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汇总18篇)
建议信是一种以提出建议和意见为主要内容的书信。有哪些方法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范文中提出的总结方法和技巧对我们进行总结时的思路和方法有很大的帮助。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一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团体乃至个体的一个人前进的标杆和奋斗的力量源泉,通过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我倍受启迪,身为一名银行工作者,身为一名党员,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引发了我的许多思考,许多体会。在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自己有以下两点体会:
作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一名员工,应该确立与工作职责与地位相符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确立价值观,重点要抓好一下几个环节:
1、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教育。将“农信人文精神融入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服务宗旨教育的全过程,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
2、要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以“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团队价值高于个体价值,社会价值高于部门价值”为导向,克服怕苦畏难、消极埋怨和追逐个利等不良倾向。
3、要把农村商业银行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确立“坚持原则、勇于开拓”的价值内核,使每个人都深刻拥有一种尽责进取的坚定操守,一个对事业执着追求的忠诚信念,将“服务发展、维权护法、追求卓越”作为共同的责任,创造性地工作。
4、要积极动员干部职工亲身实践。紧密联系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展的现实成就和干部职工的切身感受,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享、人人践行的生动局面。党员领导干部是普通群众的标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要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培育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入手,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利益与责任之间的关系,做到清正廉洁、务实为民。
5.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业务经营深度融合,增强实践性和说服力通过经营管理制度、机制、流程及各项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员工立足自己的岗位,在客户服务、产品营销、风险内控、团队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就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并逐步转化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准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二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是以这三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对政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的全面、准确的科学概括。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司法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司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司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教育,着眼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思考,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根本指导地位;着眼于解决法律监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不高等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应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查办职务犯罪以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四
自2月14日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立即将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县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县委政法委要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意识,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要求,我们及时成立了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研究确定了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工作意见,组织召开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议,及时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深入分析了我县政法队伍的现状,及措施。活动中,我们要求政法委员会委员及政法各单位的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指导和了解其活动开展情况,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政法各单位按照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进行层层动员,迅速地启动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初步营造了加强法治理念教育,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的浓厚氛围,为下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积极做好结合文章,推动活动的有效落实。一方面,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开展“双创双争”活动相结合。今年,围绕落实省、市政法会议精神,我们突出政治强警、规范建警、从严治警,在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以创新执法规范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为主要内容的“双创双争”活动,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团结创新的领导班子、公正高效的执法群体、业务精通的政法干警、廉洁奉公的政法机关、社会满意的政法队伍。结合这一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其主要内容,并作为“争做规范执法标兵单位、争当文明执法优秀干警”的.重要评比条件,有针对性地搞好学习教育,端正干警执法理念,积极引导政法单位及干警打造“精品案件”和“拔尖人才”,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争第一、创一流的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促进政法干警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将干警执法理念、执法质量、执法服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同落实,同整改,同检查,使教育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同时,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效果来检验、衡量政法干警的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情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们将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推动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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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五
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政法委继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之后的又一重大决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公安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在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尤为重要。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领导下,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思路,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主线,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应该说,通过近年来组织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确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但是,也应当看到当前公安队伍在执法理念和执法实践上仍然存在许多不足。有的民警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特权思想严重,人权意识淡薄,政权意识模糊;有的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在执法中“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执法办案粗糙,执法水平偏低等等,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究其原因,就是与一些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因此,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思想问题,有利于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确保实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认真总结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经验,并在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可以说,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民警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一项新举措。
首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准确把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内涵。这说要求我们公安民警应该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其次,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我们只有立足实际,扎实勤奋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才是服务于民,执法为民。所以在公安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做到文明执法。
