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通用18篇)
总结是对过去所做的一种总结和回顾,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意语调的控制,既要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又要积极向上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范文,体会其中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1月28日至29日_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来我标段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暴露出我标段施工现场诸多问题,针对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高度重视,对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进行全面大清查,大整顿,并正对此次大整改、大反思活动做出总结。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项目部的大整改、大反思活动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领导,由施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提出整改方案和监督整改,我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组织本部安全、质检、技术、实验、材料、测量、领工、施工及各专业工种;各架子队进行详细安排和布置,各负其责,协调合作。
1月30日至31日,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朱扬琼、指挥部施管部、安质部和本人一起对第我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大普查,发现如下问题:
1、桩基施工现场凌乱,无墩位牌、钻孔施工牌、钻孔记录表、渣样盒。
2、泥浆池未作标准防护,无安全警示牌。
4、承台基坑未按规定的坡比开挖。
5、承台开挖弃土未外运,弃土乱堆,现场凌乱。
6、承台深基坑未作防护。
7、承台泡水。
8、承台上墩身预埋钢筋锈蚀。
9、承台及墩身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要求养护、标识不清楚。
10、墩身施工支架未按要求搭设爬梯。
11、支架剪刀撑未按要求搭设。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二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按照《邢台市“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整治方案,并成立了整治小组,开展了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以炸油条、火锅店、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我局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查食用油来源、废弃油脂等餐厨废弃物的.流向。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用油脂的票据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来源不明、“三无“桶状食用油和标识不全、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散装食用油一律没收、封存,追根溯源;对于使用不合格食用油的,一律关停取缔。截至目前,已检查xx余家,出动执法车辆xx余次,人员xxx余人次,未发现使用“三无”或来源不明食用油。
我局已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建立了奖励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将加大“地沟油”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宣传,加大对食用油脂的监管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于2014年10月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治理。现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6、学校周边常见有食品流动摊贩和监督人员打“游击战”,食品数量不多,利润较高,屡禁不止;校外有部分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卫生规范、标准,督促卫生许可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完善整改,使食堂卫生硬件设施达标,食品加工流程合理,依法申办卫生许可证;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及台账登记,杜绝过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及宣传工作。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全镇学校的校医及保健教师开展一期肠道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课。组织督促学校开展卫生知识宣传,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建议本学期内开展一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及预防食源性疾病的相关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改变由于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而导致的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上墙,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落实、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5、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力度,要校内校外一齐抓,要把整治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落实,对无证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四
为加强生活用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区卫生监督所要求,我中心对辖区的饮用水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专项巡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我中心协管员积极参与,对饮用水进行全面巡查,突出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净化水设施、消毒剂的使用、登记记录进行了详细检查。
我中心辖区全都为市政供水,存在二次供水共有美罗城、旺角花园、金业花园、新业美居、滏明苑5个小区,观察末梢水没有出现混浊变色有异味等异常,各小区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齐全。水箱的清洗、消毒基本按要求进行。无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的学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严格整改,下达整改意见书。
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消毒意识不够,无检测设备,水箱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消毒清洗等是普遍存在问题。
罗城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3日。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五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咸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咸政卫发〔2014〕19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落实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我所与教育局联合制定了2014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彬政卫发【2014】186号),将对全县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自建式供水(包括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全部高级中学教学环境卫生;5所中小学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其中2所位于县城(彬县公刘中学和彬县公刘小学),3所位于其他乡镇或村(陕西省彬县新民中学、彬县北极中学和陕西省彬县新民中心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农村制寄宿学校的供水属于彬县农村集中式供水,无自建设施供水;本辖区2所高级中学;选取5所中心小学开展综合评价。
二、检查情况:
1、农村寄宿制学校的供水属于农村集中式供水,2、高级中学的教室的采光、照明、黑板均符合要求;每间教室的课桌椅能达到每人一席,但是课桌椅只有一种型号,无法达到要求的至少两种不同型;对这两所高级中学发现的问题均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整改。
3、对选取的5所中小学,根据《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所列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常见病的并发症、生活饮用水、教室和生活环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评价,5所中小学的得分都在60分到85分之间,属于合格学校。
三、整改意见:
1、学校饮用水属于农村集中式供水均符合要求无须整改。
2、根据监督检查情况,2所高级中学的课桌椅至少应达到两种不同的型号。
协管员责任,并与教育部门协调沟通,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共同为全县师生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2014年10月10日。
抄报:县卫生局。
(档二)。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xx市_关于转发省_关于转发国家_关于开展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文件的通知》(普粮法规〔2xx〕1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2月1日至3月8日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在国家_统一部署和在省市_的具体安排下,我县_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工作动员,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加强领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按照文件通知精神,结合xx实际,我县_锁定检查范围和对象、确定检查内容,及时组织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出动车辆5车次,出动人员2人次,分别到锦屏镇、安定乡、文龙乡、文井镇等地开展实地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的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为止,全县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大户共有23户,所有粮食经营户均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大多数粮食经营者主要收购稻谷和玉米,从事粮食收购经营活动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认真执行粮食收购最低价格标准,基本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并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认真执行了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标准,粮款无拖欠现象。
2、重点对县粮食购销公司的粮食收购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去年秋粮上市以来至今,我县粮食购销公司秋粮收购中晚籼稻xx万公斤,平均单价xx元/公斤,粮款无拖欠现象,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库存于清凉粮店。
通过此次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我县粮情:粮食供需基本平衡,粮价平稳,各粮食经营户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到位,粮食流通秩序良好,有效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粮食生产积极性。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七
