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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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一
学校成立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校长。
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领导、指挥有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救援及善后等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1、救援组。
组长:保卫处消防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队员10人、后勤集团总公司6人。
工作职责:救援组人员在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溺水现场,首先利用现场救生器材进行紧急施救;如有必要,还应尽快将存放在综合楼一楼西头储物间内的潜水及救生器材调到现场,组织人员下水救援,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信息联络组。
组长:保卫处监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保卫处监控报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接报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救援组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护士若干、保卫处校卫队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施救及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车辆等,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对救出的溺水人员进行现场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
4、警戒及材料收集组。
组长: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警戒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
二、应急程序。
(一)日常防预。
1、坚持预防为主。校内水域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在水域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和禁止游泳标志,并对其周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2、保卫处应利用监控设备对水面进行24小时监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3、保卫处应在水域周边设置必要的救生器材,并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绳、潜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卫处应和水域管理部门、校医院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溺水救援小分队,并不定期进行救生演练,提高救生能力。
(二)紧急救援处理。
1、发生溺水事件后,现场目击者有义务立即拨打__报警。监控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救援组到现场施救,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向各个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组、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警戒及材料收集组进行现场救援;指挥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保证有关物资的供应,开展现场急救等工作。
3、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警戒及资料收集组应协助__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将结论报告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小组对溺水事故善后处理的依据。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二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负责全面安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总务处检查学校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楼梯,由第一应急分队长负责;凌志楼楼梯,由第二应急分队长负责;鸿志楼楼梯,由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各班教室前后门不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楼梯畅通。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上课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4、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保证楼梯畅通,各层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措施。
2、指挥部发出紧急集合信号,通电正常情况下用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环整个校园鸣锣示警。
3、听到警报各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紧急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现场指挥,稳定事件现场人员的情绪。班中上课的教师尽快组织教室里的学生按照指定的顺序撤离教室,做到不慌张,不拥挤,不叫喊。
4、紧急疏散时楼梯分配: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疏散顺序: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
5、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体育组全体教师组织所有撤出学生迅速在操场集合,集合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列。
五、其它事项。
1、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3、加强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三
一、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三、启动预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动。
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 5 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四、处置原则(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五、应急机制
(一)应急机构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处、护理部、、保卫科、院办、党办、门诊、纠纷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具体应急事宜。
六、应急处置预案
1、疑似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须立即向医院医务处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医务处根据情况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启动预案。
3、医院院长统筹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分管院领导具体安排纠纷处理,协调各科室工作联动。
4、医务处、护理部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了解患方诉求,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对现场的病历、药品等物证进行存留;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医患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医院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判断医院责任大小,为下一步处置提供依据。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回报并请求帮助。
5、党办负责在隐蔽处就医患双方言行摄像取证,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6、保卫科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保安布置位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联系华西警务室或拨打 110,必要时请求省公安厅治安二处或三处出动防暴警力。全力保护院领导、医护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和医院财产的安全。
7、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组织患方违法行为,保护其他患者不受伤害七、应急响应终止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撤离现场,医疗、工作秩序恢复正常,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1、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有分歧,患方出现故意殴打医务人员、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等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的医疗纠纷。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是指因重大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以及扰乱医疗机构工作、医疗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3、制定防范、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预案,预防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
4、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后,科室在由院长任组长的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小组下工作,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做好患者一方的解释和说服工作,缓解医患矛盾。如果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事件,应该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区公安局,由市卫生局、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对一般医疗纠纷事件要以书面形式或电话2小时内报市卫生局备案。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在接待投诉人时进行实时录像和同步录音,并妥善保存录像录音资料。
6、在重大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理时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疗机构内部保卫部门应立即在职责范围内处理,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在医疗机构内或大门口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行为。
7、凡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报告,单位领导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出现本预案第6条所列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各级人民政府报告。患者及其家属可向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查处要求。
8、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处理, 如
达成和解协议,处理即告终止。对投诉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纠纷,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经多次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可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
9、为查明医疗纠纷案件的原因,医院和死者家属均可以提出尸体检验的要求。 如因拒绝或拖延尸体检验而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由拒绝或拖延一方负责。尸体检验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应敦促死者家属将检查后的尸体及时进行火化。第十三条 收到尸体检验鉴定结果后,医患双方应当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清责任,划分责任大小,确定医方存在责任的,医患双方应当按照《医疗 事故处理条理》的规定,通过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诉讼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等方式,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10、因医疗过失或医疗并发症致残但不需继续治疗的住院患者,其家属应及办理出院手续。对于无理纠缠,拒绝出院的,经劝说无效,医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以医疗事故为借口要挟、损坏公物,殴打辱骂医务人员,聚众闹-事,以及其他行为扰乱医院工作秩序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四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重大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建立重大医疗纠纷各部门、各科室联合处置机制,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各科室医疗过程中发生、严重影响医疗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在认识上产生意见、分歧及争议,由于医患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发生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甚至引发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停尸闹丧,如在医院内外悬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或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
