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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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xx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华安县水利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二
发包方(甲方): 水电站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提高银山背电站经济效益,力求实现甲、乙双方利润最大化,甲方愿意发包、乙方愿意承包水电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五年,即从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至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二、承包方式:
1、工资、管理费用按照年发电量提成。即将年发电量分成四档,并按每档完成的电量甲方计付乙方的工资及管理费用:㈠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㈡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㈢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㈣年发电量超过万kwh,但在万kwh之内,乙方除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外,超过部分乙方每千瓦〃时提成0.04元;年发电量超过万kwh以后的电量,乙方每千瓦〃时提成0.05元。完成第“㈠”档而未达到第“㈡”档或完成第“㈡”而未达到第“㈢”档的,以前一档计付工资,超过部分的电量按照0.02元/kwh计付乙方报酬。若完不成第“㈠”档,由乙方负责按照结算均价补足万kwh电量,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照付。
2、生产开支等费用包干。承包期内,甲方每年出资**元,用于机组维护、加机油等。
三、以上乙方提成所得和包干的费用,包括了乙方的劳动报酬、安全风险开支、设备维护费用、生产开支等电站运营管理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除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当年雨水好、发电量多而减少乙方提成;乙方不得以当年雨水差、发电量少而要求甲方增加报酬。
五、在承包期内,若遇电价政策性调整,甲、乙方的结算方式不变。
六、乙方承包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壹万元承包押金五年承包期满后,甲方退还给乙方。若乙方中途退出承包,无论什么原因,押金不退。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向甲方索赔。
七、甲、乙方的责任划分
㈠甲方:1、与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协议,申报电量计划。
2、负责与电力部门电费结算、到有关部门税费交纳。
3、承包期内,一次性出资**元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给明渠加高,以使电站更安全和更好地出力。乙方完工且甲方验收后,甲方付款。
4、承包期内,若渠道上方滑坡,使渠道损毁3米以上,由甲方负责修复。双方不计停电损失。
5、变压器、高压计量装臵若遇雷击损毁,由甲方负责修复,若是人为造成,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双方不计停电损失。
6、管道和金属构架刷油漆。
㈡乙方:除以上约定甲方责任外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的结算方式:从承包的第二个月开始,甲方每月预支给乙方**元生活费。以合同约定的完整的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在一个周期内的最后一个月末结算全部承包费和包干费。
九、其它约定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公物、工具等必须严格管理,勤于维护。电气设备的运行操作必须符合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要求。严禁发电机组超负荷运行。
2、对所有损坏的电气设备的维护、更换,备品、备件全部由乙方负责,对不合格的产品严禁进入电站使用。
3、本合同签定前,甲乙方现场移交,乙方没有书面提出异议且甲方没有书面认可,即乙方认可甲方发包的电站一切设备、设施运行完好。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测试,对不合格、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更换或修复;渠道、管道(包括后增加的塑料引水管道)、前池、大坝等设施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4、乙方应妥善处理好与周边村组、群众的关系,若发生用水或赔损等矛盾、纠纷由乙方负责。
5、在承包期内,若乙方(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伤事故、病痛或者导致第三人事故,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6、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供电。若乙方私自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转供的电量电费纳入甲乙方结算。
7、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照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要求进行运行管理、维护操作,并负责每天向电力部门报负荷以
及安排的其它工作,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费用。
8、本电站与电力部门结算的无功奖罚全部归乙方。
9、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大力加强内部团结,荣辱与共,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电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不能因承包了而无视甲方的正确意见。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解聘人员和终止合同。
10、双方认可,以20xx年4月19日电力公司抄见本电站的电表数为准,即上网有功起码:1463.0,无功起码:827.0;下网有功起码:8.3,无功起码:84.0 ;倍率为700倍。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甲方盖骑缝章生效,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签章):电站 乙方(签名手印): 委托代理人:
二〇〇七年 月 日 二〇〇七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加强电站的运行管理,提高电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电站董事会研究决定,对电站运行管理实行承包责任制,将电站运行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内容和项目
1、电站大坝、闸门、渠道、栏网垃圾、厂房、宿舍、升压站、高压线路及电站相关设施的巡视、维修、管理。
2、发电运行、水工系统等的巡视检查、维护。
3、全部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机电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
4、高压线路的巡视检查和维护(如出现故障所需材料由甲方购买)。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要有 名中级电力技术职称人员。发电人员具有实际操作经验及小件维修能力。
2、电站设备在运行中,大坝要有乙方专人管理,无重大特殊情况,电站人员定编 人,按三班制运行,每班值班人员不得不少于 人,汛期每班不少于 人。
3、乙方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不得离开机房,发现无乙方人员值班每次罚款伍佰元。
4、因乙方值班人员操作失误或不在机房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由于乙方值班室人员对事故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造成事故扩大,损失单元件超过伍佰元以上(含伍佰元),由乙方负责50%的费用,自然磨损和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乙方要保证经常检查渠道设施和电站相关设施,巡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即时报告甲方进行处理。
7、乙方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检修材料由乙方列出清单,甲方负责购买,且不另行负担乙方检修工时费。
8、乙方视水流量按电功机率尽量满负荷发足无功。
9、乙方严格控制管理好职工用电及近区用电,尽量做不到不倒电。如发现近区有倒电供电情况乙方应即时拉闸处理,严禁倒电供电,否则视情况处罚乙方。
10、乙方发电任务每年上网电量(含近区电量)为 万度( 千瓦/小时)。
11、乙方为乙方所有电站工作人员买好人身保险,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2、乙方负责引水渠网垃圾的即时清理,保证水流畅通。引水渠不准拉闸捕鱼,否则每次罚款10000元。
三、甲方职责
1、甲方按电网每月的上网电度加近区用电电度给乙方计算承包费。
2、甲方支付乙方承包费标准:500万度以内按人民币每度 厘计算承包费用,超过500万度电量以上的部分按每度计算承包费用(以电站结算电量为计算依据)。
3、易损耗性材料由乙方列出材料购买清单由甲方出资购买。
4、甲方按每月电话费补助给乙方 元包干使用,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其它事项
1、乙方承包后,必须保持宿舍、厂房、附属设施和机电设备的完整、良好、整洁,承包期满后,移交给甲方时,对上述项目也必须保持完整、良好、整洁、如有缺陷,修复后方能交给甲方,无法修复的照价赔偿(设备本身缺陷和自然磨损在外)。
2、乙方必须控制职工用电,职工用电每人每月 度内不收费,超过 度的按上网电价收取电费。
