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调研报告总结(模板15篇)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常常需要做报告来展示我们的成果和经验。如何写一份优秀的报告是许多人所关注的问题,下面将提供一些写作报告的有效方法与技巧。下面是一些优秀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一
2022年1-7月全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804件,同比上升10.68%,结案6411件,同比上升13.37%。2022年上半年,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746起,将45人纳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向公安机关筛查移送涉“套路贷”案件6人45件,有效维护了经济金融秩序。同时,引入“鼓励交易、增进财富”审判理念,为重点企业运营、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支持,2022年上半年积极化解江苏优势光学、中燃公司等一批企业涉诉纠纷,涉案金额达1.8亿元。同时,全面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2022年上半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1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近321万元。
“基本解决执行难”,事关投融资环境的改善,事关邳州诚信体系建设。2022年上半年,各类执行核心指标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院率先发布了《关于加强执行攻坚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涉企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累计执行到位金额3.1亿元。同时进一步畅通涉企执行绿色通道,综合运用执转破、债转股、执行和解等方式,加强企业债权实现。2022年上半年,我院承办的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中,共有86件达成执行和解,撤销限高措施62人,解除被执行人企业家失信惩戒22起。
件管理人会议,进一步完善“破产案件府院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邳州棉麻公司等一批破产案件处理进度。
但当前处理破产中,存在一个问题,破产企业“无产可破”,缺乏工作经费,对破产工作的开展造成障碍,也极大打消了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为保障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供给侧改革和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有必要设立企业破产案件援助基金。对此提出几点建议:
二是优化企业破产案件援助基金的用途。企业破产案件援助基金,应当专项用于“无产可破”案件破产费用的支付、垫付、救助等,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档案保管费用等。
三是完善企业破产案件援助基金的申请、审批及监管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案件援助基金使用条件的,由管理人或清算组,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该合议庭据实审定后,报援助基金审批小组审批。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二
自xxxx年初建院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先后参与开展了“检察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服务非公经济、护航淮商崛起”、“服务台企”、“检察助企”等系列专项活动。通过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共办理各类涉企案件xxx件,其中刑事案件xx件,民事行政案件xxx件,努力为我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院加强和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上述各类等犯罪xxx余人(其中涉恶犯罪x人),提起公诉xxx余人(其中涉恶犯罪x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基本面的安全稳定。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安全和知识产权,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先后办理了孙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戚某某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翟某某等x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和凡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等xx余件直接侵害本地及外地民营企业权益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均依法予以惩处。例如,我院在办理一起涉企职务侵占案件时,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基础上,积极为企业追偿损失。被害民企送来锦旗,当面向承办检察官致谢,感谢检察院为公司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利益,也让他们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让企业感到更放心。”
三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着力营造诚信规范市场环境。主动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了《xx区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服务非公经济、护航淮商崛起”项目实施方案》,派驻清河新区检察室还与新区纪工委、法庭、派出所建立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环境的协调机制》。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宣传检察职能,排查防范风险漏洞,助力企业创新创业,先后走访调研旺旺食品等台资、民营企业xx余家,通过支持起诉化解某房地产公司与业主销售合同矛盾纠纷xx件。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积极参与对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共提起公诉虚开增值税发票、串通投标、骗贷、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xx件,努力为企业发展的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审查,做到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例如我院在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童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通过综合分析评估,认为对童某不采取羁押措施更有利于其组织生产筹集资金偿还集资欠款,有利于维稳工作,遂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变更逮捕措施。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的债务、合同、产权纠纷等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共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xx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x件,提请抗诉x件,对区重点项目的司法强制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保障x次。例如,一名执行案件申诉人近日向我院反映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数年的财产存在流失的重大风险。我院民行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建议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数年的房产成功拍卖。申诉人专门给我院民行检察部门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五是完善检务公开机制,着力构建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亲民便民的检察形象,加强与代表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托xxxxx检察服务大厅、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系统、“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检务”平台,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民营企业服务窗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权利救济、法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发挥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大力宣传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两年多来,我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仍有一定的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对检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精准性和成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人员办理涉企案件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方式。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主动服务、提供安全、平等保护的工作要求和高检院明确的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xx个执法司法标准,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办准办好每一件涉民营企业案件,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称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依法办理、快速办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以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一些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按照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妥善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声誉。
三是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村霸、行霸、市霸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四是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严防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加大对该立案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选择性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大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涉案财产执行监督。
五是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涉罪被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符合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改变,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从宽。
六是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逐案清理、归口办理,严格依法律和政策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对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纠错程序,促进依法纠正。对没有错误的,安排专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七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已经移送的案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从快办理,并及时向被侵害企业反馈案件处理情况。
八是立足办案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检察进企业活动,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做好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员职务的民营企业家和其他民营企业家的联系走访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协调解决因涉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三
我们正在打一场反对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战争,同时也是一场反对人类自身错误行为及观念的战争。保护环境需要政府的决策,更需要全民的参与。公民是社会的细胞,每个人如果都能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从选择善待自然的生活方式做起,我们生存的土地也才能生命之水长流,青山绿野常在。 但是当你踏出家门:门前的河成了臭水沟,楼下公交车来往那烦人的报站声,小区内那一堆堆装修后的垃圾,还有那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热天气。哎,就在方圆几平方米,噪声污染 .水源污染 .大气污染 .固体垃圾污染真是一应俱全,无所不有啊!
眼下环境问题,保护环境无时无刻都在被提起,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活动也时刻提醒着人们该怎么做。但是现在始终是宣传归宣传,教育归教育,行动归行动。一切活动的教育宣传在一部分的老百姓心目中都成了在给人民给舆论做“秀”,走形式,并没有收到很好的效果。 而现在老百姓中间,有环境保护意识的人是增加了,但是还是很少一部分。人们不能主动的保护环境,当发现有组织和个人破坏环境时,更不知道通过何种渠道去解决。
今日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共同开展营建绿色家庭系列活动。在此发出倡议:积极行动起来,以崇尚简约为荣,节能节水,保护资源;使用绿色产品,认识并防范各种化学污染;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减少一次性产品选购和消费,抵制白色污染;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清洁生产,关爱健康,珍惜生命;注重对子女的环境教育,增强其环境意识,使他们从小养成文明健康、珍惜环境的生活习惯;养成良好的环境道德,遵守公民道德行为规范,为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破坏和污染环境,祸及千古;保护环境,功盖千秋。爱惜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环境是每个家庭应尽的责任。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加营建绿色家庭活动,用良知和热情关注我们的生存环境,用智慧和勇气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惯,让绿色观念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每个家庭的自觉选择。
