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范文(16篇)
通过报告,可以向他人传递信息、提供建议或者解决问题。那么在撰写报告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以保证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次,我们要收集充分的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整理,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此外,报告应该遵循一定的结构和逻辑顺序,清晰地表达观点和论证,以便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通过阅读这些范文,读者可以了解到报告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如何在不同场景下撰写出具有实际价值的报告。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一
《报告》显示,微博、社交网站、论坛等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较有所下降。类似即时通信等以社交元素为基础的平台应用则发展稳定:在,整体即时通信用户规模在移动端的推动下提升至5.32亿,较底增长6440万,使用率达86.2%。与传统及时通信工具、社交网站相比,以社交为基础的综合平台不仅拥有更强的通信功能,还增加了信息分享等社交类应用,并为用户提供了诸如支付、金融等内容的综合服务,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用户粘性,保证了用户规模的持续增长。
与之相比,中国网络游戏用户增长速度明显放缓。《报告》显示,网民使用率从的59.5%降至54.7%。网络游戏用户规模为3.38亿,增长数量仅为234万。与网络游戏市场整体增长乏力现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手机网络游戏用户的增长十分迅速:截至12月,我国手机网络游戏用户数为2.15亿,较底增长了7594万,年增长率达到54.5%。传统的pc端网络游戏增长乏力,面临手机网络游戏高速增长的挑战。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二
截至12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年增长率为19.1%,继续保持上网第一大终端的地位。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比例由底的74.5%提升至81.0%,远高于其他设备上网的网民比例,手机依然是中国网民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在3g网络进一步普及、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视频、音乐等高流量手机应用拥有越来越多的用户。截至12月,我国手机端在线收看或下载视频的用户数为2.47亿,与底相比增长了1.12亿,增长率高达83.8%,在手机类应用用户规模增长幅度统计中排名第一。用户上网设备向手机端转移、使用基础环境的改善和上网成本的下降三方面是手机端高流量应用使用率激增的主要原因。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三
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手机网民规模的持续增长促进了手机端各类应用的发展,成为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亮点。
《报告》显示,截至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底提升3.7个百分点。综合近年来网民规模数据及其他相关统计,中国互联网普及率逐渐饱和,互联网发展主题从“数量”向“质量”转换,具备互联网在经济社会中地位提升、与传统经济结合紧密、各类互联网应用对网民生活形态影响力度加深等特点。
截至12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年增长率为19.1%,继续保持上网第一大终端的地位。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比例由底的74.5%提升至81.0%,远高于其他设备上网的网民比例,手机依然是中国网民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在3g网络进一步普及、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视频、音乐等高流量手机应用拥有越来越多的用户。截至12月,我国手机端在线收看或下载视频的用户数为2.47亿,与底相比增长了1.12亿,增长率高达83.8%,在手机类应用用户规模增长幅度统计中排名第一。用户上网设备向手机端转移、使用基础环境的改善和上网成本的下降三方面是手机端高流量应用使用率激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显示,微博、社交网站、论坛等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较有所下降。类似即时通信等以社交元素为基础的平台应用则发展稳定:在,整体即时通信用户规模在移动端的推动下提升至5.32亿,较底增长6440万,使用率达86.2%。与传统及时通信工具、社交网站相比,以社交为基础的综合平台不仅拥有更强的通信功能,还增加了信息分享等社交类应用,并为用户提供了诸如支付、金融等内容的综合服务,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用户粘性,保证了用户规模的持续增长。
与之相比,中国网络游戏用户增长速度明显放缓。《报告》显示,网民使用率从的59.5%降至54.7%。网络游戏用户规模为3.38亿,增长数量仅为234万。与网络游戏市场整体增长乏力现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手机网络游戏用户的增长十分迅速:截至12月,我国手机网络游戏用户数为2.15亿,较底增长了7594万,年增长率达到54.5%。传统的pc端网络游戏增长乏力,面临手机网络游戏高速增长的挑战。
《报告》表明,以网络购物、团购为主的商务类应用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3.02亿,使用率达到48.9%,相比增长6.0个百分点。在商务类应用中,团购市场的增长最为迅猛:团购用户规模达1.41亿,团购的使用率为22.8%,相比增长了8.0个百分点,使用率年增速达54.3%,成为商务类应用的最大亮点。
对比高速增长的网络购物和团购类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仍然存在提升空间。,中国企业在线采购和在线销售的比例分别为23.5%和26.8%,利用互联网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的企业比例为20.9%。不同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差距较大,其中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电子商务应用化较为普遍。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规模方面,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微型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普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四
新浪科技讯11月20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中国互联网络热点调查报告》。此次热点调查报告包括网站短信息和宽带两部分内容。这是cnnic,乃至全国首次发布有关内容的调查报告。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我国互联网短信和宽带业务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本次调查结果的却显示,目前我国互联网短信和宽带业务上仍有相当大的市场空间,这对业界来说不啻是个好消息。
cnnic每年发布两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已成惯例,但主要是从宏观的角度,概括性地描述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状况。而此次开展对网站短信息和宽带服务的专项调查,则是对互联网市场上出现的新业务、新应用的专项调查,使得调查能够更深入、更具体地反应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两份报告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据悉,cnnic对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从调查方法设计、样本的抽取、数据的采集、整理以及报告的撰写均与每年两次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报告》相同,由此,其工作量可见一斑。
报告显示,网站短信息服务用户平均每周使用网站发送短信息10.9条,58.4%的用户每月使用网站短信息服务的花费不超过10元。另外,70.8%的宽带用户是通过adsl方式接入的,绝大多数家庭宽带用户采用包月或者包年的方式支付宽带上网费用,其每月所支付的包月费用平均为92.3元。
调查显示,对于网络短信息,在使用网络短信息的人群中,18-24岁的用户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2.8%;其次是25-30岁的用户,为29.1%;31-35岁的用户占15.8%;35岁以上的用户占16.6%;可以看出,网站短信息服务用户大部分集中在18-30岁的年轻人,他们使用网络短信息主要是为了与朋友沟通。
另外,本次调查还就网站短信息使用者的基本特征、网站短信息服务使用情况、用户满意度以及非网站短信息服务用户不使用网站短信息服务的原因等进行了分析。比较有意思的是,对于拥有手机但是不使用网站短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用户,其原因多种多样:因为"不需要"而不使用的人最多,达到34.6%;其次是"没有感兴趣的内容"、"不知道怎么使用"以及"收费太贵",分别有13%、12.2%和11.6%的用户选择;因为"工作太忙,顾不上"、"操作繁琐"、"不了解该服务"、"上网不方便"等原因而不使用的用户各占5%左右;3.7%的用户担心"不安全/不可靠";"没想过"、"不习惯/不喜欢"、"内容太乱/不真实"、"担心网络病毒"、"手机无此功能"等也是用户不使用网站短信息服务的原因。这让我们一方面感觉到网络短信息的市场容量还远远没有饱和,另一方面,在网络短信的市场开拓与市场培育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宽带方面,报告对我国的宽带使用、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调查显示:宽带服务用户中,男性、30岁及以下、受教育程度在大专及以下的用户占据相对主要地位,而学生、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商业/服务业人员所占比例相对较高。使用最多的宽带上网方式是adsl,所占比例为70.8%。而绝大多数家庭宽带用户采用包月或者包年的方式支付宽带上网费用;使用计时付费的家庭宽带用户大部分每月宽带上网花费不超过100元,采用包月或者包年制的家庭宽带用户每月所支付的包月费用平均为92.3元。另外,针对现在宽带服务,有一半的非宽带服务用户未来一年内肯定会或可能会使用宽带服务,因此我国宽带服务的前景比较乐观。
专家称,该调查报告从普通用户的角度来反映对网站短信息和宽带服务的看法和使用情况,将为政府和提供此种服务的企业提供参考数据,从而促进网站短信息服务、宽带服务乃至我国的互联网产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另外记者从cnnic获悉,今后cnnic将继续关注互联网热点问题,并展开相应调查,向公众公布相关数据,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提供准确、全面、深入的统计信息。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五
《报告》表明,以网络购物、团购为主的商务类应用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3.02亿,使用率达到48.9%,相比增长6.0个百分点。在商务类应用中,团购市场的增长最为迅猛:团购用户规模达1.41亿,团购的使用率为22.8%,相比增长了8.0个百分点,使用率年增速达54.3%,成为商务类应用的最大亮点。