第三,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做到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合法。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秉公执法,出于公心,态度公允,在执法中努力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公正与效率并重。
第四,树立服务大局理念,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作为人民警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本职工作干好,把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自觉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营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第五,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六
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理念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的规范化。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们基本方略,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我们首先要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我们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模范守法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着深远意义。我们有些同志,工作执法时,很随意,想罚谁就罚谁,说话语气冷硬横,强权执法,根本不按照程序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切都以自己的意愿来,好像自己就是法,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清除队伍。我们执法是为了人民群众执法,是按照国家法律办事,依法治国就是要改变以前的盲目执法,乱执法。如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必须依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用法律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本职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实践好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政法部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为了人民的切身利益执法的,所以我们在执法中要严格贯穿一条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思想要牢固树立在自己的心头。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应成为所有公安干警的行动指南,作为一名交警,更要树立好执法为民的理念,首先从一切为了人民这个理念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交警外勤每天接触很多老百姓,如果每天都能热心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每天都能认认真真,诚恳地管理交通,给老百姓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那么人民群众一定会满意,这才是我们工作的唯一目标。因此在每天的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诚恳地态度对待工作,解决老百姓提出的问题,如果我们把老百姓的话和要求置之不理,我们的作用何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个公安干警牢记执法为民思想和意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只有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我们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的工作要始终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决杜绝滥用权力,滥罚款滥收费等现象,树立甘当公仆的意识,克服冷横硬推思想,做到文明执法,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学习,我们觉得只有公平、正义,法律才有威信。不公平,不公正,是对法律的歪曲。作为执法者,在实际工作中,是否能公平,公正的处理不法行为,体现了一个执法者的素养。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牢记在心中,言行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灵魂的体现。我们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落到实处,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干警对工作的具体要求应该是:
一是坚持秉公执法,维护公益事业,事事处以公心。
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氢证据关,法律关。
三是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四是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防止执法腐败,权钱交易,真正使公平正义的执法活动深入人心。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通过认真的学习,使我们知道:我们公安工作是以服务祖国建设这个大局为中心,为使命的。服务好大局,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的可能性。作为政法工作的干警,要时刻牢记自己身上肩负的政治责任,不仅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谐社会建设,更要为我市的长远发展服好务,服务大局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需要,要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我们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任务,不断强化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责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我觉得我自身还有一定的差距,每天工作时只是为了完成而工作,思想上滞后,没有超前意识。通过学习,我觉得我要改变以前的作法,要时刻牢记忠旨,时刻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从为社会,从为全局出发。不能只考虑眼前的人和事。要有大局意识,要有长远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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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七
学习内容。
参加人员。
5月19日至5月31日。
2、集中收看《犯罪嫌疑人消失的背后》警示教育片,开展分组讨论;
全体民警。
6月2日至6月4日。
支队领导班子成员。
全体民警。
各大队民警。
各大队民警。
各大队民警。
6月24日―6月30日。
2、结合1个半月的学习,领导撰写字的心得体会,民警撰写1500字的心得体会。
全体民警。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征途上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对于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升治国理政水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依法治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内在的、本质上的联系。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新要求、以法治精神和法治手段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是《决定》的鲜明特色,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
作为现代民主化和法治化相统一的社会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现代法治建设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我们党在领导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从一开始就将加强法治建设提到关乎社会主义前途和命运的高度。早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邓小平就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设计和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中,邓小平反复强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必须“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为此,他明确提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什么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要特别强调法治?邓小平尖锐地指出,因为由于封建主义残余的影响和领导制度中官僚主义的弊端,“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并且“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因此应该特别注重民主和法制建设。邓小平的这些论述,切中时弊、鞭辟入里,虽然讲于30多年前,但今天重温,仍然令人震聋发聩,具有极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