中宣部、全国妇联、团中央、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六部委去年联合发出通知:在3~18岁青少年中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将公民20字基本道德规范具体化为“五小”行动,即做父母的小帮手、做文明礼貌的小标兵、做小朋友和同学的小伙伴、做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做主宰自己的小主人。倡导家庭、学校、社会鼓励儿童自主策划,自觉行动,从点滴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主动参与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支持儿童积极建立“助人小组”、“环保小队”等各种自己的道德实践组织,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树立环境意识,培养科学精神,了解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前景,争做小康社会合格的小公民。
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更为了我们热爱的家园,在假期间我进行了一次关于环境保护的调查。为人们能走出误区,增强人们的环抱意识,让更多的人奉献出他们对于环境的热爱,我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献上我的一分微薄之力。
环境保护调查报告表
姓名(可不填) 日期:20xx年 月 日
(1)你认为现在宁波的环境如何:
a.很好 b.一般 c.有待改善 d.不满意
(2)你认为哪个时间段的环境最好:
a.30年前 b.15年前 c.5年前 d.现 在
(7)在你的周围有没有关于保护环境的宣传或是活动:
a.经常有 b.偶尔有 c.听说过但没有见过 d.从来没有
(8)这些活动是有哪些部门组织的:
a.政府部门 b.民间机构c.学生假期实践 d.不清楚
(10)那么你参与过这类公益宣传和讲解活动呢?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四
党的十六大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通过深入调研发现,我市民营经济近年来发展迅速,截止20__年底,全市已累计发展个体工商户4000余户,从业人员1万余人;民营企业377户,雇工达6595人。仅今年1至5月就新发展民营企业31户。全市民营经济已实现营业收入近30亿元,上缴税金总额为5561.6万元。民营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同时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发展民营企业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而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面临的法治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因此,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寻求治理的对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问题,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知道意义。
(一)认识不够到位,传统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依然存在
调研中,我们感受到当前社会上对民营经济的歧视仍未消除,偏见也还存在。一些同志对中央的政策理解不深,对《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对民营经济的性质和地位及其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补充论”、“权宜论”、“有限制利用论”等不正确的思想依然存在。如当个别民营企业出了问题时,有些人习惯于以偏概全,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看得比较多,对民营经济的诚信状况抱有怀疑和不信任态度。那种已被实践证明不正确的“宁左勿右”、“宁紧勿宽”的思维定式是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
(二)法制不够健全,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主要表现为立法的不平等、不完善。一是在我国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基本上还是按所有制类型为立法的标准,不同所有制主体享受不同的权利。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民营经济与其他类型经济还不平等,出现“合法侵权”现象。如在破产还债程序上,全民所有制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二是保护公、私财产的法律力度不一致。如《刑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可以贪污罪论处,最高刑罚可处死刑,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同样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最高刑罚只能判处有期徒刑。三是对个体业主与外国投资者这类同属私人财产的所有者也区别对待。比如,企业所得税和税收减免方面,内资、外资两套税制并行,内资企业是从投产之日起就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外商投资企业则是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四是规定民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如在纳税问题上,民营经济就存在税率过高、税负过重、重复征税等弊端。现行增值税制中多把私营企业划入小规模纳税人,使其实际税负要高于一般纳税人,而且中小民营企业主由于集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的特点,使他们需同时交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实际上负担了重复交税义务。与税负不成正比的是,民营经济在许多投资领域仍被限制进入。
(三)司法不够公正,民企权益不能得到平等有效保护
在民营企业外部法治环境治理中,司法环节也不容忽视。经深入仔细调查,我们发现当前我市司法环节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司法不够重视。受立法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有些司法人员或多或少地存留着对民营经济的歧视和偏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公轻私”的思想意识,错误地认为只有为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才是为国为民,才感到理直气壮;而为民营经济服务则是为私人、为私利服务,感到名不正、言不顺。思想观念上的传统偏见,导致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厚此薄彼,不能做到一视同仁。二是司法不够公正。在司法实践中,我市存在处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中,为了“顾全大局”、“维护稳定”,“天平”有意无意地向国有企业倾斜的现象,或不公正处理,或久拖不决,导致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平等、及时、有效的保护。三是行政官司难打。当民营企业的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而诉求司法机关时,司法权力在行政权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下,往往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使得行政官司被老百姓称为“最难打的官司”。四是执行难成焦点。如我市法院在办理一起涉及到民营企业的经济案件时,因企业三角债务关系,执行不力,久拖不决,导致一纸判决书难以挽回企业被侵害的损失,“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无奈成了民营企业的一块心病。
(四)服务不够到位,政企关系和行政执法成难点焦点
定,如当民营企业要求公安机关履行其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时,因当事人没有“进贡”,而拒绝采取行动,拒不执行法律规定;如个别执法人员为与当事人进行“钱权交易”,故意对当事人的合法申请拖着不办,以迫使当事人就范;从宽执行可能对一己私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规定,如一些部门的执法人员因为怕当被告,而姑息迁就行政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重罚的轻罚;还有公然违反法律规定,自行其事,比如公然向民营企业“吃拿卡要”,这种现象最为普遍,民营企业反映也最为强烈。四是政企关系亟待改善。总的来讲,政府已减少了很多审批事项,但个别部门还存在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繁杂的现象,行政干预仍有发生。服务上,一些部门没有明示服务承诺,制度创新不及时,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对企业急办的事情麻木不仁,甚至有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发生。
(五)法律意识淡薄,提高民企自身法治水平迫在眉睫
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而致使企业蒙受损失,具体表现在:一是不懂法。调研中,我们发现发生在民营企业中的法律纠纷主要有五类:第一类是因为股权登记不规范造成纠纷;第二类是因挂靠引起的产权、确权纠纷;第三类是经营不规范造成权益纠纷;第四类是技术和???造成纠纷;第五类是企业与分支机构、?机构、人员之间的纠纷;这些都是民营企业不善事前进行法律防范造成的。结果常因在不知法的情况下违法,莫名其妙地导致企业权益受损;即使正当权益受损也不能得到法律的及时救济。二是不信法。由于立法、司法和执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一些民营企业产生了对政策的复杂心理和对法律权威的不恰当理解,认为法律是统治的工具而不是维权的武器,因此对法律持怀疑和观望态度,当其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更愿意上访而不是诉讼;更愿意找党委和政府而不愿意找法院;更愿意找媒体曝光,而不愿意找律师咨询。三是不守法。一些企业在市场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了追求暴利,在竞争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自身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治环境和企业形象,从而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六)法治体系不全,民企内部依法治理工作亟待加强
在与我市部分民营企业业主交流时,他们中大部分人都表示,在民营企业内部法治环境治理上,还显得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家族式企业,成立时章程简单粗略,没有设计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产品结构不合理和管理不规范等自身缺陷,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二是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规范完善的雇佣、销售和采购体系。不少民营企业的聘用合同,既有违反法律政策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又不善于保护企业方的利益,缺乏许多必要的约定。在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建立上,显得随意、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不利于维护企业利益。三是一些民营企业税收规划不合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企业的税赋负担重、压力大,而很少有民营企业不善于依法合理地安排收入和支出,缺少合理规范的税务计划;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缺少必要的策略、方案和事前防范措施,导致民营企业的商标、专利受到侵权,影响企业的发展。
(一)更新思想观念,营造民营经济关注氛围
商”、行动上“重商”,切实达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目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意识到,发展民营经济是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采取比东部更开明的思想、优惠的政策、更有力的措施,才能实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文明公正司法,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公正司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天职。一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即:刑事审判的保护作用、民商事审判的调整作用、行政审判的监督作用,为民营经济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空间。二要加强审判调研。探讨解决涉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劳动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三要文明公正司法。让各类市场主体都能讨个平安公道的说法,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四要提高司法效率。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所以,人民法院要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案件快审、快判和快执,人民法院要开辟为民企服务的“绿色通道”,只有这样,才能最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要解决权利不得滥用问题。打击以权压法、以公权侵害私权现象。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主要机关,依法行政要求行政行为不得超出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其次,要解决行政职责必须履行的问题。按照宪法分工,审判机关只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解决机关,所以行政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尽量将纠纷解决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这既是依法行政的内涵所在,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本质要求。第三,依法行政必须注意提高效率。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推进政府管理机制和体制改革,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坚决防止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的衙门作风。依法行政要把政府的职能由管理转变到调节服务上来,主要就是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牢牢树立服务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和本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依法行政要抓好民企维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严格有效措施保护民营企业不受任意检查的干扰,通过内部与外部的双重约束,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政府要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对不合理收费项目坚决查处和取缔;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和肇事者,公安司法部门应予以严厉打击和查处。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民营经济生存能力