对比高速增长的网络购物和团购类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仍然存在提升空间。,中国企业在线采购和在线销售的比例分别为23.5%和26.8%,利用互联网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的企业比例为20.9%。不同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差距较大,其中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电子商务应用化较为普遍。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规模方面,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微型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普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六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5月31日通过官方的网站正式发布《中国新闻事业发展报告(2016年)》。
这是中国记协第三次发布关于中国新闻事业发展总体情况的报告。
2016年,面对媒体格局和媒介生态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国新闻媒体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新闻媒体综合实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新闻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中国的新闻事业焕发出蓬勃生机。
为全面反映中国新闻事业发展现状,中国记协会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编写了《中国新闻事业发展报告(2016年)》。
报告分“前言”“新闻从业环境”“媒体转型及融合发展”“新兴媒体发展”“权益保护和职业道德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部分,对2016年中国新闻事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介绍。
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和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传媒产业和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奋力进取,为中国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创造了积极健康、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报告指出,媒体融合发展依然是2016年中国媒体发展的主题,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先后涌现,一批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初具雏形,一个新的传播体系和媒体格局正在形成。
中央和地方媒体加快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从“相加”到“相融”的速度。
各媒体密切追踪新技术,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内容建设为根本,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改革体制机制,再造生产流程,全力打造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
报告指出,中国的新兴媒体市场蓬勃发展,已逐渐成为传媒发展的主导力量,新兴媒体产业生态化构建逐步完成;新兴媒体法规与监管不断完善,新兴媒体领域版权保护政策法规与监管不断加强;新兴媒体发展提升公民网络信息自由,为中国的网民提供更多舆论表达渠道,在凝聚社会共识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
报告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223925名记者持有有效的新闻记者证,其中报纸记者84130人,期刊记者6007人,通讯社记者2801人,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电影制片厂记者129829人,新闻网站记者1158人。
中国记协作为中国新闻界的全国性人民团体,高度重视新闻工作者的权益保护,通过受理维权投诉、实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表彰优秀新闻工作者等方式切实保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新闻行业存在的虚假新闻、失实报道、新闻敲诈等突出问题,中国新闻界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规范和管理,新闻道德委员会、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试点等工作稳步推进,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七
20xx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截至20xx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互联网普及率较20xx年提升4个百分点,相比20xx年以来平均每年6个百分点的提升,增长速度有所回落。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的网站数在20xx年下半年实现止跌,并快速回升。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八
在我国媒介产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市场化的步伐日益加快的背景下,虽然2001、2002年我国的传媒产业化研究总共有200多篇论文、15部专著,但我国学术界还是面临这样的矛盾,即媒介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与我国媒介经济和媒介管理研究的严重滞后以及与实践的脱节。我们发现在wto背景下,对中国媒介管理的研究还停留在战略选择上,有关环境分析、战略评价和媒介控制的研究内容比较欠缺。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媒介战略管理的研究。
媒介集团化与资本运营。
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媒介集团是我国新闻传播业发展的方向。2001、2002年,媒介集团化发展研究已经成为传播学研究的焦点和亮点之一。集团化运作与资本运营的天然联系,加上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得资本运营的研究也是如火如荼。
2001年12月6日,中国最大的新闻集团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正式挂牌成立。同时,以整合城市若干核心报刊而成的湖南日报集团和杭州日报集团相继挂牌。2002年10月,由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媒介经济与传媒集团化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梁衡在会上指出:报业集团的成立是报纸驾驭市场规律的能力成熟的新表现;集团成立是为了增加产出、提高效益集团内部各成员间须以经济为纽带,而不可能以行政为纽带;新闻传媒集团有别于纯经济企业集团,集团内部必须实现政治经济互补。
随着媒体集团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学者专家开始从过去侧重报业集团研究转向运营模式、广播影视集团、跨媒介集团、跨地区集团等方面的研究。研究界认为,我国广电影视集团已初步形成了三种运营模式:一是集团与省广电局合署办公的湖南模式;二是集团与广电局分离,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接受市广电局行业管理的北京模式;三是集团为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由文化广播影视局实行行业管理的上海模式。在上海首届传媒高峰论坛上,许多学者呼吁中国媒介要积极进行结构调整,打破区域封锁和市场壁垒,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大型集团跨地区经营,真正把媒介做大、做强。林如鹏在《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中国媒介集团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4/2002/4)一文提出,跨媒介、跨地区、跨行业是中国媒介集团做大做强的战略选择;应该积极促进我国媒介产业的升级,为跨媒介、跨地区、跨行业的整合提供统一的平台。王学丰、来丰(《论跨媒体联合》,4/2002/1)则进一步提出在组建跨媒体集团的过程中应该积聚资本,组建大型传媒集团;发展独立的特色媒体;搞好业务整合,建立完善的流通机制和高效的管理机制等几个要注意的问题。王慧(《广电集团区域化战略前瞻》,4/2002/4)提出,广电集团的区域化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黄升民、丁俊杰的专著《中国广电媒介集团化研究》(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一方面以具体的案例揭示了中国广电集团化的探索过程,另一方面提出了中国广电集团化发展的战略规划,梳理出进行集团化的核心思路,是2001、2002年媒介集团化研究一个极为重要的成果之一。
通过种种可行战略构建强势媒介、强势品牌和核心竞争力也是传媒集团化研究十分重视的一个方面。陈兵在《强势媒介品牌的构成因素和特征分析》(6/2002/3)一文中分析了强势媒介品牌的三个必备因素和六大特征。范以锦则在《凭借多品牌战略打造强势媒体集团》(8/2002/12)一文从多品牌战略的选择、实施和成效等三个层面研究了强化传媒集团综合竞争力。孙进在《强势媒体经营新思路》(34/2002/1)中认为,要建立强势媒介,需要组建跨媒体集团、组建传媒控股公司、组建媒体咨询公司,并对组建传媒控股公司提出了组建的方式和要点。傅丰敏在《试论报业核心能力的创建模式》(35/2001/12)一文中主张,从变革管理体制、科学设计组织结构,新闻创新管理、实施战略培训管理、新闻网站与电子商务的融合等方面着手,创建报业核心能力的模式。
对于集团化研究,更多的研究是集中在现状与趋势的分析上,或是实践中难点的思考上,如《试我国报业集团的产生及发展趋势》(王薇,36/2002/6)、《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现状和发展战略》(朱虹,24/2002/6)、《我国传媒集团的组建模式与发展方向探析》(王彤,37/2002/2)、《新闻传媒业集团化改革的几个问题》(陈天彦,5/2002/1)等。胡正荣的《瓶颈与出路――我国广播电视集团化进程分析与对比研究》(34/2001/11)值得关注,该文从集团化进程的政策问题,集团化的驱动力、目的与手段,集团的组织结构、集团内部的资源配置,集团化进程与全球化等方面探讨我国媒介集团化的瓶颈所在及其对策。李岚在的《略论中国广电传媒集团化程度评估体系的构建》(5/2002/1)提出资源整合指标和竞争力指标是广电传媒集团化程度的重要指标。陆地的《中国电视产业集团化的禁区、盲区与误区》(24/2002/7)是这两年内发表的最有影响的论文之一,该文指出在中国电视产业集团化过程中存在产权多元化和上市经营的禁区和盲区,对媒介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另外,《构筑强势文化产业――关于电影集团化发展的几点思考》(何雪峰,38/2001/4)、《机遇•挑战•竞争:关于组建电影集团与实行院线制的思考》(赵建中、唐明生,39/2001/6)等两篇关于电影集团化的文章也值得关注。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九
日前,吉林省通信管理局会同吉林省互联网协会,召开吉林省互联网发展报告会,首次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发布《20吉林省互联网发展报告》。
《报告》从互联网网络规模、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应用等方面总结了近年来吉林省互联网发展状况。一是网民规模持续增长,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高。到年底,吉林省网民规模超过1313万,网民数量同比增加5.7%,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7.7%,在全国排名第19位。二是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到20年底,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2667gbps,同比增长18.7%。三是全省网站总量达4.72万个,约占中国网站总量的1.1%,位居全国第20位。四是商务交易类应用和网络金融类应用发展迅猛,突出表现在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年增长率达到28.5%。