正是在总结社会主义正反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将依法治国内在地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基本范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方针;党的__大明确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两年之后,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成为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的根本遵循;经过不懈努力,到__年,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九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决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央概括为五个方面内容。即以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从这五个方面内容看,它全面地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时代要求。它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对法治功能的高度概括。它既有对我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继承,也有对我国法治实践成果的肯定以及国外先进法律文化的合理吸收和借鉴。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互关系看,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五个方面从内涵上互有含盖,从外延上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由此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强调了法治的阶级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旗帜鲜明地宣示了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为国家的现代化事业服务的,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法的阶级性,是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它不是一个新话题,但不论承认与否,它都是国家政治体制的伴生物。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来不存在超越现实的,超越政治制度的法治状态。强调法治的阶级性,并不是否定法治的普遍价值观,而恰恰它揭示了法律价值观的本质。合乎逻辑地解释了不同制度下,对诸如公平正义,真实与客观以及人权等一些法律名词和价值理念会有认知上的差异和不同解读的原因。法治的阶级性说明,做为政权的产物和政治的附属物,法律制度的改变是以政权更叠为前提的,法治是不能直接移植的。我觉得,搞清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强调了法治的民族性。(传统性)我们所力于建设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不是抽象的社会主义法治。它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土壤之上的,具有显而易见的民族性特征的法治。其实,任何一个国家的法治,都有它浓郁的民族性的痕迹,都是其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也就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会看到,在当今不同的或相同的社会制度框架下,各国又能形成特色各异,特点鲜明的法治形态。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法律之所以能够被相互吸收,相互借鉴的客观基础。综观世界各国家、民族,虽然有文明程度的差异,有发展水平的高低,但民族文化没有优劣之别。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之根,发展之源,也是一个国家法治发展进步的动力。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强调了法治发展的阶段性、过程性。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样,都是在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也都不可能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更找不到书本。都只能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去不断探索。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一方面承认法治建设具有阶段性。这个阶段性就是国家社会进步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它具有不可省略性和不可跨越性。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必然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法治,自然也体现着初级阶段的各种时代特征。另一方面,从过程性角度,它又提出了如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有效途径。即:承继、借鉴、创新。三者是互为作用,缺一不可的。强调继承,就是要扬长避短,不断发掘和宏扬传统法治文化的精髓,赋予其时代要求的新内涵,并逐步消除法律虚无主义的固疾,以及官本位形成的“刑不上大夫”,人治形成的.法律的专制性、实用性和漠视人权等陈腐观念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消极作用;吸收借鉴,这在现代社会是无法回避的,(过去是民族间借鉴,现在是国家间借鉴)但必须明确,借鉴是相互的,有选择的;借鉴是自觉的,不是强迫的。在学习交流中,我们一方面要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别有用心的人,妄图西化、分化我们的图谋,防止其醉翁之意不在酒;另一方面,也不必杯弓蛇影,谈外色变,要看到,相互借鉴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人类发展进步,相互间的依存正在不断加深,趋同性因素也在不断增多的趋势。要增加自信,自觉融入,大胆地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文明的合理因素并加以中国化的改造,为推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服务。如何成功地处理好继承、借鉴的关系,我认为,不但有个合理选择,有效消化的问题,也还有个应当性与可能性的关系问题。如何正确把握,客观地说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正因其艰难,才需要我们一代代人去作出努力。我们即要有紧迫感也要防止盲目性。现在有些学者和专家,主张照搬照抄西方的法律制度,搞三权分立,认为这样一来,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法治就实现了。这到是简单方便,也省事,但做不到。如果不是别有用心,那一定是想偷懒。人家的东西终究是人家的,变不成自己的。照搬照抄,拿来主义,其实是过时的思维方式,早在旧中国曾一度十分盛行,但最终被证明不仅是徒劳的,也是有害的。搞全盘西化的人,实质上还是想从根本上否定我国的政治体制,试想,一个有强大生命力的,世人睹目的社会制度,你能否定掉吗?我们且不说照搬照抄的制度性障碍,即便是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照搬照抄也鲜见成功的例子。桔生于淮南而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古人尚知其理,况今人乎?可是我们有些学者就是不认这个理。知识学了不少,但仅止于知其然,而不问所以然,只学不问,算做什么学问呢?其实各国法治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同时也都有其自身需要克服的矛盾和问题。各自也都面临着发展带来的改革任务。我前面讲到的趋同,是不断进步中的趋同,不断完善自我中的趋同。是在相互借鉴中求同存异上的趋同。绝不是搞成一个版本。客观地说,想照搬照抄目前还找不到一个样板国家。照搬照抄不是创新,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只能是自我毁灭。我们所强调和坚持的改革创新,既不是对自己历史的翻新,也不是追求概念的新奇。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解决好我国法治进程中,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和问题。这个创新,是着眼于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只能是在坚持我国宪法原则基础上的创新,立足于中国国情和现阶段法治发展水平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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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执法为民相结合。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高效执法相结合。执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工作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案件虽然结案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久,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率是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办案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办理案件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公安工作,在我局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文明执法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执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执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执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在公安工作中自觉克服态度粗蛮、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执法的人文关怀。要认真执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公民行为规范》,大力倡导执法礼仪,规范民警言行,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廉洁执法相结合。腐败是导致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警察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纯洁公安队伍,提高人民警察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律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民警,建立健全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惩处机制,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总之,我们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一项突出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三个坚持"即始终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严格监督,高标准、严要求,以严肃的认真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始终坚持学以致用,组织全科民警,对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认真解决、认真整改;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双创”活动同步进行,进一步规范我局的各项公安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公安局取得明显成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十一
5月10日下午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后,我院党组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在思想上积极相应,行动上立杆见影,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保证司法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我院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教育活动当成政治任务来抓。
5月12日和5月20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下发了我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实施意见。确定了实现三个延伸、取得四大成果,为渠县实现四大目标和十一•五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教育目标(三个延伸:实现法治理念教育向法治理念建设延伸、集中性教育向长期性教育延伸、一时之举向长效制度建设延伸。在思想、调研、制度、工作四方面取得成果)。
为了全院干警对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达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明白此次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积羽沉舟的哲学道理,活动领导小组在与全院中层干部集体谈心、交心后、深入到各庭室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与此同时院里建立了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谈话制度、院长向全院干警报告工作制度、座谈会和研讨会制度等。
