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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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一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的城市合伙人,如非乙方违约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原因,甲方不得在乙方合作区域内另设城市合伙人。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合作区域的营销活动及相关合同义务的执行,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资源整合、营销推广、营销方案落实实施等工作。
(3)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文件资料等。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对乙方整合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业务技能培训。
(5)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授权书”,并按照第3.2条或甲方要求享受调整并制定合作区域内针对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管理政策以及涉及该等人员的营销活动方案等,但乙方指定的管理政策、营销活动方案应报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6)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经营战略和业务布局,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则或城市合伙人政策,一经甲方公布后乙方应当配合执行。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合作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完善整合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合作事项,做好资源整合、人员培训、方案实施落地等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合作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会甲方运营及管理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城市合伙人的名义对外宣传并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二
转让方(甲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鉴于:
1、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武汉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号为:)。
2、甲方出资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3、甲方拟将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基于上述条款,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1、本协议转让标的是指:甲方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
2、甲方保证对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及基于该财产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于本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转让予乙方,同时甲方按照《合伙协议》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于该日转移给乙方。
甲方同意,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
4.甲方对该转让的份额的支配及其处置权具有保留权。即甲方有权利无条件可以退还乙方购买该份额的出资及其期间该份额产生的'利润分红,并回收该份额。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
1、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债权债务处置。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后,乙方共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享有有限合伙人权益,承担有限合伙人义务。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基于甲方转让财产份额完成日之前合伙企业存在的所有债务和责任,乙方以其受让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转让的实施。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日,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
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转让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之目的使用。
第五条保证及承诺。
1、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其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比例。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损失赔偿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
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
议书。
2、甲方在转让其所有的份额的部分具有保留,若甲方单方。
面和乙方合作不愉快,随时有权回收该份额,并退还乙。
方出资,以及出资入伙后所应得的相应利润。
第七条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使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签订时间: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总投资为xxxx,甲方出资xxxx,乙方出资xxxx 。
第一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四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制定的有关城市合伙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福利政策,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3 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五
5.1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1.2万元/年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自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专用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卡号:
5.4 乙方所负责城市上线入驻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员数量超过第4.3条约定的基本量,每超员100人,给予奖励500元,依次类推。
5.5 乙方整合有效入驻人员数量达到基本量以上且活跃度超过40%的,活跃度每增加10%,年终考核达标后甲方给予交纳的合作管理费的30%进行奖励。
5.6 乙方对所管辖城市首次上线有效入驻的人员,合作期间不限地域享受提成。具体提成方案为:
(2)乙方整合入驻的人员,通过设计师、装修工、监理推荐产生的商品销售,按2.5%提成,特价商品及促销套餐商品、秒杀商品不提成。
5.7为鼓励各城市合伙人努力达成合作条件,甲方制定如下星级城市合伙人奖励政策:
(2)乙方所管辖城市有效入驻装修工、设计师、监理全年商品交易额达到 万元以上,且参与甲方全部城市合伙人整合入驻人员排名为全年商品交易额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5.8 乙方达成享受第五条相关规定的福利条件的,所有奖励实行年度考核,在年终大会现场兑现。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六
4.2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如企业营业执照等,乙方须满足甲方对城市合伙人的基本合作要求及承担的相应的职能。
4.4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入驻人员的平台管理账号,乙方对入驻人员的资质、个人信息、作品等入驻条件进行审查,按照甲方要求规范入驻人员店铺装饰行为及装饰风格。对不符合入驻条件的入驻人员应及时通报甲方,甲方有权通过技术手段限制该入驻人员的平台使用权限。 对店铺装饰不符合标准的入驻人员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建议,督促其改正完善。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七
出资人:
出资人: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八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乙双方均为公司原始股东,甲方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本协议。
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并已完成全部出资,现甲方将前述股权以总计为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不含税)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乙方对上述价款表示同意并认可。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分期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分期列表如下:
年月日之前,乙方应支付全部款项的%,
年月日之前,乙方应支付全部款项的%,
年月日之前,乙方应付清余款。
甲方指定的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户号:
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资本的出资义务。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该股权没有。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双方同意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甲方/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均明确知晓《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扩股补充协议》(详见附件)中对股东权利义务的特殊约定,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公司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实际享受或承担,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股权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作为。
乙方迟延支付任意一期股权价款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
若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乙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大写:元)人民币。
本协议生效后,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被要求承担公司股东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若甲方违反声明,甲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若乙方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此外乙方应承担为继续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调档费、、差旅费等)。
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协议。
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
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后即具法律约束力,自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各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国际商事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协议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为中止期间。
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且各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3、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4、不可抗力事件终止后,若合同未被双方解除,合同双方应在继续履行本合同。
