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旅游工作职责(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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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一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3)负责乡镇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并指导、监督个体私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新产品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5)抓好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严格把好企业财务管理关,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开支合理。
(7)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乡镇企业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
三、负责对乡级企业的立项,拟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和组织论证,督促企业生产建设的实施,拟定承包方案,实施行政管理。
四、指导和帮助辖区内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帮助本辖区内乡镇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
五、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癣传递、反愧储存。负责本辖区内乡镇企业各种统计报表,按期统计、审核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六、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乡镇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乡镇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七、负责辖区内乡镇企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经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经济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二
3.指导和帮助辖区的企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4.指导帮助本辖区内企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分配合理;。
5.指导和帮助辖区内各类企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6.负责收录各种经济信息,并进行筛选、传递、反馈、储存。
8.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9.负责辖区内企业各方面的协调关系;。
10.经常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经济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1.认真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三
1、负责国家、盛市、县各级政府涉水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协助制定本街道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制定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本街道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计划制定与节水、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务管理。
5、承担本街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调拨;。
6、组织指导本街道范围内的水土保持;。
8、完成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四
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5、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6、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
7、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8、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
[办事规程]。
一、群众来信工作规程。
(一)受理。1、收信;2、阅信;3、登记;4、转送;5、交办(“绿色通道”交办、发函交办、交办单交办)。
(二)告知。1、受理告知;2、不予受理告知;3、不再受理告知。
(三)办理和督办。1、办信“三见面”;2、办理时限;3、办结;4、复查;5、复核;6、听证;7、督查督办。
(四)来信信息报告。
(五)归档。
二、处理群众来访工作规程。
(一)受理。1、登记;2、接谈;3、维持来访秩序。
(二)告知。1、受理告知;2、不予受理告知;3、不再受理告知。
(三)转送、交办。
(四)办理和督办。1、办理时限;2、办结;3、复查;4、复核;5、听证;6、督查督办。
(五)来访信息分析,通报和报告;。
(六)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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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五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按照中央、盛市、县各级党委、纪检监督部门的文件规定和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总结《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二、司法所廉政建设实行所长责任制。所长对全所的廉政情况负责。
三、全所工作人员在履行司法所政务公开各项职责中,应严格遵守规章。在指导调委会工作,主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组织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进行法律服务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四、全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社会服务,秉公自律,自觉遵守司法所规章,以热情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不得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得压制、报复当事人,不得侵犯或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和其他法定权利。
五、对廉政自律执行较好的,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违法乱纪行为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将给予严肃处理。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六
1、负责全镇共青团工作,对全镇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负责全镇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组织开展“双推”工作。
3、负责全镇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文化活动规划,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选树、表彰各条战线优秀青少年典型,管理制度《乡镇团委工作职责》。
4、教育引导全镇团员青年树立正确择业观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组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创效作贡献。
5、指导全镇农村团组织开展基层团建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农村青年科学文化素质。
6、研究、指导全镇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精心实施爱心助学希望工程和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七
1、健全学校工会组织,指导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工会小组工作量化考核及先进工会小组的评选、表彰工作。
2、审核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
3、组织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抓好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
4、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开展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按时收缴会费,做好会员台账。
6、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工会各部门工作。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八
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规和条例,承担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发展壮大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兽医诊所、兽药经营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八、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本部门工作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上报。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九
一、认真执行《统计》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三、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
四、搜集、整理、提供本镇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镇、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帐,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七、完成本镇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
二、负责委属单位团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团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
四、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团干部,做好考核、培训、选拔和推选工作;。
五、负责团费的管理、使用、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团费的使用情况;。