6月9日院长再次召集民一、民二庭全体干警进行座谈,就当前学习的开展,如何纠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如何发扬成绩,学习好的典型、树立好的典型,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
为使此次教育活动掀起高潮,达到预期目标,6月15日和6月30日在院顶楼会议室院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给全院干警进行了专题辅导。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的历史背景、到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实质、如何学习法治理念读本,如何用法治理念指导实际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辅导。在辅导时,要求全体干警在案件审判和执行中一定要义无反顾地维护法律尊严,守住心灵底线。
从两方面向全体干警讲解了在当前形式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深入各庭室督导学习,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了升华,为此次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找准载体认真实施。
在此次活动集中学习阶段,在院领导小组组织带领下,全院干警全面坚持实打实,反对空对空,各庭室不但认真组织学习教育读本,教育辅导资料和教育问答、人民法院报刊登的相关内容,观看法治理念教育片。而且建立了专用记录本,人人有专用笔记本。各庭室每周必学相关内容,学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社会主义好》、《八荣八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各分管领导每周和分管庭室一同学习,并督促、指导大家学习。
为使学习紧密联系实际工作,达到应有的目的、院党组提出了建立“学习型、和谐型、为民型”法院及质量立院、效率兴院、管理强院、从严治院、向我看齐的工作方针。为使此方针落到实处,我院成功举办了一界法官健身运动会(此次运动会设有:男、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登山,男子象棋、女子跳绳、呼啦圈等项目)。积极参加县上进行的公务员法宣传,院大门上方悬挂了宣传的横幅,派出精兵强将参加县上举办的知识竞赛和歌咏比赛,院领导亲临竞赛、比赛训练场和比赛场进行指导,参加干警深受鼓舞,赛出了较好成绩,受到了县政法委表扬。
各庭室以办活动专栏、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总结,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征求党委、人大,政府和人民群众意见,扎实推进教育活动进行。
在学习活动中全院干警以教育活动实施意见为基准(集中学习:5月21日至7月21日、查摆整改:7月21日至9月21日、总结提高:9月21日至11月30日),以院长在各单位参加学习讨论和专题辅导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解的法治理念精髓为指导,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学习,边学边改、边学边用,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全力做到求真务实。加快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满足渠县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各庭室在案件审理中主动用中立的立场,辨证的观点,市场经济的方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思路和现代司法理念观察、思考、分析和解决各种诉讼纷争,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形象公正一齐抓,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自觉地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指导司法实践。全院干警心中以均初步树立起了“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在学习中以五结合达到了五增强,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干警知荣辱的意识;二是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增强思想的先进性;三是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四是与法院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干警的创新能力;五是与办案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实践能力。
三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工作效率得到了全面提高。
我院在此次教育活动集中学习阶段,紧密联系实际工作,从加强司法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为渠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四大目标”和“十一五”规划提高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社会主义法治男女教育活动中,我院紧密围绕县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目标和思路,牢固树立起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农无小事”的观念,在审好其它案件的同时,把审判工作重心面向农民,面向农村,面向农业。
派出法庭在新农村示范点成立了“渠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公布了办公电话,指导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设立了专人与村调解人员相结合。
为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落到“一心为民”的实处,不走过场,我院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联合接访领导小组,在案件的审理中,以弱势群体为主要对象,完善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有效地服务当事人诉讼和群众来信来访。各相关庭室进一步加强了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全面实现了诉讼费减、免、缓,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与此同时开展了“远程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电话调解”、“巡回法庭”到老百姓的田边、地角、地坝审案,方便普通群众参加诉讼。
为进一步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工作效率,我院实施“四项工程”,“深化三项改革”,“开展五项活动”
第一、以加强质量管理为中心,实施“铁案工程”,
总结。
一是强化质量意识。教育广大法官确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思想,做到审理案件一丝不苟,裁判是非公正无私,以主观公正保障客观公正,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二是狠抓质量管理。落实案件审判责任,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四关”,力争案案办成铁案。三是严格质量考评。坚持审判质量与效率量化考评通报制度,从严划等次,不定期通报,年终排座次,发现瑕疵不放过。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生司法过错的责任人,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三个处分办法”、“引咎辞职规定”、“法官惩戒规定”以及本院相关规章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第二以提高审判效率为中心,实施“提速工程”。
一是树立效率也是公正的理念。急当事人之所急,依法能快则快,反对久拖不决,以使当事人处于争议状态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恢复为正常的社会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二是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走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路子,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三是严格审限管理制度。从严掌握排期开庭时限,对临界审限案件出示黄牌警告,超审限者坚决“一票否决”。四是开展提速竞赛活动。在庭与庭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进行办案效率评比,督促久调不判、久审不结、久执无果的案件限期结案。
第三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实施“攻坚工程”。
一是创新执行方法。对那些赖债不还的被执行人,采取“曝光制”、降低其社会信誉,督促其履行义务,以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用妥法律赋予的冻结、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确保生效裁判得到执行。三是实行分权操作。四是严明执行纪律,加强执行队伍管理,更新执行工作理念,始终严明执行纪律,确保依法文明执行。
第四以推进量化考核为中心,实施“素质工程”。
院党组强调工作中要突出“四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一,自律和他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要求下面做的事,领导带头去做,凡禁止下面做的事,领导坚决不做,人人做到只有自身硬气,才能让人服气;一手抓他律,对部属在平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该诫勉的及时诫勉,该批评的严肃批评。其二,办案和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办案,促进质量再提升,效率再提速;一手抓廉政,确保法官公正清廉、不出问题。其三,务实和务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务实,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一手抓务虚,重视搞好理论学习、专题教育、专项整改,写笔记,学唱八荣八耻歌,办专栏,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院长刘东首先和庭室交心谈心。其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办案的法律效果,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一手抓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力求案结事了、胜败皆服、息诉罢访,使公正裁判与维护稳定辩证地统一起来。
深化“三项改革”,推进制度创新。
坚持向改革要审判质量、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推进司法制度创新,激发审判工作的内部活力。
第一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大胆推行简便、快捷、高效、规范的庭审程序和方法。坚持搞好诉讼风险提示,继续强化庭审功能,直接开庭,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当庭宣判,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旁观者听得清清楚楚。规范对宅基地、道路等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立案审查,凡权属不清的,一律以行政确权作为前置程序,防止司法权所管辖的侵权与行政权所管辖的确权相错位。
第二推进裁判文书改革。