《报告》还提出吉林省互联网快速发展呈现的五大趋势。一是基础网络支撑能力日趋提高。二是农业网络化水平日渐提升。三是“两化”深度融合不断加快。四是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五是应用服务方兴未艾。
到年底,吉林省网民超过1313万人。
《吉林省互联网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文近四万字,从四个方面较为系统全面地反映了近年来我省互联网发展的状况,数据详实可靠。
这份报告是由中国互联网协会谢程利博士等专家执笔,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协会、省移动、联通、电信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参与编审,采取以数据实证为主,研究分析为辅的方式,经统计分析、整理对比而形成的。其间,得到了吉林省网信办的大力支持。
中国吉林网记者在会上获悉,我省网民规模持续增长,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高。到2015年底,吉林省网民规模超过1313万,网民数量同比增加5.7%,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7.7%,在全国排名第19位,较前两年有所提升。
全省网站总量4.72万个位居全国第20位。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劳晶复说:“我省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保持快速增长,到2015年底,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2667gbps、较前两年增长420.0gbps,同比增长18.7%。移动基站达到7.9万个,其中3g、4g基站达5.2万个。”
据介绍,全省网站总量4.72万个,约占中国网站总量的1.1%,位居全国第20位,其中我省前十名接入服务商共计接入网站6105个。商务交易类应用和网络金融类应用发展迅猛,突出表现在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年增长率达到28.5%。
劳晶复说:“我省首次向社会发布《报告》,旨在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介绍吉林省互联网发展总体状况,让大家全面了解我省互联网基础资源、互联网应用发展、网络信息安全等情况,分析我省互联网发展趋势,为互联网未来发展献计献策。”
我省男女网民比为55.9:44.1差距较小。
会上,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部主任助理谢程利博士,分析了我省网民性别分布、年龄分布、婚姻状况、教育程度、职业等结构。
谢程利说:“根据调查统计,截止到2015年底,吉林省网民男性与女性比例为55.9:44.1,而全国的比例为55.2:44.8,两者比较接近。”
目前,吉林省网民依然以男性为主导,但男女网民性别比例差距较小。
我省网民集中在19岁到35岁较为年轻。
根据我省网民的年龄情况分布,谢程利也做了对比和分析。
“吉林省网民年龄主要集中在19岁到35岁之间,其中,又以19岁到24岁为最多,占比达到29%。”谢程利说。
25岁到30岁网民占比达到22%;31岁到35岁网民占比达到17%;36岁到40岁网民占比为13%;而18岁以下及40岁以上的网民比例则比较低,分别为9%、10%。
总体来看,吉林省的网民较为年轻。
大学本科学历网民是我省网民主要组成部分占比达52%。
谢程利表示,吉林省网民中未婚网民居多,未婚和已婚比例为53:47,整体差距较小。
从我省网民在学历结构来看,大学本科学历网民为吉林省网民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比达到52%。大学本科及专科占比接近8成,考虑到年龄因素,再次显示了年轻人是吉林省网民的生力军,其次为高中生和硕士等网民人群。
调查中显示,大学专科网民占比达到24%,高中(中专)网民占比13%,硕士及以上网民占比位8%,初中及初中以下网民占比为3%。
我省网民职业结构显示在校学生占比最高达22%。
吉林省网民职业结构中,在校学生占比最高,达到22%、文职/办事人员位居其次,占比达11%、技术人员和教师、专业人士和工人、以及销售人员等紧随其后。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等一系列行动的开展,催生了许多新兴职业,因此,吉林省的网民职业中,“其他类”的人数比例也达到了34%。
优势一:基础网络支撑能力日趋提高。
从数据分析看,随着“宽带吉林”工程的深入推进,吉林省宽带网络的网速,覆盖范围,互联互通,资费等进一步优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网络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吉林省宽带发展的总体目标,骨干传输网网络容量将持续提升。
预计到末,3年累计新建传输光缆将不低于2.3万公里,总里程达到32.5万公里,骨干网络出省带宽累计扩容不低于300gbps、互联网间互通和流量转接能力大幅提升。
优势二:农业网络化水平日渐提升。
“今后几年,我省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发展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创新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劳晶复说:“建成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继续建设完善“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农业现代化水平将逐渐提升。”
优势三:“两化”深度融合不断加强。
调研表明,立足我省汽车、石化、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强项的企业在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方面的能力明显提升。“两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初见成效,以工业云服务平台为代表的综合性行业服务平台逐步建成。
优势四:新兴产业不断壮大。
云计算产业链初步形成。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高,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在网络教育、数字健康、高效物流等领域开始大量应用云计算服务。物联网产业、互联网数字内容产业、移动互联网产业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为主要特征的'产业新形态。
优势五:应用服务方兴未艾。
突出表现在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日渐拓宽。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将出现较为完善的县城电商运营中心。与此同时,互联网医药平台,互联网特色旅游平台,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等一大批互联网平台陆续建立,网络化、立体化、精细化的公共管理新模式将在全省各个领域悄然兴起,应用的广度、深度不断扩展。
劳晶复说:“互联网是这个时代最具有发展活力的领域。互联网“未知远大于已知”,未来发展空间无限。以《年吉林省互联网发展报告》发布为契机,集思广益,增进共识,携手共同营造健康、安全、向上的互联网生态,促进互联网与吉林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为加快推进网络强国、网络强省建设、助推吉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十
互联网+农业正处风口,吹来了机遇,也有挑战,当巨大发展与产业升级的机会迎面而来时,中国农业如何迎风起飞,落地执行,需要更多农业建设者们的冷思考和热处理。
当前我国农业产业链系统效率低下,农业现代化程度依然很低,产业链面临“内忧外患”。拥抱互联网也就成了农业未来的新出路,作为最传统的产业,农业被互联网改造的潜力最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互联网技术开始与更多产业进行结合,互联网发展进入“产业互联网”阶段。
1、变革主角是农民:普及培训是关键。
作为“互联网+农业”这场变革的主体,农民能否接受互联网的洗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农人”,是互联网与农业真正实现深度融合的关键。为农民重新教授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在长期来看一定是存在其重要性的,使农民能够看得懂市场走向,做出市场预测,从而进行正确的市场决策,而这对于当前我国农民群体受教育情况的现状而言,无疑是有些超前的。但当务之急可以把握的,首先是充分调动农民接受互联网从而转变传统经营的积极性,培训农民了解“互联网+农业”运作模式与操作方法。
分析农民对互联网诸多抵触情绪的原由,互联网安全问题首当其冲。在当前互联网知识普及程度尚且不够的情况下,即使是较早接触互联网的城市居民也常常为网络安全问题所困扰,而对于接受新鲜事物能力较差,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农民来说,一个小小的网上操作失误可能会使其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这一点无疑会增加互联网在农业领域的普及难度。
今年2月,阿里研究院就正式发布了《中国新农人研究报告》。报告提出,新农人群体的形成是互联网赋予“三农”的必然产物。随着农村互联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的应用推广,未来的农民都是“新农人”。“互联网+农业”首先要以提高这些农民兄弟收入为目标,要让农民增收得利,而不是打着各种旗号到农村去圈地圈钱。只有真正为农民增收提供帮助的“互联网+农业”创新,才能获得农民发自内心的认可,才可能获得更加广阔的市场。
2、深度融合产业链:探索农业新模式。
“互联网+农业”实现的是农业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不再只是简单互联网接入农业,或者农业融合互联网,从而实现去中间化,提升效率等旧有模式,而是成功地将互联网与社会资本带入驱动农业发展的轨道中。一方面,“互联网+农业”促进专业化分工、提高组织化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互联网+农业”通过便利化、实时化、感知化、物联化、智能化等手段,为农地确权、农技推广、农村金融、农村管理等提供精确、动态、科学的全方位信息服务,正成为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
“互联网+农业”的落地执行首先需要从国家层面对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普及作为基础支撑。5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今年新增1.4万个行政村通宽带,在1万个行政村实施光纤到村建设,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明后两年,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由此可见,国家对农村互联网设施建设充分重视,迈过了农业与互联网结合普及的初级门槛。
概括起来看,围绕农业生产,整个农业产业链系统包括农资供应、农业金融、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的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通过与互联网的结合,其中农资和农产品的流通环节都已取得突破进展。
5月8日,国务院出台了“电商国八条”,提出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中央财政将拿出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这一政策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农资、农产品电商行业的发展。除此以外,之前炒得火热的互联网金融也迎来了“1+1+x”的产业创新发展模式,开始将互联网与金融的优势相互结合起来,服务于第三对象,其中“三农”领域的巨大人口红利及资本蓝海也会吸引社会资本向农业金融领域不断流入。
推进互联网和农业达到真正融合的关键,应该是着眼于整条产业链的融合而不仅仅是其中的某一环节。同样,互联网+农业融合而成的电商平台,不仅仅是把农产品搬到网上售卖,而应该考虑对农业产业链的完善和革新。
