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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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我校按照市、区、街道办的部署,认真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努力打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和谐新校园。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我校广大师生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进一步得到了提高,自觉养成良好了的文明、卫生习惯,校园环境日益整洁、卫生、优美。现将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我校由校长、书记专人负责,指挥、执行此项工作,成立组织领导小组,由学校统一布置,团支部书记具体负责,3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以及生活部30多名生活教师参加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责任区和校园清洁卫生工作。
1、宣传活动进学校。学校通过校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网站等形式,在广大师生中反复宣传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搞好责任区和校园清洁卫生和养成良好环境卫生习惯的重大现实意义。
2、宣传进教师。按照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通过学生向学生发放资料,使“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全员知晓、人人皆知。
3、《卫生公约》内容在校内上墙。学校把《文明卫生公约》悬挂在楼梯口的墙上,使学生熟记《卫生公约》、遵守和践行《卫生公约》,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责任街区卫生清洁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不管是北大街清洁区、还是学校校门责任清洁区,我校都按照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把本校参与教师分为三大组,团支部书记吉老师实地查看卫生责任区,合理划分十个小的卫生区,每大组又细化为十小组,按照每周五上午10:00--11:00上街打扫街道卫生要求,轮流上街打扫街道卫生,使我们的城市整洁、干净、亮丽,也促使居民提高环保意识。此外,学校对校园、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卫生间的卫生管理也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落实责任人,实行层层问责制度。
2、开展“校园因我而美丽”活动,从小培养学生环保意识。一是我校坚持每天进行1至2次卫生清洁扫除活动,对各班教室的地板、墙壁、天花板、门窗、灯具和清洁区进行彻底的清洁,并进行检查评比,做得好的进行表彰;二是坚持执行卫生清洁制度,做到每天早晨到校后先搞清洁后上课,下午放学后打扫好卫生后才离校,确保了每天都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三是发挥“安全监督员”监督作用,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对乱丢垃圾的现象敢于制止或举报,有效地克服了乱丢垃圾的现象;四是实行公示制度,对卫生清洁做得好的或不好的班级和个人,都在评比中公示,使好的受到表彰,做得不好的受到鞭策。
3、教职工生活区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建立“门前三包”制度,组织在校内住宿的教师参加校园净化、绿化、美化活动,打扫好门前责任区卫生,清理校内卫生死角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等,大大改善了教职工的生活环境。
4、建立奖惩制度。对卫生清洁工作做得好的班级在评比中加分,反之则减分,并作为评选校级先进班的依据。
通过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多方面协调配合,责任街区的环境卫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学生乱扔垃圾现象逐渐减少,从而进一步优化了广大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形成了“校园清洁人人有责,文明卫生师生共享”的和谐氛围。
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xx市局的总体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健全机制机制,狠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提升产业服务水平,强基固本,务实求新,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于4月中旬基本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市已在10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达到48人,人员分别来自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覆盖全市范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目前各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均已配备到位,各所均已步入正轨开展日常监管执法。随着机构改革的基本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也得到充分理清和落实,实现了责任明确、权责清晰。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药安全责任体系。年初筹划召开了全市食药安全工作会议,将食药安全及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内容,并明确了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市食安委市直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状,以及各乡镇政府与村、企业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了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强化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出台了《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方案》,与35家幼儿园、100多家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了药品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通过召开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监管责任体系。制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试行)》,明确了市局、分局、科室、监管所的事权和监管责任。制定了监管所的六项工作纪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所的责任。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年初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就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组建了以市委书记庄光明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分工。我局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具体目标和责任专班,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市电视台开设专栏,介绍食品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实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二是在电视台资信频道固定时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公益广告宣传;三是在城区交通枢纽处制作了12块大型公益宣传海报,在城镇社区、乡村等人口集中场所开设133处食品药品宣传专栏;四是印制宣传小手册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直接发放到百姓手中进行面对面宣传,累计发放手册近万份。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配合食安办各成员单位构建检验检测、溯源监管、网格化管理服务和信用管理四大监管平台,并与全市智慧城市、信息惠民、政务信息和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已建立,我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商场自检室建设率达到100%,检测结果均实行经营场所内公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已初步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已实现城乡全覆盖。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组建专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重点围绕陆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为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二是组建专班,分片错时开展工作。组成16人的整治专班分四个片区开展工作,各专班由局班子成员分别挂点指导。采取早上提前一小时、下午延后两小时的工作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三是目标细化,重在落实。要求各餐饮单位达到有证经营、持证上岗、炊具消毒、服装整洁、碗筷消毒、抽纸达标、选用桶装食用油、配备带盖垃圾桶、三防设施齐备、量化分级公示。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和领导,结合我市实际,对冷冻肉、熟肉制品、桶装水、茶叶、粮食、散装食用油、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农村市场食品等开展了全覆盖集中大型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重要案件,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二是认真开展食品抽检工作。采取靶向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全市食品市场进行监督抽验,目前已送检131批次,其中生产流通环节93批次,餐饮环节送检38批次,通过抽检结果公示对市场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三是部门联合加强全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市政府制发《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行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摸底和专题培训,对全市130余家学生“小饭桌”进行规范建档、统一监管。四是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培训。8月份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并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者主体责任与义务》等。培训分为7期,为期10天,参加培训人数达900余人。五是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按照前期介入、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组织专班对我市两会、高考、中考、省巡视组驻点、土老憨农商农超对接等工作进行了7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确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活动顺利举行。
一是强化日常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格监管,加强药化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为手段,抓住节点,严控风险。全年全市共出动药品执法人员1260人次,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98家次。药品产、供、用单位执法检查履盖率达100%,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处理,确保了市民用药用械安全。二是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药化械监管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个体诊所用药、“病毒灵”及儿童用药、中药生产、美容美发用品及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会议安排部署、单位自查自纠、专项执法检查等,共集中召开大型会议4次,宣传动员培训相关人员430余人次,分散召开培训会议10余次,培训280余人次。出动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余起,通过上述整治活动,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药化械监管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推行药品电子监管,提升科学监管水平。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是药监部门有效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手段和效率的一项新的举措。截止目前,全市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全部实现了药品购、销、存及许可证照、药品有效期等全过程电子监管,在全省各县(市)中走在前列,工作接受了上级部门检查和兄弟县市区的参观,受到一致好评。四是提升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严把药械质量关。在加强对药化械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狠抓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建设工作,把好药品质量关。做好药品监督抽验,按照xx市局下达的72批次的抽验计划已经按时完成,加大抽验检出不合格率。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力度,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2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0例。
