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模板17篇)
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共识和合作精神。编写合同要准确描述双方的权益与责任,保证公平性。以下是一些成功的合同样本,供您参考和借鉴。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一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书,并经双方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其业务范围为_________市内,国内长途陆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 本业务专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讯之用,乙方必须为第一类或第二类电信事业始可申请。
第三条 本业务现行可提供之营业区域为_________市。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通讯服务项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 申请程序。
第五条 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表。
二、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
三、第一类电信事业应检附交通部核发之特许执照,第二类电信事业应检附电信总局核发之许可执照,以供核对。
第六条 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需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契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依规定缴费后,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内使其通讯。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通讯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延期。
第八条 甲方与乙方之责任介接点如下。
1.甲方头端机房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2.乙方分接器以下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第九条 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正常运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租用之全段电路遇有障碍时,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应尽速修复,或通知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部份,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 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间连续满一个月以上者。
二、临时租用:乙方为展示,测试,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间不满一个月者。
第十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 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损毁或遗失,应按照甲方所订价格赔偿。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二条 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类电信事业或第二类电信事业者。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不缴者。
三、申请人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第三章 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 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除依甲方营业规章所订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得以电话申请,乙方如以电话申请异动事项,甲方得询问其原登记资料,确认无误後即可办理。
第十四条 乙方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通讯,俟乙方依甲方营业规章规定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通讯,暂停通讯期间之月租费仍应照缴。
第十五条 乙方欲申请暂停通讯及办理恢复通讯服务时,应以电话或书面向甲方申办。但暂停通讯期间,乙方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十六条 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项详细收费标准资料,应依_________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 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时,需缴纳接线费,其後每________,应於缴纳月租费之同时缴纳维护费。
异动费於乙方申请变更已租用之电路,光节点或数据机时收取。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於乙方申告障碍,经甲方现场查明系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时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 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之业务,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维护费。
第二十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以甲方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讯,其停止通讯期间,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 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 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业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於充抵应付费用後仍有馀额时,甲方应於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十三条 乙方租用之本业务,倘因甲方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讯期间,电路或光纤连续阻断满一小时以上,每满一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十二分之一,未满一小时,不予扣减,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月租费为限。
停止通讯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前条第二项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依第三十四条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讯,经再限期催缴,或逾原缴费通知单所规定之缴费期限两个月,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即迳行终止提供其通讯服务,并得暂停该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业务其他电路之通讯。乙方因未缴费致被停止通讯,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内小时恢复通讯。
第二十六条 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盖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五章 契约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七条 乙方欲终止本契约之服务时,应亲自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并缴清所有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本契约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契约之一部份。
第二十九条 本契约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契约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 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条 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 条 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
(一)乙方为甲方位于的房屋提供日常保洁服务,服务范围包括:。
1、房屋内部地面清洁、灶台、卫具清洁、天花板、墙壁清洁;。
2、门窗、家具清洁;。
3、电器、空调、普通灯具仅提供外部污渍清洁,如甲方需要进行内部清洁,则由甲方自行拆装,乙方进行清洁。
注:抽屉里的物品、地毯、衣物、窗帘、鞋、字画、古董字画不在日常保洁服务范围内,如乙方需要清洗,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墙面:墙壁手摸光滑、无尘土,开关盒无尘土、无污渍,踢脚线无尘土、洁净;。
玻璃:目视无水痕、无手印、洁净光亮;玻璃框缝无尘土,底槽内无颗粒、灰尘、洁净;地面:无尘土、无污渍、,地板光滑有光泽,石材光亮(不包括地板打蜡,石材养护)﹔衣柜:柜体内无颗粒.无灰尘,门板清洁,移门槽无颗粒、灰尘。
三、收费标准:。
4、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约定每周、午为清洁服务时间,甲方如有临时变更服务时间的要求,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安排。
2、乙方质检员将不定期上门检查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工作质量。
3、乙方保洁员在为甲方提供正常清洁服务时,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得要求保洁员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外的有危险性的工作,若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与甲方协商一致,为甲方固定安排1—3名保洁员轮流提供清洁服务,如有人员变动,应征得乙方同意。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保洁员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保洁员的要求,若连续3次不满意,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乙方保洁员提供服务时,应保管好自己与家人的现金与贵重物品,不能加其摆放在显眼位置。如在保洁员提供服务后甲方家中发生物品丢失情况,甲方可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3、乙方保洁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要求经济赔偿。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全面正确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四
甲方双方秉承相互信赖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手袋款式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手袋款式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手袋款式一年分为春夏和秋冬两个系列,
每一系列各分15组不同风格,每种风格包含4款设计,共120款设计;。
2、春夏系列款式乙方须在每年的____________月完成,秋冬系列款式乙方。
须在每年的____________月完成。
1、每款手袋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对该设计费用的金额作任何调整。
2、乙方设计每款的手袋如投入市场获取相应的订单后,甲方可根据市场的需求量另行支付乙方提成费用,提成费用为该款手袋销售额的____________%。
2.手袋款式制版完成后,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版样,确认后甲方立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2、乙方以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1、甲方对乙方设计完成的作品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著作权和修改权,乙方保留作品的署名权。
2、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本身的设计图案、线条及色彩的搭配等,甲方有权对设计作品中的图案进行任意拆分及适用于其他手袋版型的组和或搭配,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费用。
甲方权利: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设计的款式制版完成。
3、鉴于甲方生产的手袋主要用于外销,甲方如在国外进行产品参展时,可要求乙方予以陪同,以听取客户的需求风格进行产品设计。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在陪同甲方出国参展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差旅费用。