正如联想搞农业的模式,就着手打造互联网农业产业深度融合的新模式。联想对农业的改造是全方位的,不仅用互联网技术改造生产环节提高生产水平,而且运用互联网技术管控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品质,同时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产品营销,最终将农业的各个环节打通,形成了完备的产业链。再比如,阿里集团也在布局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的产业链模式,计划将农村电商依托于旗下整个生态圈发展,支付宝、余额宝、招财宝、蚂蚁微贷等业务都已跟农村挂钩,未来运用大数据将直接介入农村金融市场,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
“互联网+农业”在探索实践中创新出了许多新颖的结合模式。但不管是互联网技术深度运用的智能农业模式,还是互联网营销综合运用的农资农产品电商服务模式,抑或是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的产业链模式,摩拳擦掌的资本一波接着一波,是借着“农业+互联网”的概念吹起一轮泡沫,还是通过深刻改造和深度融合让农业产业迎接互联网大潮所带来的巨大发展与产业升级,时间会给我们最好的答案。
3、热效应前冷思考:落地执行渡难关。
“互联网+农业”概念看起来很美好,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作为理论落地的开拓者们依然任重而道远。
农业是高风险弱质产业,自然因素影响着整个生产过程。“互联网+农业”虽然能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加速流通提供有力支撑,市场经济的内在契约性约束也越来越被农民了解,但面对自然风险的不可控性,农民仍可能被迫违约。当违约责任被农民归咎于互联网的负面性因素时,就难免会滋生抵触互联网的心态,其结果不排除“农业-互联网”的出现。
虽然国家已经开始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只有通过大面积土地流转,才有可能实现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为“互联网+农业”奠定基础,但是,目前土地的整体流转速度仍然偏慢,更多的地方仍处于探索阶段。绝大部分的土地仍然处于小规模种植状态,这正是“互联网+农业”介入农村的第一道难关。
“互联网+农业”企业虽然可以利用现有的农村市场线下渠道,将产品和服务打进农村。但是,这一般要求“互联网+农业”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才能充分保证渠道畅通。由于农村大部分的渠道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赊欠现象,即农民赊欠零售商,零售商赊欠批发商,批发商赊欠上级经销商,如果遇到年景不好,有些欠款就可能逾期不还甚至成为坏账。“互联网+农业”企业一旦想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则可能出现维权成本远高于最终所得欠款的尴尬处境。因此,“互联网+农业”企业必须在设计渠道战略时,先设法解除农村“无赊不成店”的思维习惯,或者解除追债难的问题。
唯互联网模式陷阱。互联网热风下,不少企业老板成了唯互联网论,张口闭口都是互联网思维,网络化手段。事实上,人是多场景消费者,转型中的农业从传统渠道到网络营销更需要多消费场景,唯互联网模式只能是营销飘在天上,销售跌到谷底。归根到底,农产品营销从顶层设计到路径选择都要有清晰的战略设计。传统农业企业家必须重视的一点是,网上很多看起来很美的农产品电商模式,事实上并没有实现盈利,对于本身资金链就紧张的传统农业企业,太过“尝鲜”,说不定会死在黎明之前。目前而言,“互联网+农业”大多还处于行业进入期,适合一些在农业产业链上某一环节具有突出优势的企业,借助互联网新模式强化优势。
毫无疑问,“互联网+”与农业的融合将带给农业巨大的模式变革,但是,作为企业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大变革下,有成功,但也永远不缺失败的案例。当农业遇到“互联网+”,农业企业能否选择“互联网+”和企业原有模式的最佳接入点,新模式能否真正落地执行,并给企业带来新的竞争优势。这是农业企业家们必须考虑清楚的问题。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十一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国家网信办新闻发布厅发布了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xx年6月,中国的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同时,移动互联网塑造的社会生活形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政企服务多元化、移动化发展。
网民规模突破7亿,互联网普及率增长稳健。
截至20xx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上半年新增网民2132万人,增长率为3.1%。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与底相比提高1.3个百分点,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
cn域名仍是国内注册量排名第一的主流域名。
截至20xx年6月,我国域名总数增至3698万个。中国国家域名“.cn”注册量达到1950万个(占中国域名总数的52.7%),年增长率达到19.2%,持续保持国内注册量最大的顶级域名。随着我国互联网文化、经济影响力的增强,中国的网民更加热衷注册和使用“.cn”域名。
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手机上网主导地位强化。
截至20xx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底的90.1%提升至92.5%,仅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比达到24.5%,网民上网设备进一步向移动端集中。随着移动通讯网络环境的不断完善以及智能手机的进一步普及,移动互联网应用向用户各类生活需求深入渗透,促进手机上网使用率增长。
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保持平稳,城乡差异依然较大。
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保持稳定,截至20xx年6月为31.7%。但是,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农村地区35.6个百分点,城乡差距仍然较大。“不会上网”和“不愿上网”仍是农村人口上网的主要障碍,68.0%的农村非网民因为“不懂电脑/网络”不上网,认为“不需要/不感兴趣”的农村非网民比例为10.9%。
网上支付线下场景不断丰富,大众线上理财习惯逐步养成。
互联网金融类应用在20xx年上半年保持增长态势,网上支付、互联网理财用户规模增长率分别为9.3%和12.3%。电子商务应用的快速发展、网上支付厂商不断拓展和丰富线下消费支付场景,以及实施各类打通社交关系链的营销策略,带动非网络支付用户的.转化;互联网理财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理财产品的日益增多、产品用户体验的持续提升,带动大众线上理财的习惯逐步养成。平台化、场景化、智能化成为互联网理财发展新方向。
在线教育、在线政务服务发展迅速,互联网带动公共服务行业发展。
20xx年上半年,各类互联网公共服务类应用均实现用户规模增长,在线教育、网上预约出租车、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均突破1亿,多元化、移动化特征明显。在线教育领域不断细化,用户边界不断扩大,服务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同时移动教育提供的个性化学习场景以及移动设备触感、语音输出等功能性优势,促使其成为在线教育主流;网络约租车领域,基于庞大的市场需求和日益完善的技术应用,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在线政务领域,网站与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的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载体作用,优化政务服务的用户体验。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十二
近年来,区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多个领域取得明显工作成效,因此获得省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省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称号。在此基础上,区集中资源大力支持发展“互联网+”,在“互联网+”细分领域聚集了一批高成长企业,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增添了新引擎。笔者在调研基础上,分析了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推进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区“互联网+”企业现状。
今年以来,区新增市场主体1700多家,其中仅“互联网+”企业就达到100余家,与去年同期相比翻了一番。
“互联网+传统产业”方面,成联电商创新“互联网+物流”产业电商模式,与中国物流协会共建“中国物流官网”,标志着国内第一个以城市为节点的全国性综合物流信息信息化平台上线运营,并与“中国耐材之窗网”(互联网+耐火材料)、“中国陶瓷官网”(互联网+陶瓷)形成三大官网平台,形成了独特的官网发展模式。
“互联网+选矿选煤”方面,熙元科技的“中国选矿选煤网”,集选矿选煤技术设备、矿产、药剂等服务,开设了24个频道、200个栏目,拥有注册用户8.2万余家,日平均浏览量1.6万人次。
“互联网+医疗”方面,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去医院”服务云平台在工人医院正式上线,可以方便用户随时随地实现预约挂号、排班查询、报告查询、手机支付、叫号查询、医院导航等各项便利功能,帮助用户省心、省时、省力地就医。中软智通开发的居民健康卡集新农合一卡通、医疗机构就诊卡于一体,可实现居民健康卡身份识别、跨地区(机构)就医、居民健康信息存取和医疗费用结算四大功能,目前已在市内部分县区发放350万张投入使用,发卡量全国领先,年底前将达到500万张。
“互联网+教育”方面,华发教育建立了智能设备+云服务的互联网教育平台,旗下的华发网络教育资源云平台为小学到高中段人群提供全方位的学习服务,可为各级教育工作者提供教学参考内容。现有注册用户近1万人,总访问量达到4万多人次,发布资料近2.5万套。
“互联网+房地产”方面,聚集了知行、达意科技等相关企业,产品和服务涵盖智慧房产、智能家居、智慧物业等多个方向。此外,在“互联网+政务”“互联网+餐饮”“互联网+旅游”等领域,众多业态模式创新企业不断涌现。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在推进“互联网+”行动过程中,区存在的困难问题有:
一是资金问题:传统企业一般都可以从小做到大,小的时候赚小钱,大的时候赚大钱。但对于“做虚不做实”的互联网企业不同,互联网企业往往必须在达到一个规模点之后才能赢利。目前,区内部分电商企业业务发展较快,项目前景十分看好,但因资金瓶颈影响,制约了企业快速成长壮大的进程。
二是专业竞争力问题。在工控系统、智能感知元器件、工业云平台、操作系统和工业软件等核心环节方面研发能力还不足。相关企业在“互联网+”领域整体竞争力不强,税收贡献率不高,还不能够支撑和促进区的经济发展。
三是思想观念问题:部分传统企业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对“互联网+”只是简单认为就是“+互联网”,找不准“+”的路径,不知应该怎么“+”。
四是技术和人才问题:一些传统企业想拥抱互联网,但缺少这方面技术和人才,特别是在人才引进、技术创新上有难度。
三、相关建议。
“互联网+”是全新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可以在某些领域产生新的'商业模式,能够带动传统产业提高竞争力是我们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角度,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必须从战略上高度重视,积极抢占“互联网+”制高点。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互联网产业发展协调小组或“互联网+”服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分行业、分领域编制好制定区互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支持方向和重点,牵头组织项目评审,组织行业活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协调解决互联网产业发展有关问题。