2.故意损坏或窃取医疗机构财产、设备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3.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
4.聚众闹事5人(含)以上。
为加强对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负责处置重大医疗纠纷事件。
组长:医院院长、书记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医院领导班子人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2.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2.1修订并及时完善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2.2统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
3.1接待小组:分管副院长、医务科负责。医务科、医疗安全办做好家属方的接待、记录工作,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分管副院长经院长同意后及时代表院方出面接待,其它副院长作好接替工作的准备。
3.2调查分析组:分管副院长、医务科负责,其它副院长协助负责。医务科组织相应调查分析立即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院长审核后上报卫生局。
3.3后勤保障组:分管副院长、综合科负责,党办协助负责。负责与公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驱散无关群众;了解外围情况及时汇报;负责安排人员轮岗及后勤保障等;负责各应急小组间的沟通协调。
3.4信息宣传组:医院书记、院办室负责。负责对外来人员的接待、对外媒体采访、宣传等。形成新闻通讯稿,经院长审核后及时报道事件的进展情况。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的新闻发言由医院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或经院长委托授权的分管副院长等发布。
3.5医疗安全保障组:医疗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各科主任、护士长参与配合。重大医疗纠纷发生期间,组织抢救力量对医疗纠纷涉及病人及可能医疗过失行为进行积极补救。除维持日常医疗工作外,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医疗安全。
(四)应急处置预案内容:1.组织纪律性原则。
各相关人员一切以大局为重,严格服从、统一安排,保持通讯畅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不作为,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2.紧急处理原则。
重大医疗纠纷的现场处置工作侧重于现场秩序的控制,以迅速及时控制事态发展为核心,尽可能减少损失,避免不良影响扩散,调动处理医疗纠纷的综合力量。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创造条件。配合医调会积极采取教育疏导,制止医患双方过激行为,阐明医疗纠纷处理的合法途径,引导纠纷事件向平稳解决方向发展。
3.补救措施。
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的医师和护士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立即采取弥补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或外请专家会诊协助诊治。
4.报告形式。
紧急情况下主动电话报告。护士-医师-科主任-医务科(总值班)-院领导-卫生局。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当事科室、医务人员须在12小时内就事件经过递交书面报告,科室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5.纠纷处置:
5.2患方要求协商的,医院应当告知其推举不超过5名代表参加协商。5.3医务科(医疗质控办)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同时对患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就纠纷的医疗行为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意见向医院领导汇报。医院领导、医务科与科室主任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
5.4医务科通知医院的法律顾问到场,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置。
5.5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其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实物由医院保管。
5.6患者在院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移放殡仪馆;死者近亲属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动员家属进行尸体解剖,并在病历中记录。
(五)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的响应与终止响应:医院出现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承担纠纷现场处置指挥、协调工作,各应急小组按职责要求妥善处置纠纷,同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卫生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终止: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恢复后,医患双方通过协商、或进入调解、诉讼等途径,应急预案响应终止,转入一般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纠纷处置结束后,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办公室及时向卫生局提交医疗纠纷总结报告,如实反映医疗纠纷发生经过及调查处理结果。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五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二、启动预案条件。
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三、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四、应急机制。
(一)应急组织体系。
1、医疗救护组组。
长:组。
员:
主要职责:对病例进行会诊同时对医疗纠纷或事故进行初步预判,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协调上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提出救治方案,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2、接待处理组:组。
长:
组
员:分管副院长、相关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了解患方诉求,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对现场的病历、药品等物证进行封存保留;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医患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医院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判断医院责任大小,为下一步处置提供依据。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请求帮助。
3、通讯报道组组。
长:组。
员:
主要职责:负责防治工作情况资料管理,掌握相关信息,对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发布、上报。
4、后勤保障组组。
长:组。
员:
主要职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保证物资供应,负责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质的储备和调度。
5、预防控制组组。
长:成员:
主要职责: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专门教育,向群众宣传防治相关知识。
6、安全保卫组组。
长:
成员:柳河县公安局驻县医院警务室巡特警、保卫科全体队员主要职责:制定并落实医院安全保卫措施、值班制度;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积极督促门卫、巡逻、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加强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管理,发现漏洞及时报告,并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及时发现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职责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具体应急事宜。
1、疑似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医务科根据情况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启动预案。
3、医院院长统筹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分管院领导具体安排纠纷处理,协调各科室工作联动。
4、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了解患方诉求,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对现场的病历、药品等物证进行存留;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医患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医院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判断医院责任大小,为下一步处置提供依据。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请求帮助。
5、党办负责就医患双方言行摄像取证,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6、保卫科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保安布置位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拨打110,必要时请求县公安局出动防暴警力。全力保护院领导、医护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和医院财产的安全。
7、院感科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8、全院各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行动起来戮力同心、众志成城阻止患方违法行为,保护其他患者不受伤害。
9、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凡涉及医疗纠纷相关信息,必须由本院指定新闻发言人贾操副院长统一向外发布信息,其他任何人员无权提供与医疗纠纷有关的图片、录像、录音信息及相关的一切信息,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应急响应终止。
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撤离现场,医疗、工作秩序恢复正常,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处理好重大医疗纠纷事件,维护好医患双方权益,和谐医患关系,制订本方案。
一、严格报告制度。
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或出现可能引发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过失行为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所在科室主任,科主任(护士长)应按《重大医疗事件请示报告制度》上报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管院长,必要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卫生厅。
二、采取应急措施。
属于医疗过失、错误的,接报后相关科室应立即派人到现场,积极采取救治等补救措施,预防和减少对病人的损害发生。
对设计收费、价格等原因造成的重大纠纷,能当场核查处理的,应及时查明情况,立即纠正。
三、保存相关证据。
发生医疗过失致医患纠纷时,应在患者或家属在场的情况下由医教科封存相关药品、器械、病历资料等证据,封存后由医教科指定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启封。
四、核实事件情况。
在采取救治措施的同时,要调查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进行核实,明确责任。必要时根据情况如实写出调查报告,报主管院长。
五、做好善后工作。
纠纷发生后,主动、耐心、细致的向患者或家属解释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思想安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维持好现场医疗工作秩序。
对情况较为复杂的纠纷,需调查核实,应在5日内,对涉及各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和处理意见。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七
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对双方的约束力很弱。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解后反悔而诉讼的比较常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告不丧失起诉权,但通常丧失了胜诉权,因为除非和解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维持。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与和解相似。诉讼中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即生效,双方不能上诉,诉讼结束,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因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事实查证和责任认定通常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个别案例还需要尸体解剖检验,而这些工作都是一审时需要完成的,所以一审至关重要。一审判决不利,二审或再审的难度极大。
1、索赔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如:个人身份证、病历本,就诊资料、住院资料等。
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争议处理机关按条例规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
争议处理机关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委托书,按自愿原则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本案进入法律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依据及计算方式。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赔偿金?