3、甲方对电站配备的全部工具和备用品主生活用品,在承包时如数移交给乙方,乙方承包期满后移交给甲方作价自行带走。
4、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停机,超过 天(不含 天)以上的部分由甲方付给乙方值班人员(按值班 人计算)每人每天30元,五天以内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5、近区用电由乙方每月和甲方共同负责抄电表,乙方负责检查是否有偷漏电行为,如发现有人偷电应即时报告甲方作出处理。并根据甲方需要(特殊情况)随时配合收取电费。
6、高压线路维修时甲方负责购买材料和支付乙方以外工人的工资。机电设备大修时需要三人或三人以上工作的甲方补给检修人员每人每天元工资。如另请厂家师傅解决问题由甲方负责开支。
五、付款方式
1、发电承包费:在电力公司拨付电费的前提下,丰水期付给当月应付承包款的80%,枯水期当结清,其余部分年终时由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六、承包时间
承包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四
甲方:信宜市水务局
乙方:
20xx年1月22日,信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向社会公开招标发包其属下企业信宜市响水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经营权。在竞标中,(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按招标规定,电站经营权由乙方承包。为了更好地管理好该电站,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公证、务实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电站权属问题
(一)所有权
电站的所有权永属甲方所有。该电站一切固定资产,不论新旧和何种形态,其产权、财物处置权属甲方所有。
(二)甲方将电站经营权发包给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只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的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的时间为: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乙方义务及权利
(一)义务
1、如无特殊情况,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千元(小写
385000.o0元)租金,分两次交,第一次于每年的7月30日前交纳贰拾万元整(小写20xx00.o0元),第二次于次年的l月30日前交纳壹拾捌万伍千元(小写l85000.o0元)。
2、乙方将电站每年的税后电费总额的30%划给信宜市财政局。
3、乙方负责缴纳电站的营业税。
4、电站发生机械、生产、人员、灾害等事故,乙方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
(二)权利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拥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拥有电站员工的聘任、管理、使用等权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有权聘用电站部分原职工。
3、乙方拥有电站的改造、维修方案制订权。
4、如遇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电站毁灭或未毁灭但已损毁严重,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出承包,有权领回全部押金。
四、甲方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义务、责任
1、电站的一切证件由甲方负责办理,也可委托乙方代办理。办理电站证件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要按规定按时办理电站相关证件的年审。
2、甲方派日常管理人员与乙方经营管理负责人协调电站日常工作,如有变换甲方管理人员,当日知会乙方。
3、因电站属甲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电站所得税由甲方负责缴纳。
4、甲方负责因电站发包造成原职工下岗的思想解析工作、安置工作、谴散工作。如因电站原职工思想不通,造成电站承包期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给乙方。
5、电站一切农业关系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完毕,不得影响乙方生产。
(二)权利
1、甲方有与乙方协商制订电站改造、维修方案的权利。
2、甲方有每年从乙方收取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干元(小写385000.o0元)租金的权利,如乙方不按时按额交纳,有终止电站承包合同的权利。
五、押金、守约、违约问题
(一)押金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作押金。竞标时,乙方提交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入作承包押金,不足部分,乙方在签本合同一次性交清,共150万元人民币。甲方开具收据给乙方。乙方如约履行合同,甲方在合同到期之日,将押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全数退回给乙方。本承包合同到期,如甲方不按时退还押金,乙方按日利率万分之十向甲方计收滞纳金。
(二)押金保管方式。乙方交给甲方押金,甲方作为电站产权方不能变相把押金变作提前收取承包金,改变资金用途,押金应专款专用。甲方收到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押金,全数壹笔存入甲、
乙双方共同选定的银行或信用社,共同监督,每次存定期五年。不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提取、动用押金。
(三)押金利息归属。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押金作为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
(四)如乙方要解除本合同,不承包,保证一切机械运行正常,并交清该年度内承包款项给甲方,甲方扣除10万元押金后,5天内将余下140万元押金全数归还乙方。如甲方违约,甲方10天内双倍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电站的维护、维修
1、现有设备使用,维护,操作方法正确(确保上班当值人员持证上岗),如果电站机械自然老化,如压力管壁外层氧化生锈、压力管变薄、穿孔出现事故。购进更换现有设备造册登记,维修过程中更换被损物件,统一交给甲方。
2、新增固定资产,如原发电机欠发无功,对网路造成影响,欠发3度无功扣(罚)1度有功,电力部门已经作出处罚都不整改,仍然无动于衷做法,提出疑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对该问题一次性投入,该固定资产长期使用,固定资产属甲方,应由甲方出资购进。
3、甲方交好的,正常的电站机械给乙方经营,到时交回给甲方的也一样,或至少都正常运作,但外表旧了些少,属合理。
例如甲方交汽蚀穿孔转轮给乙方,要乙方交完好无缺的转轮给甲方,这种做法有失公平。安装远程计量监控设备,不能说在乙方经营时就安装,
十年后就拆走或无偿送给甲方,因为远程计量属高压计量组成部分。交接前一切设备运行正常,如有残缺的甲方负责修理完毕才交给乙方使用。
4、无过错行为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1)、小额维修费用问题。每次维修费用人民币伍佰元以下的,由乙方解决。
(2)、大额维修费用问题。每次维修费用人民币伍佰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
(3)、一切油类生产易耗物均由乙方负责,从中标之日起电站内存油类及其他物料乙方可使用,乙方用完后,其需多少甲方不负责。
5、行为过错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如乙方人为造成,需维修的,如操作失误等,不管费用大小,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人为造成,需维修的,不管费用大小,由甲方负担。
6、自然灾害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因电站属甲方所有,一切自然灾害造成电站需维修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小额度每次500元内的均由乙方承担,超额部分全由甲方承担。
七、特殊情况下租金问题
(一)自然灾害造成的停产情况下租金问题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电站停产,不能发电,根据《合同法》规定,乙方将自然灾害及电站停产情况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造册登记签证,按每天实际发电量与租金进行相应比例扣减租金。并进年底
应交租金核算。电站停产时段的发电量计算方法参照前后的日发电量,对比计算停产损失标准。如果出现连续停产2个月不能开机发电,则按月数占全年的全额承包租金比例计算。
(二)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情况下租金问题
正常生产是企业生命,停止生产即企业无法生存。因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乙方将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情况报甲方,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清楚,并进行修复,造册登记签证,按每天实际发电量与租金进行相应比例扣减租金。并进年底应交租金核算。电站停产时段的发电量计算方法参照前后的日发电量,对比计算停产损失标准。如果出现连续停产2个月不能开机发电,则按月数占全年的全额承包租金比例计算。
八、电站经营权交接
(一)交接时间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电站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移交给乙方。
2、本合同规定的承包到期之日,乙方将电站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交回给甲方。
(二)交接内容及方式
1、甲方将电站的一切证件移交给乙方管理。乙方要妥善保管。
2、甲方将电站的公章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要依法使用电站的公章,不能违法使用。
3、甲方将电站的帐户交乙方使用、管理。移交支票,更改财务印鉴。
