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和感悟范文(19篇)
人生如梦,唯有不悔,方能过得无悔。如何获取真正的感悟?我们需要放下浮躁和功利,用心感受生活。感悟的世界是精彩纷呈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感悟之旅。
读后感和感悟篇一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十分著名的书——《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回忆性散文,共有10篇文章,《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写于北京,《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写于厦门。全书记载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而且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这本书的10篇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中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由此让我想到当前的应试教育制度,把学生埋在书海和各类考试中,不是少了许多儿童的乐趣吗?比如:有时我写作业感到累了就想休息一下,玩一会电脑换一换脑筋,可爸爸总是说:“作业不写完,不能开电脑”。
通过这篇文章,我觉得家长关心我们的学习是好事,但也要理解我们,我们会合理安排学习与娱乐的时间,我们希望不仅能在学习中娱乐,更能在娱乐中成长。同时,在读这些文章时,我理解到作者在写作手法上,常插入相关的童话、传说和典故,使文章更增添了许多阅读的趣味。
读后感和感悟篇二
知识,是通往幸福的道路;是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也是走向成功的交通工具……然而,这对我们来说这么重要的知识,是从哪儿来的呢?谜底是——书。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给了我许多深刻的启示。
在我小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孩子,学校的知识是基础,课外积累也很重要。你要在课外学会积累,才能更上一层楼。”从此,我把妈妈的话铭记在心,每天,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阅读课外书。通常,我每一星期都会阅读一两本课外书。
高尔基的话至今还在心中浮想联翩。从此,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读书时,要把自己对书中人物的意见写在书上,把好词好句都画出来……这样才能读通、读精。
读后感和感悟篇三
《西游记》不愧为一本名著,它那精彩纷呈的故事,栩栩如生的人物,都是其它任何书所不能比的,《西游记》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自问世以来在中国及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西游记读后感和感悟50字左右”,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_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_在呼喊吧!一、自由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二、神话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
《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三、英雄“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说到《西游记》大家一定看过吧!它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家喻户晓。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为了去西天求取真经,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磨难。我是百看不厌,书里面有心地善良的唐僧,贪吃好色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和尚,还有一位最重要的人物,那就是我最喜欢的神通广大的孙悟空。
说到孙悟空,我要特别介绍一下他。孙悟空的身材十分矮小,平时喜欢穿黄色的衣服,头戴一顶佛帽,看起来十分的有精神。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的脸就像一个桃子,有一双火眼金睛,能看穿任何妖怪。他还有一张雷公嘴,非常能说会道。孙悟空十分机智聪明,能随机应变,西天取经的路上全靠他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保护唐僧,取得真经。
孙悟空虽然机智聪明,但有时也会太过急燥。偷人参果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受了猪八戒的怂恿偷果,后遭到道童辱骂,结果一怒之下推倒了人参果树逃离,却被镇元大仙捉回,无奈之下只得求助观音医活果树。
文中我讨厌唐僧的善恶不分,例如三打白骨精时,他险些为自己不分善恶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可他坚定的求佛之心还是令人感动的。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想要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苦难,我们每一天的学习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每当拿起这本书,我便很自然地想到有多少人执过它,读过它,虽然它们也许都过去了,但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首先《西游记》里面有四个角色,一匹白龙马,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四人一马去西天取经,克服了种.种困难和挫折,最终取得正果,修成佛的传说故事,还经历了七七四十九难。
其中火焰山一难最让我难忘。此时,唐僧四人走到一座火山,后来听路人得知这是一座高温的火焰山,只有得到铁扇公主(牛魔王的妻子)的芭蕉扇,方能通过。于是悟空驾着筋斗云“嗖”的一声就走了。悟空在洞门狠狠地打了几棒,刹那间,大地也抖了三抖。这时,铁扇公主走出洞门,一眼就认出孙悟空就是害自己儿子(红孩儿)的人,死活不肯交出芭蕉扇。悟空无奈,只好施计把芭蕉扇偷走。在一路中,偶遇猪八戒(是牛魔王假扮的),猪八戒说:“猴哥,你累了吧!我帮你扛吧。”悟空便把来之不易的芭蕉扇又重新交到铁扇公主手中。最后,双方和解了,铁扇公主把芭蕉扇交给唐僧四人,最终走过了火焰山。
这一难让我觉得要取得真经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但唐僧四人却不顾危险。是啊!我们也应该这样,不怕危险,一路向前冲!
