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精选15篇)
计划能够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工作,并且有更好的结果。计划的编写要结合现实情况,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执行性。下面是一份关于计划制定的范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我县全面实行新农合基金总额控制、推进分级诊疗的第一年,为确保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序开展,使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更多实惠,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新农合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建立“一个体系”:开展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完善住院补偿总额控制为主统筹其他考核指标的综合监管体系。
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度。
加强“三项管理”: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经办机构能力。
推进“四项重点”: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建立健全新农合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开展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加大新合政策宣传力度。
(一)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狠抓机构内部建设。一是认真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逐级逐期进行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坚持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新农合服务中心工作会,总结前期工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2.强化服务质量。一是严格按照补偿标准,简便工作流程,确保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即时结报。二是设立政策咨询电话。接受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咨询。三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工作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确保能当场解决的事当场解决,不能办的事及时讲明原因,让参合农民在县新农合中心得到高效满意的服务。四是建立投诉督办机制。为更好地维护参合患者利益,认真落实新农合政策,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县新农合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处理参合农民的投诉,做到每一起投诉都有回复和处理结果。
(二)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紧紧围绕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从基金的筹集、拨付、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着手,规范基金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适时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1.规范医疗机构的资金申报程序。一是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每月25日做好扎账,按规定填写好完整的资金拨付申请表并于31日前上交县新农合中心。二是新农合中心由专人负责收集资料、汇总、核对申报资料,监管人员签字确认。三是向县财政申请新农合补偿资金后,及时划拨到各定点医疗机构专用帐户。
2.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合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参合人员医药费用补偿以外的任何支出。按年度编制新农合基金预算,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3.严格执行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县新农合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新农合公示栏,按规定内容进行公示。
4.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信访内容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1.实行“三项机制”。一是随机抽查、即查即处机制。不定期对定点医疗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无论数额大小,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减,并严肃追究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重点督查、违规通报、班子约谈机制。对有重大违规的医疗机构重点督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医疗机构班子进行约谈。三是动态考评、限期整改机制。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不定期进行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强化整改处罚。
2.开展专项检查。按川卫办发〔20xx〕22号文精神开展新农合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在上半年完成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下半年开展定点村卫生室专项检查。
3.对新农合住院、门诊总额控制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监督。
4.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和大病保险工作。
5.建立健全《关于规范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新农合报销的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
6.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审计、发改、公安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加大对套、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经办机构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快新农合中心机房软硬件的建设,解决网络运行慢和数据处理错误的问题。二是实行新农合联网实时补偿和监测,建立住院补偿网上确认机制,提高分析数据、利用数据的能力;对新农合工作中的资金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汇总分析,逐步实现新农合管理工作制度化,管理程序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队伍专业化。三是通过网络确认患者身份,实现住院补偿稽查关口前移,依托网络加强对参合农民的管理。四是加大通过网络进行新农合信息公开的力度。
(五)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发动。
建立新农合宣传发动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更好地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加大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认识、理解、参与新农合;健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及县合管委、合监委的监督指导作用。
2.紧紧围绕树立和提高农民互助共济意识、疾病风险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和医疗机构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树立参合农民受益典型,以“现身说法”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
3.镇乡、村干部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好新农合个人筹资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村居民的参合率,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1、稳步推进新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筹资工作。继续做好20xx年度全县城乡医保筹资工作,定期跟踪落实乡镇参保筹资进展情况,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率巩固在99%以上。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参保信息录入维护工作,2月底前完成各乡镇最终参保情况的汇总审核结算等工作。