民营经济的兴起,单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这就要求企业自身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民企自保能力。民营企业经营者要经常组织学习,进行培训,强化法律意识、市场意识、金融意识和国际意识,增强管理能力,成为懂法律、懂经济、会管理、善协作、敢创新的现代企业家。在维权工作上,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二是规范管理体系,提升民企竞争能力。民营企业必须推行规范化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降低运行成本,并依据法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运作机制,合理设计收支安排和税务计划,为企业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三是大力弘扬诚信,树立民企良好形象。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你能在一定时间内欺骗一部分人,但你永远无法欺骗所有的人。”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诚信就是形象、诚信就是生命、诚信才有市场、诚信才有竞争力”的意识,不要急功近利、因小失大,要通过道德自律和法制保障在民营企业中建立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民企社会地位。民营企业要增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做到遵章守法、正当竞争,爱护资源、保护环境,重视安全、珍惜生命,创造条件、扩大就业,融入当地、服务社区,助弱济贫、共同富裕。这既有利于社会进步,又有助于企业社会地位的提高和自身的发展。
(五)规范有关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外部环境
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和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民营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但仍需进一步规范有关的措施,才能真正实现民营经济又好又快、持续稳定的发展。一是做好普法宣传,端正民营经济发展导向。通过普法和依法治理,提高民营企业家整体素质,促进民营企业与wto接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建立起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长效监督机制。二是落实律师职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律师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担负着提供法律依据,代理企业法律事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标准化服务等职责。这就要求律师及时处理和制止侵权行为,帮助企业建立防范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并尽快转变工作思路,将注意力从采取应诉补救措施为主转移到预防纠纷上来。三是搞好银企合作,优化民营经济外部环境。由政府牵头,成立银企关系协调机构,定期召开银行、企业、司法及政府负责人会议,专门就解决企业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切实运用好国家核销贷款的各项政策,为银企共同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民营企业有其自身所固有的特点与缺陷,如家族化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企业主(家)的自身素质问题等,但这些更有赖于政府、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大环境,使民营企业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让其经过眼古的历练,血与火的洗礼,得以真正壮大和走入正轨,从而为万源市抢抓新一轮经济发展机遇做出新的贡献。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五
总结。
汇报一、x村人居环境现状。x村距镇政府x.x公里,耕地面积x亩,主导产业是以核桃、花椒为主的干杂果,面积x亩,林地面积x亩,核桃x亩,花椒x亩,全村x个村民小组,x户x人,党员x名,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x人,已脱贫x户x人,x年实现整村脱贫退出。
脱贫攻坚以来,在机关的大力帮扶下,x村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等有机结合,围绕“脱贫之日就是美丽乡村建成之时”的思路,累计协调和投入资金x多万元,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通村公路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一系列项目建设,x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一定改善,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全村“脏”的问题明显减少,“乱”的现象有效管控,“差”的状况逐步改观,“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正在x村逐步变为现实,x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x年成功创建成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
一是管护机制同步推进。坚持“治、建”与“管、护”同步推进,抓紧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健全保障措施的环境卫生工作要求,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展公共区域保洁和垃圾清运,定期组织群众清理“三堆六乱”,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群众共建美丽家园的意识和行动自觉明显增强。
投资x万元完成了x村整村坡屋顶改造工程;
投资x万元完成了虎河组通组路x.x公里;
协调项目资金x万元,新栽太阳能路灯x盏,新建垃圾站x个,修复主巷道盖板x米;
协调项目资金x万元完成了主巷道柏油硬化工程、排水渠修建工程;
协调绿化补助资金x万元,完成村内巷道修复和全村绿化建设工作。
三是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新改建的村文化广场成了群众茶余饭后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村委会里农家书屋、多功能大厅,给村民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活动场所,协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x万元,完成了以“美丽乡村、生态x”为主题的文化墙x平方米,定期开展文艺演出、道德讲堂、“好婆婆”、“好媳妇”、八星励志户等评选活动,助推着乡村文明建设,既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又提升了群众的生活品质,提升群众的内生动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群众环境意识还不高。近年来,尽管全市在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但受传统文化习惯及农民居住的分散性、生产方式的封闭性、社会交往与联系的局限性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村民的生活还比较随意,环保意识还不强,门前收拾的相对整洁,屋后柴草乱堆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还不强,生活观念依然沿用***惯、老方式。
(二)农村生活污染增多。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数量也持续增多,塑料袋、易拉罐、酒瓶、建筑垃圾等垃圾逐渐增多,处理难度进一步增大。伴随着农业机械化的进一步普及发展,很多群众不再使用传统的农家肥种植,而是依靠农药杀虫、化肥催肥养苗等短平快的方式。加之环保意识不强,施药后随手将包装物就地乱扔,化肥农药污染、白色污染等问题逐渐显现,对土壤、水源甚至人、畜的生命安全带来比较大的隐患。
有的农户卫生厕所建成后,使用率不高,还是传统用厕方式。少数农民只希望从人居环境整治中赚取劳动报酬,得到实惠,自主投工投劳的热情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四)管理机制还不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量大面宽,成因复杂,有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责任不够落实、措施不够经常、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更有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虽然x村当前整治工作在道路硬化亮化、村庄绿化、路面清扫、墙面粉饰层面下了不少功夫,但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筑垃圾清运、面源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村民zhu体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主要依靠村委会推动,没有形成村环境卫生工作机制,“重建轻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后期运行管护机制研究不够,部分基础性建设项目还没有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特别是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公共厕所等设施运行维护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影响全村环境整治的持续性。
三、
几点建议。(一)提高环境整治思想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大意义和迫切要求,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加快补齐短板,积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工程,采取切实措施,从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利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农村环保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三是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立足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要,学习先进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明确农村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提高农民群众知规划、执行规划的意识,减少乡村乱搭乱建现象。
(二)实现环境整治科学谋划。农村环境整治要立足长远,科学谋划。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农村主要污染问题和主要污染源,根据污染特征,加大力度优先整治。二是及早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按照《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结合不同季节和重大节日,每周确定一天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扎实开展以“八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集中整治,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观。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规划建设等不同实际,合理确定整治任务目标,分步分类实施,做到逐步提升、逐年完善。
(三)营造环境整治良好氛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仅要提升“硬件”,“软件”也非常重要,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提升持续提升农村环境水平的重要保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介,在舆论引导上下功夫,着力细小,贴近群众,让农村群众天天听“整治”、日日见“整治”,耳濡目染地在整治过程中转变传统思想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健康教育,使卫生健康理念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更好地发动群众自觉投身到环境治理活动中来。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文明家庭、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栽花种树,绿化美化庭院,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学习各地环境整治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在见贤思齐中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通过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逐步开展,进一步提升乡村特色、改善村庄环境,激发村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从而引导群众珍惜环境整治成果,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培养良好生活习惯。
(三)健全环境整治保障机制。一是健全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运行费用的资金保障工作,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时,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好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创新政府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加快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根据民俗民情,从垃圾清扫、收集、处置到职责分工、激励、监管等环节建立完善制度,发挥好村级各类组织作用,鼓励农民投工投劳,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享的协商格局,明确责任和义务,逐步培育群众责任意识和付费意识。根据实际落实x名以上保洁员专门负责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抓好农村的门口、路口、村口、河口等关键点,屋边、路边、河边、田边等重点区域,做到常打扫、常清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久改善。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六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牵头推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积极支持相关单位提升“中小股东保护”“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等指标,努力为北京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球第5.其中北京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全球第一;办理破产指标排名全球第51位,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10位。在国家发改委开展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第1位,办理破产指标排名第2位。