读后感和感悟篇四
《昆虫记》称《昆虫世界》《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或《昆虫的故事》,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又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所著的长篇科普文学作品,共十卷。称《昆虫世界》《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或《昆虫的故事》,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又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所著的长篇科普文学作品,共十卷。
这部作品是一部概括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和婚习的昆虫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哲理的文学宝藏。这部著作的法文书名直译为《昆虫学的回忆》,副标题为“对昆虫的本能及其习俗的研究”。它的文字清新、自然有趣,语调轻松幽默诙谐,基于事实的故事情节曲折奇异。作者将昆虫的多彩生活与自己的人生感悟融为一体,用人性去看待昆虫。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生命的尊敬与热爱。这部作品是一部概括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和婚习的昆虫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哲理的文学宝藏。这部著作的法文书名直译为《昆虫学的回忆》,副标题为“对昆虫的本能及其习俗的研究”。它的文字清新、自然有趣,语调轻松幽默诙谐,基于事实的故事情节曲折奇异。作者将昆虫的多彩生活与自己的人生感悟融为一体,用人性去看待昆虫。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生命的尊敬与热爱。
这本书是法布尔绝世佳作。
他用人性化的方式观察虫子,向世人展现昆虫的生活。让我们知道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在内,组成了一个紧密的联系。昆虫的生命也应该尊重。他用人性化的方式观察虫子,向世人展现昆虫的生活。让我们知道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在内,组成了一个紧密的联系。昆虫的生命也应该尊重。
整本书描写的昆虫都让人觉得有趣至极,这是作者细心观察的结果,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不但观察仔细,描写也很仔细,让读者可以读懂。整本书描写的昆虫都让人觉得有趣至极,这是作者细心观察的结果,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不但观察仔细,描写也很仔细,让读者可以读懂。
昆虫世界十分奇妙,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仔细观察生活,能探寻到更多的奇妙。
读后感和感悟篇五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了《感悟生命》这本书,感慨良多。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动物的故事,让站在局外的我们仿佛身临其境地体会到了它们对生命的态度,得到生命的真谛。看完我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书中芸芸众生,触碰了心灵深处,唤醒了生命的灵魂。而此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第一篇文章——巴金先生的《小狗包弟》。
这篇课文是巴金《随想录》中的名篇。它讲述了作者家中的一条可爱的小狗——包弟在“文革”中的悲惨遭遇,从一个侧面反映那个疯狂时代的惨无人道的现实;文章还描写了小狗的悲惨遭遇留给作者心中永难磨灭的创痛,表达了深重的悲悯、歉疚和忏悔之情。
