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专业16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或工作中通过经验总结而得出的宝贵心得。写心得体会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要有清晰的思路和结构。以下是一些优秀心得体会的摘录,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条为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三会两制一课”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强化团员意识,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对于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二章支部大会。
第五条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增补和罢免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团员的奖励,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讨论通过对团员的处分;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开好团支部组织生活会;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没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为:确定支部大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团员;会议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团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对需要表决的事项逐个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支部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团支部委员会可事先研究提交大会讨论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方案等,以便团员在大会上讨论研究。
第九条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团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支部大会选举和讨论接收新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其他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支部大会可邀请入团积极分子、优秀青年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支部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内容包括大会时间、地点、团员出席情况、主要议程、讨论情况、选举结果、重要事项决议等。
第三章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报告;研究确定提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对象;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决定对团员奖励,研究提出团员处分意见;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支部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支部、团员的问题和困难;开好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十四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召集。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时,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
第十五条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过应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口头、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六条根据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团小组长或有关团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七条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委员出席情况、会议议题、每位委员发言摘要、通过的决议等。
第四章团小组会。
第十八条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九条团小组的划分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数量、分布和工作需要等,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不划分团小组,相应增加召开支部大会的次数。
第二十条团小组长不需经选举产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任期一般应与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团小组长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会议情况应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五章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第二十五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六条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第二十七条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八条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第二十九条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三十条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一条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第三十二条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第三十三条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第三十四条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第三十五条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六条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六章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第三十七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三十八条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三十九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四十条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第四十一条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第四十二条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三条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并参加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
第四十四条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第四十五条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七章团课。
第四十六条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四十七条坚持团课制度,要突出党性立场,突出党性教育,体现团的特点,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团员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团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四十八条团课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第四十九条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和团员教育两个阶段。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团组织的理解和认同,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先进性,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
第五十条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一般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的团总支、团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采取部门、单位联合举办团课的形式。基层团组织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
第五十一条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确定,除本组织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外,可扩大至团组织所在单位中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第五十二条团课讲授者可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的团干部担任,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担任,还可适当安排先进人物开展座谈交流。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授一次团课。授课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团员青年。
第五十三条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可结体学习、专题研讨、团员论坛、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
第五十四条团课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进行讨论交流,巩固和深化团课学习效果,并及时向开设团课的团组织汇报讨论情况。
第八章组织实施。
第五十五条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每年要对所属团组织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团支部要将“三会两制一课”作为基本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全体团员要牢记团员身份、增强团员意识,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没有选举及表决任务的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员教育阶段的团课,可探索适当采用网络新媒体形式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团员参与,突出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细则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二
新的学期,我们也有了新的理念。庄严而又高贵的一次会议,在信息工程系1101举行,担任本次的主持人为组监部副部长何玲,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信息工程系团总支副书记黄桂源以及各班团支部书记,会议进行中我们简要的介绍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作为执政党的青年的群众组织团体,我们既要遵守团的团要管团,依法管团的管理方针,还要严格的管理团内政治生活的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所以我们要学习三会两制一课。
在我们我们学习过程中,看到了这样的问题?三会?两制?一课?是那些呢?下面有信息工程系团总支副书记黄桂源为我们回答了三会为: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两制:团员教育平议制、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一课:团课。
经过一系列的学习,我们从中学习到了落实细则需要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共同努力。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
