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后感范文(14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加深对书籍或文章的理解和把握。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和观点,以增加文章的个性化和独特性。借助这些读后感范文,我们可以窥见读者们对各种类型书籍的不同思考和阅读体验。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一
我们的基因从何而来?不朽的双螺旋——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标题,却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点,从远古而来。
我们人类是复杂而高级的物种,有思想、有技术,能控制地球上的资源、对其他物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却认为基因控制了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物种:地球上千姿百态的物种都只是生存机器。是谁的生存机器?是基因的!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双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机器,根据道金斯的理论,在我身上存在的双螺旋,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二条dna的基因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国秦汉春秋战国到三皇五帝,基因组一脉相传,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时间里,我的dna没有大的突变,我和我的祖先在作为人类这个物种上也没有多大的改变,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时也包括我,我们的躯体作为保护基因的载体,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稳定环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复制、遗传。
几乎要把自己作为宇宙中心的人类来说,作者的这个观点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也只承担了一个短暂的瞬间而已,我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基因能在更长时间、更多空间里长久的遗传下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断的复制生存下去——这就是本书的论点。
道金斯在本书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性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所认同的无私的母爱,作者的观点确是:母爱不过是自私的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优化的体现。虽然这个观点太过无情,却也让人无法辩驳。
刚才说过我们的基因和几千年前祖先传给我们的那条dna没啥大的差别,但大不同的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几千年文化科技知识的积累,社会总体氛围等等,这一切的发展可以说更有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体现自私的一面,比如这几千年间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等,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基因的个体自私行为要适应群体发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义。基因想要绵绵不绝的延续,他的载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很好的社会氛围,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基因,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护着其他低等物种,保护着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盘。
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来就想灭杀宿主人类,终将会被人类灭杀,如果其基因变异到能和人类共存,那将是长久的胜利。独乐乐,体现的是基因个体的自私,众乐乐,体现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说明基因已经开启了更高级的自私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二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三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四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只要是已经开化的人就会好奇吧,当然,很多未开化的也会好奇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五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六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总的来说:五味杂陈!
道金斯在书中对人性透彻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几乎是看不下去了,因为我无法像作者一样不带任何感情的去看待里面的每一个文字,我带着世俗的眼光去看我们千百亿亿年来,祖先残忍的进化,用自利、私心去伤害其他的个体,不管是陌生人还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再用欺骗、蛊惑的手段去取得养育者的关注同情和爱。做这些事情的所有终极目标就是为了活下来!
不管过程都多么不堪!
作者一直在强调这些全都是基因在无意识的状态下,经过自然选择而促成的结果。但是,作为一个有意识的经过教化的人类,我真的无法做到不去评价优劣。何况书中所列出的理论与现实世界的很多事例那么吻合。将这些理论与事实相结合。我差一点点将人类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带着悲壮的心情继续读下去,几乎绝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过半的时候,突然笔锋一转。谈到了另一种基因的形成与进化,作者对这种在科学界还没有定论的“基因”做了一个预言似的阐述:我们的文化正在一个“基因”形成的过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汤”中漂浮的那个阶段,作为一种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传播能力更强的基因。它的发展将会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这些东西已经存在我们生活的每时每刻:语言、书籍、音乐、道德约束......