2、认真做好新年度城乡医保政策的衔接工作。根据《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城乡医保市级统筹,认真做好城乡医保新政策的衔接工作。第一,在年度交接期间,认真做好城乡医保新政策的衔接工作,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20xx年度城乡医保补偿政策的调整设定工作,确保城乡新农合政策向城乡医保政策平稳过渡。第二,落实城乡医保市级统筹管理,做好市级统筹前新农合账务核对和各种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明确新农合基金历年基金结余情况,同时按照市级统筹后城乡医保基金“核定基数、分级管理、结余分成、风险共担”的要求,做好市、县两级基金财务管理,实行市、县两级2:8比例承担基金运营风险。第三,做好新农合住院大病补充补偿与全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20xx年5月组织开展新农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待全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出台后,立即落实与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第四,根据市里统一部署,贯彻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城乡医保基金的效用。
3、扎实推进村级普通门诊补偿工作。进一步扩大村级普通门诊补偿定点村卫生所范围,与“海云工程”同步推进,扎实推进“海云工程”定点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村级普通门诊补偿定点范围。
4、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医保费用管控工作。强化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控费指标的分析监控,定期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推进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额预付工作,探索开展县精神病防治院按床日付费改革,推进乡村两级普通门诊总额付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总额付费、床日付费、病种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保障基金运行安全。
5、继续做好城乡医保核销结报、信息维护、大病审核等日常各项工作。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二
1、稳步推进新年度城乡医保参保筹资工作。继续做好全县城乡医保筹资工作,定期跟踪落实乡镇参保筹资进展情况,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率巩固在99%以上。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参保信息录入维护工作,2月底前完成各乡镇最终参保情况的汇总审核结算等工作。
2、认真做好新年度城乡医保政策的衔接工作。根据《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城乡医保市级统筹,认真做好城乡医保新政策的衔接工作。第一,在年度交接期间,认真做好城乡医保新政策的衔接工作,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20城乡医保补偿政策的调整设定工作,确保城乡新农合政策向城乡医保政策平稳过渡。第二,落实城乡医保市级统筹管理,做好市级统筹前新农合账务核对和各种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明确新农合基金历年基金结余情况,同时按照市级统筹后城乡医保基金“核定基数、分级管理、结余分成、风险共担”的要求,做好市、县两级基金财务管理,实行市、县两级2:8比例承担基金运营风险。第三,做好新农合住院大病补充补偿与全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2018年5月组织开展新农合大病住院补充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待全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出台后,立即落实与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第四,根据市里统一部署,贯彻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城乡医保基金的效用。
3、扎实推进村级普通门诊补偿工作。进一步扩大村级普通门诊补偿定点村卫生所范围,与“海云工程”同步推进,扎实推进“海云工程”定点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村级普通门诊补偿定点范围。
4、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医保费用管控工作。强化新农合精细化管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控费指标的分析监控,定期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推进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额预付工作,探索开展县精神病防治院按床日付费改革,推进乡村两级普通门诊总额付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总额付费、床日付费、病种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保障基金运行安全。
5、继续做好城乡医保核销结报、信息维护、大病审核等日常各项工作。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三
我局坚持稳步推进与积极探索并重,提高经办能力,全力推进我县医保工作取得新发展,为构建和谐蓬溪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__年,医疗保险工作要将扩大覆盖、完善政策与改进管理服务结合起来,加强医院的日常管理和对定点医院费用增长过快的管理措施,在贯彻好医保政策的同时,处理好医、保、患三方的利益,同时又能将医保费用降低,使得我局20__年的医疗保险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关键在医院如何作为,要管好医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定点医院的医保管理人员培训。
找准加强定点医院管理的切入点,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确定一名院领导分管医保工作,充分发挥其纽带和桥梁作用,不断完善费用管理与结算方式.实行年度考评和平时稽查制度,不断促进定点医院的优质服务和规范管理。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为了加强“两定”管理,与21家定点医院,57家药店签定了服务协议,并不断完善协议,细化量化协议内容。但是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医保费用控制要求抵触较大,所以导致费用增长过快,关于定点医院费用增长过快的管理措施:
一是要严格管理,确保医保费用收支平衡。
对入院、住院、转院、费用结算、审核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核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格医保基金支付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二是要深化、强化医保定点医院准入制度。
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促进充分竞争,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选择,以协议为依据,规范医疗服务和管理。建立更加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调整和完善医保结算管理办法,改变医保为第三方买单而产生的医患均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问题。
三是要完善社区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单位建设。
引导患者增加社区医疗、基层医保的利用率。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险的首诊,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分流大型医疗机构的小病就诊压力,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降低和减少医疗费用。
四是要建立预警机制。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四
为全面推进我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建设和谐*安的创建工作,实现全县的社会稳定。现将20xx年各阶段的综治、和谐*安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3月份:在全局组织传达全县**工作会议精神,调整“创建和谐*安”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会,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和谐*安”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明确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迅速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和谐*安的创建工作。