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团支部要将落实细则作为基本工作职责。
要让全体团员了解制度,尊重制度,进而执行好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团过程中,要把执行细则作为重点和一项基本任务,牢牢抓住,抓出团员的新习惯,抓出基层的新气象。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三
各区(县)团委,各团工委,各委(局、公司)团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共青团中央会近期审议通过并下发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去年以来,团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配套制定了《入团仪式规定》,修订了入团志愿书,此次《“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出台后,已初步形成涵盖发展团员、团员管理、组织生活、团内选举、团费收缴等主要领域的文件体系。各级团组织要对标全面从严治党标准,以团内制度为抓手,结合团的工作实践,切实推进从严治团,在团内形成尊崇团章、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团干部和团员在思想深处树立遵规守纪的意识。
共青团西安市委办公室。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四
为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我院团总支于20__年__月__日中午12:00在汇知楼6520举办了学习“三会两制一课”暨团支书交流会。我院团总支副书记马梦琪、熊敏及15级、16级各班团支书参加了此次活动。
三会: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
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一课:团课。
本次会议由我院团总支副书记马梦琪、熊敏和5b1561团支书张梦杰主持。他们就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提出自己的看法:团支书应与班委合作起来,办一些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活动,调动班级的积极性,拒绝搞一些形式主义的活动,要进行实干,并就雷锋活动告诉同学们雷锋日不仅仅体现在这一天,以后的每一天都像雷锋日一样对待。
宣讲结束后,在座的各位团支书们进行交流,就班委能否较好地配合工作这一问题进行认真的交流,使会议气氛活跃,并将本次会议推到了高潮部分,学长学姐们就此问题给予了相应的回答:先进行沟通,了解班委的想法,最后解决矛盾。
通过本次会议使同学们明白了: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团员意识,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相信各班团支书会与班委认真合作,共同创建优秀班级。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五
“三会两制一课”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三会”
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增补和罢免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团员的奖励,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讨论通过对团员的处分;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开好团支部组织生活会;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报告;研究确定提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对象;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决定对团员奖励,研究提出团员处分意见;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支部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支部、团员的问题和困难;开好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团小组会。
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两制”
团员教育评议制。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
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
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一课”
团课。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团课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冶教育;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和团员教育两个阶段。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团组织的理解和认同,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先进性,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六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要使其真正落实,团支部必须结合支部的工作实际,针对各项制度的不同内容,进一步作出一些相应的具体规定、细则和要求,并使其与支部的工作计划、管理等工作紧密联系,并逐步使团支部的工作易于操作。围绕此制度,建立相应的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且二者不可偏废。
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1次。
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指团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1次。
团小组会。是团的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1次。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对教育评议合格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团委办理团籍注册登记,对于个别组织观念淡薄,年内有违规现象的团员,应酌情给予暂缓注册。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通过评议,对全体团员进行一次团内教育,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
团课。团课是组织对全体团员进行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途径,也是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七
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xx月xx日19:00,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20xx级电子班和通信一班在研究生楼105教室联合召开了“落在支部,积极推进‘三会两制一课’”主题活动。活动由级电子班班长丁林主持,电子班和通信一班全体同学参加。
会议开始,电子班班长丁林带领大家学习了团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并围绕加强团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如何切实加强团支部的建设作了发言。
学习会议中,各位同学针对“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积极讨论,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团支部建设中,要刻苦学习,勇于创造,自觉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为团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次会议,同学们认真学习了关于团中央印发的“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吸引、团结了我院青年骨干,增添了团的自身活力,使团干部和广大青年增长了才干,为健全我院团支部的工作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八
为健全团的组织,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共青团中央会已审议通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并印发给各团委。
团委老师积极投入到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的工作中。3月10日中午12:30,在德音楼611教室,由团委李萌萌老师指导,各个团干部学习了《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会两制一课”,包括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制度。李萌萌老师指出,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尊重团员民主权利,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同时,李萌萌老师对团干部们的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旨在建设好每一个班级。
相信在团委老师的积极带领下,我院会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实处,提升基础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九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要使其真正落实,团支部必须结合支部的工作实际,针对各项制度的不同内容,进一步作出一些相应的具体规定、细则和要求,并使其与支部的工作计划、管理等工作紧密联系,并逐步使团支部的工作易于操作。
围绕此制度,建立相应的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且二者不可偏废。团支部应把握好二者的关系,做到组织生活制度一经建立,就成为团内的一项纪律,每个团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团支部要定期检查并通报每个团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把它作为考核团员的重要内容。同时,团支部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中,又要根据情况的变化,掌握好活动内容与形式的灵活性,组织方式的灵活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时间灵活性。对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全面总结,及时修订,使之不断完善。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十
为健全团的组织,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并印发给各团委。
团委老师积极投入到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的工作中。3月10日中午12:30,在德音楼611教室,由团委李萌萌老师指导,各个团干部学习了《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会两制一课”,包括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制度。李萌萌老师指出,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尊重团员民主权利,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同时,李萌萌老师对团干部们的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旨在建设好每一个班级。
相信在团委老师的积极带领下,我院会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实处,提升基础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十一
12月18日,土木16-1班在新安401教室召开了团支部学习会,由团支书张小楠与副班长蓝浩组织。
首先,团支书张小楠带领班级同学学习了“三会两制一课”具体内容,这不仅对同学个人有着积极意义,还对我班团支部建设起到推动作用。之后,副班长蓝浩坤带领大家学习了新媒体知识,进行了新媒体的宣传及报道,大家对此兴趣蛮高,班会召开顺利。
本次班会不仅动员了同学们的思想,还增强了班级凝聚力,希望土木一班的同学们在今后的道路上越走越好!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十二
三会两制是近几年来在中国内地和特别行政区香港的政治体制中广为人知的术语。作为一名青年学者,我有幸参加了三会两制之三会的研讨会,这让我对三会说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体会。在这个研讨会上,我认识了很多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听取了他们的发言,交流了自己也对三会两制的见解。通过这次参与和交流,我深刻地意识到三会对于中国的意义,也有了进一步的思考。