4、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到电站造册登记电站所有设备、资产,登记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人员在册上签名,有公章的加盖公章,再加盖电站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竞标时,甲方已经声明,电站原有的一切设备、资产不动,交给中标方管理使用。否则作违约论。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充分理解,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xx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
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华安县水利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水资源,提高电站的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电站的运行管理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项目与内容
第一条 乙方负责该电站水工建筑物和机电的运行管理及保护业务,即发电保护业务。
第二条 电站的运行人员工由乙方聘请,并可辞退、调整、解雇所聘请的人员,但不能影响电站的运行、生产。
第三条 承包期限初订为 年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结算方式
第一条 乙方承包期向甲方提取下列运行费用(即承包费用),乙方每年承包甲方电站(以供电部门每月结算为准),每度电量提取运行管理费人民币 元计算。
第二条乙方在承包运行管理费用,按季度结算,并应在次月中旬付清。如有拖欠除非经乙方同意,否则将停止发电,所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待付清后才发电运行。
第三条因该电站设备(含水工建筑物、砼结构、机电设备、输变电线路等)的质量问题而致使运行中断,乙方的工作人员除正常需要留站外,其他人员撤离该站。
三、双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发电的设施和设备给乙方管理维护,如水工建筑物、砼结构、机电设备、输变电线路等。在承包期内如设施和设备损坏(不是人为的),甲方投入资金进行维修,如价值在叁佰元(¥300.00元)以下的则由乙方自行维修或请师傅,如损失超过叁佰元(¥300.00元)以上的则由甲方维修,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甲方可派人验证)。
2、甲方提供住房、家具、生活用具、生活用电等给乙方使用。
3、承包期间涉及的征地、山林使用权、水源使用权、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应负责联系并及时处理,并不能影响电站工作的运行。
4、因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增加的设备及线路改造费用由甲方负责。
5、乙方在承包期内要精心管护好电站,加强组织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充分发挥电站的经济效益,实行安全、多发、多供的发电原则。
6、压力水管三年油漆贰次,油漆款由甲方负担(油漆款每次贰仟元人民币),乙方负责油好。
7、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保证电站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并能上网为合格,才能移交给甲方,如乙方继续按本合同承包运行,甲方应优先安排。
四、以上合同条文内容双方遵守执行,如有违约,其一切责任由违约方负责。在履约过程中如需要修改、调整合同条款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协商可延续。
甲方: 乙方承包人:
代表签名: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二级水电站经营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充分发挥电站经济效益,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查并同意乙方承包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全权承包二级水电站的生产运行、安全生产和维护管理。乙方是电站一切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责任人,应保证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自主组织和管理电站生产,切实处理好电站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助甲方协调电站与电网的关系,不具体承担电站的外围业务;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二、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由乙方聘用,乙方必须保证被聘用的机电运行人员应具有中技文化程度和电站实际运行经验,身体健康。乙方对自行聘用的职工,应加强政治思想、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承担其安全责任。
三、承包范围:乙方承担二级水电站所属的拦河坝、引水隧洞、渠道、前池、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发、配、输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修)和管理工作。
四、承包年限: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视情况而定,可以优先续签。
五、承包费用:乙方运行承包价格:按销售结算有效电量提取生产运行费用,年发电量 万度及以下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以上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提取的承包费用于电站设备设施运行、简单维护和承包人及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开支。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售电量生产指标的90%拨付乙方运行费用,其余费用在承包期满1个月内全部结清。由于甲方原因或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连续停机15天以上,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和设备看守工资1500元/月。
六、无功考核:如电网对电站实行无功考核,当月销售结算有效电量少于20万千瓦时,因少发无功被电网所扣无功费用双方各承担50%,否则不实行考核。
七、电站检修维护责任划分:电站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划分为一般维护、年度检修和大修三类。其费用除已明确由甲方承担的外,其它正常运行、材料及用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承担平常的一般维修,低值易耗品、易损件(单件价100元以内者)、日常运行消耗性物品由乙方承担费用。其他需更换的设备元件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生产运行、安全生产中根据设备、设施的实际运行状况负责搞好一般性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乙方必须承担一年一次的全面性年度检修、维护任务,配合完成设备预防性、调整试验,检修材料费和预防性试验费由甲方承担。年度检修、维护包括机电设备检修维护、金属结构件的去污刷漆防锈处理、引水渠道(隧道)清淤、砍青、输电线路及近区供电设施维修、砍青等任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的年度检修计划交甲方审查,甲方自收到计划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计划审定工作并交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按审定计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检修任务和设备试验调整,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3、大修项目及时间,由甲方根据有关规程和电站生产实际决定,乙方安排人员配合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4、电站所属的大坝、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等土建部分的维修,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组织验收。
八、乙方要加强与电力公司调度室的联系,提高运行效益,做好每月上网电量核算工作。每月底向甲方汇报运行情况。
九、甲方负责备齐机组应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图纸资料交乙方管理、使用。电站需配臵的运行、检修用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及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属电站固定资产性投资费用由甲方开支。
十、乙方应加强管理,如因乙方责任(如管理不善、处臵不当、违章作业、失职、失误等因素)给电站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甲方在损失范围内视情节确定。如因人力不可抗拒或设备、设施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及其所聘职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遵纪守法,职有违法违纪行为,后果自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生产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运行人员不能擅自离岗和违章,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乙方承包费100元,违章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承包并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十三、未经甲方文字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电站的设备、工具厂房、宿舍、站属土地等固定资产及其它附属设施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出借、出租,不得擅自扩大供电范围。