而这些东西都是与原始的“基因“不一样的性质,并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现阶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于对读者的安抚,才会将未来描绘额那么美好。但是,他的这样描述带来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们在基因的控制下显得无情与自私,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努力。我们在不遗余力的去和这种天性对抗。
战争还在继续,前途充满希望!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七
30亿到40亿年前,一个本来平平无奇的分子意外获得的一种疯狂的能力——复制自己——从而在当时的环境中得以疯狂扩散。而在复制过程中意外出错又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分子的产生,但他们都具有复制的基本能力,如果没有错误的复制,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数的错误复制又是有害的会被自然选择淘汰的。
之后经过几十亿年的自然选择,这些最早的分子变成了现在世界上的.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扩散下去,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这个自私的目的,结果却发展出了许多利他的行为。而其中比较特别的一种动物,人类,因为其大脑,从而发展出了另一种复制基因——文化——从而有了对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识点:
1、自然选择使行为有利于自己的基因遗传扩散的基因生存下来,从而导致生存下来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将自身的基因继续传递下去。
2、载体(身体)并不复制其本身,它们只负责传播复制因子,而复制因子不做任何行为,不观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们只为载体设定最基本的程序让载体来做这件事。
3、稳定的行为策略(ess)指种群中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行为策略,而该行为策略的好处是其他行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离这个行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会受到惩罚。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种ess,因为其他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获利,而完全的善良毫无招架之力,只会很快灭绝,而完全的恶意在完全的善意灭绝后也无法继续生存。
4、为了使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数的行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为,只有当利他行为更有利于基因生存繁衍时,这个利他行为才会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为群居比单独生活更能让个体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为也是;父母抚养孩子是为了让孩子成长继续繁衍自己的基因;近亲相互友好互让,是因为我们的基因和近亲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这个资源让给需要的近亲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让相似的基因获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这种谦让行为是不利于谦让基因的扩散的话,这个谦让基因就会很快因为无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谦让总是保持在让自己基因能够获利的程度。
5、我们的兄弟姐妹和我们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实同我们子女与我们的基因程度一样,所以使我们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们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对我们的基因的好处是一样的。但为什么我们还是对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区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抚养,对自己子女投资多一些更有利于基因繁衍。而昆虫中甚至有为了抚养姐妹而放弃自身生育的职蚁,因为他们与能生育的姐妹之间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于该姐妹与蚁后的相似程度,他们比蚁后更喜欢姐妹能够生存繁衍。
6、动物有计划的进行计划生育(生固定数量的后代或者减少生育后代的个数),是因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于基因的繁衍,因为太多的后代可能因为资源不足而导致更高的死亡率。而少量生育能够保证这些后代更多的活下来去繁衍。
7、父母为了保证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后代,有时会给不同的后代不同程度的资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体弱多病的、矮小的后代,因为天生不强壮的后代会有很大的概率浪费资源;给年龄幼小的后代更多的资源,因为年龄幼小的后代更需要照顾。而同代之间也会为了资源而竞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总是尽量做到一视同仁。
8、两性的最基本差别在:雄性的性细胞比雌性性细胞要小得多,数量要多得多。这导致雄性在生育后代中一开始投资的很少,一个雄性在一个时间段可以与许多的雌性同时繁衍从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扩散,而一个雌性在一段时间内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败,雌性的损失远远大于雄性。但同时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选择权,所以对于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采取两种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经过提前的考量确定雄性投入足够的资源后才同意与其繁衍后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养育孩子上不再计较是否得到雄性的帮助,但只挑选优秀的基因进行繁衍,这就会导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获得繁衍的机会,而大部分的雄性无法得到繁衍机会。
9、生物之间的行为不是独立的,而是交互的,特别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们的目的开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则,而同时有惩罚设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够让完全自私的行为无法获利,所以有惩罚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会被自然选择。就像重复的囚徒困境中,针锋相对策略(一开始表示合作,之后每次复制对方上次的行为,对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来,对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继续合作),能够给囚徒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与宿主不同,它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害了宿主。如果与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会做到帮助其宿主繁殖,因为这同样使自己繁衍。随着演化进行,它将不在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组织,完全无法辨认其原为寄生虫。我们实际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体(我们体内的质粒、线粒体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虫)。
