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汇总18篇)
合同的主要功能是约束交易各方遵守约定,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合同的格式和结构应当清晰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些关于合同起草和签订的注意事项。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一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二、甲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有关的材料;
2、单位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二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三
风险提示:_______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乙方(代理方):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乙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
代理采购总信用额度为: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
2、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单笔支付金额账期最长不超过____天;
3、资金占用费及支付时间:为乙方向供应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____%(按年计算),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按月计算利息(不足____月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一并支付。
4、相关费用及支付时间:因代理采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口税费、报关费、提货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杂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发生相关费用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如由乙方垫付的,甲方应在乙方垫付后____日内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约定乙方在收货后一次性付清款项,此约定只有始期,即收货,无终期,即到底是收货后当日当时支付款项,还是收货后____日两日____日内付清应该有明确的始期和终期。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支付货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购货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
3、甲方应在账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和资金利息;
4、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资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后,货权自动转移给甲方。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按协议向乙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臵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相关费用划至乙方账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6、若甲方发生未偿付所欠的款项等违约事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中的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资金利息,或其它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无条件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的权利。
6、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通常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责任中是否包括预期利润,可以综合交易的实际的情况,约定违约方违约时须赔偿守约方的预期利润,约定的预期利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只能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的一种,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甲方在账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甲方每逾期____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额___%的违约金。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__________法院管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四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乙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
代理采购总信用额度为: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
2、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单笔支付金额账期最长不超过____天;
3、资金占用费及支付时间:为乙方向供应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____%(按年计算),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按月计算利息(不足一月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一并支付。
4、相关费用及支付时间:因代理采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口税费、报关费、提货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杂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发生相关费用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如由乙方垫付的,甲方应在乙方垫付后___日内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支付货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购货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
3、甲方应在账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和资金利息;
4、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资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后,货权自动转移给甲方。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按协议向乙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臵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相关费用划至乙方账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6、若甲方发生未偿付所欠的款项等违约事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中的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资金利息,或其它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无条件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的权利。
6、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甲方在账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甲方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额___%的违约金。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__________法院管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五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15楼d - e座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许斌龙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具体事项见授权委托书。
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的协商,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律师出差的费用及其他行政收费由甲方据实报销。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人须知:委托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风险,委托人的主张及律师的法律意见部分或全部有不被采纳的可能。委托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败诉的可能。承办律师的行为标准见《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六
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1、无偿的委托合同:一般是亲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有偿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和报酬。
而无论是无偿的委托合同还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和报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如果委托人允许代理人转委托处理委托事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七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八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 邮编:xxxx
电话:xxxxxx 传真:xxxx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仲裁)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与 纠纷的代理人。
代理事项:乙方按甲方的委托, 在_______________阶段代理甲方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
1、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 材料 ,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证据及相关 材料 ,如因甲方提供证据超出举证期限,导致案件败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1、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改派承办律师。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 报告 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 计划 ,如遇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中国论文联盟整理),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该案委托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师从事与本案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但费用发生前须经甲方同意。
或: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实现下列诉讼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a、
b、
c、
或:
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时等方式收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九
甲方:
乙方: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顺利推广、销售,本着公平、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代理项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设备销售的代理权,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设备型号为______设备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见附件。
