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工作方案(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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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一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
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
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
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
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
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二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三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月17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淘汰落后产能转岗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易返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通过走访摸底、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创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掌握政策服务的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援助服务,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创业,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五、活动分工。
(一)主办方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
1、企业招聘岗位统计。做好企业招工信息搜集、整理信息版本供活动做汇总统计和新媒平台发布使用。
2、信息发布更新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快手、政府的网站等同步开专栏“就业援助月专项信息发布”。
(二)承办方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联系各乡镇、各村做好统计就业帮扶需求清单、就业服务活动政策宣传;县乡村振兴局做好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统计调研;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群体帮扶,落实就业帮扶保障措施和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线上直播活动整体协调运作,负责线上招聘活动策划、文案、节目嘉宾对接沟通等,负责常态宣传和特别节目的策划、完成。
六、活动内容。
一是确定帮扶对象,实施针对性帮扶。
(一)开展走访摸底。
各部门通过走访乡镇、社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摸底慰问,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需要帮扶对象,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建立帮扶清单。
各相关部门指派专人依托“金保工程”业务系统就业困难人员模块、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残疾人实名制信息登记系统,通过实名制台账数据比对、联系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确定需要帮扶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将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重点登记身体健康状况、求职就业意愿、就业需求岗位、省内外就业去向等信息,要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是支持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一)积极收集岗位。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摸清县内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就业援助做好准备工作。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动员企业提供一批年龄限制低、技能要求低、学历门槛低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通过手工编织、假发勾织等低门槛项目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准备一批市政保洁、卫生防疫、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多元的就业创业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实施精准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就业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于返乡后不想外出务工的就业困难劳动力,鼓励自主创业和新业态产业实现就业;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通过就业政策宣讲、职业指导,合理规划就业方向,强化就业意愿;对求职技能不足的,为其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有针对性的提升求职技能,满足其就业技能需求;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多种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帮助尽早实现上岗就业;想自主创业的,根据创业者意愿,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奖补政策,为其提供创业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组织特色招聘。
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岗位数据库,定向推送就业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要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发挥功能作用,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上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四)支持灵活就业。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重点挖掘,通过多渠道支持和鼓励零工市场规模化发展。加大灵活就业岗位归集,为困难群众提供岗位供需对接,促进实现就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维护等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三是培树劳务品牌。
(一)发挥品牌效应。
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摸底调查,掌握本地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从业规模较大,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二)做好劳务输出。
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推荐活动,加强劳务协作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吸纳,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输出渠道,将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群作为重点输出对象,做好用工信息有效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四是支持产业、企业发展促进就业。
(一)惠企政策落实。
政府主动靠前服务、助推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生产吸纳就业;对符合享受就业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众,及时兑现补贴待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热情,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等相关部门)。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落实奖补政策。
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企业等就业载体吸纳就业效应,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符合政策的载体,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是推进劳务输出和劳务协作。
各相关部门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推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摸清底数。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底数,积极与务工人员集中地区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了解收集用工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省内外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摸清群众外出务工需求和意愿,各乡镇对所管辖的困难群体的务工需求和就业意愿去向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外出务工就业需求清单,汇总报送就业相关部门。对外出务工较集中地区,由当地人社部门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建立合作,以就业地为单位,根据就业地疫情情况和复产复工时间表,统筹安排返岗时间、错峰出行,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是权益保障。
各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权益保障工作;企业应当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用工,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兑现各种福利待遇等权益;对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给予相应的惩戒制裁,从而进一步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四
(三)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二)宣传发动(20xx年2月1日—2月10日)。
(三)组织实施(20xx年2月10日—3月底)。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培训质量。
(一)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春风行动”活动意义,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1、开展农村劳动者市场情况调查。社保干事对乡属各企业进行用工信息调查,
2、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就业困难家庭援助对象(有劳动能力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三)第三阶段。
1、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走村入户工作,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
2、4月中旬举办“春季用工招聘会”,社保干事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准备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此次招聘会。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要精神和保就业保民生工作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177号)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相关部门主办20xx年克山县“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活动方案明确如下。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0xx年1月17日-1月31日。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淘汰落后产能转岗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易返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通过走访摸底、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创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掌握政策服务的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援助服务,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创业,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一)主办方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