六、负责共青团各项主题教育的创建、监督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反映基层青少年的愿望和呼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八、负责开展青少年志愿者活动;。
九、承办委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一
3.协助乡镇党委抓好乡镇干部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6.协助党委抓好村级班子考察、任免与考核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9.大力配合纪律检查部门,搞好端正党风工作;。
10.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在座的各位都是街乡镇组织委员,是专门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的组工干部,上对组织、人事和劳动部门等多个职能部门,下对全街(乡镇)所有党员;既管人事、又管工资;既要抓党务,又要抓中心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桥梁和纽带,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上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关于如何当好乡镇组织委员,大家在基层工作多年,都是“行家里手”,下面,我仅谈几点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讲究工作方法,学会“弹钢琴”
镇组织委员,我认为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积极争取重视。也就是要当好“参谋长”和“办事员”。作为分管组织工作的副职,要为党委书记当好参谋,做到勤汇报、多请示、常提醒。要积极主动把上级组织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向书记传达,并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积极、主动、超前为党委出思路、出主意、出点子,出谋划策,让党委书记了解上级精神和要求,并知道你在想什么、干什么、干得怎么样,从而主动为你撑腰壮胆。只有这样,工作才能减少阻力,你的工作在班子集体和主要领导心目中才有位z,工作才会有成效,才能事半功倍。
二是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也就是要当好“联络员”。“竹高数尺不倒,因为有节;千军万马不乱,因为有序”。要想把组织工作抓扎实,不能仅靠个人力量,那样只能培植“盆景”,难以形成“花园”。乡镇组织委员要在党委和班子成员之间架起“桥梁”,充分发挥党委集体和每个班子成员的`作用,调动所有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只有这样,基层组织建设才能整体推进、百花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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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二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向上级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引导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作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制订本街妇女工作年度计划及本届妇联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4.开展“党建带妇建”、“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抓好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具体指导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妇女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并做好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后备干部的工作。
6.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来信来访者的诉求问题。
7.协助教育部门抓好本街幼儿教育,帮助解决少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组织妇女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发挥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0.做好有关妇女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11.做好困难单亲母亲的关爱和慰问工作,关爱孤儿,努力为孤儿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12.积极完成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本街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三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x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x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四
2、研究部署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二)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定期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
6、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后进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7、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2、协助第一治安责任人具体负责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
4、坚持齐抓共管,妥善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影响较大案件;
6、负责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落实上级综合治理重大部署;
7、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8、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的执行情况,认真查究发生的重大案件事件。
(四)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
1、公安派出所: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保障法人和公民合法权益。及时掌握、报告社会治安动态,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活动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监督管理。落实人口户籍管理和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租赁房屋以及公共场所的管理措施,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积极创建安全小区(村、镇),维护好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及时赶赴发案现场,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侦察破案;及时发现和抓捕藏匿在辖区内的在逃犯。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开展治安整治,查处“黄赌毒”,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查处治安案件。指导治保会工作,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教工作,开展“四防”检查,落实“四防”措施。热情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坚持24小时值班接待制度,及时为群众办理证照;普遍发放《警民―联系卡》,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联系制度。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队伍的教育管理,科学划分和管理责任区,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2、司法所: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组织开展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3、中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防火、防盗、防毒、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和反诈骗等治安防范保卫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意识;排查、报告本校的重大不安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稳定;开展校园群防群治,严禁校处人员在校住宿。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卫生安全、文化安全和设施安全,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4、中心小学:认真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值班制度等校纪、校规,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学校一切不安全因素。开展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和对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及时报送综治信息。
5、卫生院:健全内部综治机构,落实综治副院长,成立治保小组,定期召开综治工作座谈会,及时上报综治信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完善安全责任制,加强医院内部制度建设和政策法规学习,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医疗意识,密切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院。
6、财政所:依法征税,文明执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调处涉财、涉税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积极搞好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综治制度,及时上报综治信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7、国土资源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调处各种土地和矿产资源使用权纠纷,依法查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及时上报综治信息。
8、计划生育服务所: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依法开展查环查孕等计划生育服务,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抓好村(居)计生专干培训,组织广大育龄妇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上报综治信息。