为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稳定粮油市场价格,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有关措施,决定在东北地区对稻谷、玉米实行临时收储,安排中央储备大豆收购,以引导市场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近日,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已确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把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今天的会议,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批示精神,研究分析当前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形势,对秋粮收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秋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再次强调“国际粮食供求矛盾突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求平衡压力增大”,“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长抓不懈”,要“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这对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粮食部门作为重要涉农部门之一,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服务“三农”的具体体现。
粮食收购对于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秋粮涉及的品种多、数量大,秋粮收购也是粮食收购的重中之重。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把做好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讲政治,讲大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分析形势,精心组织安排,加强指导协调,采取切实措施,把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抓好,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落实好国家已经确定的粮食收购政策措施。
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在东北地区安排了国家临时储存稻谷、玉米和中央储备大豆的`收购,这是稳定当前秋粮市场价格、保护农民利益而实施的重要调控措施。各地一定要抓紧和中储粮、农发行等有关方面协调,在收购库点安排、收购资金准备等方面搞好衔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尽快落实,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
特别是在国家临时存储水稻和玉米收储库点安排上,我们要求指定的收储库点名单由中储粮有关分公司提出,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后,报中储粮总公司审核确定,并由中储粮总公司及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因此,各地一定要积极和中储粮分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在收储库点安排上要向重点产区倾斜,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
三、加强对秋粮收购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对粮食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各级粮食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种粮农民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查处各种涉粮违法违规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证粮食合理有序流通,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收购期间各地要组成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收购工作,及时跟踪生产、市场等形势的变化,随时了解和掌握收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做好收购工作,搞活粮食流通。
在做好国家临时存储和储备收购的同时,各地要继续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充分发挥好主渠道作用。要积极做好收购准备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提前准备好收购仓房、场地、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等。要强化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努力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让售粮农民满意。同时,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和粮食经纪人积极入市收购,开展公平竞争,搞活粮食流通。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的跟踪监测,正确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为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同时,要争取农发行的大力支持,妥善解决好这部分非政策性粮食的收购资金借款问题,使这些粮食企业在搞活粮食流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做好秋粮收购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维护秋粮收购期间全区粮食市场流通秩序,我局在全区开展了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秋粮收购期间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区粮食局局成立了由局长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按照粮食部门的职能要求及各股室责任划分,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执法检查人员,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明确检查重点,加强督查。
根据文件要求,为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在秋粮上市、收购期间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对照《20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积极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对全区范围内粮食收购主体的收购资格、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核查粮食收购主体的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收购或违规收购的违法行为。
(二)粮食经营者的收购活动。严格查处不按规定执行粮食收购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对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求必须在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部门备案。
(三)粮食经营者履行报送经营数据和情况等义务方面。重点打击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未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在报表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我局本着执法与服务,执法与宣传有机结合的原则,对全区98户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及个体扎实认真的开展检查工作,对3户未按时报送报表、台帐建立不规范及未公示价格信息等不规范行为的粮食经营户分别进行了警告和责令整改的处罚。
通过认真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有效打击了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的良好秩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落实到位。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九
2022年6月30日,市局督导组对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闫副局长首先就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向督导组作了详细的工作汇报。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井然有序,工作完成标准高,精益求精,也就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更加完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随后,督导组查阅了我局2022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档案材料,实地对云裳小镇电梯使用情况以及河北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特种设备运行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督导工作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责令整改。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市场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回顾上半年工作,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努力。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尽心尽职努力工作,把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促进辖区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十
为加强和规范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20xx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监督[20xx]60号)的指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我县于20xx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8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镇(乡)卫生院17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2人。本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按照xx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卫生监督检查对象是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内容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1、监督检查情况:
全县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8家,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6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2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3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xx年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1个,开展诊疗项目为x射线诊断,按规定进行了控制效果预评价,达到安全指标。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按每2年检查和培训一次,20xx年已全部体检和培训,20xx年没有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有2个单位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除了个别单位外,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2、监测情况。
个人剂量计监测: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89人,除了个别特殊情况外,均进行了监测,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xx年四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说明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达到安全要求。