二要优化产业环境。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省《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互联网+”行动配套政策,重点对企业人才引进、住房补贴、办公场地租金补助等方面予以扶持。充分发挥和利用市电信、移动、联通等互联网运营商资源,做好宽带、物流、基础研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建设,采取扶持技术创新、搭建公共平台、培育应用市场等举措,予以基础性、平台性支持,对先行先试者进行鼓励。
三是强化招商引资。围绕区内现有互联网产业结构、产业优势以及企业转型升级,做好互联网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借梯上楼、借智发展,将北京的互联网产业资源为我所用。特别是加强与中关村的合作,引进更多的“互联网+”企业和科技成果。
四要加大财政扶持。用活用足上级关于互联网产业的相关政策资源,积极争取各类产业投资基金、银行贷款贴息等各种补贴资金,为互联网产业尤其是在全国、全省技术领先的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服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具有成长潜力的初创企业提供风险投资。
五要促进产业集聚。充分利用市科技中心、区创业中心和软件园等现有载体资源,优先保障互联网产业发展需求。鼓励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源参与互联网产业载体建设,形成投资多元、服务专业、市场运作、功能齐备、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的载体布局。
六要夯实人才基础。主动承接京津产业的转移和转化,瞄准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国内互联网新兴潜力企业、高端人才和团队,重点引进互联网核心技术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搭建移动互联网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为人才引进、培育等提供专业服务。加强与高等院校、产业联盟的合作,完善互联网产业人才支撑体系。
七要突出“互联网+政务”建设。精简办事机构,减少繁杂的办公流程,通过移动互联网、网上营业厅开展各类政务活动服务,让居民足不出户办办理医院挂号、违章罚款、出入境签注、纳税申报等公共事务。着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彻底解脱本地企业负担的原则,凡是政务活动能在网上实现的,本都实行网上办公。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十三
从2014年到2015年,中国互联网经济正从量变走向质变。互联网像一只小鸡,正在冲破自己的躯壳,融入到周围的实体世界中。各行各业联合起来,internet已经在实现。互联网实现自己的方式,就是消失在各行各业之中,成为驱动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互联网经济质变的一个突出标志,是互联网作为发动机,正隐藏到整个经济的背后,成为中坚驱动力量。回顾即将过去的2014,展望即将到来的2015年,让我们获得新的启发,发现新的机遇。
中国自从1994年4月20日全功能接入互联网,到今年为止,互联网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中国互联网的20年,是创新驱动的20年。第一,在中国经济整体以物质驱动的背景下,互联网这个局部坚持了20年的创新驱动,弥足珍贵。未来中国经济走什么路?互联网之路,给了我们从局部创新走向全面创新的启示。第二,中国互联网的创新驱动有自己的特点,它是以大众创新为基础的创新驱动。在各种官本位的20年成功经验总结之外,我们补充最重要的一条:中国互联网发展是人民群众的伟大创新精神和伟大创造实践的结晶。大众创新为中国趟出了一条走向大繁荣的大国崛起新路。
2014年是中国互联网国退民进的战略转折点,草根互联网整体市值第一次超越正规军传统电信企业整体市值。互联网实现了从国富到民富的伟大历史转变。2011年3月25日,在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上,申江婴请大家预测“十年后,互联网整体市值是否将超越传统电信企业的整体市值”,我预言4年就会超过。2011年《互联网周刊》在《数量级的革命》一文中预言,“五年以后,随着民营互联网总市值接近和超过国有电信运营商的总市值,技术革命,将从批判的武器,变为武器的批判。”年初互联网企业对电信运营商的ott(越顶传球)说明了这种“武器的批判”。而提前超车的一刻,发生在9月19日。这一刻,用我在15年前的预言形容,叫《互联网是“民”的绝对理念的显现》。互联网发展充分说明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真实性。
中国互联网20年发展,可以说在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相对较好结合方面,为中国经济树立了一个标杆。除了市场作用之外,政府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信改革,宽容互联网创新等方面,对互联网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积极作用。
互联网不仅是信息技术乃至新商业模式的集大成者,也将更加立体化、全方位地推动社会的`进步。互联网给传统企业、行业带来的是一场由内而外的思想意识上的变革。
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继超过全国第四名深圳市的gdp(14500.23亿元)后,短短两个月内又超过了第三名广州市(15420.14亿元),并一度达到3000亿美元(18373.2亿元),逼近第二名北京市(19500.6亿元)。大有把北上广,变成北上阿,北阿上,阿北上之势。
继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之后,阿里巴巴的强势崛起,正在成为一种新的世界级现象。第一,阿里巴巴正接过中国增量改革的大旗,成为中国转型发展的新增量。阿里巴巴的体量已远远超过深圳,对改革的带动力也超过了深圳。阿里巴巴以电子商务改造传统产业、转型计划经济、发展现代服务经济的实践表明,只要找出一个带动力足够的新增量,不用休克疗法也可以促成旧的经济存量的转型与升级。第二,阿里巴巴正接过中国民生的大旗,通过分享型经济,将生产资料(网上店铺和柜台)直接分享给普通劳动者,在第一次分配中,就绕过垄断者,直接让劳动者实现自己的梦想,为改善民生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阿里巴巴证明,只要真正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的,也可以是世界的。
2014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对奇虎公司诉腾讯公司垄断纠纷上诉案进行宣判,判决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最高法院判决不宜以市场份额直接判定垄断,确定了互联网平台的法律地位。
在终审判决书中,最高法院详细阐述了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意义上相关市场界定标准、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原则与方法等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问题,明确了反垄断法律适用的多个重要裁判标准。
最高法院判决改变了芝加哥学派的反垄断法理基础。芝加哥学派的观点认为,企业自身的效率,才是决定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的基本因素。但中美互联网平台企业突破了“企业自身”,与增值服务企业建立起商业生态网络。平台通过免费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提高了众多增值服务企业彼此竞争的效率。反垄断法面临从判断企业局部效率到整个商业生态网络综合效率的转变。
如果判决平台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即为垄断,将使中国的平台环境劣化,甚至走向“巴尔干”化,失去得来不易的国际竞争优势,而且降低互联网企业联合体整体效率。在互联网平台化还是小农化(欧洲化)的重大抉择面前,中国做出了支持平台化的选择,从而选择从小生产的信息社会,走向大生产的信息社会。
此案也是中国首次在互联网重大游戏规则上,领先美国制订游戏规则。对国际互联网格局具有深远影响。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建立,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大事件。国家主席提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提出要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
中国工业化将在6年后基本完成,“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认识,来得非常及时。站到工业化完成之后现代化的新高度指引方向,需要领导者具有远见卓识。
领导小组成立以来,信息经济全面发展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围绕十三五规划,发挥市场与政府作用,推进信息经济全面发展,成为2014年官产学各界热议主题,各方蓄势待发。
2014年,随着互联网的崛起,一批新型的有别于传统行业的新生企业开始成长并壮大,也给整个市场带来全新的概念与发展模式,打破了固有的市场格局。互联网思维受到热捧,各行各业开始了在互联网领域的各种“创新”、“突破”之举,以求实现真正的突破。
在传统工业经济向互联网经济转型过程中,旧有的社会经济规律、行业市场格局、企业经营模式等不断被改写,不可思议地叠加出新的格局。在制造业领域,工业智能化、网络化成为热点;在服务业领域,个性化成为新的方向;在农业领域,出现“新农人”现象。互联网正在催生出新的业态、新的经济增长点、新的产业。
2014年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对传统产业、用户和制度都发生深刻影响。2014年3月11日,银监会公布了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阿里巴巴和腾讯成功入选为发起人。这标志着互联网企业不仅站在金融业的门口,而且开始挺进金融腹地。2014年9月29日,银监会公告全国首批5家获得民营银行牌照的银行都已获批筹建,其中由腾讯和阿里两家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备受关注。
与此同时,阻碍普惠金融、利率市场化的一些深层障碍仍然存在,清算支付领域的垄断现象仍然存在,如何发挥互联网金融为民生、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作用,仍有待进一步探索。从互联网企业方面来说,如何通过信息透明化在化解金融风险承担社会经济责任,如何发挥数据业务在互联网金融中的主导作用,仍在破题之中。
2014年是大数据年。大数据不仅是互联网业热点,也成为各行各业直至全社会热炒的概念。大数据不仅受到投资者的热捧,而且吸引了众多城市的关注,把大数据作为地区发展的新增长点。
2014年的可穿戴设备是移动智能领域的热点。不仅成为各种媒体、会展的热宠,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已开始走向市场。但随着谷歌眼镜受挫遇冷,国内可穿戴设备也暴露出虚火上升的症象。例如智能手环从数百元迅速跌至几十元,但由于缺乏核心技术,难以满足用户更高体验要求,在市场上沦为低档产品,有待提高。智能手表技术不成熟,出现“早产”迹象,引发部分消费者吐槽。可穿戴设备如何提高技术与体验,成为待解决问题。
7月17日,交通部发布《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打车软件正式纳入政策规范程序。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稿听取各方意见,择善而从,做出了促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明智选择。
政策改动核心要点在于,原来是:“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最终实现统一平台、统一终端、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乘客通过人工电话召车、手机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种方式提出的召车需求信息,应当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服务终端播报,但应同时播报召车需求信息的来源渠道;驾驶员通过统一车载终端应答成功后,可通过手机召车软件或统一车载终端与乘客进行联系。”最终稿改为:“手机软件召车需求信息可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转后推送至驾驶员手机终端播报,但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正当功能和良性竞争。”交通部的做法体现了现代治理的精神。