1.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货到交货地点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______%。
(2)付款方式:最终用户需将设备销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当甲方收到货款_____%后,甲方在一周内按约定价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发票。
(3)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公司提供的价格出售的设备,项目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价格上打折后出售的设备,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3、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设备销售款,甲方有权延缓支付乙方相应佣金,乙方有义务负责对购买设备方的销售款进行追缴。
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约定内容。
6、乙方必须遵守总公司的《技术保密协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及《项目代理协议》等相应协议的所有条款。
7、本协议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他方;
甲、乙双方必须签署“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上述两协议必须与本协议同时签署方能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协议期限: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签协议作废;
2、本协议的签订地点:北京市建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1层。
3、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无效;
2、本协议附件包括:
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设备配置
代理商承诺书
“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 日期:
附件:(略)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十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转让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产”)之有关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该房产有关转让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转让该房产事宜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甲方与买受人签订有关房屋转让协议;
3、代为办理该房产的立契过户手续;
4、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纳政府部门收取有关税费;
5、代为向有关部门提交与该房产转让事宜的有关文件;
6、代为本人签署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关事宜。
三、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在委托期间甲方就转让该房产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权均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不得私自单方面撤销授权。
2、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包括符合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存在,保证此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在此房产登记过户之前所有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费用,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
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本协议所涉及房屋相关的事务。
5、甲方应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将所转让该房屋的银行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并且在当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
甲方同时承诺:在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后至该房产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挂失等损害乙方和买受人的行为。
6、甲方同意在收到该房产全部房款后由乙方直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交予买受人。
四、乙方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向甲方做出以下承诺:
1、乙方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2、在该房产产权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将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代理费
1、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转让该房产成交价的0.25%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人民币 元。
2、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所办理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3、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4、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买受人之间有关转让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从而导致本协议解除时,乙方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六、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向乙方预付代为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所必须缴纳的公证费、印花税等有关税费。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变更协议。
八、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协议,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至上述房产过户完毕时,视为乙方服务内容完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省市(县)的区域性的独家总代理,代理”卓康”离子水瓶系列产品的销售、广告宣传和售后服务,包括今后开发的系列新产品。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销售该产品,也不允许其他人在上述地区销售该产品。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权在上述区域内设立分代理和分经销商,有权组织业务活动,并承担业务所需的旅差费、会展费、区域广告费。甲方对分代理和分经销商不承担责任,不干涉其业务。
2、甲方供货出厂价为:2型(超声波清洗)元/个,2型(内镀钛金)元/个;3型元/个。甲方开具发票并承担运费,乙方若需发汽车快运、铁路快件包裹或集装箱运输则另付运费。
3、乙方保证在以上区域内的年销售总数:2型离子水瓶个,3型离子水瓶个;首批进2型(超声波清洗)产品个,2型(内镀钛金)产品个,首批进3型产品个。乙方除向甲方汇付首批进货的货款(和运费)元以外,并汇付年销售与首批进货数之差额的1/10货款(元),作为取得总代理权的定金。
4、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一年内能完成总代理的年销售总数,该总代理权定金充抵每年最后一批进货款计算,并优先取得次年的总代理权。次年合同另行商定,条文一般照旧。
5、甲方将上述地区的独家总代理证书颁发给乙方(需镀钛证书者另交工本费),并向乙方无偿按比例配给电视和报刊的广告策划,提供广告录相带、光碟,随货按比例配给彩印广告海报标贴广告和资料,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零售信誉卡,同时配给已发表的文章。当乙方要求增多配给的数量时,所需工本费由乙方负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可以在区域内制版印刷分发,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供货时进行运输保险,途中如有配件损坏,乙方在收货后10天内寄回给甲方掉换新品。新配件寄往乙方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需要某些配件供给维修使用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权确定给分代理商和经销商的价格。零售价可适当优惠。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实行信誉销售法,认真为用户办”零售信誉卡”,承诺使用180天内无效退货。乙方应要求分销商对初期的用户作书面记录,定期跟踪调查其饮用效果,以便掌握本地实例,为扩大区域性销售打好基础,同时为品牌建设和产品信誉作出贡献。
8、乙方在市场上发现仿造侵权的产品后,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9、本合同有效期至200年月日。期满前一个月内乙方可声明总代理权定金不充抵货款,同时要求续订次年的总代理合同,并汇付次年的首批进货款,甲方才能将次年的总代理权再次授给乙方。
10、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后,乙方按合同第3条汇付的资金到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
卡号:
交通银行太平洋卡
卡号:
乙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十二
上海xxx电子有限公司(甲方)因与深圳市xxx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产抵押一案,现委托公言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李胜春为甲方非诉讼代理人,主要帮助为甲方草拟三方抵押协议,协助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进行涉案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非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商定律师费按协议收费办法确定,即:
1、签订本协议时,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
2、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签订三方抵押协议之时,给付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
甲方应在本条第1款、第2款约定的时间内,给付乙方应得律师费。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办案费等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或暂停受托事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索未付的律师费、办案费等费用及损失。对甲方拖欠的律师费、办案费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费,深圳市内由乙方负担。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先垫付)。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约定律师费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师费应予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或私自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收律师费和其它费不予退还,约定应收律师费等费用甲方应照常给付。
七、本案有关抵押登记等费用(如房产抵押登记费、信息查询费、公证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涉案房产抵押登记完成止(非诉讼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十三
,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1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
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_________。