虽然大家普遍认为这篇文章主要揭露的是“文革”期间的罪恶,但我认为,这篇文章还有一处闪光点,便是在呼唤人性,讴歌人性。人世间的冷酷与凄凉,即是体现在文中写到包弟的离开。这使作者愧疚万分,以至于以后每每想起时“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也许因为狗被普遍认为是最忠诚的动物,,因此有许多篇描写狗的文章。特别是动乱年月,人情殆尽、亲友疏远时,狗常常成了重要角色,用它们对主人的忠义,反照出社会中人的无情,就更衬托出人世间的冷酷与凄凉。作者为了免遭造**派的袭击,保住生命安全,只有将爱犬包弟送到解剖台上。这样描写,既是作者的自责,也是从另一角度表现对人性的渴望与呼唤。倘若没有专政队的诸种暴行,狗的主人绝不会“残酷”地将爱犬送走;假如人间充满人性,怎么会随心所欲地践踏无辜的性命?因而,自责,实际上就是呼唤人性;而呼唤人性,也是从另一方面对生命的讴歌和赞美。
当轻轻合上这本书时,这个故事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或许人性也是这样,无论如何,都会萦绕在人的心头,只是有的人还未发现而已。生命的意义,或许也就在此吧。
读后感和感悟篇六
周末我看了《感悟》这本书深有感触,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其中的一个感人故事。
一位母亲生孩子时大脑突然大出血,变成了精神病人。而她生的男孩却很健康。这位孩子的奶奶就养大了他,不久男孩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小学,考上了重点中学,但这一年,他的奶奶去世了,男孩和他的妈妈就由隔壁好心的婶婶照顾,婶婶经常带着他的妈妈一起去给他送饭。时间长了,他的妈妈居然也知道去学校的路,一天他妈妈竟然独自一人从树上摘了几个桃子给他送过去,看着儿子津津有味地吃着,痴呆的妈妈也会心地笑了,几天后,在山上的桃子树边,散落摘下的桃子边有一摊血,可怜的妈妈为了儿子能吃上桃子,已经掉下了悬崖。
其实我们也不用现在变成一个大款,去给爸爸妈妈买豪车、豪宅,只要现实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就是对爸爸妈妈最好的报答。
读后感和感悟篇七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这么深奥,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读后感和感悟篇八
《昆虫记》是一部科普类书籍,它是由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创作出来。法布尔详细的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和日常生活,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的展现在世人的面前。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如果他放弃了,丧失自己那种精神,我想这本《昆虫记》也不会出现。
这本书讲了大自然中非常有趣的一种生物昆虫。他通过细致的观察分别描写了绿色蝈蝈、神秘池塘生物、爱好昆虫的孩子、蟋蟀、黄蜂等等。描写了生物的生命过程。
这是一本让我记忆深刻的一本书。它让我知道自然昆虫界的太多知识。我不知不觉对之前毫不在的昆虫产生了兴趣,让我也被这奇妙的昆虫世界产浓厚的浓厚的兴趣。整本书所写的昆虫时我感到有趣,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好斗有镰刀般的前足,交配后母螳螂通常会吃掉公螳螂。善于伏击猎物,身上的颜色通常是隐蔽色,而翅的内侧颜色较鲜艳,遇到天敌时,突然打开翅膀,露出鲜艳的内侧,恐吓敌人;蜘蛛(虽然不是昆虫,但昆虫记也有描写):通常生活在阴暗的地方,会织出精美的网,用于捕食飞虫,蜘蛛则会躲到一边等候。猎物掉入陷阱,蜘蛛会用丝包裹猎物,并注入毒液使猎物死亡并分解猎物尸体,蜘蛛会储存起来等到饿的时候再享用。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记》让我眼界更开阔,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越来越深。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追求真理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不断奋斗。
法布尔将他的一生献给了这美好的昆虫世界,耗尽了一生的光阴去研究、观察。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书。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昆虫,却被法布尔写成优美的文字。在这本书中,哪怕极其微小的昆虫也不会被忽视,例如红蚂蚁等等,他们生活中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被记录下来,真是令人敬佩!