医疗事故赔偿金有什么标准?医疗事故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针对上述疑问,小编整理了医疗事故赔偿金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详细了解。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要尽量避免医疗事故: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行调解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那么,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行调解是如何规定的?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卫生行政部门在下列条件下,可以就医疗事故赔偿进行调解:
(1)争议事件已确定为医疗事故。对非医疗事故赔偿申请调解的,不予受理。
(2)需医患双方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申请通常应双方当事人共同为之,实践中,一方申请,对方被告之而同意调解的,亦可。行政调解应坚持自愿、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包含调解的提出、协议的达成、接受和履行,均系医患双方自主意思的结果。
(2)合法原则广义上含遵守自愿原则,重要的是赔偿数额应当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确定。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并经三方签字;调解不成的,不再调解,当事人可提起诉讼。
调解书应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调解主持机关名称、与赔偿争议有关的事实、资料,特别是事故等级与双方责任的结论、商定的赔偿数额与支付事宜。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但它不是法律文书,一方面翻悔不履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制执行。对方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提起诉讼。但翻悔者过错的,应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害。履行完毕,一方翻悔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主张调解协议违法无效或可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要注意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关于赔偿的调解程序可以参照以上内容。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
时常出现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那么在出现医疗事故纠纷时应该如何选择律师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在医疗纠纷代理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很多代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没有相关医疗教育、临床工作的经历,仅仅是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比较多,“经验比较丰富”,对于医疗纠纷案件而言,没有哪两个案件是相同的,不但同一个患者所医疗的科室,手术的方案都不相同;更不要说同一疾病在不同患者之间是个体差异。就是对同一患者,同一疾病的分析也不相同,应当更具疾病的具体情况和医疗机构的具体处理来确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过错和伤害后果。就是从临床过来的专业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都感到“知识储备不足”,“专业知识缺乏”。更不要说一个没有医疗专业知识背景的律师的“医疗经验”了!
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仅仅从医学院校毕业,没有实际从临床工作过的律师,是很难说是“专业医疗律师”的。因为,实际的临床工作经验和处理病人、用药的选择与改变、治疗方案的权衡与选择、手术的切口与选择、后期复查与治疗,都必须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才能够得到实际的应用和经验的积累。如果没有实际的工作经历很难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找出医疗机构在整个救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不能够很好的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法律权利的。在医疗纠纷的专业律师中,其中有一部分专业律师是在公安、检察院、法院做过法医、或是在医疗机构做行政管理工作,这样的工作背景与实际的临床工作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
从患者及其家属对律师的选择上看,不管你选择的律师是否有相关的医疗知识背景,他都必须是一个诚信的律师,也就是说这个律师应当是和你讲实话的律师的,这个“实话”应当包括:律师能够为你做到的诉讼结果和律师不能够做到的诉讼结果。在我国的律师服务活动中,个别律师为了能够代理案件,在收案子的时候,向患者及其家属“虚假承诺”了很多结果,包括:胜诉和赔偿数额等等。应当说这样的律师是很不负责任的!从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看,能够被法官支持诉讼请求,对证据和诉讼思路都有很高的要求,医疗鉴定的结果存在很大的变数,如果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赔偿数额往往比较少。应当说医疗纠纷案件是很难打的。在诉讼前就做不切实际的“承诺”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律师交流的时候,口若悬河、夸夸其谈的往往带有很多不切实际的东西,虽然他的承担迎合了患者及其家属急切的心理,但是,如果诉讼结果达不到承诺的结果的,诉讼不利的结果仍然是由患者及其家属来承担的。这样看来在诉讼前不切实际的承诺只是一个幌子,对患者及其家属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保障。从社会经验看,“苦口良药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夸夸其谈的骗子,才是能够把“好人走瘸了,卖给他拐”的人。
诉讼是有风险的,关于胜诉的标准,患者及其家属往往考虑,不但法官支持所有的诉讼请求,而且赔偿数额要达到自己的要求!这样“全胜”的胜诉的案件几乎是不可能的。
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规范,诉讼的“胜诉”是包括一个范围的,这其中包括:
1、案件性质的认定:也就是说,不管赔偿数额的多少,通过在诉讼中的行为应经可以认定医疗价格在医疗、抢救的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的,也就是在法律上讲的“定性”的问题。由于在医疗纠纷诉讼中,能否认定存在医疗过错是在法律性质上认定医疗机构的错过行为,它的认定即使下一步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也是在法律上确认过错行为的必要条件。因此,律师尤其重视“法律定性”的界定。这样一个结果往往对“要讨个说法”的患者及其家属是适合的,对于这一部分当事人而言,赔偿数额并不是重要的,在法律上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是患者及其家属所期望的结果。
2、赔偿数额的多少: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后期治疗费和前期经济投入的考虑,往往患者及其家属要求不但要赔偿相关的费用,还要把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等都要计算到里面。在确定赔偿数额的时候,要求的很多。这样要求的患者及其家属通过诉讼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而是经济问题,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更多的赔偿。但是,律师是不可能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想法”去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的。由于医疗纠纷法律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在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时候是很难给当事人“预测”一个赔偿数额的,所以,在当事人得知法院的判决后,不要因为赔偿数额的少而抱怨你的律师,因为,医疗纠纷案件赔偿数额普遍较低是现实存在的法律事实。并不是你的代理律师造成的!如果你的律师在诉讼前,应经向你“承诺”了赔偿数额的,他要么是在“虚假承诺”,要么是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太不了解了。我们作为医疗纠纷的专业律师几乎是在避免谈论这样的问题。对于患者及其家属的提问我们是不会给出明确的赔偿数额的,这不是对患者及其家属的不负责任,恰恰相反是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不负责任的“估计”与“承诺”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
医疗纠纷案件,经过的法律程序与环节是比较多的,在如何一个程序中都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每一个处理结果都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比如:鉴定结论、证据的认定、质证程序的情况等等)这些处理的意见,又不是代理律师可以预见和可以控制的。这显著不同于“经济纠纷案件”的情况,在接到案件后,在分析后就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法律意见。而医疗纠纷案件是远远达不到的。
应当说,赔偿数额是患者及其家属比较关心的问题,在日常案件咨询中也是经常被问及的问题,在赔偿数额的计算,及法律实践的情况。我会在本书的后半部分,通过专章一一给大家计算。
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收到一些欧美国家的影视作品的影响,把诉讼的过程看作是,代理律师“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不可开交的辩论过程。其实,不管影视作品中表演是何等精彩;故事情节是何等“跌宕起伏”。那就是影视作品,它与实际的医疗诉讼相差千里。不是你的代理律师不努力,而是患者及其家属并不知道真实的庭审过程,在见到真实的诉讼后,对自己“想象破灭”的遗憾。由于我国与欧美国家的法律体系的不同,法官在诉讼程序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且注重诉讼程序的进行,整个诉讼程序听从法官的指挥,法官是有权利制止“被认为与本案无关”的发言的。整个诉讼的进行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进行的。而在欧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实行的就是“当事人主意”,代理律师在诉讼中作用强大,法官就是一个听众,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诉讼程序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就会很好的配合律师的诉讼,否则,在诉讼中还不够律师向患者及其家属做解释的时间,只会增加诉讼的障碍、加重律师的工作量。对于诉讼结果没有任何帮助!在这里也提醒患者及其家属,毕竟律师参与到诉讼中来是,为患者及其家属说话的,但是,绝对不会完全代替患者的诉讼地位,患者及其家属希望找一位律师就不用再操心的想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整个医疗过程的亲历者,相关的医疗、抢救事实没有比患者及其家属更清楚的了!因此,在法庭上,患者及其家属仍然是诉讼的主体,代理律师是不能够代替患者及其家属的。在法庭上双方应当协调、配合好,以统一的思路、统一的事实认定来应对诉讼中的问题和情况,否则,双方配合不好,“南辕北辙”,法官就不知所云了!