十四、承包期间,如乙方因工作不称职或丧失承包能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主动要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否则,按单方违约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承包期满,合同不再延续时,由甲方组织人员对电站设备完好进行检查,电站设备完好率须达到95%以上,乙方必须把甲方所有的器材、物资、用品、资料移交给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即行接管电站生产运行业务,使电站正常运行。
十七、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交甲方承包押金 元整,确保履行合同规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八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山阳市衡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调,就甲方所有的*镇水力发电站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镇吕村的水力发电站及辅助用地20亩,承包于乙方进行经营,具体设备详见清单。
二、乙方承包期限为30年,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金每年元。交付时间为每年年月日。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有关经营手续,以保证乙方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正常运营。
五、乙方负责对其水电站的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和更新。所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六、乙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承包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七、如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营时,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每年的承包金,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力加收乙方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八、因国家政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本着为对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问题,力争使各自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九、承包期满,双方应对承包经营期间的资产进行合理清算,并优先由乙方进行继续承包。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_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营变电站引水工程。
2、工程地点:上营村。
3、工程主要内容:1500米dn40给水管道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8天,预定20_年4月2日至20_年4月10日止。
三、工程承包价及其它
总承包价800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项。
四、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规划、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要求及数据;
2、监督工期及工程质量、施工进度,配合乙方做好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施工。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每个单项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施工现场。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2、工程竣工验收后达到建设局要求,方为合格工程。
3、主要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合格证明,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方可进场施工。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付5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0%。乙方开户名称:禄丰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禄丰农行营业室
账户:
七、工期延误
若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则按500元/天罚款。工期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一年。
九、安全施工要求
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甲方及监理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好相关设施和保护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乙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标准进行赔偿。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禄丰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双方二份,
十三、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
姓名: 身份证:
为了更加规范管理____________电站,经过股东会议决定,同意将电站承包给乙方二人承包运行管理。
一、承包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运行管理。
二、承包方式:甲方把电站运行管理权(财产保护权)承包给乙方,承包时间暂定壹年,从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乙方拥有电站的运行管理权(财产保护权)但无权转让运行管理权给第三方。乙方承包期内电站及电站所有财产属甲方,乙方有责任对财产进行保护,不得挪用、损坏和遗失,否则由乙方按照原价赔偿给甲方。
三、承包经费:甲方每度峰电提取肆分伍厘钱,谷电提取肆分钱给乙方作为承包费用。甲方1月、2月、9月、10月、11月、12月六个月每月底预付给乙方贰仟元(20_元)人民币,3月、4月、5月、6月、7月、8月六个月每月底预付给乙方叁仟元(3000元)人民币,全年合计叁万元(30000元)作为乙方电站运作经费;余款到农历年底前按供电局结算电度数(不除线损)一次性结清,如果天旱无水发电,甲方也要保证上述每个月的运作经费。
四、机械维修:乙方有责任对电站机械进行保护与维修,正常操作与运作情况下出现机械损坏,配件贰佰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人工费也由乙方负责;配件贰佰元以上的由甲方出机械配件,人工费由乙方负责(损坏情况以水利部门核实为准)。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出现的机械损坏,配件和人工费都由乙方承担。如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用承担责任,但双方有义务尽快排除故障,恢复生产。
五、安全管理:乙方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输电线路的维护和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乙方聘用上岗人员必须年满18岁以上60岁以下,熟练水电站运行的操作工,禁止带病、饮酒及伤残人士上岗,乙方因违规操作而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每年夏冬季要对输电线路下方的草木、渠道及压力管道的杂草进行一次安全标准清理。
六、管理程序:为了便于管理,甲方推出三名股东作为理事协助电站管理,其它股东不能直接干涉电站日常事务,乙方的日常事务必须经与三名理事研究,达成统一意见后方可执行。
七、职工管理:承包期内,由乙方安排电站职工,甲方原则上不能干涉。承包期内,乙方要和谐处理好与村民的关系,如因村民关系处理不当引起生产不正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接待问题:镇村一级关系(包括抄表)的接待由乙方自行处理,市级以上的接待由甲方负责,甲方股东进电站的伙食问题自行解决,乙方没义务接待。
九、违约责任:电站机械有故障(含各种因素)影响电站生产,乙方要及时解决,并恢复生产,乙方解决不了的事情要及时通知甲方,共同解决;若乙方对电站管理不善,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所写的“第三项”,保证电站正常运作,逾期10天以上,按3%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二份,不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自签字后生效,双方自觉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发包方拟实施 流水电站工程总承包,发包人与承包人于20_年 月 日在 友好协商下,达成协议施工协议,接受承包人以合同价人民币约亿元(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作为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不缺陷等的投标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项目单价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为计算依据一级一档下浮15%取费计算,材料费采用工程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材料价格进行调差计算,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按09标准执行验收。
