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活着读后感(模板19篇)
读后感是我们从书中获取价值的途径之一,也是提高自己写作能力的重要方式。我们该如何结构化地写一篇读后感?这篇读后感既有理性的分析和评价,又有感性的表达和共鸣,充分展示了作者的思维深度和感受力。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一
《地心游记》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儒尔·凡尔纳。在这部小说中,儒尔·凡尔纳不仅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科幻故事,而且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表明了他在一个贯穿整个十九世纪的重大科学争论中所持的立场。在小说《地心游记》里,儒尔·凡尔纳为我们塑造了一群科学勇士和先驱者形象的同时,他自己则当之无愧地被看作是科幻小说的先驱,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能遇到困难就放下理想,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以后,一定会用这本书来鼓励自己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因为《地心游记》里三位主人公一路上面临了缺水、风暴、迷路等各种困难,而是继续前进,所以我不能因为一些些小困难而退缩,我要继续前进!
这整本小说就像凡尔纳的所有作品一样,不仅文笔幽默流畅,情节波澜起伏,而且有着浪漫而合乎科学的非凡想象力,把读者带进了一个超越时空的幻想世界。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最近,我看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作品《地心游记》。
在地下,由于里登步洛克的错误指导,使大家面临缺水危机。就在阿克赛渴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汉斯凭借一个山里人对水的直觉,在地上用锥子打出一条生命之泉。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终于到达地中海。可惜好景不长,刚上木履就被一条长着鼠海豚的嘴、海晰蝎的头和腭鱼的牙的鱼龙涌起的滔天巨浪打晕了,可又因此奇迹般地回到了地面上。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二
《清平乐村居》为我们讲述了一对刚喝完酒、正谈论他们三个儿女的老夫妇。这种温暖、和睦的农村生活,不禁让诗人辛弃疾无比向往和喜爱。我觉得,这时诗人辛弃疾会想:如果朝廷也想这家人一样和睦,就不会有战争啦。
是啊!读了这首词,我感受到:世界是大家的,只有大家和睦相处,才不会有可怕的战争。因为,和谐的生活是大家一同创建的。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三
南宋时期,由于官府欺压百姓,人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百姓们吃不饮、穿不暖,天天咒骂该死的贪官。
有个官人叫辛弃疾。为人廉洁,可谓两袖清风,他很同情陷入困苦的百姓,时常发一些钱给别人,人们都说他是天神派来的使者,帮助众人脱离苦海。辛弃疾也常劝说皇上为百姓着想,怎奈贪官太多,贪官常常在皇上耳旁说辛弃疾妖言惑众。皇上渐渐讨厌起辛弃疾来。
后来,辛弃疾被人诬陷,皇上免去了他的官职,并将其发配到了南方。
辛弃疾十分悲痛,他恨这些贪官令自己的祖国陷入苦难,自己却无能为力。他恨国君太蠢笨,听信贪人。可自己又有何方法能拯救苍生?想罢,痛哭了三天三夜。三天后,极度虚弱的辛弃疾决定隐姓埋名,与世隔绝。他抱来些芦草,搭起了一个简陋的屋子,每天写些爱车诗,只靠野果泉水去饿解渴。
辛弃疾的邻居是一对老人,家有三个儿子。生活困苦极了,却非常乐观,每天靠老汉捕鱼、老媪做针线活挣一点儿小钱供儿子读书。每当辛弃疾悲观叹气时,老汉便会劝他走出阴霾。老汉也识几个字,辛弃疾常去他家和他一起改诗,老汉也恨贪官,所以和辛弃疾合写了许多爱车诗。
一日,辛弃疾写完诗作,到竹林中散步,只听远处笑声朗朗,便想:定是老汉又喜了,何喜呢?于是,他向老汉家走去。
只见老汉和老妻正在聊天,院里只有老汉的二儿子在编鸡笼,院外,小儿正在剥莲蓬,还呵呵大笑。大儿没见,定是下地干活了。老汉见有客人来了,停止了聊天,去招呼:“来的正好,是改诗还是有别的事?”