(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入。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九条
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__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险公司乙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代理人资格证书号:
代理人展业证书号: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住所地:
代表:______(签字)
邮政编码:
签署地:____________签署地: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十四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货物委托代理进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时,须填写并签发《委托进口确认单》,列明货物详细资料,并于境外发货前两个工作日交至乙方。乙方凭《确认单》报关。甲方对《确认单》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守法经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办理进口所需的各种政府手续,向甲方提供优质供应链服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商业机密,但政府机构调查时不受此限。
第二条乙方代理进口前,甲方将货物价款,税款,代理费先行支付乙方,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等,乙方办理报关付汇。进口完成后,如委托方式为代理购销,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如为代理采购,乙方提供《海关关税缴款书》,《海关增值税缴款书》和《报关单》复印件,开具代理费及代垫款发票。
第三条海关重新核定商品归类和价格后补征的税款和费用,含签发税单后追缴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货物由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深圳货仓,继由深圳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即为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如外包装完好,乙方按外包装标识及境外供货商提供的装箱单收货;如外包装破损或异样,乙方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应甲方要求按装箱单开箱点核收货。乙方向甲方交货时,如外包装完好,乙方按外包装标识及境外供货商提供的装箱单交货;如外包装破损或异样,甲方按乙方出具的点核清单验收。
第五条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如外包装完好,甲乙双方可视其内在货物完好,甲方收货时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收货时发现内在货物异样,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乙方提供手续协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自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起,直至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期间,由于乙方不当装运导致的货物损坏,灭失,由乙方赔偿相应货值,乙方不承担其它连带损失。海关查验可能导致货物极少量短损,乙方尽量将短损减到最低,但不承担该项损失。
第七条如境内外公众假期和政府,银行,企业作息时间原因导致帐款货物未交付,部分或延迟交付,非一方故意行为的,该方免责。如境外供货商原因,导致货物未交付,部分或延迟交付,质量不符时,乙方免责。但乙方应协助或代理甲方向境外供货商索赔与理赔。乙方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甲方给予充分补偿。
第八条因承运甲方货物导致境外供货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乙方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甲方给予充分补偿。
第九条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清理帐款,帐务。甲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从乙方处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结清往来货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期未能清退商品和货款,乙方有权按商品货值的万分之五收取每日保管费。
第十条若本合同任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义务,该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违约方应至少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货值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守约方同时保留追偿权。若本合同任何条款因故失效,其它条款的合法有效性将不受影响。如任何一方被撤销时,该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由其接收方承担。
第十一条一方对因货物委托代理进口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二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十五
甲 方:
地 址:
乙 方:广东邦罡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一案,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由乙方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纠纷的协商、诉讼及执行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纠纷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纠纷的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后,指派本所律师 为承办律师参加甲方上述纠纷案件的代理。甲方保证就上述纠纷案件的处理在委托乙方时没有委托其他代理人,或已与其他代理人解除了代理关系。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承办律师的授权为代理(详见甲方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三)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四)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五)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律师代理费
根据广东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案律师代理费采取 收取,即 。 前期基础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乙方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
除上述律师费外,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邮寄费等;征得甲方同意后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
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预支,乙方及承办律师不垫付工作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工作费 元。如预支的工作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甲方应及时追加工作费用。承办律师应合理使用工作费用、工作费用如有剩余,应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始本案工作。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
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甲方与对方当事人调解、和解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案件完结,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收取律师费,甲方无权据此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
甲方不得因委托案件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的风险,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律师费和办案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不应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谓“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或减少费用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甲方与其他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放弃委托事项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办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
所收费用(不包括已发生的工作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歧义。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乙方代理完成后自动终止。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师费上给予甲方优惠。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和承办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对本委托合同条款有增删,双方应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承办律师执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承办律师(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十六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交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xx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交通银行(签章)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十七
甲方: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仲裁)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与纠纷的代理人。
代理事项:乙方按甲方的委托,在_______________阶段代理甲方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
1、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证据及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证据超出举证期限,导致案件败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1、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派承办律师。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如遇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1、一般代理(按规定收费)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中国论文联盟整理),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该案委托律师费为人民币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师从事与本案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但费用发生前须经甲方同意。
或:
2、风险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实现下列诉讼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标的额的%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a、
b、
c、
3、协商收费方式
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时等方式收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判决书篇十八
乙方: 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