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热门16篇)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总体回顾和归纳。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采用时间或主题的顺序,将学习或工作中的重要事件逐一罗列并加以总结。下面是一篇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2020年,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抓带头履行,突出意识形态理论武装抓思想引领,突出服务中心工作抓社会经济发展,突出文明创建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优化基层宣传文化队伍抓阵地建设,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题鲜明、特色明显、全面推进、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时更新完善党员信息和活动记录,积极推进以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党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五化”建设。党建工作根基更加坚实,活力愈加绽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1、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净化大气环境。为减少油烟污染,我局城管执法大队制定了《xx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重点对城区经营性餐饮门店和夜市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整治,要求城区经营性餐饮门店夜市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通过摸底排查,我局城管执法大队对不符合要求的645家餐饮门店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已经督促85家完成了清洁能源改造和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对城区167家夜宵摊位、点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采用无烟烧烤或者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取缔65家夜宵摊位、点,已有90余家整改到位,安装油烟净化系统或者采用无烟烧烤烤炉。
2、开展渣土扬尘治理,提升空气质量。组建了一支23人渣土管理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管理时间上无空挡;制定了渣土运输许可制度,实行联合会审;对渣土运输污染环境实行快速应急处置。把施工围档、洗车台建设、硬化场内及出入道路等防污措施作为工地开工许可的先决条件,出台细化考评办法,严格实行问责制,渣土运输工地实现定岗、定责、定措施、定标准“四个到位”,确保渣土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的轨道。加大对运输途中抛、撒、滴、漏等运输车辆以及擅自运输,违规操作、未做到平厢覆盖、密闭运输的查处力度,做到查获一辆处罚一辆,严格实行刚性处罚,确保城区扬尘指数稳步下降。
3、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优化生活环境。在城区小街小巷、居民院落投放240升垃圾桶2000只、120升垃圾桶2000只,共计4000只,在城区主次干道各垃圾收集点、居民楼路口摆放垃圾板车270台,密闭式垃圾斗报废更新60只,按《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主要街道两旁应按50米-80米设置一只果皮箱的配置标准,8月份在城区主次干道添置果皮箱1552只。城区共有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垃圾站17座(2020年新建一座),确保城区日产400余吨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为止,共处理城镇生活垃圾158720吨,理滤液27560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出水水质经检测100%达标排放。为防止二次污染,实现垃圾填埋气的有效利用,与xx新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大力发展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截至目前为止,垃圾填埋区共打竖井61口,水平井245米,盖膜25000平方米,气体收集约330万立方米,完成发电量568万度。为实现垃圾焚烧发电与填埋处理的无缝对接,我局正在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
4.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源头堵死疫情传播。为贯彻落实娄底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要求,从源头上堵死疫情传播,我局重拳出击,采取“三严三实”措施,对城区餐饮泔水油进行专项整治。严格管理、压实责任。成立泔水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局班子领导带队,各中队分片包干、队员包餐饮店负责制,摸清底子,建好登记台账,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严格处理、落实措施。城管队员按照包干责任区域,起早摸黑上门入店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和相关资料,耐心细致地宣讲科普与防控知识,提高店主的重视程度,引导其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并签订承诺书,切实履约。要求店主对泔水油进行高温煮沸不少于10分钟,然后渣水分离,水倒入下水道,渣倒入垃圾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加监管、落实处罚。局长亲自带队对各个点位进行明查暗访,定期通报;各中队长对各点位队员的门店进行督查并建立微信群,要求各店主实时上传处置泔水油的照片;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各中队负责的店面不定期暗访与督查。对工作不实的队员和不按要求处理泔水油的店主进行通报与处罚,形成全方位严密监管态势。在11月23日娄底市“非洲猪瘟”防控升温会议上,我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得到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市范围推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为契机,认真开展“两违”治理、市容秩序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等工作,城市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一、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党组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开展。
2021年初,局党组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全年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建工作要点、理论学习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工作进行部署。每月按要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xx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2021年全国两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大会等系列讲话精神、以党建促业务开展,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研讨,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制度等。二是加强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成立非公企业党支部。2021年4月成立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xx分公司支部,不断增强非公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三)深入开展xx学习教育。
根据党中央要求在全党开展xx学习教育的决定,按照自治区、市、县xx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深入开展xx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县委xx学习教育工作任务安排表,认真开展各项学习任务和活动。通过开展“党员心声大家谈”“xx故事大家讲”“xx知识大家答”“红色歌曲大家唱”、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县人民公园烈士墓纪念园、xx爱国教育基地、中共xx工委历史博物馆、中共xx工委旧址等开展现场教学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筑牢为民服务的初心。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地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着力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强化源头管控,从严正风肃纪,为城管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双提升。采取通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会、警示教育现场观摩等形式,以案释纪,以案明纪。全年共通报学习案例10余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4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廉政广场、秀水村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教学活动。
三、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今年我单位通过公开招聘聘用控制数x名,调动实名编x名,x名新进人员均为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均为35岁以下,并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队列会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军事队列训练和警棍盾牌器械的使用,培养执法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严明的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制定《2021年度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和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试行)》,并按照方案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全力推动城市管理队伍高质量发展。四是积极推选干部跟班学习,提高干部干事能力。今年5月、10月分别向县委巡察办推选1名干部跟班学习3个月,通过长时间实地学习,提高干部干事能力。
四、全面开展“两违”治理工作。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飓风行动”,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排查整治工作,大力清理整治县、乡违法建设。一是以住宅小区为重点,严厉打击私搭乱建行为,有力地推动“两违”建筑的拆除工作,遏制“两违”的滋生蔓延。截至目前,共组织参加监督性施工x次人次,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x起,查处违法建筑面积x平方米,立案x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x起。共拆除面积x平方米,其中强制拆除违法建筑x起,拆除面积x平方米,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x起,拆除面积x平方米。二是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卫片图斑的外业核查、合法性判定、证据材料举证、查处和整改复耕等工作,协助开展查处x处,面积x余平方米。
五、持续推进市容秩序综合整治。
(一)加强城市乱象整治力度。
市政设施类案件x起,处罚金额x万元;
燃气类x起,处罚金额x万元,园林绿化类x起,处罚金额x万元。
(二)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其中轮胎带泥案件x起,处罚金额x万元;
扬尘污染x起,处罚金额x万元;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x起,处罚金额x万元。
(三)加强“野广告”治理。
一是大力整治户外广告。对主要街道的大型广告、门店招牌、落地灯箱进行专项整治,拆除不规范及缺损、破旧等有碍市容的广告,共拆除不规范的大型墙体广告x块,拆除布幅商业广告x余条,拆除私自悬挂彩条、横幅500余条。二是有效治理城市小广告。针对市区乱贴乱画、乱喷乱涂的小广告,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治理,累计清理纸质、手写喷绘小广告x余处,作出案件处罚x起。
六、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021年至今,我局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共处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跨槛经营、流动摊点、户外广告等案件共x起,案件类别覆盖达x个小类。依据数据综合分析,数字化管理平台每月平均立案x起以上,完成率达x%,处结率达x%,案件合格率达x%以上。
七、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及执法监管工作。
(一)规范执法,严把案件质量关。
一是根据一线执法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强化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促进执法规范公正。2021年至今,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x件,其中撤销处罚案件x件,指导处理疑难、复杂案x件。
(二)做好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工作。
x件已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接到诉讼案件x件,其中已作出判决或裁定案件x件,已申请中止案件x件,未作出判决案件x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
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对已公示的执法内容、权责清单、自由裁量基准等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做好事后公示,据职能划转,我局行政许可自2021年4月起转由县行政审批局主动将行政许可进行审批公示,我局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归集,并通过政府网站、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2021年至今,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x件。
(四)积极推进落实学法用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一是以“3·19城市管理日”、“法治惠民行”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2021年至今,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x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余份,放置宣传展板x块、横幅x条。二是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纪律观念以及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执法业务培训x期,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及执法队员法治思维能力,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
八、加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一)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
一是督促县城环卫工作承包方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细化道路保洁方案,合理调配人员、车辆,优化道路清扫、洒水作业方式和时间,对县城的重点路段加大保洁力度。二是利用雾炮抑尘车对县城主次干道进行无缝隙、无死角道路抑尘作业,有效降低扬尘污染。三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责任区等重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共清理死角x余处。四是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严格要求御卓公司认真执行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制度,负责做好县城x万户上门收垃圾工作,做到不漏楼、不漏户,垃圾运输过程中做到密闭式运输,避免二次污染。共收集清运生活垃圾x吨,共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x万元。五是积极投放分类容器。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对县城区域所有老式垃圾桶全部粘贴“可回收”“不可回收”标识。同时,投入x万元购买x个垃圾桶,并对破损垃圾桶更换为分类式垃圾桶。
(二)加强公厕管理。
督促xx公司加强对x座公厕(水塔街、长牯岭人民公园、xx山、文化广场、金鹿小广场、桂花园、鹿新路中转站公厕)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定人管理、定时清扫、定时消杀”的要求,每日进行不少于6次的保洁工作,公厕环境卫生做到无蝇蚊、无杂物、无异味。同时,做好公厕设施设备的日常修缮工作,确保公厕正常使用。
(三)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
1.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营工作。2021年以来,县城垃圾填埋场共填埋生活垃圾x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x%。处理渗滤液x立方米,外排尾水水质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要求。