在医疗纠纷法律咨询中,我被最经常的问到的一个问题是,“我们的胜算的比率有多大”?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是拒绝回答的,医疗诉讼的环节很多,它最显著的区别于其他的民事纠纷,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心里大体就可以有个“估计”了。但是,面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追问,我们希望更多是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对于医疗诉讼代理律师及当事人积极的努力争取一个好的诉讼结果,但是,如果诉讼结果不理想,也不要“钻牛角尖”,毕竟法律认定事实,审判程序与老百姓的思维方式是有很大差异的,事实上存在,但是没有证据,没有被法庭认同的是很正常的。患者及其家属在接到判决书的时候,不要感到“整个社会都是黑暗”的,“没法活下去了”等等,毕竟,一次医疗诉讼仅仅是生活道路上的一次经历,患者及其家属生活的意义不是仅仅为了这一次诉讼。即使完全败诉了,我们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诉讼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所以,在这里我再次强调,医疗诉讼周期长、环节多、成本高、赔偿数额低、风险高,患者及其家属在诉讼前应当充分考虑到诉讼的风险,在诉讼前要明确诉讼的目的是什么?不可意气用事。在律师的选择上除了专业技术的条件外,律师应当是说实话的人。说实话就意味着他把风险和困难说的清清楚楚,实话就意味着患者及其家属不喜欢听到的情况听到了。真正的医疗律师是不应当是一味迎合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的,患者及其家属也应当十分清楚,判决的最终结果也不是律师说了算的。“满口答应”的后果必然是“虚假承诺”、甚至“欺诈”。
我曾经在接待一个患者家属咨询的时候,患者家属直接拿出一份病历让我寻找里面的医疗错误!我问及患者有什么损害后果的时候,他的回答也很直接,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是想通过我的专业知识找到医院的错误,然后索赔。我对他的要求断然拒绝!
作为一个医疗专业律师,我希望通过我的所学,真正为那些需要医疗纠纷法律帮助的人提供服务。对于想通过医疗纠纷诉讼“赚钱”的人、或者是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但是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钱”人。这些人的诉讼动机和目的就存在问题,这样的医疗纠纷案件我们是不会代理的!
曾经有一个家庭的死者家属到我的办公室进行咨询,来的时候气势非凡,大有不诉讼就对不起死者的、非诉讼不可的气氛!经过询问,家中的亲属可谓“高素质人员”,一个为我国某大城市区级领导干部、一个在香港开私人诊所、一个在日本搞工程、另一个在北京无业。在咨询的过程中一再强调,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给老人讨一个说法等等!当我大体给他们估算了可能的赔偿数额后,我告诉他们如果这些赔偿被法院支持的,与诉讼费等等相关费用基本持平的,他们很“果断”的告诉我,不打官司了。一家人连招呼都不打就往外走。
还有的患者诉讼目的很明确,确实不是为了钱,但是想通过医疗诉讼把某某医疗机构“搞臭”!这样的当事人往往是经济条件很好,确实不缺钱,但是认为自己或者家属在医疗机构吃了亏、受到了虐待,心理很不平衡!面对这样的诉讼目的,我们作为律师是反对的,虽然作为患者的代理律师,但是,仍然应当客观的讲,医疗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化解和解决矛盾与纠纷。诉讼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把某个机构和个人“搞臭”,没脸做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目的是为了认清和处理侵权的行为,但绝不是为了“打到”什么机构和个人。有的患者及其家属要求追究某某医师的“刑事责任”,这样才“解恨”。面对这样的患者,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和可笑就没有办法形容了。与这样的当事人交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并且很难说服他们,以至于我会告诉他们,你们可以先到公安局或者检察院去立案,确实立上案了,我再给你们代理案件!因为我知道司法机关是根本不会受理这样的“不靠谱”的刑事案件的!只是为了让他们在事实上认清楚案件的性质罢了!
因此,再次奉劝一些患者及其家属,把诉讼的心态摆正,不要对诉讼寄于超出法律程序所能够承载的范围,把医疗诉讼还原为真正的法律诉讼程序。不要在诉讼中夹杂着非诉讼的目的!
在诉讼中经常听到患者及其家属问,你与某某法院、检察院的某某法官、检察官熟吗?等等!这明显已经是在想通过违反手段达到诉讼目的了!作为一个专业律师,不是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皮条客”,这样的事情为律师们所不耻!我们是不会为了一个案子与法官们吃饭、喝酒、送红包的。如果当事人想有这样的途径,大可不必找律师做这种事情,我相信比律师更熟悉法官的人更多!虽然。每年在媒体上有这样那样的负面报道!但是,我仍然相信,绝大多数的法官、检察官、律师都是好的,有违法的人员毕竟还是少数!在北京、上海等等这样的城市法官的素质还是很好的!
在我代理的一个案件中一个患者由于不能够提供自己“不能够怀孕”的证据,而败诉。我在为她分析败诉的原因时,这位已经拿到加拿大居留证的患者,竟然说出,这样的证据就应当是你们律师的事情,不要用什么证据不足耍我!她的意思很明确,我这个男律师要为这个女患者开一张“不能够怀孕”的证明!这是明显的指示律师造假!在这样的当事人看来,律师应当是可以开出假证明、提供假证据、可以和法官一起吃喝嫖赌的人!