(一)紧紧依靠制度优势,建立总体发力、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1、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认真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将营商法治环境建设融入首都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依托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办和相关委办局的对接沟通,协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涉法事项,有效解决相关瓶颈性问题。
2、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全市法院的全局性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根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及23个配套制度文件。
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改进工作。全市三级法院向社会集中公布北京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上门到企业、律协等征求意见建议306次,开展政策宣讲401次,参加人数5万余人。根据市场主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迅速开展整改,加强制度落实,有效推动了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坚持公正司法,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723388件,同比增长78.55%。一是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186525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公平,树立诚信原则,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二是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债券等金融类案件90430件,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金融司法支持。三是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934件,对涉外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加强与仲裁机构、涉外商事纠纷调解组织的对接,营造了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司法环境。
2、依法保护产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制定实施《关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若干意见》,对国有与民营、外资与内资、大企业与个体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既保护财产权,也保护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既注重实体权利的保护,也注重程序权利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3、加大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2332件,同比增长188.83%。一是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完善商标行政案件速审机制,通过简化裁判文书、改革审理方式、开通“速裁绿色通道”等,切实缩短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完善全流程在线诉讼系统,实现简单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化、标准化、规范化处理。二是加大侵权行为制裁力度,探索适用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加强程序性措施的适用,积极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努力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三是严格依据相关竞争法律法规,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妥善处理破坏市场竞争规则的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指引作用。
4、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一是完善专业化破产审判机制,成立北京破产法庭,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市高级法院制定实施《关于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意见》,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出台《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改革破产财产处置方式,加快了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程序,三年来推进27家企业完成破产重整,华都肉鸡、万瑞飞鸿等公司破产重整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二是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北京市12个部门出台16项制度、25项措施,有效解决了破产经费不足和破产管理人查询信息、开设账户等问题,全面提升了办理破产便利度。三是积极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册》,发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出台《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信息的意见》,强化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提高了破产管理人工作水平。
(三)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增加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1、着力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尺度统一,提高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一是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出台统一裁判尺度制度文件5项,在商事审判领域推出21项商事案件办理规范,明确同类案件处理标准,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二是发挥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严把审判质量关。三是推行法官会议、类案检索制度,为法官办案提供参考,促进司法尺度统一。
2、着力缩短办案周期,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一是研发运行“立体化线上立案系统”,实现网上立案24小时“不打烊”,一审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全部可以网上立案,京津冀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二是在全市法院一体推行“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2019年,基层法院用21.6%的民商事法官在诉讼前端解决了65.4%的民商事纠纷,前端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后端平均审理时间缩短21天。三是加强审限管理,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等事项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延期开庭次数不得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得超过一次,推动案件快速流转。大力推广电子送达,上线“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2019年电子送达使用率达到50.8%,民商事案件平均送达周期缩短了43%。针对鉴定评估周期长问题,对鉴定评估各节点实行信息化监控,全面推行鉴定评估等专业机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民商事案件鉴定评估平均用时从79个工作日缩短至27个工作日。四是深入开展民商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有效激发诉讼程序效能。试点以来,简易程序平均审理用时缩短至43.9天,不到法定审限的一半,切实提升了审判效率。
3、着力解决“执行难”,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健全由全市49家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执行查控机制,实现对车辆、房产、工商、民政等9类政务信息和银行存款的联动查询。三是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在行业准入、生活消费、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三年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3万起,限制141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9.9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5.6万人参加小客车指标摇号,推动形成了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经过艰苦努力,全市法院打赢了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正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4.2%,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
4、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一是全力打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手机端北京移动微法院两个在线诉讼平台,从立案、缴费、提交材料、庭审等全部诉讼流程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为人民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疫情期间,大力推广“云庭审”,今年上半年网上开庭13万余件,数量居全国第一,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在线服务不停步,既保障了当事人安全,又便利了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二是升级完善12368全天候热线服务,推出“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便民服务机制,确保联系法官到位率达到100%,反映事项办结率达到100%。上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律师”平台,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等服务476896次。三是成立北京互联网法院,实行全流程在线诉讼,积极探索新型互联网诉讼规则,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互联网司法平台。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在线审结案件53307件,运用区块链技术建成“天平链”,解决了电子证据存证认证难题,运用智能合约技术实现执行“一键立案”,成为司法领域智能合约技术全球首个落地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在线诉讼的“中国品牌”。
(四)加大审判人才培养力度,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考验干部、培养人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实施首都法院人才支撑行动计划,开展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百案云庭”专项技能比赛等活动,与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合作,对金融、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领域审判人才开展专门培训,切实提升了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抓不懈纠治“四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北京法院商事审判队伍中,已培养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29人、北京市司法实务研究专家4人、审判业务标兵51人、入选首都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200余人,培育了10个模范审判团队、12个优秀审判团队。
一是内外部环境变化给营商环境工作带来新挑战。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国际经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在维护经济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民商事审判涉及市场经济各领域各环节,政策性、专业性、时效性强,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需要司法作出公正、审慎、恰当的评价。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需要把审判理念、思想观念同步更新到新时代要求上来,把新发展理念准确及时贯彻到司法裁判中去,更好地发挥司法裁判在树规则、稳预期、促发展中的职责作用,这对我们的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努力。
二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格局还有待完善。我国的执行合同指标已经跻身世界第5名,在其中的二级指标“司法程序质量指数”上,北京已连续2年取得全球最高分。面对营商环境面临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保持高水平的基础上,从过去对标国际的“跟跑思维”转向引领国际的“领跑思维”,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同时,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持续进步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离不开律师、鉴定评估机构、破产管理人的多方努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整体工作机制高效运转。
三是推动核心指标提升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对标世界最佳水平,北京在执行合同用时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缩短诉讼用时上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虽然北京法院提供了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但在线诉讼需要当事人同意,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提升审判效率是需要研究的新课题。部分案件中企业经营状况及财产调查难,尤其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名或非实际控制人,企业实际财产状况难以查清,导致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办理破产”方面,完善破产管理人的指定规则,需要完善立法;破产案件办理质效还有待提高,符合破产审判规律的绩效考评机制还需探索;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考核还有待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落实;破产重整制度运用还不够充分,破产成本仍然较高,与全球最佳实践水平存在差距。