在保持裁判文书基本要素完整的前提下,打破传统模式,突出证据分析,强化认证说理,阐明裁判理由,提高文字质量,力求简洁明了,务必以理服人,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向当事人及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
第三扩大人事制度改革。
严格实行年度量化考核,健全指标考核评价体系,营造一种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竞争机制,以用人公正促进司法公正。逐步规范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序列化管理,根据不同岗位特点,规定不同绩效标准,采取不同管理模式,促进人尽其才,尽职尽责。
三、开展“五项活动”,提升司法能力。
从今年以“五项活动”作为推动本院司法能力大比武活动的有效载体,不断提升广大法官践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司法能力。
一是开展庭审观摩讲评活动。各人民法庭和审判业务庭每年各办一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快捷审的案件全院组织观摩,组织审委会委员和其他法官观摩讲评,相互切磋,取长补短,以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和当庭裁判水平。
二是开展裁判文书竞赛展评活动。在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性裁判文书展评的基础上,年末从每名审判人员所制作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各随机抽取1份,加封后由审委会组织专人分项评分,并排出名次,以督促其多出精品文书,展示司法文明。
三是开展书记员记录评比活动。在一定的时候开庭审案,全体书记员共同记录,由院组织的评比小组根据记录要求逐项评比,排出名次。
四是开展效率提速竞赛活动。对诉讼案件以平均审限35天、执行案件及再审案件以平均审执限50天作为衡量标准,对各庭及其办案法官进行考评,一季一通报,年终排名次,以督促其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实行达标评比通报制度。对每个庭、每名法官完成“6项评比”(一比结案数量,二比审判质量,三比办案效率,四比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五比驾驭庭审能力,六比裁判文书水平)、“6项达标”(要求一审调解结案率、每月动态结案率、一审息诉率、二审维持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达到75%以上,质检优质率达到95%以上)的情况,每月作统计,定期发通报,年终排名次,奖优并罚劣,以督促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
六是实行一季一次的执行难案攻坚活动。在坚持搞好经常性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对各个时期的积案、难案、钉子案,集中时间、人力、车辆,每季开展一次有规模、有声势、有力度的攻坚活动,减轻执行压力。
五、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清廉。
坚持以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为指导,积极打造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法院工作平台,全力构建能够保证司法清廉的长效工作机制。
首先,做到学习教育经常化。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刘东院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一方面,坚持抓好政治学习,当前着重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确保认识明确、方向正确、行动自觉;另一方面,重视抓好业务学习,力求精通审判、公正裁判、高效办案。与此同时,不断强化“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
其次,做到廉政建设制度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官谈话诫勉制、职务问责制,并适时推行结案当事人回访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弘扬司法正气。本着对法律尊严负责、对法院形象负责、对法官本人负责的态度,凡有举报必调查,而且一查到底,直到“水落石出”,查虚的还清白于法官,查实的严格追究责任。
再次,做到监督检查自觉化。一是自觉加强内部监督。一手抓对下负责,强调管事管人“两手抓”,一手抓对上负责,务必管事管人“两手硬”,使法官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阳锐气、浩然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对于党政组织、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开门纳谏,闻过则喜,即知即改,并以此为动力,推进我院司法文明建设到廉政建设制度化。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现阶段进行情况归纳起来即认识明确、方向正确、行动迅速.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十二
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人权是人之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来源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基本人权则是当代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一切人所应当共同具备的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确认为权利,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面临着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险,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而且是因为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正是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就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人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突破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提倡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识。
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任何社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求有一定的权威,而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权威之下的权威。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的宣布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的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随时随需而改,因人因地而异,那就根本没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质内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当前,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特别强调维护法制统一、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把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义。
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我们还要努力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监督、党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最重要的是保证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必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监督法制。要树立权力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必须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司法专横主义。
自由是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获得解放,人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进步状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十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开展的公安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中央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作为我们公安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各项公安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公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我们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当前公安队伍政治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问题谈些学习认识和体会,与同志们学习交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把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作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对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保持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较为严重。极少数的民警仍存在以管人者自居,"以法治民"思想依然存在,人员的工作需求。二是公安工作的工作效率不高,办理案件质量较差。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四是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较为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执法观,损害了法制的统一。对一些执法难度大、无经济利益的案件相互推诿。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准噶尔公安局治安科的一名民警通过前阶段支部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我认为在这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全局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将当前开展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解决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紧密联系公安体制和公安勤务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要紧密联系准噶尔公安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最大程度地维护准东地区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具体而言,我们在公安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院理念教育与坚持公正执法相结合。