2.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工作。一是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模式进行垃圾场应急抢修。目前,未填埋库底区域已全部修复完成,已填埋区已修复x个渗漏点,剩下x个渗漏点预计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应急修复工作。二是做好渗滤液应急处理工作。垃圾场运营方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定《300吨/天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设计方案》。针对大雨、暴雨天气,调节池渗滤液超过1万立方米时则启用一套日处理水量300立方米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应急处理系统,为应急抢修工程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局领导定期到垃圾场检查整改工作情况,实时跟进修复工作,确保应急抢修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工。同时要求科力监理公司做好垃圾场应急抢修全程监理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应急抢修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四)扎实做好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
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督促xx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制度上墙,每日消杀除臭,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在县城五里亭投资x万元新建的垃圾中转站(日处理50吨)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提高垃圾中转效率。
(五)积极推进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一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1年4月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22年4月实现点火焚烧垃圾。二是2021年4月已印发《xx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及处置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10月11日,已获得餐厨废弃物清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选址已初步确定,预计2022年12月建成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并投入使用。
九、做好信访工作。
我局始终以维护诉求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理念,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2021年,共处理政府热线x起,县信访局转办信访事项x起,办结率均为x%。
十、落实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县疫情防控办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至目前,第一、第二剂疫苗除禁忌外接种率为100%,第三剂加强免疫疫苗正在有序推进中。
十一、巡察整改情况。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制定《xx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及处置化工作实施方案》等全县性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大力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等工作,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xx电视台、xx视点、xx政府网、微信、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xx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拆除违法建设、整治车辆撒漏、开展市容秩序整治、校园周边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等相关内容,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意识,让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至今,《xx城管》上稿x篇,《柳州城管》上稿x篇,《我爱xx》上稿x篇,《中国xx》上稿x篇。
十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有待提高。对部分屡教不改的门面、摊点经营户,督查管理工作存在疏忽,处罚措施不够坚强有力,造成长效管理的措施不到位,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存在时紧时松现象,难点问题整治有待突破,市容市貌管理有待加强。
(二)生活垃圾场应急抢修工程难度大。应急工程需找有相应资质公司才能修复地质灾害,还需做好预算、设计、申请资金等步骤,耗时长,难度大,费用高,项目资金拨付慢。同时,雨季库区易积水,阻碍垃圾场应急抢修工作,影响施工进度。
(三)垃圾分类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普遍缺乏环保理念,无法界定垃圾具体类别,不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将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混装到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二是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不够。目前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办法不多,未能结合我县公益广告、抖音、政府部门微信及官网等形式宣传,居民知晓率不高。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努力增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起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全面高效的管理机制。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军事化训练,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致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敢担当、重实干、乐奉献的新时代城管队伍。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三是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每月局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督查一次,并以督查结果作为参考,运用到执法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中。
(二)实施巡查控管网格化管理,加大拆违力度。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巡查控管方案,增加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并制止查处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加强重大项目区域内及各小区内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规模拆违工作机制,对阻碍工程进度、影响社会和谐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
(三)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长效、规范、科学的城市管理机制。确保县城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学校门口、商场门前以及居民集中区等无违章占道经营摊点。
(四)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运营公司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效管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渗滤液处理车间的全面升级改造工作,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同时做好招投标,重新引进第三方运营公司代管垃圾场工作。
(五)扎实推进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建设,转变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力争2022年4月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点火焚烧垃圾,12月建成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及时在小区、学校、企业、机关、公共机构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00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1、深化扬(粉)尘污染治理。
(1)强化渣土整治,全面落实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城区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对未办理准运证、超量运输或无密闭措施的渣土运输车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建筑和市政工程现场扬尘管理,督促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严禁城区街道露天堆放物料和污水横流。
(3)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深化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保持城区道路卫生清洁,城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城区建成区主干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保障主干道每天洒水四次以上。拟订城市机械化清扫设施分步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底,城市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70%以上。
2、深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管理,开展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技术试点和推广,强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2020年底,实现城区大中型餐饮服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3、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牵头组织建设并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规划、审批与建设,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开展城区绿化增绿提质。着力推进重点公共绿地建设,扩大城区率地面积,提高绿化质量和品味。对绿化覆盖率,形成林荫道系统。开展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加强对新建小区绿化规划审批和绿化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新建单位60%以上达到县级园林城市单位标准。新建居住小区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原则,开辟集中的休闲活动场地,大力推广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保证绿地率30%以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1、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中王路、印谭路、扬之南路、扬之北路、东山路、梓潼路等主次街道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步行街、公园广场、城区出入口等重点区域整治力度,积极主动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城区重点小区“联点共建”工作,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市容环境秩序日常维护管控,劝阻占道经营行为3300余起,规范流动摊点1600余个(次),清理摊位500余个,清腾公共面积2000余平方米。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5万余起,拆除各类乱搭建390余处,清除“牛皮癣”3200余处,清理沿街遮阳伞石墩20余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300余份。对城墙西路及华阳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市容乱象进行重点整治,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道路肠梗阻问题。强化市容环境案件执法力度,截至目前,立案查处市容类违法案件40起,罚款1.11万元。
2、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根据8月9日县政府出台的《绩溪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23份,安装油烟净化器178户,完成整治任务的80%,下一步将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华阳镇等部门继续推进此项工作,确保11月底完成整治任务。加强夜间巡查管控,杜绝露天烧烤污染,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3、开展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渣土运输审批管理,全面落实运输车辆自动密闭装运,落实渣土运输扬尘防控措施,要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装设扬尘监控设备,并接入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建筑工地“六到位”,启动建筑垃圾临时中转站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查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渣土案件立案26起,罚款6.01万元。
4、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2020年我县“两治三改”工作共需拆除26处、9267.725㎡的违法建设,目前已全面完成“两治三改”工作任务。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排查核实,目前完成13处违建拆除,另通过即查即拆机制,拆除11处违法建设,同时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遏制违法建设发生。
5、加大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力度。坚持“全天候”保洁,加大城区主街道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率,目前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结合“联点共建”活动,开展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陈年垃圾、建筑装潢垃圾450余吨;强化城区河道水面保洁工作;加强环卫设施维护管理,更换破损垃圾桶、果皮箱258只,增设脚踏式分类分色垃圾桶360只;积极推进城区露天垃圾池整治工作,完成73座露天垃圾池整治任务;积极推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分类收集管理,开展城区餐厨垃圾定点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建成餐厨垃圾临时处置场,对餐厨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强化南郊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实现城区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1、深化源头治理理念。随着我区网格化片区化管理模式的全面铺开,我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主动协调街镇整合执法力量进一步落实好片区工作。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城管进社区”和“一人一居”专项行动,根据市局要求,指导基层中队在辖区内建立城管社区工作室,及时解决难题;制作《xx区城管执法局社区工作联系手册》,逐步打造“以城管为骨干,以公安为保障,其他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执法新模式,构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顽症的“721”工作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的城管执法工作理念。
2、加强信访处置工作。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日常信访基础业务处置流程,做好信访工作的应急预案,加强信访业务培训。截止11月底城管执法局收到信访投诉共4224件,其中12319城管执法诉件分转系统共2535件;12345投诉热线转办共545件;国信网查办件共234件;网信358件,市局来源局长信箱25件;一般来信220件;来访189件;来电118件。另2020年度以来完成上级督办积案化解件3件;案清事明件4件;完成信访矛盾攻坚战专项工作3件信访件(2件长风、1宜川);市局督办件1件。
3、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今年,我局加强了在市级媒体的刊发数量与质量,截止目前,市局网站已录用我区信息超过100篇,城市导报刊登我区城管执法内容超过30篇。我局自今年1月开通微信公众号以来,已刊登大小信息超过100篇。除常规宣传报送工作外,为如实反映基层中队工作情况,加深广大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了解、关注和支持,我局自2020年起,逐月对各基层中队进行“一队一特色”的亮点挖掘,并对相关内容加以统筹梳理,制作成宣传展板及视频等在全区各居民区进行巡展宣传。
4、开展“城管公众开放日”活动。7月15日,我局在真如社区广场中心花园主会场,举行了“百姓城管与您携手,美好家园你我共建”主题宣传展示活动,现场为xx城管市民监督员颁发证书,本次活动通过播放城管宣传片,开展主持互动、法治有奖问答、主题小游戏等,集中向社会公众展示了过去一年来,xx城管为民执法的成果,展示新一轮体制机制改革后城管队伍的崭新形象,很好地拉近了与社区群众之间的距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按照省公路局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局从6月24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将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至各管理段大队,要求各管理段大队认真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学习方案的要求,理解掌握此次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案卷评查的标准和要求,为开展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局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主要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考试、发放行政执法问卷调查表方式进行。