2、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发包方交纳20_万元作为工程保证金,转入发包方的基本账户双控。招投标程序完成后,在承包方人员、机械进场三日内发包方举行开工典礼,开工三个月后一次性全部解控。如承包方不履行本协议,该工程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予以没收;如在上述资金双控期间乙方严重违约的,没有解控的工程保证金余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予以没收。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工程费用按工程总价的0.5%计算
4、本合同自第二条约定的20_万元保证金双控手续完善之日起生效。
5、结算方式:承包方进场施工三个月后,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报送的价款结算申请书相关资料后七日内完成审核,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工程量和价进行核定,该期间发包方无需向承包方支付任何款项。以后双方按每月结算,承包方每月25号申报单月工程量,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报送的相关资料后十日内完成审核,以发包方审核的量和价在七日内承包方支付工程完成量价款的85%,双方按此方式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方在扣除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将工程全部尾款一个月内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条件成就时或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给承包方。
6、履约保证金:发包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以本合同第二跳约定的承包方进场施工三个月所完成的工程量核定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如该工程款额低于20_万元的,以完成20_万元工程量的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
7、炸材购买、管理由发包方统一购买保管,承包方在发包方库房领用,费用按市场计算。
8、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9、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未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转包。民工保证金由承包方交纳和承担。
1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招投标程序完善后双方以补充协议或者其他文书对本协议进行完善,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发包人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人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加强电站的运行管理,提高电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电站董事会研究决定,对电站运行管理实行承包责任制,将电站运行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内容和项目
1、电站大坝、闸门、渠道、栏网垃圾、厂房、宿舍、升压站、高压线路及电站相关设施的巡视、维修、管理。
2、发电运行、水工系统等的巡视检查、维护。
3、全部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机电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
4、高压线路的巡视检查和维护(如出现故障所需材料由甲方购买)。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要有 名中级电力技术职称人员。发电人员具有实际操作经验及小件维修能力。
2、电站设备在运行中,大坝要有乙方专人管理,无重大特殊情况,电站人员定编 人,按三班制运行,每班值班人员不得不少于 人,汛期每班不少于 人。
3、乙方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不得离开机房,发现无乙方人员值班每次罚款伍佰元。
4、因乙方值班人员操作失误或不在机房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由于乙方值班室人员对事故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造成事故扩大,损失单元件超过伍佰元以上(含伍佰元),由乙方负责50%的费用,自然磨损和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乙方要保证经常检查渠道设施和电站相关设施,巡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即时报告甲方进行处理。
7、乙方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检修材料由乙方列出清单,甲方负责购买,且不另行负担乙方检修工时费。
8、乙方视水流量按电功机率尽量满负荷发足无功。
9、乙方严格控制管理好职工用电及近区用电,尽量做不到不倒电。如发现近区有倒电供电情况乙方应即时拉闸处理,严禁倒电供电,否则视情况处罚乙方。
10、乙方发电任务每年上网电量(含近区电量)为 万度( 千瓦/小时)。
11、乙方为乙方所有电站工作人员买好人身保险,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2、乙方负责引水渠网垃圾的即时清理,保证水流畅通。引水渠不准拉闸捕鱼,否则每次罚款10000元。
三、甲方职责
1、甲方按电网每月的上网电度加近区用电电度给乙方计算承包费。
2、甲方支付乙方承包费标准:500万度以内按人民币每度 厘计算承包费用,超过500万度电量以上的部分按每度 计算承包费用(以电站结算电量为计算依据)。
3、易损耗性材料由乙方列出材料购买清单由甲方出资购买。
4、甲方按每月电话费补助给乙方 元包干使用,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其它事项
1、乙方承包后,必须保持宿舍、厂房、附属设施和机电设备的完整、良好、整洁,承包期满后,移交给甲方时,对上述项目也必须保持完整、良好、整洁、如有缺陷,修复后方能交给甲方,无法修复的照价赔偿(设备本身缺陷和自然磨损在外)。
2、乙方必须控制职工用电,职工用电每人每月 度内不收费,超过 度的按上网电价收取电费。
3、甲方对电站配备的全部工具和备用品主生活用品,在承包时如数移交给乙方,乙方承包期满后移交给甲方作价自行带走。
4、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停机,超过 天(不含 天)以上的部分由甲方付给乙方值班人员(按值班 人计算)每人每天30元,五天以内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5、近区用电由乙方每月和甲方共同负责抄电表,乙方负责检查是否有偷漏电行为,如发现有人偷电应即时报告甲方作出处理。并根据甲方需要(特殊情况)随时配合收取电费。
6、高压线路维修时甲方负责购买材料和支付乙方以外工人的工资。机电设备大修时需要三人或三人以上工作的甲方补给检修人员每人每天 元工资。如另请厂家师傅解决问题由甲方负责开支。
五、付款方式
1、发电承包费:在电力公司拨付电费的前提下,丰水期付给当月应付承包款的80%,枯水期当结清,其余部分年终时由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六、承包时间
承包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四
发包方(甲方):__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山阳市衡运物资贸易_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调,就甲方所有的___镇水力发电站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镇吕村的水力发电站及辅助用地20亩,承包于乙方进行经营,具体设备详见清单。
二、乙方承包期限为30年,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金每年元。交付时间为每年年月日。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有关经营手续,以保证乙方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正常运营。
五、乙方负责对其水电站的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和更新。所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六、乙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承包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七、如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营时,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每年的承包金,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力加收乙方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八、因国家政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本着为对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问题,力争使各自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九、承包期满,双方应对承包经营期间的资产进行合理清算,并优先由乙方进行继续承包。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年月日 20__年月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二级水电站经营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充分发挥电站经济效益,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查并同意乙方承包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全权承包二级水电站的生产运行、安全生产和维护管理。乙方是电站一切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责任人,应保证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自主组织和管理电站生产,切实处理好电站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助甲方协调电站与电网的关系,不具体承担电站的外围业务;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二、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由乙方聘用,乙方必须保证被聘用的机电运行人员应具有中技文化程度和电站实际运行经验,身体健康。乙方对自行聘用的职工,应加强政治思想、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承担其安全责任。