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先锋,公正执法是对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公安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准噶尔公安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我局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执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不断完善警务公开的内容,丰富警务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执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高效执法相结合。执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工作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的案件虽然结案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久,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率是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办案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办理案件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公安工作,在我局逐步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案、网上批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文明执法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执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执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执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在公安工作中自觉克服态度粗蛮、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执法的人文关怀。要认真执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公民行为规范》,大力倡导执法礼仪,规范民警言行,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坚持廉洁执法相结合。腐败是导致执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警察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纯洁公安队伍,提高人民警察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律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民警,建立健全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惩处机制,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按照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依法执法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民警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后勤工作主题,落实“安全、文明、优质、高效服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行法规制度的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具有监狱特色的后勤工作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公司党支部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民警职工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我对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具体如下:
一、对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的目的、意义的认识体会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促进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一是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讨论如何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二是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联系近几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发生的典型案件,从思想上进行深刻剖析,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三是深入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对执法观念和制度规范进行了再清理,有针对性地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促进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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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深入学习宣传汤群芳、监狱系统“十佳”民警等先进典型。同时,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贯穿于“五五”普法的始终。
二、认真学习,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去,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提高个人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工作的需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非常及时和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并结合自身工作,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忠诚党的监狱事业,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围绕“建设平安监狱、和谐社会”的主题,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要求,将四个专题大讨论活动与纪律作风整顿和“唱响主旋律、倡导新风尚、树立新形象”活动相结合,通过纪律作风整顿和“唱响主旋律、倡导新风尚、树立新形象”活动,进一步查找、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符合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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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政法队伍保持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提出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公安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适应现阶段形势的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需要,也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能力的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我们要用好这个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改革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有的甚至引发不良性事件。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容易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导致刑事犯罪高发。同时,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需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临新形势,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主动应对新挑战,积极适应新要求,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能力、公正执法的能力。而要做到这些,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头脑,也就是说,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极大改善。但不可否认,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在利益面前,政法干警思想上分不清私利与大义的界限,以手中的执法权力谋取私利,忘记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就会对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损失。不仅如此,我们在学习借鉴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中的有益经验的同时,一些人对西方法治思想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缺乏起码的政治鉴别力,有的甚至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造成了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还有一些干警,受“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创新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依法治国的观念并没有真正牢固树立起来。对政法意识形态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任其发展,而必须正本清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保证我国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性质不变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的保障。经过“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教育整顿、规范执法行为等活动,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但不可忽视的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现象,在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不正确。所以,非常有必要从端正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入手,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让大家真正弄明白、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