在现有专业司机打车软件外,7月14日,美国用车应用uber正式宣布进入北京市场。对于非专业司机参与电召服务,如何在安全与商业之间把握平衡,继续考验有关部门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的要求,是互联网经济与信息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
如何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特别是小世界网络条件下,建立与互联网对等透明相适应的信任网络,重建社会信任关系,仍待破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工信部等14部门提出《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的意见》,提出了2014年宽带网络能力持续增强,新增ftth覆盖家庭3000万户,新建td-lte基站30万个,新增1.38万个行政村通宽带的主要引导目标。这意味着宽带中国政策进入了年度细化和落实阶段。
2014年10月9日,39个城市(城市群)列为2014年度“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比《意见》提出的示范规模扩大近一倍。表明各地对“宽带中国”战略实施热情高涨。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将成为战略落地关键。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十四
3月15日,第四届(2017)金融315高峰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会上发布了国内首份全方位、多维度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白皮书。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与新华网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联合举办。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球,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以及科技部原党组成员、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张景安,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副局长郑锋,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等嘉宾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在会上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白皮书。
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各界专家学者、企业界代表等500余人参加论坛。
吴晓球副校长致开幕词。他祝贺金融315高峰论坛成功召开,对各位专家领导与会表示欢迎。他从专业角度阐述了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三个核心内容,并强调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其一,中国人口众多,对金融的需求越来越大,让每位消费者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要求,因此,我国的金融体系应该给每个人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其核心意义与最高理念便是普惠金融;其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条款是透明度,由于中国整个金融体系的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即证券化和理财化的产品逐渐增多,这就要求金融产品要如实披露信息,而中国社会也正在从资本不足风险迈向资本不透明风险,因此,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趋重要;其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是金融隐私的保护。总之,做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将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为我们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魏紫川常务副总裁在致辞中表示,由于近年来互联网在金融业的应用日趋广泛,人民生活越来越多的与金融紧密相连,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尤其今年的工作报告中突出强调互联网金融的市场风险。据此可知,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当前金融行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同时,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仅有利于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而且对于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行业稳定,实现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新华网作为国家通讯社主办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未来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推广工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坚强的舆论支持。
杨红灿局长在发言中表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民生息息相关。应从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消费者教育及引导金融消费等方面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前,工商总局通过建立失信企业备忘录并向商务部门、国土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实时推送数据的信用约束机制,对金融广告出现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20,工商管理局还将和有关部门合作,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准入和行为管理,对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进行批准或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线上线下对金融广告进行检测和监管;还要加强维权力度,12315互联网平台的运行使得消费者投诉更为简单,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金融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和消费者的风险甄别和防范意识。
张景安会长在发言中强调,创新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是创新的得以进行的保障。现在的中国科技创新、特别是30年内的短平快的项目已经有了冲击诺贝尔奖的水平。数据表明中国创新的高潮已经来临,中国将引领世界,我们定能实现总书记在5月30日全国创新大会上提出的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的中国梦,而这一切的实现都需要保护权益,保护创新开展的基础。
随后,施禹之副主任主要围绕《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和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了主题发言。他指出,电子商务法立法总体的指导思想涉及三个方向:第一是促进发展,即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第二是规范秩序,即规范电子商务的主体、行为、交易等各个方面的秩序;第三是保障权益,即在兼顾保障消费者和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其他方面的权益的同时,特别强调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马绍刚副局长详细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他表示,实施办法在改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制化水平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实施办法的制订和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费者保护意见的.指导,也是对实践工作地总结,为人民银行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制度依据,在改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制化水平等方面将发挥促进作用。
郑锋副局长介绍了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经验。自去年以来,其推出了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建立证券货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在修订中的证券法、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等措施。郑锋副局长特别强调,如果不重视投资者管理,会导致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和所购买产品发生错配,甚至演变系统风险、系统性风险,因此强调买者有责的适当性制度,逐步树立理性投资的理念,对我国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陈龙首席战略官作了《什么是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发言,他认为消费者保护应有四点:一、基于历史经验总结出符合金融本质的制度,否则,过分追求规避风险将于金融业有害;其二,应当区分技术对不同金融产品的不同效果,同时需要对金融产品的益处和风险做客观、公正的评估,这种评估应基于有统计意义的实证数据,而非仅仅是逻辑推理出的假说或者个案;第三、消费者保护中,“避害”固然重要,但是“趋利”也同样重要,要“趋利”就需要鼓励数字普惠金融以全面提升消费者福祉,避害则要精准定位金融风险点,严惩“害群之马”。最后,好的消费者保护要致力于熨平金融创新带来的社会情绪周期。
杨东教授发布并介绍《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白皮书。该报告在收集各类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大数据量化分析,把互联网金融回归于金融的本质,促进资产融通、降低交易成本、发现市场价格等多种功能,结合理论与实践揭示了互联网金融的行业风险,以分析该行业的主要安全问题类型并寻根溯源以找到解决方法。该报告基于司法判例和典型案例,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使命,研究对象不仅有金融科技(fintech)更有监管科技(regtech)的利用,是国内首份全方位、多维度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报告。另外,随后在每月度、每季度都会发布一次报告。
在会后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杨东教授回顾了为形成互联网安全报告而进行的三年深入调查研究,报告建立在对企业、行业、消费者、法院诉讼和监督监管数据资料的详尽掌握上。基于三年的研究,他提请投资者消费者在线上金融活动中注意以下四点:首先,投资者应该找到大的相对权威的国有的投资平台购买有关产品;第二,应关注金融产品的财务报告,关注资金的流动和流向;第三,要注意保存相应电子凭证,如和销售人员的联系以及网络网址等可以接受认证的电子证据;第四,当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确认平台的违规经营情况。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惩戒委员会主任杨帆,京东金融副总裁马骥、北京和堂金服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总裁孟玉龙等也与会并发言。