11、文化其实就像另一种复制因子,它能够从一个大脑复制到另一个大脑,能够突变演化,能够与多种文化结合一起促进传播(比如上帝与教堂、婚姻、教规、地狱等文化结合加速传播),文化要生存延续下去,就必须有生存的价值能够适应当时的文化环境被更多的大脑接受。而文化是摆脱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种全新的演化途径,他可以传播完全无私的文化,是对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八
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九
对于“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儿去”柏拉图的哲学三问在读《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之前,在我心里仍然是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顾生病的爷爷的时候,进行过很多次的头脑风暴,风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义在何处或者说什么样的人生才算是有意义的。
在《七月与安生》这个电影里面,记忆深刻的一个内容是一个吉他手要追随偶像27岁结束生命。这个偶像是因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还好好的,我当时就在想为什么要年纪轻轻结束生命,这世界这么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阶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会有所区别吧。
科学家们将40亿年前还处在混沌时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称为“原始汤”,在经过无数次且长时间周期的偶然事件的发生(或者说是偶然产生的有机大分子间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现,并将这种生命形式命名为“基因”,而我们人类本身其实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护者。
此刻,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家里捣乱的猫猫狗狗,我们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之前一直觉着人与人之间,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总会找到一个共同的,也就是每个人之间或多或少都是有亲属关系的。现在看来不仅仅是人与人一个物种之间了。
“其实你只要花三分钟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觉生命无意义的绝望情绪立刻就会占据你的心灵”,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短暂到长不过百年。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大概率上讲,体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婴幼儿,这里不管是照看还是医治,老年人会输于幼儿,相对这两个群体而言年轻人总是身强体壮一些。归结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们人类在年轻的时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续,基因有了新的保护者,那之前个体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将影响基因的生存,基因终将会无情的抛弃前一个保护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灭绝、已经灭绝的物种应当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说基因是自私的。
整个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万物从来没有意义,我们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只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困顿情境、一个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笼”、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们生命本质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实现,而是追求实现的过程。
这里举个例子,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对于无论是家里的还是认识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识里都会祝他(她)长命百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等。但这里人们可能只沉浸在节日的喜悦,却不曾考虑过其它哪怕一个小方面的问题,其一就是在老人赡养方面,子女应该怎么做。以我家乡这边的习俗为例,在我父母这一辈,农村当地的习俗就是家里老幺负责赡养老人,作为“报酬”会将爷爷奶奶名下的地给他们去种,其它子女则各过各的生活,完全不理会生养他们的父母。这种情况在老人身体健壮时问题可能不是很明显,但随着老人上了年纪,身体机能越来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体力不行时、看别人眼色时,“长命百岁”在我看来,往往是一种恶毒的“诅咒”。因为过于年迈,等到的结果往往是身边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忆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来陪着自己的是无奈、孤独和漫漫长夜身体的病痛的吞噬。
当然,这里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响,只讨论了老年人一个年龄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当他开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时,他才算成熟”、“没有意识的基因构成了有意识的人类,而有意识的人类只不过是没有意识基因的保护者”,作者带来的这种崭新的以基因的视角,来审视生命的意义是我还没有领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看完这本书,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与繁衍,是作为人类为基因做得最有价值的事。有人会说同性恋者不会像异性恋者一样育有后代,与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复制过程中也会有错误出现的可能,更何况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以dna为遗传物质构成的个体。对于衰老,有一种理论认为,衰老标志着一个个体一生中发生的有害的复制错误以及其他种类的基因损伤的积累。
读完这本书,我们也可以通过这种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与不解,如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可以想一下拖着大自身几倍的内啡肽走在单纤维努力让你快乐的一个个肌球蛋白。
就像卡尔萨根的《活着是一个奇迹》里一样“我们dna里的氮、我们牙齿里的钙……都是曾经大爆炸时的万千星辰散落后组成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总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热爱的领域,并闪闪发光的。毕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活在当下显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精子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一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二