四是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影响到当事人的实际获得感。三年来,北京法院从推广网上立案、引导电子送达、规范司法鉴定、**财产处置难题等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但在制度落实上还存在不够到位的情况。同时,一些便利化措施如今年推出的破产管理人查询等,尚在实施初期,运用中还存在衔接、运行不畅等问题,需要结合当事人体验进一步加以改进。
五是商事审判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面对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干警队伍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涉外、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数量仍然不足,审判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是坚持首善标准,完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整体工作格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首都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创新,准确识变、主动求变,积极引领评价规则的创设,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经验”。坚持总体发力,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法院、各部门同频共振,齐抓共促,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格局。继续对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是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企业破产和相关执行案件,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努力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贯彻竞争中性原则,维护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尽量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严格遵循金融规律和审判规律,依法审理各类借贷、债券、证券等案件,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进一步解决权利人维权难问题,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立足国际形势变化,做好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努力将北京打造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优选地。
三是下大力气缩短诉讼用时,确保执行合同指标保持领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在各类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加快财产处置工作,完善信用惩戒措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用好用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政策,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当事人需求,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实现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北京智慧法院建设成效,为世行评估提供新的最佳实践样本。
四是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提升破产指标上取得新突破。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快简易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加大破产重整制度运用力度,推进办理破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继续完善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统筹处理好财产处置与登记、人员安置、税收缴纳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降低市场救助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五是狠抓制度规范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对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做摸底调查,对营商环境评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持续开展广泛宣传,扩大对律师和破产管理人的培训覆盖面,加强与世行专家组的沟通磋商,让企业、律师、破产管理人等切实感受到法院改革政策的成效。
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打造首都商事审判人才高地。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轮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专家型法官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北京的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全市法院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七
根据《中省环保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表》要求,针对省委反馈共性问题进行整改,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委反馈共性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没有很好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还没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2、责任意识不强,环保职责不清、尽责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环保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较为严重,没有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3、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查的问题。
4、意识淡薄、熟视无睹任至徇私枉法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1、提升我局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反馈意见到位。
2、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
3、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自觉贯彻落实中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三、整改措施。
按照要求,我局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进行一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主管领导讲一次生态建设课、邀请了有关单位的砖井学者做一次生态环境文明报告,确保了我局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我局每季度研究、讨论2次,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环保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度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
四、强化管理,理顺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
一要根据盐湖的生态功能保护和管理要求,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将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准入门槛作用。
二要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配合。要创新方法,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环保工作制度。要明确环境治理项目的后续运行和管护办法,确保各项政策长行久效。
三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区域环境保护网络,加大环保专业人员招聘力度。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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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八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土地的有偿使用,房地产业的发展,住房的商品化,第三产业的兴起以及大量外资的引进,使得旧城改造获得新的改造动力和契机,从而推进了旧城改造的发展。这对于旧城区的原生居民来说,无论是保留、改建还是新建住宅,其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无异于一场新的变革和冲击,对其身心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旧城改造的主导者通常是当地政府。实施旧城改造,根本目的是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是利国利民的实事好事。但旧城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很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个别地方出现偏差,就会影响这项工作的`声誉,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本文通过调查分析我市旧城改造中对居住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比较完整的旧城改造概念,当属1958年8月在荷兰海牙召开的第一届关于旧城改造问题的国际研讨会对旧城改造做的概括:旧城改造是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城市老化地区实施的有计划的城市改造建设,包括再开发、修复、保护三个方面的内容。
居住环境是指包括自然条件、设施条件和社会条件而形成的生活领域与生活环境,主要由周围条件、用地条件、公共设施条件和自然条件四个基本要素所构成。而生活环境是指以居住生活为中心的生活中有形或无形的外部条件,一般涉及气候、声光、空气和水等自然条件和各种人为条件两方面内容,后者除了包括道路、公园、交通、商店、医院等公共设施条件之外,还包括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如人际关系、土地情况)。本文结合城市实际,着重调研分析旧城改造对居住环境的自然条件和设施条件方面的影响。
(一)自然条件方面
居住环境的自然条件一般包括气候、声光、空气和水等因素。在一个城市中,旧城改造往往对居住区的通风、日照、空气环境及声环境产生影响,有时也通过改良居住区周边地形、地貌、绿化、河流等对改变其原生环境质量。在我市旧城改造中对居住环境自然条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通风的影响
居住区内建筑的密度、长度、排列方式等因素直接影响到小区内部的通风状况。旧城改造中大多数用地中建筑密度或高度都有所提高,因地块形状所限,在多出面积的原因促使下,许多新建建筑长度也很大。如果许多小区中建筑密度较高、夏季主导风向上的建筑较长,则非常不利于通风。我市许多小区若干建筑长度在80米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0米,且正处在其他住宅的夏季上风向。高层住宅小区建筑的排列中还容易出现有害的强风和旋涡,我们城市中高层建筑逐渐增多,也要对此加以关注。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近居住建筑外围的城市公共建筑,如多层以上的大型建筑,若处在城市主导风向轴线上,也会对小区内部通风产生影响。如金鼎世龙城项目中的公建布局方式,正处在住宅的上风向。作为北方城市,小区北部住宅相对长且紧凑,有利于挡住冬天的寒风,而夏季温度较高时,通风则变得重要。通风这一环境指标常常容易被忽视,但它对于居住小气候的改变却起着非常大的作用。
2、对日照的影响
我们通常在各种纠纷中接触到的多是日照方面的问题。旧城改造中有的是原来住宅日照不达标,通过改造符合了国家规范要求,但多数是降低了原有的日照标准才会引发纠纷。在多个旧城改造项目的公示中,居民前来查询的多是对日照的影响情况。即使日照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也会因标准比规划前降低而导致纠纷。
又如商场路与柳泉路夹角处某地块,在招商引资中土地局将一沿路的“银边”拍卖,开发商将其改造成高层商住,但却大大降低了北侧原有住宅的日照标准,比如由原来的最底层大寒日满窗日照6小时降为2小时,引起居民不断上访。该地块原有建筑层数较低,空间开敞,改造后建筑密度很大,楼也高了,空间压抑了不少,居民当然不满意。
其实居民尚不清楚的是,该地块的改造如不结合内部统一规划实施,则旧住宅这块骨头将很难再有改造机会。类似这种地块,日照不如以前的标准只是一个简单的表象,土地部门拍卖土地时应当肥瘦搭配,才能使旧城改造有序进行,规划部门则应在规划方案阶段充分考虑被动影响居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建设和谐发展。
3、声环境的影响
许多改造前的住宅区面积较大,分布均匀,只有少数与道路相邻,而在还迁时开发公司往往将还房安排在最不利地段,往往是临街楼座或底下几层混合设置公建,居民所受到的道路交通声音污染较前增加,因公建设置造成的潜在污染也较为严重,如音响店、卖场等的设立与声音广告的影响。因为这些楼座往往是最不好卖的,所以就用来还迁,好卖的有利地段的楼座则作为商品房销售。比如第一宿舍改造中开发公司计划将还房主要安排在最北侧两个临街楼座,或东侧临街并带公建的楼座。而内部较为安静,绿化环境也不错的楼房,则作为商品房销售。不过该项目由于诸多原因,至今尚未实施。在许多小区中均存在类似情况,但居民选择往往较为被动,无法保证其应有的利益。
4、对空间的影响
旧城改造在我市主要体现在对旧的楼房改造,平房和棚户区很少。旧的楼区往往层数、密度较低,空间环境宽松,但由于将改造嫁于开发公司,他们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则力争改造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最大化,使规划后的居住空间较前紧张和压抑。如第一宿舍改造前后的图纸对比,空间格局变化很大;还有原大化纤生活区,在所有可以插建的停车场、活动场、绿地、楼头等地块上插建了多个楼座和单元,虽在第一次公示时引起轩然大波,上访频繁,在第二次公示中却不知因何故通过。明知其不合理、不合法而为之,这是规划部门迫于上级压力的一种无奈之举,但对小区内原有居民的影响却是几十年也难以消除的。
(二)设施条件方面
1、对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的影响。
