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大全(16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和记忆知识,提高学习和工作效果。写总结时要理性思考,客观分析,不能过分主观化或夸大实际情况。以下范文供参考,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别人优秀的总结写作方法。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一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二
1、农残速测:半年来对全旗范围内蔬菜种植基地、设施大棚、销售市场的11个品种,包括柿子、青椒、黄瓜、豆角、草莓、桃等,进行了220批次农残抽样速检,合格率100%。
2、例行抽检:
根据食安委下达的2020年70批次例行抽检任务,其中蔬菜15批次、肉类54批次、鸡蛋1批次。目前正在申请检测经费。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在中旗蔬菜种植基地抽取4个蔬菜样品,客度超市抽取2个蔬菜样品。承担此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的是海南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行异地抽检,对抽取的样品全部进行打浆冷冻处理后运往海南进行农残检测。
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在中旗蔬菜种植基地抽取10个蔬菜样品,6个肉样品。承担此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的是阿盟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三
改革开放三十年,梁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历届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强化领导,加大宣传,有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畜产品公共安全,确保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没有发生一起因畜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药经营户676户次,查获假劣兽药116公斤,共检查养殖户2645户次,检查屠宰场126场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58车次,出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488人次,查获销售未经检疫猪肉案24起,严厉打击了违反畜产品安全的不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20xx年至20xx年度连续四年荣获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
多年来,我局始终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来抓,切实增强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1、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畜
全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局务会议研究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4次。
2、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年初县畜牧兽医局与县政府分管领导签订《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局再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梁河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明确我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月月上报制度等。
受咨询群众35000多人次。通过广泛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了畜产品安全即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意识。
1、严格执法,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及时查处畜产品安全事故。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行24小时驻场值班制度,规范开展入场检疫和同步检疫关。坚决杜绝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检疫人员坚持每天对上市的畜产品进行严格督查,查验畜产品是否盖有验讫印章、是否持有畜产品检疫合格证,20xx年来,共查处未经检疫的畜产品58头,补检44头,无害化处理4头。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局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动物及畜产品流动性大、供应丰富、渠道多、流通迅速、容易假冒,不法商贩逃避检疫私屠滥宰行为严重等特点,为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我局加强了同工商、食药监局、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近年来,共检查畜产品交易市场125场次,查获病害肉5头(510公斤),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深埋处理。
3、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经营、使用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一是加大查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行为。二是严防、严查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药品行为。
健全机构,严格管理,建设一流兽医执法队伍截止20xx年年底,全县畜牧兽医系统在岗在编人员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2人(占在编人数的72%),高级畜牧师2人,高级兽医师1人、畜牧兽医师36人,全县有62个行政村、4个社区,62个行政村都配备了兽医防疫员,目前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完成,实行乡镇站人、财、物“三权”上划归县局管理,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基本上实现了村村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狠抓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质量。县畜牧兽医局每年至少2次对乡村兽医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及动物检疫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兽医人员队伍素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近几年我县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责任事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商贩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四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五
2015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长效监管的原则,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从源头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半年来,监管责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改革开放三十年梁河县 畜产品质安全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改革开放三十年,梁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历届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强化领导,加大宣传,有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畜产品公共安全,确保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没有发生一起因畜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药经营户676户次,查获假劣兽药116公斤,共检查养殖户2645户次,检查屠宰场126场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58车次,出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488人次,查获销售未经检疫猪肉案24起,严厉打击了违反畜产品安全的不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2006年至2009年度连续四年荣获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
多年来,我局始终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来抓,切实增强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1、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畜
全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局务会议研究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4次。
2、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年初县畜牧兽医局与县政府分管领导签订《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局再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梁河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明确我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月月上报制度等。
受咨询群众35000多人次。通过广泛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了畜产品安全即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意识。
1、严格执法,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及时查处畜产品安全事故。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行24小时驻场值班制度,规范开展入场检疫和同步检疫关。坚决杜绝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检疫人员坚持每天对上市的畜产品进行严格督查,查验畜产品是否盖有验讫印章、是否持有畜产品检疫合格证,2005年来,共查处未经检疫的畜产品58头,补检44头,无害化处理4头。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局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动物及畜产品流动性大、供应丰富、渠道多、流通迅速、容易假冒,不法商贩逃避检疫私屠滥宰行为严重等特点,为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我局加强了同工商、食药监局、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近年来,共检查畜产品交易市场125场次,查获病害肉5头(510公斤),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深埋处理。