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后它被翻译成25种文字、全球销售超过一百万册。它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比一个可怕。
生物学上,基因是演化的单位。生物体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机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员,人类本质上说都是受一堆代码控制的机器人。比如为什么雌性求偶期间通常会有很长的考察期?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续基因?为什么家族成员会照顾有亲缘关系的未成年成员?很遗憾,这些都有演化生物学上的解释。
单单这样显然还不能称作hard模式。人类同时还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这是道金斯在这本书里创造的一个概念,之后被广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单位,大脑则是模因的生存机器。
和基因类似,模因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不再受生存机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产性(fecundity)和长寿性(longevity)经社会选择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过生殖传播,模因的传播渠道则多样的多。这代表着模因进驻脑子的过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抢占的是染色体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争夺的是人类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和无神论传播者,道金斯在这里用了宗教的传播作为例子。
从初版至今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似乎人类大大地给模因疏通了传播管道,而给自己挖了个大大的坑。莫非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怎样阅读一本书》的作者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和作者在关键词和论述的含义上达成一致(cometotermsonkeyterms)。缺少这个前提的支持和反对都不扎实。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论述,接着想到一个问题,翻了页发现这正是作者接下去开始回答的问题,顿时感到隔着时空和作者的脑电波接上了头,也证明对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时候看到考题就抓住了命题人出卷的意图。
通常这是读书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本书里这样的瞬间让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哪怕很复杂的概念也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脑海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时我有多少行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认为人类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对人类的设计上各种各样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这书把我对人类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细想想平时“自动驾驶“状态下的无意识行为,似乎太多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只觉得寒毛直竖。好在道金斯认为人类还是有希望的!人类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可以利用想象在脑中模拟未来(conscious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对抗基因和模因的决定,因此他用积极的语调结束了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书。
作为一个重要的disclaimer,推荐这本书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三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细胞,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单细胞生物。早在远古时代人类还未出现,就已经存在。关于细胞的来源,众说纷纭,但是有些观点却很有趣,比如“原始汤”传说。这个传说把细胞的来源,解释成在45亿年前,在当时原始地球海洋里,有很多有机分子的原始汤。这些有机分子受到大气层中一些雷电和原始大气层中那些甲烷,氮气,氨气的化学作用而形成碳元素的转移。而碳元素是构成生命的基本元素之一。
细胞祖先最早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扩大族群,因为在最早期的`地球上——原始地球,那是一个炙热着充满着岩浆的火球,大气层中多是甲烷,氨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气体,但是后来随着地球地表温度的下降,第一批生物的出现,这些生物的活动使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开始下降,氧气量急剧上升,从而出现第一批需氧的动物。
当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可能在早期大气中或者海洋中,就已经存在一些能够稳定的,以原子或者分子为主要成分的稳定粒子。这些成分大量稳定存在于地球上。随后某一天,可能是某些因素的突然改变,在这些稳定的粒子中,出现了一种奇特的分子,这个分子能够进行自复制,这种分子叫复制者。
然而复制者,在复制的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复制失误或错误,当出现错误的时候,就会影响或者改变这个原来分子的属性。这个改变的属性结果,可能会让这个分子更加长寿,或者多产,甚至能够精确无误的保持自我遗传信息,那么这个分子里的信息密码就能够被传递下去了。
而如果这种分子在短时间内就死亡。可能这种类型的分子就会在众多竞争中被淘汰,当然这个假说的前提是资源是足够多,多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而资源总会枯竭,当有了一定基础的分子以后。分子间有了竞争,逐渐的,强竞争优势的分子就被保存下来了。但是当强竞争分子数量巨大的时候,分子间开始竞争彼此有限的资源,复制者开始出现几个流派,杀戮复制者和进取复制者为首的主要两大阵营。
杀戮复制者通过入侵另外一些复制者的内部资源,来获取创造自身的原材料。但是复制者为了保持自我,久而久之,出现了进取复制者,它们想出了一个绝秒的办法,通过一层蛋白质来保护自己。也正因为如此,可以解释细胞核设立在细胞的中心最深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我,细胞核的以外的世界,有很多的骨架纤维和蛋白质都是为了更好服务于细胞核。
生物的法则,不是被天然设计出来的,而是在进化和改革的过程中形成的,这能使细胞在面对,多种模式的环境和不确定的情况下,应对自如。在细胞的进化的基因中,囤积了大量的所谓的“垃圾基因”,在这些错误中进化不断前进,得以壮大细胞的族群,由一变二,由二变四。
人类试图想要让遗传与智能化的技术连接在一起,试图把遗传写进编程,变成一堆数据,但是细胞不是简单的机器,细胞中的各项设计,都是在随着时间流逝,慢慢进化而成的,细胞的生命力强大到无法想象。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篇十四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