没错,只要你付出,就会有回报。法布尔的付出得到了终身的成就。就像我们每天苦苦背诵英语单词到最后牢牢记住这些,这都是我们的付出得到了回报。
读完《昆虫记》,使我懂得并认识了许多昆虫科普知识,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开阔了我的眼界。从作者身上我还学到了很多优秀品质。兴趣爱好是我们最好的老师,我以后也会去主动学习、探索和总结,增加自己的知识。
读后感和感悟篇九
伟大的鲁迅先生曾经用这样一句话评价法布尔:“他以人性观照虫性,并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不错《昆虫记》与普通的科普书,作者将枯燥无味的昆虫知识以生动的文笔娓娓道来。全文构思精妙。作者通过生动形象的描述、拟人等修辞手法,将昆虫的生活与人类社会联系在了一起,把人类社会的知识、伦理道德搬到了昆虫世界中,赋予了昆虫以人性。“强行掠夺的行为随处可见。一只金龟子撤离了工地,与世无争独自滚着粪球,那时它的合法财产,是它凭良心的来的。”加注了作者人性的昆虫,惟妙惟肖。
其次,全书趣味盎然,行为有没。堪称文学佳作。作者笔下的昆虫生活并不艰涩枯燥,反而语言朴实清新,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和诗意。文章题目也十分新奇,十分吸引人。作者在行文中时而引用神话,时而摘来诗歌,因此,法布尔被誉为“昆虫界的荷马”。
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昆虫记融合了科学的理性和文学的感性,书中不时语露锋芒,提出对生命价值的深度思考,试图在科学中融入更深层的含义。法布尔在观察昆虫之余抒发感想时,清醒地认识到人类的自大,机械化社会的野蛮,话语间时常讥讽人类僵硬不化的成见,并谨慎地对社会现状进行冷静的思索。此外,作者还不是提到自己清贫乐道的乡间生活、居住的庭院、外出捕虫的经历,向读者介绍膝下儿女,充满了人情味,使得本文提高了一个层次。法布尔如此的写作手法,使读者倍感亲切,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又能够了解当时的社会,还能够品味法布尔的语言,可谓一举三得。
它的这一写作手法给我很大的启示。明白了在写作中也要有自己的见解,抒发自己的感想,还要融入自己的情感,才能使文章充实饱满。
《昆虫记》不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理的求真精神,给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
也许你们听过许多感人的故事吧!也许你们听过许多使我们流泪的事吧!
感悟父爱中写了101个为了孩子默默付出,甚至为子女们献出了自己生命的父亲。
一个父亲为了贡女儿上大学,累垮了自己的身体,但还依然为女儿上山打柴,买血、借钱、买家具、买地……只要是可以赚钱的机会,他从没有放弃过,但女儿有先天性脑病,使她不能和一般人思考。但父亲说:“在我眼里,我的女儿跟他们一样,甚至于盛过他们。”“我很爱她”女儿终于上了大学,而父亲却累倒了,当女儿毕业再见她父亲时,女儿在医生的努力下以经全愈,而她和父亲之间却相融黄土。在旷野寂寂,杨枊依旧,父亲安在?她跪在坟前,默默地望着那一丘黄土,中充满了悔恨和悲伤。那双普通的老棉鞋,让她铭记到今天,那来自脚心的温暖,在她的记忆是那么美丽而忧伤。
是啊!当我们想要回报他们时,他们也许可能不在了。
其实当我们感到父爱时,有时已经晚了。父爱,原来一直都是存在的,只不过我们没有察觉到,或者说我们已经忽略了。他们自有疼爱子女之道,是很隐蔽的那种,要你仔细地去寻找,品味,才可以发现那种温暖的父爱。
我正是有了这样的关怀,才使我有一个美丽的人生,感谢父亲,在这许多年来,无微不至,用无言的父爱伴在我的岁月里从容行走。
父爱有时比母爱伟大,但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但我知道,我的心是因了它的豁朗,我的路是因了它才宽阔的。
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东西让我们感动,总有一种情感让我们情不自禁,那是父爱。朋友们请珍惜它吧!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一
平日里,对于我来说,我的小确幸就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悠悠闲闲的,品一杯茗或是泡上一杯浓郁的咖啡,安安静静的读上一本书。因缘巧合之下,我拿到了《简爱》这本书,变成了我午后休闲时光的调剂品。