1、全面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和谐*安的创建工作,开办宣传专栏,工业滤布制作宣传标语,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之中。
2、明确目标任务,做到“六个确保”即:确保政治安全、确保经济安全、确保社会安全、确保治安安全、确保公共安全、确保生态安全。
3、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做到各项创建工作有布置、有落实、见成效。
4、加强局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常检查和督促安全工作。
5、局两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和督促安全工作,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要进一步完善措施,确保局机关和谐稳定。
6、滤布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到和谐*安的创建工作之中,以营造和谐稳定社会为根本,把开展“建设和谐*安”活动作为保*安、促发展的载体。
1、11月份为组织材料和申报验收时间。局创建工作小组应及时搜集整理,撰写汇总材料,对照文件要求,查找材料是否齐备,该补充的要及时补齐。并装订成册,等待县创建工作组的考核验收。
2、12月份,为迎接县创建工作组考核验收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五
20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奉贤区预防保健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和区政府的各项要求,根据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世博保障成功经验,弘扬世博精神,以“夯实基础、巩固成绩、拓新发展”为原则,确保医改、“十二五”规划和第三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和实施,确保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一、全面完成医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要求实施本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督导和考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3.全面推进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总结和借鉴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经验,全面落实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口腔卫生、眼病防治等区域和机构绩效考核评估,推进各专业公共卫生领域的绩效考核。
二、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和“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
4.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期间疾控妇幼工作,根据国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组织实施区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中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相关工作内容,组织各专业机构实施“十二五”规划。
5.组织各专业机构结合落实医改近期重点工作要求、实施“十二五”规划和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等开展公共卫生工作调研,制定区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实施奉贤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年-)。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分解项目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经费预算,及时落实项目经费。切实落实项目责任制,组织项目管理培训,定期开展督导,加强质量督查。
三、着力夯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基础。
7.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安全性监测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全面开展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在疾控中心推行疫苗全程电子监管;继续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开展以外来儿童等为主要对象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和以进城务工人员等为主要对象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落实消除麻疹措施。配合教育部门落实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六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界首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始终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狠抓队伍建设,以党建引领工作,落实医疗保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形成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并以太和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全覆盖专项治理。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微信新媒体线上学习,邀请党校讲师培训,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开展集体学习、集体研讨,参观党史学习教育馆等方式,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通过深入宣传学习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__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通过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百年党史天天读”,扩大“四史”宣传教育范围,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4.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理论学习,深化警示教育,开展“家生态”建设系列活动,党组书记上专题廉政党课,开展坚决抵制餐饮浪费狠刹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活动,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局党组书记与全体干部职工和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务室负责人开展严禁公款吃喝的预警谈话。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提前谋划,圆满完成参保筹资。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为694548人,按照常住人口612000人计算,参保率达113%,超额完成了上级医保部门参保率99%的要求。按照每人筹资860元(其中个人筹资280元,各级财政计划补助580元)的标准,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总额为亿元,医保筹资工作质量居阜阳市前列。
2.细化管理,基金运行平稳高效。拟定2021年医保基金预算方案,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推进医共体体内二次预算,规范医共体体内、体间、体外结算。截止到10底,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支付万元,其中基本医保累计支付万元,累计补偿人次1251802人次;大病保险累计支付万元,累计补偿人次17954人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万元,获益人次43110人次。医保基金支出在合理区间,做到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提升服务,推进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明确各项医保业务工作的办理流程、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地点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形成闭环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减证便民、提高效率,实现一站式结算,群众“最多跑一次”实现服务全覆盖。同时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推行微笑服务,通过专业服务用语和群众沟通,提高群众满意度。