年,全局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62件,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9.8倍,处罚金额94万元,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3.7倍。其中立案数10件以上处罚金额2万元以上的基层所分局达8家,占基层所分局总数的73%。5月份以来,我局集中精干力量,组织专班对全市销售的冷冻肉制品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办非法销售冷冻肉案件17件,查扣各类冷冻肉食品2700多公斤,涉及货值金额近8万元,处罚款40余万元。8月底,针对我市部分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在茶叶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食用糖的违法行为,我局开展了2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共检查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98家,联合公安部门协助对全市11家经营规模较大的精制茶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扣食用糖1607.5公斤,立案查处非法添加食用糖案件11起。在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中,我局共查获无注册证、过期失效等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起。
一是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指导协调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冻干粉针剂车间通过国家级gmp认证1次,4类23个品种通过湖北省级gmp认证,化学3类新药拉呋替丁原料药、片剂通过国家级现场注册检查,5个品种通过注册核查,2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34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二是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依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全局在及时承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梳理,下放四类行政审批事项到基层所办理,通过“一对一”的业务培训,目前各所可自行开展受理、审查、审批、制证等工作,极大方便了群众。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有序组织。活动中,采取函询、电话、网络、走访、座谈、设立意见箱等6种方式收集整理了68条意见建议,拟定了整改措施对照整改落实,并完善建章立制,拓展活动成果,整个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全局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20xx年,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党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执行党务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我局对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公开办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了由张宁同志任组长,钟森泉、陈建鸿、郭小标、邓云、李娟、张云飞同志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明确专人专岗负责,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为积极主动地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确保各项党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党务公开的范围、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的形式、党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党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并建立各项制度确保任务得以落实,包括:
(一)制定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与党务公开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详细的投诉处理、违规处罚等办法,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党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通过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督考核,自上而下地强化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承诺不践诺的问题。
(一)认真贯彻党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总结推广党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强调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党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党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把党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二)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明确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党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调整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二
按照省、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县统计局认真做好20xx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
在省、市统计局文件通知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及时与民政、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领导沟通联系,并指派专业人员向各部门获取更新时期内区划、实际建设变更等维护更新所需的文件资料。各部门通力协作、上下配合、资料互享,为此次城乡划分维护更新工作奠定基础。
(二)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
我局印发《关于召开全县20xx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工作会议的通知》,对参会的十个乡镇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下发各乡镇的城乡划分代码,学习城乡属性代码具体含义和具体划分判断方法,尤其是村级属性的判断方法。同时要求对村级属性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实地核对。
(三)开展实地核查,确保工作质量。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级属性代码进行实地核对。对提出变更的地方,我局组织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确认,确保工作质量。
经核实,居委会城乡属性码32变更为31;村委会城乡属性码31变更为33;街居委会名称变更为街居委会;村委会名称变更为村委会;村委会名称变更为径里村委会;村委会名称变更为村委会;迳口村委会名称变更为径口村委会;下迳村委会名称变更为下径村委会。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三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牌子。主要职能概括为“三规”、“三建”、“六业”。“三规”即城市规划、镇规划、乡村规划;“三建”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六业”即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建材业、风景名胜事业。根据工作职能职责xx县委、县政府安排,建设局直接承担县城、开发区、风景区、村庄规划任务,县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和风景区部分设施建设任务。
机关行政编制14名,附属事业编制2名。局机关(含人防)现有工作人员28名,其中公务员19人(副科级以上15人),工勤身份2人,从下属单位临时抽调人员7人(含行政服务中心窗口2人)。目前,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城乡建设股、建筑建材业管理股、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正职高配副科级、挂住房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股牌子);下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县房地产管理局(副科级)、县城乡规划办公室(副科级)、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副科级、挂县城建档案室牌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挂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牌子)、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在5个事业单位中县城乡规划办公室、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全额拨款单位、其余为自收自支单位。下属1个企业:xx县自来水公司。全系统有工作人员210人,党员120人,下设7个党支部。另外,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建设局办公,董事长由分管县长兼任,总经理由住建局长兼任,是县城建设等项目投融资平台和部分项目的建设主体。
xx县城始建于南朝宋武帝初年(公元420年),迄今已有1600年历史。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县治几易其地,新中国成立,县城确定在老城。为避水祸、地震,有利城市发展,1978年7月,经安徽省革委会批准,xx县择址建设xx县城。经过三十余年的建设,我县县城功能不断完善,环境景观逐步改善,城市文化同步营造,城市经济日益繁荣,“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凸现,社会生产要素高度聚集,辐射乡村、服务全县的功能不断强化,已初步发展成为现代化小城市,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文明县城。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三区一村”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城镇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全县城镇人口由20xx年的6.8万人增长到20xx年的10.6万人,城镇化水平由28%发展到36.5%。按照“强规划、拉框架、快建设、严管理”的.总体思路,以“东展、西连、南拓、北扩”为发展方向,加强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0xx年底的7.2平方公里发展到20xx年的11.4平方公里,县城常驻人口增加到10.6万人。道路网络更加完善。近五年,新建、改建道路18条,晋湖路、高坦南路、天华路、龙山路等县城“断头路”得到贯通,开发区近4平方公里的道路网已经建成,修建了旅游快速通道和长河二桥,加强了与景区和古镇的交通联系。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17.6平方米。公用事业快速发展。县城二水厂运营良好,年供水能力达500万吨,供水安全得到保障;自来水普及率达90%,排水管网覆盖率达85%;日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新建公厕3座;130万规模的垃圾填埋场正加快建设;管道燃气安装管网30公里,发展用户1300户,入户安装200余户。城市品位明显提升。大力实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建设了人民广场、建设路步行街等公园绿地和晋湖路、人民路等道路景观绿带,新xx市公共绿地3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3%,人均公共绿地达13.1平方米;理顺了县城路灯管理体制,安装路灯1550盏。确立了“城湖一体”的发展思路,旅游码头、五千年文博园、星级酒店等项目的建设,使精品旅游城市特色逐步显现,“山水园林城市”的特色将进一步彰显。
近期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规划方面。
高度重视总体规划。现行县城总体规划由南京大学编制,于20xx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为适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xx县城发展需要,20xx年,我们委托同济大学规划院修编县城总体规划,并同步编制工业园区扩区规划和旅游经济开发区规划。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不断完善专项规划。在编制了各类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晋熙古镇保护规划、县城雕塑规划、全县环境卫生等规划。这些规划的编制,使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充实、深化和完善。着力确保控规覆盖。近年来,我们先后委托同济大学、浙江大学、xx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县城中心区、东北片区、中南片区、晋熙古镇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实现主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规全覆盖。不断提高修详质量。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精心编制、审查和实施了一大批位于县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内重要地块和重点路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展了龙山路、海会路、天华路、骑龙路等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工作,有力地提升了城市建设品位。加强村镇规划指导。全面完成了新一轮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200个划定区域内村庄规划,完成15个村庄整治规划。
(二)重点工程方面。
根据年初县政府工作总结的部署要求,20xx年县城建设将围绕“五大板块”,加快推进“十大工程”建设,加速县城东展、西连、南拓、北扩步伐,拓展县城建成区面积1平方公里。“五大板块”分别是:文博园板块、中心板块、滨河新区板块、体育中心板块和实验中学板块。“十大工程”分别是:围绕“文博园板块”的文博园二期工程及文博园二期外围路网工程,“中心板块”路网工程,围绕“滨河新区板块”的滨河新区一期工程及“西连”路网工程,体育中心一期工程及围绕体育中心的“南拓”路网工程,实验中学工程及围绕实验中学的“北扩”路网工程,垃圾填埋场工程。
1、文博园板块:已完成外环南路、学士路、富强路的大部分路基土石方工程,外环南路排水已完成,改建污水管网(压力管120米),外环路路基整形及底基层已开始施工。学士路入口段及富强路因受拆迁及文博园建筑地下工程施工影响,/article/,此链接!。