1、企业招聘岗位统计。做好企业招工信息搜集、整理信息版本供活动做汇总统计和新媒平台发布使用。
2、信息发布更新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快手、政府的网站等同步开专栏“就业援助月专项信息发布”。
(二)承办方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联系各乡镇、各村做好统计就业帮扶需求清单、就业服务活动政策宣传;县乡村振兴局做好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统计调研;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群体帮扶,落实就业帮扶保障措施和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线上直播活动整体协调运作,负责线上招聘活动策划、文案、节目嘉宾对接沟通等,负责常态宣传和特别节目的策划、完成。
一是确定帮扶对象,实施针对性帮扶。
(一)开展走访摸底。各部门通过走访乡镇、社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摸底慰问,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需要帮扶对象,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建立帮扶清单。各相关部门指派专人依托“金保工程”业务系统就业困难人员模块、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残疾人实名制信息登记系统,通过实名制台账数据比对、联系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确定需要帮扶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将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重点登记身体健康状况、求职就业意愿、就业需求岗位、省内外就业去向等信息,要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是支持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一)积极收集岗位。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摸清县内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就业援助做好准备工作。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动员企业提供一批年龄限制低、技能要求低、学历门槛低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通过手工编织、假发勾织等低门槛项目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准备一批市政保洁、卫生防疫、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多元的就业创业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实施精准服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就业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于返乡后不想外出务工的就业困难劳动力,鼓励自主创业和新业态产业实现就业;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通过就业政策宣讲、职业指导,合理规划就业方向,强化就业意愿;对求职技能不足的,为其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有针对性的提升求职技能,满足其就业技能需求;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多种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帮助尽早实现上岗就业;想自主创业的,根据创业者意愿,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奖补政策,为其提供创业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组织特色招聘。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岗位数据库,定向推送就业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要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发挥功能作用,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上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四)支持灵活就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重点挖掘,通过多渠道支持和鼓励零工市场规模化发展。加大灵活就业岗位归集,为困难群众提供岗位供需对接,促进实现就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维护等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三是培树劳务品牌。
(一)发挥品牌效应。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摸底调查,掌握本地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从业规模较大,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二)做好劳务输出。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推荐活动,加强劳务协作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吸纳,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输出渠道,将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群作为重点输出对象,做好用工信息有效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四是支持产业、企业发展促进就业。
(一)惠企政策落实。政府主动靠前服务、助推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生产吸纳就业;对符合享受就业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众,及时兑现补贴待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热情,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等相关部门)。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落实奖补政策。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企业等就业载体吸纳就业效应,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符合政策的载体,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是推进劳务输出和劳务协作。
各相关部门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推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摸清底数。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底数,积极与务工人员集中地区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了解收集用工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省内外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摸清群众外出务工需求和意愿,各乡镇对所管辖的困难群体的务工需求和就业意愿去向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外出务工就业需求清单,汇总报送就业相关部门。对外出务工较集中地区,由当地人社部门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建立合作,以就业地为单位,根据就业地疫情情况和复产复工时间表,统筹安排返岗时间、错峰出行,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是权益保障。
各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权益保障工作;企业应当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用工,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兑现各种福利待遇等权益;对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给予相应的惩戒制裁,从而进一步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一)提高站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各部门要将重点帮扶脱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要兜牢就业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各部门要在20xx年1月上旬组织宣传本次招聘活动,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六
真情相助。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一)走访登记。
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
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
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
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
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
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
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
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七
针对第四届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我想社联的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展开,首先是对内,社联应该协调好自身内部各个部门的关系以及各社团与社联的关系,各司其职,加强凝集力;其次是对外,提升社联在社团的威望,提升在学校的影响力。
社联首先应协调好自身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加强社联自身队伍建设。作为社联的干部及干事,自身的各方面素质一定要良好。对待工作,必须要有高度责任心和极大热情,凡事要以社联这个大家庭为重。
对于社团联合会,我将采取以下八大举措:
一、各部门明确职责,依据制度办事,做到保质保量。
二、加强部门人员的沟通,提高创新意识。
三、各部门各司其职,提高工作效率,要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做事不拖拉。
四、举行活动领导负责制;。
五、加大宣传力度,让社联时刻充满能量;。
六、秘书部各项通知及时且准备到位,各部门杜绝拖拉,否则后果责任自负;。
七、严格执行社联各项制度,值班、开例会不允许有喧哗的现象,各干部干事注意言行举止。
八、各协会负责人给会员树立好榜样,关心会员,熟识会员,服务协会;对社团联合会的四大构想:
一、完善,制定并严格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制度。严格值班制度;继续推进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日制度。
二、推行组织机构。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其他组织的团结与合作,会员服务部增加受理投诉服务,及时了解社团负责人对社联的意见并进行及时的反馈,协调各方面工作。
三、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自身队伍建设,作为学生干部,必须要有高度责任心和极大的热情。在社联内部,倡导互相学习,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逐步形成一个学习型的学生团体。
四、召开例会,严整会场纪律,各部门协会集思广益,广开言路,合理发表个人见解,尊重自己与尊重他人,深化社联“一家人”的和谐思想精神。
我觉得最主要的一个工作还是要建立我们自己社联的品牌,以及做好宣传这一重要的工作,以此使我们社联成为贸院具有影响力的学生团体。首先是我们社联的品牌建设,我觉得我们社联人自身也要有品牌文化。除此之外,各个社团应结合自身特色,积极开展一些系列贴近大学生活的活动,吸引更多会员与非会员的参与,提高活动影响力,让协会为我们社团联合会打造品牌。