4.积极创新,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配合阜阳市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付费改革,将治疗路径清晰、治疗费用明确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门诊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确定支付标准。通过调研论证,拟选定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24种,乡镇医疗机构13种,作为界首市门诊中医适宜技术结算类型,向阜阳市医保局请示执行,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5.应保尽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排查,共排查未参保数据疑点1861人,劝交444人,参保率100%,实现应保尽保;建立返贫致贫风险预警机制,按月排查个人支付5000元以上脱贫人员和1万元以上普通居民,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名单管理,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继续执行贫困人口综合脱贫政策,2021年分类支助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36980人,代缴参保资金1035万元。截至到10月,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总费用万元,享受健康脱贫政策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695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万元,医疗救助支付万元,“180”支付万元,政府兜底万元。
6.积极作为,推动集采药品落地惠民。组织实施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及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在我市落地实施,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国家集采和省谈判的药品、高值耗材,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支出,惠及广大患者。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七
一、20xx年1—3月:节前在社区内开展一次“军民共建洁净家园”的宣传和干社员卫生整治活动。给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发“争创双拥模范社区致广大居民的*”。在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共商双拥事宜。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树礼貌礼仪”活动。
二、20xx年4—6月:在社区内出板1期宣传双拥工作各项事迹;巩固社区环境,组织部队官兵在社区开展一次卫生整治活动,对社区内的死角和乱张贴及时予以清理和清洗。请社区医院的医生为社区优抚对象进行免费义诊。
三、20xx年7—9月:利用暑期,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争做礼貌市民,告别十大陋习”及上街开展礼貌劝导工作。
在抗日战争62周年和庆建军节82周年之际,请抗美原朝英雄、老红军覃警明对社区中、小学生讲革命传统教育故事。在建军节前夕,与后盾单位市军分区、区人武部开展一次“军*谊”活动。
四、20xx年10—12月:在元旦、春节前与部队开展联谊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一次国防教育知识竞赛。为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组织部队官兵与居民们一齐共同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扫。
20xx年双拥共建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立足基层,深化军民共建成果,从实际出发,抓住机遇,树立典型,不断创新,把两个基本点精神礼貌建设与双拥共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社区的稳定和发展。主要工作目标是:
一、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双拥意识。
坚持以《弘扬红岩精神,塑造渝中新人》为主题,搞好社区双拥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扬双拥共建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以强大的舆论宣传优势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双拥意识。
二、抓住历史机遇,建立礼貌社区。
结合社区实际,充分发挥社区地理优势,把建立礼貌城市、礼貌社区的成功做法引入社区,使军队与我区之间结成军民共建对子,广泛开展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军民共建活动,构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居面。继续抓好“爱心献功臣行动”,切实解决优抚对象问题。搞好春节、“八一”期间的拥军活动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千方百计为*排忧解难,为优抚对象办实事。
三、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活动。
结合驻军技术力量强的特点,大力开展科技拥军活动,用心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好双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使社区双拥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八
重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最高350元,比高70元。昨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对2017年有关参保缴费政策进行了解读。
个人缴费标准涨了。
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以及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9月-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较今年均有上涨。
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30元和70元。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适用于在今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参保人。2017年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30元和80元。同时,城乡居民20居民医保的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2016年80元/人标准执行。
新生儿参保需出生90日内办理。
据了解,我市居民医保是针对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以及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2017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
要注意的是,参加我市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不同,缴费时间不同。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缴费时间为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而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参保缴费后何时享受医保待遇?
2017年3月1日后缴费,9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了解到,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在2017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2017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在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2017年12月31日。
新生儿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不连续参保,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2016年的额度为每人80元。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属于居民医保基金,不属于个人所有。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还可享受哪些报销?