2、县城中心板块:龙山路已完成高坦路至玉珠路、海会路至经一路段的道路工程,同步完成了天华路工程,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长2.1公里,绿化、路灯工程也基本配套完成;龙山路东段(#from/end#经一路至罗河)长1.1公里的路基施工基本完成,水稳基层完成经一路至经二路段约1.2万平方米,排水工程施工已完成,预计10月底前竣工;状元路(人民路至龙山路段)已完成路基、排水及底基层,将于近期进行路面工程施工,向北延伸(龙山路至龙岗路段)完成土方约1.5万立方米;已完成该区域内普贤路、龙岗路、观音路、骑龙路等的道路勘探设计工作,将于近期启动骑龙路的道路建设。
3、滨河新区板块:已由晋熙镇着手进行该区域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的调研。长河西岸防洪堤由县水利局正组织实施;已完成人民西路、朴初大道、清风路的勘探设计和莲花广场的施工设计工作。
4、体育中心板块:该区域所有路网的勘探设计工作已全部完成,建设南路道路红线内一户拆迁已签订协议,已开始面层施工,预计10月底前竣工。师范路已填土约4万立方米。体育中心主体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
5、实验中学板块:建设北路路基已基本形成,正在进行排水及路基底层施工,力争10月底前道路主体工程竣工。汪洋路因拆迁问题处于基本停工状态。高坦北路的勘探设计已完成。实验中学已完成土地征收、报批,详细规划及部分建筑的设计已通过认证评审,1号、2号教学楼已招标发包,尚未动工建设。
6、垃圾填埋场:xx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我县“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由xx市政设计研究院总院进行设计。经xx市发改委批准,建设规模为13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6年,批准建设投资4782.5万元。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晋熙镇观音村,总用地面积270亩。该项目目前到位资金195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550万元,县地方配套资金400万元。工程于20xx年动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2667万元。其中:工程征地、拆迁及报批费用约576万元,工程前期准备费用120万元,主体工程土石方、防渗、渗滤液处理等完成投资1971万元。除渗滤液处理站及管理用房正在实施外,其余全部竣工。
(三)“四化”建设方面。
为创建市民优美、舒适的安居、生活环境,在加快县城规模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的提升,狠抓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建设,致力打造精品旅游城市。一是绿化。高标准建设和更新改造道路绿化。进一步提升档次,加快公共绿地建设,点线面结合,构筑城市园林绿地的系统网络,提高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xx年,对皖西南大道、观音路、经三路等部分道路段绿化进行了改造,对各条道路进行苗木补植合计约12万株,完成龙山路、天华路部份绿化工程。二是亮化。今年改造人民路路灯光源130余盏,将原有一盏150w钠灯更换为250w,同时调整照射角度,照明亮度明显提高;完成龙山路及天华路路灯安装工作;对全城路灯控制器进行全面升级,更换路灯控制器64个。进一步细化了路灯照明时间和管理计划,实现新老城建成区主次干道、区间路全体覆盖,并兼顾功能和景观等需要。三是净化。巩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积极配合县文明办、县城管执法局做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20xx年,计划在县城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四是美化。着力建设城市广场、公园、景观绿地,五千年文博园、府前公园、人民广场、皖西南大道广场、建设路步行街等成为县城亮点。加强城市雕塑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今年即将实施的人民东路主题雕塑将成为城市新地标。
(四)城市经营方面。
近几年来,我县城市经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充分发挥城投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对城投公司进行了重组,通过资产注入,扩大注册资本,提高融资能力,共到位银行贷款4.6亿元。二是积极盘活土地资产,进一步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科学管理、经营城市土地,为城市建设积累资金3亿多元。三是把握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污水处理厂、自来水、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共争取到投资近2亿元。四是社会投入县城建设呈现良好态势,五千年文博园、农博园、双语学校、五星级宾馆等项目的实施,推进了县城建设,拉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五是通过出让广告经营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从事公交候车亭、路名牌、果皮箱、灯箱广告等公共设施建设。可以说,县城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城市建设已步入健康快速的良好发展轨道。
(五)房屋征收方面。
20xx年,对照重点工程计划安排,实施了五个项目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1、骑龙路、观音路区域。共涉及征收户68户,其中19户为非法买卖建设户,目前已签订协议45户(11户已办理交房手续)。
2、普贤路区域。共涉及被征收户20户,已完成入户调查、房地产测绘、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工作。
3、朴初大道区域。共涉及8户被征收人和塑料厂、双玉包装厂的房屋征收工作,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产权公示工作。
4、检察院整体搬迁。共涉及被征收户18户,目前已全部完成征收任务。
5、县公安局整体搬迁。县公安局整体搬迁是县政府在年初计划的基础上新增的房屋征收项目,共涉及60户被征收人,目前正在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工作。
(六)民生工程方面。
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实施的民生工程。
1、住房保障。自20xx年以来,我县共实施廉租房、公租房建设项目21个,共计2198套,建筑面积1229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692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241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586万元,企业投资3870万元。目前6个项目已竣工,6个项目主体竣工,其余9项目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846套,建筑面积676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55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29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60万元,其中5个项目已竣工,3个项目在建。共有544户居民通过实物配租解决了住房问题,有1375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603万元。住房保障使2765户,6600余人受益,覆盖面达到10%。
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000套,其中:新增廉租房100套,公共租赁住房900套。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有关政策和我县实际,经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将1000套保障性住房落实到8个具体项目,目前8个项目全部开工,项目开工率100%。
2、农村危房改造。自20xx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我县累计为7000户农村贫困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20xx年计划完成4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鼓励符合条件的危改对象户按照村庄规划的要求统一集中建设。
3、农村清洁工程。从20xx到20xx年,用5年时间,在全县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在全县所有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善。20xx—20xx年,已在徐桥镇、寺前镇、小池镇试点实施。20xx年江塘、天华、牛镇、弥陀4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进展顺利。
(七)村镇建设方面。
8月22日,我县召开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村庄整治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美好乡村建设。从20xx年起,县政府通过整合十几个部门的资金和财政投入,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奖补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今年,实施19个村庄整治和高速路沿线房屋整治,并积极参加市“宜城杯”竞赛活动。目前,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成立了工作专门班子,建立了分片负责制,扎实做好综合协调、技术指导等工作。
(八)行业管理方面。
建设管理涉及城乡规划、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建筑节能等诸多方面。近年来,为规范管理,我们不断推进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为加强规划管理,健全了规划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对各类建设规划审批前、中、后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了规划审批例会制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制度、竣工验收制度、规划保证金制度等十项管理制度。提请县政府出台了《xx县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xx县新建居住小区和住宅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建筑业继续保持较好发展形势,全县现有建筑施工企业18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5家,设计企业2家,监理企业1家,20xx年建筑业总产值10.5亿元。通过全面强化建筑市场准入,完善建立招投标监管机制,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加大日常抽查、巡查力度,把重点工程、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作为重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和新型建筑材料应用,发展新型墙材生产企业7家,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2家,县城规划区基本实现“禁实”目标,新墙材使用率率达70%。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及时发布预售信息,对商品房预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严把预售审批关。
(九)项目工作方面。
为贯彻省、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我们加大了项目储备和争取力度,正在抓紧做好一些项目的前期工作。
1、xx县二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716.42万元,主要是新建3.0万吨/日净水厂一座,改造完善现有1.5万吨/日水厂的相关设施及铺设5.5公里原水输水管线一条。到目前为止,项目前期完成投资90余万元。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主要建设净水厂,计划今年11月份动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于6月份通过评审,市发改委已经批复。
2、县城供水管网向周边延伸。总投资1350万元,工程已实施,国家已一次性下达补助资金400万元。
3、原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对占地面积80亩已填埋垃圾约30万吨的场区封场处理,包括封场构造和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处理、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该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市发改委已经批复。
4、xx县城及周边乡镇垃圾中转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为中转站建设、压缩设备及运输车辆购置等,可研正在编制之中。
5、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完善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完善县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40公里,总投资约3200万元,该项目委托中南设计院进行可研的编制,现初稿已出,待审定。
6、县城新建供水管网项目。新建城区供水管网44公里,投资3200万元,目前正在编制可研报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县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城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工作机制、舆论氛围、资金保障、征地拆迁等方面均得到突破。但县城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城市规模较小。县城功能不完善,辐射能力不强。县城框架没有拉开,断头路多,“三区”联系不够紧密,城市发展受到限制;二是县城管理尚待加强,仍有极少数违法建设行为发生。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不规范,不履行法定程序,不执行规划,低水平建设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人居环境改善不够,住宅小区建设品位、配套设施虽有改进,但水平不高,物业管理不到位。建筑风格单调,公共绿地缺乏,环境景观平淡等问题亟待解决。“城中村”及零星建设成为影响县城健康发展的顽症;四是重点工程进度不快。跟年初目标任务比,差距很大。主要是受两方面影响,一是受国家土地、房屋征收宏观政策调整的大环境影响,征迁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滨河新区一期工程、“西连”板块路网工程涉及大面积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一时难以启动。其它大部分工程也因拆迁影响,进展缓慢。二是建设环境较差。少数村民和国家工作人员因个人利益诉求无法实现,阻挠工程施工。如龙山路东段龙安村境内五冲水库养殖补偿问题、宋虎组安置地问题及骑龙岗一户未拆迁等问题,致使550米路基不能施工,道路无法贯通。三是资金压力大。各项重点工程投资都较大,房屋拆迁费用高且急需兑付,还贷任务越来越重,城投公司融资压力很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尽快从调整政策、完成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入手,有效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从整合公有资产资源、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土地入手,做大做强城投公司平台,从而切实解决城市建设的“瓶颈”问题,加快县城建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规范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好各个关口,确保申请对象认定准确,受理及时,调查全面,评议公开,并基本核实好申请家庭财产状况。