会议上,各企业代表签署了第二届《金融行业自律公约》。企业代表们以“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消费与安全和“金融科技驱动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题进行了圆桌对话,分别探讨了后监管时代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金融消费者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纠纷创新解决机制,金融科技改变金融消费者保护形态和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与金融安全等议题。
最后,大会发布了金融消费者的优秀案例,并表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技创新奖”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20)优秀企业奖”两项大奖。
本次高峰论坛以“安全、规范、责任”为主题,探讨了金融科技时代下的金融消费与安全问题,旨在整合社会各界力量以扩大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金融消费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正确引导科学理性投资理财,弘扬倡导金融行业诚信经营理念。通过表彰优秀案例以树立行业典范,同时披露行业不良现象,激励金融企业完善经营机制,提高行业自律和企业服务水平,培育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据悉,金融315高峰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成为业内知名论坛和学校品牌论坛,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十五
智研数据研究中心网讯:
内容提要:目前,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传统金融之外非常重要的金融模式,在业务形态上,涉及互联网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
互联网金融是将电子支付与金融业相结合的一种产物,也是金融供需存在缺口以及渠道创新下的必然产物,它最显著的优势就是对金融服务的创新,逐渐成为居民投资理财的新渠道。
创新,可尝试。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是以创新的渠道发展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创新支付渠道,使支付服务更加便利。如互联网支付通过互联网线上支付渠道完成了从用户到商户的资金清算行为,解决了跨行跨地支付和信用保证问题。2013年,支付机构累计发生互联网支付业务153.38亿笔,金额总计达9.22万亿元。
创新理财渠道,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理财窗口。如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各种网上理财工具,将支付平台与货币基金业务直接连接,起点低、期限短、收益高、灵活方便,实时到账无手续费。截至2014年2月,余额宝销售规模已达4000亿元,用户达6100万户,户均持有额达6500元。
创新投融资渠道,在资金供需者之间搭建新的平台。如p2p网贷公司、众筹网等,交易成本低、风险分散,不受地域、规模等限制,大大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2013年,“网贷之家”统计的90家p2p平台的总成交量达490.22亿元,成交笔数56.15万笔,其中出借人数25.05万人,借款人数14.93万人。
创新金融营销渠道和获取渠道,以互联网手段实现了更高效的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融合。如融360、91金融超市,以“搜索+比价”的服务模式将线下类似于金融中介的功能搬到了线上。2013年,融360为用户提供了2亿多次的搜索服务,为近100万用户提供了申请服务,大量小微企业和个人得到了贷款查询和被推荐到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服务;91金融超市已和包括银行、小贷公司、保险(放心保)公司在内的300多家金融机构达成了合作协议,由专业团队直接帮用户决策,选择匹配的产品。
创新征信渠道,增加了信用获取方式。如阿里小贷靠庞大的云计算能力和多种模型,通过对大数据的挖掘和分析,有效调查、监督客户还款意愿和能力,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将之用于信用识别和风险定价,发放无抵押信用贷款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内,实现了客户、资金和信息的封闭运行。
风险,要警惕。
互联网金融作为创新的金融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捷投资理财渠道的同时,仍存在一定风险点,需要时刻警惕,在发展中完善。
法律风险。目前对互联网金融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现有法律框架也缺乏可供借鉴的相关制度,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交易双方的权利都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如,央行曾明确提出“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互联网金融绝不能触碰的两条红线”。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提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可见,现有法律对极易发生上述行为的p2p网贷平台仅限于事后案件监管,不能形成有效制裁。
信息安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时代,不断累积的交易数据逐步形成了一种新的信息源,各种信息在信息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已经被收集并作为一种默认的信息来源被使用。而一些互联网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并不注重对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现有法律也未明确互联网公司有保护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的责任,未对信息的合法合规流转和使用进行规范。这些保障措施的不健全使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信息被泄漏、盗用和滥用的风险隐患增加。
资金安全风险。一是资金收益受损的风险。余额宝等网上理财工具所标明的高收益率吸引了众多投资者,被认为是非常安全稳定的投资渠道,但是,一旦与之连接的货币基金的运营出现问题,或经济出现问题,投资收益将直接受到影响。二是期限错配所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投资中一般承诺的期限以一年期为限,而借款人使用资金的期限往往超过一年,在投资期限来临、资金需要兑换时,容易形成流动性不足的风险。三是担保机制不健全引发的信用风险。如有的p2p网贷平台在担保方面存在担保权利主体不明、自己为自己担保、风险准备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平台也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借款人提供的包括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信息的真伪难以辨别。而针对p2p提供第三方托管的问题也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担保机制的不健全加大了资金的违约风险。据“网贷之家”统计,2013年,因无法提现而出现危机或关停的网贷公司有70家,涉及金额约13亿元。
监管存在盲点引发的风险。一是准入资质方面。互联网金融从事的是金融业务,需具有金融业从业许可证,但目前仅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由央行下发营业执照,91金融超市、易宝金融获得由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核准的金融信息服务牌照;而其他大多数机构注册的是“网络信息服务公司”和“咨询类公司”,在工商局注册即可开展业务,准入门槛低。这种情况下不仅容易出现很多不规范的网贷平台,而且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使一些依靠自律且运营正规的网贷平台受到影响。
其披露各项经营指标,平台的资金进出、项目结算、坏账率等数据,用户也无法便捷地实施查询投资进度和拥有的资产状况;经营者不负责对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这些都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三是违约行为处理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可将信用违约者列入征信纪录,实现信息共享。而网贷平台对于违约者一般采取冻结信用额度和资金账户的办法,并通过在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惩戒,违约信息也无法在互联网企业间实现共享。
发展,需监管。
完善立法,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合法化、规范化发展。从西方发达国家探索出的一套经验做法看,各国普遍重视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已有的法律框架下,并强调互联网平台必须严格遵守已有的各类法律法规。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均无法单独对互联网金融形成约束,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应考虑与时俱进地修改上述法规以及《刑法》、《公司法》等法规中的部分法律条款,并出台有关司法解释,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为互联网金融创造宽松的法律环境。此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适时研究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法规,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互联网金融中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交易纠纷仲裁提供法律依据。
评价互联网金融风险、实现分类监管的风险评估系统。设定预警指标,建立风险评价模型,确定各指标的风险区间和临界值;从审计、管理、发展成果等方面综合测算互联网风险,并将风险划分等级,根据从高到低的风险程度进行监督管理。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推进了征信体系的完善,建议我国可将网贷平台业务开展中产生和采集、查询到的大量信息数据,经本人同意后提供给征信机构,在征信机构与网贷平台之间建立起完整的信息共享数据库,对信息的提供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征信机构通过整合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各类信息,建立起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统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互联网金融企业可通过征信机构的数据全方位评估借款人,快速解决信息失灵问题。另外,要引导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互联网平台,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篇十六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挑战的优秀论文,对正在写有关于互联网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希望大家有帮助!