没等辛弃疾答,又拉他进室,辛弃疾忙拱手:“哎,小人不过是来看看,不必烦劳二位。”
老汉笑:“哎,不坐咋行?今日俺家树上结了果子,正好一尝。”说罢,让老妻去准备清酒两碗,果子一盘,又回头和辛弃疾聊天。不一会,酒果来了,二人边饮酒边吃果,老汉喝了酒脸也红了,开始和辛弃疾聊天,辛弃疾心有疑问,便道:“老汉方才为何喜?”
老汉摸摸长胡,笑答:“哦,方才我在喜俺家大儿能干,二儿手巧,三儿顽皮。”
辛弃疾想这老汉感情丰富,便说:“老汉,你有三个儿子可幸福了,可否让我一看?”
老汉道:“可以。”
辛弃疾便出了屋,只见二儿和三儿一个在院子里,一个在房子外边。二儿见客人来了,忙放下手中的活,前来打招呼,辛弃疾叫他不用这么恭敬,而后又出了院门,三儿正在剥莲蓬,辛弃疾见他长的天真可爱,又这样顽皮,不禁哈哈大笑,看了一会,又顺着小路走到小溪的东边,东边那有一块田地,大儿正在锄豆,看他才十三四岁,就么么能干,辛弃疾真为老汉高兴,看到这,他觉得应该写一诗体现清贫的人生活快乐的诗,联系刚才看到的景象,他疾步赶回了家,写了一首《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
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
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
中儿正强鸡笼;。
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四
在中国当代为数不多的“现代写实”作品中,余华的文字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余华惯用冰冷的笔调,深沉的剖析他所经历过的那个动荡的年代。所以余华可谓是一个用心写作的优秀作家,正如他在其新版《活着》的中文自序中所言,“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我想或许也就是基于此,余华的作品在几十年间,不但能经得住时代的推敲,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青睐。
而他仅有的几部写实作品中,要数《活着》一书写的最为出色,可以说是余华写实作品中的上乘之作,这个有关“活着”的故事,也曾经一度感动了好几代人。
《活着》这部小说记录了主人公福贵的悲苦一生。他早年因为嗜赌成性,而把家业败得一贫如洗,更间接的把父亲活生生的气死了。后来他靠皮影手艺,在外漂泊了多年。再一次回到家的时候,福贵意外的得知母亲已经病逝。妻子家珍为他生了一儿一女,不幸的是女儿是位聋哑人。更不幸的是数年以后,儿子有庆被昔日的朋友开车误撞而死,女儿也因难产而离开了人世。接踵而来的死亡,足以让福贵一生都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与绝望,仿佛一切都是事先预设好的死亡诅咒,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只剩下福贵与一只也叫做“福贵”的老黄牛。
余华用了仅仅十二万字,精炼的写完了福贵不幸的一生,更引申的道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哀与无奈。那种“树欲静而风不止”与“欲哭无泪的压抑”,足以警戒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要严于律己,免得如福贵一般乐极生悲,福贵用一生坎坷的命运证明了一个道理,“一步错,则步步错。步步错,则人生祸”。
我个人认为全书最醒目的“活着”一词,在余华的作品中,可以理解为命运在浴火中磐涅。这个词在我们中国的语言中是充满力量的,这种力量并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挣扎或反抗,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命运对我们无情的安排,去忍受现实留给我们的幸福与苦难、笑颜与苦泪。
全书最另读者难忘的画面,应该是年老的富贵与那只与他同名的老黄牛在安祥的望着夕阳,体会着生命里的片刻宁静。
曾有人这样问,《活着》一书告诉我们读者一个最重要的道理是什么?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地心游记》这本书,它是儒勒·凡尔纳写的一篇科幻小说。
它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个主人公因为在书籍里的一张羊皮卷要去地心冒险。他们遇到了恐龙、三叶虫等史前生物。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在一次突如其来的火山爆发中,他们意外的回到了地面上。一路上科学家们遇到了很多危险,但他们却坚持着去挖掘能测量地震的仪器,最后他们也成功取得了仪器并安全到达自己的家园。所以说坚持就是力量,而且他们在危难时团结一致,使他们的力量都聚集在一起。他们历经许多困难,最后终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这个有趣的故事,也非常敬佩故事中的主人公李登布罗克教授。激发了我们热爱科学、向往探险的热情。我长大也要向他一样,勇敢地去做有意义的事。
我觉得《地心游记》是一本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它值得大家一读,向朋友们推荐!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六