(二)规范低保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由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对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证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计算;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或固定价格的,可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用于家庭自给消费的,不计入收入。
(2)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所证明的收入计算;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比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参照相关人员的支付能力计算。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无履行赡养、抚养和扶养能力。
(5)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全县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四)规范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真实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并签署意见。入户率应达到100%,并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家庭予以单独标注。
(五)规范民主评议。低保民主评议由乡镇驻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领导负责主持,邀请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低保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评议,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31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60%。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代表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确保评议公开,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字,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六)规范公示制度。对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全程进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每个行政村(社区)在现办公场所设立本村(社区)城乡低保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分类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户外显示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县有线电视上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要牵头组织对低保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类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到位,进行及时有序。
(八)规范年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每年8-9月份,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年检工作由民政局主检,乡镇民政办协检。
1.凡属我县的城乡低保户都应携带本人身价证、全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乡镇民政办进行登记年检,新增的低保户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员中患大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重度残疾的,提供有关部门发的残疾证;上大学的,提供在读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确保低保户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城乡低保户年检时,由县民政局严格审查各种证件,了解询问低保户家庭详细情况,填制年检登记表,乡镇民政办填写低保对象台帐,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电子台帐,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抽查入户,核实低保对象所反映的情况。
3.年检合格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在新换发的《低保证》上统一加盖带有日期的“年检合格”印章,低保对象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户,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取消其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证》。
4.对于年老体弱、残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年检。
(九)规范档案管理。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要及时交接。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三书”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3)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低保申请家庭承诺授权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银行存款、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并由保障对象签字、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签字确认。
(2)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包含家庭成员信息、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3、“两记录”主要包括: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公示记录。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农村后城市步骤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体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动员部署。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县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制定乡镇党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清查的意义、方法、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将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群众家中,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县民政局要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报、手机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乡镇统一组织,集中力量,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填写好“三书”:即《低保申请书》、《家庭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表”:即《衡南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并将纸质(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乡镇干部入户核查要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县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负责挂点单位的业务指导。
2、民主评议。由所在社区(村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先由调查人员陈述在册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或调整。由各社区(村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3.审核审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初审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并将通过初审的低保对象材料交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审批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送达申请家庭,由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签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时,各乡镇组织人员完成低保对象信息的录入和建立低保对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数据,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由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城乡低保对象联合认定机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抽查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审批公示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各乡镇将审批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由县民政部门按程序发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先识贫”。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是打赢“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联合认定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县级领导对所包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政策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兜底保障对象时要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不得将重残、重病等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兜底保障。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对农衬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原来的“政策保”、“维稳保”、“人情保”等对象以及脱贫家庭和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认定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存入民政部门。县财政局要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要提供现有贫困对象花名册和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花名册,将纳入扶贫开发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和民政局协调一致。县人社局要提供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就业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县卫计局要提供医保信息。县残联要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等级证书。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此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行工作长效机制。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人户率要达100%.同时,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体系,将低保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驻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衡南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建立低保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由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热线:85563568556376。对实名举报者,经查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五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六