可定点在基层医疗机构按比例报销100元。
2017年,参保的城乡居民和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在享受门诊定额包干报销基础上,还可享受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其报销标准为: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及一级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并发生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的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100元/人;未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60元/人。
大学生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的普通门诊按100元/人定额标准由其单位所属的内部医疗机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及报销限额等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线电话12333。
目前参保后能报销多少?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门槛费)报销比例。
提高。
2017年6月。
参保缴费的。
一档140元/人・年。
二档350元/人・年。
2017年。
参保缴费的。
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目前全年报销。
封顶线。
一档8万元。
二档12万元。
1.2016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2.2017年或将启动实施医保整合最新消息。
3.2016年泸州建议稳定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最新消息。
5.2016浅析医保整合方案:体现均等化。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九
近日,长沙县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全县享受居民医保住院报销的有7万余人次,住院基金支出1.64亿元,门诊报销28.5万人次,门诊基金支出810万元,切实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负担。
自以来,长沙县每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都超过98%,年参保人数突破72万。在,长沙县居民医保在全市率先试行了“基本医疗普通门诊统筹”和“居民大病医疗”制度,有效满足了参保群众从小病门诊到大病住院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据相关文件规定,20长沙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其中,“三无”人员、城乡低保人员、优抚人员、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或财政部门根据政策规定代缴。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十
20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的养老保险费。
据介绍,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1月1日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居民,允许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齐15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自批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直至亡故为止。
本市2015年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相关参保缴费政策实行“三年”过渡期,一是过渡期内年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申领老年人生活补助;二是过渡期内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以上两项政策将于年1月1日停止执行。
市人社局特别提醒,未参保缴费的居民,要把握好参保缴费时限,尽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时享受政府惠民利民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十一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和社会进步的发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近期,我所在的社区开始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政策,每个居民都要参与其中。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性和对我们生活的影响。以下是我对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的心得体会。
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的一大难题就是经济压力。作为居民,每月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医疗保障费用。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居民来说,这笔费用可能会加重家庭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在一些发生突发事件时,无法预料的医疗开销会让一些家庭难以负担。然而,我认为这种经济压力是必要的,因为它保证了我们在遇到疾病时可以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从而保障了我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改善了我们就医的便利性。在过去,很多城乡居民因为经济原因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障,导致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现在,在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下,我们可以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无论是在社区医院还是大医院,我们都能享受到相同的待遇和服务,不再因为经济条件而被拒之门外。
城乡居民医保的征收对于医疗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之前,很多城乡居民由于无医保,只能选择一些价格低廉的医疗机构就医。而由于受到资金限制,这些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水平并不高。但是,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制度的实行,医疗机构获得了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提高了医疗设备的配置和医疗技术的水平,城乡居民也能够在就医中享受到更好的服务。
城乡居民医保的征收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以往,很多因病致贫的情况比比皆是,许多家庭因为高额的医疗费用而无法承受,最终导致贫困。而现在,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的实行,有效避免了因病致贫的风险,提高了社会的稳定性,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城乡居民医保征收虽然带来了一系列的好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一些征收政策的执行不严格,让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逃避了应有的征收责任,也没有很好地降低各地区的医保筹资压力。因此,我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政策的监管力度,确保政策的公平和效果的实现。
总之,我深刻体会到了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的重要性和对我们生活的积极影响。虽然征收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但它也为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和便利就医环境。同时,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的实行也促进了医疗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的促进。然而,仍然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其公平性和有效性。只有通过不断改进和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全体居民的健康和福祉。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十二
2328.6元。
二档全年缴费。
5122.92元。
12月9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2017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46572元(3881元/月),分为两档: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在2017年度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62091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满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年度缴费金额为465.72元。
个人身份参保人员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及时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
如未及时足额存款或扣款不成功的,须在2017年4月10日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清缴费;若超过4月10日再办理补缴,则从本人缴费成功之月起的第七个月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延伸阅读:
重庆的社保卡和医保卡已经统一成一张带有金融功能的芯片卡。
重庆的社保卡与医保卡已经统一为带有金融功能的芯片卡,上面有持卡人的照片、身份证号码、社保号等信息。新卡需要到持卡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卡的关联银行营业点激活后才能使用。逾期未激活的,社保卡功能会被冻结。办卡可以咨询自己单位的人资部门。注意:如果原单位办理了社保卡,新单位是办不了的。一般办理社保卡到发卡到个人手中,需要2到3个月的时间。查询医保卡账户情况你可以拨打重庆的社保服务电话12333,按照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可以查询缴费基数和医保账户余额。
单位与个人的医保缴纳比例。
1、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
2、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或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
3、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4、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2016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5.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查询方法(推荐)。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十三
目前,全区正在开展20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便于参保群众更好地了解有关参保缴费政策(不含大学生参保政策),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区社保局有关负责人:
问:哪些人员应当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答: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在黔高校、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和2017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均应参保缴费。
问:参加我市2017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在什么时候缴费?