余华用类似新写实主义小说的叙事风格——零度介入的方式来展现《活着》的悲剧美。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初三活着读后感作文800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十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七
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皇帝造车》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述一个叫公孙轩辕的人,一生下来便于众不同,目光如电,闪烁着神灵之气。三个月后就能呀呀学语,三岁时已能言善辨。那时没有车子运东西,要步行。他就发明了带轱辘的车子,还发明了指南车。炎帝族和黄帝族世代通婚,不久便融成为华夏族,我们常把自己称为炎黄子孙。
从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像黄帝那样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所以我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
对于《史记》,鲁迅曾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作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史记》为何能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在暑期读完“史记二十篇”后,我找到了答案。
首先看这二十篇文章的题目,很容易就发现题目是由人名与“本纪”或“世家”或“列传”组成。其实上述的“本纪”“世家”“列传”,还有“表”“书”都是体例,表示不同类型的文章。如此一来,通过题目,我们就能大概了解文章的内容。例如:《商君列传》,“列传”是记述帝王诸侯以外的人的生平事迹,所以这篇文章是关于商鞅的生平的。能在阅读文章前把握文章的大方向,对我们阅读《史记》犹有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中悟出道理。
阅读《史记》,就仿佛进行一次时空的穿梭,回到几千年前体验一趟历史之旅。司马迁用丰富多样的语言,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形象鲜明的历史人物。同时,司马迁也是不偏不倚的。正所谓“人无完人”,司马迁笔下的人物,帝皇将相也好、千古英雄也罢,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不可避免的缺点。例如,西楚霸王项羽,虽然他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但司马迁也注意到他所拥有的不可多得的军事才能。作者的笔墨恰到好处,在叙述历史事件时也保持着一份难能可贵的理智,没有因融入个人情感而添油加醋。很多着名的历史事件于我的眼前再现,牵动着我的思绪与情感,或因一丝失误而唏嘘感叹,又或因取得成功而兴奋不已。正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每一位人物客观的描述,对每一件历史事件详尽的记载,使得包括我在内的广大读者在阅读《史记》时,能得到更加深刻的感受:学习人物的优点,领略成功的秘诀;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正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完这《史记》二十篇后,我仿佛与古人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交流,确实是受益匪浅啊。
为了能向世人呈现《史记》这部千古名作,作者司马迁付出的心血,除了他自己,我们都不得而知。据说《史记》的内容有一半是司马迁在狱中编写完成的。我能想象监狱中的环境十分艰辛,而他所受的刑罚也肯定不轻,但回头看看纸上的文字,条理清晰、详略得当,还有许多名句、四字词今人仍在沿用。若不是事先知道,谁又能想到这如此大的反差是真实存在的呢?顿时,我对司马迁肃然起敬,对他的心血结晶――《史记》用了另一番感受:不仅是一部历史巨作,也是一部不知融聚多少血汗的典籍。
《史记》的语言、内容、立意都是其成就所在。但我相信,其成就绝不仅限于此,也许我们每读一次,又会发现《史记》的另一过人之处,抑或是得到另一感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
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我想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读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史记》,但由于篇幅太长,我先读了汉武帝篇,读完之后,我有一些感想:我先说说汉武帝生命里发生的一些事吧.
在武帝继位前,他排行第九,是不可能当上皇帝的,但是汉景帝却偏偏看上了他,就为他扫清障碍,帮助他成为了一个平安太子,武帝就这样才登上皇帝的宝座.
武帝期间,有一个叫江充的小人得到了武帝的宠爱,而丞相却三翻两次上奏章,让武帝杀掉江充,结果把武帝惹怒了,把丞相杀了.还发现了巫蛊,这就为后来的巫蛊事件埋下了伏笔.武帝是一个迷信的人,发现了巫蛊,武帝就认为有人诅咒他死,于是大发雷霆,灭了丞相九族才停止.但那个小人江充,想尽可能除掉一切与他为敌的人.就对武帝说:“宫里宫外可能也有巫蛊,扩大搜索比较好.”武帝觉得有理,就扩大范围,结果查得连皇后和太子的床都没法放了.