在品读这本书之前,我曾久闻“简爱”的大名。我曾经从别人的口中勉强拼凑过简爱的形象,在我真正认识她之前,我印象中的她就好像是一个灰姑娘般的人物,有着和其他书本里的主人公们一样的“主人公光环”,在故事的结尾成为了事业、人生赢家,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的人。说实在的,在最开始我浏览这本书之前,我并不认为我可以读完这本书,因为我知道结局是圆满的,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可能还会有“果然如此”和“不就是那样”这样的评论。然而,并没有。在作者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笔下,简爱是如此一个个性分明的烈性女子。
简爱是善良的。深爱她的双亲在她出生不久便撒手人寰,疼爱她的叔叔也在她年幼时便已逝世;于是,简爱只能和表里不一的婶婶、蛮横嚣张的表兄妹一起生活。她努力讨婶婶的欢心,换来的不过是冷眼与厌恶;她忍受表弟的侮辱与打骂,换来的只是更多的辛酸与误解。即使这样,她还是那样的善良与阳光,犹记得在她婶婶临死前她的话语“那些无论我做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都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平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她不久就要超脱于尘世风雨之外了,精神已挣扎着要脱离它物质的居所,而当它终于解脱出来之后,将会飞到哪里去呢?”对于这个世界、那些人,她恨过、怨过,然而那些怨恨,简从未把它真正的放在心里,因为她说:“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那些怨恨,简早已随着自己的离开,让它随风飘散了。她,是那么善良,对于婶婶对自己的深深地伤害,她无条件的选择遗忘;长途跋涉,在婶婶离世前最后一刻,她还是去看了她最后一眼,甚至还会为她着想“她的灵魂,将会飞去哪里”。简爱是善良的,所以她成为了罗彻斯特先生的天使,她收获了一段爱情。
简爱是勇敢的。她和罗彻斯特先生之间隔着的不仅仅只是年龄的问题、家世的问题,还有罗彻斯特先生的过去、简爱的坚持。然而,简爱并不是祥林嫂,她没有自怨自艾,她是一个坚强勇敢独立的小女人,她有自己的见解与个性,她不愿去做一只笼中鸟,在她看来,幸福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她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所以,她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去寻找自己的森林,仅仅是因为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的话,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
简爱是幸运的,而她的幸运是自己打拼的。如果仅仅看开头和结局的话,你会说简爱就像是灰姑娘,最后拥有了爱情与财富。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简爱没有仙女这样的神助攻,也没有水晶鞋这样的神转折,她有的是她这个小女人的坚毅、执着。她说:”假如刮一阵风或滴几滴雨就阻止我去做这些轻而易举的事情,这样的懒惰还能为我给自己规划的未来作什么准备呢?”她为生活而拼搏努力,她从不放弃希望,她有自己的小思想、小坚持,她勇敢而又独立。
简爱是洒脱的。还记得文中这样一句话,那是在当简爱对罗彻斯特先生的质问:“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美丽和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谈话,就像两个人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脚下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她并非自带光环的女主角,如她自己所说,她不是白富美;而与之相反,她很穷、长相平庸、身段也不够窈窕,但她还是成功得到了“高富帅”罗彻斯特先生的心。但,当她得知恋人已婚的身份以后,她选择毅然离去,不做半点留恋。我佩服也折服于她的毅然与洒脱。毕竟,在外人看来,简爱之于罗彻斯特先生而言是“高攀的”,就连罗彻斯特先生看来简爱也是不会离开他的。但事实证明他错了、我们也错了。简爱的举动大快我心,她踏出了一般有着传统思想的人敢想而不敢做的那一步;纵使罗彻斯特先生有钱、有颜还绅士、体贴,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他隐瞒事实的借口或是原谅他的理由。简爱的洒脱来源于她的自信,也来源于她对于平等的权利以及心灵的契合的追求,可以说,就从她迈出罗彻斯特先生家门的那一刻,她已经成为了我的偶像。