总之,新的一年,社联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社团间的联系,引导社团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学习,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加大社联与社团之间、社团与社团之间强强联合,整合资源的力度,携手打造一系列高品位、高层次、高水准的精品社团活动,提升社团整体影响力,提高社团发展的整体水平。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社联、社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创造和提供我校社团与外校社团交流合作机会,引导和调控学生社团智慧地寻求社会资源的帮助。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八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示范城市,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暖心工程,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早就业、就好业,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20xx年,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2.6万人,新开发12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率100%。
(一)建档立卡,健全精准识别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人员档案。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全面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全面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做细做实人员信息录入、援助需求采集及人员打分分类工作,形成“一人一档”。
2.制定帮扶计划。在人员分类的基础上,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综合运用多种就业服务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二)人岗相适,实施精准匹配的运行机制。
3.归集针对性岗位。建立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库,引导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挑选一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岗位,并向就业困难人员定向推送。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载体,有重点地挖掘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岗位,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4.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岗位补贴等保障资金落实力度。优化公益性岗位认定程序,各市(县)、区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完善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对退工等原因形成的空岗,各市(县)、区应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确保公益性岗位发挥最大功效。各市(县)、区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需求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组织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洽谈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5.拓展灵活性岗位。整合资源,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尝试与阿里本地生活等平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为就业困难人员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
(三)创新供给,落实精准施策的帮扶机制。
6.筑牢服务阵地。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社区(村)就业服务站试点建设,引入社会多方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帮扶公益活动,方便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获得贴心的就业援助服务。依托服务站,探索开展就业援助公益周、就业服务专家问诊日等系列活动。组织结亲帮困活动,引导社会各类爱心人士、专家志愿团成员与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结亲,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7.打造志愿团队。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打造一支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组成的'“乐业无锡”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进基层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包括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求职心理调适等更加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探索建立专家-基层结对机制,实现专家定点服务长效化、常态化。
8.强化服务供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云指导活动,制作职业指导线上课程、录制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微视频,方便就业困难人员足不出户提升求职技能,掌握最新扶持政策。开展“线上云招聘、直播带岗位”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搭建直播求职平台,畅通供需双方沟通渠道。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活动,通过融合求职辅导、职场体验等形式,提升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硬实力和职场应对软实力。
(四)动态服务,建立精准有效的管理机制。
9.加强人员跟踪。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及时跟进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情况,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计划。对已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积极跟踪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收入、政策享受等情况。对跟踪情况,及时做好动态维护,全面记录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实现就业等信息。
10.健全退出管理。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在库数据比对核查,及时注销已实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加强日常调查走访,对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做好记录后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考核监督。坚持线上跟踪、实地核查相结合,加强对各市(县)、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并定期通报。对专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显著、氛围浓厚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推广经验。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运用报刊杂志、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九
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确立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就业援助制度,创造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管理方式粗放、服务针对性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为更多更好地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必须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全面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普遍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援助对象范围条件、申报条件和经办程序,细化援助服务要求标准,确定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内容。
(三)完善登记认定办法,强化动态管理。各地要简化登记认定程序,使各类援助对象都能够在社区进行登记。对未进行失业登记的,要首先进行失业登记,并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对符合援助对象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公示认定,核发就业援助卡(就业援助卡管理办法见附件),就业援助卡与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同时使用。要及时掌握援助对象的就业状态和具体情况,以社区台账和信息系统为载体,做到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和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已不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人员,不再作为援助对象对待。
(四)实施分类帮扶,落实跟踪服务。各地要根据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要为已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主动的跟踪服务,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安排人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援助对象享受政策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提供优先服务,提高服务成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将援助对象作为优先服务的重点群体,按照人本服务要求,对就业援助各个具体工作环节,制定并实施特殊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援助工作的内容、时间和效果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使援助对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够优先得到标准化、专业化的重点帮助。
(六)大力开发岗位,全面落实政策。各地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岗位范围,扩大岗位规模,及时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要引导鼓励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帮助企业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要积极帮助一批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工作。要将短期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及时组织到职业培训中,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七)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基本制度。各地要在总结就业援助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完善就业援助各主要工作环节的制度化安排,包括登记认定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分类帮扶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等,并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八)完善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措施。各地要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所需的政策、资金、人员、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进一步优化落实政策的经办程序,完善政策补贴资金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基础设施和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为基层平台开展就业援助各项基础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要充实基层平台就业工作人员力量,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劳动保障协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九)增强信息化对就业援助工作支撑力度。各地要全力推进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工作,将各项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有计划、分阶段地实现就业援助全程信息化管理,在“十二五”期间,以地级城市或省级地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信息、就业状态信息、援助服务信息、享受政策信息的统一采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实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基本信息纳入社会保障卡。