在旧城改造中,许多零星改建用地往往因为其规模不足以配建一处中小学或幼儿园,则就近使用现存教育设施,但其总量较大,给许多学校加大了压力。城区中许多规划配套的学校迟迟不建,如科技苑居住区里的中小学。有的甚至还被调整为其他用地,如北苑居住区里的规划中、小学依次被调整为住宅用地。有的规划配套学校规划服务范围较大,但却被包给民办经营,影响到周边配套不良,如世纪花园的小学,虽是公共资源,但仅有几个班是公办收费方式,绝大多数还是高收费的民办教育,不利于周边居民平等享用教育资源,也不利于学校划片。据说中润华侨城里配套的小学也要建成私立的,但在规划中它是作为配套的义务制小学。世纪花园的规划至今未批,因为其内部许多建筑退让用地距离不足,但最重要的原因则是其应配套的中学用地最终被占用了。近几年职业学院等学校合并迁址而产生的闲置教育用地,应当首先用于弥补教育设施的不足,但事与愿违,由于种种原因,百姓的切身利益并未得到重视。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家庭面临孩子入学困难,家长们被政府各个部门推来推去,久久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使得适龄中小学生入学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而幼儿园由于多是市场化管理,其招生班额大大超出国家规范要求,对幼儿的成长非常不利。幼儿园服务半径较小,所以其班数设计仅限于服务范围内人口指标,但由于许多零星改建用地规模不足以配建一处幼儿园而借用相邻的幼儿园,给其造成压力。为了在有限的资源基础上扩招,则将活动室改成普通教室,降低了幼教的环境水平。有的旧城改造项目为了满足住宅的用地需求,将规划幼儿园“挤”到位置和朝向均不利的位置。如城市风景小区中的幼儿园,被“挤”到小区西边东西向放置,其朝向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建筑面积根本达不到标准。
2、对交通、绿化设施的影响。
在旧城区改造规划中,常常因城市经营的利益所驱,不仅无法实现老城区居住环境提升,还会对交通、绿化等公共设施造成很大影响。张店城区中原总规中规划的社会停车场用地逐渐被占用为其他用地,如美食街两端的社会停车场用地、金帝广场北侧的社会停车场用地均被调整用地性质。许多招商引资项目存在规划停车场地不足等问题仍被批复,如荣宝斋。有的项目直接吞吃了城市道路,如中润华侨城吞并了三条城市道路;__某工厂改造为住宅项目吞掉了一条城市支路。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些行为使得城市路网结构合理性大大降低,且留下了交通隐患,为将来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设置了人为的羁绊。
绿化方面的影响也令人担忧,城市建设量大增,但公共绿地面积增长缓慢。如张店老城区的绿地,多年来只有三处公园、两个广场,两条沿路绿带,其中东部只有一处公园和一条较窄且短的沿路绿带。近几年老城区内改造项目很多,住宅建筑、商业建筑面积增加速度较快,但公共绿地面积并未增加,配套设施也没有明显改善。同时,许多规划的居住区级公共绿地却被调成住宅用地,如凯瑞居住区、莲池居住区、华瑞园居住区等控规中均规划了与居住区相应等级的公共绿地,但在随后的修规审批中却逐渐调整位置、减少面积,有的甚至就不见了。
3、对其他设施的影响。
在旧城改造中商业、医疗、娱乐等设施方面尚未引发较多矛盾,但问题方面也不容乐观。如张店老城区没有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文化娱乐中心,文化娱乐设施匮乏。仅有的几处设施规模偏小,设施简陋,档次低,无法满足日常活动和市民健身需求。图书馆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建设至今未再改建,规模小,设施落后,已几乎停止使用,仅有的一处体育场也因经营不善而几近停业。目前来看,高档次的居住区层出不穷,单在引导居民健康消费、丰富文化生活等方面还有欠缺,居民还有待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项目和设施,以科学的消耗他们的时间和金钱,比如提供更多开放性强的图书馆、便民体育设施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在旧城改造中起着主导作用,许多问题的引发也是政府决策不当引起的,因此解决旧城改造中的诸多问题,应当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同时居民作为城市的主人,应当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监督规划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保护自己生存的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综上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对于政府而言,应在旧城改造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避免成为强势群体的代言人。
因为政府往往想通过旧城改造谋取部分差价或是尽量减少投入,将成本转嫁到开发商头上,其实最后还是转嫁到被改造的市民身上。还有“经营城市”、“招商引资”的借口也时常成为偏袒强势一方的客观依据。
基于旧城改造中涉及到不同人群的利益,其合法利益都应受到保护,就资格和能力而言,首先,政府应当扮演人民利益保护者的角色,尤其对于一些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自身力量难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迫需政府提供大量保护。其次,针对旧城改造中公私利益间的冲突,政府应当扮演协调者的角色,较好的进行沟通,慎用手中的强制权力,尽可能的弥补利益损失,做到公私兼顾。第三,政府应当做好旧城改造规划的指导者角色,预先编制系统的规划,批复后用于指导建设,并严格执行,避免规划任意调整行为。最后,政府还应做好旧城改造的监督者角色,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对旧城改造中行为的合法性加以严格监督。
2、对于居民而言,循序渐进、多层次的参与规划制定、执行与监督是十分重要的。
这不仅是捍卫城市利益的需要,更是保护和优化自身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需要。但由于我国长期的中央集权思想根深蒂固,且公众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因而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深度需逐步扩大和增加。
在目前公众参与的初期阶段,重点应放在规划知识的普及和传播上,让公众、开发商和政府官员真正了解规划的实质。公众参与的主体应以专业人士为主,尤其是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相关专业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他们作为学者,能用比较理性的眼光分析规划的利弊。同时注重调动媒体舆论的力量,这往往能使决策者或开发商的个人利益让位。
当公众对规划有一定认识时,可以尝试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由公众选出社区代表,参与规划的编制和决策。规划师组织各种座谈会、展览会,编制各种手册、目录等方便公众参与。
当公众参与达到成熟阶段时,可将公众参与规划进行立法,要求规划的审批应有规划对公众意见的处理目录。公众参与方式多种多样,有讨论会议、图形模拟展览会等,参与的深度也从规划的编制阶段过渡到规划决策和实施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公众参与的组织也多种多样起来,可以是社区特别小组、居民顾问委员会等等。
社会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呼唤高质量的城市环境,优美的物质环境、舒适的居住环境、美好的社会环境和宜人的生态环境,是每个文明城市的追求和向往,也是人类对美好生活的理想。
旧城改造是为人服务,而其机理则是通过市场行为实现的,在任何时候只有坚持人和市场两个主题,才可能有成功的旧城改造,并且可能为长时期的可持续繁荣和发展打下基础。在“效率”与“公平” 的关系处理上,首先必需明确政府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府的收益最终是让市民受益,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在经营城市过程中,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改变,应当是政府追求的最终目标。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九
了解自己所在地出现的环境问题,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寒假期间。
薄纯雨崔立媛杨家宁周树全。
本村居住环境及周边环境。
我们都生长在农村,对农村的生活方式比较熟悉。在寒假,我们对我们生活的村庄的一些污染物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际的调研。我们深入地了解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活动,下面我们就我们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做一下总结。
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步伐也越来越快,居民在空间分布上迅速集中。然而,在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对环境的污染也日益加重。据我们的观察了解,农村污染物主要有农药、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燃煤及植物秸杆焚烧的释放物、地膜、工厂释放的废液废气等。
我们小组的一名成员到汀罗水库边玩耍,无意中发现了许多农药瓶。在短短的时间内,竟然捡到了好几十只。我们联想到在我们农村庄稼和蔬菜需要施用大量的农药。农药在防治蔬菜病虫害等方面起着主要作用,农药的使用量也在迅速增加。通过上网,我们了解到农药的分类。农药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灭鼠剂、杀软体动物剂等,但大量使用农药的同时,不但严重污染了环境,而且污染了蔬菜产品,人吃了受农药污染的菜,又危害了人体健康。
(1)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喷施农药直接污染大气,而大气中的农药绝大部分随着降水,返回了地面,又污染了水体和土壤,水体被污染后,水草和水生生物也有农药,导致小鸟和鱼类均含有大量农药。被农药污染的水灌溉蔬菜,蔬菜也被污染。施用农药过程中,大部分农药进入土壤,用农药进行拌种,浸种化学除草,土壤消毒等,更使农药直接进入土壤。由此造成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2)农药对蔬菜的污染。喷施农药后,有些直接粘附在蔬菜的表面,有些农药则会透到蔬菜作物的根茎叶果实中,当人们摄取了这些作物的根、茎、叶、果实后,便可能引起食物中毒。
(3)农药对人的直接影响。主要是对使用农药的人引起直接毒害,一般多为剧毒农药急性中毒,在农村农药中毒致死时有发生。
(4)农药会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绝大多数农药无选择地杀伤各种生物,其中包括对人有益的生物,如青蛙、蜜蜂、各种鸟类和蚯蚓等。这样就会使许多生态系统消失,整个农田生态平衡被打破。
除了农药污染外,我们地区,仍然存在生活垃圾污染。生活垃圾往往不经任何处理随意堆放,造成环境污染。生活污水全部直接排放,使农村居住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特别是当雨季来临时,整个村庄的污水随雨水排放到水渠,甚至排放到储存饮用水的水库中,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农村取暖燃煤,仍有不少的住户靠燃烧植物秸杆做饭等,这些过程中释放的有害气体,都在污染着大气。只是由于我们这个地方地广人稀,空气还是比较清新的。但释放的烟尘会使近地层空气质量下降。
不少的村庄,畜禽养殖发展较快。但由于可利用的空间有限,养殖户直接在自己的住宅上进行养殖,养殖地点离人的居住点近。加之其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注意避开人口居住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尤其在夏季,整个村庄弥漫着刺鼻的臭气,严重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
除了以上提到的污染物之外,我们这个地区,大部分农田种植棉花,在种植棉花时,大量使用地膜,而大部分地膜残留在土壤中,造成地膜污染在加剧。广泛而大量地使用化肥,会使土壤板结,造成土壤肥力下降。
再者,农村工业的兴办,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有的工厂企业生产经营比较粗放,没有注意环境的维护。例如,在渤海农场有一个农药半成品加工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液未做任何处理便排放在水体中。由于该产品自身有较大的挥发性,释放的有害气体使方圆几十的居民深受其害。幸好这个加工厂因为严重污染环境被取缔了。
我们走访村庄的时候,经常发现任意堆放的垃圾,如飘飞的塑料袋,信手扔掉的农药瓶。因此我们决心了解农民的环保意识。我们小组的成员,分头走访自己所在的村庄(是以谈话的方式进行的),谈话的对象都是农民。通过广泛的谈话和对谈话材料的分析,我们一致得出结论,在我们地区,农民的环保意识普遍薄弱。这表明,农民是被忽视了的环保群体,各种环保宣传在农村几乎是一片空白。
我们小组的成员认为,仅进行环境调研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拿出实际的行动来,为环境保护献出我们的绵帛之力。在同学集体中成立环保宣传小组,加强环保在农村的宣传力度,比如在村庄醒目的位置我们插上这样的温馨提示:请随手捡拾塑料袋、使用有机肥好处多、我爱草我爱花我爱青青小树苗等等;我们还多次劝说那些就近养殖户到村外开阔地养殖;针对水污染,我们在水库旁立一警告牌,提醒人们不要随便扔垃圾,保持水体清洁。
除此之外,我们呼吁采取这样的措施:科学地处理污染物;推广使用绿色能源,如太阳能、沼气等。农村的环境质量状况不仅是农村孤立形成的,它与工业污染和城市环境污染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建议进行城市和农村为一体的综合治理。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十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20xx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25年)》。为了全面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现状与进展,摸清农民对人居环境质量的总体感受和满意程度,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的短板、问题和困难,按照省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制定的调查方案,我们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调研活动,现将这次调研活动的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在全市五个县(市)及殷都区和龙安区范围内开展。每个县(市、区)选取本辖区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较好的2个村、中等的2个村、较差的1个村,合计5个行政村;每个村选取20名村民和1名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村干部进行调查访问。
这次调研,针对调查对象村民和村干部,我们分别设计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两张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卫生厕所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的开展、取得的效果及村民满意度等情况。
这次我们调查了7个县(市、区)内21个乡镇的35个行政村,共收到700份村民和35份村干部的调查问卷,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调研结果如下:
(一)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自去年以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安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安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办法(试行)》、《安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市“百家市直单位包百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xx年底,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即治理乱堆乱放、整治乱倒乱扔、整治乱搭乱建“六乱”,和开展清垃圾、清污水、清塘沟、清违建、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六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随着“治理六乱、开展六清”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和深入,农村环境中存在的许多顽疾和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得到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得到提升。
调查显示:20xx年,在35个行政村中,有34个村投入了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占97.1%;投入的资金总额2100多万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429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是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村容村貌整治和卫生厕所全覆盖三个方面。