因此,在患者及其家属想聘期律师的.时候,应当明确代理律师的作用和目的,像上面“不耻”的问题,免开尊口。这不是一个律师应当做的事情!
在医疗纠纷咨询中,很多患者提出的问题很有意思!有的患者问:患者到了医院半个小时就死亡了,医院是否是医疗事故?像这样的问题,属于对医疗法律问题“法盲级别”的问题,而且搞的律师没有办法回答!因为,在医疗事故的构成中仅仅半小时就死亡了与民事责任根本就不沾边!提出这样问题的患者没有给律师任何有价值的信息!而且与律师的交流会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所以,希望患者及其家属多听听代理律师的意见,从法律的要求上分析案件情况,不要仅仅凭借的老百姓的观点来诉讼!对于证据的甄别,千万不要想当然,认为明摆在那里,还需要什么证明啊!这样的想法都是错误的,严重危害医疗诉讼的进行。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八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九
1.1做好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确保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减轻事故危害。
1.2用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导应急抢险,有序、及时、高效、妥善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
1.3保证本工程安全礼貌工地的顺利达标,减少社会不良影响维护施工现场及周围社会环境的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本公司编制的相关应急预案及通知文件。
工作原则
2.1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2.2统一领导,分组管理。
2.3长效管理,落实职责。
爆炸
车辆伤害
高处坠落
火灾隐患
机械伤害及临时用电
临边作业
临时用电
起重伤害
物体打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经过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务必配备相应的救济器材和设备。
小组在施工期间进行1-2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确定企业和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验收、监控和危险预测。
电话报救需知
4.1火警:119,医疗急救:120,匪警:110
4.2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准备。
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在说明地方,什么路几号。
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急救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的地方,随时透过电话联系。
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开箱时使用木质工具,严禁使用铁器开箱;
火工品的堆放储存,按不同工种,进库日期及有效期分别堆放;
罐装、桶装油料,储存在阴凉通风场所,将容器密封,且隔绝热源和火种;
运输辆入库、停放务必经管理员同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油罐、桶装燃油留有不少于7%的空间,防止受热漏出或涨裂;
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建立台账,对领用人、日期品种、数量等进行登记,爆破器材的领用需有主管领导的审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
1、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物资及设备的准备,定期检查物资及设备的储备状况。
加强对应急方案的宣传和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每位职工明白自己的职责,熟练掌握相应的技能。
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制定并落实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规定。
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法规,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出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持续车况良好,做好病车不出场。
如出车途中发现险情,不能冒险行车,遵守当地交管部门和人员的指挥。并及时向救援组报告状况。
驾驶员要加强沟通与联系,互相通告路况或遇见的险情。
2、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车辆务必立即停车,驾驶员或事故现场人员务必保护好事故现场,教管人员未到场前和未得到其允许前不得挪动车辆。务必移动时,应当标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时应有旁证人。同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报告。报告程序首先报告副经理,如副经理不在或联系不上,报告项目经理,如此类推。报告资料: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状况及事发时间等。
现场人员同时要在管理人员未到前采取适宜方法用心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先救人,后救财物(设备);先救重伤者,后救轻伤;先救重要财物,后救其他。
如当地医疗急救人员未到时,项目部救援组应用心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同第二条。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
高空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人。
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强化安全检查。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兼职安全员,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经常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并按时复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心脏病等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绘制施工平均平面布置图及安全通道和逃生示意图等张贴在现场醒目区域。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对现场的道路状况、安全通道、逃生通道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通道,逃生通关的畅通无阻。
不论任何人员,一旦发现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应立即叫周围现场人员的抢救,并迅速向项目部有关人员汇报。
指挥协调人员应了解掌握事故状况,并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协调。
救护组人员负责对受伤人员初步处置,并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情状况、程序,确保现场急救或送医院救治或请医护人员到现场施救。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做好与当事人及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隐患事故预防措施
熟悉火灾发生的火源及场所:火源:吸烟、火种、明火作业、电气线路等场所:宿舍、办公、生产作业、休息区域、油料存放区、用电线路及配电箱或配电房等。
现场建立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职责制和职责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要用可靠地保护措施和装置,临时设施的搭设要标准规范在所有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设置消防器材。
火灾隐患的应急方案
发现火情时,发现人应立即通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发生火情后,现场电工负责断电,给排水施工班组负责水源,安全员组织和部门人员用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如果是由于电路失火务必先切断电源,应用干粉灭火器或沙土灭火。禁止使用水或液体灭火器灭火,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机械伤害及临时用电事故预防措施
无证人员不得随意触碰机械设备。
所以机械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并经过安全技术交底。
机械设备务必顶起保养和检查,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
所有机械设备务必设有可靠地安全防护设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机械伤害及临时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防机械伤害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作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与后勤人员,协助生产负责人做相关辅助工作。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各负其责,重伤人员小组安排外送抢救工作,有秩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临边工作事故预防措施
临边工作事故应急预案
临时用电事故预防措施
建立临时用电事故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务必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临时用电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电缆敷设布置图,接地装置设计图,防雷装置,制度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关掉电源,抢救伤者,使触电者能及时脱离带电体,得到有效治疗;在抢救触电者的过程中避免救援人员二次触电。
首先应对本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交通状况熟悉,其次进行资源分析包括人力资源分析和设施设备分析。人力资源包括:项目负责人,钻野技术人员,安全工程师,医疗人员,外院医院;设备物资包括:交通工具,通讯联系设施,个人防护品,绝缘胶棒,警戒绳,警戒牌,急救药箱,止血带等。
起重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力度,提高操作人员防范意识,严禁带病作业,疲劳作业。
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加强设备检查、整改和奖罚力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机手操作时,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务必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外梯等起重设备务必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司机务必持证上岗。
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确认事故或险情的性质,大小及危害程度。
设置隔离带,组织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同时在医院车辆、人员未到场前,施工现场用心开展伤员的救治工作。对于轻微受伤的人员自我感觉良好,四肢活动正常的,能够现场观察后视状况而定。
事故现场保护,取证工作要同时进行,以防止证据遗失和利于事故处理。
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高处作业人员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工具,防止工具坠落。
高处作业时做好材料的堆放和管理,避免材料机具脚手架从高空作业面处坠落。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务必佩带好安全帽。
2、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各专业工作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与后勤人员,协助生产负责人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各负其责,重伤人员小组安排外送抢救工作,有秩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1、查明事故原因及职责人