短短的一周里,我领略了一个独立勇敢的小女人的一生,很值得,也让我很回味。“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这是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夏洛蒂也独树一帜,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作者还在叙述中自然地使用了梦境、幻觉、预感和象征、隐喻等手法,使小说的“自然”境界扑朔朦胧、情节也更扣人心弦。也许是加入了作者自身的背景与经历,《简爱》在显示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诗人的气质的同时,语言与细节的描写十分引人入境,尤其是语言的描写就好像直抒胸臆一般,读起来让人畅快淋漓。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二
母亲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巨著,读懂了它,你也就读懂了整个人生”
——高尔基。
带着这种神圣的心情,我打开了《感悟母爱》这本书,《感悟母爱》里面汇集了118个震撼心灵的真情故事,每一个故事里面描述的母爱表达的方式不一样,但是都是最真挚、最无私、最伟大的。其中有个名为《疯娘》的故事让我感受非常深。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的母亲是个疯子,在作者很小的时候,奶奶将他的疯娘赶出了家门,直到作者六岁时,他的疯娘又重新回了家,但是一直是疯疯癫癫,而且还经常闯祸。即使疯娘神志不清,母爱也是清醒的,当作者遭到了别人的欺负,她会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作者在20公里以外的学校住读,疯娘会牢记羊肠山路,风语无阻的为儿子送菜,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她一点也不疯。当她摘的野鲜桃带给儿子,儿子夸奖说疯娘能干,野桃好吃的时候,疯娘高兴地笑了,也就是因为这句话,疯娘再次去峭壁边上的桃树上摘桃,只是这一次连人带桃掉入了百丈深渊。疯娘的离开,让作者伤心之余更是后悔万分,后悔之前没有好好的去爱护这个疯娘。
我从来也没想到要给母亲去送上一声祝福。母亲因为工作忙不能陪我,我不能理解,还会发些小脾气,殊不知母亲为了给我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而要努力辛苦的工作。读了《感悟母爱》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伟大的母爱只会付出,不求回报,
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回报母亲那浓浓的母爱。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三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闭上双眼深深品味《简爱》的魅力所在,忽然间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是如此诗意般耐人寻味。
是的,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个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那个年代优秀女性的标准是贤惠、温顺、禁欲——“家里的天使”,不能像男孩那样自由、放纵。正是在这种严格、禁欲、“囚居”的气氛中,夏洛特形成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不平等的反抗、对“秩序”的颠覆和对“合法性”的追求。
因为她的自尊,她更懂得什么是尊严,什么是。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四
总有一个人将我们支撑,总有一这种爱让内心震颤。这个人就是父亲,这种爱就是父爱。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也就读懂了整个人生!”每一个深爱父亲的人都应该阅读这本书,它会告诉我如何去爱自己的父亲,如何做好一个父亲。
而当你反过来看这本书的第二篇的时候,忽然我想到这本书的封面和第一页上为什么写有“送给父母、孩子和自己的人生礼物”,这样特别设计的意思大概是,也许世上很多儿女认为父爱是天经地义的,就没有那么多去想如何体会如何感悟如何回报,而父爱如海,父爱无垠,父爱永恒,没有父亲哪有天下的儿女和儿女拥有的一切?而人的一生中,你要担任的角色有子女、自己、父母的时候,所以才可能写上这样一段话吧!
高尔基曾经说过“父爱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巨著,你懂了它,就读懂了整个人生!”我想高尔基说的也对,谁知,天下孝敬父母的人有多少有多少,不孝敬父母的人又有多少,我的脑海了总是忘不了高尔基说的这句话。我们要孝敬父母,这是应该的,应为父母从小养大成人,是应为想让我们成为天下的瞩目,可是我经常认为,我们都是为他们的理想而奋斗,所以我和父母之间经常摩擦,导致我们一家不在那样和睦,然而我依然想和父母交流交流,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和他们的又产生了新的误会。