答:1.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2.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问:我市居民医保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新生儿在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在2017年7月至9月底(新生儿在2017年7月至12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承担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目前财政补助标准为420元/人.年)。
答: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参保缴费或交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代办参保缴费。对举家外出在市内其他区县异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县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居住地区县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
新生儿独立参保,由其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手续。
答:1.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在2017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2017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2.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2017年12月31日。新生儿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问: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的通知》(渝人社发〔〕237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在定额包干使用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费用实行统筹基金支付,按人头付费和定点服务管理。其2017年的政策为:
1.2017年城乡居民的普通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为80元/人,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在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须在次年连续参保缴费后)。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2.2017年,参保的城乡居民在享受门诊定额包干报销基础上,还可享受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其报销办法和标准为:
(1)参保人员可在其参保地或居住地由本人自愿选择一家医保基层医疗机构(目前为已与区社保经办机构实现联网结算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为本人普通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并签约,在签约医院看门诊发生的符合我市医保支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全年报销限额为100元/人。
(2)未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并签约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发生的符合我市医保支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全年只能享受60元/人的限额报销。
如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线电话12333了解社保政策知识查询。
3.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告。
4.河南2017年起,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
5.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最新调整。
6.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已拟定。
7.明年起河南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
8.关于江门着力打造城乡一体智能便捷社保经办新服务。
9.22个省级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10.2017年郴州将发放350万张。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十四
2017年重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最高350元,比2016年高70元。昨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对2017年有关参保缴费政策进行了解读。
个人缴费标准涨了。
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以及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较今年均有上涨。
2017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30元和70元。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适用于在今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参保人。2017年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30元和80元。同时,城乡居民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2016年80元/人标准执行。
新生儿参保需出生90日内办理。
据了解,我市居民医保是针对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以及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2017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
要注意的是,参加我市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不同,缴费时间不同。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缴费时间为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而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参保缴费后何时享受医保待遇?
2017年3月1日后缴费,9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了解到,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在2017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在2017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在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2017年12月31日。
新生儿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不连续参保,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2016年的额度为每人80元。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门诊定额包干资金属于居民医保基金,不属于个人所有。对没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未使用完的定额包干资金不再结转和使用。
还可享受哪些报销?
可定点在基层医疗机构按比例报销100元。
2017年,参保的城乡居民和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在享受门诊定额包干报销基础上,还可享受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其报销标准为: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及一级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并发生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的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100元/人;未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属于我市医保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60元/人。
大学生2016年9月-2017年8月学年度的普通门诊按100元/人定额标准由其单位所属的内部医疗机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及报销限额等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员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线电话12333。
目前参保后能报销多少?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门槛费)报销比例。
提高。
2017年6月。
参保缴费的。
一档140元/人・年。
二档350元/人・年。
2017年。
参保缴费的。
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目前全年报销。
封顶线。
一档8万元。
二档12万元。
1.2016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2.2017年或将启动实施医保整合最新消息。
3.2016年泸州建议稳定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最新消息。
5.2016浅析医保整合方案:体现均等化。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篇十五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做好xxxx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_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及《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1〕58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筹资标准。
第三条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在我县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条参保方式。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以个人或家庭。
第七条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四章参保手续的办理及缴费方式。
第八条城镇居民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负责检查核实参保人员的信息是否准确、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参报表》与城镇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限上报县社保经办机构。特殊困难群体办理申报登记时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第十条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第十一条参保人缴费必须按年度一次性缴清全年保费。第十二条已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金融代办机构办理银行存折(卡),并在规定的缴费日期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由代办金融机构代为扣缴。
第五章养老金待遇标准与领取。
劳动教养期满后,再继续为其发放养老金待遇,停发期间的养老金待遇不予补发。
第十六条待遇调整。xxx县将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第六章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县社保经办机构开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收入户主要用途是暂存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向财政专户上缴的养老保险费收入;支出户主要用途是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和支付养老金待遇。启动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的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第十八条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第十九条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街道(乡、镇)每年对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定期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低保对象、爱国宗教人士,凡年满60周岁的,可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养老金,并继续享受本人原来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各项待遇。低保对象按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待遇可不计入家庭人均收入。
第二十六条xxx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衔接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九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九条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宣传、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办、残联、民宗委、公安、民政、发改、统计、人口与计划生育、审计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总结推进,协调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xxx县将根据国家、自治区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适时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