3、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经营、使用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一是加大查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行为。二是严防、严查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药品行为。
健全机构,严格管理,建设一流兽医执法队伍 截止2009年年底,全县畜牧兽医系统在岗在编人员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2人(占在编人数的 72 %),高级畜牧师2人,高级兽医师1人、畜牧兽医师36人,全县有62个行政村、4个社区,62个行政村都配备了兽医防疫员,目前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完成,实行乡镇站人、财、物“三权”上划归县局管理,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基本上实现了村村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狠抓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质量。县畜牧兽医局每年至少2次对乡村兽医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及动物检疫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兽医人员队伍素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近几年我县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责任事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商贩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为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中心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中心肉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为确保完成肉食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中心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全面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严格的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市场制度。为强化任务落实,我中心从“两节”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点、肉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二)创新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执法效果,我中心及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发放资料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肉食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和意义。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一是结合大力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二是结合县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广播上线活动,积极宣传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及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听众人数达上万人,充分给广大市民以知晓权和参与权。
(三)强化监督执法,全面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按照我中心《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中心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重点狠抓了五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春季动物防疫专项检查。动物防疫事关肉食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防疫效果,在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加大了动物防疫督办检查的力度,对各乡镇防疫情况实施了专项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26个畜禽养殖场和6个养殖小区的动物强制免疫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屠宰厂和肉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我中心执法大队派专人每天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了检查记录。三是强化动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产地、肉食品运输环节、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以存栏检疫为重点,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的一律不准出栏,将动物疫病消灭在产地源头。
2、狠抓动物流通环节的运输检疫工作。以监督检验,规范出证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
3、狠抓终端环节的市场检疫监督。派3名检疫员24小时值班,住场检疫。以查章验证,杜绝病害肉品上市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复检监督关,对未实行定点屠宰检疫的畜禽及产品严格实施补检,对不合格肉品全部强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消费者把好了最后一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在此期间,全县共检疫生猪1500头,其中屠宰检疫1100头,检出不合格猪2头,不合格猪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宰前检疫畜禽的持证率和耳标佩戴率为100%;查处违法案件0起。
一是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韩保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责成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二是制订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和生产者及经营者;三是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和畜禽饲料经营门市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了2家饲料兽药经营单位,15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一个定点屠宰场,并建立监管档案,便于以后监管,同时在农村散发了2000余份预防“瘦肉精”危害的告知书,要求有45个一定规模的经营户、养殖户都向社会作出了不添加、不使用、不经销“瘦肉精”的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养殖场(户)做好用药、用料记录,保证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
5个多月以来,我中心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我县的41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1个定点屠宰场, 6个养殖小区依法进行检查,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确保了我县肉食品安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是群众对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各乡镇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我县范围内目前还没有一家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现有的肉食品检测能力还无法充分满足监管需要;三是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城市上游且不合格肉食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给动物防疫和肉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四是兽医实验室缺乏工作经费,不能及时购买动物重大疫病检测试剂,影响动物疫病的检测速度和诊断准确度;五是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设施设备完善,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措施和手段。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六
坚持从源头着手,以改善畜产品生产环境,提高投入品质量,规范畜产品生产和营销市场秩序,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管理,加强执法和行业自律,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本内容为大家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关注本站!!!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一)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站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 ,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平。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我局制定并实行《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xx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 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xx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依法治牧是我所日常执法中主要运用手段,在日常的监管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饲料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兽药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病死畜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等十四项专项工作方案,并一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整治内容均有详细的档案记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所已办结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 案水平,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二)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 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二、工作措施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七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站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平。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我局制定并实行《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xx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xx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依法治牧是我所日常执法中主要运用手段,在日常的监管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饲料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兽药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病死畜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等十四项专项工作方案,并一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整治内容均有详细的档案记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所已办结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八