巫蛊是查不清的,只要看见就是杀无赦.所以杀了几万人,后来,居然太子也有巫蛊,太子当然不想被杀,就准备出走.恰好武帝生病了,命江充找太子来,但江充想杀太子,就说太子谋反,结果太子真得被逼反了,最后太子被杀了,但临死前他用兵把江充杀了.
太子死后,有一个叫田千秋的小官,他的任务是看管高祖刘邦陵园,他给武帝上了一道奏章,写道:“儿子玩了一下父亲的兵,打一顿屁股就算了.儿子杀错了一个人,这也不算什么大罪(本文是针对太子).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一个白胡子老头托梦讲给我的.”这句话说得十分巧妙,田千秋是一个看管刘邦陵园的官,白胡子老头自然是指高祖刘邦了,刘邦的话,武帝能不听吗武帝果然封田千秋为丞相,并十分感激田千秋,后来,武帝来到轮台,写下了罪己诏,这就是有名的“轮台罪己诏”.回来的时候,武帝又得了一个儿子,就是钩弋夫人生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刘弗陵.当时离武帝之死只剩八年了,武帝开始考虑立谁为太子了,所有人选,接连淘汰,只有刘弗陵,当时立了8岁的刘费陵为太子,但太后仅26岁,就有可能出现女人参政,发生内乱.于是武帝临死前杀了刘弗陵的母亲钩弋夫人.
从这可以看出汉武帝是一个冷酷而又长谋略的人.我们既要学汉武帝的优点,又要避免汉武帝的缺点,为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既要做一个情感丰富,长谋远略,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给坏人留一点情面,不让好人受一点委屈,做到公正无私,让坏人闻风丧胆,让好人拍掌称赞.
想要这样,我们就要从小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能让黑暗的种子发芽,要让光明的小苗茁壮成长!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八
当我第一次看到书《骆驼祥子》时,我以为老舍先生对骆驼感兴趣。而且应该有特别情愫吧,不然他为什么可以单写一个骆驼而写出一本书。后来听同学解释到:这并不是一本写动物骆驼的书,而是一个生活得像骆驼一般的名叫祥子的车夫的故事。像骆驼一般的车夫,他的生活是有多辛苦啊,我还没有翻开书便忍不住感叹。当我翻开书后,便深深地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或许我并不是被情节吸引,而是被祥子这个人物本身所吸引。
祥子是生活在旧时代北京的靠拉洋车生活的小伙子。他身体健壮,勤劳,善良,忠厚,没有什么恶习,有一个积极进取的理想: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己拉自己的车。然而经过几年的奋斗,买上了一辆自己的车,却被士兵抓去,连人带车一起扣下了。祥子靠着自己的智慧逃了出来,并带走了三匹骆驼,卖了三十五块大洋,他没有放弃理想,仍继续奋斗,要买上车。
天又有不测风云,虎妞怀孕了,正在祥子愁眉之际,他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骗了去只剩下曹先生给的五块钱。虎妞和自己的父亲闹翻,和祥子结了婚。之后,祥子发现虎妞根本没怀孕,紧接着,虎妞真的怀孕了。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九
《骆驼祥子》这本书以祥子为主角,围绕“车”,讲述了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第一次,祥子花了三年时间拉车,挣来了一辆车,但后来连人带车都被掳去;第二次,买车钱又被孙侦探骗走了;第三次,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后因虎妞难产而死,不得不卖车给虎妞下葬,在这段时间里,祥子身上的农民特有的勤劳,诚实,质朴与要强,逐渐随着时光的流逝,在一次次的绝望中逐渐磨灭,直至消失。
最让我感动的是,祥子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买到一辆车的时候,他竟然哭了。能让一个汉子如此激动,可见这辆车对于他的重要性。甚至还把那天定为了自己的生日,在他看来,车就是自己的全部。祥子对于梦想的矢志不渝,让我衷心佩服。
也许,真的只有一些人成为那个年代不可挽回的牺牲品,社会才会觉悟。
当我读到“祥子彻底堕落”时我有些厌恶祥子。但是转念一想,他也是被逼的呀!如果这个只会上演悲剧,只会否定个人奋斗道路的社会变的光明起来,人们变的思想开放,平等起来,祥子也许就不会堕落。
祥子与老车夫相处,他们瞧不起自己;与刘四爷相处,他却认为祥子娶虎妞是为了钱;与虎妞相处,她如此霸道,与自己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与小福子相处,他能感到唯一的安慰,可当他绝望后,小福子早已自杀。
从此,这个世界无人陪伴祥子。在他认清世界真面目后,他绝望了,堕落了。
所以,当我们看到结尾时,去祥子内心深处想一想,是这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
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
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
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一