20**年,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党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执行党务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20**年我局对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公开办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了由张宁同志任组长,钟森泉、陈建鸿、郭小标、邓云、李娟、张云飞同志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明确专人专岗负责,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为积极主动地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确保各项党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党务公开的范围、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的形式、党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通过推行党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并建立各项制度确保任务得以落实,包括:
(一)制定严格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与党务公开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详细的投诉处理、违规处罚等办法,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党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通过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督考核,自上而下地强化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承诺不践诺的问题。
(一)认真贯彻党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总结推广党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强调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党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党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把党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二)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明确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局党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调整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七
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xx市局的总体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健全机制机制,狠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提升产业服务水平,强基固本,务实求新,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于4月中旬基本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市已在10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达到48人,人员分别来自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覆盖全市范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目前各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装备均已配备到位,各所均已步入正轨开展日常监管执法。随着机构改革的基本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也得到充分理清和落实,实现了责任明确、权责清晰。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食药安全责任体系。年初筹划召开了全市食药安全工作会议,将食药安全及创建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内容,并明确了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市食安委市直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状,以及各乡镇政府与村、企业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了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强化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出台了《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方案》,与35家幼儿园、100多家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了药品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通过召开经营单位和个体诊所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监管责任体系。制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试行)》,明确了市局、分局、科室、监管所的事权和监管责任。制定了监管所的六项工作纪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所的责任。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年初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就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以下简称“建最佳”)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组建了以市委书记庄光明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分工。我局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具体目标和责任专班,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在市电视台开设专栏,介绍食品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实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二是在电视台资信频道固定时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公益广告宣传;三是在城区交通枢纽处制作了12块大型公益宣传海报,在城镇社区、乡村等人口集中场所开设133处食品药品宣传专栏;四是印制宣传小手册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直接发放到百姓手中进行面对面宣传,累计发放手册近万份。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配合食安办各成员单位构建检验检测、溯源监管、网格化管理服务和信用管理四大监管平台,并与全市智慧城市、信息惠民、政务信息和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已建立,我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商场自检室建设率达到100%,检测结果均实行经营场所内公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已初步建立,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已实现城乡全覆盖。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组建专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重点围绕陆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为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二是组建专班,分片错时开展工作。组成16人的整治专班分四个片区开展工作,各专班由局班子成员分别挂点指导。采取早上提前一小时、下午延后两小时的工作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三是目标细化,重在落实。要求各餐饮单位达到有证经营、持证上岗、炊具消毒、服装整洁、碗筷消毒、抽纸达标、选用桶装食用油、配备带盖垃圾桶、三防设施齐备、量化分级公示。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和领导,结合我市实际,对冷冻肉、熟肉制品、桶装水、茶叶、粮食、散装食用油、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农村市场食品等开展了全覆盖集中大型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重要案件,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二是认真开展食品抽检工作。采取靶向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对全市食品市场进行监督抽验,目前已送检131批次,其中生产流通环节93批次,餐饮环节送检38批次,通过抽检结果公示对市场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三是部门联合加强全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市政府制发《市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行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摸底和专题培训,对全市130余家学生“小饭桌”进行规范建档、统一监管。四是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培训。8月份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并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者主体责任与义务》等。培训分为7期,为期10天,参加培训人数达900余人。五是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按照前期介入、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组织专班对我市两会、高考、中考、省巡视组驻点、土老憨农商农超对接等工作进行了7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确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活动顺利举行。
一是强化日常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格监管,加强药化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为手段,抓住节点,严控风险。全年全市共出动药品执法人员1260人次,共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98家次。药品产、供、用单位执法检查履盖率达100%,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处理,确保了市民用药用械安全。二是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药化械监管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个体诊所用药、“病毒灵”及儿童用药、中药生产、美容美发用品及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会议安排部署、单位自查自纠、专项执法检查等,共集中召开大型会议4次,宣传动员培训相关人员430余人次,分散召开培训会议10余次,培训280余人次。出动检查人员800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余起,通过上述整治活动,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药化械监管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推行药品电子监管,提升科学监管水平。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是药监部门有效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手段和效率的一项新的举措。截止目前,全市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全部实现了药品购、销、存及许可证照、药品有效期等全过程电子监管,在全省各县(市)中走在前列,工作接受了上级部门检查和兄弟县市区的参观,受到一致好评。四是提升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严把药械质量关。在加强对药化械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狠抓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的建设工作,把好药品质量关。做好药品监督抽验,按照xx市局下达的72批次的抽验计划已经按时完成,加大抽验检出不合格率。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力度,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2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0例。
年,全局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62件,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9.8倍,处罚金额94万元,比改革前的13年增长3.7倍。其中立案数10件以上处罚金额2万元以上的基层所分局达8家,占基层所分局总数的73%。5月份以来,我局集中精干力量,组织专班对全市销售的冷冻肉制品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共立案查办非法销售冷冻肉案件17件,查扣各类冷冻肉食品2700多公斤,涉及货值金额近8万元,处罚款40余万元。8月底,针对我市部分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在茶叶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食用糖的违法行为,我局开展了2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共检查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98家,联合公安部门协助对全市11家经营规模较大的精制茶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扣食用糖1607.5公斤,立案查处非法添加食用糖案件11起。在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中,我局共查获无注册证、过期失效等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起。
