门别类与家长共同制订教育和监管措施。建立教师和学生、学生家长面谈告诫教育的制度,班主任与本班任课教师要对全班学生、学生家长包干负责进行面谈告诫。(牵头单位:镇街道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1、大力提升异地务工人员对子女的安全监护意识。近几年来,我区学生溺水事故多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目前,我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约12万人,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任务重、压力大。综治维稳部门要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防溺水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切实履行家长法定的监护责任。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将预防学生溺水注意事项通知到学生家长;每学期要定期召开异地务工家长防学生溺水专题讲座,大力提升家长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指导家长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责任单位:综治维稳部门,各中小学校)。
2、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图片展览。聘请专业公司制作预防学生溺水图片(10套),在10个镇(街道)中小学校进行展览,大力提升学生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提升学生救护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3、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网络知识竞赛。利用顺德区校园安全管理智能平台,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网络知识竞赛,吸引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救护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4、结合“家门口的电影院”、社区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教育。制作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短片,利用宣传部开展“家门口的电影院”的活动契机,在放映前进行播放。利用社区宣传栏等张贴宣传画,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预防学生溺水的浓厚氛围。针对不同社区的特点,利用物业封闭小区集中居住的优势,强化小区内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村居)。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号)及《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连检一部建〔2020〕1号)精神,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学校寝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职员工、临聘人员的准入审查和管理,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严防教职员工、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性侵、猥亵在校学生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儿童、学生合法权益。
各学校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并纳入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各校要利用好“龙岩市安全教育平台”,提高学生预防性侵的知识,上好“预防侵害早知道”“网络交友需谨慎”等一系列课程,授课率必须达100%。
各学校要指导班级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教育内容,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微信、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各校政教处(德育室)要搜集汇总好预防性侵害主题班会资料,供各班级主题班会参考并存档备查。
各学校要指导班级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不随便结交、面见网友、微友等陌生人,离家时告知父母或监护人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教育学生要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
各校要邀请法治副校长、检察院相关人员来校开展预防性侵害法制讲座,教育对象要以女生为主,并注重教育效果。
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建立幼儿、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重点加强“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配备专职保安”三项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如加`高围墙、加固女生宿舍门窗、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等,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宿管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各校要定期开展摸排,掌握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要关注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深入了解原因。学校每个学期要结合安全排查开展1次以上的检查活动,如发现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迅速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各校要落实对教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聘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附件1),建立本校临聘人员台账,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将师德师风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对教职员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准在非公众场合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要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防止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
各校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要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发现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
各校要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犯,学校要立即报警,同时学校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要与家庭等积极配合,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各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对防性侵工作现状进行一次梳理分析,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预防校园性侵害学生工作做细做实,确保预防性侵害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各校要根据《连城县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自查表》(附件2)上的内容开展清单式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工作。各中小要定期对辖区内完小、教学点、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性侵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性侵害案(事)件的,将倒查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校在开展预防性侵工作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应的文字图片资料。各校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预防性侵工作方案、自查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县教育局安监股;10月25日前将开展防性侵教育活动情况及图片报送县教育局安监股。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三
为防止学生溺水,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大对责任范围内坑塘、河渠、排水管道、排水井的巡查检查工作力度,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县城规划区内的排水管道、排水井由市政股负责,河渠由城管监察的大队负责。各责任股室、队,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河渠、排水管道和排水井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学生游泳、玩耍等行为要及时制止,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队责任人任成员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进门店、进小区口头宣传,发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全力做好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四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的通知》(教督厅函〔20xx〕9号)、《xx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的通知》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教体办发〔20xx〕10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通过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教职员工管理、学校日常管理、家校联系共育、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校园性侵案(事)件发生。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安宁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科,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开展防性侵害学生相关工作。
(一)加强预防性侵犯教育。各学校(园)要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觉,离家时告知父母出行情况,尽量避免外出独行;牢记父母电话和报警电话,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主动远离危险环境。要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小学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二)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科室、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三)各地教育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指导学校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女生宿舍原则上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卫生科)。
(四)加强家校联系共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要让家长了解必要的性知识和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学校要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整体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育科、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要加强对边远地区、山区学校、教学点的排查,切实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人。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安全卫生科、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教育科、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一)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构建一体化的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各地教育部门要与公安机关积极协作,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害在校学生案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