在参加调查的700名村民中,使用卫生厕所的有681人,占97.3%;其中,厕所粪污实现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的有496人,占70.9%。生活污水实现集中治理的有563人,占80.4%。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治理的有697人,占99.6%。
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后,村民们感到村庄带来的三大变化分别是:一是认为生活垃圾治理变好的有536人,占76.8%;二是能够使用卫生厕所的有352人,占50.4%;三是生活污水治理变好的有299人,占42.8%。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全市垃圾处理基本全覆盖,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污水处理稳步推进。20xx年度的《行政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报表统计显示:在全市3008个行政村(涉农居委会)中,生活垃圾实现全部集中处理的有2949个,占98.0%;生活污水实现全部集中处理的有522个,占17.4%;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数占到69.3%。
(二)村民对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度和满意度都很高。
对于村民是否愿意主动参与本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表达愿意的有699人,占99.9%;其中,愿意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合理付费的有598人,占85.4%。
村民对于当前的人居环境治理的成果,满意的有674人,占96.6%;基本满意的有24人,占3.4%。
(三)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特点。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平衡。
在我们这次调查中,有些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起步较早,已经完成,有的正在进行。调查显示:在35个行政村中,已经完成村庄整治的有15个,占42.9%;正在进行的有20个,占57.1%。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主要来源于村集体。
调查显示:对于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来自于村集体的有17个,占50%;来自于上级政府的有13个,占38.3%;来自于村民自筹的有3个,占8.8%;来自于其他途径的有1个,占2.9%。
3、“百家市直单位包百村”活动效果明显。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今年2月份,我市聚焦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弱项,开展了“百家市直单位包百村”行动,全市100家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包了130个农村人居环境弱差村庄,每周五下午派人到分包村庄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村庄规划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全市130个分包行政村已经全部完成村庄编制规划,并通过各县(市、区)评审,83个村庄已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审核备案。
(2)村庄环境明显改善。百家市直单位帮助分包村整治环境卫生,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容村貌,创建“四美乡村”和“五美庭院”。截至6月底,市直百家单位已进村开展整治次数700余次,累计参与人数1.5万多人,带动干部群众2万余名,整治乱搭乱建714处,清理乱堆乱放2131处,清理残垣断壁741处,整治空心院落382个,治理坑塘103个,整治弱电线路3385处,安装路灯9485个,美化墙面4446处,创建“五美庭院”2454个,修缮健身广场13个、公共停车场5个、文化讲堂4个、儿童游乐中心13个,130个村已开展背街小巷硬化2321条,累计绿化树木12.8万株。
(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短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面临最大的困难。
在调查中,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最大的困难反映最多的是缺少资金。
调查中我们看到,在乡镇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下辖的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得都不错,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乡镇财政的支持,其次是村集体的一部分投入。乡镇政府的财力是否雄厚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好坏的关键,同时,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多少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必要补充。
2、培养村民良好卫生习惯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部分农民由于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对环境卫生的观念不强,仍然存在着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的现象。调查显示:村民们认为在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有:认为村民难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的有229人,占32.7%;缺少长效管护机制的有111人,占15.8%;没有生活污水管网的有91人,占13.0%。
3、需要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需要持久推动的工作,由于村集体的财力有限,缺乏长效管护机制,“六乱”现象极易反弹,长期保持人居环境“净起来”“绿起来”和“美起来”的难度较大。
(五)对策及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要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力,只有增加村集体的收入,才能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机制。做到有规划地持续地投入,保证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程。三是要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维护制度。我们要建立村民“门前三包”奖励责任制,包绿化,包卫生,包村容秩序,年终对符合标准的农户发放奖励;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做到全体村民积极参与;上级部门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等。四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改造,在充分保持村庄传统风貌的基础上,通过注入生态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开展“一村一品、一村一型、一村一貌”特色化改造,使村庄增添新亮点、焕发新气息。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一
调研内容: 西单商业区算是人们最爱去也是最常去的商业去了,主要的原因就是这里的东西适合各个年龄层和消费层,位于西单大街西侧的大悦城,君太百货和位于西单大街东侧的中友百货就很适合各个年龄段,消费层属于中上等,而位于西单大街东侧的明珠商场,新一代商场则就适合年轻人去,价格也是较为便宜的,像初中高中生就比较喜欢来这里了,西单商场1—3层属于中等消费层,4—7层则属于比较低等的消费层,但也要比明珠,新一代这样的商场价位稍高些。
在五一期间我选了一天,从早上9:00到晚上20:30在西单商业区进行了近12个小时的定点观察。5月2日早上9:00坐地铁来到西单,因为商场10:00才开门所以这个点人还不多,到了9:30就陆陆续续开始有不少人来,这个时段来的人一部分是在西单工作的人,还有一部分就是像我们这么大的学生,基本都是5,6个一起,直到商场开门人也不是很多,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人就开始多了起来。
在五一节假日期间来西单的人要比平时多很多,不过还是年轻人比较多。年龄大概在30岁以下,女生较多,基本都是以公共交通为主,他们来这的目的大概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主要为了购物,有很明确想买的东西,顺带看一下别的,这些人经常去的就是明珠,()新一代和西单商场,如果是消费水平较高的就更愿意去大悦城,君太,中友。第二种是主要为了和朋友小聚,顺带逛一下,这些人喜欢去的地方与第一种相同。因为是假期年龄在30岁以上的人比平时也多了很多,而且大多以家庭为单位一起来,以开私家车为主要的交通工具,他们来这的目的大概都是为了有目的性的购物,这些人更青睐于大悦城,君太和中友,这些商场不仅有地下停车位,而且凭当日当日消费小票还可以免停车费。在西单,到了吃饭点可以说每家餐馆都是爆满,但个人认为大家最喜欢去的还是像麦当劳,肯德基,吉野家这样的快餐,方便快捷又实惠。
调研结果分析: 通过这一天的观察我发现来西单的人大多都很开心,但是大多也都很浮躁。我认为导致这一不和谐因素的原因之一就是环境,因为是商业区,所以环境必然嘈杂,根据时间的不同(节假日和非节假日)来这里的人多少也不同,人多时就会拥挤,而人少时也只能说不拥挤,在这么大人口密度的环境下,人们的心情肯定会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从心理学角度看,拥挤与密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拥挤是主观体验,密度则是指一定空间内的客观人数。密度大并非总是不愉快的,而拥挤却总是令人不快的。
社会心理学家对拥挤提出各种解释。感觉超负荷理论认为,人们处于过多刺激下会体验到感觉超负荷,人的感觉负荷量有个别差异;密度-强化理论认为,高密度可强化社会行为,不管行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如观众观看幽默电影,在高密度下比在低密度下鼓掌的人数多;失控理论认为,高密度使人感到对其行为失去控制,从而引起拥挤感。处于同样密度条件下的人,如果使他感到他能对环境加以控制,则他的拥挤感会下降。一般说来,拥挤不一定造成消极结果,这与一系列其他条件有关。拥挤就相当于不能有足够的个人空间。个人空间指个人在与他人交往中自己身体与他人身体保持的距离。1959年霍尔把人际交往的距离划分为4种:亲呢距离,0~0、5米,如爱人之间的距离;个人距离,0、5~1、2米,如朋友之间的距离;社会距离,1、2~2米,如开会时人们之间的距离;公众距离,4、5~7、5米英尺,如讲演者和听众之间的距离,人们虽然通常并不明确意识到这一点,但在行为上却往往遵循这些不成文的规则。破坏这些规则,往往引起反感。
而使人不悦的另外一个因素就是硬件环境,西单商业区并不算大,但是建筑密度却很高,无论是十几层的大商场还是小片平房商业街都给人楼挨楼,房挨房的感觉,如果只是来这里购物或短时间逛的话就还好,但在这里待时间长了人就会感觉到烦躁。研究表明建筑结构和布局不仅影响生活和工作在其中的人,也影响外来访问的人。不同的住房设计引起不同的交往和友谊模式。高层公寓式建筑和四合院布局产生了不同的人际关系,这已引起人们的注意。国外关于居住距离对于友谊模式的影响已有过不少的研究。通常居住近的人交往频率高,容易建立友谊。
建议:像商业街这种人口密度比较大的开放式空间应该将楼间距适当的加大,或在两高人口密度区域之间留出一块小广场,已达到舒散人群的作用。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二
为了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按照单位党支部要求,针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建设良好就医环境的问题,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报告如下:
本次调研采取现场走访方式,对医院每层楼进行实地调研,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关键,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超前研判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个别科室内存放易燃物品未及时清理;用电线路未进行穿管保护措施,易导致发生混电引起火灾;个别工作人员对消防器材的使用不熟练;医疗垃圾未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
1、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一把手副总则,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实时管理等领导机制。
2、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检查,从严从重处罚。严格工作标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重惩处。
4、全面管控安全风险。重点是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必须完好,对存在问题须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5、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密组织应急演练。
1、严格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
2、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在单位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三
农村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改变,我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多元发展为原则,以引资上项为重点,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在“转型”中实现了“跨越”,在“机遇”中实现了“崛起”。为进一步了解和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状况,根据临农居办发【2015】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宣传和调研工作的意见》,县农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人居办专门组织人员对此进行调研,现报告如下:
汾西县地处山西省中南部,西依吕梁,东临汾水,国土面积880平方公里,辖五镇三乡一个社区,总人口14万,汾西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旅游资源独具魅力,师家大院清代民居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晋商文化又一村的美誉;姑射山真武祠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休闲、养身、观光的天然“氧吧”;威风锣鼓气势恢宏,享誉华夏,坝系农业稳产高产闻名全国。
2015年我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四大工程”计划总投资22619.62万元,截至8月底完成投资9655.8万元,投资完成率为43%。所确定的22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的单位是:林业局实施的“汾西大道”5.4公里的路旁绿化;僧念、南庄、神符三个村的道路绿化,佃坪乡—邢家要乡的公路绿化;卫生局总投资140万元的永安镇卫生院改造项目和7个村级卫生所建设;文体局总投资36万元的8个乡镇的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全部到位;城建局实施的全县农村40辆垃圾清理车,8720个垃圾桶全部配发到村,配齐了327名乡村保洁员。正在实施的项目是:交通局总投资1900万元的细上村与和平镇公路硬化,现已完成600万元;水利局总投资220万元6个村的安全饮水工程土建开工,4个村的管道铺设完工;教育局总投资408万元的和平中心幼儿园建设,已完成投资166万元;总投资315万元的僧念小学教学楼,已完成投资285万元,该教学楼主体已完成,附属工程包括门房、厕所、围墙等正在施工中。发改局总投资30万元的刘家庄红色教育基地修缮工程,现已完成25万元;卫生局总投资140万元的7个村的乡村医疗提质工程已完成,勍香中心卫生院的污水治理正在实施中。