“尚德守法”并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围绕宣传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为此,我局重点宣传:
(一)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级畜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管,做好源头治理。
(二)围绕“食安山东”品牌引领创建,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展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
(三)宣传畜产品违禁添加和药残的危害。向畜禽屠宰企业、养殖企业等宣传违禁添加和药残的法律后果,社会危害,落实企业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发动畜禽养殖企业、屠宰企业及其他从业者参与到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中来,开展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九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和“自府办函[xx]118号”以及“自畜发函[xx]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畜发函[xx]65号文件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局在9月至10月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局结合市畜牧业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区县、基层兽医站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9月7日,我局召开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各区县畜牧局切实抓好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局对各区县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2.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检查。9月中旬,由我局饲料科牵头,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整治,检查了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的产品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是否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检化验制度,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记录以及质量安全追溯制软件资料,另外还检查了饲料、兽药专业批发市场的经营业主是否建立健全索票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账,同时对经营的产品进行了检查。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对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也开展了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生产企业的.“硬件”设备基本齐全,各相关制度完善,并且制度上墙,投入品经营户都实行亮证经营。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完善,在对饲料和兽药市场检查中还发现有极少数经营户在销售一些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已过期的兽药产品。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3.开展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安全专整治。9月底,由我局饲料科牵头,组织回“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324头份,并及时分发到相关区县。采用“瘦肉精”试纸对规模养殖场的猪尿进行快速检测,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总共检查了50个规模养殖场和4个屠宰点,共324头生猪尿样,结果均显示阴性。各区县畜牧局做好辖区内违规使用“瘦肉精”的监管工作,负责好生猪饲养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检查和检测的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用药记录。
4.开展国庆前后肉食品的市场检查。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由我局市畜牧兽医站牵头,饲料科、兽药科、生产科、人监科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中秋国庆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市、区县放心肉定点屠宰(厂)场、放心肉市场为整治对象,以检查肉品质量、肉品市场准入情况为重点内容,以督查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为整治方式,加大了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了节日消费安全。此次整治,重点抽查了贡井区、大安区、富顺县、荣县的8个放心肉市场和4个放心肉屠宰场,以及2个市级放心肉屠宰场和4个放心肉市场。各区县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节日肉品市场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屠宰场的秩序良好,检疫人员均到岗到位对肉品进行了检疫,各个放心肉市场严格实行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肉品质量状况良好,货源充足,肉品经营户大都能实行“亮证”经营(肉品检疫证明)。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大安区的和大市场、马冲口市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肉品批发商未将肉品检疫证明及时分发到肉品经营户手中;在贡井区筱溪街市场在检查时,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动物内脏的经营户;在荣县某超市检查时,发现一起涂改肉品检疫证明现象。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5.省畜牧食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开展交叉大检查。9月25日至26日,省畜牧食品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大检查。按照全省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新申报认证的产品进行产地和产品的全覆盖现场检查,以及对已获证的产品(产地)按不低于当地市、区(县)获证产品(产地)总数50%的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对核心养殖场、屠宰加工现场按相关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对产品(产地)所在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饲料、兽药市场检查有无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销售,对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另外还抽查了产品(产地)所在地乡、镇兽医防疫站对疫病控制、防疫针记录和饲料兽药使用等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科学、公正地实施现场查验,负责的进行了评审和认定,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监管给予了较高评价。我市新申报认证的肉鸡、蛋鸡、肉鸭、生态猪等6个无公害畜产品及生产基地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转报国家农业部审定;按总数50%比例随机抽查的6个已获证产品(产地)也全部通过复检。
6.组织对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10月中旬,由我局生产科牵头,饲料科,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模场户投入品的使用、标准化生产和防疫工作,重点检查了其标准化养殖情况和记载记录。各区、县也对辖区内已经认定的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经农业部批准的无公害畜产品自行组织了检查。
在检查中,各无公害基地规模场制度完善,并且上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少数养殖场户的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方面的记录记载不全,有个别场的消毒设施也不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加强监管,迅速进行处理和整改。
7.开展秋防督查工作。10月下旬,由四区两县的包片督查领导和相关科、室、站的人员参加对全市各区县的秋防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采取随即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防检内务资料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生物药品管理专项检查,疫苗的领发、登记等管理情况;冷链体系建设情况。
在随机抽查的各乡镇兽医站,均及时将疫苗分发到各村,对规模场及养殖户的畜禽进行注射免疫及消毒,每个乡镇兽医站都配有冰柜、冰箱和足量的冰盒,有专人管理疫苗。但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些乡镇的记录记载不规范,疫苗分发出去后的使用情况记录不全,另外,一些散养户的家禽还未及时进行免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
着眼于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整治:
一、加大了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监管;
二、规范和整顿了饲料、兽药市场,严厉查处了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宣传贯彻了《特别规定》、《动物防疫法》等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
另外,通过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检查,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市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局制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开展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十
岁月如梭,时间一晃而过,转眼一瞬间20xx年即将过去,回想走过的历程,令人难忘,沥沥在目。工作的辛苦,收获的甘露,就像一杯陈年老酒,回味无穷!