乙方义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在按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作品及在取得甲方相应的报酬后,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将其设计的作品交付第三方生产或销售,并不得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手袋业务方面的商业往来。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有义务予以保密,任一方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乙方未按期交付甲方委托设计的作品时,乙方应赔偿甲方____________元,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付。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五
住所地址:电话:
受托方:
住所地址:电话: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
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判决书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通常为用工学校)。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通常为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净化校园环境,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校园部分区域的保洁工作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_________等____人担任学校的保洁工作。保洁________岗位的设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时间春冬季为_________,夏秋季为______________。
3.保洁区域为________。
4.保洁标准为________。
第三条 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常用保洁工具,但不常用的专用保洁工具由乙方自带。
2.甲方应建立保洁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排除保洁区域内的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3.乙方要严格遵守保洁工作操作规程尤其是高空作业和危险区域工作规程,确保劳动安全。
4.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应支付加点工资。加班加点的`时间要符合国家规定。
第四条 保洁费用。
1.保洁费暂定每人每_______月(_______年)__________元(大写)。
2.甲方按_______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协议生效后,甲方于_________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可提前或延顺,但时间必须在______之内。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加班工资按每人每天____________元支付,加点工资按每人每小时_________元支付。
第五条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由_________缴纳;其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当按要求履行本保洁合同,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与此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如果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相关纪律和规程给甲方工作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七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 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 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收费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 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八条 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未补正者,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乙方应就其於申请书中所填之相关资料,检附或出示之文件,资料证明等之真实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一条 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二条 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 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 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五条 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协议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 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收费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七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八条 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九条 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二十条 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三条 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四条 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五条 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 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六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七条 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协议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 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三十条 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协议之一部分。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协议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四条 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乙方依本协议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协议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 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章 申诉服务。
第四十条 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因本协议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保洁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洁范围。
2、室外保洁:前后院、硬化路面、停车棚。
3、室内保洁不含一层。
第二条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干净、整洁。
1、楼道、楼梯地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浮尘、无污渍,扶手、门框无浮尘、无污迹。
2、厕所地面无杂物、烟头、浮水,便池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液封有效为前提)。
3、立墙无浮尘、污迹,天花无蛛网;。
4、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站。
5、雪后清扫道路,大雪天气甲方增援。
6、对突发性污染物(酗酒者呕吐物、摔破罐等)及时清理、打扫、擦拭。
第三条人员配置:
内外保洁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对保洁员做二次分工。
第四条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务费共计万元,大写: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万元。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约束自己方人员可能出现的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甲方部分人员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甲方主管反应,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甲方负责提供所有保洁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芳香球等);乙方自备所有保洁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洁厕灵、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共计1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3、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和作业,因违章导致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第八条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临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昌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九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1.1委托方希望获得咨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5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将在_________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2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4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2.5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2.6咨询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咨询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咨询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2.7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3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三条价格与支付。
3.1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3.4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咨询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批准证书或不需批准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咨询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以委托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上述单据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交付。
3.4.2分项一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3分项二合同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委托方: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4分项三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5分项四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6分项四合同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咨询方:
a.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据合同规定咨询方应支付预提税和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3.6为执行合同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委托方承担,中国之外的发生的费用由咨询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
4.1前述技术咨询报告以_________价格条件交付的最后期限为:
4.2咨询方在航空邮寄上述资料时应以传真方式将邮寄日期和航空提单号等通知委托方。委托方收到上述技术咨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咨询方。
4.3如果在邮寄过程中上述资料发生丢失、损坏,咨询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免费予以替换。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十