我曾经见过一只蝉,身上是深绿色的,背上有一道裂口。蝉正在努力抽出身体露出了透明的翅膀,过了一会再去看它,蝉正在抽出它的尾巴,很痛苦的样子,完成了脱壳的最后一步。蝉的生命很短暂,但是它们知道要活的更好,就必须改变自己,完全脱离自己的外壳,长出自己新的翅膀。它的一举一动使我想到了一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蝉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昆虫,我们都应该向它学习这种精神。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二
午后,辛弃疾悠闲的在河边慢慢地散步,无意间往对面一看,看到了一座又低又小的茅屋。茅屋后面有一棵棵苍翠挺拔的竹子,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山峦,透露出乡村恬静的气息。茅屋旁有一条小溪,河水清澈透明,河里的游鱼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在阳光的照耀下,河面显得波光粼粼。一阵微风吹过,河面泛起了一圈圈涟漪。溪面上有几朵美丽动人的荷花,有的完全盛开;有的含苞待放;还有的似放似没放;白里透粉,粉里透红,像一位位面带轻纱的羞涩少女。
小溪旁有一丛丛青翠欲滴的小草,长得十分茂盛,在小溪、荷花的衬托下,更显得碧清可爱。茅屋前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他们刚刚喝了一些酒,从他们红彤彤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们略带醉意,靠在一起,用吴地的方言一起亲热的交谈。而老夫妻的儿子们也没闲着。
看!大儿子正在小溪的东边,豆地里辛勤地锄草,干得多么卖力呀!而二儿子也并没有闲着,正在用竹草细心地编织着鸡笼,十分专注。而尚未成年的小儿子呢,干不了什么事,只能趴在小溪边一边调皮地逗着游鱼,一边剥着莲蓬吃,摇着小脚的样子真令人喜爱!多么幸福的家庭啊!辛弃疾深深地陶醉了,突然,他像意识到什么似的,马上掏出本子写下了著名的一首诗------清平乐·村居。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三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两年前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曾经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morning 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己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几天后,好友一脸喜悦地告诉我,她父亲出院了。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更坚定了:
原来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幸福。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四
这首《清平乐·村居》描写了词人对美好的乡村生活热爱之情,反映了朴素、温暖而有风趣的农村生活的一个侧面。全词只有短短几句,却把一家农户的环境气氛和全家老少勤俭淳朴的劳动生活面貌都鲜明地勾勒出来,给读者展示出一幅生动的农家生活画面。
作者把握了现实生活,抓住事物的最典型的特征,只用了六句话就写了五个人物,而翁媪和小儿却又写得相当传神,栩栩如生。抓住“醉里”“相媚好”来写“翁媪”;抓住了在溪头“卧剥莲蓬”写“小儿子”,这些都是有典型意义的举动,又通过概括性强而色泽鲜明的语言来表现,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
在描写手法、结构和构思的三个方面都很严禁。
在描写手法上,没有一句用浓笔艳墨,只是用白描的手法,描绘了农村一个五口之家具有浓厚生活气息的生活真实画面。
一、二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清澈照人的小溪。溪边长满了茵茵的青草。勾画出一个清新秀丽、使人沉醉的环境。
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亲密无间,彼此“媚好”,优闲自得的聊天画面;形象地再现了一对和协、温暖、惬意的白发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
下阕四句,采用白描手法,直书其事,和盘托出三个儿子的不同形象。大儿子是家中的主要劳力,担负着溪水东边豆地里耕作锄草的重担。二儿子在干家庭副业在房前院里编织鸡笼。三儿子最讨人欢喜,但是还小,只知道调皮,他经常躺卧在溪边偷着剥莲蓬子吃。虽然这几句话简单易懂,但却鲜明的刻画出人物形象。尤其是对小儿子无拘无束地偷吃莲蓬子的那种天真活泼的神态,顽皮的劲儿,写的栩栩如生,恰到好处。
这首小令却在艺术结构上,写景方面,写人方面,进行了简单而严密、形象而逼真的安排,把一个生机勃勃、朴素安适、诗情画意的农村生活画面,真实地再现出来了。表现出词人深入农村、喜爱农村、认真观察农村、歌颂农村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生活的心理。更加激起他抗击金兵、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五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六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七