一是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指导协调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冻干粉针剂车间通过国家级gmp认证1次,4类23个品种通过湖北省级gmp认证,化学3类新药拉呋替丁原料药、片剂通过国家级现场注册检查,5个品种通过注册核查,2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34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二是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依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全局在及时承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审批的基础上,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梳理,下放四类行政审批事项到基层所办理,通过“一对一”的业务培训,目前各所可自行开展受理、审查、审批、制证等工作,极大方便了群众。
对照整改落实,并完善建章立制,拓展活动成果,整个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全局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八
按照市妇联城乡部工作部署,围绕“双学双比”活动,“巾帼建功”活动两条主线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全县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为发展××经济,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头人做个明白人,让她们带领更多的妇女走上致富之路。
2、科技大户、专业户组织起来,参加“巾帼科技行”活动。我们于9月1日至9月7日开展了“巾帼科技活动周”活动,县妇联组织40多人参观了东升乡善友村张淑清的特种养殖场。张淑清是省“巾帼科技带头人”,市“三八红旗手”。从95年以来,她承包了东升乡粮库养殖场,饲养生猪、蛋鸡、肉鸡、金腚鸭等等,不论养什么她都比别人养的好,收入高。这是因为她信科学、学科学、用科学,从防疫到饲料配方,她都总结出了一套成功的经验。参观了养殖场的妇女们都很受教育和鼓舞。各乡镇妇联组织妇女骨干在本乡镇也开展了“巾帼科技行”活动。全县共有500多名妇女参加了这次活动。
3、送科技下乡,急妇女所急,帮妇女所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发展林牧业的工作思路,带领农村妇女积极发展养殖业,养牛、养羊、养鹅等,在柳树乡、胜利乡建立了养牛小区,并组织技术专家到乡镇进行指导,服务,赠送《农村实用技术》书400册。
4、扶贫帮困,让妇女姐妹都富起来。“双学双比”活动开展以来,扶贫帮困,共同富裕已成了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乡镇妇女干部每人包1—2户;科技示范户、村、组妇女干部每人至少包1户。建立了包扶卡,做到包扶对象清、家庭情况清、贫困原因清、脱贫方向清。要动真情,办实事。每年包扶贫困户500多户。每年都有20左右的贫困户能够脱贫。
5、“巾帼建功”活动,我们主要抓窗口单位的文明服务,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竞赛活动,树立了国税局服务大厅,新华书店售书柜台,汽车公司女子乘务班等巾帼文明示范岗。树立了李亚军、王建新等一批巾帼建功标兵。其次,我们为下岗妇女再就业提供服务,为她们提供信息,联系、安排工作,帮助她们解决思想认识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为她们再就业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一年来共帮助22多名妇女姐妹再就业,提供咨询服务120多人次。
“双学双比”活动和“巾帼建功”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了展示才华的舞台,也在社会产生了很大、很好的影响,我们一定继续努力,不断创新活动方式,这两项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团结,凝聚更多的妇女姐妹,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九
为全面落实国家城乡居保政策,全面纵深推进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要求,对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1、目标任务:根据省市民生任务要求,全县参保任务9。3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人员2。2万人,新参保扩面征缴7。14万人。(具体任务数见附表一)。
2、征缴方式:采取日常常态化征缴与重大节假日突击征缴,下半年912月集中征缴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保费征缴。
3、考核措施:20,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按组织领导、资料规范、工作进展、工作措施、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二)。
二、养老金发放工作。
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1、参保居民纸质档案(含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人员纸质档案):根据管理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的原则和国家城乡居保档案规范管理的要求,各乡(镇)劳保所应按年度将参保人员个人身份实际情况填报申请参保表(或待遇领取表),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分村、组整理后,上报县农保局审核归档一份,返回乡(镇)劳保所备查存档一份。205月底应将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7月底之前将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年底征缴扩面任务完成后应在2014年元月底之前将2014年档案资料整理完归档。
2、信息系统录入管理工作:各乡(镇)劳保所每月进行一次参保人员信息清理录入工作,将本月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及时转录为发放信息,死亡人员应及时终止其个人参保信息,县农保局信息中心应每月及时进行系统审核调整。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常态化进行。
四、生存认证工作。
坚持常态化认证与集中认证相结合的办法:
1、各劳保所每月应对本乡(镇)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一次生存认证,由各村村委会将本村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情况,逐户进行实地照相核查后上报乡(镇)劳保所,劳保所审核后上报县农保局业务股。对于冒领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支付其养老待遇,并责令退还冒领的养老金;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除如数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对冒领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今年4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全面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工作,通过现场摄像、按指纹、上户见面等形式,采集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信息,并存档备查。今后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工作。
五、基金安全管理工作。
1、统一保费入账时间。统一规定每月的25号为保费的入账时间,为确保征缴的保费基金安全,各乡(镇)劳保所应督促本乡镇保费征缴工作人员每月应将本月征缴的保费及时存入农保局指定的合作银行(乡镇是信用社,县城是农业银行)账户。2628日为乡镇劳保所到农保局核票时间,2930为农保局财务人员核票汇总时间。入账程序是:由村组干部、协管员将保费及时存入农保局指定的合作银行账户,写明所在乡(镇)、村,经办人姓名,同时将存款底单、参保人员花名册、专用票据存根一并提交到劳保所,每月底与财政所核对一次专用票据。
2、规范票据管理。开展城乡居保扩面征缴收费工作,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收据或打白条。收款收据由乡镇财政所指定人员到县财政局领取,然后由乡镇劳保所人员到财政所领取,再由村组干部、协管员到乡镇劳保所领取,每个环节必须有领取手续,每使用完一本票据应及时核销。所领票据遗失的,由领票人负全责,按照财政部门票据管理办法处理。
3、财务审核票据。对乡镇劳保所交来的票据农保局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主要审核是否填写规范、缴款人姓名是否清楚正确、缴款金额是否与进账相符、是否在规定时间进账,及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参保登记表、花名册、票据和实际相符。
要继续采取多种贴近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立体式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各乡镇要以《若干意见》振兴赣南发展为契机,结合“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组织乡村组三级干部,分片包干,携带专门的宣传单,地毯式深入居民家中宣讲政策,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城乡居保的政策和好处。通过和群众算明白账、面对面耐心细致地交流,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参保登记、账户管理、保险衔接等政策,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群众真正弄明白为什么要参保、参保有哪些好处、怎么缴费、标准是多少,真正知道参加城乡居保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又一项伟大的惠民工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促进全覆盖。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十
6月2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市政府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7月1日起,沈阳将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九城区低保户从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九城区低保边缘户从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十一
按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____年度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宝城管〔20____〕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____年度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单位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研究单位环境综合治理与责任区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住户、租户的宣传教育,设置固定宣传标语,引导单位居民自觉参与环境治理;及时、准确统计并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报我局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以清扫保洁为重点,有专门的环境维护人员,着重我局环境常态化治理工作。有专门的爱国卫生及环境治理档案,做到了档案的规范管理。
二、实施环境质量提升。
我局施行环境卫生划片包干、专人负责、清洁整齐,落实“门前三包”;单位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破旧标语,无牛皮癣,环境绿化美化,花草树木养护良好。办公区域窗户、楼道、墙壁、厕所等干净卫生,无积尘、蛛网;地面清洁,墙面无乱贴乱画;办公室清洁,物品用具摆放整齐美观,垃圾袋装化;报栏、宣传栏、告示栏等定期更换,内容健康,摆放美观。设置停车标志。无“跑、冒、滴、漏”供水管道,尽量使用节能产品,树立节约型机关形象。
三、不断完善单位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我局建立有专门的单位环境治理工作小组,环境治理工作小组由单位副局长为小组组长,单位办公室及科室责任人为成员,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单位环境综合治理检查,并对环境维护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及时更换,保持了单位良好的环境。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合理确定低保对象的标准和范围,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低保年度复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近日花桥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谋划20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宣传。通过镇村电子宣传栏、公开栏积极宣传低保复核发动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民生政策宣传,知晓低保年度复核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复核工作。
做好业务培训。由镇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做好此次年度复核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高效地完成此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摸底工作。将低保在册人员档案进行整理汇总,为低保年度复核提供完整的基础性资料。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十三
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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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民发[20xx]27号)、《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大清查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工作的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8)、《衡阳市城乡低保整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衡民发[20xx]29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大清查,进一步摸清城乡低保工作情况、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实施分类救助,依法救助,切实纠正不按程序办理低保的不规范做法,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资格,实现应退尽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抓政策宣传和落实制度入手,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干部对政策的执行力,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真正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到位、对象审批公正”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全面清理、重点清退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大宣传。