三、承包范围:乙方承担二级水电站所属的拦河坝、引水隧洞、渠道、前池、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发、配、输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修)和管理工作。
四、承包年限: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视情况而定,可以优先续签。
五、承包费用:乙方运行承包价格:按销售结算有效电量提取生产运行费用,年发电量 万度及以下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以上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提取的承包费用于电站设备设施运行、简单维护和承包人及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开支。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售电量生产指标的90%拨付乙方运行费用,其余费用在承包期满1个月内全部结清。由于甲方原因或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连续停机15天以上,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和设备看守工资1500元/月。
六、无功考核:如电网对电站实行无功考核,当月销售结算有效电量少于20万千瓦时,因少发无功被电网所扣无功费用双方各承担50%,否则不实行考核。
七、电站检修维护责任划分:电站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划分为一般维护、年度检修和大修三类。其费用除已明确由甲方承担的外,其它正常运行、材料及用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承担平常的一般维修,低值易耗品、易损件(单件价100元以内者)、日常运行消耗性物品由乙方承担费用。其他需更换的设备元件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生产运行、安全生产中根据设备、设施的实际运行状况负责搞好一般性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乙方必须承担一年一次的全面性年度检修、维护任务,配合完成设备预防性、调整试验,检修材料费和预防性试验费由甲方承担。年度检修、维护包括机电设备检修维护、金属结构件的去污刷漆防锈处理、引水渠道(隧道)清淤、砍青、输电线路及近区供电设施维修、砍青等任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的年度检修计划交甲方审查,甲方自收到计划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计划审定工作并交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按审定计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检修任务和设备试验调整,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3、大修项目及时间,由甲方根据有关规程和电站生产实际决定,乙方安排人员配合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4、电站所属的大坝、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等土建部分的维修,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组织验收。
八、乙方要加强与电力公司调度室的联系,提高运行效益,做好每月上网电量核算工作。每月底向甲方汇报运行情况。
九、甲方负责备齐机组应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图纸资料交乙方管理、使用。电站需配臵的运行、检修用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及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属电站固定资产性投资费用由甲方开支。
十、乙方应加强管理,如因乙方责任(如管理不善、处臵不当、违章作业、失职、失误等因素)给电站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甲方在损失范围内视情节确定。如因人力不可抗拒或设备、设施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及其所聘职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遵纪守法,职有违法违纪行为,后果自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生产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运行人员不能擅自离岗和违章,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乙方承包费100元,违章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承包并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十三、未经甲方文字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电站的设备、工具厂房、宿舍、站属土地等固定资产及其它附属设施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出借、出租,不得擅自扩大供电范围。
十四、承包期间,如乙方因工作不称职或丧失承包能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主动要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否则,按单方违约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承包期满,合同不再延续时,由甲方组织人员对电站设备完好进行检查,电站设备完好率须达到95%以上,乙方必须把甲方所有的器材、物资、用品、资料移交给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即行接管电站生产运行业务,使电站正常运行。
十七、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交甲方承包押金 元整,确保履行合同规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六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加强对水电站的管理,进一步搞活水利经济,提高水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水电站目前的实际运行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甲方同意将所属的水电站(每年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 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25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20_年8月20日起至 2060年8月20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经营电站之前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当年开始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30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每年的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供电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5、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水电站现有的水轮发电机组(25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设施归甲方,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乙方所有。
6、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乙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7、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8、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0、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1、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 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七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发包方拟实施 河流域水电站开发工程总承包,发包方与承包方于20xx年 月 日在 友好协商,达成施工协议,接收承包方的合同价约叁亿人民币(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补缺陷等的投标价,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1、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单价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为计算依据(二级一类取费计算),材料费、人工费采用工程价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价格调差计算,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按07标准执行验收。