8月20日上午,汾西县召开了“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会上,政府副县长赵志红通报了全县“四大工程”的工作进展情况。张安文县长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项目工程进展情况与各成员单位进行面对面汇报、质询、答疑、互动,会议要求抓住有限时间,保证工程项目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省级绿色生态示范村和平镇申村的规划编制已完成。今年投资4万元村庄的绿化、美化已全部完成;投资20万元垃圾污水治理,目前已完成投资10万元,正在铺设管道和填埋垃圾;投资100余万元中药材示范种植500亩的产业基地已完工;投资16.8万元的危房改造已完工;投资125万元道路硬化、综合文化中心、医疗卫生所、便民服务店,已全部投入使用。
2、市级历史文化和特色文化示范村僧念镇师家沟村的规划编制已完成。总投资200万元的文物古迹修缮工程和总投资4万元的村庄绿化工程已完成;总投资340万元的垃圾污水治理,已完成投资40万元,计划年底前完工。
3、市级工矿一体化示范村永安镇太阳山村的总体规划编制已完成;总投资100万元的肉鸡产业现代化养殖项目已完成投资80万元;总投资128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正在招投标;总投资10万元的村庄绿化工程已完成投资7万元。
4、5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各具特色,规划编制正在编制中,分别根据各村特点,按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正在实施当中。
畜禽粪污处理点及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工程进展顺利。今年全县共投资450万元,其中,投资230万元在年饲养量5万只到50万只规模不等的肉鸡养殖场中选择6个为畜禽粪污处理建设点,分别为永安镇太阳山村洪泰养鸡专业合作社、永安镇朱家山村洪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勍香镇胡峰村丰泽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平镇申村鑫之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团柏乡下团柏村大桦农牧专业合作社、社区管委会惠鑫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这6个肉鸡场以年出栏2000只肉鸡为一个立方单位配套建设干粪池;投资220万元新建焚烧千吨的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六个规模肉鸡场中,永安镇太阳山村洪泰养鸡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处理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其它5个肉鸡场均已开工建设。到目前为止,畜禽粪污处理点及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工程已完成了实际工程量的50%,形象进度达60%。为畜禽粪污处理点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也为建设宜居宜业的农村人居环境奠定了基石。
总投资7154万元的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共涉及3个自然村296户,940口人,按照省文件精神可采用收购住房、给户资金、一村一制、一户一册、一人一发的办法正在制定实施方案;总投资2419.2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正在选址出台方案。
1、虽然我县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狠下功夫,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但由于我县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规划比较滞后,集镇及农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标准不高。一些铺设污水管道的集镇和农村,一般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加上沟渠的排水断面普遍偏小,常被垃圾堵塞,妨碍了排污管道的正常运行,导致污水处理不到位。
2、采煤沉陷区项目因用地指标有限手续上报审批速度较慢,影响项目开工建设,同时项目所涉及的僧念镇岭南村、立柱村位于整合后的山西煤运集团巨开元煤业有限公司矿区内,目前该矿整合五年未开工建设,企业承担的30%的资金经多次协调,难以到位,影响了农民搬迁的积极性,需要上级部门予以协调。
3、由于县乡财力薄弱,投入不足,制约了工程的有效实施,同时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意识不够强,有待进一步教育提高。
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实行“县级领导、乡镇主抓、村组实施”,多方共建,形成一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农民主体的推进机制,不断健全投入建设机制。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朋友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比如在申报建设点时,可考虑引入竞争机制,把群众热情高、干部力量强、农民筹资多的村点列为优先申报对象,要求建设点农民自筹资金达到一定标准,将其作为报点“门槛”,既解决资金“瓶颈”问题,由激发农民热情;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出发点,体现群众意愿;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要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决策、管理以及项目后期管护,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建设过程中,村干部要带头示范,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全民参与,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依靠农民,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全体农民共享。
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科学规划、切实执行。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龙头,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紧紧抓住统筹村镇规划、加强规划管理这个龙头,做到规划先行、优化选点布局、明确攻坚重点、加强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同时,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遵循交通便利、群众基础好、经济基础强等原则,对交通主干道沿线村庄、集镇附近村庄、景区周边村庄可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重点抓好高速公路、省道等交通沿线的新农村建设,努力把交通沿线打造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打造亮点、展示风貌。美丽乡村既要满足农民现代生活居住要求,又要突出展示乡村特色文化风貌,保留乡村文化之魂。要加强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貌、一线一风格一特色,打造一批示范中心镇和精品示范点。在项目建设上,注重与村庄产业发展规划、文化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改房要依照规划建设、改造,彰显地域特点和历史文化特色;改路要注重与村容村貌相融合,做到因地制宜,尽显乡村曲径通幽之美;改环境按美化、亮化、绿化村庄的标准进行,保持乡村的自然风貌和田园风光。要深入挖掘乡村民俗文化、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特色文化遗产,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完美结合。
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以点带面、整村推进。要按照“三级联创”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突出环境整治重点,推进串点连线成片,增强中心村自我发展能力。通过以点带面、以线带面,实现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
总之,实现村容整洁,建设环境优美新农村,需要基层政府在真正吃透中央政策精神的前提下,本着对广大农民和农村极端负责的态度,根据各自不同的发展特点,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和风格,制定出有的放矢的规划和实施细则,然后一步一个脚印地具体落实到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四大工程”为突破,以“三级联创”为载体,咬定目标,细化责任,严格督查,跟踪考核,推动美丽乡村宜居宜业建设工作稳步发展。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十四
摘要:原名叫长虹公园的长虹生态园位于南开区中环线与长江道交口处,冯骥才题写的“长虹生态园”五个大字,向人们昭示着有二十多年历史的长虹公园开启了新的篇章。
关键词:天津长虹公园景观园林布局设计。
全文:
天津长虹公园。
荫,公园里幽静的甬道,大片的绿地,鲜花争艳,大树参天。(一)主要设置内容:
天津长虹公园。
公园绿化主要是以苍松翠柏做基调,各种花色的花、灌木点缀其间;乔、灌、花、草搭配栽植,构造出大面积的树林、草地园林景观。近年来,长虹公园在引进国内外的一些优良花木的同时,还引种驯化了白刺花、黄荆等一些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乡土树种。这些土生土长的乡土树种,具有管理成本低、易于成活等多种优点,将其用于园林绿化具有很好的景观效果。该公园的黄荆,其树干丛生,枝叶青翠,生长繁茂,与周围绿色草坪以及点缀的奇石相映成趣,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天津长虹公园结语:关于人民公园景观园林设计规划的调研结束了,从一个学艺术设计专业角度再走一遍公园,觉得对于这个公园的了解深入了许多,再结合书本上的知识,相信对于之后的设计课程会避其短、扬其长,得心应手一些。
环境调研报告总结篇十五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xx作为矿业大市,大规模矿产资源开采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近年来我市加大了矿山复垦工作力度,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缺乏复垦资金、地方法规及强制手段,复垦工作还远不能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全市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植被总面积达17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三个区域:一是xx城郊从东北到西南,依次排列齐大山、胡家庙、眼前山、大孤山、东xx、西xx等六大铁矿开采区,形成四大采场、五大排岩场、六大尾矿库,占地面积约50平方公里,堆积岩石20亿吨以上,排放尾矿近10亿吨,影响范围达150平方公里;二是从海城牌楼至马风的菱镁滑石开采区;三是岫岩偏岭菱镁开采区。从理论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其中可恢复面积约100平方公里。
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危害严重。矿山造成的春季风起尘扬,是污染xx市区空气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矿山开采过程中排出的尾矿、排岩等大量废弃物,不仅需要大面积的堆置场地,而且严重破坏了原有生态系统,露天开采还带来了大面积的景观破坏。分布于海城市和岫岩县境内的菱镁矿,大多是中小型矿山企业,一些企业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导致采剥失调、采出率低,造成严重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同时,矿山开采使矿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动态平衡系统遭到破坏,以致水源枯竭或河水断流,影响植被的生长,造成植被破坏。如果矿山得不到良好有效的复垦,再过几十年,xx周围将会变得满目疮痍,烟尘弥漫。
近年来,我市采取规划先行、政府推进、典型引路的方式,使矿山复垦工作初见成效。20xx年组织编制了《xx市西xx矿区自然景观保护与矿山开采收尾植被恢复总体规划》,20xx-20xx年编制了《xx市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总体规划》。20xx年以来,建立了齐大山、西xx、前峪尾矿库、岫岩偏岭等矿山植被恢复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的建设,为全市矿山植被恢复提供了土地重塑与土壤重构,植被物种选择,栽植、养护、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树立了样板,推动了全市矿山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的开展。几年来,我市采取国家出资、企业配套“两家抬”的方式,综合筹措资金1.5亿元。其中齐大山植被恢复项目争取省财政资金3600万元;东鞍山尾矿库及大孤山、眼前山、齐大山排岩场等5个植被恢复项目争取国家财政资金2819万元。对民营矿山企业,采取政府提供树苗和下达任务书的方式,也取得了一定效果。
截止20xx年底,全市矿山植被恢复面积13.5平方公里,植树近1000万株,综合投入资金1.5亿元,全市矿山植被恢复率达到135。其中重点恢复区是xx城区周边的齐大山、眼前山、大孤山、东xx、西xx五大铁矿区,投入资金13亿元,恢复面积近10平方公里,植树800多万株。近年来,鞍钢在矿山复垦方面投入很大,取得了显著效果,为其他矿山企业做出了榜样。
目前,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管理方式和手段滞后。尽管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国家、省有关法规文件也都提出一些具体政策和要求,但实际操作层面的政策、法律、法规仍然没有建立,造成矿山环境管理工作力度不大,矿业开发没有必需的环境成本投入,形成矿山开采的暴利。受利益驱动,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稳定。二是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缺口大。我市矿产开发规模大,历史久,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尚需恢复资金近10亿元以上,缺口十分巨大。
1、建立畅通的资金来源机制。本着“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使矿山企业作为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的主体。应尽快出台《xx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植被恢复保证金缴纳。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争国家和省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2、建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充分发挥环保、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管好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
3、抓紧制定和出台地方法规。缺乏法律依据是影响矿山复垦工作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应该尽快制定地方法规,把矿山复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通过法律的程序得到解决,用法律约束矿山企业行为,依法促进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的开展。法规中应包括矿山企业准入,监管及运行方式,植被恢复标准,违规处罚标准等。只有对矿山复垦工作采取强制手段,才能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