我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了案卷评查机构和案卷评查人员,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以来办理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和梳理,案卷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综合评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评查,20xx年以来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我局从所辖的12个公路管理段分别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共20份,组织路政人员对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从执法主体、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阶段、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保存阶段逐项进行自查,检查发现,这20份案卷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法律法规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了罚缴分离,使用统一的罚没款收据,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收缴数额完全一致。案卷审批符合法定程序、权限和时限,并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完成,程序合法,材料齐全,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一、规范。
通过自查,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还存在以下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一是行政许可服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办理时限还需进一步缩短,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怕繁琐,不怕麻烦;二是行政处罚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城镇过境线、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建房的查处过程中,得不到群众理解和支持,工作十分被动,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三是执法文书填写不太规范,有些项目漏填、微机制作的文书字体不一致,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规范制作文书,统一标准,办理完毕后及时归档。
(二)执法考试组织情况。
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是检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依法治路,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执法作风和执法水平的需要。我局按省厅、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部署,明确了考试对象和考试要求,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
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我局以各管理段路政大队为单位,集中组织路政人员(含治超人员)系统学习了《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内容,管理局按照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各管理段认真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我局又组织人员进行了阅卷和考试成绩的登记工作。
此次考试,全局路政人员应考人数231人,实际参考219人,参加考试的路政人员成绩合格率为100%。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路政人员法律知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执法为民的观念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局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了我局依法治交、依法治路的工作进程。
(三)执法问卷调查情况。
为真正了解社会对交通行政执法的总体评价,更好地做好队伍建设工作,我局于7月上旬,组织路政人员深入公路沿线走访群众50人和向管理相对人发放了26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管理相对人都认真如实地填写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从走访群众和收回的调查表看出,目前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比较满意,认为路政执法人员们很辛苦,风里来,雨里去,公路水毁、抗凝冻、保畅通等公路抢险第一现场,总是看到路政人员们忙碌的身影。但也有群众反映到处都是“中国公路”的执法车辆,很难区分哪些是路政部门的车辆;还有执法服装不统一,同一个地方,同样是路政部门,执法服装就是不一样;超限车辆日益增加,路况下降,影响群众出行;群众希望交通部门加以规范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的统一和加大对超限车辆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二、自查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全面摸清了我局路政执法的基本情况,总结了路政执法的成绩、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
从我局的路政执法情况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加强。自查结果显示各管理段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我局积极探索印发了与路政执法特点相适应的《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凯里公路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报送审查办法》,不断提高了路政执法的水平和规范了路政执法行为。
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20xx年以来我局各管理段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坚持持证上岗、依法办案。这取决于在我局路政支队20xx年组织人员参考案卷制作标准的要求,编作印发了《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工作指南》,从执法案卷来看都比较规范,无明显的错、漏,显示了良好的路政执法水平。
办案自信心得到了提高。与过去行政执法不能应诉、不敢应诉的情况相比有了较明显的改变,各管理段路政大队都按照案卷评查的要求,做到了每一个案卷“避免引起发生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有可能引起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求和标准办案。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各管理段路政执法水平不平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个别路政人员的惰性思想,影响了整个部门的执法水平提高;路政执法文书的字体不规范、字迹潦草,影响了执法文书的严肃性;案件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案卷归档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希望省局能对全省路政系统的路政执法车辆和路政执法服装进行统一,增加相应的执法标识,有别于其他“中国公路”的执法车辆,便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区分;微机文书制作的法律文书参照公文制作的要求进行字体的规范;继续加强开展形式多样的路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路政执法水平;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共同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各单位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各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局路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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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九
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在城市管理领域将相关执法权予以相对集中于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模式,解决了传统的“条块结合”行政执法模式所容易造成的行政执法机构林立、队伍臃肿、职责重复交叉等问题,加强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者的制衡,防止行政权滥用,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会议讲话讲话,仅供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值此年末岁初之际,我们隆重召开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xxxx年城管执法工作,表彰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xxxx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全体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振奋精神,干事创业,推动我市城市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今天,市委、副市长颜景焱同志,市委、政法委书记彭庆国同志,市人大会副主任王文奎同志,市政协副主席李怀兴同志在百忙中亲临我们这次会议指导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领导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稍后颜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进一步增强加快城管执法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刚刚过去的xxxx年,是城管执法工作负重前行、难中求进、艰苦拼搏的一年,更是城管执法工作在新的起跑线上实现高效率、高标准、高速度大步迈进的一年。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秉承“立大志、谋大略、吃大苦、成大业”的新时期城管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现代化城市目标,坚持以“六城同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为载体,咬紧目标、把握机遇、克难攻坚、乘势而上,经受了严峻考验,取得了丰硕成果。xxxx年,我局代表市政府牵头组织参加枣庄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再次获得枣庄市年度总评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同时,我局被评为全省“迎全运综合整治先进单位”、枣庄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枣庄市“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一年来,我们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总抓手,严管重罚各类市容违章行为,市容市貌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枣庄市城市管理上水平竞赛活动自去年7月份更名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我们以此为载体,按照“网格规划、精细管理”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区域的市容管控力度,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管理标准。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开展了占道烧烤集中整治、龙泉广场夜间整治、迎淮核查环境整治、迎全运环境整治、市容环境整治“百日会战”、垃圾渣土集中治理、春节年货摊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20余次,全年整治主干道20条、次干道23条、背街小巷26条,取缔占道经营行为120xx余起,拆除乱搭乱建14000平方米,查扣违章经营物品8600余宗,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特别是彻底解决了一大批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如人民医院门前区域管理混乱问题、占道烧烤经营问题、小区乱搭乱建问题等。在市容管理长效机制上,我们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实行大刀阔斧的市容管理改革,建立起七项长效管理制度,即:轮流带班制度、轮换定点制度、徒步巡查制度、车辆巡查制度、呼叫联动制度、集中整治制度和门前五包制度。以此为标志,我们提前实现了城市管理“半年一小变,一年一中变,两年一大变”的历史性目标。
一年来,我们建立完善规划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秩序得到全面规范和掌控。去年年初,我们出台了《关于建立查处违法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长效管理责任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奖惩。对城区建筑物进行拍照、摄像,固定建设现状,建立影像档案,实现“一处一档”。开展拆违大宣传活动,深入到社区、居委、城中村一线,广泛宣传规划执法法律法规,营造了市民群众“关注拆违、理解拆违、支持拆违”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提高拆违执法效率,市政府赋予我局规划执法强制措施概括性授权,进一步强化了对违法建设的查控能力,据了解,这一制度创新为全国首创。根据城区违建实际,我们又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内必须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范围的通知》,明晰了必须予以拆除的违建情形,对控违拆违工作起到了有力的制度推动作用。近期,我们进一步出台了违法建设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需要报告的违建行为作了明确规定,使全城区的违建行为始终得到全面掌控、案情明晰,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对一线执法工作的监督。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我局在规划执法方面全面建立了一整套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全年拆除违法建设738起,总计4万余平方米,立案查处房地产违规案件32起,执罚入库规费和罚款计2131万元,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严重影响城市建设的“违建毒瘤”这一瓶颈难题。
一年来,我们狠抓户外广告整治和升级改造,开展城市夜景亮化工程,打造了璀璨靓丽的城市风景线。为从源头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和水平,我们严把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关,鼓励经营户使用亚克力、霓虹灯等高档材质制作广告,全年审批户外广告524件,收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61万余元。多次组织外出考察活动,学习先进城市的广告管理经验,编印了《户外广告设计设置实例集锦》,作为审批广告的参考范例。扎实推进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对龙泉路、塔寺北路、大同北路、新兴北路等23条路段户外广告进行了升级改造,累计拆除违规广告牌1500余块,总计1.8万余平方米。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在城区临街建筑工地设置高标准施工围挡2.3万余平方米,作为户外广告发布载体,美化了城市环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原则,牵头开展城市亮化工程,督导主干道沿线30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安装了亮化灯饰,11处重要节点单位开展亮化景观设计,营造了璀璨夺目、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扩大野广告治理的市场化运作范围,加强对保洁企业的监督考核,进一步提高清理标准,全年清理乱涂乱画6万余平方米,基本消灭了城区主干道区域的野广告。
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牵头实施城市拆迁工程,为城市建设攻坚克难、保驾护航。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实施伦达国贸城、原荆河酒业公司区域、泰山庙区域、至善学校区域等重点工程、城建项目拆迁任务19项,全方位参与了东西寺院、大同南路、河道治理等53项重点工程以及城区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先后派出工作组26个,全局在拆迁一线工作人员达110余人,坚持以强制拆除作保障,有力推进了各项工程的顺利进展。全年完成拆迁面积30.3万平方米,节约财政补偿资金80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城市拆迁主力军作用。按照全市绿地认养统一部署,投资30余万元,圆满完成“龙岭在望”5600平方米绿地认养任务,打造了城市绿化亮点工程。充分发挥人脉资源优势,开展“枣庄二日游”宣传促销活动,累计接待北京游客556人,超额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被评为“二日游”工作先进单位。牵头龙泉南路劳动力市场搬迁取缔工作,实现净化城市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双赢”。认真落实预备役建设任务,在省军区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现场观摩活动中,得到军区领导一致好评,授予我局“预备役基层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派出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积极参加全运会赛事、第二届墨子文化节、第六届红荷节等大型活动的安保维稳工作,保障了各项活动的平稳顺利进行。