人为什么而活着?人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是余华在书中的自序。
《活着》这本书太过于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深深地映在我的心上。作者用平静的近乎残酷的笔触诠释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书中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惊艳的语言和词汇,也没有刻意的煽情,但全书令人感到深沉,令人对生命产生深深的感悟。从初始的淡然到后面的凝重,翻动书籍的手指越发迟疑,期待着一个转折,让主人公富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样的残酷和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走到最后。
富贵,又富有贵,多好的名字啊。是他父母对他的期望,但他穷困潦倒,厄运相随。他赌博成瘾,地和房契都抵给了龙二,一无所有,但是富贵的妻子却不计前嫌,他们有两个子女,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凤霞只做了4年的小姐,因为发烧,成了聋哑人,因为想让有庆上学,她被送走,却没有一句怨言。欢喜的是,她嫁人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苦根。不幸的是,她突然大出血死在了医院……苦根的爸爸活活被钢筋板夹得血肉模糊,苦根也因为一次发烧吃多了包子,撑死了。
全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庆死的那一章。有庆天真可爱,从小就懂得干农活,帮父母分忧。也就是有庆的善良,他抢着要给市长夫人献血,但护士的漠然态度,为了讨好高层,几乎抽干了有庆所有的血。看到这一段,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是对有庆的心疼,也是对护士的行为感到愤怒。就是护士的漠然,八九岁的有庆就这么离开了这个世界。富贵为了不让家珍伤心,偷偷地将有庆埋了。但家珍终究还是知道了,但她却没有拆穿富贵。终于有一天,太想念孩子了,便对富贵说:“带我去埋他的地方看看吧。”这几件事无疑是给了他巨大的打击,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残忍世界。他亲手埋葬了六位至亲的家人,我不能想象富贵的承受能力有多么了不起。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女儿乃至更多的人相继离富贵远去。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富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了一次次的悲剧,看着自己身边的人相继地离自己而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自信了吗?他不应该很孤独吗?我想,富贵是绝望、孤独和寂寞的,但是,余华偏偏让富贵活着,这活着就是一种折磨。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唯一能描述富贵的形容。
读了《活着》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什么叫做苦难、坚强,什么叫做平凡而不平凡。有一句话说:我连活着都不怕,我还怕死吗?活着才是最美好的希望。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八
至于有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为了不磨坏鞋子,大冬天的光着脚跑去学校,每天来回几趟割草喂羊。凤霞也是,父母为了弟弟上学把自己送人,她除了不舍之外,没有一点怨念,反而一直惦记着回家……所幸,最后福贵还是把凤霞留了下来。这一家人艰苦却又宝贵的相处时光,真的太少太少了。尽管生活充满了艰辛,严厉地对待有庆也不是福贵本愿,但一家人是没有隔夜仇的。而若是福贵的父亲还在,大概会训斥他:自己都不成器,是个败家子,有庆比你小时候懂事多了。——总之,一定会护着有庆。
接着,又是人民公社、吃食堂、炼钢……时代裹挟下的福贵一家人,在我们这些局外人看来辛苦吗?辛苦的。他们自己心里觉得幸福吗?幸福的。这就是余华在自序中所说的,“活着”的力量吧。
灾年之下,原本朴实本分的人为了活命,也会做出缺德的事。“仓禀实而知礼节”,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不为五斗米折腰——正是因为圣人的数量如此之稀少,而其品格又如此之高洁,所以才显得尤为珍贵,也才值得大家敬佩和学习。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福贵和家珍,也都垂垂老矣——“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因为对家人的眷恋和不舍,家珍挺过来了,真好。就像电影《流浪地球》里说的那样,希望是比钻石还珍贵的东西。——哪怕是在那样艰难困苦的生活中的希望。