2、承包方采用垫资入场施工方式,完成工程量20xx万人民币后,每月以工程量的85%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之后,承包方人员、机械进场,三日内发包方举行开工典礼,具体入场时间由双方商议而定。合同签订三日内承包方缴纳20xx万元人民币双控资金(双方指定人员双控管理)。开工后十日内双控资金解控1000万,开工后第二个月再解控1000万,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另计,取费率为工程总价的1.5%,临时工程费用为工程总价的8%,据实结算。
4、本合同自双控20xx万元资金手续完成之日起生效。
5、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报送的价款结算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七日内完成审核。承包方每月25号申报当月工程量,次月10号内发包方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量的85%工程进度款。双方按此方式结算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扣除工程款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个月之内支付给承包方,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后(验收合格)支付给承包方。
6、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人中标,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标,则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费1000万元人民币。
7、如果承包方入场施工后,没有垫资20xx万元工程款的,则承包方向发包方赔偿1000万人民币损失。
8、如果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停工,但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发包方如果未支付进度款超过1个月,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承担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的3倍)并以水电站的产权作抵押。
9、炸材购买、管理由发包方统一购买保管,承包方在发包方库房领用,价格按市场价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1、施工期间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未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转包、分包。民工保证金由承包方缴纳和承担。本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在30个月完不成每月罚款200万,提前完工一个月奖励200万,以此类推。
12、本协议为自愿协议,招投标程序完善后双方补充协议或其他文书对合同进行完善,如有异议以本合同为准。
13、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发包方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八
甲方:
乙方:
20xx年1月22日,信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向社会公开招标发包其属下企业信宜市响水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经营权。在竞标中,(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按招标规定,电站经营权由乙方承包。为了更好地管理好该电站,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公证、务实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电站权属问题
(一)所有权
电站的所有权永属甲方所有。该电站一切固定资产,不论新旧和何种形态,其产权、财物处置权属甲方所有。
(二)甲方将电站经营权发包给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只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的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的时间为: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乙方义务及权利
(一)义务
1、如无特殊情况,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千元(小写385000.o0元)租金,分两次交,第一次于每年的7月30日前交纳贰拾万元整(小写20xx00.o0元),第二次于次年的l月30日前交纳壹拾捌万伍千元(小写l85000.o0元)。
2、乙方将电站每年的税后电费总额的30%划给信宜市财政局。
3、乙方负责缴纳电站的营业税。
4、电站发生机械、生产、人员、灾害等事故,乙方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
(二)权利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拥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拥有电站员工的聘任、管理、使用等权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有权聘用电站部分原职工。
3、乙方拥有电站的改造、维修方案制订权。
4、如遇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电站毁灭或未毁灭但已损毁严重,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出承包,有权领回全部押金。
四、甲方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义务、责任
1、电站的一切证件由甲方负责办理,也可委托乙方代办理。办理电站证件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要按规定按时办理电站相关证件的年审。
2、甲方派日常管理人员与乙方经营管理负责人协调电站日常工作,如有变换甲方管理人员,当日知会乙方。
3、因电站属甲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电站所得税由甲方负责缴纳。
4、甲方负责因电站发包造成原职工下岗的思想解析工作、安置工作、谴散工作。如因电站原职工思想不通,造成电站承包期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给乙方。
5、电站一切农业关系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完毕,不得影响乙方生产。
(二)权利
1、甲方有与乙方协商制订电站改造、维修方案的权利。
2、甲方有每年从乙方收取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干元(小写385000.o0元)租金的权利,如乙方不按时按额交纳,有终止电站承包合同的权利。
五、押金、守约、违约问题
(一)押金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作押金。竞标时,乙方提交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入作承包押金,不足部分,乙方在签本合同一次性交清,共150万元人民币。甲方开具收据给乙方。乙方如约履行合同,甲方在合同到期之日,将押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全数退回给乙方。本承包合同到期,如甲方不按时退还押金,乙方按日利率万分之十向甲方计收滞纳金。
(二)押金保管方式。乙方交给甲方押金,甲方作为电站产权方不能变相把押金变作提前收取承包金,改变资金用途,押金应专款专用。甲方收到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押金,全数壹笔存入甲、乙双方共同选定的银行或信用社,共同监督,每次存定期五年。不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提取、动用押金。
(三)押金利息归属。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押金作为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
(四)如乙方要解除本合同,不承包,保证一切机械运行正常,并交清该年度内承包款项给甲方,甲方扣除10万元押金后,5天内将余下140万元押金全数归还乙方。如甲方违约,甲方10天内双倍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电站的维护、维修
1、现有设备使用,维护,操作方法正确(确保上班当值人员持证上岗),如果电站机械自然老化,如压力管壁外层氧化生锈、压力管变薄、穿孔出现事故。购进更换现有设备造册登记,维修过程中更换被损物件,统一交给甲方。
2、新增固定资产,如原发电机欠发无功,对网路造成影响,欠发3度无功扣(罚)1度有功,电力部门已经作出处罚都不整改,仍然无动于衷做法,提出疑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对该问题一次性投入,该固定资产长期使用,固定资产属甲方,应由甲方出资购进。
3、甲方交好的,正常的电站机械给乙方经营,到时交回给甲方的也一样,或至少都正常运作,但外表旧了些少,属合理。例如甲方交汽蚀穿孔转轮给乙方,要乙方交完好无缺的转轮给甲方,这种做法有失公平。安装远程计量监控设备,不能说在乙方经营时就安装,十年后就拆走或无偿送给甲方,因为远程计量属高压计量组成部分。交接前一切设备运行正常,如有残缺的甲方负责修理完毕才交给乙方使用。
4、无过错行为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1)、小额维修费用问题。每次维修费用人民币伍佰元以下的,由乙方解决。