一年来,我们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夯实城管执法工作基础,队伍综合素质和外在形象实现质的提升。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我们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依法建制、以制管理”的原则,在全市率先建立和执行绩效等级化考核制度,营造了风正气顺、充满活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廉政建设,推行首问包案责任制、办案报表制、廉政承诺制,拓宽监督渠道,聘请41名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建立起社会意见反馈机制,形成了依规则办事、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履职的工作格局。加强理论探索,以“六化工作法”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滕州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在莱芜召开的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会议上,“滕州模式”得到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领导的再次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加强法制建设,全年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121起,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接待群众来访216起,妥善化解各类矛盾,没有发生越级访和群体访事件。开展城管执法大宣传活动,全年编印《执法动态》简报54期,发表各类新闻稿件200余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信息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上报各类。
调研报告。
汇报材料160余份,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投资300余万元,新建执法大队办公楼一幢,面积达2100平方米,增配办公办案设备379件,新增执法车辆11辆,配发制服910套,持续两年多硬件建设的大投入,塑造了现代城管科技城管的良好外在形象,为构建“大城管”格局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纳新党员7人,为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在枣庄市城管执法系统篮球乒乓球赛上,包揽篮球团体冠军和乒乓球冠亚军。长期复杂的社会实践磨砺,锻炼铸造了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过硬城管队伍。
回顾城管执法一年的工作,虽然历经艰辛,忍辱负重,但是我们全体城管人百折不挠,难中求进。我们更为欣慰的是,城管执法工作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更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有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局党组,向关心支持城管执法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全体协管员表示诚挚的问候!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当前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一是精细化管理标准还不够高。占道经营、渣土污染、乱倒垃圾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根治;立体化管理方式尚未完全贯彻落实,城市市容管理的细节还有很多缺失;特别是交通秩序的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城市管理的主要矛盾。二是管理不平衡的矛盾依然存在。经过高强度和高密度的集中整治,主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整体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是火车站广场区域的城市管理差距还很大,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依然是管理的薄弱环节,市容环境水平仍然较低。三是执法队伍整体形象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人员缺乏奉献意识和吃苦精神,工作拈轻怕重,对一己私利过分看重,对个人利益斤斤计较;个别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工作能力低,又不注重加强学习,对城管执法业务一知半解,庸碌无为;个别执法人员缺乏自律意识,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作风松懈,纪律散漫,更有甚者,在网上造谣生事,损坏单位形象。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但是严重影响了我们整体队伍的形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并采取积极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只有从更高的境界、更宽阔的视野总结成败得失,从中获得规律性认识并运用于城管执法实际中去,方能使城管执法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当前,我市的城管执法工作处在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过渡的转折时期和关键阶段,在充分认识这一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
工作报告。
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今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突出服务全市大局这一中心,深入开展城管文化建设年、执行力建设年两大主题活动,强化市容市貌整治、违法建设查控、户外广告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构建法制城管、人文城管、效能城管、和谐城管四种新形象”的一二三四工作思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城市管理“滕州模式”,推动城管执法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们确立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要点。
(一)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打造魅力滕州。xxxx年,我市计划推进城区多个片区的规划编制,全年总投资180亿元,实施城市建设项目140个,拆迁面积达400万平方米,春节后将立即启动拆迁工作。在城市拆迁工作中,我们城管执法肩负着勇挑大梁、担当主力的重任,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百万人民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寄予厚望,这是对我们的高度信任,更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城管综合执法职能优势,牵头做好所承担的重点工程房屋拆迁和地面附属物清理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各项工程的专门工作组,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既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又要注重做好涉迁群众的工作。严厉打击借拆迁投机取巧、谋求非法利益的违建行为。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个人的合法利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做到和谐拆迁、无震荡拆迁。
(二)深化市容管理改革,全力打造洁净滕州。近期,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滕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关环境卫生整治的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强力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也即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为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奠定了法律基础。以此为契机,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严厉查处乱倒垃圾、渣土抛撒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市容管理的内在规律和根本方法,创新管理理念,提升精细化管理标准,调整管理方式,采取定时巡查、错时整治、综合执法、定岗定责等手段,对各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实施大规模、连续式、高强度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开展车辆停放秩序集中整治,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加大执法力度,对乱停乱放车辆实行严管重罚,有效扭转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混乱局面。扩大建制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范围,加强镇驻地市容环境整治和管理,优化小城镇人居和创业环境。深入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加强对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的整治和管理,使城管执法工作更加贴近市民群众。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协调、督导和落实力度,以唯旗誓夺、敢为人先的决心和恒心,确保实现枣庄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竞赛三连冠。
(三)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全力打造秩序滕州。继续坚持“以拆为主”的原则,对违法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贯彻落实查处违法建设长效机制,重点盯控“城中村”和列入政府改造计划的冻结区等违法建设多发、易发区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确保冻结区域违建“零增长”。切实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工建项目的监控力度,确保不出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违建行为,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足额缴纳城建规费。继续推行拆除违法建设情况周报告制度,定期组织大规模集中强制拆除活动,对违法建设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坚决拆除,规范城市建设秩序,保障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四)提升户外广告水平,全力打造靓丽滕州。严格落实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对未经审批和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无条件拆除。继续按照减量、规范、美观、整齐、高档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活动,将户外广告升级改造范围向次干道、背街小巷延伸,有计划的拆除城区范围内严重影响市容景观、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广告,更新危险、破损、陈旧、过期广告。从城市美学的角度高标准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档次,使户外广告成为城市靓丽的风景线。制定优惠鼓励政策,采取适度减免有偿使用费的办法,引导推广高档材资户外广告,全城区淘汰低档劣质广告。继续在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设置户外广告,提升施工围挡的观瞻效果,改善城市管理形象。巩固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成果,完成火车站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建设。进一步加强乱贴乱画野广告清理,扩大清理范围,提高清理标准,力争xxxx年在全城区所有主次干道消灭野广告。积极开展城市亮化工程,倾力打造一批最佳亮化观瞻片区。
(五)夯实队伍建设,塑造城管执法新形象。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基层执法队员的执法办案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构建法制城管。二是加快培育富有特色的城管文化。所谓城管文化,是指城管部门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城管执法的价值取向、服务理念、工作制度、工作作风等,是推动城管执法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不竭动力。通过加强城管文化建设,着力构建人文城管。三是大力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队伍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精神的磨练。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提升队伍执行力,形成立说立行、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着力构建效能城管。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倡树为民意识,大力提倡和谐执法理念,化解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减少城管执法的负面影响,着力构建和谐城管。通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将城管执法队伍打造成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铁军”,做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的坚定执行者。
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努力为城管执法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新一年的城管执法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盯紧目标,加压奋进,以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要立足于干,增强执行力。执行力就是把思想变成行动,用行动取得效果,其核心要义是一个“干”字。如何去干?一要“少说多干”。先干不争论,扑下身子抓落实,不事张扬,不讲价钱,孜孜以求,锲而不舍,一干到底,干就干成。二要“真抓实干”。要把心思放到干工作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来,把本领用在办成事上来,切实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三要“善谋巧干”。只有没想出来的办法,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用哲学的观点、创新的思维解决城市管理中的一系列难题,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干好每一件小事,完成好每一项具体工作。
(二)要同心同德,增强凝聚力。古语“上下同欲者胜”,同心同德是干事立业的根本,是团队精神的核心。城管执法工作性质特殊,每项执法工作均触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同时,城管执法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着眼于城市管理事业思考问题、把握全局,做到同心同德、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一是全体执法人员要与局党组的决策同心同德,做到立说立行,令行禁止;二是全局各部位之间要同心同德,做到顾大局、识大体,情况及时通报,解决问题互相配合;三是全体执法人员之间要同心同德,做到坦诚相见、合心合力干事业。这样的同心同德,才有根基,才真正能上下同心,众志成城,才能克服和解决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
(三)要昂扬奋进,增强战斗力。xxxx年任务已明确,目标已确定,我们别无选择,惟有以重任在肩的使命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才能不断实现跨越;惟有秉持困难面前勇者胜的“亮剑”精神,与强者比,跟勇者争,同快者赛,才能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惟有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执着精神,分秒必争地抢,有胆有识地闯,脚踏实地地干,才能不断开创新局面。
(四)要筑牢防线,增强免疫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城管执法行使的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权力,必然会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稍有不慎,就会思想错位,行为出轨,轻者蒙人生污迹之羞,重者受身败名裂之辱,害人害己,悔之莫及。筑牢防线,自律是关键,全体执法人员要始终牢记廉洁自律是公务人员的政治生命线,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要清醒认识廉洁自律的关键是防微杜渐,诱惑面前要慎欲,薄礼面前要慎微,权力面前要慎用,面对各种物欲和诱惑眼不馋、心不动、手不痒,站稳立场,泰然处之。要切实加强各项。
规章制度。
的学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树立城管队伍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城市管理永无止境,城市管理大有作为。做好新一年的城管执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局上下要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滕州精神,以只争朝夕的拼搏精神、开拓创新的胆识魄力、锲而不舍的执着干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在城市管理领域全市当龙头,力争全省创一流,全国争位次,全力打造城市管理“滕州模式”品牌,为加快建设繁荣昌盛、文明富裕、安定和谐的幸福滕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春佳节将至,祝各位领导、同志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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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