20xx年,质量科在公司及部门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公司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司建设优质工程的目标,发挥施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深入现场,积极监督、协调参建各方的质量控制行为,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从影响质量的人、机、料、环、法五个因素并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管理。
质量管理工作本着“落实过程精品,强化岗位责任,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指导思想,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降低质量事故发生率,是公司中短期质量管理工作的战略目标,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公司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现将今年质量管理情况总结如下:
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做事不够细心,马虎;想事情不够全面,做事不多问为什么,条理性也不够明白,做过的事情,没有及时整理,轻易造成后来回顾追溯时发生混乱。在平时也比较任性。在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之际,我希望我在原来的基础上,能够让自己更加沉淀下来,做到更加纯熟地把握质检工作细节,在平日里认真搜集各项信息数据,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准确的'决策。同时,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工夫,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回顾过去,虽然有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同时也发现自身存在的不少问题。在工作中,有的时候开拓、创新意识不够,事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地创新,但自己却总是求稳怕乱,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瞻前顾后,不够果断。另外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突发状况时,有时却未能即时向领导汇报。针对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将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生活每一天都在继续,过了今晚,东方的太阳又将点燃新的希望。社会在进步,公司在发展,我也会通过学习不断地完善自己,为公司发展尽自己微薄之力。我相信,只要肯付出,只要有着坚定的信念,无论环境如何改变,也阻挡不了前进的步伐,愿公司的明天更加美好。
最后,我引用一句话来结束自已的述职“相信自己,笑对人生。”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十一
县畜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狠抓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病死及病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强化流通环节监督,加强畜牧业投入品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我镇畜牧业发展,确保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圆满完成了这段时间以来的目标任务,下面就我镇所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加强领导。
人员、驻村干部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各司其职,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督查检疫工作。镇上专门召开。
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加强部署,印发相关宣传资料,以全镇每一个社为单位,集中区域宣讲《动物防疫法》、病死及病因不明动物的危害,发放及张贴“致广大养殖户的一封信”,使广大群众人人知晓,积极参与,及时提供线索,举报违法行为。其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生猪屠宰点、生鲜肉销售点、饭店、餐厅、学校食堂进行了一次全面而细致的检查,主要检查肉品来源是否有《动物产地合格证明产品》验讫滚章和完整的肉品采购台账记录,贮藏冷柜是否符合要求及作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等,若发现有不完整,不规范的地方,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力求做到安全规范,做好各种记录。同时,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执法人员扩大检查面,对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的各种记录、消毒设施、无公害处理设施等也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相关负责人做好畜禽的免疫工作,并签订《动物防疫承诺书》,明确责任。
二是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为杜绝病死动物转运及。
身体健康及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镇畜牧兽医站严格落。
实《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流通领域、集贸市场、超市等环节的监管,凡无检疫证明、检疫标识和规定的检测证明的动物产品,一律不允许其上市、运输、加工。
四是规范畜牧业投入品的安全。在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会议后,镇畜牧兽医站集中开展了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等动物投入品环节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动物用药用料的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工作人员数量少,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工作强度大,由于资金有限,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难点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等等,因此很难确保监管兽药饲料、无害化处理点等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长期开展到位。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贯彻落实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动物卫生执法监管力度,积极做好流通环节和生猪屠宰点、生鲜肉销售点、饭店、餐厅、学校食堂等肉品来源检疫监督。
2、强化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从源头。
上制止有毒有害物质滥用行为的发生。
3、每月各开展肉品、饲料兽药、养殖场等专项整治行。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水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根据市食安委《20xx年水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制订本地区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拉网式执法检查,安排和配合上级部门对当地水产品基地和市场进行产品抽检,加强整治宣传等措施,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注重实效,坚持一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导向作用,增强了水产品整治全程监管能力,全面提升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为使监管机制长效化,认真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水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实现水产品整治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水产品整治工作人员通力合作、强化措施、监管到位,重点加强了对各类养殖基地、苗种生产单位、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渔资市场的监管、检查力度,保证监管人员和各有关措施的落实到位,迅速形成合力开展整治工作局面,切实履行好水产品整治监管、督导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印制了几百份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主要有《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数种法律法规,利用多种途径向广大生产经营消费者宣传。此外,我们还通过渔业执法的形式来宣传水产品安全的法律知识,通过查处渔业违规案件宣传如何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知识;通过为渔民提供技术服务的形式来宣传健康水产品养殖的知识。今年,接受我们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的人数有2千余人,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