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洗礼,广大检察官、法官、警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执法理念将会进一步端正,政治责任感将会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庄严的使命!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它要求我们各级检察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罗-干同志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全面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执法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这段时间学习中央、省、市对教育活动的要求以及我到哈市参加哈尔滨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检察机关要想把这次教育活动抓好,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认真搞好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检-察-院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研讨班。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对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检察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要适时组织本地区检察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举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深刻、把握得更准确,划清与错误观点的界限,真正搞清楚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为坚持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活动,我们在解决队伍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检察人员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解决。每个部门和每个检察人员,都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查摆得怎么样,最终要看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明确,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在排查问题的过程中,要勇于联系实际,敢于思想,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认识上更加深刻,在行动上更加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第三,要深入扎实地搞好整改,在端正执法思想、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要把是否真正解决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思想和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这次教育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对查摆和清理出来的法治理念上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和引导,要按照罗-干同志的要求,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的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特别是要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高检院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十四
一是法治理念与思想认识相结合,奏响平安建设曲。本着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加深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掌握。同时,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采取自查、互查、座谈、走访听取意见等形式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工作实际中。坚持打击、预防、监督、服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各项检察工作力度,为林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法治理念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奏响品牌创优曲。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栏、局域网、门户网等媒介,及时报道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先进典型事例,大力营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氛围。
三是法治理念与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奏响廉洁自律曲。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继续,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四是法治理念与文明办案相结合,奏响执法为民曲。在执法办案中树立文明窗口,要求公诉科、控申科等窗口科室8小时内必须按要求着装、挂牌工作,文明接待,准时出庭。强化办案安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和职务犯罪检察局在办案中,有专人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并严格履行办案流程的监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十五
学习内容。
参加人员。
5月19日至5月31日。
2、集中收看《犯罪嫌疑人消失的背后》警示教育片,开展分组讨论;
全体民警。
6月2日至6月4日。
支队领导班子成员。
全体民警。
各大队民警。
各大队民警。
各大队民警。
6月24日―6月30日。
2、结合1个半月的学习,领导撰写2000字的心得体会,民警撰写1500字的心得体会。
全体民警。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十六
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指通过法律使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法治理念是对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以及根本保证等法治基本问题的集中概括和系统认识,是谋划法治战略的基准,是制定法律的指南,是实施法律的指导,也是理解并遵守法律的参照。各国的法治理念受制并决定于蹦过的社会性质、政治制度以及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条件,不同国家之间在法治理念上更是存在着根本性区别。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五个方面的内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各自从不同侧面系统的揭示出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原理,同时又完整的标绘出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图景。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坚定不移的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密切切合、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才会有可靠的政治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才聚友鲜明的时代内涵,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三者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与灵魂。
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在实践层面上经一步体现为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实践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宪法法律之上,就是要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实践的基本要求,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和司法必须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特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聚友丰富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治理法治理念的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一定的借鉴。这些理论渊源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的科学性。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源脉。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导师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念,对于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系统认识和见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以及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服务大局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民主权和人民民主思想,以及人全和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理念的理论基础;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关于执政党的领导地位的思想,也正是我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党的领导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
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有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理论,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行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和路径,进一步推动和指导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在当代中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必然要求。