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对无证行医认识不足,尚有少数的放射诊疗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办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主要的原因是人员资质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个别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突显不足,休假没有得到保障;个别从事放射诊疗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仅注重于自身的个人防护,对受检者的防护意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个别单位的放射诊疗设备存在老化现象。
1、加强放射防护卫生监督的力度,对仍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单位,责令停止放射诊疗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2、建议放射诊疗单位加强影像质量控制,同时做好设备的更新换代,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保障电离辐射剂量安全。
3、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涉源单位、医用辐射机构及民众的放射防护意识,真正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健康维权保障。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一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和粮食最高最低库存量核查核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与对象。
20xx年11月24日―11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在全县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二、检查组织机构。
成立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良刚任组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涛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和总结报送。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二是检查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地区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我局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收购数量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其情节暂停取消其收购资格。
四是检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经营台帐保留时间不足3年,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台账及有关情况的,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五是检查落实临时收储政策情况。重点执法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执行质价政策是否规范,政策性粮食审核验收是否严格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六是检查成品粮油库存情况。加强对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数量先轮入后轮出的轮换原则,确保成品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四、检查方法。
(一)以执法大队为主,临时抽派其它股室人员组成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粮食产粮片区进行集中检查,对无证无照违法从事粮食收购的要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要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建立收购台账,每月定期向县粮食局报送相关数据、报表,以便备查。
(二)对边远及个体粮食收购户不多的乡镇,执法大队电话通知,集中到粮食局开会,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对每一位个体收购户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并由个体收购户签订承诺书。
(三)通知粮食收购企业集中到粮食局签订最高最低粮食库存量,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五、报送检查总结。
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法大队要认真总结,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及报表,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二
国家粮食局今天发布《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当前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地扎实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突出抓好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有无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相关收购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有无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食;是否向农民“打白条”;是否计量不准确克扣农民;是否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次充好”,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存在“转圈粮”、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隐患,抓住关键环节进行精准监管。对中储粮直属企业在近年的托市收购中,是否存在“以租赁之名”行“委托之实”等执行政策不规范的问题,与委托或租赁库点是否存在经济纠纷隐患,影响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和顺畅出库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及时化解风险,防止久拖不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于市场化收购,要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重点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兑付售粮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严厉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设置障碍造成农民售粮不畅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
要压实责任,确保粮食收购安全。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开展粮食收购和维护粮食市场收购秩序方面的监管主体作用。作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主体的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以及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央及地方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在收购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
务必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不发生重大霉粮坏粮和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三
根据州执法监督所《关于开展xxx年春季学前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x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计划,我所高度重视春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制定了《xxx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认真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严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xxx年2月29日至3月9日,我所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对全县的33家中小学校和44家托幼机构(含村幼)进行了拉网式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及时排查学校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管理、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托幼人员的培训与儿童接种等记录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一)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制定了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对学校环境、教室、宿舍进行了消杀灭工作并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中心小学和村幼机构因病缺课追踪登记不规范,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尤其村幼机构没有对幼儿教室、玩具进行清洗、消毒,记录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学校无环境消杀灭记录;部分学校及村幼的新进保育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的人员未有相关培训与儿童接种记录。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消杀灭工作记录、保育人员及时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人员按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接种等。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学校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狠抓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二)要求各学校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完善传染病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十四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0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11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一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要做好全区粮食经营者换证、验证工作,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全区60多家已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有半数不再经营但证件仍然在他们手中,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法律途径给予注销,二是要对新申请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也就是不但要看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要进行实地检看,如实地检看达不到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五
屈指算来,到单位已近3个月的时间,经过领导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和调整,现在已基本上融入了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这个大家庭。同时对单位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都有了一些初步了解。同时也有一些心得体会与想法,借此机会谈谈: 从原单位调至价格监督检查局的这段时间工作的过程也是我自己心态不断调整、成熟的过程。最初觉得只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那么不论所做的工作怎样,都不会觉得工作上的劳苦,但扪心自问,原来学的知识何以致用,你的特长在哪里,改变了工作的我便迷茫的不知自己的定位。没有一丝的心理准备,幸亏单位领导安排我们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让我们对现在的工作性质、方式方法及所需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钟秘书长教导我们不论在什么单位从事什么工作,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转变工作态度是重中之重。让我渐渐的明白了,在各个岗位都有发展才能、增长知识的机会。如果我们能以充分的热情去做最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工人;如果以冷淡的态度去做最高尚的工作,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工匠。