(五)群防群治组织职责。
1、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和卡口堵截、检查、守候工作,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治安信息员:负责收集、报送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
3、综治特派员:负责督促所驻地区、单位和社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
4、治安志愿者:参与维护治安秩序,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和有劣迹的青少年,义务开展法制宣传和基层创安等工作。
5、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和列管的重点人员实行“一帮一”,并进行热心帮助教育,采取走访、慰问、恳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他(她)们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切实帮助解决。
二、综治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1、综治委(办)全体人员每月一次业务集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保质保量完成上级综治委和镇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2、治保会(调委会)主任每季度一次集中学习,了解中央、盛市、县有关综治工作精神,掌握当前社会动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本辖区工作。
3、由综治办牵头,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为主,每季度一次,对治保会(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联系户和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治安小组工作人员进行综治职责任务、法律法规知识和综治业务技能等教育培训。
4、综治委成员学习由综治委主任召集,治保会(调委会)主任学习、培训由综治办主任召集。
5、集中学习和培训由综治办负责通知,每次时间不得少于3个小时。
6、学习要作好记录,由综治办秘书负责。
(二)接待制度。
1、文明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听取来访者陈述,做好登记。
2、根据来访者提出的问题,依照党的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解答。
3、若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属于案件、事件,工作人员根据案件性质及政法职能部门管理权限,协调有关部门接纳解决。
4、若来人提出的问题事关重大,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并填写好《民情恳谈受理登记表》,给来访者满意答复。
5、接待工作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结案有回音。
7、接待人员要同时做好值班工作,做好《电话、值班记录》和《来信来访记录》。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五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
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六
6、负责为本村村(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正确引导村(居)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特困村(居)民和残疾人联系提供法律援助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室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登记制度。
1、司法行政工作室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
3、要及时调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
4、对排查和调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有权利义务内容的要有书面协议书,并组卷。
司法行政工作室村矫正帮教安置接茬管理谈话制度。
3、接到司法所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通知书后,要及时登记接茬,建立档案,成立“三帮一”的帮教小组,安置工作要做到:符合落实责任田条件的,给予落实责任田;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落实低保。要给予就业指导,以使他们能安居乐业重新做人。在平时的帮教工作中,对重点对象每月谈话不少于2次,一般对象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经常走访、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以防重新犯罪。
司法行政工作室学习例会制度。
3、积极参加司法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5、本工作室组织的学习、各种会议和研究重大问题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司法行政工作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人员的意见。不能答复和处置的,应当逐级请示;。
4、请示报告应当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的指导要求认真记录并及时落实。
2、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接收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登记,一案一卷、一人一档;。
3、有关登记、卷宗、统计及业务报表等资料,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集中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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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七
1、主持镇妇联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组织镇妇女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结合本镇实际,认真传达贯彻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本镇妇女工作,并抓好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妇联汇报工作争取镇党委和上级妇联对本镇妇女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3、组织妇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适时举办各类培训班。
4、及时总结、培养和推广妇女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妇女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多种经营,组织开展各种生产竞赛活动,并提供市场信息和农业技术服务,帮助妇女增收致富。
5、认真做好妇女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妇女健康,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宣传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知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计划生育等工作。
6、加强妇联自身建设。按时召开妇代会例会,掌握各村工作完成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制定完善镇妇联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八
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兽药监督管理等工作和畜牧、饲料、草原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具体承担下列工作职责:
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
七、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十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
乡镇旅游工作职责篇十九
一、认真学习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市、县的总体要求,做好本镇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熟悉和掌握本镇建设管理基本情况,对环境卫生、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直接管理。
三、严格建房审批手续,依据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本辖区民宅建设的丈量和申报的合法和手续的完整性。
四、负责查处本辖区的违章建筑,对没有依照程序建设的违章建筑要依法查处。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1.负责服务窗口、档案室、电脑、后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规划建设办日常内务工作:
4.负责财务室的协调工作;
5.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开展有关工作。
1.负责镇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并监督各村委会做好规划工作:规划现场勘查测量及规划验收工作:
2.协助拆迁的有关工作。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
2.承接控制、水准、市政工程、大比例尺地形与土石方等测绘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建筑工程、规划建设中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
2.负责跟踪、催办、督办有关违章工程的办理手续;
3.负责对规划方案实施监管;
4.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分管质监组、安监组、预(结)算室、招标
工程代理公司和桩基工程公司的具体业务;
2.负责镇属重点工程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3.负责建筑工地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相关事宜处理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
3.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
4.核验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建筑构件质量,参与评定的优质工程;
5.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6.总结监督经验,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4.定期向镇(区)规划建设办和市安监站汇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情况;
5.完成镇(区)规划建设办和市安监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