(十)实行就业援助工作绩效管理。各地要研究制定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根据各级促进就业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工作平台分别承担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和完成任务的具体情况,全面实施就业援助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要重点向基层平台和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就业援助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任务,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行政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的就业援助工作格局。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议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重点落实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增强基层平台能力和保障补贴资金等工作,为提升就业援助工作水平和实效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指导,实施季度调度制度,逐级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就业援助工作情况》(人社统ep8号)要求,按季度上报就业援助工作统计报表。
(十二)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做到政策宣讲到人、措施说明到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具体政策措施。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帮助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20xx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xx〕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一)建立帮扶清单。各地要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二)广泛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准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
(三)实施精准服务。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举办专场招聘。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要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招聘活动,同时要指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提前制定公布全市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分类设置招聘专区,要求入场用人单位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会,开展远程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入岗精准匹配。
(五)开展走访慰问。各地要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各地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落实特殊要求。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即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办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活动启动和活动安排情况。
(四)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地开展的.招聘活动情况。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月1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含附件1)上报市局就业促进办,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将有关活动总结报送市残联。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十二
20xx年1月17日—2月16日。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员;
(三)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一)通过一系列促就业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
(二)为困难群众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维护全区就业局势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建立帮扶清单,了解掌握就业信息。
积极加强基础工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灵活就业及零就业、去产能职工以及企业困难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
(二)多渠道筹集岗位,促进群众积极就业。
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准备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三)针对困难群体,实施精准服务。
针对我区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xx区求职交流微信群”等渠道开展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区分不同行业,分类举办线上招聘。
结合我区产业特色,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线上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运用信息化技术,组织远程招聘,详细制定公布全区的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分类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匹配。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五)入村入户入心,开展走访慰问。
结合元旦、春节两节“送温暖”活动期间,由区残联牵头,会同人社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对照帮扶清单,面向重点对象、特殊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进行特色帮扶。
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对“4050”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具有针对性、精准性的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提高、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七)支持灵活就业,多渠道提供就业机会。
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我区“六保六稳”任务的重要举措和“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情感,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安排。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进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开展宣传。
利用xx区融媒体平台等渠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在现有的企业微信群、求职招聘群中及时推送消息,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突出就业重点。
将易地搬迁大型安置点所在地区作为重点工作地区,集中投放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重点帮扶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要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五)及时总结报送。
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随开展、随报送。做好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资料的留存。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活动总结,并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电话:
xx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
电话:
xx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电话: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努力让困难群众不为失业所扰,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4日。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退役军人、城市困难群体;。
(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一)摸清情况。实现辖区内援助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明。
(二)帮扶到位。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得到重点帮扶。
(三)全面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和用人单位了解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具体申请程序和经办机构。
(一)全面走访、登记建册。
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
(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结合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要加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突出重点,集中帮扶。
各镇要将援助对象人数多、帮扶难度大的自然村作为重点地区,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问题,提升活动效果。要将困难企业职工作为重点人群,及时提供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
(四)跟踪回访,巩固成效。
各镇在活动期间,对援助对象要开展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效果。对重点援助对象至少回访一次,了解就业情况,协调解决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帮助稳定就业。注重总结经验,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出现服务走过场等问题。
(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面,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展开。
(二)精心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总工会要指导、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及时总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总工会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xx年2月1日前,将就业援助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纸质版分别报送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并发送电子版到相应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