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着唯物主义历史观,结合当代社会主义的实际情况,辨别吸收了我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中的一写有益因素,如“民为邦本”的思想,“法尚公平”、“法不阿贵”的思想,“治民无偿、唯以法治”的思想,“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思想,以及我国民间传统长期流行的“以和为贵”、“无颂是求”等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本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显示出鲜明的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一定得借鉴。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是西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的借鉴,一方面在于审慎的参考西方法治理论中有关法制构建与运作的一般性原理,如人民主权论、基本人权论、权力制约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论、法律强制和权威论等理论,并更具中国国情对这些理论加以理解和诠释;另一方面体现在法学一级社会法学派等理论流派强调法律的社会利益,突出法律实际运用的社会功效等观点和和主张,深化对法治实践与外部社会联系的认识;同时,要正确辨识那些与资本主义过肩本质相联系的法治理论与法律思想,坚决摒弃和排拒“三权分立”、绝对化的“司法独立”一级机械教条的“法条主义”等理论与观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这一基础赋予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大的生命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把集中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灵台县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八查八看”为主要内容的查漏补缺活动,对学习教育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头看”,为查摆问题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回头看”采取了五个步骤:一是自己对照计划看。由每个干警对照学习计划,看各项学习任务是否都已完成。二是组织检查定期看。由各单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看干警的参学率以及学习任务的落实情况。三是单位之间交叉看。在各基层单位之间进行相互检查、交叉检查、重点看组织学习是否认真,看学习笔记是否工整规范。四是督查深入跟踪看。由包抓领导带领督查组深入各部门,全面指导、全程跟踪督查单位和干警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好的做法并进行推广,纠正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政法干部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得、得有所行。五是领导随机抽查看。由县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到各参学单位进行抽查,通过听、看、问、查等形式,检验干警的学习效果。
“回头看”开展了“八查八看”:一查思想发动是否到位,看有没有及时全面地传达贯彻市、县动员会议精神,干警的'思想认识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是否真正弄清了集中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原则要求,有无松劲厌学,消极应付的思想。二查组织落实是否到位,看各单位是否成立了集中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阶段实施意见和具体的工作行事历,干警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有无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三查学习计划是否周详,看各单位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学习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是否组织党员学习了规定内容,有无方法陈旧、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四查工作台帐是否齐全工整,看各基层单位学习计划、实施意见和会议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档案脱节、资料零散、记录杂乱,标准性、规范性不强的问题。五查规定要求是否达标,看各单位干警集中学习时间是否达到14小时以上,看个人笔记是否达到1.5万字以上,心得体会是否达到1篇以上,是否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有无联系实际不紧密,自觉性和坚定性不强的问题。六查学习成效是否明显,看学习成果是否转化为实际行动,干警通过学习思想觉悟是否有所提高,服务意识是否有所增强,工作态度是否有所改善,有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七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作表率,看领导干部是否主动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带头摘抄笔记,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普通干警作出了表率,有无言行不一致、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八查宣传氛围是否浓厚,看各单位是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氛围,有无漠然视之、不重视宣传工作的问题。
“回头看”取得了五个方面的实效:一是参学率高。集中学习中绝大多数单位的参学率达到了100%。二是学习扎实认真。大多数单位集体学习达到14小时以上,人均学习笔记均在1.5万字以上,最多的达到2万字;三是学习形式多样。各部门都通过学习园地、板报、撰写心得体会和读后感来增强活动氛围,每个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都在1篇以上;四是教育活动深入人心。所有政法干部都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五是促进了业务工作。各部门结合贯彻县上会议精神,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实效,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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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的几点体会篇十八
5月10日下午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后,我院党组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在思想上积极相应,行动上立杆见影,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保证司法工作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我院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教育活动当成政治任务来抓。
5月11日上午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治处副主任兼任主任,抽调党办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政治处等同志为成员。
5月12日和5月20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下发了我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实施意见。确定了实现三个延伸、取得四大成果,为渠县实现四大目标和十一•五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教育目标(三个延伸:实现法治理念教育向法治理念建设延伸、集中性教育向长期性教育延伸、一时之举向长效制度建设延伸。在思想、调研、制度、工作四方面取得成果)。
为了全院干警对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达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明白此次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积羽沉舟的哲学道理,活动领导小组在与全院中层干部集体谈心、交心后、深入到各庭室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与此同时院里建立了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谈话制度、院长向全院干警报告工作制度、座谈会和研讨会制度等。
6月9日院长再次召集民一、民二庭全体干警进行座谈,就当前学习的开展,如何纠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如何发扬成绩,学习好的典型、树立好的典型,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
为使此次教育活动掀起高潮,达到预期目标,6月15日和6月30日在院顶楼会议室院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给全院干警进行了专题辅导。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的历史背景、到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实质、如何学习法治理念读本,如何用法治理念指导实际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辅导。在辅导时,要求全体干警在案件审判和执行中一定要义无反顾地维护法律尊严,守住心灵底线。
从两方面向全体干警讲解了在当前形式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深入各庭室督导学习,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了升华,为此次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找准载体认真实施。
在此次活动集中学习阶段,在院领导小组组织带领下,全院干警全面坚持实打实,反对空对空,各庭室不但认真组织学习教育读本,教育辅导资料和教育问答、人民法院报刊登的相关内容,观看法治理念教育片。而且建立了专用记录本,人人有专用笔记本。各庭室每周必学相关内容,学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社会主义好》、《八荣八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各分管领导每周和分管庭室一同学习,并督促、指导大家学习。
为使学习紧密联系实际工作,达到应有的目的、院党组提出了建立“学习型、和谐型、为民型”法院及质量立院、效率兴院、管理强院、从严治院、向我看齐的工作方针。为使此方针落到实处,我院成功举办了一界法官健身运动会(此次运动会设有:男、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拔河、登山,男子象棋、女子跳绳、呼啦圈等项目)。积极参加县上进行的公务员法宣传,院大门上方悬挂了宣传公务员法的横幅,派出精兵强将参加县上举办的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和歌咏比赛,院领导亲临竞赛、比赛训练场和比赛场进行指导,参加干警深受鼓舞,赛出了较好成绩,受到了县政法委表扬。
各庭室以办活动专栏、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总结,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征求党委、人大,政府和人民群众意见,扎实推进教育活动进行。
在学习活动中全院干警以教育活动实施意见为基准(集中学习:5月21日至7月21日、查摆整改:7月21日至9月21日、总结提高:9月21日至11月30日),以院长在各单位参加学习讨论和专题辅导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解的.法治理念精髓为指导,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学习,边学边改、边学边用,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全力做到求真务实。加快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满足渠县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各庭室在案件审理中主动用中立的立场,辨证的观点,市场经济的方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思路和现代司法理念观察、思考、分析和解决各种诉讼纷争,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形象公正一齐抓,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自觉地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指导司法实践。全院干警心中以均初步树立起了“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在学习中以五结合达到了五增强,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干警知荣辱的意识;二是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增强思想的先进性;三是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四是与法院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干警的创新能力;五是与办案实际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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