一是对养殖基地开展了渔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水产品专项整治监管人员对各类养殖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基地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从已接受检查的几个养殖基地检查结果看,各类养殖受检单位都建立了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产品销售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所有基地库存没有违禁药物,监管率和抽检合格率均达到了100%。二是对重点养殖基地和水产品市场进行了水产品药残抽检。积极配合上级业务检测部门对我镇重点养殖基地和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水产品药残抽检检测,确保我镇水产品流通市场质量安全。三是积极推进健康养殖。渔业职能部门以此次水产品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健康养殖发展状况,加强对生产者健康养殖技术的培训工作,开展了渔业科技入户,科技咨询等活动,积极推广高效、安全健康养殖方式,进一步巩固了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建设成果。四是强化生产自律,加强对渔民合作组织的培育、扶持和引导工作,通过采用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标准生产、统一渔资采购、统一品牌销售、统一产品安全承诺等措施,切实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总之,为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抓出实效,实现整治工作目标,我镇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强化管理、加强督查,及时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化解出现的问题,从而为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年来,我项目部在建设单位、监理及相关上级单位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宗旨,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加强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完善安全质量组织架构,为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管理长效机制夯实基础。在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与业主、地方政府精诚合作、密切配合以及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项目部安全、质量、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对一年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1、本项目的主体工程已于20xx年基本完成,20xx年上半年基本上是以完善主体工程和施工附属工程为主,20xx年7月份接到业主通知由我们项目部施工本合同段的隧道配筋板施工,截止到目前为止,项目施工产值完成总产值的95%以上。
2、本项目目前的施工重点是田牛坪隧道与牛栏山隧道的连续配筋板施工。由于整体的资金流的问题,导致钢筋的供应缓慢,从而降低了施工速度。到本月末牛栏山隧道连续配筋板施工全部完成,占全部配筋板施工的20%。
1、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本项目全年未发生任何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无火灾、机械设备、交通等事故,没有发生外部劳务伤亡事故;伤亡发生率为零,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总体安全形势良好。
2、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年交付工程优良率100%,无任何质量事故发生。在业主进行的20xx年第一、二季度土建工程项目精细化施工管理考核中获得了a级单位称号,20xx年第一、二季度土建工程项目专项治理、目标责任管理及劳动竞赛综合考核中获得了a级单位称号。
3、环境管理方面。
本项目全年未发生任何环境事故,未出现地方向上级机关的环境污染投诉,没有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况。实现公司年初制定的“零事故、零投诉、零处罚”的环境管理目标。对施工便道及施工现场勤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对产生的固定废弃物及时清理以保持干净。清洁生产、文明施工已深入人心,在大家共同的努力和保护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我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项目部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项目经理直接抓,各科室负责人、各工点技术主管及现场安全人员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面深入地开展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形成了上有领导抓,下有人员管理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了能够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我项目部成立安全工作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再进行内部明确分工,确定了每个人所负责的部分,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使安全生产有制度,有检查,有措施,有督促,并使工作有效地进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查找危险源并制定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
2、确立了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项目部确立了“四消灭、一实现”的安全工作目标,和“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全面创优、确保国优”的质量目标。(“四消灭、一实现”是指:消灭从业人员责任死亡以上事故、消灭责任交通大事故、消灭责任火灾大以上事故、消灭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实现安全年)。
3、进行了安全质量培训。
文件学习:施工人员的素质是保安全、保质量的关键,我项目部牢牢抓住这个关键环节,及时组织项目部人员和作业队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有关文件、高速公路路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质量管理细则、奖惩办法等。
三级教育:项目部按要求严格进行项目一级、作业队一级、班组一级的三级教育。各项施工,由项目安质部、技术部针对工程施工情况、安全控制措施、危险危害因素和相关规范要求等进行交底,使其施工人员明白各种操作规程及规范要求,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为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业主培训:3月22日建设单位主办一期关于“桥梁施工安全知识”讲座,我项目部有5人参加。4月15日建设单位主办了一期关于“隧道连续板施工和路面底基层施工”的安全质量培训,我项目部参加培训人员15人。
4、安全资金投入落实情况。
我项目部在安全资金投入这一方面非常重视和关注,坚持以“安全第一,质量保证”为宗旨贯穿始终,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顺利进行,我项目部根据计划投入专项安全资金。从安全专项资金的计划投入、使用审批、材料采购、验收、台帐的建立由专人负责、各级把关,确保安全资金的有效使用。
5、安全质量的控制。