同志们:
我们搞了一个简短的揭牌仪式,然后坐下来研究下一步工作中,怎样处理好一些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方向,解决好可能遇到的问题。这很好,不重形式而重内容,城管执法局成立之初,就开了一个好头。
这次会议规模不大,但很重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个新事物,下一步各县(市)区如何把握好改革的方向,积极、稳妥地把这项改革推进到位;市直各个部门如何转变职能,正确理解、全力支持这项改革;执法局如何搞好队伍建设,切实承担、履行好综合执法的职责;新闻单位如何把握这项改革的实质,全面地、准确地宣传好这项改革?就这些问题请大家谈一谈,我看很有必要。刚才,鲁豫同志、世平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非常赞成。张俊同志对前段的工作和今后的打算作了汇报,区里的同志也提了一些很好的建议,下一步在区这个层面建立队伍时,应充分考虑。
今天这个挂牌仪式,标志着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过去是分散执法,现在变成综合执法,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需要我们研究、把握的东西很多。借此机会,我谈三个问题:。
一、要处理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今天,城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提出这个问题,谈点看法,供大家参考。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说到底,是解决发展的空间问题、载体问题、环境问题,谁在这个方面倾注的力量大,策划的水平高,推进的效果好,谁发展的吸引力就大、潜力就大、后劲就大。这已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国各地竞相发展的成功经验所证明的不争事实。发展怎么抓?省会城市有很大优势,关键是怎样把这个优势发挥得更好。简单说,一条街都是破烂房子,你怎么发展?搞一片住宅,是发展;搞有特色的商业街,是发展;搞高新技术产业一条街,也是发展。但采取的形式不同,可能发展的效果大不一样。这就看我们如何策划,策划是搞好规划的前提,策划是创造性工作,策划不仅要重视,更要下功夫、花力气,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对这个问题,要很好地研究思考。第二,市里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方面采取了一些重大改革措施,集中到一点,就是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给区级政府全面放权。可能有人说,规划权没有放,实际上规划的主动权在区里,等于是放了。区里不论搞什么建设,可以先拿意见,市里只是个认可问题,虽然审批权没放,但主动权在区里,关键是怎么规划好。今天研究的是执法权,都放到区里了。管理权下放的文件马上要下发,环卫、绿化、市政等一系列管理权都要放下去。对这种新形势,各个县(市)区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样一个重大变化,势必对原有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等管理体制、机制以及运作方式带来一系列的冲击。不把这些权放下去,不可能产生区和区之间的比较差异,现在放下去了,各区努力的程度不同,效果可能就大不一样了。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这一套相关的知识是否很熟悉,是否运用得很娴熟,我看从主要领导到分工领导都要下一番功夫。否则,就要被动。下一步市直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负责制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监督检查,执行都放到区里,干好干坏要拿区里是问了。这种变化是根本性的,要好好认识。第三,6个区不会像现在这样保持相对均衡状态了。现在是市里统管,各区基本上呈现不出差异性,或差异性很小。下一步,把城市建设权、管理权、执法权下放以后,由于各个区的重视程度不同,投入力量不同,管理水平不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同,差异肯定就出来了。这种差异,正是推动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上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保持均衡不可能发展,所以我们要研究一套办法,善于打破均衡,然后再追求新的平衡。这是事物发展的逻辑和规律。如果都是相对处于平稳、均衡状态,事物就不可能发展,或者说不可能快速发展。这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改革体现在哪些方面?需要把握好。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具体的体制、制度都面临着改革的问题。目前,只是改了一部分,还有许多没触动或者是还来不及改,但并不存在不改的问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体制和机制进入到市场经济,相当一部分表现出它的弊端,这些弊端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济南和其他先进市相比,改革的任务还很重。我们的领导同志要有改革意识,通过改革,建立起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与国际接轨的、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有一个过程,达不到效果就要再改,改了不行,还要再改,总有那一天,越来越符合实际,越来越能达到我们理想的目的。因此,要善于拿起改革的武器。怎样看待改革的效果,也就是改革的检验标准问题。总的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改革成功与否,应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而不是我们自我评价。过去我们城管执法,确有老百姓不高兴、不满意的地方,一是多头执法,十几个部门,这帮走了那帮来,老百姓很烦。二是执法不作为,该管的不去管,烦事难题都不管,没利的躲着跑,老百姓不满意。三是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态度蛮横等。
之所以存在这些久治不愈的问题,有其体制、机制的原因,因此,要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概括起来讲,就是“三改一加强,实现五个目标”。一改分散多头执法为一家综合执法。这一改应该说从体制上已经解决了。二改城市执法的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为“三权分离”。这是实质,必须作为一项原则,贯彻落实好。城管执法决策权在市局。具体讲,城管执法的标准、依据、行为的规范等等这些都在市里。市行政执法局行使决策权,区执法大队行使执法权,市督查大队行使监督权。三权为什么分开啊?老百姓说,你们又当领导,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相互缺乏制约,这样的体制办不好事。因此,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必须按照这样的改革方向去实践,不能动摇,不能含糊,这是一个方向问题。三改罚没全部上缴国库、实行罚缴分离,这也是个本质上的改革。罚没多少与个人利益丝毫不挂钩。特别是奖励不能简单化,不能按罚的多少实施奖惩,这会助长多罚、乱罚现象。奖励的标准应是案件执行率达到多少,执行质量如何。以上3条是改革的本质,这3条非常重要,必须认真执行。“一加强”就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把队伍建设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
要实现的5个具体目标是:第一、综合执法。现在14个部门的处罚权集中过来了,下一步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向行政综合执法过渡,现在的综合只是相对的。第二、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要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第三、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如:执法的事实是不是清楚、执法依据是不是充分、执法程序是不是合规、执法行为是不是得体,这都属于规范执法问题,需下一番功夫进行全面规范。第四、公正执法。不能感情用事,遇事商量商量,就少罚一点,是不行的。要公平、公正执法。第五、文明执法。主要表现在态度上,执法态度不好,影响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执法局,而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上述5个具体目标,需要大家在实践中认真探索研究,尽快制定出管理制度,创造出好的经验。
三、认真解决好推进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城管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这项改革成效的大小,要把队伍建设始终如一地抓好,要常抓不懈,这是重中之重。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各项有关业务的培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这个队伍建成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第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伴随着新体制的建立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用的规章制度,围绕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约束保障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一次亮黄牌警告,第二次再警告,第三次就要坚决辞退。省公安厅搞的8项规范很简明、很严格,违反者要清退出公务员队伍,既简单又明确,值得我们执法部门认真学习。
第三,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依事实办案,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执法部门要与专业管理部门多沟通、多配合,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有效办法,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好局面。
第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要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做到防范在前,警钟长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执法不公,办人情案的现象,坚决摒弃吃、拿、卡、要的坏作风。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把领导班子建设好,切实建设成为开拓、务实、廉洁、公正、团结的领导集体,班子搞好了,就有了带好队伍的本钱,就有了说服力,就掌握了搞好队伍建设的主动权。
第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在城市管理上既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又要依靠群众的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使市民自觉支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下一步城市管理要创造出更多的形式,使人民群众参与进来,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这方面应该很好总结经验,大力完善推广。
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是一个新的尝试,涉及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顺利推进这项改革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和大力支持。各级领导要分工负责、靠上去抓紧抓实,保证打好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打不好,大厦有隐患。要加强协调工作,彻底解决推诿扯皮问题,各部门要多通气,多联系,多协商,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当前的重点,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市政府颁布的第206号和第207号政府令,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打好第一仗,周密策划,做到首仗必胜。要注意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不断实践,推动我市综合执法向纵深发展。希望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和城管警察支队全体同志,团结实干,奋发有为,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一
我们搞了一个简短的揭牌仪式,然后坐下来研究下一步工作中,怎样处理好一些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方向,解决好可能遇到的问题。这很好,不重形式而重内容,城管执法局成立之初,就开了一个好头。
这次会议规模不大,但很重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个新事物,下一步各县(市)区如何把握好改革的方向,积极、稳妥地把这项改革推进到位;市直各个部门如何转变职能,正确理解、全力支持这项改革;执法局如何搞好队伍建设,切实承担、履行好综合执法的职责;新闻单位如何把握这项改革的实质,全面地、准确地宣传好这项改革?就这些问题请大家谈一谈,我看很有必要。刚才,鲁豫同志、世平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非常赞成。张俊同志对前段的工作和今后的打算作了汇报,区里的同志也提了一些很好的建议,下一步在区这个层面建立队伍时,应充分考虑。
今天这个挂牌仪式,标志着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过去是分散执法,现在变成综合执法,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需要我们研究、把握的东西很多。借此机会,我谈三个问题:。
一、要处理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今天,城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提出这个问题,谈点看法,供大家参考。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说到底,是解决发展的空间问题、载体问题、环境问题,谁在这个方面倾注的力量大,策划的水平高,推进的效果好,谁发展的吸引力就大、潜力就大、后劲就大。这已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国各地竞相发展的成功经验所证明的不争事实。发展怎么抓?省会城市有很大优势,关键是怎样把这个优势发挥得更好。简单说,一条街都是破烂房子,你怎么发展?搞一片住宅,是发展;搞有特色的商业街,是发展;搞高新技术产业一条街,也是发展。但采取的形式不同,可能发展的效果大不一样。这就看我们如何策划,策划是搞好规划的前提,策划是创造性工作,策划不仅要重视,更要下功夫、花力气,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对这个问题,要很好地研究思考。第二,市里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方面采取了一些重大改革措施,集中到一点,就是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给区级政府全面放权。可能有人说,规划权没有放,实际上规划的主动权在区里,等于是放了。区里不论搞什么建设,可以先拿意见,市里只是个认可问题,虽然审批权没放,但主动权在区里,关键是怎么规划好。今天研究的是执法权,都放到区里了。管理权下放的文件马上要下发,环卫、绿化、市政等一系列管理权都要放下去。对这种新形势,各个县(市)区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样一个重大变化,势必对原有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等管理体制、机制以及运作方式带来一系列的冲击。不把这些权放下去,不可能产生区和区之间的比较差异,现在放下去了,各区努力的程度不同,效果可能就大不一样了。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这一套相关的知识是否很熟悉,是否运用得很娴熟,我看从主要领导到分工领导都要下一番功夫。否则,就要被动。下一步市直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负责制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监督检查,执行都放到区里,干好干坏要拿区里是问了。这种变化是根本性的,要好好认识。第三,6个区不会像现在这样保持相对均衡状态了。现在是市里统管,各区基本上呈现不出差异性,或差异性很小。下一步,把城市建设权、管理权、执法权下放以后,由于各个区的重视程度不同,投入力量不同,管理水平不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同,差异肯定就出来了。这种差异,正是推动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上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保持均衡不可能发展,所以我们要研究一套办法,善于打破均衡,然后再追求新的平衡。这是事物发展的逻辑和规律。如果都是相对处于平稳、均衡状态,事物就不可能发展,或者说不可能快速发展。这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改革体现在哪些方面?需要把握好。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具体的体制、制度都面临着改革的问题。目前,只是改了一部分,还有许多没触动或者是还来不及改,但并不存在不改的问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体制和机制进入到市场经济,相当一部分表现出它的弊端,这些弊端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济南和其他先进市相比,改革的任务还很重。我们的领导同志要有改革意识,通过改革,建立起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与国际接轨的、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有一个过程,达不到效果就要再改,改了不行,还要再改,总有那一天,越来越符合实际,越来越能达到我们理想的目的。因此,要善于拿起改革的武器。怎样看待改革的效果,也就是改革的检验标准问题。总的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改革成功与否,应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而不是我们。
自我评价。
过去我们城管执法,确有老百姓不高兴、不满意的地方,一是多头执法,十几个部门,这帮走了那帮来,老百姓很烦二是执法不作为,该管的不去管,烦事难题都不管,没利的躲着跑,老百姓不满意三是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态度蛮横等。