现在我知道什么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意思了。所以我们要孝敬父母。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五
我喜欢读书,这次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苏少壬写的《感悟生命》。
苏少壬,男,大学毕业后当过教师、医生、记者、编辑,从机关又回到教研室。高中开始戏曲创作,也写小说,报告文学和杂文,发表于全国性和地方性报刊。出版《学步集》和《何时叫妈》两书,现教授大学语文和写作学。
读了作家简介后,更激起了我的阅读兴趣,整本书是由许许多多的小故事组成的。我读了之后爱不释手,其中最喜欢读的是《成为湖泊》。这篇故事主要讲和是一位大师由盐放入瓶子,放入湖泊,而教导弟子在心胸开阔。由此,我明白了很多,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也需要互相包容,就像两个朋友之间,也有一此性格不和的地方,这时也就需理解他,包容他,如果一不小心得罪了你,你就要心胸宽阔,这样才会有更多的朋友。就像廉颇负荆请罪,蔺相如就怀有一颗宽容的心,最后两人联手,一起为赵国奉命效劳。
包容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美德,包容不是胆小无能,而是一种海纳百川的大度。做人做事都要学会包容,正如我们一直说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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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世界名著,也许是我的专一性,所以无论是喜欢一个人还是喜欢一本书,都有傻到底的精神,正因为对《简爱》的喜爱,所以从上中学开始到现在,我看了很多遍,今天我看完了第八遍。
之前每看一次不理解一次: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应该长相厮守吗?为何明明相爱,却要选择分开?而这一次看完感觉却截然不同,也许是生命中经历了爱情的缘故,书中的每一句话都深深地触动着我的心弦,原来真正的爱是需要有牺牲精神的。
简爱是一个相貌极为普通的女孩,可她却有着独立的人格,丰富的情感,从磨难的环境中顽强地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在罗切斯特的家庭聚会中,佳丽三千,而简爱却是遗世独立,不被庸脂俗粉湮没的唯一清丽超众的一位女子。
当她发现她的爱人罗切斯特先生存在婚姻障碍的时候——他的疯子老婆还活在世上,她毅然选择逃走,我想才子佳人缠绵悱恻,英雄美人荡气回肠谁都喜欢,但是在当时宗教信仰的约束下,他们只要享受片刻欢愉便能使灵魂粉身碎骨。
简爱出逃并不是不爱她的主人,相反地因为实在太爱,她不希望她的主人因为她的缘故,而使他高贵的灵魂堕落至地狱,她逃走的当夜心里默念的始终都是:“罗切斯特先生,我要一生至死不渝地爱你。”这种逃离是何等的大爱,这是一种何等的牺牲,这种刻骨铭心的痛大概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会懂。
因为她逃走得太仓促,所以几乎没有带任何行囊,差点被饿死的她被好心人救下,结果却发现救她的人是自己的表哥和表姐,当各方面都完美的表哥圣约翰向她求婚的时候,她诚心地、热切地渴望做正当的事,就在她差点要答应他的求婚时,奇妙的事情发生了,她听见了有一个声音在喊着——“简!简!简!”随后什么也听不到了。“哦,上帝啊!那是什么?”那是熟悉的、亲爱的声音,她的主人罗切斯特的声音。这声音痛苦而悲哀——显得狂乱、怪异和急切,简爱大声地回应着:“我来了,等等我!”…….
而罗切斯特先生的痛绝不亚于简爱的痛:“还君明珠双垂泪,恨不相逢未娶时”的遗憾一定时时吞噬着他。后来当简爱再次找到他的主人的时候,主人的疯妻子用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疯妻子也在火灾中死去,罗切斯特不但截掉了一只胳膊,而且早已成为盲人。经过了解,当简爱听到呼唤的那天夜晚,确实是罗切斯特疯狂地喊着“简!简!简!”而且罗切斯特在那个夜晚居然也听到了简爱的回应:“我来了,等等我!”原来真正相爱的人真的可以有心灵感应,这种撕心裂肺的爱真的可以穿越时空。这种感应一直深深地震憾着我…….诚如汤显祖《牡丹亭》所言:“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真爱永远都不是基于外在条件的,此时的简爱从她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不但年轻而且富有,而曾经那么自信、傲慢的主人不仅一无所有,还浑身伤痕累累,本就谈不上英俊的相貌变得更加不值一提,可是当简爱知道主人没有了婚姻障碍的时候,她终于结束了天地昏暗,寸草不生的荒芜岁月,彻底打开了心中的枷锁,是那么欢快地嫁给了罗切斯特,他们彼此可以读懂对方,那种交谈是多么令人愉快呀!