(二)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行政办公室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要求,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
(三)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对性侵学生者,各地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预防性侵害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要求,深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预防性侵害学生有关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将防性侵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个班、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确保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取得实效。对性侵害学生行为零容忍,把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幼儿园对有关预防性侵害工作的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对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或者线索瞒报、谎报、迟报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涉及到的学生信息要予以保密,凡私自散发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五
近些年,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常有发生,让人触目惊心。这种暴力倾向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学生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身心健康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更加的削弱了学校的教育成果,应当引起家长、老师、学校、社会的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相关精神,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围绕法制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进行了专项治理活动总结。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中层以上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2、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具体详实,包括治理目的、治理内容、安排及要求及重点工作等。
3、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
相关制度、方案、措施等均在知校平台发布,强化监督和指导;学校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中均有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方面的内容。
4、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场防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等相关岗位教职工职责明晰。能够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能及时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学校能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讲座,邀请家长代表、社区书记、警察、学校保安出席,有视频、新闻报道等材料,过程材料详实。
2、学校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与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有效结合,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展示,是学生明确“什么是,为什么,怎么做”等相关问题。
3、期末阶段,学校邀请公安部门到校,开展了1次校园欺凌专题讲座,大量鲜活的实例,进一步引发了师生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重视和,增强的.预防意识和保护意识。
4、学校多次对全体教职工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使教职工知晓国家、市区相关政策要求、预防和处理的措施、方法。
5、学校通过知校平台、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体家长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相关培训,宣传国家、市区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政策要求。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促进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开展,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1、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多种途径开展校园欺凌治理的排查工作,及时预防、干预。
2、学校注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并完善校园欺凌治理的“三防”相关管理机制与措施。
3、学校知校平台设置校园欺凌工作栏目,有专人负责;充分利用知校平台等网络媒体或校园文化展板等形式进行校园欺凌相关知识普及和专题活动的宣传。
4、学校制定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方案、措施,能充分利用支持性资源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有详实的心理疏导与谈话记录。
5、学校在知校平台公布了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六
xxx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在全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从建设平安xx的高度,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全面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努力构建预防学生溺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尽最大努力把溺水事故减少到最低。
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4月31日。
安装完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安全防护栏,增设救生竹竿,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排干部包村、落实人员在重点时段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监管,对学生在上下学及暑假期间的危险玩水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积极预防溺水事故。对辖区内的学校、村委会加强防溺水工作督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溺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对此要有高度的责任,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有领导负责,有专人跟踪,有措施落实,有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预防溺水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职责、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服从指挥各负其责,做好防溺水的综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对于推诿扯皮、责任不清,或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人员责任。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七
安装完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安全防护栏,增设救生竹竿,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排干部包村、落实人员在重点时段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监管,对学生在上下学及暑假期间的危险玩水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积极预防溺水事故。对辖区内的学校、村委会加强防溺水工作督查。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八
(一)加强领导,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溺水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气候特点,提前谋划,及早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职责,坚持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学校要高度重视,把防溺水安全教育放在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等工作原则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应自觉担负起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责任。
(三)快速反应,及时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九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和谐,根据《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十
发生溺水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并立即向学校防溺水事故安全领导组报告。学校及时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教办、公安部门。
(二)时间要求。
发生溺水事故时,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第一时间内要向教办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
(四)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和谐平安,根据《全市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寻乌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十二
各校(园)高度重视,对照今年《防溺水任务清单》逐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县教体局将通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强监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2)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安全宣传月”活动。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xx年开始,每年6月份设为“全省预防青少年溺水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校(园)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把课内课外教育相结合、把线上线下教育相结合、把教育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大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安全意识入心入脑。要迅速并且一个不漏地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送达家长手中,要求家长签字背熟,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积极协调当地广播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面向社会开展防溺水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主动关注,形成人人参与防溺水工作的浓厚氛围。
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溺水事故的,教育部门将组成专项督查组,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任务清单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与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预防学生性伤害工作方案篇十三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防溺水工作中的职能,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加强家长沟通协调,强化家庭安全监管;加强部门联防联动,强化重点水域防控;加强社会公益宣传,强化公众安全防护意识,努力构建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