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法治救助。各街道、乡镇场要全面宣传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将活动深入到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及群众家中。
(二)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大走访活动。
各街道、乡镇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大走访活动,动员街道、乡镇场干部开展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对象大走访活动,分别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一是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二是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三是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街道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和五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案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受理。
1、对全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清查:。
(2)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和两女结扎户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3)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5)城市低保对象拥有两套以上住宅,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的;。
(9)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
(10)衡民发[20xx]26号文件列举的其它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
2、对全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是查看入户调查记录本、民主评议记录本、低保档案及工作台账。检查入户调查是否全面、民主评议是否走过场、公示是否到位、审核审批是否符合程序。
3、对低保受理情况进行甄别。查看信访记录本,结合本次大走访情况,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认真做好核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引导其申请低保,街道、乡镇场及时受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给投诉人及当地群众解释相关政策,告知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原因。
(四)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1、清查结果的处理和运用。本次清查活动,要根据保障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动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及时办理保障对象的保障金增、减、停等复核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继续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停止保障待遇,收回并注销相关证件。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按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要按分类建档及时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3、严格公示制度。对这次清查取消、新增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在村(居)委会设置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保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区民政局要在社会救助局网站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
4、建立长效机制。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转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这次低保大清查从20xx年5月2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中旬)。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各街道、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有序、稳妥的推进活动开展。区局将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各街道、乡镇场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要以居(村)委员会为单位,对照活动内容,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自查面要达100%,并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健全机制、落实整改。自查结束后,各街道、乡镇场填写《城乡低保清查情况统计表》并做好汇报总结,报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到8月31日)。在各街道、乡镇场自查自纠结束后,区民政局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分为7个组,每个社区(村)的入户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市局验收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各街道、乡镇场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需要;是履行民政工作职责、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分配社会公共资源的需要;是改进工作作风、自查自纠的需要。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传,明确职责。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居(村)民会议等方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的目的及意义,积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和配合工作的开展。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今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各街道、乡镇场作为此项工作的职责主体,必须进一步明确主体、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集中力量、专人负责。
(三)注重方法,严肃纪律。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低保政策的不同解读。因此一定要把握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实行,尤其对被清退的对象,一定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说服工作,并依法书面告知和依章公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要出实招、见实效,对走过场、自查自纠不认真、发现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次清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事关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各街道、乡镇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动向单位一把手及主管领导汇报,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按照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xx]14号)、《关于开展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消除“保人不保户”现象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xx]28号)和县民政局6月8日召开的城乡低保规范化整改工作会议要求,为彻底纠正现阶段我县城乡低保存在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特制订此。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低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排查整改方案。
(二)成立调查组、评议组。各村、单位要按《玉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及评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议细则》)的要求,成立入户调查组、民主评议组。每个村、单位按实际组成若干个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评议组组长由乡镇干部担任,成员包括村委全体干部、调查组成员以及三名群众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调查组、评议组名单及工作方案要上交一份到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
(三)彻底排查、整改。按上级要求对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入户调查,做到入户调查率100%,对需要整改的也要100%整改,彻底纠正“保人不保户”及不符合条件的“高楼保”、“小车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评议、公示:15天内完成(6月11日至6月25日)。
1、入户调查。
各村、单位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全部逐户认真调查,并做好调查,记录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调查组人员要亲自签字以示负责。
2、评议。
调查工作完成后,由村主任或支书或单位领导主持,评议组对排查对象(即现享受低保家庭)全部逐一进行评议,填写民主评议记录一式三份(议程按《评议细则》)并投票表决,同意票占80%以上的通过,评议组全体成员要亲笔签字以示负责。
3、公示。
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填写公示,在村、单位公示栏、自然村人员较集中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审核:10天内完成(即6月26日至7月5日)。
1、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公示无异议家庭初审材料后,派员核查其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及实际生活水平。
2、审核。
工作人员提出复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核,并以现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制定出整改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其规范与否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调查评议机构,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切实纠正“保人不保户”、“关系保、人情保”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村委会以现享受低保家庭为排查对象,对照户口簿以同一户口共同生活为原则,认真核查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凡因出嫁、死亡等不在一起生活的人员要及时核减,对于违法生育和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及赌博、吸毒屡教不改人员,不得享受低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三)材料齐备,规范建档。低保户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的相一致,重病、残疾人员家庭需要复印病、残证件,每户需有村主要领导签字的家庭收入生活情况调查证明。各项材料要齐备且不能有任何涂改,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所有材料要及时规范建档。
(四)加强督查,认真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华生(镇党委书记)。
何达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陶烈龙,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
2、成立两个督查组。
(1)第一督查组。
组长:吕永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陈卫、黎兴新、陈姗华、杨龙。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平乐村、六凤村、长旺村。
(2)第二督查组。
组长:吴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覃升波、杨宁、覃常绿。
成员:驻村工作队长、相关包村干部、民政办干部。
督查村:新兴村、桥头村、三安村、石村村。
3、督查内容。
(1)督查各村是否成立有排查领导小组、调查组及评议组,并督查调查评议情况。
(2)督查各村是否按时公示,是否公示到村、屯、片,是否存在拼户、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是否存在村干部向低保户索要存折、冒领截留低保金问题。
(3)督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填写是否准确。
4、督查要求。
(1)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生产队,按督查内容认真检查并作记录。
(2)发现问题当即指正,同时反馈给该村,要求该村进行自查自纠。
(3)督查结束后,各组把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集中汇报。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规范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好各个关口,确保申请对象认定准确,受理及时,调查全面,评议公开,并基本核实好申请家庭财产状况。