(1)为了使安全质量工作深入人心,我部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安全质量标语,在搅拌站设立材料标识牌、配合比明示牌等。
(2)为了加强对安全质量的控制,项目部对隧道配筋板的施工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质量考核,根据奖罚制度对施工队伍进行奖罚处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动项目部全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把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安全管理局面。
(3)项目部对隧道配筋板施工制订了相应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临时用电责任制度等。
(4)积极贯彻汝郴公司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工作要求,从多方面、多角度开展活动事项,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整个生产中,让员工时刻绷紧安全这要弦,明白安全的重要性、严肃性,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作业。
(5)建立了工地试验室。工程质量的实时反馈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试验室负责有关试验工作。
1、内业资料不够详细,未能及时完善规范管理。2、工程收尾阶段,部分安全人员调离。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需要提高。
20xx年本项目安全质量的工作重点在于田牛坪隧道的连续配筋板的施工,重点注意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和照明设施。预计20xx年施工进度单洞1000米/月,计划6月底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安全和质量是施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两块基石,我项目部部从一开始就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来开展安全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在主体工程顺利完成之后的今天,也不能放松安全质量环保工作,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来完成剩下的工程,为获优质工程打好坚实的基础,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把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全面实现我们的安全质量目标!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十四
xx年,根据医院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制定了多项目标,并一一执行。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工作中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现将xx年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的执行与落实,保障医疗安全,医务科加强对全院的依法执业进行检查、督导、落实、反馈、组织学习与落实。加强执业准入管理,要求各科主任严把入关,无执业资格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执业。
在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及操作规范的同时,医院修订了医、药、技管理规范及各临床专业诊疗规范。
医务科对全院各临床科室进行质量检查。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每月组织至少进行一次病历质量督导检查。
(1)部分科室的医疗文书质量较差:主要表现在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完全雷同,常规检查不完善,病历中出现许多逻辑错误(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出入院诊断不一致等),重要异常检查结果无分析、无记录,诊断依据不足,部分医师或者护理人员应该签名的地方未签字,日常病程记录书写不及时,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不完整等等。
(2)部分科室抗生素使用不规范
(3)部分科室医疗质量质控小组工作未落到实处。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督查力度,严格把好执业准入关,使各级医务人员自觉依法行医,依法执业。
2、加强各类质量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医疗质量,做到诊断有标准,治疗有依据。
3、做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年版)的培训工作,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强化“三基三严”,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4、完善和统一医院医疗质量评价的各项标准。
5、进一步完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落实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
6、现运行病历由医务科定期组织检查;归档病例由医务科及病案室组织相关科室主任或质控医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病历督导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十五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商务、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六)将人用药用于畜禽。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 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畜牧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畜产品 ,是指人工饲养并用于食用的畜禽以及未经加工或者经初加工的肉、蛋、奶等畜禽产品。
第三条 畜产品应当符合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 。
对畜产品的饲养、加工、运输、销售实行质量安全监控,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畜产品市场准入 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健全动物防疫监督管理 体系,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必需的资金。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畜牧兽医 、商务、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 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鼓励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饲养和加工
第六条 畜禽饲养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饲养畜禽。养殖专业户 应当逐步实行标准化饲养。农村散养户应当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饲养畜禽。
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组织、专业协会等,应当通过技术服务,推广畜禽优良品种,促进健康养殖,提高畜产品质量。
第七条 畜禽饲养场的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 条件。
第八条 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等投入品 的使用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等规定。
第九条 畜禽饲养场、养殖专业户应当加强畜禽卫生管理 ,对畜禽饲养场所、器具定期清洗、消毒,对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或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保证畜禽饲养场所的环境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禁止向畜禽饲养场所排放有毒有害物或者倾倒、填埋废弃物。
第十条 对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计划免疫 制度,由动物防疫人员实施强制免疫,出具免疫证明,并对强制免疫的猪、牛、羊佩带免疫耳标。