第一条 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
第二条 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
第二章 申请程序 。
第九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
第十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
第十三条 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
三、乙方端设备(ce)接口性能调查表。 。
第三章 异动程序 。
第十四条 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
一、移机 。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e)接口性能调查表)。 。
第四章 服务费用 。
第十六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 。
(二)通信埠月租费_; 。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 。
第三十条 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
一、溢收之月租费。 。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
第五章 维护与责任 。
第六章 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
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
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
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
第七章 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
第八章 广告之效力 。
第九章 申诉服务 。
第十章 附则 。
第一审管辖法院。 。
返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十一
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_____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七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第八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一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二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四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协议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_____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_____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七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八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十九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三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六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协议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_____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八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协议。
第三十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协议之一部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协议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三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依本协议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协议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因本协议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十二
甲方(网上客户):
乙方: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服务,必须填写国网上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国网上章程》和国x个人网上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xx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xx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有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十三
乙方(中国电信电信):_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电信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to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必须填写电信国电信电信网上电信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电信国电信电信网上电信章程》和电信国电信电信个人网上电信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
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
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电信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电信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电信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电信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电信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电信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电信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电信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电信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电信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电信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电信x"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电信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电信盖章)。
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_____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_____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_____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_____、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_____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十六
有限公司:
贵单位所发商票及工商银行济宁城东支行保函跟单样本收悉,经我单位联系贴现银主前期工作已完成函知如下:
一、每单商票3000万元整,总额度8亿元人民币。
二、时间三年(每半年换票一次)。
三、一次性贴息为24%。
四、每半年到期前十天(工作日)换票交割,并付利息427%。
五、请你单位带齐相关手续,前往资方所在地,办理此笔业务一切事宜。
六、资方单位带齐放款手续,前往山东济宁工商银行城东支行现场核行、开票、方款交割工作。
七、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由贵方按排负责。
委托提供设计服务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服务器维护事宜达成本协议。
注: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详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合同标的:
受甲方委托,乙方将于20x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负责ibm服务器及相关系统的维护工作。
服务器及相关设备清单附后。
二、服务范围。
1.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对服务器进行管理,具体包括:
移动硬盘)。客户自行购买的专业软件,或数据库版本为sql20x以上,一般由相应产品提供商负责服务,我方负责协助支持。其他数据库产品,乙方负责协助支持。
防病毒软件的安装和配置,定时更新杀毒引擎和病毒库,以及在发现病毒感染后提供杀毒服务(用户需自购防病毒软件)。
防火墙的安装、配置以防止互联网上的攻击。
服务期间内免费提供服务器除尘,清理工作。
合同期内8小时应急服务支持(限保定市区内)。
备件支持,乙方在物力能及的基础上,为尽快解决问题,提供备件支持。e)f)g)h)i)j)k)。
2.电话远程支持。
a)热线电话为。
b)如甲方有超出乙方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需求,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c)甲方采购的设备为ibmx3850或同级别以上机器,提供专门工程师,合同期内全程服务支持。
3.应急服务:
8小时内及时响应支持(保定市区内),一般24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硬件故障,在物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不超过48小时解决问题。
c)紧急备件支持,乙方在判定故障部件后,将通过多种支持渠道,对甲方故障设备提供紧急备件支持,做到快速处理故障部件问题,故障配件如不能及时更换,乙方优先通过渠道先行更换或备件替换。
三、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
a)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b)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明确的需求,以便乙方能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c)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商业资料(包括技术、报价等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乙方:
a)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服务。
b)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商业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业务流程等资料)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c)由于服务器托管方(第三方)责任引起的服务器故障、网络故障等,乙方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乙方应该积极与第三方沟通解决。
d)甲方使用的相关软件,乙方不提供版权方面的支持,版权责任由甲方负责。
e)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维护资料或维护注意事项说明。
f)乙方所有服务单在当次工作执行后,录入信息系统,为日后维护备查。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2.支付方式: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支付,则乙方在此期间(以费用到帐日期为准)对出现的事故及造成的损失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2.乙方有责任提供合同所约定的服务。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与本合同范围相关的硬件损失,应当由乙方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双方可协商赔偿金额。乙方在系统重做或重大数据维护时,需有甲方安排指定人员协助确认,以免重要数据丢失。
注:由于电子数据的易丢失性,甲方需要事先指明需保护的数据、安全级别以便乙方向甲方提供备份方案,乙方不对因为硬件故障造成的数据丢失承当责任,且数据恢复不属于乙方承诺的服务,如甲方需要恢复数据,需要另行支付因设备损坏时数据恢复的费用。未指明的情况,乙方仅承担因自身操作不当损坏硬件的赔偿责任。
3.责任免除: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a)自然因素:如火灾、台风、洪水等。
b)不可抗拒的人为因素:诸如罢工、战争、爆炸等突发情况。
c)如遇双方均认可的、需要购置新设备或配件方能解决的故障,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未予购置,从而导致故障不能修复的,则责任不在乙方。
六、合同中止。
甲乙任意一方如要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对方。服务费用成本按费用标准价格乘以相应服务项目及次数核算。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