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委托人:
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甲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______元,以出资人民币万______元,共计占____公司注册资本%。
2、乙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______元,以出资人民币万______元,共计占____公司注册资本%。
甲、乙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_____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_____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甲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____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______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____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____%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____%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____%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____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十
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以下是小编推荐的企业合伙协议范本,欢迎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
(1)、
(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____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________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十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___。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___。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___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甲合伙人姓名:___;。
合伙人住所:___;。
出资方式:___,共计人民币__万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___;。
合伙人住所:___;。
出资方式:___,计人民币__万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___;。
合伙人住所:___;。
出资方式:__,共计人民币__万元。
(四)合伙人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缴付出资。预期无正当理由不缴付出资份额的,按自动放弃本公司的营利分红。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吸收其他人员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资份额比例。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1、本公司按年收入实行分红,分红比例以出资份额所占总注册资金的百分比进行计算,(甲:__%,乙:__%,丙:__%,)。
2、本公司经营期间,如有亏损事由,即出现债务,由合伙人以出资比例承担。(即承担:甲:__%,乙:__%,丙:__%,)。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九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有权将自己的合伙份额转让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也有权利在退伙人退出后追加出资份额。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
合伙人签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享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合伙企业相关信息。
1、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
2、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
三、合伙目的、经营范围与期限。
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在经营范围内公司进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2、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
3、合伙期限:本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计算,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1、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共_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新增有限合伙人。
五、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总出资总额的_____%。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总出资总额的_____%。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总出资总额的_____%。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总出资总额的_____%。
2、各合伙人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纳出资款,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各方同意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回到本企业银行账户,首先缴纳或者代扣代缴应付税费;扣除税费及费用后的余额部分,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3、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实际向合伙人支付收益时扣除。
4、亏损的分担: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5、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七、合伙事务的执行。
1、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________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企业办理一切事务。
2、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替,由现任执行人指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本企业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决策,应经普通合伙人和2名有限合伙人同意视为通过,重大决策,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每年至少开一次全体会议。
4、全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________________本合伙企业有竞争性的业务。违者除名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需经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意并通告全体合伙人,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5)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6)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7)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8)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关联企业造成损失。
(3)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4、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5、经普通合伙执行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6、合伙人退伙,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应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不能随意转让他人;退伙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7、合伙人退伙,其财产份额只能在当年年底企业结账时结算,转让价格不大于其在本协议中认缴的原货币值。
8、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除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全体合伙人同意,不能出质和转让。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清算本合伙企业约定普通合伙人作为清算人,清算人指定数个有限合伙人组成清算组协助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_____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_____协议,向合同履行地的_________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企业出资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名义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 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合伙合同”),共同设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2.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出资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名义认缴份额”)。
上述甲方认缴资金组成如下:
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甲方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乙方实际认缴份额”);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丙方实际认缴份额”)。
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题达成如下合同: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合伙人。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和丙方为各自实际认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转让认缴份额,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合同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合同,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合同所获的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和/或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2.乙方和/或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
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和/或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1.除上述投资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实际合伙人,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合伙企业的一切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对其希望了解的合伙企业事项、信息等予以告知。
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人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方需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的存在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
5.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
6.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