(二)规范低保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
申请书。
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
承诺书。
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由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对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证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计算;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或固定价格的,可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用于家庭自给消费的,不计入收入。
(2)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所证明的收入计算;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比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参照相关人员的支付能力计算。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无履行赡养、抚养和扶养能力。
(5)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全县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四)规范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真实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并签署意见。入户率应达到100%,并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家庭予以单独标注。
(五)规范民主评议。低保民主评议由乡镇驻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领导负责主持,邀请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低保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评议,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31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60%。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代表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确保评议公开,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字,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六)规范公示制度。对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全程进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每个行政村(社区)在现办公场所设立本村(社区)城乡低保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分类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户外显示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县有线电视上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要牵头组织对低保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类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到位,进行及时有序。
(八)规范年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每年8-9月份,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年检工作由民政局主检,乡镇民政办协检。
1.凡属我县的城乡低保户都应携带本人身价证、全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乡镇民政办进行登记年检,新增的低保户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员中患大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重度残疾的,提供有关部门发的残疾证;上大学的,提供在读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确保低保户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城乡低保户年检时,由县民政局严格审查各种证件,了解询问低保户家庭详细情况,填制年检登记表,乡镇民政办填写低保对象台帐,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电子台帐,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抽查入户,核实低保对象所反映的情况。
3.年检合格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在新换发的《低保证》上统一加盖带有日期的“年检合格”印章,低保对象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户,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取消其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证》。
4.对于年老体弱、残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年检。
(九)规范档案管理。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要及时交接。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三书”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3)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低保申请家庭承诺授权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银行存款、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并由保障对象签字、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签字确认。
(2)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包含家庭成员信息、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3、“两记录”主要包括: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公示记录。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农村后城市步骤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体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动员部署。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县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制定乡镇党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清查的意义、方法、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将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群众家中,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县民政局要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报、手机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乡镇统一组织,集中力量,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填写好“三书”:即《低保申请书》、《家庭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表”:即《衡南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并将纸质(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乡镇干部入户核查要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县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负责挂点单位的业务指导。
2、民主评议。由所在社区(村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先由调查人员陈述在册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或调整。由各社区(村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3.审核审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初审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并将通过初审的低保对象材料交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审批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送达申请家庭,由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签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时,各乡镇组织人员完成低保对象信息的录入和建立低保对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数据,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由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城乡低保对象联合认定机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抽查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审批公示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各乡镇将审批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由县民政部门按程序发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先识贫”。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是打赢“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联合认定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县级领导对所包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政策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兜底保障对象时要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不得将重残、重病等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兜底保障。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对农衬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原来的“政策保”、“维稳保”、“人情保”等对象以及脱贫家庭和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认定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存入民政部门。县财政局要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要提供现有贫困对象花名册和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花名册,将纳入扶贫开发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和民政局协调一致。县人社局要提供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就业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县卫计局要提供医保信息。县残联要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等级证书。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此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行工作长效机制。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人户率要达100%.同时,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体系,将低保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驻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衡南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建立低保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由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热线:85563568556376。对实名举报者,经查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城乡划分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六郎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低保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应退尽退工作,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民政工程考核要求,六郎镇民政办、村(居)委会的低保工作人员要深入城乡低保对象家中认真开展摸底工作。新申请低保户的入户率要达到100%,核查申请户的家庭基本状况,包括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和外出务工、健康等情况,家庭生活状况、邻里调查和单位调查以及相关信息比对。
为更好的完成低保户的家庭情况调查,六郎镇民政办协调芜湖县民政局、易太村民政工作人员针对户籍在六郎镇、居住地在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的的低保申请户,深入到其居住地清水街道竹秀社区及丈夫所在的原户籍地清水联盟社区了解该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涉及到拆迁的各项补偿以及拆迁房屋的出租问题,做到客观、真实的反映家庭收入、生活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