摘要:以余额宝、理财通、人人贷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正在席卷和转变着传统的金融格局。互联网金融在同传统金融业态相较量的同时,也在和自身固有的弊端进行抗争,如安全风险、盈利模式不清晰等。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所面对的挑战,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长尾理论;用户体验。
互联网金融元年。在这一年里互联网金融积蓄已久的力量开始爆发以余额宝为首的金融新贵所带来的互联网金融浪潮席卷着金融行业的各个角落资金融通、信息中介、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垂直搜索、智能理财、云平台等互联网企业擎起的改革大旗杀向传统金融寡头的固有领域深刻也必将持久地转变旧有的金融业态和格局。
金融业在经历了一年波诡云谲的变革之后,在传统金融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捉对厮杀中尘埃落地,但互联网金融所掀起的金融互联网化浪潮也未平息,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都开始在探寻金融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可以预见,互联网化将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和下一个蓝海。对于互联网金融,就其实质而言是金融与互联网交叉融合产生的新兴业态,是以互联网技术和理念为依托开展金融业务的一种产业形态。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后有其深刻的理由。中国经济十余年来的高速增长需要庞大的资金进行流通和支撑,20中国gdp达到56.9万亿,相较于的11.7万亿增长了5倍,而广义货币m2从.92万亿猛增至的110.65万亿,也增长了5倍,经济体量和货币体量在飞速膨胀的同时,离不开金融体系的运转和支撑,从而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据《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称,年我国互联网用户达到6.81亿人,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8.68亿人,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和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可能提供了客观土壤。而由电子商务浪潮带来的企业互联网化也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更多的企业资源。另一方面,传统金融业囿于旧有格局、对中小微企业不屑一顾的垄断弊端也给予了互联网金融的切入空间,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正是从对小众群体的聚合服务中开始挑战传统金融企业的霸主地位的。而且,传统经营模式下人员、地域、成本等也在限制传统金融企业在更大范围内的延伸和渗透,无界的互联网则为其提供了一个不错的方案。
1、资金融通类。
资金融通是金融市场最基本的功能,也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争相涉足而不断推陈出新的区域。互联网金融企业借助互联网载体,创新和发展出丰富的资金融通业态和工具。就目前市场上的资金融通类业务而言,又可以细分为四种模式,第一种是以众筹平台为主的项目型资金筹集平台业态,如众筹网、追梦网等;第二种是以p2p金融(即个人对个人小额贷款)为主的金融业态,如人人贷、新新贷、拍拍贷、联合贷等;第三种是通过垂直搜索整合金融信息资源,为资金融通双方提供信息服务的金融业态,如融360、好贷网等;第四种则是大型企业自主向互联网金融的延伸,这种延伸是双向的,既有金融企业向互联网的延伸,如金融企业自行借助网络直销或提供金融服务,像手机银行、基金直销等,也有互联网企业向金融领域的延伸,如阿里的小微金融、京东的供应链金融等,也有金融企业同互联网企业合作拓展延伸的,如支付宝同天弘基金合作推出的余额宝等。
2、第三方支付类。
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领域发展较早,目前也相对较为完善的金融业态,当前最知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有ebay、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是伴随网络交易发展起来的,由于消费者出于对网络交易安全及信用风险的担忧,便催生出第三方支付这种能够独立为交易双方提供资金交易缓冲平台的组织,通过资金延时给付来确保交易和信用安全。到后来,第三方支付已经逐渐突破原有的`业务形态,向着超级结算银行的模式发展,成为各种资金中转、结算的一种新的便捷选择。
3、虚拟货币类。
虚拟货币,顾名思义,即非真实的货币。从某种程度上,电子货币也是一种虚拟货币,因为其并非传统的实物货币形态。目前,虚拟货币主要是指在互联网上充当交易媒介、游离于央行货币体系之外的一种货币。虚拟货币的形式和来源有多种,如企业在其产业生态圈内自主发行并充当交易媒介的货币,像游戏币、q币等,也有如比特币这种基于某种算法而形成的货币。
1、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长尾化。
长尾理论是指当销售的渠道足够宽广时,小客户群体(质差产品)也能够媲美大客户群体(质优产品)所产生的利润。就金融业而言,传统金融企业更关注那些体大质优却数量稀少的大型企业,愿意为其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而较少将目光投向那些数量庞大却体量微小、收益率不高的中小型企业,这也使得金融业在优质客户资源的争夺中竞争日趋激烈。而互联网金融则反其道而行之,将眼光瞄向了那些数量庞大的小微群体,借助互联网平台将小微群体整合以提高整体的议价能力。如余额宝就是通过将支付宝散户的资金加以集中,形成庞大的资金规模,借以在银行获取较高的协议存款利率,从而提高散户的资金收益。
2、为追求用户的低价竞争策略。
互联网时代讲究用户为王,当然这也是企业产品和服务长尾化的必定要求。没有庞大的用户基数,就难以形成足够的规模优势。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当然也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了争夺用户经常祭出低价竞争策略,基于中国用户的互联网免费习惯,许多企业甚至采取免费策略来吸引和留住用户。这虽然在企业发展初期能够短时期吸引大量用户,但由于低价甚至免费策略的实行带来的成本上的巨大消耗,不断压缩企业原有的利润空间,不少企业都是赔本赚吆喝。同时,互联网的无界性和低门槛使得企业面对更大范围的竞争,难以保持利润壁垒。2013年,国内p2p金融企业倒闭70多家,一时哀鸿遍野。此外,商业模式的不清晰也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很难有比较稳定的利润增长来源。
3、金融资本影响下的加速代谢。
进入互联网时代,人们发现互联网品牌的诞生和衰落的速度比传统工业时代更为迅速,一个互联网品牌有可能一夜之间爆红,也有可能一夜之间坍塌。一个互联网企业有可能在站在巅峰的时候因为策略的失误而意外倒下,如ppg衬衫。同样在金融领域,相较于传统的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代谢的速度似乎过快。而造成互联网金融企业生命周期过短的理由是金融资本的影响。互联网时代,企业必须迅速打响知名度,才能积聚用户从而获得规模竞争优势,而这需要巨额的资本投入,而风投等资本的介入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快速崛起提供了催化剂,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都依上了金主,不然无法支撑巨大的运营网络和营销费用,如有利网在2013年完成千万美元融资。然而,资本是讲究效益的,当资本没有达到所要求的收益时,自然会离去;而另一方面不同资本的竞赛也在左右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竞争格局。和传统金融企业借助自有资本发展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天量金融资本(也有可能是母企业资本支持)的支持下,快速崛起、扩张,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最后企业也有可能倒在资本的脚下。
(一)安全性挑战及应对措施。
互联网金融同互联网企业在同传统的企业较量中,有着共同的特点,即都是借助互联网平台以低廉的成本和便捷的服务取胜,然而这也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未来发展中所必需面对的挑战,加上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安全上的风险隐患,这三个(安全性、便捷性和低价性)就成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必需着力解决的理由。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风险主要有技术风险、监管风险、信用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如众筹融资这种金融业态就难以受到现有法律的保护,也有非法集资之嫌。而针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安全性风险,则需要由企业、监管部门、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等通力协作,共同化解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加强对现有金融创新的保护和监督。而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也要加强技术创新和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加强风险监测和过程监督,有条件的还应引入实地勘察环节。
(二)便捷性挑战及应对措施。
便捷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方便,二是快捷,互联网金融由于快捷的速度和基于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切入传统金融企业的领域并划走蛋糕。但随着传统金融企业互联网意识的提升和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如何能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必须克服的理由。互联网金融企业应一如既往的秉承用户体验至上的经营理念,从提高客户满意度的角度出发,对企业的业务流程和产品形态进行重新审视,改善原有的业务形态。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借助大数据技术,来提高对客户行为的分析,从而实现客户服务的精准投放。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应加快生态圈内的资源整合,通过丰富内容和产品体系等提高用户的黏性和体验,也能够减少用户的搜寻成本。此外,互联网金融企业应仿照普通互联网企业建立起客户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三)低价性挑战及应对措施。
低价甚至免费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竞争的法宝,但同时也是压在互联网金融企业身上沉重的负担。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摆脱因采取低价策略而可能引发的财务危机,才能够在金融市场的竞争中走的更远。第三方支付企业支付宝成立,直到才实现收支平衡。诚然,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更多的关注用户的体验和规模增长,但实现盈利是企业的基本需求,才能保证企业的经营持续。在这方面,首先要做的是对自身成本支出的合理规划,让钱用在刀刃上,而不是过度烧钱。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应积极利用新型的免费宣传渠道,如bbs、微信等,借助草根营销平台在提高品牌知名度的同时降低营销成本,这方面小米科技就是优秀的典型。而且,互联网金融企业应积极探寻适合自身的盈利模式,确保稳定的增长,如是否面向接入卖家收费。此外,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应加强融资,争取金融资本的支持。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进入互联网时代后顺时而生的产物,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学会运用互联网思维去看待金融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要积极迎战发展中的难题,和传统金融企业一道推动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吴高飞.浅析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发展的冲击与挑战[j].现代经济信息.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