2、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3、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负责人的处理意见。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十
1.1基本状况北京xxx有限公司创办于1991年,以生产经营油漆涂料产品为主,属民营企业,目前在册职工有53人,工厂位于xxx中路北侧,距离高速公路0.5公里,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生产潜力为6000吨/年,拥有1套生产装置,间歇式生产方式,仓储潜力为2000平方米。
1.2主要产品有醇酸清漆和色漆、硝基清漆和色漆、聚氨酯清漆和色漆。
1.3主要原材料有200#、150#、丁醇、丁酯、乙酯、等原料,为中高闪点易燃易爆液体物料等。原料透过供应商送货到岸。
1.4交通、消防状况交通便利,xxx城内有消防支队,厂内有25人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厂区有150立方水池,半自动化消防系统,能够满足消防用水。同时,配备有监控系统和火灾预警系统。(回到目录)
2.1、危险化学品
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2、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釆用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3、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4、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2.5、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思考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6、易燃液体
指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内含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回到目录)
3.1危险目标的确定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要求,北京xxx有限公司储存过程涉及的松香水、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等溶剂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表二所列易燃物质。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如下表。
(略)
计算过程如下:液体原料库储存方式为200升铁通,每桶0.16吨。松香油最超多时不超过15.4吨;乙酸乙酯最大限量时不超过6.48吨;乙酸丁酯最大限量时不超过6.34吨;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最超多时不超过6.3吨。
则:6.3/20+15.4/100+6.48/20+6.34/20=0.315+0.154+0.324+0.317=1.111构成重大危险源。
中间品树脂储罐区7个储罐,总容积28立方米,17.92吨。中间品单个储罐品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地库硝化棉液5桶,每桶0.16吨。5x0.16=0.8吨,单品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溶剂库桶装多品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公司溶剂库桶装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
透过安全标法评价分析,本公司储存条件基本合格;溶剂库桶装储存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但本企业单品种为桶装储存方式,且安全设施、建筑、设备、工艺贴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职责制和事故处理方案及应急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
评价结论:储存条件贴合要求。
评价人员
总经理xxx、各部门主管
3.2具体危险特性
3.2.1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3.2.2健康危害:溶剂油蒸汽可刺激眼及上呼吸道,如浓度过高,可引起呼吸困难、出现紫绀等缺氧症状。
3.2.3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空气、环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
3.2.4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其气体与空气可构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
3.3对周边的影响。(回到目录)
相邻重点防火单位:xxx虽然公司有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安装有监控施设,发生事故的几率很小,但一旦发生大规模泄漏,有发生火灾和污染环境的可能。厂区东南角低向开挖的防渗防护池,容量约400立方米可防泄漏。故一般状况下可将泄漏事故控制在必须的程度内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另四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紧急状况下人员可顺利疏散,故对周边社区一般不会造成大的伤亡事故。(回到目录)
4.1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不同备好相关的灭火器材和设施,现有消防栓系统一套,消防栓17套及配套水带、水枪。
4.2现有灭火器35公斤和8公斤45具,做到每月查一次,发现压力不足及时更换,并做好检查记录;热炼炉位置同时备有砂土,以防万一。同时保证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维护、保管、检查工作由xxx负责。透过人员培训确保每个职工都会使用灭会器材和设施。
4.3遇特热天气时,备有2支水枪供平时喷淋降温和消防使用。
4.4防毒面具30套,有防尘口罩若干。
4.5抢修器材:公司配备有电、气焊、堵漏木及其它维修设施。(回到目录)
5.1组织指挥机构:
5.1.1消防安全负责人:xxx
5.1.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xxx
5.1.3从业人员构成xxx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灭火、人员及物资的救援工作。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水、电、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火场现场设备操作等。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被困人员疏散、警戒、救护工作。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工作以及协助疏散组检查火场被困人员有无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火场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残火复燃,为调查火灾原因带给状况等工作。
5.2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在岗人员担任。
5.2.1任务:根据消防安全职责人的指令主要完成;
5.2.2启动灭火设施进行扑救;
5.2.3通知有关领导前往火场进行组织指挥;
5.2.4通知其他人员带来灭火器材、用具等前往火灾现场请领任务;
5.2.5向着起火点和其他范围发布疏散命令;
5.2.6通知场内值班电工及时切断相关电源;
5.2.7向社会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和支援。
5.3厂内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开通手机,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回到目录)
6.1报警装置
6.1.124小时有效报警的固定电话。
6.1.2防爆对讲机(必要时配备)
6.1.3紧急报警电铃
6.2通讯联络流程:
首先发现人高声呼叫示警,报告领导或电话通知门卫联系门卫按动电铃报警,同时电话报告领导。
通讯联络组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并根据状况报告消防、环保、安监、公安、医疗、当地政府等单位。
办公室负责人电话报告总指挥和通讯联络组。(回到目录)
7.1报警
无论何人何时发现发生泄漏、着火、爆炸事故,应立即通知门卫和车间操作室,门卫和车间操作室立即按动报警电铃,当班的安全和生产人员立即开展应急处理.同时按报警程序报告,由指挥部成员通知各应急救援队成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7.2.泄漏处理
7.2.1发生泄漏时,由技检部及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立即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首先察看现场有无受伤人员,若有人员受伤,应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脱离现场,其次切断火源、泄漏源,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7.2.2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漏液体收集在密闭容器内,同时决定泄漏的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立即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
7.2.3超多泄漏:在消防堤内,如有泄出,引流入防护河床。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7.3.着火处理
7.3.1发生着火时,由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立即做好防护后,首先察看现场有无受伤人员,若有人员受伤应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脱离现场,其次切断泄漏源,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7.3.2小量着火:立即组织消防队采用灭火器灭火,灭火后,确认不再复燃,立即采取小量泄漏处理方法处理。
7.3.3超多着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起动消防系统喷淋喷洒超多清水,让其冷却,灭火后,确认不复燃立即采取超多泄漏处理方法处理。
7.3.4现场指挥人员要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若遇到火势难以熄灭,着火处火焰变亮耀眼,伴有尖叫、罐体发生变色、罐体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务必适时做出准确决定,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回到目录)
8.1当事故可能对企业内、外人员构成威胁时,务必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安全警戒队负责治安和交通指挥,对事故救援无关人员及可能威胁到附近居民以及相邻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紧急疏散和撤离,向上风向疏散到500米外的安全地点。
8.2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疏散组通知各岗位人员迅速撤离,撤离时应对人员进行清点,若有未撤离的人员,应由义务消防队员做好防护后到现场作搜寻。
8.3非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由应急指挥部下达疏散撤离的指令,按指定的路线进行撤离。
8.4周边区域单位、居民人员疏散,由公司应急救援疏散组人员通知周边区域各单位、各村庄及公司生活区居民按指示的路线进行疏散。
8.5应急救援人员的撤离,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在发现事故现场出现危险状况时(如危化物将要爆炸等),应由现场指挥部下达紧急撤离命令,撤离到指定的区域,同时要将撤离的报告立刻报告到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8.6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8.6.1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8.6.2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8.6.3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8.6.4疏散时,被疏散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及骑摩托车。(回到目录)
硝化棉液为重大危险源,当此危险源可能对企业周边人员和环境构成威胁时,务必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定危险区。