之所以存在这些久治不愈的问题,有其体制、机制的原因,因此,要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概括起来讲,就是“三改一加强,实现五个目标”。一改分散多头执法为一家综合执法。这一改应该说从体制上已经解决了。二改城市执法的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为“三权分离”。这是实质,必须作为一项原则,贯彻落实好。城管执法决策权在市局。具体讲,城管执法的标准、依据、行为的规范等等这些都在市里。市行政执法局行使决策权,区执法大队行使执法权,市督查大队行使监督权。三权为什么分开啊?老百姓说,你们又当领导,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相互缺乏制约,这样的体制办不好事。因此,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必须按照这样的改革方向去实践,不能动摇,不能含糊,这是一个方向问题。三改罚没全部上缴国库、实行罚缴分离,这也是个本质上的改革。罚没多少与个人利益丝毫不挂钩。特别是奖励不能简单化,不能按罚的多少实施奖惩,这会助长多罚、乱罚现象。奖励的标准应是案件执行率达到多少,执行质量如何。以上3条是改革的本质,这3条非常重要,必须认真执行。“一加强”就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把队伍建设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
要实现的5个具体目标是:第一、综合执法。现在14个部门的处罚权集中过来了,下一步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向行政综合执法过渡,现在的综合只是相对的。第二、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要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第三、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如:执法的事实是不是清楚、执法依据是不是充分、执法程序是不是合规、执法行为是不是得体,这都属于规范执法问题,需下一番功夫进行全面规范。第四、公正执法。不能感情用事,遇事商量商量,就少罚一点,是不行的。要公平、公正执法。第五、文明执法。主要表现在态度上,执法态度不好,影响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执法局,而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上述5个具体目标,需要大家在实践中认真探索研究,尽快制定出管理制度,创造出好的经验。
三、认真解决好推进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城管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这项改革成效的大小,要把队伍建设始终如一地抓好,要常抓不懈,这是重中之重。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各项有关业务的培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这个队伍建成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第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伴随着新体制的建立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用的。
规章制度。
围绕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约束保障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一次亮黄牌警告第二次再警告第三次就要坚决辞退。省公安厅搞的8项规范很简明、很严格违反者要清退出公务员队伍既简单又明确值得我们执法部门认真学习。
第三,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依事实办案,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执法部门要与专业管理部门多沟通、多配合,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有效办法,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好局面。
第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要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做到防范在前,警钟长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执法不公,办人情案的现象,坚决摒弃吃、拿、卡、要的坏作风。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把领导班子建设好,切实建设成为开拓、务实、廉洁、公正、团结的领导集体,班子搞好了,就有了带好队伍的本钱,就有了说服力,就掌握了搞好队伍建设的主动权。
第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在城市管理上既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又要依靠群众的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使市民自觉支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下一步城市管理要创造出更多的形式,使人民群众参与进来,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这方面应该很好总结经验,大力完善推广。
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是一个新的尝试,涉及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顺利推进这项改革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和大力支持。各级领导要分工负责、靠上去抓紧抓实,保证打好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打不好,大厦有隐患。要加强协调工作,彻底解决推诿扯皮问题,各部门要多通气,多联系,多协商,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当前的重点,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市政府颁布的第206号和第207号政府令,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打好第一仗,周密策划,做到首仗必胜。要注意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不断实践,推动我市综合执法向纵深发展。希望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和城管警察支队全体同志,团结实干,奋发有为,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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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中国通过实践和超过十年的发展,既影响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关乎每个公民的权利与利益。下文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前款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指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的行为。
市和区、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城管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并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市城管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街道派驻城管执法机构,以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名义,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城管执法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其所属城管执法机构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具体承担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特定区域派驻城管执法机构,以市或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名义,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建设、交通、绿化市容、水务、环保、工商、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公安、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七条本市应当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意识,营造社会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氛围。
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执法方式和方法。
第十条对在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法权限。
(一)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依据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含城镇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依据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除绿化建设外的违反绿化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依据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倾倒工业、农业、建筑等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粪便;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以及擅自搭建房屋、棚舍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违反河道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运输、堆场作业、露天仓库等产生扬尘,污染环境;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者铺装;任意倾倒或者在装载、运输过程中散落工业废渣或者其他固体废物;违反安装空调器、冷却设施的有关规定,影响环境和他人生活;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要求从事夜间建筑施工,造成噪声污染;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的物质,以及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等不需要经过仪器测试即可判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占用道路无照经营或者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依据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据城乡规划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房屋外貌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本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规定由城管执法部门实施的其他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前款规定实施行政执法的具体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
第十三条已由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责,应当依法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违法行为的查处。
管辖区域相邻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行政辖区接壤地区流动性违法行为的查处,可以约定共同管辖。共同管辖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由首先发现的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未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查处,也可以直接查处。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乡、镇城管执法机构未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查处,也可以直接查处。
市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对社会影响重大的违法行为直接进行查处;必要时,也可以组织相关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共同进行查处。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在开展重大执法行动时,可以对街道、乡、镇城管执法机构进行调动指挥。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六条城管执法人员实行全市统一招录制度,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城管执法人员经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统一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着统一识别服装,佩带统一标志标识,做到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第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巡查机制,并可以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本市举办重大活动时,市城管执法部门可以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进行集中巡查。
第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不同的行政执法方式。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对情节较轻或者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外,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先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告诫、引导,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城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进入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
(二)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管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的,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符合法定程序,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扣押措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扣押的,应当解除扣押,返还物品。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对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物品,予以没收。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对依法没收的非法物品,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依照规定上缴国库。
第二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被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二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留存证据后销毁。
解除扣押后,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时认领。当事人逾期不认领或者当事人难以查明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认领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认领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妥善处置,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应当依照规定上缴国库。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当事人弃留现场的物品,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采用公告送达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其政府网站和公告栏进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四章执法协作。
第二十七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管理职责,与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协作,采取疏导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活动中发现应当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现应当由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移送案件涉及的非法物品等相关物品应当一并移送。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移送的案件和相关物品,并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通报移送部门。
第二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需要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有关资料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配合。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违法行为和非法物品的,应当出具协助。