心态的调整使我更加明白,不论做任何事,务须竭尽全力,这种精神的有无可以决定一个人日后事业上的成功或失败。如果一个人领悟了通过全力工作来免除工作中的辛劳的秘诀,那么他也就掌握了达到成功的原理。倘若能处处以主动、努力的精神来工作,那么无论在怎样的岗位上都能丰富他人生的经历。
我主要从事价格检查工作,恰恰赶上省cpi指数居高不下,物价检查面临严峻考验的时期,初来乍到的我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在老同志的带领下,我参与了组织全省各大超市、各大粮油蔬菜及牛羊肉乳制品公司、各大院校的稳定物价告诫会;对各个批发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物价检查;制作检查结果汇报材料等工作,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价格检查工作的实质内容,从老同志那里学习到不少经验。随着工作的深入,我深切的体会到想要干好价格检查,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尽量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因为价格涉及到工业,农业,行政收费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自己目前的知识储备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但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的积累各方面的知识,能够尽快的融入工作之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当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过于注重工作的进度而对工作内容的全面性考虑不足,工作不够细致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
根据陕煤化建设集团关于开展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我项目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是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的本职工作,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预防,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设集团、铜川分公司的指导下,坚持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监管方式,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现将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故分析、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认真整改等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安全管理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明确表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包括(塔吊司机、电焊工、架子工、电工等)必须持有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同时项目部搞好所有进场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3、抓好安全技术交底
加强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位置环境、设备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各种防护措施的保护等:施工前根据各分项工程的特性、施工工艺、特点、难度、注意事项等,向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了解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及处理措施,避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目标管理和监管体系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促进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了进场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同时,充分利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文化素质。增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宣传。通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6、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我项目部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深入的布置和动员,要求项目部采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手段,广泛深入的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深化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活动期间,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张挂宣传横幅4余条,检查出安全隐患15条,并实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检查出的隐患均按照责任区的划分,由安全管理人员复查,隐患均已得到整改。通过检查等各种管理手段,有效的抑制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严格控制重大事故发生。
为了使机械设备安全为生产服务,按照铜川市安监站对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流程,我项目部对大型设备租用、安装资质严格加以审查,对不按程序要求安装的塔机严格加以控制,并要求整改到位。另外,加强对大型机械的报验备案。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安装质量。
8、强化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检修维护保养。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优势和效能,减少机电事故,提高机电人员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操作水平。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要求各单位机电队长针对本单位所辖设备每天进行巡检,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设备完好率,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项目部将在总结成功经验和欠缺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安全措施费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的管理,使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一个台阶。
陕煤化建设集团铜川分公司第二项目部
2017年4月16日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十六
20xx年传染病防治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院依法加大了全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保障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郑志奇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整治会议,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1、疫情报告:医院设置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采用网络直报形式,其它非网报单位疫情报告渠道通畅。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完善,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
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
3、医疗废物处理:由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医院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相对齐全,能够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运输。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院实验室都设置了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未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我所将进行检查验收,对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监督,督导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十七
4月6日,市粮食局召开了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暨库存检查工作会议。市粮食局局长杨美玲出席会议并作了工作报告。各县市区粮食局分管局长、粮食库存检查业务负责人,驻渭中、省、市粮食储备企业负责人,市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美玲传达了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6年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库存检查工作。杨美玲重点强调:今年库存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与往年有所不同,各县市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内涵要求,明确检查重点,严格依规开展检查。她要求各县市区粮食局及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到这次粮食库存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搞好协调,确保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纪检组长刘雅莉宣布了检查责任和工作纪律。要求切实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检查工作纪律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会议下发了《2017年渭南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的范围、内容、时点、方式及工作要求等。会议还对第三批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进行了授牌。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十八
为加强全区眼镜市场计量监督管理,提高眼镜的制配质量,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提供计量技术保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市监计量函〔20xx〕662号)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赣市监办发〔20xx〕29号)的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全县目前共有眼镜制配场所8家,其中7家已办理营业执照,1家为刚开业还未办理营业执照;所检查的7家场所均按规定配备了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等工作需要的`计量器具;所配备的计量器具属强制检定的均未按规定登记造册,未取得检定合格证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情况;均配备了相应的计量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工作。经了解,已办理营业执照的7家场所,20xx年前均按要求开展了周期检定,并检定合格,但20xx年后承担该项工作的市检测中心没有了检定资质,7家场所的负责人表示不知道应该拿到何处去检。另外1家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表示不清楚、不了解,经我局执法人员宣传解释后已按要求在办理相关手续。
意见与建议: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之前的眼镜行业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经营业主计量意识比较强,但近两年由于我县在眼镜制配计量器具检定资质的取消,导致计量器具检定申报困难、申报周期长,经营业主也慢慢放松了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加强与省级计量检定部门的沟通,解决申请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