危险区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应当及时疏散,所涉及的公路应当通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断路,使其改道行驶,直到指挥部下达撤消危险区的命令后,方可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10.1抢险、救援,为确保事故伤害不扩大化,所有抢险救援人员,务必按规定戴好防毒口罩,在抢险救援时,不得独自行动,作业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并高度警觉,服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10.2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由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
10.3为防止事故扩大,应加大喷洒水量,增大沙土、等吸收入残液的物质使用量,同时将状况上报县主管部门请求增援,事故扩大后,根据实际状况重新核定危险浓度区,并相应调整疏散人员的范围。
11.1受伤人员从事故现场救出后,由公司医疗救护组人员按受伤状况进行分类抢救,现场抢救后,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11.2现场救治方法
11.2.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超多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11.2.2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11.2.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持续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
11.4苯对人体的危害
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轻度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状态;严重者发生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慢性中毒:主要表现有神经衰弱综合症;造血系统改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少数病例在慢性中毒后可发生白血病(以急性粒细胞性为多见)。皮肤损害有脱脂、干燥、皱裂、皮炎、可致月经量增多与经期延长。(回到目录)
12.1现场保护
由公司应急救援的义务消防队到达现场后,负责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为预防和制定防护措施带给第一手资料。
12.2现场洗消
事故现场的洗消由技检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洗消由车间及义务消防人员负责,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用雾状水稀释蒸汽、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或用防爆泵移至槽车或者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回到目录)
办公室、生产车间安装有固定电话。
13.1应急电源
公司有柴油发电机组一台,能够保证全公司在出现停电时作为应急电源使用。
13.2应急照明
车间及各处重点部位都配有应急照明灯,以备在紧急停电时使用。
13.3应急救援器材
13.3.1灭火器材:35公斤的有6具,8公斤的有49具,做到每月查一次,发现压力不足或有丢失的及时更换。
13.3.2防护器材:防毒口罩30套,防尘口罩若干。
13.4保障制度
13.4.1职责制度
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情制定有安全职责制。
13.4.2值班制度
公司建立了公司领导、安全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
13.4.3培训制度
公司建立了新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转岗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3.4.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了承包和监控。
13.4.5安全检查制度
包括现场检查及消防物资、应急救援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13.4.6演练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题演练演练。
13.4.7外部救援
13.4.8单位互助的方式
透过公司办公室联系城南街道政府进行救援。
13.4.9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昌平消防支队。
13.4.10应急救援信息咨询,可向国家应急救援中心咨询,必要时请求救援抢险。
13.4.11专家信息(暂空)(回到目录)
14.1危化品出现渗漏、滴漏,启动义务消防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救援。
14.2危化品出现较大渗漏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救援。
14.3危化品容器开裂燃烧,厂区以外有可能受到危害时,在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启动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回到目录)
15.1发生的泄漏、着火得到控制后,在透过倒槽、稀释、吸收、回收后,全部将危化溶剂处理完毕,且用不燃性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周边地区大气中油气浓度小于0.2%时,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15.2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由指挥部通知各相关部门事故危险已解除,由应急疏散队负责通知周边村庄及公司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能够回到居住区和回到岗位。
为便于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和人员的疏散撤离,定期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公司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教育。
16.1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公司的应急救援人员应选取身体状况良好,具有较高文化素质,便于通讯联系,以及具有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为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救援潜力和水平,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每年对其队员进行不低于两次的培训。
16.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公司的员工每季度参加由技检部组织应急响应的培训。
16.3周边企业有培训要求时,公司协助周边企业搞好相应的知识宣传教育。(回到目录)
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每年都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7.1演练准备,演练分为三个层次,即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根据演练的方式和资料,准备演练所需器材,对人员进行演练教育培训,并制定演练的方案和安全措施。
17.2演练范围,公司级应急救援演练的范围为全公司的应急救援演练,相关部门和领导要参加演练。
17.3演练时间,每年至少演练一至二次,每年的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务必进行一次演练。
17.4演练组织,由公司生产部组织演练,办公室做好记录。(回到目录)
18.1预案编写依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
18.2预案指导原则和救援方针
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充分思考了“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优先保护人的安全。作为岗位人员,救援人员务必做到处事不乱,应按预案要求尽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扩大,应采取正常的逃生方法进行撤离,并迅速将险情上报,等待救援。
预案作为应急救援的计划方案,采取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的方针,同时应根据实际状况进行持续改善,使之更贴合救援要求。
18.3夜间预案的启用
夜间发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人员在到达现场之前,临时由公司义务消防队值班人员和生产车间当班人员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和落实抢险救援任务。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18.4若发生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到公司安全时,应同样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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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为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第01版。(回到目录)
1、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xxx
2、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企业安全值班):xxx
3、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1)消防:119
(2)巡警:110
(3)医疗:120
(4)xxx安监局:
(5)xxx环保局:。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一
成立邛崃市清欠办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与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而产生的突发事件。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如遇不可预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同时通知事件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1、首先向先期到达的相关单位或现场负责人了解情况;
2、召集相关单位和现场负责人对聚集民工进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说服安抚工作;
4、要求造成突发事件的相关各方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及内部处理意见;
5、将现场协调处置情况向信访局写出情况快报;
6、将突发事件的最终处理意见结果及时报告信访局。
1、反映迅速,强化协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
对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服当事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加大处罚。
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二
我行地处xxx,而节假日人员较少,前临大街,交通便利,背靠印刷厂和南鸭集团家属楼,情况较为复杂,全体员工必须提高警惕,严格执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岗位操作规程》第四章的规定,确保建设银行的资金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营业室和储蓄专柜所处环境以及可能发生的遭抢、盗、骗、火、挤兑、滋事、防毒、防震等八种情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如下: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加强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消防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防范,安全保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管理规定,特制定防火处置预案如下: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十四