有些人,前世今世似乎注定相遇、相知、相恋,不因时间跨度,不因空间阻隔,终究要与你共度一生的韶光。正如《诗经》所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多么希望婚后的他们将余生的磕磕绊绊、柴米油盐酱醋茶都过成诗与画。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七
聂赫留朵夫,是一个贵族青年。他有一次在法庭上做助手的时候,发现受审人正是自己十年前并抛弃的少女卡秋莎。十年里,她已经被沦为,如今又被人说是毒死一位商人。
卡秋莎被一群无耻的法官判处了四年牢狱,并流放到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良心上受到谴责,决定和她一同前往西伯利亚,并把自己的田地分给穷人。他向卡秋莎求婚,为赎他曾经的罪过。卡秋莎拒绝了。她在流放当中和革命者西蒙松走在了一起。
最后,聂赫留朵夫放弃了对卡秋莎的追随,过起了自己的日子。他复活了,因为他活出了自己。卡秋莎也复活了,她同样活出了自己。
这就是这本书的全部内容。
可是,按照卡秋莎自己的'理由就是,聂赫留朵夫娶她从中透出了一种宽宏大量,而西蒙松娶她是因为爱她而爱她。虽然我的脸部表情有点点苦笑的滋味,但是心里想想,还蛮有道理的。
前面真是太让人伤心了但结尾结的确实很妙。不会透出聂赫留朵夫的伤感,也不会透出聂赫留朵夫的无所谓,写的还蛮阳光的,把聂赫留朵夫这个堕落的人物写成了个伟大的人物。也好像是一个没有结局的小说。这种风格我很是喜欢。
本小说中透露出一种优雅和安静的感觉,在聂赫留朵夫忏悔的时候充分的把聂赫留朵夫的真诚描写出来,在卡秋莎被聂赫留朵夫抛弃之后把卡秋莎的忧伤与愤怒的亮点和高度描写的非常的厉害。
在结尾里暗示人们堕落的人只会这样堕落下去,如果堕落的人想开一点,从光明的角度看待生活,就算再怎么堕落也会成为光明、伟大的人。
或许列夫·托尔斯泰非常的善于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所以写出来的文章比别人的更鲜明一些。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八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读后感和感悟篇十九
复活?是哪种性质的复活,是生命,即肉体的复活!还是……?是精神,灵魂的复活!小说讲的是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和农奴私生女卡秋莎·玛丝洛娃这两位曾经心灵纯洁的青年,由于家庭背景,社会现实,个人的遭遇,精神,思想的溃烂,在这两种对立思想的激烈斗争下,“精神”复活了的这样一个过程。
女主人公的遭遇是当时社会的代表,被人抛弃,失去亲子之后被主人撵走。走出那个“家”后,正如书中所说:“她遇到的一切人,凡是女人都把她当作摇钱树;凡是男人,从上了年纪的警察局长到监狱男看守,个个都把她看作玩乐的对象。对于任何人来说,除了寻欢作乐,除了肉体上的淫欲,世上其它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她在这样的社会压迫下,自暴自弃,吸烟喝酒,从中可看出,当时社会作风的糜烂,似乎当时的女人充当的角色就是玩物,阶级分层是那么的明显,低层的女人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脆弱!
而作者开始塑造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还是当时官僚阶级的代表之一,与女主人公成鲜明的对比。可是当他与卡秋莎在法庭上意外重逢后,埋藏在他心里最深处的那个纯真的天使出来了,就这样纯真,善良与般的思想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前者胜利了,对卡秋莎所做的事,他有浓厚的犯罪感,为了卡秋莎的案子,他四处奔波,不辞辛苦。为的就是赎罪。对此,我震撼了,在那样的社会下,精神的复活是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毅力啊!人没有彻彻底底的,人的转变就在一念之间,要么是万丈深渊,要么是人生路的充实。他做到了,源于他心中本有的淳朴,善良。在他解决土地问题上,为赎罪所做的一切及他与政治犯交流的过程中,体现了他对沙皇专制制度的不满。
勇于向这种制度挑战是胜利的!在这种制度下,精神复活了也是胜利的;在这种制度下,彼此发自内心的爱是难能可贵的,是“复活”的前提!只有爱才能感动人的心田,才能呼唤出埋藏在心底的那份纯真与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