(2)、大额维修费用问题。每次维修费用人民币伍佰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
(3)、一切油类生产易耗物均由乙方负责,从中标之日起电站内存油类及其他物料乙方可使用,乙方用完后,其需多少甲方不负责。
5、行为过错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如乙方人为造成,需维修的,如操作失误等,不管费用大小,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人为造成,需维修的,不管费用大小,由甲方负担。
6、自然灾害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因电站属甲方所有,一切自然灾害造成电站需维修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小额度每次500元内的均由乙方承担,超额部分全由甲方承担。
七、特殊情况下租金问题
(一)自然灾害造成的停产情况下租金问题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电站停产,不能发电,根据《合同法》规定,乙方将自然灾害及电站停产情况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造册登记签证,按每天实际发电量与租金进行相应比例扣减租金。并进年底应交租金核算。电站停产时段的发电量计算方法参照前后的日发电量,对比计算停产损失标准。如果出现连续停产2个月不能开机发电,则按月数占全年的全额承包租金比例计算。
(二)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情况下租金问题
正常生产是企业生命,停止生产即企业无法生存。因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乙方将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情况报甲方,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清楚,并进行修复,造册登记签证,按每天实际发电量与租金进行相应比例扣减租金。并进年底应交租金核算。电站停产时段的发电量计算方法参照前后的日发电量,对比计算停产损失标准。如果出现连续停产2个月不能开机发电,则按月数占全年的全额承包租金比例计算。
八、电站经营权交接
(一)交接时间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电站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移交给乙方。
2、本合同规定的承包到期之日,乙方将电站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交回给甲方。
(二)交接内容及方式
1、甲方将电站的一切证件移交给乙方管理。乙方要妥善保管。
2、甲方将电站的公章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要依法使用电站的公章,不能违法使用。
3、甲方将电站的帐户交乙方使用、管理。移交支票,更改财务印鉴。
4、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到电站造册登记电站所有设备、资产,登记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人员在册上签名,有公章的加盖公章,再加盖电站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竞标时,甲方已经声明,电站原有的一切设备、资产不动,交给中标方管理使用。否则作违约论。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充分理解,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十九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xx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华安县水利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站承包合同期限 农村电站 承包经营合同篇二十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银山背电站经济效益,力求实现甲、乙双方利润最大化,甲方愿意发包、乙方愿意承包水电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五年,即从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至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二、承包方式:
1、工资、管理费用按照年发电量提成。即将年发电量分成四档,并按每档完成的电量甲方计付乙方的工资及管理费用:㈠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㈡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㈢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㈣年发电量超过万kwh,但在万kwh之内,乙方除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外,超过部分乙方每千瓦〃时提成0.04元;年发电量超过万kwh以后的电量,乙方每千瓦〃时提成0.05元。完成第“㈠”档而未达到第“㈡”档或完成第“㈡”而未达到第“㈢”档的,以前一档计付工资,超过部分的电量按照0.02元/kwh计付乙方报酬。若完不成第“㈠”档,由乙方负责按照结算均价补足万kwh电量,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照付。
2、生产开支等费用包干。承包期内,甲方每年出资**元,用于机组维护、加机油等。
三、以上乙方提成所得和包干的费用,包括了乙方的劳动报酬、安全风险开支、设备维护费用、生产开支等电站运营管理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除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当年雨水好、发电量多而减少乙方提成;乙方不得以当年雨水差、发电量少而要求甲方增加报酬。
五、在承包期内,若遇电价政策性调整,甲、乙方的结算方式不变。
六、乙方承包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壹万元承包押金五年承包期满后,甲方退还给乙方。若乙方中途退出承包,无论什么原因,押金不退。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向甲方索赔。
七、甲、乙方的责任划分
㈠甲方:
1、与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协议,申报电量计划。
2、负责与电力部门电费结算、到有关部门税费交纳。
3、承包期内,一次性出资**元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给明渠加高,以使电站更安全和更好地出力。乙方完工且甲方验收后,甲方付款。
4、承包期内,若渠道上方滑坡,使渠道损毁3米以上,由甲方负责修复。双方不计停电损失。
5、变压器、高压计量装臵若遇雷击损毁,由甲方负责修复,若是人为造成,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双方不计停电损失。
6、管道和金属构架刷油漆。
㈡乙方:除以上约定甲方责任外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的结算方式:从承包的第二个月开始,甲方每月预支给乙方**元生活费。以合同约定的完整的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在一个周期内的最后一个月末结算全部承包费和包干费。
九、其它约定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公物、工具等必须严格管理,勤于维护。电气设备的运行操作必须符合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要求。严禁发电机组超负荷运行。
2、对所有损坏的电气设备的维护、更换,备品、备件全部由乙方负责,对不合格的产品严禁进入电站使用。
3、本合同签定前,甲乙方现场移交,乙方没有书面提出异议且甲方没有书面认可,即乙方认可甲方发包的电站一切设备、设施运行完好。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测试,对不合格、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更换或修复;渠道、管道(包括后增加的塑料引水管道)、前池、大坝等设施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4、乙方应妥善处理好与周边村组、群众的关系,若发生用水或赔损等矛盾、纠纷由乙方负责。
5、在承包期内,若乙方(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伤事故、病痛或者导致第三人事故,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6、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供电。若乙方私自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转供的电量电费纳入甲乙方结算。
7、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照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要求进行运行管理、维护操作,并负责每天向电力部门报负荷以及安排的其它工作,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费用。
8、本电站与电力部门结算的无功奖罚全部归乙方。
9、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大力加强内部团结,荣辱与共,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电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不能因承包了而无视甲方的正确意见。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解聘人员和终止合同。
10、双方认可,以20xx年4月19日电力公司抄见本电站的电表数为准,即上网有功起码:1463.0,无功起码:827.0;下网有功起码:8.3,无功起码:84.0 ;倍率为700倍。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甲方盖骑缝章生效,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