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建立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xx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xx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xx学校。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五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公安河东分局内保科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和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德育主任
组员:全校教职员工
财产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出纳组员:班主任老师
综合治理安全小组
组长:会计组员:男教师
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组员:全校教师
2、工作职责
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规划方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十六
1.1 交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是指是以减轻人员伤亡、降低损失为目的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较短时间内 采取迅速、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防止因此而产生的事故扩大和人员财产损失的重大补救措施。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控制程序》等有关内容制定本应急预案。
1.3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上下班、公出途中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中我公司人员。
2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2.2 职责
2.2.1 组长负责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命令 领导和指挥现场应急抢救工作。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 迅速组织应急小组成员上岗 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及时下达指令 组织协调抢救工作和启动应急工作预案 全面了解和掌握抢救过程的人员、车辆损失情况 及时处理抢救过程的重大问题修改预案 分析处理事故 上报处理结果。
2.2.2 救援行动组
2.2.2.1 积极参加伤亡人员的救治 帮助其他人员从危险地带撤离 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种隐患 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2.2.2 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卫、人员救护、抢救车辆等协调工作 及时进行救护及运送人员。
2.2.3 事故处理组
2.2.3.1 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 现场情况
2.2.3.2 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
2.2.3.3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的评估 在短时间内将事故原因及事故基本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3 应急事件的预防
3.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严禁在上下班高峰期间横穿马路或超速行驶。
3.2 公司带车人员 严禁疲劳驾驶 酒后开车 应严格按规定行车 谨慎驾驶。
3.3 通勤班车严禁超员超速行驶 特别是在繁华街道 上下班高峰时 应采取耐心、冷静、谨慎驾驶 防止急躁情绪的发生。
3.4 应定期进行书面或口头安全教育 在经常发生事故地段 应提醒公司员工注意。
4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 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 由当事人或知情人立即向本单位汇报 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时间、地点、伤亡情况 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 各应急组成员应各就各位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
4.2 各应急小组成员接到命令后 应迅速到位 并全力进行事故抢救。
5 危急事件的应对
5.1 当事故一旦发生时 立即报告交警部门 积极救护伤员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就近送达医疗部门救治。
5.2 事故发生后 救治伤员时 应该依照先危重后轻伤的原则进行 防止避重就轻 延误救治时机 造成二次伤亡事故。
5.3 公司车辆调度时 必须按照应急小组的要求 保证车辆的使用和救援的急需。
5.4 如通勤班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应尽快启动应急车辆 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用车。
5.5 保护现场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应做好标记。
5.6 事故现场勘察清理后 应及时做好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 完成好下一步任务 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6 总结
6.1 在事故发生后 应急领导小组应对该风险事件工作总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 深入调查分析问题的根源 并针对性地对后续的政策提供建议。
6.2 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处理好伤亡家属及亲友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6.3 对由于个人过错造成的重大事故 应根据公司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风险防控目标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做好我区公共卫生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科学有效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力防控职业病危害事故、有效防范群体信访事件、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总体目标。
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保持全区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做好人感染h7n9流感、人间鼠疫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做好职业病风险防范化解,严防群发性职业病发生;防范化解医疗纠纷、自诉疫苗受害者群体和失庭群体集聚上访风险。
二、防控化解措施。
(一)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
具体风险点:重大传染病疫情流行蔓延。
任务目标: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加强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及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防控。
防控措施:一是保持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转,坚持传染病信息报告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二是保持艾滋病疫情低流行态势;推进结核病防治结合,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三是结合疫情形势,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宣传科普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
(二)切实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具体风险点:存在发生人间鼠疫、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风险。
任务目标:及时有效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
防控措施:一是加强人间鼠疫、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二是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早诊早治能力。三是开展面向大众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组织专题风险评估,开展群众性灭鼠活动,降低鼠密度。五是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强化信息沟通,落实源头管控措施。
(三)及时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
具体风险点:群发性职业病。
任务目标:严防群发性职业病发生,实现全区职业病防治形势稳定好转。
防控措施:一是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筹备2020年全区职业健康工作会议。三是继续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四是组织全区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五是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督促重点单位持续拓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四)有效防范群体大规模集聚信访风险。
具体风险点:群体大规模集聚上访风险。
任务目标:防范化解医疗纠纷、自诉疫苗受害者群体和失庭群体集聚上访风险。
防控措施:一是积极稳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二是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台账,加强动态管理。三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与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舆情网情监测,及时处置网络组织、串联上访等预防化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谋远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对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定期研究、及时部署;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站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各项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指导和推动分管领域各类风险的摸排、研判和处置工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卫防科、办公室、规财科、医政科、法监科、信访科、宣传站、区疾控中心、区综合监督执法所、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卫防科。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单位要按照专项方案和任务清单,在全面认真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风险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台账式管理。风险清单要底数清楚,弄清搞透可能出现的直接风险、衍生风险。目标清单要科学明晰,统筹好引领性和可行性。措施清单要具体明确,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责任清单要责权清晰,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
(三)强化调研指导。区卫健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等重大风险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辖区内各单位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举措,坚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坚持防化并举、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通过综合施策,程度消除各种风险隐患,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