通知书。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协助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如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
第三十条在城市管理中开展重大专项执法行动时,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助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与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对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县公安机关应当确定专门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等方面配合本区域内城管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十二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管理建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十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不断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科学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在调查取证、检查检测等方面的普及运用。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对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并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执法培训、岗位交流、督察考核、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和管理。评议考核不合格的城管执法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发生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提出查处建议。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乡、镇城管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发生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查处建议。
第三十六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有违法执法行为的,可以向其提出书面建议。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书面建议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城管执法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监督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人员有违法执法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的,可以向城管执法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及时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八条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组织社会评议;有关部门对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情况组织社会评议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评议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街道、乡、镇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告区、县人民政府,作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情节严重的;。
(三)擅自变更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执法的;。
(五)故意损坏或者擅自销毁当事人财物的;。
(六)截留、私分罚款或者扣押的财物的,以及使用扣押的财物的;。
(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八)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拒不履行执法协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5日起施行。
1、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承办及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导游、黑车等13个方面。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三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十二届人代会精神,全面启动20xx年各项工作之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这里召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值此,我代表市政府向给予我市综合执法工作极大关注和支持的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在综合执法一线奋力拼搏的全体执法人员致以亲切地问候!向在执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开展综合执法,是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步骤。实施这项改革,对使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应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20xx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重大决策。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城市环境秩序整治执法工作,依法推进城市管理,在查处无证商贩等各类占道经营,整治已撤销市场摊区“回潮”、拆除私搭滥建、查处滥砍滥伐树木、治理拉运残土沿街撒落、打击各种乱贴乱画、整治噪声及烧烤污染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管理难点和违法违章“顽症”初步得到了治理,为改善我市城市环境面貌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集中打击制贩假证团伙,保绿护绿,解放大树,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执法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在执法工作中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付出很大辛劳的广大执法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深入贯彻xx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面实施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打造世界冰雪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要树立“环境兴市”的理念,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你们肩负的任务很重。我希望全体执法人员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刚才,柏成同志在。
工作报告。
中对今年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综合执法队伍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代表政府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主体,自身建设得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这支队伍在这方面还确实需要下一番功夫,少数人还存在野蛮执法等不文明执法、不依法行政现象,这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抓好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良好作风。今天是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的纪念日,我们要牢记毛泽东主席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把队伍建设抓实、抓好,建设成一流队伍,标杆队伍,保证国家和市里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作为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办事是对你们的根本要求,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从严管理队伍,对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违法、越权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的,要严肃查处,直至清出执法队伍。市执法局下发的“七条禁令”很好,希望广大执法人员按照“七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同时也希望执法局对违反“七条禁令”的人员要严肃处理,通过对个别害群之马的查处,来严肃我们队伍的纪律,同时更重要的是来树立我们这支队伍在广大市民中的形象。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执法队伍相对集中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范围很广,适用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要求相当高。虽然在几年的执法工作中,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是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创造良好城市环境秩序。几年来,综合执法队伍在城市环境整治中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吃了很多辛苦,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城市管理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广大执法人员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继续发扬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查处城市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档升级。同时,要按照确定的职责范围,全面履行职能,把行政执法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把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不能出现管理上的空档和漏洞。要做到职责履行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不断巩固和提高城市建设与环境整治成果。
前不久,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把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我市作为国家批准的首批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试点城市,切实搞好这项工作,不仅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责任,更是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合力抓好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区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共同搞好城市管理,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城市管理任务已经明确,综合执法队伍肩负的工作十分艰巨。希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顽强拼搏、埋头苦干,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改善城市面貌,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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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四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十二届人代会精神,全面启动20xx年各项工作之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这里召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值此,我代表市政府向给予我市综合执法工作极大关注和支持的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在综合执法一线奋力拼搏的全体执法人员致以亲切地问候!向在执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开展综合执法,是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步骤。实施这项改革,对使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应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20xx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重大决策。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城市环境秩序整治执法工作,依法推进城市管理,在查处无证商贩等各类占道经营,整治已撤销市场摊区“回潮”、拆除私搭滥建、查处滥砍滥伐树木、治理拉运残土沿街撒落、打击各种乱贴乱画、整治噪声及烧烤污染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管理难点和违法违章“顽症”初步得到了治理,为改善我市城市环境面貌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集中打击制贩假证团伙,保绿护绿,解放大树,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执法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在执法工作中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付出很大辛劳的广大执法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深入贯彻xx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面实施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打造世界冰雪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要树立“环境兴市”的理念,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你们肩负的任务很重。我希望全体执法人员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刚才,柏成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对今年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综合执法队伍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代表政府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主体,自身建设得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这支队伍在这方面还确实需要下一番功夫,少数人还存在野蛮执法等不文明执法、不依法行政现象,这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抓好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良好作风。今天是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的纪念日,我们要牢记毛泽东主席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把队伍建设抓实、抓好,建设成一流队伍,标杆队伍,保证国家和市里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作为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办事是对你们的根本要求,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从严管理队伍,对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违法、越权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的,要严肃查处,直至清出执法队伍。市执法局下发的“七条禁令”很好,希望广大执法人员按照“七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同时也希望执法局对违反“七条禁令”的人员要严肃处理,通过对个别害群之马的查处,来严肃我们队伍的纪律,同时更重要的是来树立我们这支队伍在广大市民中的形象。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执法队伍相对集中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范围很广,适用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要求相当高。虽然在几年的执法工作中,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是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创造良好城市环境秩序。几年来,综合执法队伍在城市环境整治中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吃了很多辛苦,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城市管理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广大执法人员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继续发扬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查处城市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档升级。同时,要按照确定的职责范围,全面履行职能,把行政执法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把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不能出现管理上的空档和漏洞。要做到职责履行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不断巩固和提高城市建设与环境整治成果。