首先,三会是指美国的国会、英国的议会和西班牙的国会。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通过民选来实行政治决策。这也是三会会议模式的核心精神。在这种模式下,政治决策是通过代表人民意志的民选代表来实施的,确保了民主原则的落实。这种参与性决策模式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民众的选择权利,使政府和人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三会模式的引入,可以实现国家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有效对话,增强了人民对政府的认同感和参与感。
其次,两制是指中国内地和特别行政区香港的政治体制。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两制的实施是充分体现了国家法治的原则,也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探索。两制的核心要义是“一国两制”,即国家的统一不可分割,但特别行政区拥有高度自治权利。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机制,特别行政区在政治、经济、教育、司法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香港的独特性和特色,也满足了香港市民对自主权的追求。同时,两制也为内地和特别行政区之间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平台,促进了两地的共同发展。
然而,三会两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惑。首先,三会模式的引入在中国的政治文化和体制上还存在一定的适应问题。在传统的中央一元化决策模式下,三会可能会受到一些阻力和质疑。因此,在推进三会的过程中要逐步进行改革和调整,提高民众对三会的认知和支持。
其次,两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在香港的实践中,由于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和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主导作用之间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这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沟通协调,完善两制下的政治体制和机制。同时,也要加强对特别行政区市民的法律和政策宣传,提高他们对两制的认知和理解。
综上所述,三会两制是中国政治体制创新的一种实践和探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发展前景。通过三会模式的引入,可以实现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对话,增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和参与感。而两制的实施则在实现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保持了特别行政区的独特性和特色,促进了内地和特别行政区之间的交流合作。然而,三会两制的推进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和困惑,需要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和沟通协调。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三会两制的实践将会不断完善和深化,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十三
各区(县)团委,各团工委,各委(局、公司)团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共青团中央会近期审议通过并下发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去年以来,团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配套制定了《入团仪式规定》,修订了。
入团志愿书。
此次《“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出台后已初步形成涵盖发展团员、团员管理、组织生活、团内选举、团费收缴等主要领域的文件体系。各级团组织要对标全面从严治党标准以团内制度为抓手结合团的工作实践切实推进从严治团在团内形成尊崇团章、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团干部和团员在思想深处树立遵规守纪的意识。
共青团西安市委办公室。
20xx年3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三会两制一课”是指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共青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强化团员意识,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制度保障。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对于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二章支部大会。
第五条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
工作报告。
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增补和罢免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团员的奖励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讨论通过对团员的处分;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开好团支部组织生活会;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没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为:确定支部大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团员;会议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团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围绕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对需要表决的事项逐个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有选举任务的支部大会程序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条支部大会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团支部委员会可事先研究提交大会讨论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方案等,以便团员在大会上讨论研究。
第九条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团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支部大会选举和讨论接收新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其他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支部大会可邀请入团积极分子、优秀青年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支部大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内容包括大会时间、地点、团员出席情况、主要议程、讨论情况、选举结果、重要事项决议等。
第三章支部委员会。
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团支部。
工作计划。
起草工作报告;研究确定提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对象;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决定对团员奖励研究提出团员处分意见;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支部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支部、团员的问题和困难;开好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十四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如支部书记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召集。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时,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
第十五条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过应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当发扬民主,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口头、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六条根据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会议可以邀请团小组长或有关团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七条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委员出席情况、会议议题、每位委员发言摘要、通过的决议等。
第四章团小组会。
第十八条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九条团小组的划分由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支部团员的数量、分布和工作需要等,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不划分团小组,相应增加召开支部大会的次数。
第二十条团小组长不需经选举产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任期一般应与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团小组长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会议情况应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第五章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自我评价。
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第二十五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六条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第二十七条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八条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第二十九条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三十条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一条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第三十二条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第三十三条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第三十四条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第三十五条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六条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六章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第三十七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第三十八条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第三十九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四十条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第四十一条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第四十二条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三条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并参加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