猪、牛、羊的免疫耳标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定点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十一条 畜禽饲养场应当建立畜禽饲养档案,养殖专业户应当设有畜禽饲养记录,如实记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强制免疫等饲养管理及疫病防治情况。
第十二条 畜禽饲养场、养殖专业户在畜禽出售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方可出售。
农村散养户出售自养的畜禽应当接受检疫。
第十三条 饲养畜禽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盐酸克伦特罗 (瘦肉精 )、氯霉素 等食品动物禁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二)超限量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或违反畜禽休药期 用药;
(三)给未经强制免疫的猪、牛、羊佩带免疫耳标;
(四)使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在畜禽体内产生有害残留的清洗、消毒物品;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十四条 畜禽屠宰场(厂、点)和肉类加工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卫生条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并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加工。
第十五条 畜禽屠宰场(厂、点)和肉类加工企业应当在畜禽进场时查验检疫证明。
畜禽屠宰场(厂、点)和肉类加工企业应当建立畜禽产品品质检验 制度。品质检验应当与屠宰、加工同步进行。
畜禽产品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盖或者加封验讫标志后方可出场。
第十六条 经营性屠宰、加工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屠宰、加工病死、毒死或死因 不明的畜禽;
(二)屠宰、加工无检疫证明的畜禽;
(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
(四)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屠宰、加工畜产品;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三章 运输和经营
第十七条 畜禽凭检疫证明、畜禽产品凭检疫证明和验讫标志方可运输和销售,其中猪、牛、羊应当佩带免疫耳标。
第十八条 畜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 、容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条件和动物防疫条件,不得将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长途运输鲜、冻畜禽产品应当具备保质、保鲜条件。
第十九条 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在运输途中不准宰杀、销售、抛弃。该类畜禽及其排泄物 、垫料、包装物,应当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条 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市场举办者,应当依法与进入本市场的畜产品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并建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 制度,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
市场举办者应当查验畜产品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不得允许其进入市场交易;发现进入本市场经营的畜产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
第二十一条 市场举办者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本市场内畜产品质量情况和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名单在公示牌上公示。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在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配置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建立检测规程,为消费者、经营者提供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举办者可以配置必要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为消费者、经营者提供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第二十三条 畜产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入畜产品应当查验畜产品检疫证明、验讫标志;
(二)销售畜产品应当将检疫证明摆放在显著位置;
(三)建立畜产品购销台帐,载明所经营畜产品的来源、数量和其他有关情况;
(四)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所经营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和检测。
第二十四条 禁止经营下列畜产品:
(一)无检疫证明、验讫标志的;
(二)染疫、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三)含有国家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
(四)药物残留或者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
(五)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屠宰、加工的;
(七)国家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畜产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 管理责任制度,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追溯制度和畜产品 市场准入 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 部门主管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制定畜产品兽药残留 等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畜产品经营活动和定点屠宰以外的屠宰、加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畜禽产品加工 、销售企业卫生条件的审查,并对畜禽产品的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有关畜产品的质量标准工作,加强畜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畜产品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畜牧兽医 、商务、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遵守执法程序。
第二十八条 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对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其他不符合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 的畜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应当及时销毁。
第三十条 消费者有权要求畜产品经营者出示畜产品检疫证明、验讫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向畜牧兽医、商务、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
第三十一条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 。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受理,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及时调查处理,并在结案后3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并告知举报、投诉人。