前不久,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把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我市作为国家批准的首批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试点城市,切实搞好这项工作,不仅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责任,更是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合力抓好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区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共同搞好城市管理,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城市管理任务已经明确,综合执法队伍肩负的工作十分艰巨。希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顽强拼搏、埋头苦干,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改善城市面貌,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针对特定事项集中行使行政管理、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权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疏导与治理相结合,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四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是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城管执法部门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市容园林、环境保护、工商、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城市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第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配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其执法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职权:
(一)对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二)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三)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四)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五)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或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七)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音响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八)对非法占道或出店经营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九)市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综合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后,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但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
第十二条因城市管理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建议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调查笔录;
(二)进入正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录(摄)像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城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或者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城管执法人员暂扣违法行为涉及的工具、物品时,应当会同当事人核实扣押工具、物品的数量及特征。被扣押的工具和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第十九条对于易腐烂变质、不易保存,或者无法拍卖的工具、物品,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变卖。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二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管执法部门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当或者违法的,应当责令改正。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不履行处罚职责的,应当责令其查处或者直接查处。
第三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保障和监督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对受理的检举、控告属于城管执法部门职责范围的,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规定,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城管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对市城管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对区城管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区人民政府或者市城管执法部门提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刁难、谩骂、殴打或者唆使他人殴打当事人的;
(四)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扣押、没收的财物的;
(五)索要、收受他人财物的;
(六)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八)其他违法执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城市管理已实施综合执法,原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仍行使原处罚权的,由行政监察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侮辱、殴打、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调查取证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需要鉴定的证据数量较大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行使申辩权而加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依法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行政处罚法定幅度内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可以免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必要的法律救济和行政资助。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二十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职责范围、依据适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工作配合等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城市管理信息。
第二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或者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联合执法。
第二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三十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事项,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和相关资料告知或者抄送同级城管执法部门。
第三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六
按照镇宁县“三创办”《关于做好迎接第二季度“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镇创办发﹝20xx﹞5号)文件要求,我大队对开展城市管理、整脏治乱、公民道德教育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自纠自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机制。
(一)疏堵结合,城区市容进一步改观。
今年以来,我大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在工作中,我大队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按照“以人为本”和“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城市市容整治和日常管理;纠正城区店外延伸式凉棚、遮阳(雨)棚8起;纠正城区流动叫卖行为500余起;拆除不规范布幅广告60余处;清理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鲜”余处;督促商家对影响观瞻的10余块破损广告进行整改;城市市容秩序明显改善。
(二)机制灵敏,奖惩逗硬。
及时处理。将路段责任制和“三创”工作相结合,提高管理标准,按照“领导到片、人员到段、全域覆盖、确保重点”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制。由大队长牵头,中队长分段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点位,全体队员各司其责,积极做好了迎检工作。
(三)夯实基础,惠及民生。
为切实做好“三创”工作,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基础,镇宁城管人坚持“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的总体思路,积极联动工商、环卫、社区、街道等相关单位,解决了一批因工程建设或管理疏漏留下的环境脏乱差现象,清除了一批城市管理难点、盲点问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得到广大群众的全力参与和支持。
(四)改进作风,提高水平。
把简单的问题千百次地做好就是不简单。我城管大队深切认识到城市管理好不好,关键在人。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工作中,镇宁城管人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行力,坚持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同时,进一步落实网格单元化管理,重新制定路段责任制,使城管牵头部门、协助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等有效结合,杜绝推诿、扯皮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城管监管网络化水平,确保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了一批反复出现的城市管理顽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充实和加强了城市管理干部职工的配备,但是派在第一线特别是有执法权的人数较少;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和执法方式还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解决。
(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1、一是城市管理责任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还存在责任不清、工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二是社区对辖区城市管理负责的地位不突出,赋予的管理权限不够,力量相对不足,管理工作存在死角(小区、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2、居民环境意识不强。对城市管理宣传、引导不够,全社会环境意识不高,敏感度不强,对城市管理工作关心不足。
3、“门前三包”制度的监管力度不够,考核没有到位,日常督查较少。
(三)城市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1、目前执法管理对主街道巡查的多、监控的紧,对小街小巷管理相对较少;执法基本上在白天,晚上疏于管理,导致城区坏境参差不齐。
2、现在执法是靠“突击、整治”来实现,还没能从规范化的“法制、机制”来实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打好城管工作群众基础。以“人民城市人民管”为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深层次形成宣传声势,对市民进行城管法规教育和好人好事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城市环境意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不断提高全民素质,增强“热爱镇宁、美化城市、管理城市”的自觉性和自豪感。
(二)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及执法技能培训;严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相应法规、细则,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
(三)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的督查纠察及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技能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呈贡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呈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根据新区管委会下发的《呈贡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呈贡新区(县)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呈新综办通[20xx]14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与依法行政执法监查工作深入开展了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去年,我局制订了《执法岗位责任制》等各种管理制度。今年,按照《呈贡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呈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呈贡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呈贡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规定》,并利用每周一、三、五上午的全体人员例会时间,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利用局黑板报进行本周法制宣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城市管理各项技能。加强执法督查监督管理,今年,我局建立了三级督查网络机制,实行层层督查、层层督办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执法行为。同时,通过局长办公例会、机关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防变思想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同志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突出渎职犯罪、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机关效能、行风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教育、制度、监督、文化”为一体的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格局。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举办听证会,充分给予当事人陈述与申辩的权利。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按照昆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文本,制定了呈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文书文本。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求做到证据的真实性,同时做到证据的完备性。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局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同时,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存在问题。
(一)通过对我局依法行政的自查,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是由于案件结案时间不一,存在案件没有完整的统一编号。二是立案登记有的比较简单。
(二)新区建设项目快速推进,市级行政中心、九所高校及周边路网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经费支出压力随之加大。
(三)现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和人员数量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举办城管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每周例会业务学习,加强行政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增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新区城市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