可谁知,意外来得那么的快——有庆死了。从愤怒,到痛恨,再到无力,最后,只剩心疼。心疼一个勤劳能干而又善良懂事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长大,就离开了人世;心疼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家珍和福贵,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却还要承受那样的打击。余华没有特意煽情,可读来心情依旧沉重。
纵观全书,凤霞出嫁是福贵一家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所有人都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家珍对福贵说,自从他回家以后,这个家就“什么都好了”,但其实,生活还是那么的苦,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要是按年头算,苦根今年该有十七岁了。”凤霞死后,家珍也很快便去了。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又送走了家珍。现在,只有他自己、二喜、苦根这三代在人世间“受活”。爱无生离,只有死别。
最后的最后,家人全部离去,就连苦根也死了,只剩下福贵,还在人世间“受活”。我们也就突然明白了,在故事的开头,福贵为什么要骗老牛还有其他的牛在干活——或许,他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或许,在他心里,那些人儿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唱着歌,和老牛一起,渐行渐远,消失在了茫茫岁月之中。人这一辈子啊——黄昏转瞬即逝,人生白驹过隙,黑夜从天而降,死亡终会来临。“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九
阅读《活着》这本书,简洁朴实的文字,读完,潸然泪下。
这本书里回忆了老人福贵悲苦的一生。福贵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里。活得潇洒奢侈,迷上赌博,输光了家产,从此福贵的人生就完全改变了。生活贫苦,社会混乱。先是老爷子被气死。接着,福贵又被抓去当兵。走到了阎王门前,九死一生回到家后又得知娘已病逝。祸不单行,不久后,福贵的儿子有庆给市长夫人献血过多死去。福贵的妻子家珍也患了软骨病。女儿凤霞嫁给了二喜。过上了好日子。但不久后,凤霞因生产失血过多死去了。留下了儿子苦根,接着家珍,二喜都死去了。只剩下福贵和苦根。造化弄人,苦根,最后吃豆子撑死了。福贵买下了一只老牛,与它度过了余生。
读完此书,我是热泪盈眶的。书中有许许多多心灵美好的人物。却因曲折的命运,恶劣的环境而失去生命。最终一个悲剧结尾。如书中的有庆,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却因医生的失误而死去。当读到有庆死去时,我的眼前好像还浮现着他每天都去公社里为那两只已不属于他的两只羊。浮现出他冬天仍提着鞋子光脚跑去学校。浮现出他获得一只小羊羔而欢喜雀跃。他的死去,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悲伤与惋惜。更带来的是深刻的思考。 难道有庆的死仅仅是因为医生的失误吗?不,不是的。若不是当时社会文化,技术的落后,生活环境的贫苦与无奈,像这样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在那个年代里,不知还有多少百姓做大量的活,受无名的罪,得微薄的钱,流苦涩的泪。
面对亲人接二连三的逝去,面对生活的艰苦困难,一般人又怎能受得了啊?文中的春生,面对生活的艰难,想要自尽,福贵再三劝说,最终,春生还是选择了死亡来逃避现实。令人叹息。
但是,福贵一次一次的熬了过去。当仅剩自己独自一身时,他能感受到生命的快乐。在作者笔下“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的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令人惊叹,他到底是不是那个命运坎坷的福贵?面对挫折与痛苦,他能以宽容的胸怀去包容它,接受它。尽管生活艰难,但他仍笑着去面对;尽管他的身体已经老了。但那颗心却充满了童趣。那么富有生机与活力。
也许,活着的意义就在其中了吧。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有序的社会,可总有人抱怨。抱怨,抱怨大大小小的事:为什么我做不到?为什么别人总比我厉害?为什么我的时间总不够用?……然后便只是在心里生闷气,什么也不做。当挫折和苦难来临他们不敢去面对,不愿去面对。甚至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逃避。轻轻地来到人世间,默默的返回原点。像条干扁枯燥的线,漫无目的的划过世间。
反之,却有人坚持学习,努力充电。不断扮靓自己,照亮自己的心。他们,用宽容去化解冲突;用微笑请教困难;用理智去面对不幸。用五彩缤纷的色彩,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活着是一种未知;活着是一种幸运;活着是一种宝贵。活着,我们要学会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