接受移送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移送的举报、投诉后2日内告知举报、投诉人,并在结案后3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和移送部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畜牧兽医、商务、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举报投诉,未依法处理并答复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防疫 监督机构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五)运输和销售的猪、牛、羊未佩戴免疫耳标的,对运输者或销售者处以每头(只)50元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或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屠宰、加工畜产品,或者经营该类畜产品的,没收该类畜产品和加工工具,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使用盐酸克仑特罗 (瘦肉精 )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给予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合法捕获、经人工饲养并用于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篇十六
支持及全体安质人员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围绕分公司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质量工作方面的安排和领导要求。针对分公司北京两个地铁项目均处于前期交通导改、管线改移等前期工作中,在加强现场分包单位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各项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全年安全质量无事故,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到位,各项工作全面受控,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安全质量监察部年的工作情况及年的工作要点总结汇报如下:
今年是整章建制、完善管理打基础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年,
健康安全质量工作受控。针对地铁建筑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收集整理出台了“地铁项目安质部资料台账标准清单”共18项41条,为今后安质部门工作标准化起到指导作用。同时针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中依照的法律、法规、地方标准和受控文件多,翻阅不便的特点,通过网络电子书库,整理下发了“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办法选编”和“市安全质量相关标准、规范汇编”共收集相关标准、文件85个。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今年共制定出台了安全质量相关办法5个,使安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一名的好成绩,通过积极构筑安全文化,在分公司范围内形成比、帮、赶、超,学习安全质量知识的气氛,通过培训、考核、竞赛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教育了职工养成遵章守纪、按章办事、规范作业、文明施工的好习惯。
安全质量检查制度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根据项目施。
工不同阶段的安全控制要点,开展定期检查、临时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及安全质量专项稽查共18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发现问题35个,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照片,问题整改闭合,记录真实准确,整改率100%,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奖罚制度。通过现场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加强了现场管理,有效的推进了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上台阶,为主体工程开工奠定良好基础。
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潜在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最大限度地。
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重要计划措施,尤其地铁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高风险性系统工程,为防止在施工中突发事故的发生,根据不同项目特点通过对危险源的辨识,有针对性的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27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年针对不同施工极端分别开展了3次消防应急演练,参加人员186人次,应急救援队伍机构设置完善,制度、办法齐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
1、由于地铁前期项目的特殊性,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人员流动性大,存在安全质量教育不能全员覆盖的问题。
2、在项目管理中存在重安全、轻质量的思想,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够,管理不严。
3、个别管理人员忽视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对安全质量考核不重视,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强。
1、加强安质队伍建设。目前分公司安质人员年龄结构搭配合理,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工作热情高,作用发挥好,对分公司安质工作的全面受控起到重要作用。近两年充实到安质队伍的年轻同志,学历高、专业强,工作热情积极,是今后安质部门的栋梁。年地铁两个项目主体将全面展开,工期紧、任务重,安全质量工作压力大。在补充安质队伍新成员的同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思想,通过对优秀项目的观摩,和经验丰富的.安质管理人员的交流,丰富地铁安全质量管理知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同时组织安质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教育,逐步实现专职安质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率达到85%以上,为分公司打造出一只专业型、技术型、管理型的安全质量监督队伍。
2、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新的一年将延续20xx年广动员、
大培训、严考核的教育培训思路。针对主体开工后大量农民工进场,各工序全面展开的局面,要求项目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周一”安全活动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质量监管、监督工作。同时根据年各阶段安全质量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消防等方面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员工,“安全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安全质量理念。
3、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工程。深刻吸取重。
大质量责任事故教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质量与安全的关系,做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项目安质部配置专职质检工程师(质检员),负责本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施工生产作业班组应配备兼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控网络。创建优质工程是提高企业信誉的重要手段,加强全员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全员创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扎实深入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年创优重点项目为地铁号线标、号线标外站,创优目标确保实现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北京市长城杯,力争中铁股份公司、国家级优质工程。
4、建设具有特色的安全文化。集团公司在十二五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