第四十四条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第四十五条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七章团课。
第四十六条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四十七条坚持团课制度,要突出党性立场,突出党性教育,体现团的特点,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帮助团员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注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团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第四十八条团课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第四十九条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和团员教育两个阶段。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团组织的理解和认同,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先进性,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
第五十条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一般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的团总支、团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采取部门、单位联合举办团课的形式。基层团组织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
第五十一条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确定,除本组织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外,可扩大至团组织所在单位中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第五十二条团课讲授者可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的团干部担任,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担任,还可适当安排先进人物开展座谈交流。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授一次团课。授课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团员青年。
第五十三条基层团组织开设团课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可结合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团员论坛、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
第五十四条团课结束后应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组织团员进行讨论交流,巩固和深化团课学习效果,并及时向开设团课的团组织汇报讨论情况。
第八章组织实施。
第五十五条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每年要对所属团组织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团支部要将“三会两制一课”作为基本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十六条全体团员要牢记团员身份、增强团员意识,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没有选举及表决任务的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以及团员教育阶段的团课,可探索适当采用网络新媒体形式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团员参与,突出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细则由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十四
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团的自由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兴园社区团支部结合社区实际,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并启动星级团支部的创建工作。
为向星级团支部的评审标准不断靠齐,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3月15日上午9时,兴园社区团支部书记陈永惺同志组织社区团员召开了一次支部团员大会。本次会议以学习团史团章为主要内容。在会议上,陈永惺同志带领团员认真回顾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如何不畏艰难一步一步地走到今天,温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成长与发展,介绍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历史沿革和组织原则,团员们纷纷感受到共青团发展至今的困难与不易,受益匪浅。社区团支部作为中国共产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会不断发扬共青团精神,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十五
三会两制作为一种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是指每年召开的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以及小区自治组织和物业公司的双重管理体制。在参与三会两制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中的种种优势和意义,下文将从多个角度论述我的心得体会。
二、参与感受。
首先,通过参与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议,我深刻感受到了三会两制的民主性质。在会议上,每个业主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选举权。我们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过程,直接影响小区的管理和发展。这种民主参与的体验,让我感到自己真正成为了社区的一份子,让我对小区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和责任感。
三、改进机制。
其次,通过三会两制,我了解到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许多改进建议。三会两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与物业公司直接沟通的平台,让我们能够及时提出投诉和反馈问题。物业公司也将根据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我对小区的环境和设施的不断改善,感到非常满意和开心。
四、自治意识提升。
此外,通过参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自治意识的重要性。作为业主代表,我需要与其他业主代表一起讨论制定小区的规章制度,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并协助解决小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领导才能和沟通能力,还培养了团队合作的精神。通过三会两制,我逐渐成长为一个更有责任感和公民意识的社区成员。
五、共建和谐社区。
最后,通过三会两制,我深刻认识到了共建和谐社区的重要性。在会议上,我们不仅解决了小区内的问题,还展望了小区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不断改善小区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只要每个业主都积极参与,共同合作,我们就能够共同打造一个美好的小区,彰显社区自治的力量。
综上所述,通过参与三会两制的运作,我体会到了其中所蕴含的民主、改进、自治和共建的价值。三会两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实现民主参与和自治的平台,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作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不断改进和探索,我们能够逐渐提高自治意识,并与物业公司共同建设和谐社区。我相信,在三会两制的指导下,我们的小区会越来越好,成为一个真正让业主满意、让居民幸福的家园。
三会两制一课心得体会篇十六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紧紧围绕粮食系统的发展大局,切实改进党员学习、工作和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充分体现出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以学习为主,重点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三严三实”要求、省委“八个务必从严”的决策部署、市委“三个带头”、“四个管好”要求。与此同时还要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时势政治以及区委对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等。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大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
2.研究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是决定;
3.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的党员的处分;
4.对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等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6.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会议内容如下:
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3.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组织发展新党员的培养教育、优秀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3次(包括半年1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会议内容如下:
2.讨论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3.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讨论有关党内事物。如评选优秀党员,讨论犯错误党员的处分;
5.分析群众思想状态,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每月至少安排1次。主要内容如下:
党课要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支部要对党课教育活动做出计划安排,要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素质。党支部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定期(每季度)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确定重点培养发展对象,并认真填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表。
1.“三会一课”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同时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注重特色,注重活动实效。
2.各支部“三会一课”的开展,要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切实针对支部党员的特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3.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要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党员对支部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三会一课”必须发扬民主,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党支部支委会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支部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一致;要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支部成员的理论水平、素质,以达到提高成员战斗力的目的。
4.认真做好“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注意保存和积累活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